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阙》第143/229页


  当大势如此的时候,逆势而为就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常言道擒贼先擒王,在大胤皇朝,宜崇萧氏作为第一世家,是世族内部天然的“贼王”。
  “科举这把刀虽然疼,但是落到萧氏身上不过伤了点皮毛,算不得什么,宜山书院是军中第四系的培植地之一,萧家从来不靠什么科举。”
  “老世族想反对就反对,反正我萧家不当那个‘贼王’。趁着书院庆典在即,我也回宜崇躲清静。”萧温琮说,又问儿子道:“萧萧,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家?”
  萧高旻尝了一口甜汤,懒懒地说:“后天。”
  后天正月廿五,宣政殿大朝会,萧侯得去,言下之意便是萧侯爱怎么走就怎么走,反正世子不带他。
  “后天就走?”萧温琮有点失望,狐疑地观察着自己的儿子,半晌说道:“萧萧,我怎么感觉你这两天情绪不太对啊?”
  “嗯?”萧高旻抬头,“我怎么了?”
  “说不上来,反正以前可没见你这样,一天到晚做什么都兴致阑珊的。”萧侯给自己也盛了一碗甜汤,随口开了个玩笑道:“萧萧,你不会是喜欢上什么姑娘了吧,但是人家没看上你?不过也不应该啊……以你的条件,她要是嫁过来,可就是……”
  萧侯正兀自盘算着,对面的世子面色却变了几变,最后凝成了恼羞成怒,将手里的勺子一扔,凶道:“喝你的甜汤吧!我明天就走!”
  萧温琮慌忙接住那只绿釉荷叶勺——这可是一对儿,夫人送来的,摔坏了就是他的错,儿子摔的也会算在他头上——萧侯盯着儿子气鼓鼓的背影,喃喃道:“真不对啊……”
  *
  世子爷虽然嘴上说明天就走,到底还是被永安侯夫人留了一日,廿五方启程,彼时叶书离已经离开了,也是世子早已知道的事。
  然而有意料之中,便有意料之外。
  去宜崇最便捷的一条水路,广陵是其中必经之地。
  这条路,叶书离祭他小师叔要走,萧高旻回家也要走。
  于是五日后,昌州水道广陵码头,永安侯府一行人收拾妥当,请他们世子登船。萧高旻刚踏进码头,就看见了一道熟悉的背影。
  他一怔,缓缓走近,那个人也转过身来,笑眼弯弯,懒洋洋地说——
  “世子,别来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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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复辟之乱,内力不足必借外力。”引自《裂变》台词,是在网上看到的,查了一下出处,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最原始的。②本章剧情部分可以与“142章 虞疆”结合阅读。柿子和苏朗路上所言见上一章。剧情章比较长,因为想将相关的剧情点一次性写完,也不知道写清楚直白了没有……③“忠武”可以算是臣子最好的谥号了,是个文武通谥,一般是文武全才。不过各朝各代谥法也不太一样,本文里忠武最好,没有之一。④柿子和书离去宜崇的这一路,以及后来在宜山书院的种种,请先自行想象,番外见。下章回00子和花的主线,写点欢快的,又要迫害花了哈哈哈哈。


第149章 阿月(上)(二合一)
  正月廿四上午,送走了穆熙云和叶书离,楚珩回了九重阙。
  到武英殿销过假,领了御前当值的符牌,楚珩往靖章宫去。想来是年前太庙陪祀加上这段时间穆熙云在京的缘故,宫里宫外的人都知道了御前侍墨身后有强大的倚仗,不能再跟以前一样轻视了,这一路上主动跟楚珩打招呼的人倒是多了起来。
  到敬诚殿的时候正是午时初,楚珩进去内书房,见苏朗也在,正在跟凌烨说话。
  于是楚珩上前准备行礼请安。
