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飞鹰》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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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飞鹰》
作者:古龙
正文
第一章食尸鹰

鹰在盘旋,盘旋在艳蓝的苍穹下,在等着食他的死尸。他还没有死。他也想吃这只鹰。他同样饥饿,饿得要命。在生存已受到威胁时,在这种威胁已到达某种极限时,一个人和一只鹰并没有什么分别,同样都会为了保全自己而伤害对方。他很想跃起来去抓这只鹰,很想找个石块将这只鹰击落,平时都是轻而易举的事,可是现在他已精疲力竭,连手都很难抬起来。他已经快死了。江湖中的朋友如果知道他已经快死了,一定会有很多人为此而很惊奇,很悲伤,很惋惜,一定也有很多人会很愉快。他姓方,叫方伟,大家通常都叫他“小方”,要命的小方。有时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很要命的人,奇怪得要命。他已经在一块没有水、没有生命的干旱大地上挣扎着行走了十几天,他的粮食和水都已在那次风暴中遗失。现在他身上只剩下了一柄三尺七寸长的剑和一条三寸七分长的伤口,唯一陪伴在他身旁的,只有“赤犬”。“赤犬”是一匹马,是马啸峰送给他的。马啸峰是关东落日马场的主人,对于马,远比浪子对女人还有研究,就算是一匹最顽劣的野马,到了他手里,也会被训练成良驹。他送给朋友的都是好马,可是现在连这匹万中选一的好马都已经快倒下去了。小方轻轻拍着它的背,干裂的嘴角居然仿佛还带着微笑。“你不能死,我也不能死,我们连老婆都没有娶到,怎么能死?”烈日如火焰,大地如烘炉,所有的生命都已被烤焦了,几百里之内,都看不见人踪。但是他忽然发现有个人在后面跟着他。他并没有看见这个人,也没有听到这个人的脚步声,但是他可以感觉得到,一种野兽般奇异而灵敏的感觉。有时他几乎已感觉到这个人距离他已经很近,他就停下来等。他不知有多么渴望能见到另外一个人,可惜他等不到。只要他一停下来,这个人仿佛立刻也停了下来。他是个江湖人,有朋友,也有仇敌,希望能将他头颅割下来的人一定不少。这个人是谁?为什么跟着他?是不是要等他无力抵抗时来割他的头颅,现在为什么还不出手?是不是还在提防着他腰际的这柄剑?他没有仔细去想。有时饥饿虽然能使人思想灵活,现在他却已饿得连集中思想的力量都没有了。又挣扎着走了一段路,他总算找到了一个可以遮挡阳光的沙丘。他在沙丘后的阴影中躺了下来,那只鹰飞得更低了,好象已把他当作个死人。他还不想死,他还要跟这只鹰拼一拼,斗一斗,可惜他的眼睛已经渐渐张不开了,连眼前的事都已变得膝朦胧陇。就在这时候,他看到了一个人。据说沙漠中常常会出现海市蜃楼,一个人快死的时候,也常常会有幻觉。这不是他的幻觉,他真的看见了一个人。一个很瘦小的人,穿着件极宽大的白色袍子,头上缠着白布,还戴着顶很大的笠帽,帽檐的阴影下,露出了一张尖削的脸,一张宽阔的嘴和一双秃鹰般的眼睛。小方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绝没有看错。在这片冷酷无情的沙漠上,能看到一个同类的生命,实在是件令人喜欢振奋的事。他立刻坐了起来,干裂的嘴又露出了微笑,这人却长叹了口气,显得很失望。小方忍不住问:“你心里有什么难过的事?”“没有。”“你为什么叹气?”穿白袍的人叹道:“因为我想不到你居然还能笑得出来。”很少有人会为了这种理由而叹气的,小方又忍不住问:“还能笑得出来有什么不好?”“只有一点不好。”这人道:“还能笑得出的人,就不会死得太快!”小方道:“你希望我快点死?”这人道:“越快越好。”小方道:“你一直都在跟着我,就是希望我快点死?”小方接着又道:“现在你应该看得出我连一点力气没有了,你为什么不索性杀了我!”这人道:“我跟你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杀你?”小方道:“你跟我无冤无仇,为什么希望我快点死?”这人道:“因为你看起来迟早都要死的,不但我希望你快点死,这只鹰一定也希望你快点死。”鹰仍在他们的头顶上盘旋。小方道:“难道你也跟这只鹰一样,在等着吃我的尸体?”这人道:“既然你已经死了,你的尸体迟早总要腐烂的,这只鹰来吃你的尸体,对你连一点害处都没有。”小方道:“你呢?”这人道:“我不想吃你,我只想要你身上这把剑。小方道:“反正我死了之后也没法子把这柄剑带走,你带走了,对我也没什么害处。”这人道:“一点不错。”小方道:“你虽然希望我快点死,但却绝不会出手杀我。这人道:“我从不杀人。”小方道:“可是别人如果一定要死,也是没法子的事,你等他死了之后,拿他一点东西,无论对任何人都连一点害处都没有。”