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未完:张爱玲》第8/16页



林语堂在一九三六年九月的创刊号发刊词中说:“每读西洋杂志文章,而感其取材之丰富,文体之活泼,与范围之广大,皆足为吾国杂志模范。又回读我国杂志,而叹其取材之单调,文体之刻板,及范围之拘束,因每愤而有起办《西风》之志。”当时主要的撰稿人除黄氏兄弟外,还有林语堂、老舍、李金发、徐、姚颖、毕树棠、林疑今等人。而林语堂的英文名著The Importance of Living即《生活的艺术》。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美国由纽约的Reynal & Hitchcock出版后,也是由黄嘉德首先译成中文在《西风》上刊登的。

一九四年张爱玲在《西风》初试啼声时,享有盛名的林语堂已经人在美国了,他们是无缘有任何接触的,对此让人颇有些遗憾。学者余斌就说:“假如他(林语堂)还在国内,假如他也参与征文的评奖,《小说下载|wRsHu。CoM》我想以他的眼光,以他对‘奇文’的情有独钟,《天才梦》纵使不获头奖,位次也必要大大靠前的,名誉奖是安慰性质,名誉奖第三名也即得奖者的末位,而前面的获奖作品大多极平庸,对此张爱玲多年后仍无不耿耿。”的确,此次征文的得奖名次,对张爱玲而言,确实不仅是耿耿于怀,还有些激愤。事隔三十多年后,张爱玲在收入文集《张看》的《天才梦》一文的末尾,还新加了一段“附记”云:我的《天才梦》获《西风》杂志征文第十三名名誉奖。征文限定字数,所以这篇文字极力压缩,刚在这数目内,但是第一名长好几倍。并不是我几十年后还在斤斤较量,不过因为影响这篇东西的内容与可信性,不得不提一声。而到了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张爱玲荣获《中国时报》第十七届文学奖特别成就奖时,张爱玲写了得奖感言《忆西风》,文中旧事重提,更明确地表示,对当年征文评奖结果的强烈不满。

对此研究学者陈子善特别找出当年《西风》征文启事,其中征文字数的限定是在五千字以内,不知道何以张爱玲会误记为五百字,陈子善在《天才梦获奖考》一文中,不无感慨地说:“照例张爱玲关注《西风》,既要应征,总不至于弄错征文字数,而她偏偏粗枝大叶,写了仅五百字左右的《天才梦》应征,否则,我们今天或许会读到一篇洋洋洒洒,更为精彩的《天才梦》了。”

陈文又说:平心而论,获首奖的《断了的琴弦》虽然文情并茂,毕竟只是中规中矩的抒情文,不像《天才梦》短则短,却是才华横溢,意象奇特,时有神来之笔,最后一句“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出自二十余岁的少女之手,道尽了多少人间沧桑,实在令人惊奇,也令人回味无穷。但这是文学趣味见仁见智的问题,编者评选《断了的琴弦》为第一名自有其道理,不能苛求。何况这次征文得奖作品结集出书时,以《天才梦》为书名,可见编者对《天才梦》还是欣赏的。在赞赏之余,也指出张爱玲的误记。

图为《天才梦——三周纪念得奖征文集》封面,该书以张爱玲《天才梦》一文作为书名,另外以发掘佚文闻名的陈子善先生,又发现张爱玲在同为《西风》系统的《西书精华》季刊,选译了一九三八年美国赛门舒斯特(Simon and Schuster)出版的哈尔赛(Margaret Halsey)女士的畅销书With Malice Toward Some中的一篇,译成中文名为《谑而虐》。陈子善认为由于这篇译文的发现,“使张爱玲翻译生涯的起点定位在一九四一年,其时张爱玲二十二岁。”而这也是张爱玲在离开港大前又再一次与《西风》系统发生关系,前次为创作,这次为翻译,充分展现了她在中、英文的语文能力。

回到上海后的张爱玲,不管是为《泰晤士报》写影评和剧评,或是紧接着为克劳斯·梅涅特主编的英文《二十世纪》月刊所写的影评和散文,她的英文文章大体上可说是走林语堂路线。也就是用轻松而饶有风趣的文字,向外国人介绍中国文化、中国人的生活。如她给《二十世纪》的第一篇文章Chinese Life and Fashions,即是以她独特的感悟,来谈中国人的生活和时装。因此梅涅特对张爱玲极为赏识,除向读者郑重推荐张爱玲为“极有前途的青年天才”外,在张爱玲发表Still Alive即后来中文本的《洋人看京戏及其他》。时评曰:“她不同于她的中国同胞,她从不对中国的事物安之若素;她对她的同胞怀有深邃的好奇心,使她有能力向外国人阐释中国人。”

