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胡子》第1/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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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红胡子
作者:代晓

正文 第一章(一)猎狐



  三天三夜的追踪,望着被五条猎犬围住的猎物,他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随即又深深的吸入了一口夹杂着冰冷雪花的空气。这是一条火狐,红色毛皮似火焰一般的在雪地上燃烧着,直至把猎犬和他的眼睛炙烤得通红。它此时已经疲惫不堪,不停的打着响鼻,只是它的那双绿莹莹的眼睛,还是依旧诡异的转动着。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举起手中苏联造的“狗叼鸭子”牌单筒猎枪,把准星定位在狐狸的头部,只要扣动扳机,三天三夜的辛苦,就会换来十几块现大洋,按照市价一块银元换一百斤黄豆的话,够一家老少吃用一冬的了。当他的目光衔接上了那对闪着灵异的狐狸眼睛,心里不由打了个寒战。东北地区,素来有狐,黄,蛇三仙之说,村子里也不乏流传了许多传说。其中最有传奇色彩的,便是关于狐仙的故事了,尽管很多故事都是脱胎于《聊斋志异》,但他倒是亲耳所听到过一件离奇的事情。这个匪夷所思的事情就发生在他的直系亲属,父亲一奶同胞的兄弟,他二叔的身上。

  二叔当时是这个村子里最有名气的猎人,尽管四十多岁,满口的牙都已经掉光了,这也是一个猎手在某种程度上最为辉煌的标志。因为,东北的冬天气候异常寒冷,最冷的时候,呵出去的一口气,在瞬间就会变成一颗颗细小的白色颗粒。作为猎手,一定要适合在酷寒的环境里生存,尤其在追踪猎物的时候,饿了,就嚼几口随身自备的炒米,渴了,就随手抄起白皑皑的冰雪,填入喉咙。天长日久,牙齿在冷热交替之下,会一颗颗的炸裂,最终只剩下两排牙茬。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西北风夹杂着大雪的夜晚,志民盘坐在二叔家的火炕,一张油腻腻的,已经分不清木质的泛着黑色的炕桌上,摆在两盘冒着热气的菜肴,一盘是他早上溜套子抓获的一只雉鸡孝敬给二叔的,被二叔添加了作料,当做了酒肴。还有一盘是清炒野猪肉,也是前不久他送来的。一把烫热的锡壶里装满了村子里最有名气的酒匠,佟六爷亲自酿制的高粱烧。浅红的颜色,像被稀释了的鲜血一样,志民被自己突然冒出来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两盏煤油灯,一盏被摆在墙壁的灯龛,一盏就摆在了桌子上,照亮了土屋里每个角落。这是四合院的一间厢房,他知道,当初爷爷分家的时候,正房也有二叔的一间,但是他执意不要,说房子太大了,自己一个人住撑不起房间的人气儿,所以就只要了一间厢房做栖身之地。

  二叔一生未娶,祖父在世的时候,也没少*心他的婚事,三姑六婆请了许多,十里八乡能入眼的姑娘也看了不少,却没有一个合适的。他自己解释说:这些女子都是狐媚转世,沾不得他身上的杀气。听到的人大多会一笑置之,只有他对二叔的言论深信不疑。在他的眼里,二叔就是神仙一般的人物。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听村子里的人和父亲他们说起关于他二叔的一些传奇经历。

  他所居住的村庄位于长白山脚下,地处大兴安岭和小兴安岭的交界处,是一个满汉民族自然村,村子有两百多户人家,耕地上千亩,是十里八村远近闻名的富庶之地。何姓,也是满姓里赫赫有名的氏族,早在跑马圈地的年代,他的祖上便圈了三十几晌地,都是平原肥沃的上等土地,泥土上泛着黑黑的油光,似乎随便插上一根树枝,转过年的春天,就能生出一棵大树一样。满族自古以来是一个崇尚武力的民族,祖训里有一条就是:要上得马,抡得刀。虽然家有良田,生活无忧。但族里每个男孩子要都从弱冠开始,接受骑马,射箭,狩猎等一连串的训练。

  二叔从小就喜欢刀枪剑戟,所以太祖父就专门请了几个师傅,一心一意希望将来他能中个武举人,好光耀门楣,可惜的是满清光绪年以后,科考制度日渐腐化,没有真金白银的铺路搭桥,任你有天大的本事也于事无补。太祖父深知其中的利害关系,上上下下打点一番之后,在二叔十八岁那年,终于为他谋到了一个武举的身份。但还没等大门前贺喜的鞭炮硝烟味道的散尽,八国联军的大炮就轰跑了紫禁城里的慈禧太后和一干皇子皇孙。眼看着千两白银换来了一个虚位,太祖父急火攻心,在众多郎中医治无效之后,终于撒手人寰。

  至此,二叔就把这一身的本事,用到了狩猎上面,熬鹰,训犬忙得不亦乐乎。好在地里的农活有父亲和哥哥莳弄,倒也用不到他插手,所以,他也落了个逍遥自在。最初时,他的猎物还局限于飞龙,雉鸡,野兔,直到有一年入冬以后,他一个人,架着一只鹰,领着七条狗,赶着两匹马的雪爬犁就进山了。在阴历二十三小年的那一天傍晚,家里人听到了满村的狗都狂吠不止,并且伴有似乎恐惧的哀号。家里人便都放下了手里忙着准备的小年饭的各种活计,走到四合院的大门去看个究竟。远远的,就望见二叔驯养的几条猎犬,跳跃着,狂吠着,后面是一挂马爬犁。等到了近前,他才看到马爬犁上坐着的蓬头垢面,胡子拉碴的二叔。进了大院,大家围拢到马爬犁周围,赫然发现了一只庞然大物,竟然是一只色彩斑斓的东北虎。虽然它已经死去,但它身上还没有散去的霸气足矣让人心生畏惧,也不怪乎村子里的一些土狗,会发出来哀号之声了。借着家人提着的马蹄灯的光亮,大家这才看到二叔的脸上多了几道伤疤,粉色的肉痕凸起,显然是刚刚痊愈不久,细心的人也发现跟他一同入山的七条猎犬,仅回来三条。后来,家里人也旁敲侧击的问过此事,二叔一直沉默不语。不过从此以后,他二叔的名气就在众人口耳相传中不胫而走。

