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朵红杏爬墙去》第75/161页


  皇甫崇默然不语,眼睛也看着渊四娘消失的方向,他神色复杂,脸色也有些发白,好不容易松开的眉头又蹙结在一起。
  屋里的三人各怀心思,一时悄寂无声。
  过了好一会,苏思曼终于按捺不住,斟酌了一下语气,再靠近皇甫崇一点点,小心翼翼问道:“崇哥哥,仲晔离截住高大哥,还将他关起来有何目的?”
  皇甫崇看了眼碧玺,没作声。
  碧玺何其聪明,没等苏思曼开口,当即道将手搭在小腹上,面露痛苦之色:“哎哟,小姐,我出去方便一下。”
  “还能有什么目的,自然是想让云庆兄下令让属下将飞鹰堂的人放了,再用收缴的三箱贡银来赎人。”皇甫崇墨黑的眸子隐隐闪动着怒火,嘴角抽了抽。
  “他……他同盗金案有关系?”苏思曼大吃一惊。
  皇甫崇背着手在屋里踱步:“不止是有关系,年前我经过陀城附近时偶然遇见他,当时看他神色可疑举止鬼祟,我便忍不住跟在他身后。原来他是去勘察地形,走了大约半个时辰才到,却是发现那里横亘着一条奔流不止的大河,河上架着一座竹桥。竹桥中央已经聚集了一帮江湖好汉,其中好几个都是凌云帮的高手,因考虑到他们武功也不弱,我始终同他保持着一段距离,隔得有些远,加上流水的唏哗声,他们具体谋划了些什么,我当时根本听不清楚。
  “就在这之后的第三日上,就听说运送贡金贡银的官兵在陀城附近离奇消失,河上那座桥从一头断做了两截,钱银也不知所踪。先前当地的地方官还以为是竹桥承受不住重量,自己断了,而官兵和金银可能都坠入了河中。可经过一番打捞之后,一无所获。此后又发现,竹桥断裂处有刀砍斧剁的痕迹,才有了官兵遇袭的揣度,再加上后来有住在河下游的村民不时发现伪装成百姓,内里穿着制服的尸体,使得这一推论更具真实性。我原本没打算在陀城久待,可发生了这事之后,我方才想到这事极有可能就是仲晔离他们那伙人干的。因我之前根本没听说过梁国有岁末纳贡的惯例,所以事情发生之后听人说起时,方才明白了个大概。
  “运送贡银之事据说一向很隐秘,路线也不为外人所知,仲晔离早在几日前就能准确断定他们的路线走向,确然是了不得。”皇甫崇唇畔漾着一抹冷笑,最后这句倒像是反讽。
  不过苏思曼却来了兴致,两眼冒光地插嘴道:“崇哥哥,你肯定不会袖手不理吧?怎么后来你又到屏宴城来了?还在府衙当了幕仲?啊,我知道了,是不是你发现他们逃匿到了屏宴城,还同那个黄大人有所勾结?”
  皇甫崇停住脚步,赞赏地看着苏思曼,紧绷的脸舒展了些,眉眼带笑:“不错,正是如此。”
  “难怪当时你会出手帮我和小强了,我早前就隐隐约约猜到,你肯定知道我和小强都是无辜的替罪羊。如此说来,你在屏宴城也是为了暗查盗金案一事?”
  皇甫崇不否认地点了点头。
  “我能不能问一下,这事原本同崇哥哥你没有半点干系,你这样一路追踪,是纯属行侠仗义还是有什么别的原因?”
  “呃……”皇甫崇沉吟,面露挣扎之色,半晌才低低回道,“说来惭愧,倒不完全是出自道义,也有些私心。”
  “有私心很正常呀,谁没一星半点私心呢,呵呵。崇哥哥快说给我听听,是什么小心思,别不好意思。”苏思曼笑嘻嘻地扯了扯他衣袖,目光炯炯地看着他,全没个正形。
  没想到皇甫崇一张白皙的脸竟隐隐泛红,益发彰显出他唇红齿白眉清目朗的美男本色。很显然,他觉得那私心是不便同人说起的,与他一向在人前的气质形象不符,也不大光彩。
  苏思曼饶有兴致地看了他好一会,他都没说话,她便明白自己问得不合适,忙扯着脖子看向门口,又开始聊旁的话题:“都来这大半日了,高大哥怎么还不来啊?对了,高大哥是怎么回来的啊?他现下身子还好么?”
