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放纵的青春》第31/60页


  54

  五十四
  整整住了一个星期医院,这些年劳作的身子亏得厉害,病好了之后,望舒整个人仍很虚弱。好在此时大哥和母亲都在家里,她躺在炕上,不用做事,只等着吃等着喝,劳作惯了的人,浑身不自在,总觉得有些消受不起。
  所以身体稍稍硬实一些,她就下地帮大哥干活。因为大哥定了去省城跟刘果志打工,家里所有的禽畜和粮食都要卖掉――以后不出意外,乡下这栋房子就会一直空着了。
  迈过禽畜的栅栏门时,脑子里会想起月前刘果志在这里叮叮当当地修了半个月的情景,心中就有微微的喟叹。
  过去的一个来月,竟然发生了这么多的事。
  她把鸡鸭鹅抓好了,那个叶家一宝红冠子大公鸡飞来飞去,扇得满胡同的灰,她听它嘎嘎地叫,心里又想起许承宗在这里的时候,用这个大公鸡骗自己到他身边去的情景,人就有些怔住。
  转身从栅栏门迈出去,沿着甬路下到园子里,她伸出手在白菜地里拨拉。白菜叶子微凉,绒毛也有些割手,她拨拉半天,手腕子的皮肤被划得有些疼痛,可那天自己顺着窗子扔出来的手机始终不见踪影。
  “望舒,你在找什么?”她大哥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看她在菜田里猫着腰,好像在找东西,忍不住问。
  望舒没吭声,她沿着垄沟,一点点地整个菜地都翻遍了,也没看到记忆中那个十分漂亮的紫色机壳,大为沮丧。
  “大哥,家里有人在菜地里捡到一只手机么?”
  “没有啊。菜地哪儿来的手机?”叶望权不解地问。
  “我扔在这里的。”望舒有点懊恼,容易冲动的人,也就容易后悔,她最近后悔自责的次数太多了,过往稳重自持的性子带来的平和心境,这几天早已不再。
  “你从哪儿弄的手机?”叶望权奇怪地看着妹妹。
  望舒叹了口气。“是那个许承宗留下的。”她看大哥张开口想说话,她知道大哥要说什么,一边向屋子里走,一边道:“没关系,你要是想要手机,家里还有一个刘果志留下的呢。连着充电器,都放在东屋柜子里,我还没有扔掉。”
  进了屋子,问了母亲和两个孩子,两个小孩异口同声说没见过。她母亲正在整理被褥,听了望舒的问话,头也没抬,口气冷冷地答了句:“我也没看见。”
  望舒难过了很久,想到他递给自己手机时说的那句“想到你就这么消失在人海里”,心里更是难过。一个人躲在楼上的窗帘后面,看着外面远山青青,流了很久的泪。
  他终究还是消失在人海里了。除了他的名字,他的模样,她对他竟一无所知。
  其实知道了又有什么用呢?
  自己还是要一个人孤单地活着,而他,自有他的世界。那个世界里,他不是在自己家里炕梢养伤的许承宗,不再熟悉,才会在不设防的时候,受到那样的侮辱与伤害。
  她伸手擦干眼泪,沿着走廊,向上进阁楼,翻出最里面的几只木头箱子。打开箱盖,一箱箱的旧书放在里面,她翻了一会儿,找出当年高三的教材,把别的书放回去,抱着书下楼了。
  一家老小正在楼下担心她,看她抱着一堆书下来,都莫名所以。
  “望舒,你抱着书――”
  “我想回去读书。”望舒开口道。
  “读书?读什么书”她大哥望权显然迷糊了。
  “我要重新参加高考。”
  望权看着妹妹,张大了口,半天说不出话来。
  “你都多大了,二十五六岁的老姑娘,跟十六七岁的小丫头们一起参加高考?你能行么?”叶母向来不会说话,这时候也不例外,顺着口就给了望舒第一个打击。
  望舒手心里的书差点掉在地上,她忙捂紧了,不看母亲,只对大哥道,“大哥,你说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想接着读书!”
  叶望权挠了挠头,不知道说什么了。
  “大哥,我想通了,没有大学文凭,我就算打工,也赚不到多少钱。现在去读书,只不过多费几年功夫,可将来拿到毕业证,再差的大学生也不用回家种田了。”她打定了主意,以前她就是外语系的,这次重考还是学本行,只要考上省城的外国语大学,离家人近些,将来毕业了,当个英语老师也比种地强些。
  那个破碎的梦想,如今有机会,无论如何也要续上!