  望着有些腰弯背驼,面孔沧桑,昔日威风凛凛的二叔,他的心里有一点难过。

  “看啥呢,志民?喝酒啊。”二叔的眼睛在酒精的燃烧下,像灶口里的火一样,红的有些恐怖。

  “没看什么,二叔。”他答道。酒壶已经空了,夜也深了,月光,透过一格一格糊着牛皮纸的木制窗棂洒落进来。

  “再来二两吧,志民,今天二叔高兴,咱们爷俩儿就喝个尽兴吧?”二叔下地去坛子里把酒壶灌满,回到炕上。

  “行,不过等一会儿俺爹训俺的时候,你要帮俺说话。”他笑嘻嘻的说,他知道只要二叔在,父亲是多半会缄默不语的。

  酒壶在土瓷海碗里被开水烫过之后,温温的滑过喉咙,舌蕾还残留着些许醇香。二叔每喝一口,都会咪上眼睛,等酒水流入胃腹才会睁开双目,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似乎人世间的珍馐美味都在这一吞一咽一呼气之间了。浅红色的高粱酒和二叔的脸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随之酒喝得越多,却渐渐苍白起来。唯有几道凸起的疤痕如蚯蚓一般的蜿蜒的泛起紫红色的光泽。

  在志民儿时的记忆里,二叔是一个英武潇洒的俊后生,高高的个头,挺直的鼻梁,眼窝略有深陷的丹凤眼,就像戏台上的唱《三国》的赵子龙一样,兼之每日里打熬筋骨,习枪舞棍,身上的肌肉每一块都隆起,行走坐卧无一不散发着英气。他心里暗自思量:想必二叔年轻的时节,不知道勾了多少大姑娘,小媳妇的魂儿呢?想到此节,竟情不自禁的嘿嘿笑出声儿来。

  “傻小子,笑啥呢?”一双筷子敲到了他的头上。

  “哈哈,二叔,你年轻的时候一定有过很多相好的女人吧?”借着酒劲儿,他一脸艳羡的问道。

  “你小子,满脑袋装的都是啥东西?小小年纪就胡思乱想,看我不打破你的头。”筷子借势举在了半空。

  “俺也不小了吧,二叔?俺都十八岁了。”

  “噢,”二叔应了一声。随后恍然大悟的样子:“明天找我大哥说说,给你寻一门亲事。”

  “说你呢,咋扯到了俺身上了?”他半羞恼的说道。

  “不说没用的了,我告诉过你的入山规矩,还记清了吗?”

  “不就是,进山要拜山神爷,然后是不碰三大牲吗?俺的耳朵都出茧子了。”他笑嘻嘻的回答。

  山里的猎人口耳相传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千百年流传下来的,所谓的“三大牲”,是指,一猪,二熊,三老虎。一猪是指孤野猪,这种野猪是离群索居的雄性的,皮毛被厚厚的松脂裹起,一副长长的獠牙,像两把刺刀,一旦于人相遇会死缠烂打,一死方休。二熊是东北深山里的黑熊,性格暴戾又兼力大无穷,碗口粗细的树木,一掌下去也会拍断,但它要比孤野猪脑筋灵活一些,一般情况下会绕开猎人的势力范围,如果是狭路相逢,也是凶险异常。三老虎,就是东北虎,这种动物及其聪明,无论是体力的敏捷以及凶猛程度,都是任何动物所无法比拟的,它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形下,是不会与人以命相搏的。

  “二叔,那只老虎你是怎么逮到的?”他忘不了小时候见过的那一幕,那只斑斓猛虎成为了他的一个心结。多年以来沉甸甸的坠在心里,让他兴奋,让他纠结。他有一种预感,以往他所期待的谜底会在今夜揭开。

  煤油灯“劈啪”的爆出了几个灯花,二叔的脸也随之明暗了几下,北风吹得窗户糊纸哗哗啦啦的,像熟好的皮子。“啊―嗷”一声凄厉的长嚎借着风势穿透了人的耳膜。二叔忽然脸色大变,原本有些苍白的面孔,此刻变得惨白,红红的眼睛也更加的木讷,喃喃的自语说:“来了,还是来了。”

  (二)二叔的离奇故事

  他惊诧的望着二叔,只见豆大汗珠顺着他的鬓角滚落下来,浑身也开始不停的颤抖。这种情形他见过,村子里的二狗在犯抽疯病的时候,就基本和眼前的二叔一样。他握住了二叔的左手,试图让他平静下来。手很烫,他似乎在握一把烙铁,几欲要松手。

  二叔右手猛然摸起桌上的酒壶,仰头一口气喝光了剩下的大半壶高粱酒。也许是酒的作用,二叔的身体抖动的不再那么厉害了,只是眼睛里闪烁着一丝妖异的目光。让他心里激灵灵的打了个寒战。他在恍惚间,似乎嗅到了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气味,这种气味来自于丛林,有着某种野兽的腥臊体味。在这间土坯房里弥漫开来。他松开了手,想走出房间去喊父亲过来

  “没事儿,没事儿了。”二叔的神智似乎恢复了,高粱酒的味道又浓浓的充斥着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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