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有姝色》第37/78页


  的确就是普通的清汤面,放了些蘑菇木耳。可两人饿到现在,看什么都觉得香。李绾也忘了刚才的话瓣儿,端了一碗要到里间去吃。
  宋怀秀更是饿的前胸贴后背,刚举起筷子,可看李绾背影,又赶紧悄悄放下,‘哎哟’呼痛一声。
  李绾果然担忧问道:“你怎么了?”
  “我胳膊上有刀伤,一抬手就疼的不得了。”男人面色苍白,皱着英挺剑眉,看起来还真有几分可信。
  可李绾却忘了,人家要真是个娇气的,刚才上药怎么会一声不吭?那金疮药撒上,可比抬胳膊吃饭疼多了。
  她只想着,人家几次三番帮自己,这回还险些丢了命。总不能看着不管,就让他饿着......
  咬唇犹豫道:“要不、我帮你?”
  宋怀秀欢快点头。
  李绾的手纤细白皙,握着竹木筷子都格外好看。她挑起几根细面,宋怀秀就偏头去吃。若是平日,他早就呼噜呼噜吃完这一碗面,可此时也不觉得饿了,只觉得满心欢喜快要溢出来。
  但到底不忍李绾挨饿,只吃了几口就道:“我饱了,你也快吃吧,一会儿面坨了。”
  李绾自己吃的少,也没觉得男人这般食量有什么不对。点了点头,没再端去里间,就坐在他对面,慢条斯理的吃饭。
  宋怀秀看着,头一次发现,一个人吃面竟也能美的像是一幅仕女画。他连眼睛都舍不得眨。
  “我也吃饱了。”李绾轻轻放下筷子,没半点儿声响。
  宋怀秀看了看面碗:“你就吃这么点?这怎么行?”
  李绾一怔,除了李昭还真没人这么说过她。她摇头道:“真的吃不下了。”
  宋怀秀叹了口气,把她剩下的汤面全倒进了自己碗里,端起碗两口就喝了个精光。
  李绾目瞪口呆的看着他,这人、这人怎么能吃自己剩饭呢?在她的人生中,从没有这种认知。做公主时,每一餐都要按规矩摆,一桌子菜色,她自己根本吃不下,大多赏给宫人们,这是寻常事。
  可这两者完全不一样啊!那时吃饭都是有宫女布菜,她的口水可不曾沾染过那些剩菜。眼下在外头,没那么多可讲究的,面碗是她沾过嘴的,这人怎么把剩下的吃了呢?
  “你、你不是说你吃饱了吗?”
  见她惊慌,宋怀秀有些莫名:“浪费了多可惜啊。”
  “那你也不该!那碗面我沾过嘴了......”
  宋怀秀每次见李绾,她都是规矩的,一言一行好像练过千百次,永远不会出错,更不会失态。就连扬起手打朱婉婷,面上也一派自然神色。
  今日是他第一次见她惊慌失措,就因为自己吃了她的剩饭?
  少女妩媚的丹凤眼中满是震惊,眼尾有些发红。粉唇微微张着,像是生了他的气,正在质问他。
  可宋怀秀却觉得......这也太他妈可爱了吧!
  李绾眉眼长得艳丽,唇却是一抹浅色。像是褪了色的干玫瑰,带着病与娇。凌厉张扬的美与病态的美,奇异融合,织成了一张令人深陷的网,从此丢了魂、失了魄,此生再难挣脱。
  宋怀秀鬼使神差低头吻了上去。
  只是情不自禁,轻轻触碰的一个吻,女子的唇软且甜,已经让他一颗心快要蹦出胸膛。
  李绾浑身僵硬,男人身上的侵略的气息让她头脑发蒙,想也不想就一把将人推开。正好推在宋怀秀肩膀的伤口,血又沁了出来,他退后一步。
  李绾见血有些害怕,抖着唇说:“你......”
  男人根本不去管伤处,只执拗的看着她,英俊的眉眼极为认真,眼中像藏着星子,让她脸颊发热:“你、你不要脸!”
  “那你讨厌我吗?”男人低哑的声音轻声问。
  李绾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想的,只觉得心里又慌又乱,偏偏说不出讨厌两个字。
  “倒不是讨厌,只是......”