  凌烨倚在南明窗下的坐榻上,抬起眸帘扫了他一眼,语气平淡地说:“免了,赐座,朕等会儿有话问你。”
  楚珩道是,挨着苏朗在旁边的圆凳上坐下了。
  略听了两耳朵,苏朗应是在跟皇帝聊颖海苏氏门下的行卷,他来了有一会儿了,说说笑笑没几句话的功夫就到了尾声。
  临了,皇帝说:“放你几天假,不用来回往宫里跑了,回家多陪陪你父亲,等出了正月,他就要动身去西北了,这一趟没个一两年难能回来。”
  苏朗谢恩应是。
  颖国公苏阙往靖庆二州督察抚军,接管一应虞疆事宜,正月二十大朝会上公议定下此事后,昨晚下发明旨,算是尘埃落定了。
  颖国公苏阙是个纯臣,功高望重,他不像老镇国公那样善武输文,苏阙用兵骁勇精准,难得还文采斐然,以他的声望,若人在朝中,恩科副考官保不齐就有他一个。主副同考官的名额拢共就这么些,僧多粥少,各大大小小的世家绞尽脑汁地思索怎么才能多分一杯羹。借虞疆之事把颖国公合情合理地送走了,空下来的副考官名额,旁人就能争一争了。
  朝中臣子们十有八九都是这想头,风雨前夕太过平静,以至于谁也没有瞧出底下悄然汇聚的暗流——皇帝这时候将自己的股肱派出去,为的可不是白白送出一个名额。
  楚珩微侧眸看了苏朗一眼,颖国公膝下两个嫡子,长子苏照身体不好,生来羸弱,多疾多病;次子苏朗才是颖海真正的未来。而苏朗就在天子近卫营,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他六七岁的时候就到了帝都,算是太子伴读,自小和皇帝一起长大,情分有,保证……也有。
  事情禀完,苏朗告退离开,待他的身影消失在殿门外,凌烨倾身过去拽住楚珩的手将他拉到榻上,抱住了什么也不说,先亲了两口。
  楚珩歪在他怀里,挑着眉道:“陛下问话原来要这样问?”
  “那得看是问谁,问山花可不就得这样。”凌烨笑起来,道,“没在外面用午膳吧?走,我们回明承殿。”
  说着拉起楚珩,也不叫内侍宫女摆驾,两个人从书房后门出去,溜溜哒哒地往明承殿走。
  初春时节,午时的阳光温柔和煦,照在人上只觉得暖暖的,这条小路通往帝王寝宫,来往的宫人极少。小道两旁种着四季常青的树木,两两对称,修剪得十分整肃。
  “回头让司苑带着花木册子过来,我们挑挑看栽些什么花草,外头御道就算了,这些往寝宫去的小路总可以装点一下,省得总这样单调索然,了无意趣的。”
  “嗯?”楚珩顺着凌烨的目光扫了一圈,侧头望向他,笑道,“九重阙不是要讲究大气庄严,这条路你都走了好些年,怎么今天才突然想起来装点?”
  他们的步伐很缓,在天光里慢慢晃悠着前行,凌烨牵着楚珩的手,一边轻轻挠着他掌心,一边品鉴着以前从未留心过的四周景色,展眉说道:“和你一起住,这就不只是九重阙了。自己家里当然要好好拾缀,一花一木我现在都想挑拣,将这条小径收拾出来,种些花草竹树,待到夏天翠樾满径,走在里面清爽凉快,比摆驾御道要惬意。”
  楚珩想了一想,道:“若是夏天走,除了花树,沿路再种几株七里香、晚香玉,好驱赶蚊虫。”
  边走边商量着,过了一会儿,凌烨又摇头改了主意:“等到夏天,我们就搬到观澜湖上的玉华宫里去住,那儿四面环水,槐柳相映,最为凉快爽致,届时这里的夏景装点得再好也不时常走了,不然还是种些银杏红枫?等到秋天住回来,这一路景色也有了。”
  ……
  惬心闲适地漫步往前走,不多时就到了明承殿,凌烨让人去毓正宫将清晏带来,午膳烤鹿肉吃。
  鹿是他们昨天下午在上林苑打的,放出的血泡了鹿血酒,新鲜鹿肉腌制入味,只等着中午楚珩回来一起烤了。
  在外面摆了烤炉驾好铁丝网,正品着酒,清晏到了,从车上一被抱到地面,大白团子就迈进门槛小跑着过来,先朝凌烨喊了声“父皇”,继而跑到楚珩怀里,睁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楚珩的脸瞧,片刻后团子疑惑地看向凌烨:“哪里有露珠一样的豆豆,什么都没有呀……”
  团子正是什么都想看看的年龄,对水痘也十分好奇,楚珩不禁笑起来,在他的小圆脸上捏了一下,“都好了怎么还会有?让你看见那岂不是也要过给你?”
