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墉文集》第354/476页


洗了个脸。只是洗干净,她还视而不见,有时候蜜蜂飞到她眼前,她只当没看见,故意把头
转开,又有几回,蜜蜂直冲向她,她先作出攻击的姿势,却没出手。即使那偶尔见到的出
手,也如我女儿说的,她好像不是要攻击,而是不小心碰到,要把对方推开。
  那动作我一辈子都不会忘,真是太丢人了。钳子伸出去,好像抓住,又没抓紧,匆匆忙
忙一抖,把到手的蜜蜂放了。接着扭头就走,根本就是逃跑。
  问题是,她当初怎么长大的呢?全靠窝里反,吃兄弟姐妹,也不可能吃几个月、长这么
大啊!
  为此,我特别去拜访了她的故乡,还进入了她的“故居”参观。她的故居已经残破不
堪,牡丹的灰霉病,由叶子一路汜滥,侵入叶柄。没等我剪,叶子已经掉得差不多了。不过
就在那“断垣残壁”间,我看到了“薪火”的痕迹。
  一个、一个小白点,聚在枝桠上。这种蚜虫是我经常面对的敌人,有一阵子夹竹桃上长
满蚜虫,喷药都不管用。我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用毛笔扫除蚜虫。
  蚜虫很脆弱,毛笔稍稍压一下,就破了,流出粉红色黏黏的水,粘在笔头上,久了,松
松的笔毛居然凝固成硬硬的。
  想必派蒂小时候都吃蚜虫,蚜虫不太会动、又甜、又营养,简直像是“鸡蛋布丁”,不
费力,又随时有得吃。我甚至怀疑,许多螳螂,非但不能表现“螳臂当车”的本事,而且一
辈子都靠吃蚜虫过日子。从人的角度想也知道,美食天天在嘴边,何必发许多气力出去工作
呢?
  当然我相信,也会有些昆虫,倒媚倒到家了,亲自送上门给派蒂吃,这种倒媚的虫就是
“蛾子”。
  我这么猜,是有道理的。因为我发现给派蒂什么“蜂”,她都不感兴趣(也可以说没本
事抓),唯独给她“蛾子”,几乎能毫不考虑地出手,而且手到擒来,吃得一干二净。
  为什么她能抓到蛾子呢?我也做了细细的观察。发现蛾子跟螳螂有同样的习性,就是不
爱站在叶子上面,而喜欢躲在下面。
  你看那蛾子飞,总是一落在叶子上,立刻快步走,走到树叶的边缘,再一翻身,转到背
面。所谓“怜蛾不点灯”,蛾子固然爱灯光,但是怕日光,也可以说它不喜欢强光。所以除
了夜间,蛾子出现的时候,不是清早,就是傍晚。尽管如此,它们还是“韬光养晦”,宁愿
躲在暗处。
  偏偏螳螂也天生怕强光,特别爱“倒挂”在树叶下面,于是,蛾子才一转身,还没看清
楚,就被螳螂抓个正着。
  此外,我想螳螂吃惯了蛾子,恐怕就不再对别的虫感兴趣。你想嘛!马蜂多硬,还有
刺、会攻击,哪像蛾子,又肥、又胖、又没武力、又多汁。我相信,连蛾子的翅膀,都是相
当可口的。如我女儿形容的,那是“洋芋片”。派蒂总是先把身子吃光,再一口、一口把翅
膀吞下去。翅膀软,她不用伸“手”拿着,就好像人,把一棵青菜放在嘴里,只靠嘴唇的力
量,就一口一口吃下去。
  还有一点,我相信螳螂的捕捉技巧,就像婴儿用手,也是要锻炼的。蛾子的翅膀宽、目
标大、速度慢,当然比马蜂容易抓。于是由蛾子抓起,抓完蛾子抓蝴蝶;抓完蝴蝶抓苍蝇;
抓完苍蝇抓蜂;抓完蜜蜂抓马蜂。每个抓马蜂如“探囊取物”的高手,必定都走这条路上
来。
  我的“杀手训练”也是这样拟的。先放蛾子,过两天,放蝴蝶;又过几天,放苍蝇;再
过几天,放蜜蜂、马蜂、黄夹克和大黑蜂。
  她不吃,我就饿她。只在瓶口的纱布上喷些水,让她爬到上面,仰着头,一滴一滴吸。
从她脱皮和生病的经验,我知道她很能挨饿。所以即使她饿了三天,而窗外正有蛾子停着,
我也不去抓。
  英雄和杀手都要用逼的。使他山穷水尽、一贫如洗,置诸死地而后生,甚至不准放风不
准晒太阳、不准看窗外的风景,去除他的一切“色欲”。《色蒲团》说得好:“若夫适体之
清风、娱情之皓月、悦耳之令鸟、可口之薇蕨,一切可爱、可恋,可令人低徊不能去者,皆
是色欲。”我现在就是给她清苦的“忍者训练”,让她练习视力,从看蝴蝶的大目标,到看
马蜂的小目标。从挂在纱布上轻轻松松捕食,到看马蜂的“龙形虎步”,一步步走上垂直的
玻璃。从正面出手,到令人防不胜防的“放冷枪”。
  白天会杀,夜晚也要狠毒,我有时故意先存一只马蜂,半夜把她的瓶子移到书桌上,点
亮五盏“卤素灯”,然后把马蜂放下去。
  一个杀手如果到了晚上就只懂温存,在温存时不提高警觉,随时拿出藏在枕头下的武
器,便不可能成为第一流的杀手。
  杀手甚至不必用正规的武器。他全身每一寸肌肤、每一根指头、他能抓到的一个汤匙、
一枝铅笔、一根绳子、一条玻璃丝袜,都能杀。
  我渐渐看到一个杀手的形成――
  派蒂的眼力更活、脚步更稳、耐性更强,不等目标接近,绝不出手。只要出手,即使只
用她钳子的最末梢碰到,都能把目标抓过来,狠狠补上一钳。
  她也在抓一只大黑蜂的时候,因为抓的角度不对,让大黑蜂有机可乘,而被刺了一下。
她的手肘流出绿色的“血液”,她没理睬,只斜眼看看,手上抓得更紧、嘴下咬得更凶。直
到把大黑蜂吃光,才回过头、舔她的伤。
  绿色的血,流过她的嘴角。她舔自己的血,竟有些像在品尝“敌人”的血。自己的血也
是温暖的、好吃的、咸咸的带有一点海的味道。
  然后,她翻过手,舔她的武器,这只钳子在手术之后,已经由昔日的苍白转变为褐黄。
上面的刺更长、更硬也更尖了。
  她一根刺、一根刺地舔,品尝上面残留的敌人的味道。多么孤危、崇高、波澜壮阔,又
多么具有“悲剧的美感”哪!
  我仿佛见到一个在灯下,独自咬着牙、拔出断箭的杀手,把断箭挂起来,成为壁饰,也
成为对自己的一种嘲笑与礼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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