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婚:宠妻乃为夫之道》第23/83页
出了地铁站,带着凉意的晚风袭来,舒爽过后是令人瑟瑟发抖无尽的寒意。
路边有学生模样的人经过,穿的时尚且暴露,他们嬉笑打闹着,肆无忌惮的挥霍着青春。面容冷酷的上班族中混了他们,使得环境不再冷漠寂静。
就连整个城市,似乎都生机勃勃了不少。
万砚看着青春活力的他们,他们也看着她。她羡慕他们大好青春年华,他们带着怯意和羡慕眼神的偷瞄一身名牌的她。
每个年龄都有不同的烦恼与优势,羡慕了谁?嫉妒了谁?不如珍惜当下。毕竟未来尚能瞻仰,过去仍可怀念。
“谁啊?”
甜腻的嗓音带着丝丝慵懒,猫儿一般。
女人起身,走到男人身后,前凸后翘的身躯抱住了男人精壮的上身,两团火热的柔软紧紧贴着他的后背。她纤细白嫩的手上抹了鲜红的蔻丹,扣人心弦。她的手顺着后背游移到男人的胸前,轻轻的打着圈儿,小麦色的肌肤更衬的女人肤白胜雪。
“一个朋友。”
“我分明听到了女人的声音。”女人不悦了,语气带着丝丝怨气。
江流转过身,一只手捏住女人的下巴,另一只手游移到她圆润的臀部,使劲捏了一把,惹得女人一阵娇吟。
他一边邪笑着吻住了她的红唇,一边将她公主抱扔回了柔软的大床上。
“我们,继续吧。”他骑在女人身上,暧昧的舔舐了女人微红的耳垂,“今晚,我是你一个人的。”
暗色的夜晚,不知黎明何时到来。有些人安分守己过着自己拼了命争取到的想要的日子,循规蹈矩;有些人耐不住寂寞,寻找着你情我愿的猎物,然后放肆狂欢;还有些人,平生放荡潇洒,但是在深夜,却是铺天盖地的、无休无止的思念;很少的一部分人,会在忙碌过后,与家人通信,维持着那份血缘之情。
难得,何鑫晚上没出门,洗完澡后安安静静的睡在了大床上。床头有个锁着的柜子,他打开,尽是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还有少的可怜的几张照片。
他安静的看着照片上的女人,带着薄茧的手指轻轻的抚过女人美丽的面容。女人一袭红裙,面无表情的置身于一片荒野。这张照片是他亲手为她照的,那时候两个人旅行到呼伦贝尔,她固执的说,她要在这里留下她的痕迹。
大风吹乱了她卷曲的长发,一双大而圆润的眼睛本该像鹿一般的灵动。可是照片上她的眼睛微眯,透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深沉,她注视着镜头,哀怨而凄美。
他记得那天寒风凛冽,一个一米八几穿着厚大衣的男人都冻得瑟瑟发抖,更何况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拍完照后,她的嘴唇已经冻得发紫。
照片洗出来的时候,他愣神了许久,那一刻,他脑中飘过一个前所未有的想法。这个女人他绝不能让,他要和她结婚,共度一生。可是,这个想法还未让他有所准备,她就说:“分手吧。”
多美的姑娘啊,可惜终究是曾经沧海难为水,不复相见。
林赋一个人住在偌大的公寓里,他不爱看电视,也不喜欢听特别燥的音乐,所以房间常年寂静。窗外的风轻轻的吹着,花架上刚刚送来的墨兰发出淡淡的幽香。
他坐在电脑前,双指飞快的敲打着键盘,给电脑那头的人们一一回复着邮件。
手机叮咚响了一声,微信的提示音,他瞄了眼,立刻放下手上的所有工作。
“赋儿,还在忙吗?”
“没有,刚洗完澡,已经准备睡了。”
林赋一字一字耐心的回复,最上方的备注只有一个字――妈。
“这周有空吗?”
“有,妈你没安排吧?要是你空的话烧点菜吧,我周六回去一趟。”
“好好好,想吃什么发给我,妈给你做。”
林赋将想吃的菜全部发过去,然后又陪着她聊了好一会儿,直到对面发过来一句“有点困了,赋儿你也早点睡。”后,他才放下手机,重新回复起刚才中断发送的邮件。
☆、第三十九章、蓄意挑衅
事实上,王子时的整人方法十分幼稚,相当的孩子气。无非就是各种使唤万砚,然后时不时地损她一损,对于万砚来说,这样的攻击力还不如蚊虫叮咬一口来的严重。
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不痛不痒的,没什么好生气的,对日常生活也没有太大影响。
有的时候王子时会故意找借口朝她发火,而每当这个时候,万砚那张平日里总是一条直线仿佛永远都不会笑的薄唇就会勾起小小的月牙。王子时越火,她就笑的越漂亮,而那张因笑容而更加夺目的面容往往都会让王子时气的咬嘴唇瞪眼。
凭什么,凭什么可以好看到这种程度!