而当后来张爱玲又发表Demons and Fairies一文时,梅涅特又评曰:“她以独有的妙悟方式,成功地向我们解说了中国人的种种心态。”梅涅特是发现了又一个林语堂式的作者——张爱玲,虽然此时张爱玲才二十三岁,才从大学肄业出来,还不具备如林语堂全面介绍中国的能力,但在张爱玲的心中却“心向往之”。但正如学者余斌所说的:可惜梅涅特不是赛珍珠,没有后者的名声和地位,不能把张爱玲推向西方,战时的环境也不允许。否则照那时的势头,张爱玲是否由此就真的步了林语堂的后尘,真还说不定,“比林语堂还出锋头”不大可能,介绍中国生活的种种,她总是胜任的。我们知道林语堂所以能快速地赢得国际的名声,要归功于赛珍珠这位从小在中国长大,后来并在上海、镇江、宿州、南京等地,整整生活了四十年的美国著名女作家。而在一九二六年,赛珍珠在美国先后取得康乃尔大学文学硕士和耶鲁大学名誉硕士等学位,其间她又在《亚洲》杂志连续发表第一部描写中国生活的小说《东风·西风》并于次年出版。一九三二年她又以描写中国农民的小说《大地》,荣获美国普立兹文学奖。同时《大地》的续篇《儿子们》又紧接着出版。一九三三年她翻译中国古典小说《水浒传》,取名为All Men Are Brothers,书名曾为林语堂所赞赏。

当时林语堂正在《论语》上大力提倡“幽默”,也因此在文坛上展开论争。赛珍珠经常在The China Critic林语堂的英文专栏中,读到他的文章,被他“辛辣的笑语和尖锐的讽刺”所吸引。这时的赛珍珠正想找一位“他应有聪明的智慧,深刻的洞察力,在这混乱的时代并没有迷失方向”的中国学者式的文化人,和她一起向西方讲述多层面的中国,以揭开几百年来罩住中国或歪曲或神秘的面纱,于是林语堂成为她的合作对象。

林语堂受约之后,经过十个月的努力,以英文写成My Country and My People,赛珍珠将之力荐给第二任丈夫李柴特·华尔希出版,并亲自为该书作序。以赛珍珠当时在美国的名气,她的推荐无疑是最具吸引力的广告,因此一炮打响该书,仅在一九三五年九月至十二月的四个月中,就印刷了七次,并进入畅销书单之首。

华尔希鉴于美国读者对该书最后一章《生活的艺术》的热情,建议林语堂另写一本反应中国人的生活习俗和文化休闲的书,于是一九三七年新的一本题为《生活的艺术》的书稿完成。推出后果然风靡美国,比当年的《吾国与吾民》更受欢迎,在美国重印达四十版以上,并被译成十几种不同的文字,林语堂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可说是如日中天。

一九三九年林语堂更出版了被视为现代版《红楼梦》的英文创作小说Moment in Peking。据林语堂的长女林如斯说:“一九三八年的春天,父亲突然想翻译《红楼梦》,后来再三思虑而感此非其时也,[517z小说网·]且《红楼梦》与现代中国距离太远,所以决定写一部小说。”在此林语堂从未写过小说,阅读也偏重于思想方面,但就凭着他对《红楼梦》的熟稔,他成功地写成了《京华烟云》。

《红楼梦》对于林语堂和张爱玲而言,有着相同的影响,它不但成为他们创作小说时,人物描写、写作技法、故事架构、甚至服饰穿着等等之借鉴;而且两人在晚年都对《红楼梦》做出极具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林语堂先后写了《平心论高鹗》的六万字长篇论文和《论晴雯的头发》等七篇短文;而张爱玲则以十年如一日孜孜以求地完成《红楼梦魇》一书。

