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豪门:总裁,别太坏》第164/217页


  “当然。你知道么,性格是人类遗传中最为显性的一种,如果父母中有一方精神方面有缺陷,那么他们的孩子就很难有健全的人格,就算孩子天性没有问题,在不正常的家庭里成长起来,也会导致后天的缺失,只不过这种缺失可能一时半会儿并不会表现出来,等到某一天,某个特定的事件发生,才会将他性格里极其不完全的一面激发出来,到时候会产生什么后果,谁也无法估测。”
  林向晚听苏岑的话,听得遍体生寒,她突然想到自己和叶楠。
  是不是因为她的性格不好,长期的压抑,所以才导致叶楠会有孤僻症的反映?如果叶楠继续在她的照顾下成长,会不会迟早有一天,他的病症会再次爆发?
  林向晚越想越心惊,连脸色都变得苍白,苏岑站在一旁看着她,以为她是因为熬夜所以才会这样,就拍了拍她的肩膀,“你赶紧回去吧,孩子还在家里吧?这边的事情不是你我能管的了,后面的调查会交给他们重案组,我放你两天假,你好好休息休息,你看你那张脸,比纸还白了。”
  林向晚魂不守舍得回了家,因为心里想的事情太沉重,所以经过小区便利店的时候,她根本没心思往里面张望,就连楚狄在后面低低地叫了她的名字几声,她都没听见。
  一直到上了楼梯,打开自家大门,林向晚都像是抹游魂似的,连眼神都不能聚焦。
  徐云起听见门响,就从厨房里出来,他身上系着林向晚平时穿的围裙,一手拿平底锅,一手拿着铁铲,瞧见林向晚就朝她笑了笑,“回来了?叶楠已经睡了正在洗脸,你要不要也洗一下?早饭马上就做好了。”
  食物的香气给人一种极其温暖的感觉,林向晚感觉在那一瞬间,她的灵魂归了位,她猛地抬起头,对徐云起道,“老徐,你觉得我怎么样?我觉得你挺好的,咱俩结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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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章 我在心里藏了一粒沙
  食物的香气给人一种极其温暖的感觉,林向晚感觉在那一瞬间,她的灵魂归了位,她猛地抬起头,对徐云起道,“老徐,你觉得我怎么样?我觉得你挺好的,咱俩结婚吧。”
  林向晚想的很简单,既然师姐说如果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对他未来的性格走向会有极大的影响,而她对于自己的性格并没有太多的信心,那么她为什么不能替叶楠找一个性格相对来说更安全的人来陪伴他一起长大呢?
  徐云起人很好,但又不会是烂好人,他有担当,能扛事,或许和林向晚以往接触的男人不同,他没有他们深厚的背景,但同样他也没有牵绊,他自己可以做自己的主。最重要的是,他是单身。
  大多数的女人,还是希望自己可以有所依靠,虽然林向晚觉得自己独自一个人也可以把叶楠带得很好,但师姐的话却一直在她脑中徘徊不散。
  她不敢拿叶楠的未来做赌注,她赌不起。
  再加上虽然她不承认,但楚狄的出现还是给她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他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对她纠缠不放,如果她结婚的话,那这一切就都能顺理成章的结束了吧。
  以前是她不对,她给了他所谓的机会,那么以后,不会了。
  林向晚觉得结婚不过是两个人在一起搭帮过日子,这年头没有爱情的婚姻多的是,至于婚后生活……她虽然目前还没有仔细想过,不过总不会太糟糕吧,老徐看起来并不像是有X暴力的人,而且和楚狄的头几年,早把她锻炼出来,有些事情,一咬牙,一闭眼,也就过去了。
  只不过林向晚自以为考虑得十分周全,但问出这话的时候,还是觉得自己唐突了,因为结婚毕竟不是小事,她虽然想清楚了,但不知道徐云起是怎么想的,希望徐云起不要以为她精神错乱才好。
  而徐云起也不愧是见过大场面的,听完林向晚的提问,他只是微微一怔,然后就笑道,“这种事情,不好现在就做决定吧?不如你先去洗个脸,等我们吃完早饭,可以踏实下来仔细聊聊。”
  答案虽然不是很满意,但没有拔腿就跑,林向晚也觉得知足了。
  早饭吃得有些沉静,徐云起大概是因为在想林向晚的话,而林向晚则是一门心思扑在案子上,就算苏岑给了她嫁,可是已经养成的工作习惯还是让她无法在手头上的活都没有做完之前,就把它们抛开。餐桌上只有叶楠是极开心的,因为早两年和徐云起一起练功夫,所以他和徐云起十分熟络,一直在和徐云起讲自己学校的事情。
  用过了早饭,林向晚去洗了个澡,身体得到了清洁,心情也好像变得豁然开朗。她愈发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而接下来的,就是徐云起的决定。
  徐云起坐在客厅里,看见林向晚出来,就拍了拍沙发,“坐吧,叶楠去写暑期作业,我想我们大概能有两个小时的时间来好好聊聊。”
  林向晚依言坐在他身旁,说来奇怪,她平时很讨厌和陌生人挨得太近,总觉得有种被侵犯的感觉,但徐云起却不一样,他给她一种完全感,他们如果在一起,或许这辈子都不会产生爱情,但却会变成亲人。
  “为什么想要结婚,我以为你并不在意这些的?遇到了什么难题?”徐云起也是个十分理智的人,当然不会以为林向晚和他提起这事儿,是因为她爱他爱到发了疯,所以非他不嫁。
  林向晚嘿嘿笑了笑,“我为什么不在意这些?我年纪轻轻,为什么不能追求幸福?老徐,你对自己也太没信心了,难道我只有遇到难题才会想到你?我就不能对你情有独钟,心仪你许多年了么?”