  叶望权看了看母亲,又看了看妹妹,后来点头道:“既然你主意都定了,就考吧。”
  “我去县高中联系一下原来的班主任,插班高三,等我高考完了,立即到省城去找你们。”望舒听大哥答应了,心里高兴起来,说到读书,比说到种地,让她有信心多了。
  接下来的日子,一家人都忙碌起来。叶望权把家畜都卖了,连地里收割出来的粮食都没有时间脱粒,直接卖给附近的人家。家里所有的东西,能跟着火车托运的都托运了,不能托运的,卖的卖,送人的送人,住了十几年的两层楼的家什,很快就只剩下一些水缸铁锅餐具之类的东西,不值钱也带不走,留在楼下。
  望舒一边帮着大哥忙碌,一边抽空联系到了原来读高中时候的班主任。她当初的聪敏好学给老师印象极好,交了插班费,她顺利进高三的文科班跟着冲刺高考。
  读书的日子过得很快,她因为曾经失去过,所以加倍珍惜。偶尔学累了,想休息一下的时候,就想到自己当初在田里干农活,累得腰都直不起来,汗水沿着她的脖子滑下去,在前胸后背把衣衫都浸湿了――过往劳苦穷困的生活就像一把利刃,抵着她的脊梁,逼着她不得不每一分每一秒都用功,一毫都不肯放松。
  她底子极好,又十分用功,加上天生是读书的料,转年六月份高考之后,自己觉得考得不错,后来填志愿就填了省城的外国语大学。她大哥在省城常常换住所,为了等通知书,她只好回家乡的老房子暂居。
  时隔一年回来,山路依旧弯弯,路两旁的绿树野草又是一年的浓绿。不舍得钱雇三轮车,她从镇里一个人扛着行李,走了十几里的路,快到花溪镇的时候,腿乏得她一步都动不了,坐在路边上,伸手擦拭额头的汗,她用力揉着酸疼的肩膀,刚刚长长地出了口气,就听见近处有人声道:“那不是望舒么?”
  望舒抬起头,见同村的崔三婶手里拎着藤条筐正走过来,一边走还一边惊讶地问道:“你们一家人不是搬到省城了么?你咋一个人回来了?”
  当初从村里搬走前,因为刘二叔逢人就宣扬望舒跟那个劳改犯的“丑事”,村子里的人难免都有些看不起望舒,浑一点儿的村妇甚至当面啐她口水。未嫁的大姑娘名声坏了,最易被人欺负,好在叶望权泼皮一个,等闲的山民还不敢招惹叶家。但也正因为如此,叶望舒返校读书的事,叶家对外一字不提,连叶家搬走的时候,都没有循例请山里的乡亲吃酒,只把自家的农田给了崔三叔,让崔三叔两口子帮着照看山上的房子,一家五口人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家乡。
  望舒忙站起道:“我回来暂时住一阵,过一个月我再去省城找我大哥。”
  崔三婶已经到了近前,她跟崔三叔两口子在这个村里,是从始至终对望舒都不错的两个老人。崔三婶头发半白,有些虚胖,藤条筐里装着一把青菜,显然是刚去地里摘的。她年老之人,走了半天山路有些气喘,到了望舒面前,一边匀着气,一边打量一年没见的望舒,见她穿着一条青色泛白的牛仔裤,一件白色的衬衫,很久没有被阳光暴晒的肌肤细腻白皙,衬着乌亮的一头长发,整个人又俊秀,又淡雅,跟往日在地里犁田时那操劳苍老的模样大为不同。
  崔三婶看了一会儿,笑着叹道:“城里的水果然养人啊!你越来越好看了,一年没见,你比在家时俊多了。”

  第 55 章

  望舒不好意思地笑了,伸手提起行李,看着崔三婶筐里的青菜搭话道:“今年地里的空心菜长得还不错?”
  “空心菜么,不就是浇点水的事儿。”崔三婶跟望舒一起向村子里走,一边走一边道:“望舒,你家前后园子我也种上菜了,你没意见吧?”
