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他!》第87/104页


  李齐慎刚好比对完,手里的折子一丢, 抽了另一折, 匆匆扫过, 若是上边的消息有用,就拿来对着地图做记号;若是没用,就只记个大概,随手丢开后拿下一折。
  这么看一折丢一折,四叠战报倒是看得挺快,地图上也做了不少记号,信息从堆积的折子里画到地图上,画出叛军挺进的路线,正好是李齐慎闷在郡王府里时不清楚的事情。
  按叛军进军的速度,算上城里驻军能抵挡的时间,三日内叛军必定能到城外,十日内长安城必破。皇帝奔逃,太子随行,长安城里官员溃乱,底下百姓暂且还不知道消息,若是知道,或许还会有动乱。
  再好的军师也只能用计谋敌万军,不是用孤家寡人□□凡胎去敌,李齐慎手里没兵马,只能倚仗各地节度使,赌的就是李承儆没敢把弃城南逃的事儿告诉他们,来回传信有个时间差,节度使收到信时或许能以为是皇帝的意思。
  但节度使肯不肯来还不一定,长安城里像那个副尉一样想杀他的人或许也还有,李齐慎发觉他真是陷在个死局里,身边还密布着刺,一个不慎就是穿骨而出。
  他盯着地图看了一会儿,轻声叹息,缓缓抬手捂住了脸,在手指拼成的屏障里闭上眼睛。
  闭了没一会儿,殿里忽然响起脚步声。不响,但和宫人那种小心翼翼的不是一个路数,平稳均匀,显然走进来的四平八稳丝毫不慌。
  李齐慎心说这是哪位,放下手,看清来人的瞬间愣了一下:“长宁?”
  “是我。”长宁确实不慌,进宫就穿了身翻领的胡服,腰上的马鞭都没解。她一撩下摆,在李齐慎对面坐下,扫过桌上摊开的地图,“接下来你打算如何?”
  “给各地节度使发敕令。我再想想,这令该怎么写。”李齐慎毫不避讳,“你呢,来宫里干什么?”
  长宁没答,把问题抛回去:“敕令得落印,你有吗?”
  李齐慎微微一怔,扶了扶额头,他还是没想周全,情急之下只能想到该怎么谋划,又该怎么遣词造句,反倒把最简单也最要命的事儿忘了:“我把这事忘了……以我阿耶的性子,就是死也得带着玉玺,绝不可能留在这里。”
  正在发愁,对面的长宁忽然说:“我就是为了这个来的。”
  李齐慎放下手:“哦?”
  长宁微微一笑,抬手绕到颈后,指尖一拨,解开系在颈上的细绳,把坠子放在桌上,轻轻一推,正好推到李齐慎面前。
  这坠子不是长命锁或是玉佛一类常见的饰品,小小一个,四四方方,看着像是枚闲暇时把玩的小印。李齐慎拈起来,一翻转,底下居然真有阴刻的字,他辨认一会儿,看出是“丹华”两个字。
  “是丹华大长公主的私印,我阿娘留给我的。外祖母曾经佐政过,那些节度使都知道,她的印一样能通行。”长宁笑笑,呼出一口气,“此外这印还能调动私兵,算在霍氏的军里,大概有三千人。虽然也没什么用,但归你了。”
  “多谢。”李齐慎把这枚珍贵的私印握在掌心,抬眼看长宁,“你不会平白无故给我送东西的。现在你可以说了,条件是什么?”
  “我真的很喜欢和你说话。和聪明人聊天,我们都很舒服,你阿兄就不行,畏首畏尾,怎么聊都难受。”长宁真情实感地骂了李琢期一句,看着李齐慎的眼睛,“我要你发一道敕令,发给朔方节度使和丰州节度使,或者还有别的几位,反正就是会经过那条道的。让他们退避,允许回纥军入长安。”
  “叙达尔?”李齐慎想起那个曾经的质子。
  “现在是衔羽可汗了。”长宁说,“二十天前我给他发了信,让他调军来驰援。算算时间,差不多他该收到动身了,算上你给节度使发信的时间,刚好是他过来的时候。”
  李齐慎皱眉:“你的意思,是让回纥军直入长安?”
