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衣彩虹剑》第67/162页


余树奇又闪开毒手麻姑两招,笑道:

“还早得很哩!你自命为毒手麻姑,可懂得我这化骨宝刃教你尸骨无存?”说毕,即将死去的野兔摔在地上。

毒手麻姑听说匕首能够化骨,登时心胆一寒,急向那野兔看去。

虽然仅是几句话的时间,野兔一只受损的腿已流出涔涔黑血,一阵山风过处,恰将那异常腥臭的尸腐余气吹向毒手麻姑和方士哲身前,两人都忍不住打个恶心,跃开数丈。

余树奇嘻嘻笑道:

“你们毒惯了人,这回却怕起毒来了,怎么样?要不要试一试这新鲜的味道?”

照说方士哲早年身怀艺业,闯荡江湖,也是一条好汉。这时与女儿方芙怒冲冲而来,尚未亲见余树奇的绝艺,不该有所骇怕才是。但因那柄见血封喉,顷刻化尸的匕首,确令他心胆俱寒。

余树奇方才一拳一脚把丘向升打个半死,方士哲竟无法看出人家如何出手,使的是那一门招数;连闪方芙几度进攻,方士哲也未看出是那一门身法。他自己估计一下,纵使亲自动手,未必即能取胜,纵令能够取胜,万一被那柄匕首扎了一下,便难得寿终正寝必须横尸旷野。

俗话说:“蝼蚁尚且贪生,岂有人不惜命?”任他是再凶再残的魔头,把别人的性命不当作一回事,然而,对自己的性命总会有所珍惜。

方士哲度德量力,深晓利害,心里即兴起一个“走”字的念头,要知约期再斗,终是比眼前有利。因此,他有意无意地瞥了方芙一眼,敢情在征求他这位宝贝女儿的意见,是不是该回去从长计议。

另一边,平若与溪山客,青云客打得掌风呼呼,但也留神余树奇是否能敌得过方士哲父女夹攻。

她早稔熟方土哲的性格,知他做起事来决不留有余步,虽说仅是方芙出面交手,到了最后,方士哲纵然不明助,也会暗助。他那一手“百毒寒沙”可说是江湖上最歹毒的暗器之一,若被它沾上肌肤,立即周身酸痛,半刻之后便要废命,方才因为敌人来得太快,不及细说清楚,那得不替余树奇担心?

那知余树奇一味闪避方芙的进攻,却用一柄匕首把他父女吓得呆若木鸡,平若看在眼里,看在心里,忍不住叫起来道:

“孩子!你就用那匕首扎他!”

方士哲暴喝一声道:

“贱婢!三天内你敢带这小贼到我庄上去么?”

余树奇被方士哲说他是小贼,心头火起,竟不待平若答话,也喝一声道:

“老贼别以为你那贼窝是虎穴龙潭,看小爷不在三天内把你捣了!”

方士哲仰天大笑几声,连说:

“好好!你叫什么名字,先告诉我省得到时候赖账!”

余树奇怒道:

“小爷坐不改名,行不敢姓,叫做余树奇便是!”

方士哲听到“余树奇”三字,微微一怔,旋又冷笑一声道:

“好,好!三天内我在碧芙山庄挖好金井等你!”再向同伴扬声道:“两位老弟不须和贱婢打了,三天后再要她狗命!”

方芙把余树奇恨得心头发痒,本想再骂几句,却因余树奇目光灼灼瞪在地脸上,再见那野兔化成一滩臭水,心上也有点发毛,只好把头一低,跟在方士哲一行后面疾走,几十丈才敢回头瞪眼。

平若目送方士哲一行远去,带着一脸愁容,对余树奇道:

“孩子!你用匕首吓破他胆,倒是件好事,却不该答应往碧芙山庄!”

余树奇道:

“他那碧芙山庄难道是什么了不起的凶地?”

平若挽他在石上坐着,才缓缓道:

“你没有经历过风险,不知江湖上各种机心,方士哲若无把握在碧芙山庄取胜,难道他约你去好烧房子?”

余树奇不觉笑了一声。

平若一脸正色道:

“你且慢着笑。要知碧芙山庄原是叫做芙蓉山庄,那时候,方士哲对他两位女儿都同样慈爱,所以用了他女儿的名字,直到蓉姐被害,那山庄的名字仍然未改。”

她瞥了余树奇一眼,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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