  “唔……”团子摸了摸脸,歪着头问:“阿晏以后也会长露珠豆豆吗?”
  这又不是什么好玩的事儿,楚珩哭笑不得,想了想,回答道:“长不长说不好,但是痘痘不能碰,不然就会一直留在脸上了,就像这样——”说着伸手沾了一滴鹿血酒轻轻点在大白团子的鼻尖,唤宫女拿来镜子给他看。
  清晏捧着鎏金镜子,睁大眼睛端详着鼻尖上红红的一个点,伸手头试探着碰了碰,过了一会儿摇摇头将镜子放回宫女怀里,奶声奶气地说:“不好玩,阿晏还是不要豆豆了。”
  楚珩揉了揉他的头,轻笑出声。
  大白团子到了,人来齐了,鹿肉可以上烤架了。
  凌烨让内侍呈了盏糖蒸酥酪放到团子跟前,自己抬手欲往楚珩杯子里斟酒。
  楚珩却挡住他手腕,拿起那只酒杯在掌心里看了看,又瞥了一眼壶中的酒,摇头说:“这个翡翠斗是刚才随手取的,斗的颜色太深,衬不出酒色之丹艳,我记得有套白玉荷叶口的杯子,上回我用它斟梅花酒来着,就用那个吧,那个好看。”
  “白玉盛朱酒?”凌烨不知想起了什么,微微笑了笑,点头说好,唤了内侍去拿。
  腌制好的鲜嫩鹿肉呈现胭脂般的色泽,滴上几滴素油,放在铁丝网上,在炭火的烘焙下不多时就散发出诱人的香气,待两面熟透,夹起来往红油蒜泥汁碟里一蘸,别提多有滋味了。
  这顿烤鹿肉吃了半个多时辰,一直到午时将近才收工。在明承殿花园里散了会步,将大白团子送去偏殿,过后回寝室歇午觉。
  这会儿阳光正好,温煦但不刺眼,楚珩懒懒地眯着眼睛舒展腰身,说不想去内室床上了,就在外间歇着晒晒太阳。凌烨没有反驳,让内侍抬了张宽榻来,摆在天光最盛的地方,司寝女官捧了个匣子放到榻旁案几上,凌烨点点头,挥退众人,对楚珩道:“过来,我给你脱衣裳。”
  大白天的,楚珩不疑有他,站到凌烨身前伸开手,凌烨解开他的蹀躞脱去外袍内衫,剩下一层里衣坐到榻边,凌烨一只手仍搭在他肩上,轻轻抚弄着他的耳垂,问道:“白玉盛朱酒,好看吗?”
  “嗯?”楚珩抬起眼睛,闻言有些疑惑,点头道,“好看啊。”
  凌烨唇角扬起来,低声说,“我也觉得好看。”
  “什么?……”楚珩未曾听清,话却未及说完,凌烨按在他肩上的手上了几分力道,将他推倒在榻上,另一只手掀开床头的那只匣子,从里头拿出了一对镯子和耳夹,赤红的血玉,水头极好,在天光的映照下,颜色比他们方才午膳时饮的鹿血酒还要丹艳几分。
  这东西楚珩可太认识了,是当初镜雪里朝见时送给凌烨的一份礼物,尤其是那对男式的血玉耳夹,楚珩曾在凌烨的软磨硬泡下戴过一次,第二天醒来就把这东西锁起来扔进了库房里,再不想瞧见。①
  谁知今天又被凌烨翻了出来。
  楚珩心中霎时警铃大作,抬臂挡着胸口就要往后退去,语气坚决:“你想都别想!这个说什么都不行!”
  凌烨拉住他的手止住他后退的动作,拿起只血玉镯子套到楚珩腕子上,笑道:“不往那儿戴,这次正经的……”说着拈起一只血玉坠子往楚珩白皙的耳垂上比了比,“白玉盛朱酒……好看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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