林语堂更在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完成他早年的心愿——英译《红楼梦》。此节译本共六十六章,包括《楔子》(序章)、《尾声》(终章)及六十四章故事,然而没有出版(但有佐藤亮一据之翻译的日译本),故知道的人并不多。学者刘广定先生在《林语堂的英译红楼梦》文中就说:“林先生还翻译过《红楼梦》,但少人知晓,连其女公子林太乙所著《林语堂传》内的《林语堂中英文著作及翻译作品总目》也未列入。其百年纪念文集《回顾林语堂》的《林语堂先生年表》亦缺英译红楼梦一项。笔者经眼的一些有关《红楼梦》译文资料,除了‘汉学研究中心’所论《中国文学著述外文译作书目(初稿)》外,如大陆学者所编《中国古典文学在国外》并无记载。”张爱玲曾梦想如林语堂一样,以英文写作而成为国际作家。只是她以中文写就的小说《沉香屑——第一炉香》和《沉香屑——第二炉香》,在文坛初试啼声后,竟然让她声名鹊起,红极一时。直到一九五二年,她逃出大陆来到香港后,她才有机会重新以英文创作。她写了第一本英文小说《The Rice Sprout Song》。后来中文本先在美新处的《今日世界》杂志连载,一九五四年七月出了单行本;而英文本则等到一九五五年春天,才由纽约的查理·司克利卜纳(Charles Scribners)出版。

据宋淇在《私语张爱玲》文中说:《秧歌》出版后许多大报杂志都有佳评,尤其《纽约时报》本身和书评专刊连评两次,《星期六文学评论》和纽约另一张大报Herald Tribune先后刊出极有利的评介文章,大可以借用“好评潮涌”之类的滥调,来形容各方的反应。爱玲倒不十分在意,耿耿于怀的,反而是《时代》周刊迟迟未有评论,总觉得是一种缺憾。《时代》周刊篇幅有限,选书极严,非有显著特点的书不评,而且评时以挖苦讽刺居多,词锋尖刻,往往令当之者无地自容。

有一天我从办公室带回来一本新出的《时代》周刊,先不告诉她,只说给她一个惊喜。因为那一阵子我们言谈中常提及这个周刊,她心中似有预感,果然开口就问:“是不是《时代》终于有了书评了?”事实上,《时代》周刊的书评并不能对一本小说的销路产生重大的影响。所以虽然这篇书评对这新作家的第一部英文小说极为赞许,也没有起什么大作用。因此虽然第一版很快卖完,出版商并没有再重印,以至后来就绝版了。

然而十年后,《秧歌》却又被视为张爱玲最“经典”的小说,仅外语翻译版权就卖出了二十三种,还被美国及东南亚一些大学列为中国文学课程的必读书,甚至被选入了教材。接下来她写了《赤地之恋》,多年以后她接受水晶先生访问时说,《赤地之恋》是在授权的情况下写成的,故事大纲是由别人拟定,她自己根本没有自由发挥的余地。这种“迁就之作”,自然是很难产生好的作品。《赤地之恋》先用中文写出,后来张爱玲又自己译成英文《The Naked Earth》,但当时美国出版界却不感兴趣,最后中、英文版都由香港《今日世界》出版,其中中文版尚有销路,而英文版则少有人问津。一九五五年的秋天,张爱玲离开香港来到美国。次年三月她得到提出申请过的爱德华·麦克道威尔文艺营的邀请,获准来此居留四个月,并按照计划写出一部长篇小说,当时暂定名为Pink Tears即《金锁记》的英文本。但Pink Tears的出版却是不顺利的,据司马新的《张爱玲与赖雅》一书中说:“五月初,张爱玲从司克利卜纳获悉,公司不准备选用她的第二部小说,即《Pink Tears》。这个消息对她当然是个不小的打击。她觉得沮丧,终于病倒而卧床数天。后来她注射了几针维生素B,到六月初才康复。”

而后来她又据《Pink Tears》改写成《Rouge of the North》,但却在一九五九年被美国出版商给退稿了。司马新在其著作中说:“十二月中旬,张爱玲收到炎樱的来信,信中对《北地胭脂》未能被出版商接受出版深表同情。闻此消息,张不禁热泪盈眶,情绪低落,所有的来信无论是为她悲叹还是对她劝告,现下在她看来都只是一种骚扰。赖雅过去从未见过她如此沮丧,他怀疑《北地胭脂》遭到退稿,就是等于对她本人的排斥,她还未从沮丧情绪中摆脱出来。”

直到一九六七年,《北地胭脂》才终于由英国的凯塞尔出版社出版,但是英国的评论家给与的评语并不好。因此从一九五二到一九六七年,这长达十五年的英文写作的梦想,终告破灭,张爱玲从此对用英文写小说,扬名国际,已不抱任何希望了。也就是说她早年的“林语堂梦”,至此已“梦醒了无痕”了。林语堂的有意迎合西方观点,来描述中国的写作方式,使他在西方功成名就;反之,张爱玲追慕“平淡而自然”的风格,被认为“曲高和寡”,也是在意料之中。虽两人打通东西文化的立意相同,但在题材风格上,终究还是泾渭分明!

