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血剑》第283/312页


和议实际上是李世民所决定),等到整顿好军队后才派李靖北
伐,大破突厥。不过这不是中国历史上传统观念的主流。主
流思想是:“与侵略本国的外敌议和是投降,是汉奸。”
其实,同是议和,却有性质上的不同,决不能一概而论。
基本关键在于:议和是永久性的投降?还是暂时妥协、积极
准备而终于大举反攻、得到最后胜利?议和停战只是策略,决
不等于投降。然而明末当国的君臣都是庸才,对于敌我双方
力量的对比、大局发展的前途都是茫无所知,既无决战的刚
勇,也无等待的韧力。袁崇焕精明正确的战略见解,朝廷中
下意识的认为是“汉奸思想”。

袁崇焕当然知道如此力排众议,对于自身非常不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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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已将自身安危全然置之度外,只是以大局为重。以他如
此刚烈之人,对声名自然非常爱惜,给人骂“汉奸”,那是最
痛苦的事。比较起来,死守宁远、抗拒大敌,在他并不算是
难事,最多打不过,一死殉国便是,那是心安理得的。但要
负担“历史罪人、民族罪人、名教罪人”的责任,可艰巨得
多了。越是不自私的人,越是刚强的人,越是不重视性命而
不肯忍受耻辱。越是儒家的书读得多,心中历史感极其深厚
的人,越是宝贵自己的名节。文天祥《正气歌》中所举那些
慷慨激烈的事迹,如张巡睢阳死守,颜杲卿常山骂贼,袁崇
焕做起来并不困难。对于性格柔和的人,当然是委曲求全易
而慷慨就义难,在袁崇焕这样的伟烈之士,却是守宁远易而
主和议难。主张议和,他必须违反历史传统、违反举国舆论、
违反朝廷决策、更违反自己的性格。上下古今,一切都反,连
自己都反。
他是个冲动的热情的豪杰,是“宁为直折剑、犹胜曲全
钩”的刚士,是行事不顾一切、“几大就几大”的蛮子,可是
他终于决定:“忍辱负重”。
在他那个时代,绝无尊重少数人意见的习惯与风度。连
袁崇焕自己在内,都相信“国人皆曰可杀”多半便是“可
杀”。那是一个非此即彼、决不容忍异见的时代,是正人君子
纷纷牺牲生命而提出正义见解的时代。卑鄙的奸党越是在朝
中作威作福,士林中对风骨和节操越是看重。东汉和明末,是
中国历史上读书人道德价值最受重视的两个时期。岁寒坚节,
冰雪清操,在当时的道德观念中,与“忠”、“孝”具有相同

的第一等地位。他很爱交朋友,知交中有不少是清流派的人。
如果他终于因主和而为天下士论所不齿,对他将是多么严重
的事。
他对金人的和谈并不是公开进行的,因此并没有受到普
遍的抨击,但他当然预料到将来终于要公开,清议和知友的
谴责不可避免的会落到头上。
在袁崇焕死后十三年的崇祯十五年,明朝局势已糜烂不
可收拾。洪承畴于所统大军全军覆没后投降满清。松山、锦
州失守。崇祯便想和满清议和,以便专心对付李自成、张献
忠等民军。兵部尚书陈新甲更明白无力两线作战,暗中与皇
帝筹划对满清讲和。崇祯和陈新甲不断商议,朝中其他大臣
听到了风声,便纷纷上奏,反对和议。崇祯矢口不认,说根
本没有议和的事,你们反对甚么?崇祯每次亲笔写手诏给陈
新甲,总是郑重警诫:这是天大机密,千万不可泄漏而让群
臣知道了。
该年八月,崇祯派亲信又送一道亲笔诏书去给陈新甲,催
他尽快设法和满清议和。陈新甲出外办事去了,不在家,那
人便将皇帝的密诏留在他书房中的几上而去。陈新甲的家童
误以为是普通的《塘报》(各省派员在京所抄录的一般性上谕
与奏章,称为《塘报》),拿出去交给各省驻京办事处传抄。这
样一来,皇帝暗中在主持和议的事就公开了出来,群臣拿到
了证据,登时哗然,立刻上奏章反对。
皇帝再也无法抵赖,恼怒之极,下诏要陈新甲解释,责
问他为甚么主张议和,罪大恶极之至。陈新甲的声辩书中引
述了不少皇帝手诏中的句子,证明这是出于皇上的圣意。崇

祯更失面子,老羞成怒,下旨:陈新甲着即斩决。理由是流
寇破城,害死皇帝的亲藩,兵部尚书应负全责。
那时距明朝之亡已不过一年半,局面的恶劣可想而知,但
群臣还是坚决反对议和,连皇帝也不得不偷偷和国防部长暗
中商量,表面上坚决不肯承认,最后消息泄漏,便杀了国防
部长以卸自己责任。从这件事中,可以见到当时对“议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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