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花烬》第21/21页


唐 三(2)
有一次唐三跑到大马家的时候,大马正以一个异常怪异的角度捧着铜镜,看得红光满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做高难度瑜伽,血气上涌。当他发现唐三进来后,全身一抖,赶紧把镜子换了个方向,并且生气地说:“你个小鬼进来怎么不敲门呀?”唐三问他:“你刚刚看的那个洗澡的姑娘不是今天下午我们在豆浆店碰到的那个吗?”大马立刻跳起来,一把捂住唐三的嘴巴:“嘘,你小点儿声!”后来唐三知道大马原来一直暗恋那个姑娘,常常送些小礼物讨她欢心。此后二人关系发展迅速,差点生出小马。结果就是,村长知道这件事之后,叫了一票人把大马直接放倒,板砖棍棒回旋踢,边打边说:“村长的女儿你也敢泡,你他妈活得不耐烦了。”当着全村人被群殴,对于死要面子的大马来说,无疑是惨绝人寰的毁灭性打击。从此大马一蹶不振,自暴自弃,面如死灰,目光涣散,不管从什么角度看,都像一具没埋的尸体。几年以后,他终于沦落到以卖春宫小人书为生。
  唐三从小在这里长大。父母本着近朱者赤的想法把家搬到了村里唯一的教育基地旁边。那是一个类似于私塾的古怪存在。教书的先生是一个戴着眼镜的秃顶男人,姓李,外地口音。具体什么地方来的不知道,因为他口音时常变换,基本上一天一个地方的调调。在外形这一点上,他做得很到位。据说他以前是个跑江湖卖艺的,整天用头顶着一层层的碗带着几个小弟在街上群魔乱舞,跑遍祖国大江南北。因为长期顶碗的缘故,头发就都没了,脑袋光亮如镜。同时又因为他走南闯北,见多又识广的,回来就下决心开个学校,把自己大半辈子的经验见闻以及在实践中掌握的知识传授给学生。李老师养了条狗,总是在街上先和*慢慢*,然后突然抬起前腿。那是一条黄色的乡村田园犬,俗称土狗。李老师为了让自己身边的每一样物事都带有文化气息,下了不少工夫,比如这条狗。他早上给它放重金属摇滚,念《 纳兰性德 》,晚上睡觉之前来段钢琴曲作为背景音乐念金庸武侠。李老师忙的时候把它绑在椅子上让它看《 百家讲坛 》,听于丹老师讲《 论语 》,看完王家卫看《 开心辞典 》。基本上力求从古到今各路套数都让它耳濡目染。几个月以后,狗疯了。只要有人念诗读书玩问答,它就龇牙咧嘴地扑上去。这害得李老师失了恋。事情是这样的:有天李老师的女朋友拿了瓶红酒到他家,准备浪漫一下。倒酒的时候她问:“你猜这瓶酒的年份是85还是92?”刚说完,狗就扑上去了,咬烂了她的衣服。姑娘吓得花容失色,又哭又叫,酒瓶也打碎了,酒流了一地。之后姑娘就和李老师说拜拜了,理由是恶意纵犬行凶,图谋不轨。
  在搬过来之后,唐三的记忆里,隔壁在上课的时候书声琅琅。仔细听不难发现学生们对人文地理异域风俗情有独钟。而到了下课,就满是瓷具碎裂和李老师口述顶碗指南的声音。唐三害怕自己到老了一看头发也没了,就产生了严重的厌学情绪。于是养成了逢课必逃逢老师必跑的习惯。逃课在外的时光漫长无聊。村里没有任何可以让他消磨时间的娱乐场所。这样一来,生活内容严重匮乏。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唐三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在学校里心思缜密地思考怎么样逃课才不会被发现,即使发现也没事儿,溜出课堂之后的主要业务就是找个地方发呆或者看别人发呆。长期瞪着眼睛发呆使他的眼睛身不由己地向外凸,每个见到他的人都以为他挂着一对即将要掉落的眼珠子。