第十三章 当张爱玲遇上胡适

有一天胡适竟然在大冷天跑到她住的救世军女子宿舍来看她。

望着严严实实裹着围巾,脖子缩在半旧的黑大衣里,肩背厚实,头脸显得很大的胡适,张爱玲也怔住了。

这是她的神明,她的偶像,距她这样近,这样衰老而可亲。一九五四年七月张爱玲的《秧歌》在香港出了中文版,不久她给当时在美国的胡适寄了一本,其用意除希望获得胡适的青睐外,恐怕也想借他之力向外界推介。因此张爱玲还随书附有一封短信,这封信后来被胡适黏贴在他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三日的日记里,因此得以保存下来,其原文如下:适之先生:

请原谅我这样冒昧地写信来。很久以前我读到您写的《醒世姻缘》与《海上花》的考证,印象非常深,后来找了这两部小说来看,这些年来前后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为得到不少益处。很希望你肯看一遍《秧歌》。假使你认为稍稍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那我就太高兴了。这本书我还写了一个英文本,由Suibueio出版,大概还有几个月,等印出来了我再寄来请您指正。

张爱玲十月二十五后面还附有张爱玲在香港北角的英文地址。这是张爱玲和胡适的首次书信往来。胡适是一九四九年四月六日从上海坐船赴美的,直到一九五八年四月八日取道东京回台北,出任中央研究院院长为止,期间在美国有整整九年的时光。据研究胡适的专家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周质平教授在《胡适的暗淡岁月》文中说:“在这段期间,除偶尔回台开会演讲以外,胡适住在纽约东八十一街一四号的一个公寓里。在这九年时间里,唯一比较正式而有固定收入的工作是一九五年七月一日起聘,到一九五二年六月三十日终止的普林斯顿大学葛思德东方图书馆馆长一职。”

…文…曾经是中国白话文运动之父,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三十五个荣誉博士学位的拥有者,二次大战期间,还担任过中国驻美大使,在全美做过多次演讲的胡适,这段期间,对他而言是他一生中最苦闷、惆怅、饱受折磨与凌辱的岁月。

…人…曾为胡适做口述历史的唐德刚教授就回忆说:那是五十年代的初期,也是大纽约地区中国知识分子最感窒息的时代。当年名震一时的党、政、军、学各界要人,十字街头,随处可见。但是他们的言谈举止,已非复当年。中国大陆,那时正是土改肃反,杀气腾腾,实情如何,难以蠡测。台湾那时在一般人想像中,也只是个瘴疠满山,蛇蝎遍地的亚热带小岛——一个重洋之外,烟水乡里,无从捉摸的“香格里拉”!干脆当难民,就在纽约定居吧!但是长安之居,谈何容易!加以当时排华之律未全除,种族歧视犹健在。那些挂冠部长、解甲将军、退职学人,到此时此际才了解本身原来力难缚鸡,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谋生乏术。
就拿胡适之先生来说吧,胡氏在纽约退休之时,精力犹盛,本可凭借北美之资财,整理中华之国故。孰知他底盖世才华,竟只能在普林斯敦大学做一短期的中文图书管理员。这一职位,因很少洋学者可以担任,笔者后来在哥大亦承乏至七年之久。自我解嘲一番,这是个学术界清望甚高的位置。事实上,它在整个大学的行政系统中,则微不足道。经院官僚,根本不把这部门当做一回事。任其事者亦自觉人微言轻,无啥建树之可言。笔者何人?居其位犹不免有倚门弹铗之叹,况胡适博士乎?曾经“冠盖满京华”的胡适,在此时可说是“门前冷落车马稀”,也因此夏志清先生在唐德刚《胡适杂忆》的序中说:“张爱玲未去美国前,从香港寄他一本《秧歌》,他真的读了,还写了封恳切的回信。同样情形,姜贵从台湾寄他一册《今梼杌传》,他也真的读了,也写了很长的回信。胡适识拔张、姜两人,当然是文坛佳话,也证明他读当代小说,确有卓见。但话说回来,对胡适而言,这两位作家都是毫无名望的;他有时间读他们的赠书,表示他手边没有急急要办的正事。普通名学者,自己忙于著作,心有余而力不足,收到的赠书太多,即使想看,也抽不出空来,何况中国当代小说,并非胡适研究的主要对象胡适晚清小说读得极熟,他文章里绝少提到二三十年代的小说——少数人的短篇例外——很可能连茅盾、老舍、巴金的长篇他都没有碰过。”

