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黎斯特》第103/164页



「我们真应该在大道上举行大典的。」他又说:「不过,这里也就罢了。哦,把这个送去给我的创造主吧!」他把提琴放在我手里。我们开始跳舞,每一个都感应到习惯性的狂热,我想我们从来没有更感动,更惶恐,更悲伤过。他终於纵身跃进火里。

我明白这个消息对你有多麽大的影响,请了解我们之会这麽做,乃为了防止更糟的事发生。我们的老友即凄苦又感伤。当我们回到巴黎,发现尼克已将剧场正式注册改名,名称就叫吸血鬼剧场,而这几个大字也早已油漆在大门上。因为他最好的戏总包括有吸血鬼、狼人,於其他超自然的生物角色在内,所以一般大众咸认新名称十分有趣,没有谁想再去更动。对此刻的巴黎说来,这只是另一种新奇吧!」

好几个钟头之後,我总算下楼走入街道。一个苍白可爱的幽灵躲在阴影里,俨然是法国年轻探险家,穿着纯白麻纱衣服,褐色皮靴,草帽低及眼眉,正在等着我。

我当然知道她是谁,我们曾经一度相亲相爱;只不过此际,我似乎即记忆不起来,甚至也不敢相信。

我很想讲几句难听的话,伤害她使他自行快快离去;然而她走过来我身边,跟我一起并肩而行;想说的气话缩了回去,我只是随手把信给了她,如此我们即可免於谈话。她看完信,把信放在一边,手臂环揽住我,很久很久以前她总是这麽做的。我们双双走到黑漆漆的街道上。

死亡於灶火的味道,沙漠於骆驼的味道,混在一起,这就是埃及之味,大约六千年以来,这个地方几无变化的味道。

「我能为你做什麽呢?亲爱的?」她轻悄悄地说。

「什麽也不能。」我说道。

一切肇因在我。是我诱惑他,让他变成那样,却又弃他而去。是我破坏了他原有可能平安度过的路程;在幽冥昏黑之中,他远离人类的方向,终於凄惨至斯。

夜更深,我依然在古老寺庙的墙上,写下我留给马瑞斯的讯息。她就默默站着。

我告诉马瑞斯关於尼克的结局,这一个吸血鬼剧场小提琴家的悲惨命运。我的字刻得很深,很像出自埃及工匠之手。尼克的墓志铭,一个被淹没的里程碑,没有人会细读,纵使读了也不会了解。

她陪在身边看我刻字使我感觉异样,她默默陪着我一小时又一小时,尤其令我感觉异样。

「你不会回巴黎去,是吧?」她终於开了口:「你不会因为他那麽做而回去吧?」

「关於手的事?」我问她:「割切双手的事?」

她注视我,脸上一片木然,好像所有的表情都被震惊吞噬了。但是她是知道的,她已看了信。还有什麽使她震惊?是我的口气吗?

「你认为我会回去报复?」

她不安的点头,她无意让我胡思乱想。

「我怎麽可能那麽做?」我说:「那岂非太伪善了,不是吗?我留下尼克,本意就是要他们照顾他,该做什麽就得做什麽。」

她脸上表情变化太微妙而无法形容,我不喜欢瞧到她有这麽复杂的感受,这太不像她了。

「事实上小妖怪会这麽做,乃是试图要帮助尼克,你不觉得吗?砍掉他的手,麻烦岂非更多?他要烧死尼克根本是举手之劳,连回头望一眼都不需要呀!」

她点头,看上去却面容惨淡,幸运的是,丝毫不损她的漂亮。「我是这麽想的――」她说:「只是担心你会想到岔道上去。」

「哦,我自己已妖怪得足够了解这种做法。」我说:「还记得好多年前,在我离家之前,你告诉我的事吗?就是尼克送我红披风为礼的那天,你曾说他的演奏小提琴一事,令他父亲暴跳如雷,曾恐吓要打断他的双手。你会不会认为,我们的命运其实早已注定,不管後来会发生什麽事?我的意思是说,即使身为不死幽灵,也早已有一条刻好记号的路径,等着我们身不由己的走进去。想想看,集会之头领竟会砍下他的手,多麽巧合!」

自从那晚之後,很明显的,她无意留下我独自一人;为了尼克之死,不管我们身处何地,她也一定会留下来陪伴我。不过埃及的意义较不寻常,她爱此地的废墟遗址,爱此地的山,这是她未曾有的感受!这种感受对我们的重聚大有助益。

也许人得在死後六千年,会赢得卡布瑞的爱吧!我想跟她说及我这种念头,想以此跟她开开小完笑;不过念头一闪而逝。这里的山岭全古老得为她所深爱;自从有历史记载以来,尼罗河就奔流在人类的想像中了。

我们一起攀登金字塔,一起爬进巨大人面兽身像的手臂里;一起细看古代石头碎片上的碑文;一起研究古老珠宝、陶瓷和玻璃,研究以极微量的钱就能买到的木乃伊。我们把手放在河里,让水从手指缝间流过;我们一起在开罗小街道猎食;走进妓院,靠坐在大枕头上,我们一起欣赏男孩跳舞,聆听音乐家演奏香艳色情的乐曲,那麽风味独特的旋律,使我脑海里盘旋不去的小提琴声音,得以暂时抹去。

我发现自己站起身来,情不自禁跟着这种异国情调的节奏,狂野起舞,模仿着别人的波动起伏;在喇叭的哀号里,在琵琶的悲泣中,我忘记了时间、感觉於所有理性。

卡布瑞静静坐着,脸上带着微笑,白色草帽的帽沿遮住她的双眸,我们没再多做交谈。她只是一个苍白似猫的美女,因为陪我过度没完没了的夜晚,所以,双颊沾着灰尘;她的外套系着厚厚的皮腰带,头发扎成辫子垂在背後;走起路来有皇后的雍容,也有吸血鬼的慵懒。她的面颊在黑暗里闪闪发光,小小的樱是一朵微污的红玫瑰。她俏丽可爱,但无疑的,不久即将离我而去。

不过,她尚无离去之意。我大方的租了一幢小屋,曾经是埃及骑兵队长的房子,地板是灿烂华丽的花砖,精细讲究的帐篷,自天花板垂悬下来。她帮我在庭院种满了九重葛、棕榈树,以及各种热带植物,小小庭院一时之间变成葱翠的丛林。她还买了鹦鹉、燕雀和亮丽的金丝雀,把这些鸟全养在鸟笼里。

常常,我喃喃自语说巴黎怎麽没信来呢?真急死我了等等的话,她偶尔也会同情的点点头。

为什麽罗杰没有写信给我?难道巴黎已暴发暴动於混乱?不过,再乱恐怕也不至於波及乡下的家吧?不是吗?只是罗杰是否已遭到不测?否则为什麽他不来信?

她邀我跟她一起去尼罗河上游,我想等信,想打听英国旅客的消息;不过我还是同意了,毕竟,她肯邀我为伴是相当稀奇的事,她并非对我漠不关心呀!

为了逗我高兴,她会穿上乾爽亚麻白外套,外加利落马裤,她也会好好梳刷漂亮的长发。

然而,这一切都不再引我赞赏,我在往下沈,我自己已感觉得到;我梦游一般,在世界漂游浮沈。

好像即自然而又合理,在我的周遭,我可以看到几千年来不变的风景,好像画家在皇家大墓陵的墙上作画一样;月光下的棕榈树,看起来和几千年前的人所看到的相同,农人在河边提水,在河边洗牛,於古老的往昔又有什麽区别?

世界已改朝换代,我见到的景象却千古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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