  徐云起听到这话,也哈哈大笑起来,“你心仪我什么?你又不是拳场老板。好吧,就算你说的是真的,那为什么现在才提出来?喜欢一个人,却为另一个人去死,这种感情我可真的没办法理解。再说了,你身边优秀的人那么多,怎么会眼光那么不好,偏偏看上我?”
  徐云起的揶揄林向晚怎么会听不懂,她的笑容稍稍黯了黯,然后继续道,“优秀的不一定合适我……再说你也很优秀。”徐云起听着摇摇头,林向晚没管他,继续道,“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你不要老拿旧眼光看我,我现在是全新的,从里到外都是新的!过去的事情已经完全影响不到我,我也不想再继续和那些破事纠缠下去,这么说吧,你给我个痛快话,成还是不成?你要是答应了,我们就努力处处看,实在不行再散伙,你要是不答应……”林向晚咬咬唇,“就当我自做多情了,这事你就当一场笑话吧,以后也别有事没事就来找我,我和叶楠不缺人照顾,说白了,我们和你也不熟。”
  她这么讲,多少有些没良心了,要不是徐云起,她现在恐怕还在茶庄里寄人篱下。可林向晚知道以徐云起这样的性格,不逼他一逼,恐怕他不会这么快做决定。
  她是急性子,一旦决心去做的事情,就不会拖拉。徐云起万一说他现在做不了决定,要是打算想四五个月的话,林向晚觉得自己尽早会崩溃。
  徐云起没想过自己会再考虑婚姻的事情,因为兰朵死的时候,他就告诉自己,这辈子不要再和任何人扯上关系了。
  他们这种人,杀虐太重,应该一辈子孤独终老的。
  可是林向晚现在却给他出了一道难题。这个坐在自己对面的女人,长发及肩,稍有些消瘦,但并不显得孱弱,不认识的人如果和她相处一段时间,就会惊讶于这样瘦小的身体里,怎么会藏着如此倔强的灵魂。
  而熟悉她的人……
  她的朋友一定很少,因为只有非常有耐心的人,才可以忍下她暴躁的小脾气,然后经过日久天长的相处,发现这是一个多少可爱的女人。
  如果他拒绝,她一定会说到做到,她会将他推到极远的地方,让他再无法进入她的生活,就像她对另一个人所做的那些,她想要的得到的,很少失手过。
  徐云起知道林向晚今天不得到他的答案,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所以他想了片刻,就做出了自己的回答。
  *
  楚狄魂不守舍地在便利店里等了几天,都没有等到林向晚。林向晚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从小区里消失不见了。
  其实对于见到林向晚要说些什么,解释些什么,楚狄也不是很确定,但他心头总是慌慌地,觉得自己像是错过了什么东西,就像林向晚出事之前,他其实已经感觉到了不对劲,她是那么坚硬的人,却愿意和自己住在一起,愿意收敛了所有的脾气,像是一只猫,将尖爪藏起来只为了讨好主人似的和自己待在一起,这本身就是反常的,但他却因为不愿相信所以才闭起眼睛,以为一切都是无恙。最终才使事情一发不可收拾。
  现在他知道错了,他想要挽回,但却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再见到林向晚,已经是一周后,她拉着叶楠,娘俩像是没事人似的经过便利店。
  楚狄追上去,她也没有太多的惊讶,只是让叶楠自己先到一边去玩,然后就和他走到了相对僻静的公园背阴处。
  她穿了一件湖绿色的连衣裙,头发高高地束起来盘在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脸色看起来十分健康,她坐在轮胎做成的秋千上,任秋千随意的摇晃着,就像是个顽皮的小女孩儿似的,楚狄不开口,她也不着急说话,两条纤长的腿交叠在一起,随着秋千的摇晃,鞋尖在地上划出奇形怪状的图案。
  楚狄站在她旁边,站了很久,最终开口,“你这几天都不在家?我等了很久。”
  “哦?你找我有事?我带着叶楠做了个短途旅行。”林向晚漫不经心地答着,好像楚狄是个她相识已久的老朋友。
  “去哪儿了?”楚狄见她的情绪不错,心里稍稍安稳下来,说话的语气也就随意了许多。“叶楠看起来很高兴。"
  小孩子破天荒地在瞧见他的时候,没有对他吹胡子瞪眼睛,也没有拉着林向晚像逃难一样逃开他,这让他不禁有些雀跃。
  林向晚抬起眼皮,轻轻地扫了他一眼,“这和你有关么?”