唐 三(3)
原先村子里一般没有什么活动。能算得上娱乐的就是李老师心情愉悦的时候带领一帮学生表演顶碗的节目。基本上每天晚上都会有一场演出,可见李老师心态很好。村里的人在忙完农活之后,总会带着小板凳围成一圈,摆上水果和瓜子,乐呵呵地为李老师捧场。演出不收门票,纯属义务服务,于是观看的人越来越多。李老师的名气也就大起来。后来又来了一帮人,据说是省杂技团的。他们听说李老师口碑不错,特来切磋,实际上就是砸场子。李老师是外地人,地方保护主义不允许外地的货物进入本地市场。但是来了之后一看,义务的,钱都不收,没把柄抓了,立刻就撤了。
  有一次唐三趁着李老师专心致志顶着十八个痰盂似的大碗给同学们授课时,一猫腰从后门钻了出去。出来之后立马骂了一句“傻帽儿”。外面的世界真是无限好,傻子才待在课堂用碗磨脑袋玩。唐三十分惬意地走在路上,还花钱买了一串糖葫芦。走到村口的时候看见很多人挤成一圈,很热闹。唐三吃完最后一个糖葫芦,一抹嘴也挤了进去。原来是一男一女在吵架。唐三觉得很没劲,这样的情况一般都不好玩,要么男的让着女的,自认倒霉地离开;要么男人很没风度地陪伴女人将拌嘴进行到底,丢掉面子和里子。无论哪样都是男人吃亏,没意思。唐三喜欢观赏男人和男人或者女人和女人之间的吵架,这样双方才会都尽力表演好,并且言辞激烈场面壮观。通常这个时候还能体会到汉语的博大精深。那些骂人的词汇绝对生动精辟层出不穷,极具表现力。不出意外的话,一般还都能够让肢体充分动起来,你推我一下我敲你一下,吵架改成打架。这样一来才有看头。不像现在,女人一直指着男人唧唧歪歪,而男人风度依旧。当然,在这么多人面前也实在不好报仇。他只能捏着拳头无限隐忍地说几句很白痴的话:“你再骂试试你再骂试试。”“试试就试试。”女人抱着这样的态度加大马力向男人展开新一轮的挑战。唐三觉得很没意思,觉得这个男人太他妈傻帽儿了,离开不就没事了,还站在那儿听演讲呢。唐三鄙视完他们,径自走开。
  礼拜五那天唐三从不逃课,他压根就不到场。这一天对他是十分重要的,他得去参加诗歌培训班,没工夫在这儿磨蹭。唐三作为一个有理想的青年活了十八年,深刻地认识到文化的重要,对此很是重视。这天早上他会准时起床,不用鸡鸣也不用别人掀被子。可见文学的魅力。一次唐三和几个要好的兄弟在一起把酒吟诗,兴致很高。几杯酒下肚,唐三即兴作了首诗。而就是因为这首诗,唐三名震诗坛。一时之间吸引粉丝无数,引起当地轰动。从此唐三作起诗来一发不可收拾。每当在路上听见有人念自己的诗的时候,唐三就会十分得意而又万分矜持地露出大家闺秀的笑容。
  粉丝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有精力没智力的,一类是有财力没智力的。共同点是没理智没智商。二者互相补短,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为偶像打造一个强大的粉丝团。唐三的粉丝团就很强大,没几天就到了出门有人摇旗呐喊、逛街有人塞礼物强行索要拥抱的地步。因为粉丝团的浩大声势,搞赞助什么的特别积极,唐三很受媒体重视,经常被邀请到城里开交流会见面会诗歌朗诵会,有时还要担任一些节目的嘉宾。各种文艺活动都喜欢邀请唐三出席。每当这个时候,唐三只要露个脸,无数粉丝就疯狂了,很有节奏地大叫着唐三的名字。唐三对他们微微一笑,立刻就有人流泪有人晕倒。这让唐三的地位直线飙升。唐三一下子红得快要融化了。他觉得自己十分幸运,道路平坦得就像长不大的少女胸脯。