  “腿脚还没好利索,下肢没力气。疏骨散的毒也未解,功力还未恢复。”提到高云庆,皇甫崇不禁黯然伤神,声音里也多了些晦涩,“还能怎么回来,再好的身手也施展不出,只有是被帮众用飞鹰堂的人质和贡银赎回的。”
  “是了,飞鹰堂的人参与了盗金案,可是,怎么又会被凌云帮的人抓了呢?”苏思曼满脑子都是疑问。
  “那些贡金贡银是被分成了很多份分开来运的,飞鹰堂的人在转移贡银的过程中,冒充了凌云帮的名号,被凌云帮的人识破,便抓了这些人,顺道也缴收了贡银。”
  “噢――飞鹰堂的人当真无耻……”苏思曼恍然大悟地叹道。

  第二十七章 一点心意
  两人闲话间,高云庆出现在门口。
  他并不是自己走进来的,而是被抬着进来的。
  两个身强力壮的帮众抬着结结实实捆绑在四根呈梯形分布,碗口粗的竹子上的梨花木椅,高云庆就端坐在梨花木椅上。
  苏思曼万没料到他会是以这种方式现身,一见之下不觉黯然神伤,但见高云庆虽然面带微笑,脸色却有些苍白,十分憔悴,神情焦灼,下巴上杂乱无章的青黑短须益发使他看起来沧桑了不少,浑不是初见时懒懒散散中焕发着昭昭意气的模样。
  几个月前还那么身手矫捷地教小强武功,如今却落魄得如此,可以想见他在水牢里受了多少折磨。也不知那双腿还能不能恢复?英雄末路,虎落平阳,凡此种种,最是叫人感叹。苏思曼瞧着他脸上那抹苍白得薄如纸鸢的笑,内心里触动甚大。
  “苏姑娘,许久不见,别来无恙否?”高云庆含笑问候,那笑纯粹灿烂如笼着朝阳照耀下七彩的光,简直耀目。刚刚的疲态也已隐去,虽仍是胡子拉碴的模样,却立时精神了许多。这下转换了无痕迹,自然通透,苏思曼不觉暗暗赞叹其内心之强大,也有些欣然。果然,还是意气风发积极向上精神面貌的他更令她感到亲切。
  “我还好。高大哥这段时日受苦了。”苏思曼扭着手绢,低低地道。
  “皇甫老弟都跟你说了?呵呵,其实我倒没什么,只是苦了小强这孩子。唉,是我连累得他受苦。”高云庆连声叹气,英挺的眉紧拧着,使劲捶着木椅扶手,“不过,我不会就这么罢休的,一定会将他就回来,也定然不能让仲晔离的阴谋得逞。”
  “这事得从长计议,云庆兄切不可操之过急。”皇甫崇在旁插口道。
  “我自然知晓这个道理,可你也应该晓得,留给我的时间并不多。要怪就怪我当初太大意,才会酿成今日之祸。”高云庆长叹了一声,抓着扶手的手青筋直跳。
  “你帮中之事,我原是不便插手,不过,若是仲晔离这厮逼人太甚,我也不会袖手不理的。他虽已是百药堂的弃徒,可若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做出祸患武林之事,我皇甫崇第一个饶不了他。当初他被逐出尧云山庄实在是太便宜了他!”皇甫崇愤然拂袖,颇有愠色。
  苏思曼看看皇甫崇满是不忿之色的脸,不由好奇这两兄弟到底有什么隔阂,怎的这般水火不相容。跟皇甫崇相识以来,他的为人品性,她多少还是清楚的,他既不是那种心胸狭隘睚眦必报之辈,也更非不识大体公报私仇之流。看来,这两人中间定然是积怨甚盛,不然皇甫崇不会一提到仲晔离就眼不是眼,鼻子不是鼻子的。
  高云庆与皇甫崇商议时,屏退了两个随从,并不避讳苏思曼在场,显然是没将她视作外人。皇甫崇明知道她跟仲晔离也认识,却没故意寻个理由同高云庆离开,这叫苏思曼尤为感动。不过苏思曼知道自己呆在此地,也帮不上什么忙,寻了个理由主动退出了香居榭。适时避嫌,还是很有必要的。
  刚刚踏出香居榭,远远就见碧玺同那两个抬竹椅的帮众在一处谈话,碧玺一脸好奇,不断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从她美丽娇红的小嘴里吐出来,那两个壮汉显然平日里没受过美女的垂青,一个两个满脸傻相,争相回答碧玺的问题,其中一个手舞足蹈的显然更受碧玺关注,于是他挥舞手臂的弧度更大了几分,几次都打在陷入弱势的同伴身上。
  手舞足蹈的大汉正口吐飞沫绘声绘色地讲着,碧玺却已瞧见了自家主子,将全副注意力都放到了主子身上,柳腰一摆款款迎上来。
  “小姐,怎的独自一人出来了?”
  两个壮汉见又一个比这小丫鬟还漂亮的小姐出来,不由眼睛发直,先前送帮主进屋时碍着帮主就在近旁,不敢放肆打量屋里的情形,之后又被遣了出来,是以这会子才发现那位小姐真漂亮,两人都看得目不转睛。
  苏思曼自然注意到了他们惊艳的目光,终于也轮着别人为她的美貌倾倒的时候了,告别了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感觉可真好啊。她心中不由暗暗得意,面上却不动声色。
  “呃,他们有要事相商,我又帮不上忙,呆在那里多不合适。”苏思曼笑道,“刚刚看你们相谈甚欢,在说什么呢?”
