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娇与耍贱》第3/55页


  我算漂亮吗?天下的亲妈们看自己娃都漂亮,我没事儿对镜自照,合计自己充其量也只能算是清秀,还有一个若隐若现的双下巴。我记得倍儿清楚,沈太平曾经用随心所欲、误入歧途、为所欲为这三个恶毒的词语来形容我的长相,虽然是玩笑,但也气得我直想呵呵她一脸姨妈血。好歹沈步申也曾夸过我长相清新脱俗,这妥妥的是褒义词啊!我气冲冲的反驳,而太平公主则放下手中的书,抬头上下打量我一番,沉吟一下,评判道,“你长得确实是不难看,就是离清新脱俗大概还差一个从北京到西藏的距离吧。”
  “……”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辩才,但在吵架辩论方面我还是自诩为一流好手的,可是这么些年下来,我特么就没有辩赢过太平。不过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这也算是术业专攻的问题,文科生的逻辑本来就没有理科生严密,再说,什么歪理从沈太平那个面瘫的嘴里说出来你都会觉得很有道理并且会产生某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信服感。
  我研究生读的是青南大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历不算低,但大部分人听到“思想政治教育”这几个字就会对我敬而远之,下意识认为我是那种爱说教无趣思想僵化专走形而上学的教条派,这一年我确实也是凭这几个字让我的那些个所谓相亲对象望而却步的。
  所以我妈口中的漂亮与智商,大抵是她对我的美好愿望,况且我还是有自信我不是找不到男朋友,而是不想随随便便找个人糊糊涂涂的度过一生。我学不来得过且过,所以认定是沈步申,就一定要是他,没办法,从来就是这么任性。
  我喜欢谁,我爱谁,我要跟谁在一起,那是我的事情。我妈从来了解我,我决定的事情八头牛都拉不回来,势必要把自己撞死在南墙上,怎么说我也有把握自己未来的权利。我之所以跟我妈妥协参加这样的间接相亲,除了怕被念叨,多半也是抱着打发时间的心态来的,实践证明果然没有比婚礼现场更好玩儿的地方了,这个暑假的二十六场婚礼,有四场是新郎前女友以各式各样的原因来闹场,有两场是新娘前男友跪地求原谅。最后这一场收获颇丰,我遇见了沈步申,我想我可能不需要再去参加第二十七场婚礼了。
  我就是这样的人,但凡有一点儿机会,我都不会放过。沈步申刚才都没有推开我,这就是我的机会。
  在别人的婚礼上,我的故事可能只是个插曲,可能连插曲都算不上,至多是意外,我却为这个美丽的意外沾沾自喜到不能自已。
  沈步申一直站在原地没有什么动作,把他摆在蜡像馆估计都没人看得出来这是个真人,夏日阳光热烈,将他的身影投射到茵绿的草地上,他趁着这炎炎烈日笑得一派淡然,清冷光湛的眸中光彩乍现,给他的眼睛添上了一丝暖意。原本就英朗的轮廓,这样的笑容让他的脸变得柔和,然后用这个范围内所有人都可以听到的声音调侃,“思艾,真的该减肥了,你的脸看上去很像刚出锅的包子,馅儿都有点儿往出溢了。”
  尼玛你肚子里的坏水儿也满得往出溢了好吗!以前也没发现他这么黑心啊,怎么出趟国回来后就挤兑我,这么损我真的好吗!