  “哦,没事,你给我们看着房子,我大哥还让我谢谢你呢。”
  “其实我就是看那么一大片的地空着可惜,在前面园子种上了玉米,后面本打算种菜的,前阵子我腰疼,就没来得及动手――你要是住一个月,下个月就能吃新鲜玉米了。”崔三婶不问主人就种了叶家园子的地,本有点不好意思,这会儿听了望舒的话,想到往日望舒不言不语的好性子,一颗心放下了。
  望舒笑了笑,多熟悉的家长里短的话,自己读书一年,把往日这样依着天时忙碌耕作的生活差不多忘光了――如果这次能考上外国语大学,以后一辈子她都要离种地耕田远远地,再也不要过那老黄牛一般的日子!
  “崔三叔好么?”望舒顺口问道。
  “他到十字路口那边的加油站给人打更去了,不在家。”崔三婶答。
  望舒心里一动,看着崔三婶道:“那三婶就一个人在家?”看崔三婶点了点头,忙笑着问道:“那三婶跟我一起到山上住行么?我一个人,家里连个小孩都没有,晚上怪怕的。”
  崔三婶看着望舒,心里会意,知道望舒是怕如今名声不好,受人欺负,请自己去作伴。崔三婶想了想,点头答应了:“行,反正我一个人在家住也挺没趣的。我再从家里背点粮食过去,你这一回来,冷锅冷灶,啥也没有,就用我家的吧。”
  望舒很高兴,到了山下的岔路口,跟崔三婶暂时告别,一个人沿着山路向上走,到了路端,一眼望上去,自己当家时红红绿绿的菜园和院子,如今种得满满的玉米,一人多高的植株,长长的绿色叶子被风吹得哗啦啦地响,挡住了记忆中熟悉的家门。
  离开一年,不变的似乎只有记忆了。
  曾经很多次在读书累了的时候,会不自禁地想到自己站在大门口,隔着园子看凭门而立的许承宗,他对着天空怔怔发呆的样子。侧脸那样的英俊,即使是时隔一年的记忆,仍能让她的心跳加速。一段没有结局的故事,甚至连分别都不那么美好,可她心底深处记得最清晰的,不是他临别时的无情,也不是他初来时的粗鲁,就是他站在门口默对天空的刹那――定格在自己心里一般,想起他来,就是那一时刻的样子。
  寂寞青春遇到的这个男子,一辈子也许都不会再见,可那些心动的瞬间,在一片愁苦惨淡的日子里发生,仍美好得让她庆幸。
  既然这已经是一个回忆,她宁愿只记得那些让自己感到幸福的。
  她拉开大门,沿着长长的石板路向屋门走过去,当初自己在家时甬路两边开得热热闹闹的芹末花,这一年过去了,被高高的玉米杆子遮住了阳光,稀稀落落地只剩了几颗。
  繁华不再,物非人亦非了。
  心里有点难过,背上的行李勒得她手疼,就把行李放在路上,人坐在上面匀气,玉米浓密的青纱帐子把她夹在中间,世界是这样的静,静得似乎只剩下了她一个人。往日养家的责任,过去一年苦学的压力,在这一刻似乎消失了,她就成了她自己,坐在行李卷上,什么都不想,让脑袋和心都空着,空到最后,自在悄然淡去,有些寂寞了。
  甩甩头,从行李上站起,她向院子里走,一边走,一边听自己的鞋跟哒哒地响,更将心头的那点寂寞放大。到了院子,东窗下芍药花栏里怒放的几十朵粉红让她蓦地停下,看着那些娇艳欲滴的颜色,开得热热闹闹的,总算让她低落的心情好了些。
  拉着行李走到花栏旁,怔怔地看着。
  曾经有个男子在这里转过身,手里握着一朵粉色的芍药笑着递给她,高大英俊,好看的眼睛看着自己――后来所有的一切都源于那个时刻吧,黄土垄里,庄稼田中,摆不脱甩不掉的单调枯燥的生活,一朵粉色的鲜花给她晃出一个粉红色的世界。
  那个世界里,没有劳累,没有恐惧,她不再是一个牛马一样操劳的女人,而是满心欢喜地在这个青春未逝的年岁里憧憬着有个男子爱自己――能够跟一个男子相爱,是多么美好的生活,即使只是憧憬着……
  伸手摘下一朵芍药,两只手拖着行李,自己想了想,就把花挂在耳朵上,才转身从花栏前面走开。翻出钥匙,开了沉重厚实的铁皮门,久未通风的走廊带着一股沉闷的气味扑面而来。在东西两个屋门边犹豫了一会儿,伸手推开西屋,空荡荡的屋子,原本立在地上的椅子柜子都空了,只有炕梢装被褥的老旧炕几还在原处,炕几下,那人曾在此处躺了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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