  “是。”
  “是个法子,朔方军和天德军不能全过来,得调至少一半去范阳,一半的一半游击,剩下的恐怕拦不住叛军。有回纥军在,胜算大得多。”李齐慎看着长宁脸上浮起的笑,“但那是回纥,开国时抢过地盘的回纥。”
  长宁面上笑意一凝。
  李齐慎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就是不信任叙达尔,也不信任回纥。想来也是,叛军再乱,领头的也是康烈,算起来是帝国内乱,一旦放回纥人进来,且还是深入河套,要是回纥军中途反水或是有什么动作,就是外敌入侵。
  这责任长宁担不起,李齐慎也担不起。
  他一言不发,沉默地注视着桌对面的公主,等着她开口。
  片刻后,长宁说:“那你就把我吊死在城楼上,用我的尸体砸死他!”
  “好。”李齐慎忽然笑笑,眼瞳里刹那间刀剑清光乍起,“再谢一回,谢你请来的驰援。”
  丹华大长公主的私印在他手里,还有两支军队,局势骤变,一下子把他从死局里扯了出来,一条路明晃晃地摆在前面。李齐慎和李承儆或是李琢期都不一样,他有得是脑子和自信玩死康烈,最不济自己领兵,用枪尖把康烈的心脏挑出来。
  “好。”长宁会意,“那我走了,我还是喜欢自己那儿,就算是狗窝也比宫里舒服。若是之后再有事,随便找人来叫我就行。”
  李齐慎点头。
  长宁笑笑,也不行礼,起身就走。
  她一出去,李齐慎再度低头,翻出纸笔,想着怎么写这个敕令,砚台里却是干的,墨锭放在边上。刚好这时候又有人进来,他以为是长生殿里的宫人,头都不抬,也没让人做事,自己拎了边上的水壶。
  一只手轻轻一拦,从他手里取了小壶,往砚台里倒了一点清水,润了润底,再取墨锭,稍挽着袖子开始研墨。拿着墨锭的人带着点笑意,声音轻柔:“郡王现在沦落到要自己动手了吗?”
  “……长生殿里的宫人不熟,差遣不动,还不如我自己来。”李齐慎又愣了一下,笑笑,“长宁带你进来的?”
  谢忘之应声:“消息传去公主府应该算快,公主说恐怕长安城里要大乱,我还是进宫为好。”
  “你看,我先前要你走,你不肯。如今叛军一天天逼近,想走都走不了。”墨磨匀要一会儿,李齐慎不着急,低声说了最坏的结局,“等到城破,真是要和我死在一起了。”
  谢忘之磨墨的动作一顿,看看底下那层墨已经匀了,浓得像是芝麻糊,她缓缓地往砚台里加了些水,继续研墨,心不慌手不抖,好像压根不知道李齐慎说的话有多可怕。她低着头,发丝从耳侧滑落,发梢微微勾着个弧,温婉得像是江水绕弯。
  她收了墨锭,看着研得正好的墨,轻声说:“死而无憾。”
  李齐慎一凛,旋即笑出声来,摊平写敕令用的帛,狼毫笔蘸了浓墨,落笔写第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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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州。
  “……阿耶?”李殊檀凑在李容津边上,探出个头,试图看清帛书上写的什么,奈何李容津不让她看,她只能抛出一连串问题,“陛下写的什么呀?叛军到哪儿了?长安城还好吗?”
  “别闹。”李容津单手拿帛书,另一只手按在女儿头上,把这个乱跳的小娘子死死摁住。
  李殊檀当然不服,又想窜,但她毕竟才十五岁,又是女孩,怎么和阿耶比力气,只能被按在掌心里,不甘心地盯着他。
  李容津权当没看见,他的思绪也确实都在手里的帛书上。他知道得很,李承儆不信任他,否则也不至于把他从朔方调到丰州,领个驻军数量最少的节度使职务,先前叛军闹成那个样子,李承儆都没给他来道敕令,令他前去驰援。
  但现下手里这道敕令,用词简练,开头结尾的套话都掐了,简略地提了局势,又说了接下来让他如何。底下倒是规规矩矩的落着印,但这走笔的风格和李承儆截然不同,反倒像是曾随他一同出行的那个少年。
  李容津盯着帛书看了一会儿,忽然松开手,往李殊檀背后一拍:“走,随阿耶去范阳!”