…屋…但胡适接到《秧歌》后却先后读了两遍,并就读后的感想写了颇长的回信。胡适在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三日补写的日记上说:去年十一月,我收到香港张爱玲女士寄来她的小说《秧歌》,并附有一信。我读了这本小说,觉得很好。后来又读了一遍,更觉得作者确已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近年所出中国小说,这本小说可算是最好的了。一月二十五日,我发她一信,很称赞此书。我说,“如果我提倡《醒世姻缘》与《海上花》的结果单只产生了你这本小说,我也应该很满意了。胡适此信没有留下底稿,幸运的是这封信被保留在张爱玲的《忆胡适之》一文中。从张、胡两人一来一往的信看来,他们的话题是绕着《醒世姻缘》和《海上花》而来的,‘平淡而近自然’更是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对《海上花》的评价。鲁迅说:光绪末至宣统初,上海此类小说之出尤多,往往数回辄中止,殆得赂矣,而无所营求,仅欲摘发伎家罪恶之书亦兴起。惟大都巧为罗织,故作已甚之辞,冀震耸世闻耳目,终未有如《海上花列传》之平淡而近自然者。”

可见,《海上花》是联系他们两人的纽带,而其“平淡而近自然”的艺术风格,也是他们两人共同的兴趣。此后张爱玲花了许多时间从事于《海上花》的国语和英语的翻译,其殆源于此。张爱玲在《忆胡适之》一文中提到,她从小看《胡适文存》是在父亲窗下的书桌,坐在书桌前看的。那是她最早和胡适的接触,已是在二十年代后期了。张爱玲在文中还谈到她母亲黄逸梵和姑姑张茂渊曾和胡适同桌打过牌这可能是一九三年五月以后的事,当时胡适辞去上海中国公学校长一职,而尚未北返。其时张爱玲父母亲因性情不和,而由母亲主动提出离婚,母亲和姑姑搬出宝隆花园洋房,改住到法租界公寓。当时因张爱玲和弟弟还随父亲住在宝隆花园,因此并没有机会得见胡适。这之后张爱玲的母亲再度出国,而胡适也于同年十一月返回北京大学。;而战后报上登着胡适卸下驻美大使职务回国的照片,不记得是下飞机还是下船,笑容满面,笑得像个猫脸的小孩,打着个大圆点的蝴蝶式领结,姑姑看着笑了起来说:“胡适之这样年轻!”张爱玲对胡适的崇拜还来自“五四”运动,她说:我屡次发现外国人不了解现代中国的时候,往往是因为不知道五四运动的影响。因为五四运动是对内的,对外只限于输入。我觉得不但我们这一代与上一代,就连大陆上的下一代,尽管反胡适的时候许多青年已经不知道在反些什么,我想只要有心理学家荣格所谓民族回忆这样东西,像“五四”这样的经验是忘不了的,无论湮没多久也还是在思想背景里。荣格与佛洛依德齐名。不免联想到佛洛依德研究出来的,摩西是被以色列人杀死的。事后他们自己讳言,年代久了又倒过来仍旧信奉他。张爱玲这个也是吃五四的奶汁长大的作家,在此也承认作为五四新文化领袖的胡适的影响,对于五十年代中期大陆的批判胡适和台湾对《自由中国》时期胡适等人的冷对,张爱玲巧妙地借佛洛依德关于摩西与以色列的关系,来暗示胡适的贡献将会在日后受到肯定。这个“同情地了解”的先见之明,张爱玲一直没有改变过,直到一九六一年十月中,她唯一的台湾行,和作家王祯和还谈到:“现代的中国与胡适之的影子是不能分开的。”她对胡适的钦佩之情,由此可见。