唐 三(4)
唐三作为一个诗人已经远近闻名了,但是从小的乡村生活让他内心纯朴,过了一段浮躁的日子后十分怀念最初的平静。即便名声远扬,回到村里他仍旧想要做一个普通的小青年。村里的人民也把他保护得很好,不让村外的人进来,自己也不闹。除了个别想提亲的人家时常来拜访外,只要唐三不去打搅别人的生活,基本上没人打搅他的生活。
  唐三有很多比较奇特的习惯。比如早上起来之前必定要先念一首诗,比如如厕之前要洗个手,比如吃饭的时候得弄点亢奋的音乐帮助消化,再比如他在每个礼拜六都会去西街晃荡。
  每个礼拜六早上唐三起来之后,立刻拿起上个礼拜六碰过的牙刷刷牙一个半小时,然后全身上下大扫除一遍,喷上自制的花露水,出门。他从北街一直走到南街,然后转个弯到西街。实际上从北街直接走到西街不过一炷香的时间,他却要一个时辰。他需要一段时间缓一缓紧张的情绪,还需要设计一些好的对白,以免到时候冷场。通过这样的描述你应该知道唐三要去见的那个人的身份了。对,就是他想谈的对象,俗称意中人。
  每个礼拜六早上,西街会有个*,大家把家里吃不完用不掉生产滞销的东西都拿到这里换钱。有个卖咸鱼的店铺的售货小姐特漂亮,唐三打咸鱼店门口走过时就被她深深地吸引了。虽然先是被咸鱼店浓重独特的味道深深地吸引,然后才发现了她。但看到她的那一刻唐三立刻平静下来。他缓缓地抬起头用无比虔诚的目光朝着远方的天空望去:妈的老天你终于听到我的呼唤了。
  开始唐三想要装成买咸鱼的样子上去搭讪。顾客是上帝,总不会不理不睬,并且情节合情合理台词也简单。“请问咸鱼怎么卖?”“十八块。”“给你。”“谢谢,欢迎下次光临。”完。唐三一看太简单了不行,得有下文,不然没搞头,赔了银子又折夫人。干脆直接上去表露心迹。可是唐三是文学青年,做事说话不能太直白,不然显得没水平,万一碰了钉子还很没面子。男人没了什么都行就是不能没面子,于是唐三为了这开场白十分纠结地在咸鱼店门口徘徊。这个时候咸鱼店的女老板出现了。女老板长得魁梧,犹如成年海象。人到中年,身不由己,更年期的症状让人无奈。刚一出现就用动人的音色批评售货小姐,用词严厉。然后罚她清除咸鱼店里所有咸鱼身上的咸鱼味。售货小姐委屈得直掉眼泪。一般的童话里,漂亮妞们总会有苦难的过往。而按照童话的套路走下去,总有救美的英雄出现,结局通常是皆大欢喜。同样,为了成全故事的圆满性,唐三义不容辞地跳了出来。事情的进展相当顺利。于是后来的后来,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售货小姐名叫小亦,长得是没得说。更让唐三欢喜的是小亦唱歌特别棒,声音不错唱功又好,不像他自己,词曲完全不在一个调上。有一次唐三在酒桌上情绪到了,唱了一首歌。明明摇头摆尾唱的是摇滚,可是老板娘跑过来表情严肃地说:“这个小兄弟山歌唱得贼好。”唐三很不愉快。打那以后不管摇滚还是山歌一律打入冷宫。唐三最喜欢听小亦唱歌,一开口就能把人给震了,实力暴强。这也可以让唐三向朋友们炫耀,填补了唐三的空缺,满足了唐三的虚荣。小亦还精通星象八卦。这是一门绝对的学问。小亦常常掐着指头算星座运势,告诉唐三最近的宜与忌,或者告诉唐三今天哪户人家添了个大胖小子。小亦也十分喜欢唐三,曾经还是唐三的粉丝。小亦会用好听的声音把唐三的诗词背下来,这让唐三特别感动。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唐 三(5)
