《盛婚:宠妻乃为夫之道》第22/83页
“您老鼻子太灵了吧,这都能闻到!”员工一边惊叹,一边将瓜子递给万砚,说,“焦糖的,你要是想吃就拿走吧。”
“那我不客气了,谢谢啊。”
“没事儿,我先走了,你也早点回去啊。”
“嗯,拜拜。”
万砚拿着瓜子,哼着歌儿挺开心的进了电梯,就差蹦哒着进林赋办公室了。不过想了想鞋跟太高,不太好蹦哒,万一蹦哒断了就尴尬了,所以就放弃了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
到了林赋办公室门前,透过玻璃门却看见了刚才电梯上的女人。此时,她已经摘下了口罩,墨镜挂在胸前衬衫口袋里。
美丽的面容只露出一半,但万砚还是将她认了出来――知名模特,王子时。也就是刚才万砚和花年与所提到的那位杂志封面上的模特,顶好的身材却顶了张整容脸。她侧对着万砚,长至腰际的,呃,应该是假发,毫无光泽可言,但是起很好的遮掩作用。眼神直逼林赋,根本没注意到折回的万砚。
林赋站在她对面,二人正在交谈着什么。突然,王子时的情绪激动了起来,一把抱住林赋。林赋只是皱了皱眉,既没有反拥住她也没有推开她,神情漠然的可怕。
万砚靠着墙,打开瓜子嗑起来,悠哉的很。
不过林赋的私生活还真是乱啊,这种被爆各种献身上位的模特也敢搞,就不怕染上什么病吗?
王子时抱着林赋,漂亮的脸蛋儿露出凄楚的神情,嘴里还在不停的说着些什么。
林赋依然还是跟个木头一样,动都不动一下,更别提说话了。突然间,林赋抬起左手,眼睛瞄了眼表上的时间,露出不耐烦的表情。他转头,看到了靠着墙嗑瓜子的万砚。
万砚清楚的看到他扬起了眉梢,朝她勾了勾手指。万砚眨巴着眼睛,一动不动,当她傻还是怎么滴?这时候进去多尴尬啊。
林赋见她没反应,不怒反笑。不是冷笑,也不是皮笑肉不笑,有点邪魅,却是?}人的慌。万砚抖了抖,觉得不太妙,将装瓜子的袋子合拢,准备走人。
只见林赋轻轻拍了拍王子时的脊背,附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随后,王子时的表情突然变了,愤恨又羞恼。她一把推开林赋,皱着眉怒气冲冲的朝林赋说了句什么。林赋抬起胳膊,一只纤细白皙,骨肉匀称的手朝万砚的方向遥遥一指。
万砚撇嘴,好吧,肯定是拿她背黑锅了。直起身子,扭头就走,还是早点离开这是非之地为好,扣工资就扣工资呗,扣了也饿不死。但是还没走几步,身后就传来了一道女声。
“你站住!”没有刻意压低的嗓音,清亮了不少。
“咳咳,我,我路过,你们继续,继续啊,当我不存在就好。”万砚有点虚,随后又想,是林赋喊她回来的啊,她虚个什么鬼,她为什么要虚?他们搞他们的,跟她有什么关系?
王子时走到万砚面前,绕着她转了一圈,脸色不是很好看。
“你就是林赋的未婚妻?”
嗯?什么?她说什么?
她说了什么!
万砚疑惑的瞄了眼林赋,然而本来兴致勃勃盯着她看的林赋在和她对了个眼后却转过了身,只给她留了个后脑勺和一个高大的背影。
万砚憋屈,想对王子时解释,但人家压根就不给她机会。
欧式双眼皮一张一合,发质粗糙的假发微微颤动,涂着正红色唇膏的嘴唇吧嗒吧嗒说着话。
“很好,我听说,你是林赋的秘书,到时候接待的任务肯定是你跑不了了吧?呵~到时候再见了。”
也不知道是靠的太近的原因还是她的心境发生了变化,连香水味儿都浓郁了起来,像是花露水儿。
不过却没有花露水的清新,至少花露水还能防蚊不是?