  沈步申果然是我的死会,一句话就能呛得我无力反击。我期望中我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王八看绿豆对了眼”,可是现在这样“大眼瞪小眼”又是什么情况!沈步申依然没有收起他那能迷惑人的笑容,他的视线柔和绵长,与刚才礼台上的面无表情目光冰冷截然不同,一直在笑,笑得我心里都开始发毛了,他才不紧不慢的开了口。
  “思艾,你看上去似乎很遗憾我没有从荷兰带回来一个男朋友,虽然阿姆斯特丹享誉世界的是它开放的风土人情,但一年的时间大概不会改变我的性取向,我依然确信异性应该更对我的胃口。”
  心里面那个掌管负面情绪的小人撇嘴,对他的说法很不以为然,反正那个“对他胃口”的女人转来转去都不会是我。我跟他表白那么多次,他都不愿意给我个机会,说这些并没有什么卵用。
  沈步申状似无意地瞥我一眼,我装作没看见,就算是胖比、丑比、逗比,那也是有尊严的!他也没有收回笑容,顾自说道,“我带了别的东西给你,你应该会高兴。”我猛地回头看他,这还真是杀了我一个措手不及,我很意外,同时对他的话存留质疑。沈爷您还顾我高不高兴哪?算你还有点儿良心。不过话说回来,此时的窃喜已经完全压制住了被沈步申羞辱的不愉快。
  我该高兴的。应该说我简直高兴爆表了。我盘算着自己到底能收到什么样的礼物的时候,沈步申优雅礼貌的声音绕耳而来,“这里人多,我建议我们应该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好好……叙叙旧。”
  “好好”两个字拖了长音,若是其他人在这种语境下说出这句话可能会略显暧昧,但配上沈步申厚重的音色却丝毫没有这种暧昧感觉。况且我也很有自知之明的,他恨不得将我甩的远远的,想跟我暧昧才是见了鬼。
  某人终于不躲我了,还要跟我叙旧,我有什么理由不答应。沈步申步伐稳健的走在前面,我在后面跟着他。他好像没什么太大的变化,走起路来一贯挺拔矫健,目不斜视,速度还是那么快,唯一的变化可能就是以前的厚刘海换成了如今半长不长的寸头,哦,还有就是话更多了些。
  我蹑手蹑脚地走在他的身后,维持着一个不算近的距离。刚刚给我创造了与沈步申“亲密接触”机会而被我在心中感谢1000遍的高跟鞋现在却成了我的累赘。我迅速脱掉鞋拎在手里,低着头往前跑想要赶上他。
  “哎呦,我的鼻子……”我边揉着鼻子边抬头喊痛,你停下来也好歹吱一声嘛。
  罪魁祸首只是慢慢转身冷静的看着我,“学历再高也拯救不了你遗失在马六甲海峡的平衡感,我记得你爸爸刚才告诉过你不要太冒失,你应该多听听这种有利于你自身发展以保证自己不会危及他人及社会的良言,而不是只关心我会不会带个‘男朋友’回来。”而后目光扫过我的脚,皱起眉,“怎么光着脚?把鞋子穿起来。”
  真是够了!你管我穿不穿鞋啊,还不是因为你走得太快!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你……”我恼羞成怒,“你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果然他们兄妹俩都是我辩论史上的克星。我瞪着他,没理他的命令转身就走。
  走着走着我突然就顿悟了,继而因为有这种可能性的出现而感到惊吓,回头冲向他急急道,“你……你不会真的带了个男朋友回来吧?不是吧,世界上这么多女人,你干嘛呀,就算你不喜欢我你也别喜欢男人啊,我不缠着你了还不行么,你赶紧从罪恶的彼岸跨回来吧。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你爸就你这一个儿子。阿西巴,荷兰真是太可恶,简直都把你带坏了。”
  “你到底有没有听见我说什么!”沈步申沉稳的声音终于有了一丝动摇,叹口气道,“能不能收回你开了天窗的脑洞。”
  “哦……”我傻不唧唧地看着沈步申,生怕他要是真喜欢男人我特么就除了变性连努力的方向都没有了。他及时拯救了我被都教授绑架的脑洞,带着暖意的目光充斥着无奈,微微蹲起身,接过我手中的鞋子精心而细致的帮我穿起来。
  世界静止了,连同我过去的十年一起静止在此刻。我喜欢的人蹲着帮我穿鞋,我站着望向他,其实只要现在就好。
  他起身,揉乱我的头发,再一次叹气,“算了,走吧。”这次他依然走在我的前面,只不过略微放慢了脚步让我可以赶得上。
  还算有点儿良心。?

