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黎斯特》第3/164页



唉!二十世纪!唉!巨轮之运转!

如此的进展,不仅远远超过我做梦也不敢的梦想,而且,古老时代的顽强先知,相对之下,无疑也变成了傻瓜。

无罪论的世俗伦理道德与乐观主义,曾经让我沈思良久。这个灿烂辉煌的世界,人类生活价值之伟大,对我而言,乃空前所未有。

在大旅馆房间的昏暗朦胧灯光下,我观赏着一部不寻常的电影《现代启示录》。这是一出多彩多姿的交响曲史诗,叙述了一个西方世界对抗邪恶的古老战争故事。必要时你必须与道德败坏邪恶者为友。高棉杀戮战场上的疯狂将领,如此说。对此,西方人的回答当然是:」" 绝不。」

不,邪恶与道德败坏是、永远不能免罪的、他们没有真正生存的价值,真正的邪恶根本无处藏身。

这正意味着我也无处藏身,不是吗?

也许,我只能容身於断绝邪恶的艺术;诸如吸血鬼喜剧、恐怖小说、哥德式怪诞老故事;或是加入摇滚明星的嘶吼咏唱行列,跟他们一起戏剧性的战胜邪恶。正如凡人与自我邪恶在内心交战一样。

新时代中,种种这些互不相干的颠倒倾覆,足以令一个古老世界的妖怪,在地下蠢蠢欲动,想重回热闹世界;足以让他躺下来彷徨哭泣!更足以让他变摇滚乐手。当你想到这里。

只是,其他古老世界的妖魔鬼怪到那里去了?我极感纳闷。在这样的世界里,每一个死亡纪录都必须打入电脑,每一具体都必须送往冰冷墓穴,一个吸血鬼如何生存下去?不管他们多麽擅於探讨哲学,组成多少集团帮会,恐怕也只能如讨人厌的昆虫,隐藏在阴暗角落!

唉!一旦我跟着" 魔鬼出现之夜" 乐团引吭高歌,恐怕也就是引蛇出洞的时候了。届时我的同类都要从阴暗步入光亮啦!

我延续着自我的教育。阅读以外,也跟车站、加油站和高雅酒吧的凡人聊天;在时髦的店裒,我把自己闪亮如梦幻的肌肤,妆扮得人模人样;或穿白色圆领衬衫、卡其裤与猎装,或穿灰色天鹅绒外衣,系上开司米尔羊毛围巾。我的脸浓浓敷粉,让我得以在化学光闪烁的超市、汉堡店,还有嘉年华会似的脱衣舞夜总会中,一路通行无阻。

我学习着,我爱死了这一切。

唯一的困扰是,可供饮血的恶人,实在寻之不易。

在如此阳光亮丽的世界,人人丰衣足食,无无虑,从前那些强盗窃匪,那些无赖恶棍,似乎全不见了。

尽管如此,为了生存,我还是要另谋出路;好在我一向是个好猎人,不久之後,我已大有斩获。我喜欢留连在灯光昏黑的撞球室,在那里,绿色的桌台上孤悬一盏灯,仿佛往日纹身的罪人全聚在一堂;此外,我也喜欢徘徊在大饭店里引人注目的俱乐部。终於,我找到好猎物了,他们乃毒贩、妓院皮条客,再加上摩托车黑道帮派。

有了这些恶徒,善良之人的血当然绝不再喝。

时间到了,我得上门拜访我的邻居,自称" 魔鬼出现之夜" 的乐团啦!

一个潮湿的星期六夜晚,六点半,我按了阁楼上音乐工作室的门铃。年轻漂亮的歌手,穿着彩虹色丝衬衫,绷紧的棉布裤,正躺在那里,一面抽烟,一面抱怨因困在南方演唱,难以出头的霉运。

他们拥有乾净蓬松的长发,猫般的跃动,他们戴着埃及式的珠宝首饰,即使只是练唱,脸上和眼睛也不忘涂涂抹抹。这一切,看上去像极了圣经上的天使。

仅仅看着他们艾力士,拉瑞和丰润的小乖「硬饼乾」,我已被兴奋和喜爱淹没了。

仿佛世界猛然停止运转,在奇妙的那一刻,我老实告诉他们我是什麽。在他们活跃闪亮的银河里,成千的其他歌者,戏剧性的戴着了牙和黑尖小帽;对他们来说,「吸血鬼」这个字眼,算得了什麽?

然而,把禁忌的真实,跟常人大声说出来毕竟不可思议。两百年以来,对任何一个非我族类的人,我未曾坦承真相,就是受害人在被吸光血闭目死去之前,我也从未暴露身分。

此刻我却对着这些俊朗的年轻生物,清楚明白地说出秘密。

他们注视着我,双眼濡湿,小小灰泥木板做成的二十世纪阁楼,爆出了开心的笑声。

我极有耐心。急什麽?不是吗?我知道自己是鬼魅,可以模仿绝大多数人类的声音与举止。可是,他们怎麽会了解呢?我走向电子琴,开始边弹边唱。

我先学唱摇滚乐歌曲,然後古老旋律和抒情歌一一在脑海浮现。像法国脚骰四。早已深深镌刻在我的心底泓踯机鳗遗忘抛却,此刻,恍若面对着几世纪前巴黎小剧场的群众!我把传统的旋律吹奏成狂野的节拍、,奔放的热情在心裹鼓胀着,内心的平衡平静大受冲击;这一切来得太快,使我惊惶不已。然而,我依然演唱着,用力槌打电子琴的光滑白键;灵魂深处某个角落敞开了。对围在身边这些温柔的人类生物,会不会触及到我的心灵秘密,我已毫不在意!

他们有充分理由兴高采烈。他们原就喜欢古怪杂乱无章的音乐,如今不仅找到先前欠缺的冲劲,更看到光明美好的未来。叁人尖叫着,打开了录音机,我们开始一起演奏一起高歌口回他们说这叫做即兴表演。一时之间,工作室散发着他们鲜血的香味,和我们震耳欲聋的歌声。

紧跟而来的则是我从没梦想过的大惊骇。一件绝对出乎我意料的怪诞事情发生了,怪诞得正像我跟这些生物所揭发的小秘密一样。事实上,它是如此的天翻地覆,差一点把我赶出他们的世界,让我又吓得缩回地底下去。

这并不表示我又要再回去蛰伏长眠。

只不过,我很可能就此不参加「魔鬼出现之夜」乐团,孤魂野鬼地流浪几年;好从浪荡中,重拾我几乎溃散的聪明与机智。

当我提到自己的名字是黎斯特时,艾力士这个光溜细致的年轻鼓手,和他金发高个子的哥哥拉瑞,他们竟然听说过。

他们不但听说过,而且还曾经读过一本书,那本书正涉及与我攸关的故事。

他们十分高兴,因为我没有冒充藉籍无名的吸血鬼,或者冒充达库拉伯爵,这个达库拉伯爵可是人人讨厌的。他们认为我佯装吸血鬼黎斯特,实在太出奇制胜太神妙有趣了。

「佯装吸血鬼黎斯特?」我问道。

他们对着我的夸张,我的法国腔调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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