话毕,她重新带上口罩墨镜,特别高傲的扬着脑袋走了。又是一个擦肩而过,不过这回她是恶狠狠的,带着挑衅意味的故意撞击了万砚。万砚疼的龇牙咧嘴,咬着唇,带着怒火进了林赋办公室。
“你跟她说了什么?”
万砚走到林赋身后。
林赋转过了身,说:“如你所见。”
蹙眉,不悦,相当的不悦!
“你要结婚了,新娘是我,那作为主人公的我怎么不知道有这回事?”
总裁大人一本正经:“这当然只是一个说辞,但是,你是我秘书,理应替我排除掉这些烂桃花,免得他们影响我工作。我的工作被影响,心情不好,看谁都不顺眼,一个忍不住说不定就扣你工资。”
万砚冷笑,霸道开口:“低头!”
林赋诧异,但还是乖乖低了头,想来是近段时间被欺压惯了,已经没有了反抗的潜能。若是照以往,早就一个冷眼瞪过去了。一副老子天下第一,你算老几竟敢命令老子的欠扁模样。
“张嘴。”
“啊~”
万砚抓了把瓜子一把塞进林赋嘴里:“嚼点瓜子治治你的自恋症吧混蛋!”
大眼冷冽似冰,说完后不由分说转身就走。
林赋自然是不会扣她工资的,而万砚,后来倒也算是兢兢业业的替林赋挡了桃花。至于这桃花是怎么挡的,当然是怎样最有效怎样来呗。
☆、第三十八章、夜幕降临
万砚出了公司,一个人在外面晃了好段时间。
买了件衣服买了双鞋,直到天色渐晚,夜幕降临才离开。
相对于井然有序的白天,夜晚更善于勾起人类内心深处那压抑许久,不安分的,放浪形骸的鬼魅。
一边等地铁一边掏出手机给江流打电话。电话那头许久都无人接听,万砚烦躁的用前脚掌轻轻击打着地面,拿着手机的右手出了细细的汗,有些黏腻。左手则是横在胸前,用手背拖举着疲惫的右手肘。
今天她没有化妆,不似平常那般精雕细琢,但仍是有很多人会盯着她看。有的人明目张胆,有的人有意无意,还有的人头朝前,眼珠却死命的往她那边瞟。
良久,就在万砚打算挂断的时候,电话接通了。
“喂,人呢?”
电话那头的男人似乎刚做了什么剧烈运动,正喘着气:“外面,干嘛?”
“找你吃夜宵。”
江流沉默了一会儿,气息平缓了不少,他说:“下回吧,我现在……不太方便。”
万砚一愣,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停顿了一下,手指下意识的捏住了衣袖,说:“你现在在哪?”
江流犹豫了片刻,到底是说了。
“丽江。”
万砚微微张了张唇,所有的焦躁、纷扰,突然间全部消失,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如翻了五味瓶般的百味杂陈。她开了口,却是哑言,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还有事吗?”江流问。
万砚手指紧了紧,说:“没事,挂吧。”
江流“嗯”了一声,挂断了电话。万砚举着手机的手微微颤抖不易察觉,地铁来了,万砚有些失魂落魄的上了车。
丽江,早就去过了不是吗?江流喜欢旅行,却并非是爱故地重游的人。除非,那里有他所牵挂的人,又或者,那里是个可以让他放荡的地方。
万砚点开白城的朋友圈,意料之中的,那些照片中,或多或少的人中,总是掺杂了同一个身影。以往要么形只影单,要么便是和一些老朋友厮混在一起的白城,现在终于有了新伴吗?
女孩儿笑容灿烂,和万砚几乎日日见到的男人有七分相似。
而白城,刚刚军训结束完的他晒黑了不少,和白嫩的花南淑同框绝对是个天大的错误,想必现在肠子都悔青了。
万砚没心情再看下去,关了手机靠着杆子闭目养神。
白城呐白城,你自小聪颖,到底是真无知还是假灵敏?
还是说,你早就知道了,因为不愿,所以连消带打,趁着花南淑的出现断了念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