☆、五

?  记得我以前就爱这么跟着他走,他老不爱带我,最后被我缠烦了,就给我规定了一个限制距离不能越界,为了能跟着他,我信誓旦旦的保证绝对遵守规则,但基本上我对他的保证就是个形式。
  “申哥,你走慢点儿等等我,我又不是洪水猛兽!”年轻的时候真是无忧无虑傻的可以,我都不知道我哪儿来这么大的执念非他不可,沈步申就算烦极了也始终不说话,用他好看的眼睛向我撒冷光。
  我说过,执着爱死磕是我的优点,于是毫不气馁的顺杆儿爬,“成,你在走路这方面不愿意等我,那你感情方面稍稍等我一下呗,别太早找女朋友,我会很快赶上的。”
  表白前我说过很多试探的话,但那些充其量都只能算是头盘,我真正的表白发生在十年前的那个夜晚。
  云淡星稀,凉风习习,孤零零的我穿着背心小短裤,踢啦着拖拉板,心绪紧张,坐立难安,就在我们家门口来回走动徘徊。岌岌可危的小破楼前立着几根粗壮的路灯,上面琳琅满目的贴着“治脚气、包小姐”式样的小广告。沈步申就站在我面前,晕黄的路灯洒在他的脸上,他的侧影投射在地面上,异常的高大。我做了一个下午的心理建设来应对这场表白,却在见到他的那一刻统统被瓦解。我不敢看他,怕被拒绝太难堪,纾解的办法就是盯着小广告上那个女人的胸转移注意力。
  我始终盯着那个广告上的女人,渴望得到肯定答案的心里让我的声音随着风变得破破碎碎,但还是假装轻松,坚定的一字一句,“申哥,你看,咱也认识这么久了,你没女朋友,我也没男朋友,咱俩在一起凑活凑活得了呗,我长得也不难看。咱俩之间的阻力其实特少,除了年龄。你就别嫌弃我年纪小了,我都不嫌弃你老,毕竟年纪这种东西也没法儿改变。拜托委屈你再多撑几年……”
  我想了一下,犹犹豫豫再次开口,“要不……适当的时候允许你合理使用你的左手,不能再讨价还价了,如果你想找别的女人解决某一方面的问题我是绝对不会允许的,就这样。”之前还很紧张,说完这番话我反到淡定了,静静的等待着对方的宣判。
  我那时才多大?好像还没有15岁,说的话却毫不知羞。其实这也没什么,有次我去他们家玩儿小霸王,在一沓游戏带里看到一张盘,还就上面印着的那个搔首弄姿要露不露的女人的胸型与太平讨论了半天。
  我这个人本来就没什么节操还死不要脸,沈步申比我大七岁,他一定是冷静理智的,我忘了当时他是什么表情了,只记得他沉默了好久用一句“我不喜欢你”很是简单直接粗暴的拒绝了我,然而这反倒让我更想把他变成自己的。
  我心大,也很想得开,只要他的取向是符合大流的,那么我就还有机会。表白这件事情本来不是A面就是B面,他会拒绝我完全在可能性之内,很合理嘛。那时候年纪小,没什么太闪亮的闪光点,越挫越勇的精神倒是很可嘉,感情嘛,总是要经历考验的,“不喜欢”到“喜欢”也不过是少了一个“不”字而已。
  这么多年下来,我或明昭或暗示,或直接或婉转,我向沈步申表白了346次。如果平均一天表白一次,这么算来,十年里,我大概有一年的时间都是用来表白。
  我不知道这个数字对他意味着什么,对我来说,这代表了我的爱情,代表了我多年来的念想,执念没有越来越浅,反而更加刻之入骨,爱情没有在一次次拒绝中消磨殆尽,反而更加渴望能够得到一个圆满的结局。虽然我现在偶尔也会反思当年我是不是脑了残了才会跟他表白,才会把我们的关系立于这么一个尴尬的境地。
  如今的场景有如多年前一样,沈步申在前面走着,我在后面跟着,隔着大概两三步的距离。其实我们很近,触手可及的那种近,如果我们可以跨越过这十年的距离。
  “你后悔了?那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呢,你还会不会跟他表白?”一年前,沈步申出国,我出院,沈太平在病床前难得正视着我的眼睛问我。
  我收回思绪,加快了自己的脚步与他并行。我后悔吗?怎么可能!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就算有我也不会吃,因为我从没想过要放弃。坚持喜欢他是我人生的惯性,没有人告诉过我该如何瓦解这个惯性,当然还要坚持下去,我认为我希望得到回应这个要求一点儿也不过分。
  不过现在走在我前面的这个人明显和我持有不同的意见。我蜷了蜷脚趾头,脚上他刚刚无意碰到的温度还在,沈步申但凡能回应我一下,起码消失在这个世界我也能含笑九泉了。