十岁的时候唐三的理想是当一名兽医,小孩子喜欢动物可以理解。十三岁的时候唐三进化了,想当妇科医生,理由是女性是生命的源泉,而且女性是弱者,需要保护。十六岁的时候唐三想当诗人,少年的叛逆和忧郁让他觉得当诗人是最对胃口的事业。等到十八岁这一年当上了诗人并一夜成名之后,又想转行当企业家。虽然他作为一个成功的诗人,名声远扬,但写诗并不能给他带来多大收益,他只是赚了些劳务费与出场费。任何人都得吃饭,得生活,得有个像样的家庭,什么都得要钱。企业家不容易当,并且投入的风险大,唐三没有储备任何的商业知识,业务很不熟悉。这样一来,这个理想就只剩下个空壳。现实令唐三无奈。
  这天唐三又被一个综艺节目拉去做嘉宾,活动主题是:爱情是什么。讲述嘉宾们自己的故事。一个长得严重需要打马赛克的人最先发言,据说是省文艺部部长。他咳嗽了一声,一脸忧郁地站起来,开始讲述自己坎坷不平的情感往事。动情之处,老男人假装掉了一颗晶莹的泪珠,说了句无限惆怅的话:“爱情是一道明媚的忧伤。”一时间,台下纯情少女发情少妇人手一张面巾纸,哭得十分动容。嘉宾观众配合十分默契。接下来仍然是一个干瘪的老男人。男人留着猥琐的倭寇式胡须,声音很独特,颇有江南名妓的风采。男人用手摸了摸嘴唇上的杂毛,语重心长开始说话,一副人民教师的样子。唐三觉得十分没劲,早知道是跟一群白痴在这儿扯淡,还不如回去跟李老师研究怎么样顶碗才不伤头发。唐三摆出一副恹恹的样子,听下一位嘉宾发言。下一位嘉宾是个女的,气质很不错,一看就知道是个大家闺秀。那女的挺了挺胸,表情很冷漠,接着她用平静的声音说了句平静的话:“爱情就是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应验的诅咒。”她说了这一句就坐下了,表情依旧冷漠。因为她说得十分简短,所以唐三觉得她很厉害,一心回味刚才的情景,节目做得很不投入。以至于轮到唐三发言的时候,原本准备好的烂熟于心的话语全无影踪。唐三不知所措地站起来,他想刚才还骂别人傻来着呢,现在自己则更傻,出丑了吧。唐三支吾了半天忽然看到台下的小亦,任督二脉即时打通。他定了定神,表情异常严肃地望着小亦说:“爱情是我的旗帜,是我一往无前的力量。”眼神交接处,电闪雷鸣。节目做完之后,小亦红着脸亲了唐三一口。
  但是,女人的心思你别猜,猜也猜不明白。某天早上小亦又掐指一算,面色凝重地说要和唐三分手。很多年以后唐三仍然会记得小亦说这话时的表情。“为什么呢?”唐三问小亦。小亦倔强地咬住嘴唇,一言不发。女人的心思总让人无从捉摸。无限的痛苦总会伴随着分手接踵而来。为了表现出失恋的痛苦,唐三走在半夜无人的马路上,提着一瓶酒,吟一句诗就喝一口酒。这个时候背景音乐应当适宜地响起,最好是二胡独奏,要拉得凄凉无比,充分表现唐三的悲凉心境。唐三喝光所有的酒之后,又抬头向天空一望无际的黑暗望去,心中不禁浮现出大家闺秀的言语:“爱情就是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应验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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