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婚:宠妻乃为夫之道》第38/83页
“你要是觉得我不好,不想跟我在一起你可以明说,我不会纠缠你,真的。”
真的,你背叛我,我难受。但是,你喜欢一个女孩子却还要偷偷摸摸的,这让我更难受。
“阿砚,会有更好的,值得你珍惜的人在等你,我们不合适。”
萧尘说完后起身要走,万砚一把抓住他的手,泪眼婆娑。
“不要,别走,阿尘你别走。”
所有的隐忍全部崩塌这一句“别走”中,眼泪湿了弯弯睫毛,凄楚又悲凉。
嘴上说着不纠缠,可是哪有那么容易?她是人,她的情感不是假的,怎么可能说扔就扔?又不是玩具,叫她如何随心所欲?
张爱玲愿为胡成兰低落尘埃,并在尘埃里开出花来。可是,假使一个人真的不爱你,哪怕你低落尘埃,他依旧不爱你。
萧尘看着万砚,原先眸中的温和已经渐渐被磨灭。
万砚看着他,一瞬间就明白了,力道渐松。
“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万砚垂着头,低声下气,然后想到了什么似得又突然猛的抬头,仓促解释说:“我只是不甘心,你别多想!”
说完后却又是一阵懊恼,垂头丧气,这不摆明了是欲盖弥彰吗?
“阿砚,问题在我身上,你别多想,回家好好睡一觉吧。”
萧尘只说了这一句,然后便离开了。
万砚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她的眼角湿了,泪水不住地流下来,感觉心都要碎了。
“真狠,我这两年就算是养一条狗它起码也会朝我摇摇尾巴舍不得我,萧尘,你真狠。”万砚低头,喃喃自语。
少有人来的茶馆静静幽幽,中年老板在柜台处打着瞌睡,柔软的猫儿在他脚边舔舐爪子,慵懒而优雅。
临窗靠湖的雅座隔了一川烟雨朦胧,雨水冲刷了空气中的尘埃,湿润了谁的心房。
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但错就错在喜欢了一个不喜欢你的人。
万砚的茶已经见底,她手指轻移,指尖触碰到萧尘那杯已经失了温度的凉茶。反复摩挲着杯身,思绪凌乱地结成一张网,越网越紧,直达心脏,一阵隐隐作痛之后,方才罢休。又是一个阴雨连绵的天,潮湿的空气让人憋闷。
父亲的公司其实很早的时候就出现了漏洞,但是父亲并没有在意。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点点滴滴的问题,虽然不大,却有能力使他白手起家苦心经营起的强大帝国顷刻覆灭。
美国是去不成了,她该怎么办?
明明是亲生父母,但是当得知他们死讯的时候,万砚一滴眼泪都没流。她脑海中的第一个想法是,他们死了,还留给了她一屁股债,钱从哪里来?
树倒猢狲散,本就不热络的亲戚们像躲瘟疫一样躲着她。她觉得可笑,她本来也就没指望过他们。
让她比较寒心的是,以往总是一起厮混的富二代朋友们竟然也都统一阵仗拒绝她的求助,甚至连见一面都不肯。他们不傻,失去万氏这个保护壳的万砚,不过是个什么也不是的废物。他们可以与她共享福,却不能共患难,毕竟,他们并没有那么熟。
“混蛋,都是混蛋!他妈的当初那些毛儿都没长齐的兔崽子三番两次想泡我,成天鲜花礼物的,口蜜腹剑,一口一个亲爱的,我去他妈的为了你什么都可以放弃!这会儿我落难了,一个个都脚底抹油,生怕我赖着你们一样,你们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萧尘赶到的时候,正瞧见万砚将一瓶啤酒往石阶下扔,嘴里还骂骂咧咧的。
酒瓶没碎,叮叮咚咚滚进了河里。
此时已是晚上十点,她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湖边的石阶上,身旁有一个塑料袋,袋子里装了五六瓶杂七杂八的酒,夜风吹乱了她的长发,愈发的寂寥。
萧尘坐到她身边,手臂一伸,揽住她的脑袋,然后发力,摁到了自己的肩膀上。
万砚哭的撕心裂肺,拽住萧尘喊:“你说我怎么办,怎么办呐!我什么都没了,我没有以后了!”