  “你要把我带哪儿去啊申哥,不见得是被我围追堵截的太狠想要杀人灭口吧?”沈步申终于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停了下来,我双手抱胸假装害怕的样子,实际上是借害怕之名行调/戏之实。
  见他不搭我这一茬儿,顿时感到无趣,冲他嚷嚷,“拜托,能不能高兴一点儿,整天冷着脸是病,你请早治个病可好?你妹就是没及时吃药才变成现在这个面瘫样儿。你看我这一年都没骚扰你,表现这么良好你就再给我笑个呗。”
  我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都已经是狗腿的讨好了。调/戏的不到位,反倒把自己置于险要的不利之地,真是不应该。怎么说沈步申也算我的老竹马,虽然我是没有什么节操,但我申哥可是节操满满的。他要是惦记上谁了,杀人灭口这种事情他都是不屑一干的,充其量不动声色间让其生不如死而已。
  我希望被他惦记上,但不希望生不如死。
  我没什么对他说的,该说的不该说的早跟他说完了。他要跟我说什么,我用脚后跟儿上长的那个痣想都想的到。那烂熟于心的拒绝理由无非是以下几类:
  “你是个好女孩儿,你应该找个爱你的人。”――温柔的好人卡类;
  “咱俩不合适,从头到脚乃至思想都不合适,你应该找一个适合你的人。”――犀利的价值观迥异类;
  “你size太小,我不喜欢小size的女生。”――合理的……size?size!这尼玛也可以当做拒绝条件!
  当然,这些只是无数拒绝理由中的一小部分,我以为我忘了,却一触及回忆,发现我还是一如既往的记得。被拒绝的回忆真心不美好,这样的不美好虽然令人深刻,但这毕竟是我和他,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堆积起来的琐碎,我怀念这些琐碎有如怀念这个人。
  婚礼的展台已经离我们挺远了,远处的喧闹与我无关,此处的安静让我烦乱,我摸不清他的意图,反正他的心思我从来就没懂过,如果还想和他好就不能太贸然行事。
  所以状况是――我们之间没有了像以前一样源源不断的话题,全然转化成了现在的这副冷静。
  于是我挺了挺胸,决定先发制人,“我已经从34A变成了34B,size不算小了,这个障碍条款可以排除掉了吧。”
  沈步申愣了一下,一阵沉默。等他反应过来我说的是什么的时候皱了皱隽华的眉眼,倏地笑了。
  他笑了,我虚了。
  不常笑的人笑起来更打动人心,而有的人就是喜欢在不经意间恰到好处的散发他的魅力,就是不知道他这份魅力我有没有福气消受。
  我完全有理由怀疑这哥是个精神分裂,刚才在展台上把我当陌生人装不认识我,一会儿面无表情目光寡淡的像黑无常,这会儿又冲我笑得这么和煦,我真是醉醉的了。
  沈步申隔着几步的距离看向我,他说,“嗯,不算小。”
  我顺着他的眼神看过来,发现他看向哪里的时候,尽管脸皮够厚也是不争气的红了,欲盖弥彰的转移话题,“礼……礼物呢?不是说给我带了礼物。”
  “礼物今天不方便带过来,晚上你自己来我家取吧,我换了住的地方,新地址你问太平。”
  “@%#¥*&@%¥¥*&¥#”,我的脑子里又开始有粉红色的小泡泡开始往外冒,大脑皮层控制注意力的位点完全集中在“晚上”、“我家”,我不得不产生联想。因为这两个词实在是太容易让人产生联想了!
  呼气吐气,我咽了咽口水做心理建设,脑子里粉红色的泡泡让我勇气倍增,我偏头看他,嘴里的话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我知道我长得好看啊喂,你这是邀请我吗?我抵抗不了诱惑的,你不要勾/引我!”他不吱声,我继续哔哔哔,“你别不是打算喜欢我一下了吧?真的吗?不会是真的吧?啧啧,看来我要多年媳妇儿熬成婆了。”
  调/戏人是我一门无师自通的天赋,我也不是第一次调/戏沈步申,他对此的态度从来都是冷淡、鄙视、置之不理,而我的愿望是有朝一日被他调/戏,这样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如果是真的呢?”

当前:第3/55页

提示: 双击屏幕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