因此张爱玲在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她到纽约不久就和炎樱去见同在纽约的胡适。张爱玲在《忆胡适之》里这样描述当时的情景——那条街上一排白色水泥方块房子,门洞里现出楼梯,完全是港式公寓房子,那天下午晒着太阳,我都有点恍惚起来,仿佛还在香港。上了楼,室内陈设也看着眼熟得很。适之先生穿着长袍子。他太太带点安徽口音,我听着更觉得熟悉。她端丽的圆脸上看得出当年的模样,两手交握着站在当地,态度有点生涩。我想她也许有些地方永远是适之先生的学生,使我立刻想起读到的关于他们是旧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而胡适在十一月十日的日记写道:“Called on Miss Eileen Chang,张爱玲,auther of 《秧歌》。始知她是丰润张幼樵的孙女。张幼樵(佩纶)在光绪七年(一八八一年)作书介绍先父(胡传,字铁花)去见吴愙斋(大澂)。此是先父后来事功的开始。幼樵贬谪时,日记中曾记先父远道寄函并寄银两百两。幼樵似甚感动,故日记特书此事《涧于日记》有石印本。幼樵遗集中竟收此介绍一个老秀才的信,——我曾见之,——可见他在当时亦不是轻易写此信也。”

由此可见在张爱玲走后,胡适认真地查了资料,理清了张爱玲的祖父曾经帮助过他的父亲胡铁花,而胡铁花也在一八八四年张爱玲的祖父被贬谪到张家口时,知恩图报地致函并接济过他。有了这一层关系,使原本就乐于提携后进的胡适。

从胡适与杨联陞的书信集中,我们发现在五十年代,胡适为协助史学家劳榦来美访问研究,曾多次与杨联陞书信往返,并想尽办法代为筹措经费,对张爱玲就更加特别的关心。

后来张爱玲又只身去看过胡适一次,且在胡适的书房与他对谈了很久。书房里有一整面墙全是书架,高齐房顶,似乎是订制的,但没搁多少书,全是一叠一叠的文件夹子,多数乱糟糟露出一截纸,这大概是胡适考证《水经注》的材料吧,张爱玲说她看着就心悸。话题从看书开始,胡适问她在纽约看书方不方便,说:“你要看书可以到哥伦比亚图书馆去,那儿书很多。”张爱玲笑着说,她常到市立图书馆借书,但还没有到大图书馆看书的习惯。这种回答其实是婉拒了胡适的建议,在胡适的想法里,大图书馆藏书丰富,可上下求索,是做学问的宝库;而在张爱玲的想法是小图书馆收藏的通俗刊物,可能更贴近她创作时寻常百姓生活的题材。

感恩节时,胡适担心张爱玲一个人寂寞,他打电话给张爱玲约她去吃中国馆子,但偏巧这天张爱玲因与炎樱逛街受了风寒,加上呕吐,因此只得婉拒了胡适的邀请。

最让张爱玲感动的是,有一天胡适竟然在大冷天跑到她住的救世军的女子宿舍来看她。张爱玲请他在一个公用客厅里坐,里面黑洞洞的,足足有个学校礼堂那么大。张爱玲无可奈何地笑着,对胡适表示歉意。但胡适很有涵养,直赞这个地方好。后来胡适要走时,她送胡适到大门外,两人站在台阶上说话,冷风从远方吹来,胡适看着街口露出的一角空漾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雾,看得怔住了。望着严严实实裹着围巾,脖子缩在半旧的黑大衣里,肩背厚实,头脸显得很大的胡适,张爱玲也怔住了。这是她的神明,她的偶像,距她这样近,这样衰老而可亲。张爱玲说:我也跟着向河上望过去微笑着,可是仿佛有一阵悲风,隔着十万八千里从时代的深处吹出来,吹得眼睛都睁不开。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适之先生。后来张爱玲搬到美国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去,和胡适断了消息。一九五八年张爱玲申请到南加州亨亭屯·哈特福基金会(Huntington Hartford Foundation)去住半年,那是A&P超级市场后裔办的一个艺文作场,张爱玲请胡适作保,胡适答应了,并把张爱玲三四年前送他的那本《秧歌》寄还给她。张爱玲说该书经胡适通篇圈点过,又在扉页上题字。张爱玲当时的心情是“我看了实在震动,感激得说不出话来,写都无法写”。于是她写了封短信去道谢。而同年的四月八日胡适就取道东京返回台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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