  只一句话,就把楚狄心里所有的希望的小火苗扑灭,他苦笑着搓了搓手掌,手掌上沙沙做响。很多年没有干过重体力劳动,现在一天要搬几十桶水上下楼梯,手掌上很快就被磨出了许多茧子。手很疼,但却不觉得苦,每天睡得很好,因为不用担心第二天起来,就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他是凭自己体力吃饭,不偷不抢,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不会愧对任何人。
  而且偶尔还会遇见她,每天他扛着水桶经过她所住的楼层时,都有一种,我和她的距离其实并不遥远的感觉,只要她打开门就能看见我……
  这样的心情,无法对任何诉说,他藏在心里,就像是一只蚌,将一颗沙埋在自己的骨肉之中,忍过了漫长的疼痛,最终会化为一颗最璀璨的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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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章 要是我不死心呢?!
  见楚狄不说话,林向晚就继续道,“告诉你也没关系,其实那个地方你肯定也去过。/   //这两天,我带着叶楠去了我自己的墓地,还有父亲的。”
  楚狄猛地抬头,几乎恶狠狠地盯着林向晚,但他的目光并没有阻止她的话语,她从秋千上站起来,走到楚狄面前,“我自己的墓地,自己却没去过,这说出去实在有些可笑。当初阿刀打伤我的时候,沈士君把我从医院带出来,他给我做手术的时候,我清醒过一会儿,我告诉他,如果我万一要是撑不过去死了,千万别把我埋在父亲旁边,因为我怕他会生气。”
  “我真的很失败,身为人母,却无法保护自己的孩子,身为家中长女,不仅不能赡养父母,而且还连累他们因我而受苦,也无法庇护家中兄妹,唯一的妹妹还……算了,不说这些了,这些都是我自己选的,说出来只是自取其辱,咱们聊点高兴的事儿吧,我和我爸也说了,结了一次婚,还不是因为自己喜欢人家,而是想变着法儿的害人家,这样真不好,所以再嫁人,我一定选我喜欢的,除了我喜欢之外,别的条件再好也没用。”
  “现在我找着我喜欢的人了,要结婚了,请柬就不送你了,请你吃喜糖吧。”
  红艳艳的糖纸上,画着两个喜庆的小人,小人笑咪咪地对着楚狄,这是超市里卖得最好的糖果,却不是最昂贵的。他记得他们的婚礼上,就连糖纸都是金灿灿的,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但他自己却没尝过它的味道。
  现在她说她找到了喜欢的人,她要请他吃喜糖。
  当天温柔的阳光一下子变得刺眼至极,楚狄看着林向晚,似乎想从她的脸上看出些破绽,但她笑得那样安然,完全不给他任何机会。
  “你要结婚?!你……和谁?沈士君么?”他向前一步,胸膛几乎要撞到林向晚,声音激烈地颤抖着,“他要订婚的人是你?!”
  “当然不是,我师兄和我只是友谊,友谊你懂么,我只拿他当亲人看,根本没想过这种事情。至于我要嫁谁,你就别打听了,总之不会是你。”林向晚仍是笑着,但笑容却变得有些僵硬,她像是不耐烦似地推了推楚狄的胸膛,想要离他远点,“你为我做的那些事情……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我都当它是好意,不过以后不用了,你本来就不是个小人物,埋在这个便利店里实在委屈了,公司虽然不在了,但并不代表你没有东山再起的可能,你自己的实力,自己应该最清楚,不需要我多言。楚狄,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再过两年,我也要三十岁了,人一生能有多少个三十年?对你来说,时间或许并不那么宝贵,因为你身体健康,有资本浪费。但是我,”
  林向晚说着,轻轻摇摇头,“我没时间好浪费了。这颗心,它可能只有二十几年的保质期,等到了时候,它一样会报废,它不是原装货,它不能陪着我日久天长,我不想死,我想活着,多活一天,就能多见叶楠一天,我真的玩不起了。”
  如果说曾经的她,处心积虑,为了能将他毁灭。那么现在的她,一门心思,只想逃开。
  可她也知道,他做了这些都是为了她。
  她也知道,埋在那个小便利店里,对他来说实在是委屈了。
  她什么都知道,她却什么也不想要。
  楚狄觉得自己的心,像是突然被人掏空了。这种空洞可怕的感觉,在她的葬礼上,看到她的棺木时,也曾出现过。只不过那时候,就算再绝望,他也能给自己留一丝最后的尊严与希望,能够自欺欺己,守在她的葬地前,靠着酒精麻痹自己,就当一切都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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