萧尘一句话没说,任由她哭喊。
万砚喊累了,她表情淡淡的没什么情绪,更没有刚才的歇斯底里,好像所有的情绪都掏空了。
“阿砚,你失去了和你并不亲切的父母,失去了万家千金的名分,失去了养尊处优无忧无虑的公主生活,以及一堆不重要的酒肉朋友。那你还剩下什么,你想过吗?你又凭什么,说你什么都没了?一直以来,你骄傲什么?你凭什么?那些资产是你父母辛苦打拼得到的,你不过是坐享其成,投了个好胎。你不小了,如果不经历你父母这一遭,你是否一辈子毫无作为,啃老到死?”
万砚沉默不语。
“你抬头。”
万砚双目失了焦,眼泪被风吹干,她麻木的抬起头。
一弯孤月,满天星斗。
有多久,没有在寂静的夜晚抬头看过星星了?
两个人依偎着一晚上,看星星看月亮谈人生,蚊子直接在胳膊上搭了窝。
萧尘消失了,万砚没再见过他。她不担心,她知道,他的人生会比她精彩。或许,她的情感过于丰富了点,她是不是应该尝试着像他那般,用多彩的经历来丰盈人生?
万砚想通了,少一些儿女情长,多一些尝试。她想,她是不是该试着过一个人的生活?
☆、第六十章、出谋划策
万砚从床上悠悠转醒,窗帘没拉上,刺眼的阳光直射进来。正当晨时,万物复苏。她揉了揉发痒的眼睛,起身,只觉肩膀疼得厉害,想来她昨晚睡得并不安稳。活动了下筋骨,一边扶着脖颈一边向浴室走去。
不论过去发生过什么,又或者昨晚梦到了什么,回忆起了什么,今天,都是全新的一天。既然已成既然,何必再说何必。
生活中从不缺少看不懂的诗和永远到不了的远方,所有岁月静好,云淡风轻,大概都是从一片狼藉开始的。
洗完澡出来,打开手机,有冷饮冰发来的一句话,时间显示为凌晨两点。
“对过去恋恋不舍的人,成就不了未来。”
万砚倒在床上,静静地看天花板,扑哧笑了。估摸着,冷饮冰是又找到好看的小说,熬夜看完后甚是感同身受,所以给她发来了这么一句。
万砚一个人在房间里裹着被子滚来滚去,手机放着近段时间很火的一首英文歌,鬼魅般躁动。
同一时刻,何鑫已经跟林赋汇合。一见面,何鑫就是一阵浪笑,婀娜着小碎步走到林赋跟前,抓起他的手好一阵摸,嘴里还不干不净:“阿赋,经久别离,你的手是愈发的香滑嫩白了,啧啧啧,爷喜欢。”
林赋笑呵呵:“是啊,不像你,天生皮糙肉厚还一股臭味儿,真恶心。”
两人手还没暖热,江流斜着眼走了过来,笑的一副意味深长、高深莫测的赛半仙模样。
林赋抖了抖,跟看见鬼一样,说:“你怎么在这儿?”
何鑫眨了眨眼睛,道:“怎么,你们俩还认识?”
“怎么,你们俩也认识?”林赋嘴角抽了抽。
“我也是才知道没几分钟,你们是认识的。”江流轻哂。
“奇了怪了,我跟江少认识算是情理之中,你这样不爱往娱乐场所跑的人是怎么和他混到一起的?”
何鑫挺惊奇的,他和江流都属于富二代败家子儿,认识的人都差不多,去的地方也差不离,见得次数多了,自然就混到了一块儿。可是林赋就不一样了,除了陪客户,私底下是很少跟人出去玩的。特闷骚的一人,没事儿就喜欢去喝杯茶,吃个小蛋糕,尽搞些文艺小青年喜欢的调调。
之前在飞机上碰到,特别巧,江流就坐他后面,直到下飞机的时候两人才各自发现对方。寒暄了几句,发现连去的地方都是一样的。
江流从万砚那知道了具体位置,自然是直奔过去。
“他看上我发小儿了。”江流一句话便表明了一切。
何鑫点点头,既而,道:“阿赋,酒店里的女孩儿应该是江少发小儿吧?要不是可就尴尬大了。”
“你看我像是那种三心二意的人吗?”林赋鄙夷的瞅了眼何鑫。
何鑫摸了摸高挺的鼻梁,不语。
“哟,挺热闹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