  碧玺面上微微一红,侧身退到主子身侧稍后一点点:“也没什么。小姐,不如我陪你四处走走吧,这儿真是美极了,我长着么大,还没到过这么依山傍水秀丽如画的地方呢,你看那边那座吊脚楼,当真建的鬼斧神工一般,太精致了!”碧玺兴奋地又将手往东边一指,“唔,小姐,你再看那边,那边有一片竹林,这时节应该有春笋了,咱们去看看好不好?”
  苏思曼循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有一片青翠茂密的竹林,她又看看那两个壮汉,心念微微一动,一个想法跳了出来。她微笑着点点头:“咱们走吧。”
  主仆二人款步慢行,那俩壮汉见她们已经起行,眼珠子也遵循着追逐美丽的本能跟着两人的背影转。两人都想冲上去给两个漂亮姑娘履行地主之谊――美其名曰引路,实则……咳咳,你们懂的。但是总得留个人在这里听候吩咐,不能两个都擅离职守。最后,为了公平起见,两人划拳作数。先前在碧玺面前颇得风头的大汉这回三次尽输,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做了留守人员。先前不得意还委屈受了同伴几下子的大汉春风满面追赶上来,边跑边嚷:“小姐慢行,待在下给您引路。”
  竹林离香居榭看似近,走起来方觉路程也不近,步行少说也得花好几分钟,若是走的回廊不对的花,更耽搁时间。还真亏那汉子引路,这才少走了许多弯路。
  到了竹林中,碧玺一张小脸儿兴奋得发红,缠着那汉子教她辨认春笋生长的地方。
  “刚刚听你说要来竹林里看竹笋,我还以为你自己对这些很懂呢。”苏思曼笑道。
  “唔……小姐,别笑话我了,我也就是那么一说嘛。”碧玺扭扭捏捏地晃荡着上身,苹果肌红彤彤的,大眼睛亮晶晶地极富神采,日光里那小扇子一般浓密卷翘的长睫毛扑闪着,煞是好看,别有一番动人。
  那汉子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黑黝黝的面皮透着些红意,看起来就好似烧着了的炭火,又朴实又憨厚。不知何时从何地划拉了一根竹杖捏在手里,对这片竹林,他显然十分熟悉,边在前头介绍竹笋生长的特性,边用竹杖指点着地面,扒拉着地上的杂草开出条小道来。
  他停在两根竹子之间,用竹杖敲打着地面:“这下面一准有春笋。”十分笃定。
  苏思曼也来了兴致,低头看着与别处毫无二致的地皮:“那你能不能将它挖出来?”
  大汉憨厚地一笑:“好。”说着就将竹杖放在一旁,蹲下身开始用手挖土。随着土壤被一撮撮翻挖出来,不多时,果然就看到了黄黄的笋皮。苏思曼从未见过刚刚从土里挖出来的笋子,只见过剥成嫩嫩的小小个的笋肉,在听到碧玺“挖到了挖到了”的兴奋声音中才意识到,那黄黄的沾着鲜土的东西就是笋子。
  完全刨出来一看,那竹笋竟然个头不小。碧玺小心从大汉手里接过,轻轻拍了拍上面的土,简直爱不释手。苏思曼也觉新鲜,伸手摸了摸,粗剌剌的,有点儿硌手。
  “小姐你看,就像个牛角一样,好看吧?嘻嘻――跟穿衣服似的包了这么多层,不晓得剥开后,里面还剩多少?”
  “不知道啊。”苏思曼很诚实地答。
  “吃笋肉的话自然要吃得嫩些,留下来的大概就这么多。”大汉窝了个稀松的拳头比划大小。
  “小姐,你今晚想吃笋子么?”
  “想,自然想。”
  “那要不要我回去找个装的行头来,顺带再弄几把锄头?”碧玺乐滋滋地眨着眼睛问。
  “好,那你快去快回。”
  “恩。一定。”碧玺应着声,转身轻快地离开。
  苏思曼也试着按大汉之前说的要诀找了两处,到底经验不足,两次实践都一无所获,还连累得她无辜的中指上的指甲光荣夭折了。只好悻悻回到大汉身旁,而此时,他脚下已经堆了四五个肥大的笋子,某人只能自叹弗如。
  看着自己光秃秃的右手中指,苏思曼放弃了再试的念头,坐在杂草丛生的地上问:“大哥,你会做竹篾活儿么?”
  “会做,在下还能用竹篾做些小玩意之类的,小姐要是喜欢的话,在下可以给小姐做。”
  “真的吗?”苏思曼喜出望外。
  “自然是真的,绝无虚言。”汉子黑红的脸上露着憨厚的笑容。
  “大哥的一双手真巧,能做那么多花样。那是不是我想做个什么,都能做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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