第101章 喂粥
  四月十五, 叛军至长安城外,本欲攻城,遭遇回撤至长安的天策军残部。叛军本想着长安城里驻军不足,攻下长安城轻轻松松,难免轻敌,天策军则本就是精良部队, 又因为潼关一役豁得出去,两边对上, 叛军反倒让天策军压了一头。天策军几近全军覆没,把叛军挡在了长安城外,叛将摸不清里边到底是什么局势,下令扎营,大概是要围困的意思。
  这消息传进长安城, 没来得及逃脱的世家权贵几乎都要发疯。长安城内虽也有农家, 但粮食补给不够,先前都是经由水道,从洛阳运来的, 如今洛阳城破, 自然没粮食能运,长安城还被困住了,就是和叛军比命长。
  然而要跑也来不及,出去撞上叛军就是个死, 不跑则是担惊受怕, 一旦城破, 落到叛军手里也是个死。
  长安城内一时哀声四起,没人顾得上大明宫,又有皇帝弃城南逃的事儿,几日里真没人到过宣政殿,故而也没人知道如今在宫里处理事务的是李齐慎。
  他运气还算不错,发了敕令,近些的节度使都有了回应,其他人他也不怎么指望,主要靠的就是朔方军和天德军。这两支驻军握在手里,剩下的就是调度各地的军队配合,想方设法乱叛军的阵脚。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李齐慎闷在长生殿里,日夜对着地图,身边的战报摞得一叠比一叠高,写废的浣花笺也堆成一叠。
  这几日谢忘之没回公主府,只托长宁给家里去了个消息,她打定主意陪在李齐慎身边,干脆重操旧业,挽起袖子替他洗手作羹汤。只可惜李齐慎思虑过重,本就吃不下什么,吃东西全是为了免于饿死,长安城里粮食又不够,金齑玉鲙那种东西是别想了,只能做最粗糙的面饼,免得浪费一星半点。
  “……午膳吃的也不多。”到了晚膳的时间,谢忘之对着摸惯了的锅碗瓢盆,看看厨房里剩下的食材,难得发愁,“该做点什么才好呢……”
  “这个……娘子随意即可。”李齐慎在宫里住的时间稍长,不愿和长生殿的宫人多有交集,就把常足从清思殿拎了回来。常足大概还记得谢忘之这人,挠挠脸,“是您做的就行,殿下总能多吃几口的,殿下不挑。”
  谢忘之想了想:“做个粥吧,喝完睡着能舒服点。”
  可李齐慎哪有一天是子时前睡的,不管吃的是粥还是面饼,一如既往对着各地来的战报,熬到实在受不了,有几回衣裳都没脱,直接栽在桌上睡着了。然而常足不能说,他把话吞回去,状似无意地擦擦眼尾渗出的泪,轻轻应声:“好。那奴婢过会儿来取?”
  “不麻烦少监。”谢忘之舀了一大碗米,“粥得炖得糯,花的时间长,不劳多跑一趟,我过会儿自己送过去。”
  常足没辙,只能点点头,退出去了。
  谢忘之舀了米,将要放进淘米的盆里,想想粥煮起来米会发开,这碗米未免太多,打算放回去一点,转念又全倒了进去。
  这几日她吃的东西也是自己经手的,往往是和李齐慎一锅煮,挑出好的送去长生殿,剩下的就自己吃了。先前做的面饼肉汤有的是边角料,这回却全是白花花的米,她舍不得落进自己胃里,然而思来想去,粥这东西不顶饱,李齐慎合该吃这么一碗的米。
  至于她,不吃一顿又饿不死。幼时还在谢府时,一旦喝咸粥,谢忘之总嫌弃粥里的肉茸放得太多,压了米的清香,面上还有层略微凝固的米油,吃着腻口,在院子里跑来跑去不肯吃,总得让谢匀之捧着碗追在她后边,一勺勺哄着吃。
  如今倒好,但凡有这么一碗放足了肉茸的粥,她能喝得一干二净,顺便舔个碗。可见天道好循环,幼时欠的债,长大了都得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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