王子时不会知道,万砚只有在面对不重要的人和事,并且那个人和那件事使她不爽的时候,她才会笑。笑的越好看,则表明她此刻心情越差。
王子时使唤万砚使唤成了习惯,所有本该是助理干的活儿全叫她干。万砚本是可以拒绝的,因为她没有这个义务,但是她不愿意给林赋添麻烦,所以每每都笑眯眯的替王子时干这干那。
王子时见她挺乖顺的,心情倒也不算太遭,安安分分的拍戏。
然而这种不算太差的关系因为林赋的到来而彻底崩塌破裂。
那日的温度有些高,万砚听从王子时的话给她找角度拍照。这个时候,王子时正在拍摄中,她说让万砚多拍几张,末了她要发朋友圈。
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拍就拍呗,顶多晒一会儿,又不会死。可是林赋来了,见到万砚顶着个大太阳在给王子时拍照,挺心疼,就给她打了伞送了水。这一幕,如果王子时看不到那才是有鬼。
女人的嫉妒心是相当可怕的,我日思夜想求而不得的男人姿态放到最低给你端茶倒水,你个死女人居然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还不赶紧三跪九叩谢主隆恩!
王子时不是傻子,只是脑子不好使,有点卡壳罢了。
那日林赋说万砚是他未婚妻,她当时脑子一热,居然信了他的鬼话。回到家后平复了下心情,觉得这事儿不对。她和林赋在咖啡馆一起兼职,认识的时间不短了,没有八年六年总也有了,朋友一词还是当的上的。虽然联系的不算特别多,但结婚这种大事儿她怎么会收不到请帖?更不可能一点儿风声也听不到,这万砚,根本就是凭空冒出来的!
为了确认,当下就给何鑫打了通电话。她和何鑫之所以认识,也是通过了林赋。那时候她的模特生涯已小有成就,何鑫这种花花公子自然会将目光瞄上她。在一次酒会上,林赋何鑫以及她都在场,何鑫自动跑过去搭讪,她却直接绕过他,将平生最美的笑容送给了他身后不远处的林赋。就这样,何鑫知晓了她一直中意着林赋。因为何鑫林赋是好友,朋友的朋友自然也是朋友,两人就理所应当的留了联系方式,接着,约着一起吃个饭,游个泳,自然而然就熟了起来。
她一通电话打过去,问林赋是否要结婚,当下电话那头就传过来一阵爆笑声。
“我的小姑奶奶,这种鬼话你都相信?林赋那人你还不知道吗?典型的保守界人士,平日里清心寡欲吃斋念佛,主动投怀送抱的姑娘都不要,怎么可能突然要结婚?你脑子是被驴吃了还是不小心磕坏了?”
王子时一通电话打下来脸憋得通红,啪一下按了挂断键。
不过话糙理不糙,得知林赋不结婚,她一颗悬吊着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
但是那天林赋说谁是他未婚妻不好非得说是万砚,他俩肯定有一腿,所以各种看万砚不爽。
果然,今日见证了他们的奸情。
这主动端茶倒水面容温和的男人是平日里那个不苟言笑的林赋?是那个可以把一场欢快聚会的温度降到冰点的林大总裁?
好嘛~,小妖精,有本事抢男人你有本事被欺负了别哭着喊妈!
“万秘书,老板亲自送的水,好喝吗?”林赋不知道上哪去了,王子时坐在躺椅上,一边享受着万砚用伞给她遮住的阴凉,一边喝着万砚跑的满头大汗刚买来的西瓜汁,颇有些阴阳怪气的说道。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说好喝会让她觉得自己在挑衅她,认为她在炫耀她和林赋关系好。说不好喝,王子时还是会觉得她在挑衅她,认为她恃宠而骄不知好歹。万砚不想跟她玩心计,干脆没理她。
王子时眉头一蹙,臭女人,居然敢明目张胆无视她?赤裸裸的挑衅啊!
万砚看一眼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心里头在想什么,无非就是骂她小贱人,居然敢不回答她的话之类。
“你敢无视我?你这是蓄意挑衅,当心我跟你老板投诉,让林赋开除你!”
看吧,无论她回不回答,王子时都会觉得她在挑衅她。因为在王子时的眼中,她整个人就是一个巨大的挑衅。不过开不开除她不是你能说了算的,她用膝盖想想也知道林赋舍不得,她多有能耐啊,凭着一张脸虏获了林赋的心,他好不容易把她给搞到自己手下做事,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开开心心的,哪能让你一句话就给搅和了?
万砚不动声色的翻了个白眼,真想一脚踹死这女人,烦、烦、烦死了!当初怎么会觉得她是一个温润的女人呢?想来还是天生声线动听,让她产生了错觉。
“万砚,总裁让你过去。”
万砚激动的要泪崩,瞧瞧!瞧瞧!这才叫温润如玉、温文尔雅!简直国民好队友!
花年与朝她微微一笑,说:“赶紧去吧,这边有我别担心,总裁在楼上等你,别叫他等急了。”
万砚点了点头,朝着王子时挥了挥手,眉开眼笑,这回是真带了挑衅:“我先走咯,西瓜汁别喝太多,小心喝的皮肤松弛,更别提追男人了。”
“你!”王子时一口气堵在喉咙口上不来下不去,画着精致眼妆的眉眼扫向手中的西瓜汁,厌恶的往垃圾桶里一丢。
王子时小心翼翼的摸了摸脸,确定仍然紧致光滑才松了口气。瘦脸针的时效只剩两个月,又该去医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