  听到她说不讨厌他,宋怀秀笑了起来。
  “那就够了。你不讨厌我,只要有那么一丁点喜欢我,一丁点就好。我可以不要脸,什么也不要,我只要你就够了。绾绾,我娶你好不好?我宋怀秀发誓,一辈子宠你爱你,只对你一个人好。谁敢欺负你,我拼了命也护着你。”
  他带着笑,可指尖却在抖。他等的这句答案,比天都重要。
  若能如愿,那他这半生凄苦,便再不敢怨。只求老天怜悯,肯成全他这一次。


第41章 求娶
  李绾‘砰’的一声关上房门。
  随着这一声闷响, 宋怀秀眼里的光亮也陡然熄灭, 他薄唇勾出一抹苦笑,终究是他太贪心了。他困在泥里,身上背的是血仇人命。而她那样美, 那样好, 不是他这样的人能够奢求的。
  只求满天神佛悲悯,让他以后可以远远的看着她、护着她, 也就知足了。
  他的狼狈与难过, 都小心翼翼的不发出半点儿声响,生怕惹了她的厌。
  一片寂静中却忽然听门内, 女子小声道:“谁许你叫我绾绾?”她声音中带着怒,却又含着三分娇嗔。
  宋怀秀不敢置信的抬起眼,激动的手足无措,好半晌才磕绊道:“我、我错了!你让我叫什么我就叫什么, 让我干嘛就干嘛,你别生气。”
  男人慌张的身影投在窗纸上, 说的话更是傻到了家,李绾捂嘴噗嗤一乐,心中竟是有些喜悦的。
  宋怀秀的这份情太重,刚才毫不遮掩摆在她面前,令她惊慌无措, 只想躲起来。可真当她关上门,见他落寞身影一动不动,又有些后悔。
  一丁点的喜欢吗?约莫......是有的吧。
  俊眸中只她一人的深情, 就像是她的英雄,永远在她危难时挺身相救。就连那个蜻蜓点水般吻,也并不令人讨厌,只是心慌的不行。这一切,都好像是有些喜欢他。
  她不是历史上的那个李绾。她就是她,大雍的公主该是骄傲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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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蝉清晨便退了烧,人也醒了过来。
  见李绾在床边守了自己一宿,眼下都泛着淡淡青色,心里边儿难受,“姐儿,我真的没事,你快回府去吧。等我能起身了,便也回去。”
  “你是为我才受了伤,我哪能把你扔在这?”李绾咬着唇,面上全是愧疚之色。
  春蝉叹了口气,说:“姐儿,要不是你当年买下我,我早就死了,我们吕家更是全家皆承你的恩,才过上了好日子。即便为你舍了这条命,我都心甘情愿,这点儿伤又算的了什么?你莫要再难过,否则我哪能安心养伤?”
  她当年被买进李府,在给姨娘磕头的时候曾经说过,就是豁出命也会护得小姐安好。这句誓言她不曾忘记过,也一定会做到。
  见春蝉挣扎着要起来,李绾赶忙扶住她:“你别起来!我走就是。一会儿我让冬雪来照顾你,你俩也方便些。”
  “她也过来,那谁伺候你?你随便打发个小丫头来就好......”
  “你安心养伤,就别操心这些乱七八糟的了。”
  听闻谕恩候府的马车到了,李绾便往外走,哪知马车旁还杵着宋怀秀。
  “你、你怎么还在这?”
  他倒是坦荡,笑道:“我送你回去啊!”
  “让别人看了,像什么样子?你快回你家去吧!”
  宋怀秀却指了指身后一匹大黑马,道:“我远远跟着你,要不我不放心。”
  之前遇到的那伙山匪打扮的人,一个个身手了得,一瞧就是练家子。一伙人根本不愿多与他缠斗,招招都袭向马车,只为取李绾性命。可惜,他们瞧着像是哪家的护卫,拳脚上招式繁多。
  宋怀秀学的功夫,却是半点儿花架子也无,出手间只为杀人,他这人见了血就兴奋,连自己的生死都不顾。即便是训练多年的杀手、死侍,打斗时也不可能毫无自保动作,这是人求生的本能,剑到了眼前难不成还奋力迎过去?
  可宋怀秀就是这样,哪怕迎着剑刃也要出招攻向对方,根本就是不要命的疯子。可若不是这样,他那天也不可能护得住李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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