这人又叹了口气,说道:“这道理一向很少有人能想得通,想不到你居然想通了。”小方微笑道:“有很多别人想不通的道理,我都能想得通,所以我活得一向很快乐。”他忽然解下了腰间的剑,用力抛给了这个人。这人很意外:“你这是干什么?”小方道:“我要把这柄剑送给你。”这人道:“这是柄很名贵的剑。”小方道:“你的眼光实在不错。”这人道:“你还没有死:为什么就先把它送给我?…小方道:“因为我自己活着时很愉快,我也希望别人愉快。他笑和的确像是很愉快:“我反正都要死了,这把剑迟早是你的,我为什么不早点送给你,让你也愉快些?”这人道:“我可以等。”小方道:“等死绝不是件愉快的事;不管是等自己死,还是等别人死,都很不愉快。我从来都不做不愉快的事,也不想别人做。”这人用一双秃鹰般的眼睛瞪着他,忽然又叹了口气,道:“你这人真奇怪,怪得要命。”小方笑道:“你说对了。”这人道:“可是如果你想用这法子来打动我,让我救你,你就错了,我这一辈子从来也没有被人打动过。”小方道:“我看得出。”这人又瞪着他看了半天,忽然道:“再见。”“再见”的意思,通常都不是真的还想要再见,而是永不再见了。他走得并不快,他绝不会在没有必要的时候浪费一分体力。剑还留在地上。小方道:“你忘了你的剑。”这人道:“我没有忘。”小方说道:“你为什么不把这柄剑带走?”这人道:“你若死了,我一定会把这柄剑带走。”小方道:“我送给你,你反而不要?”这人道:“我这一辈子从未要过活人的东西。”这人又接着道,“你现在还活着。”小方道:“活人的东西你都不要。”这人道:“绝不要。”小方道:“可是有些东西却是死人绝不会有的,譬如说,友情。”这人冷冷地看着他,好象从来也没有听说过“友情”这两个字。小方道:“你从来没有朋友?”这人的回答简短而干脆:“没有。”她又开始往前走,只走出一步,又停下,因为他忽然听到远方传来了一阵马蹄声,听来就像是战鼓雷鸣,杀气森森。然后他就看见沙丘后尘头大起,来的显然不止一匹马、一个人。他尖削冷漠的脸上立刻露出种奇怪的表情,忽然也躺了下去,躺在沙丘的阴影下,看着那只盘旋低飞的食尸鹰。蹄声渐迫,人马却仍距离很远。忽然间,一阵尖锐的风声破空呼啸而来。鹰也有种奇异的本能,仿佛也已觉察出一种不祥的凶兆,已准备冲天飞起。可惜它还是慢了一步,风声划空而过,它的身子突然在空中一抖,斜斜地落了下来,带着一根箭落了下来。一根三尺长的雕翎箭,从它的左翼下射进去,右背上穿出来,它的身子一跌下,就再也不能动。人马远在三十丈外,射出来的一箭,竟能将一只秃鹰射个对穿。小方叹了口气:“不管这个人是谁,我都希望他来找的不是我。”艳蓝的苍穹下一片死寂,蹄声远远停住,扬起的尘沙也落下。那只等着要吃别人尸体的秃鹰,已只有等着别人去食它的尸身。生命中所有的节奏在这一瞬间,仿佛都已停顿,可是生命必须继续,这种停顿绝不会大长。片刻后蹄声又响起,三匹马如箭般转过沙丘直驰而来,首先一骑马上的人黑披风,红腰带,鞍旁有箭,手中有弓,腰间有刀。健马刚停下,他的人已站在马首前,人与马动作的矫健,都让人很难想象得到,他眼神的锐利也令人不敢逼视。“我叫卫天鹏。”他的声音低沉,充满了威严与骄傲。他只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好象就已足够说明一切,因为每个人都应该听说过他的名字,无论谁听到这个名字后,都应该对他服从尊敬。但是现在躺在他面前的两个人却连一点反应都没有。卫天鹏刀锋般的目光正在瞪着小方:“看来你一定已经在沙漠中行走了很多天,一定也遇上了那场风暴。”小方苦笑。对他来说,那场风暴简直就像是场噩梦。卫天鹏问:“这两天你有没有看到过什么可疑的人?”小方道:“看到过一个。”卫天鹏问:“谁?”小方道:“我。”卫天鹏的脸沉了下去,他不喜欢这种玩笑,冷冷道:“遇到可疑的人,我只有一种法子对付他。”小方道:“我知道。”卫天鹏道:“你知道什么?”小方道:“遇到可疑的人,你一定会先割掉他一只鼻子,削掉他一只耳朵,逼问他的来历,然后再一刀杀了他。”卫天鹏道:“你是不是还要说自己是个可疑的人。”小方叹了口气,道:“我说不说都一样,像我这样的人如果还不可疑,还有谁可疑?”卫天鹏厉声道:“你想要我用这种法子对付你?”小方道:“反正我已经快死了,随便你用什么法子对付我都没关系。”卫天鹏道:“但是你可以不必死的,只要有一壶水、一块肉,肌能救活你。”小方道:“我知道。”卫天鹏道:“我有水,也有肉。”小方道:“我知道。”卫天鹏道:“你为什么不求我?”小方道:“我为什么要求你?”卫天鹏道:“因为我可以救你的命!”小方笑了笑:“你若肯救我,用不着我求你;你若不肯,我求你也没用。”卫天鹏盯着他,全身上下好象连一点动作都没有,但是忽然间他的弓已引满,箭已在弦,“飓”的,一枝箭射了出去。小方没有动,连眼睛都没有眨,因为他已看出这一箭的目标不是他。这一箭射的是那尖脸鹰眼的白袍人,射的是他致命的要害。卫天鹏好象始终都没有看过他一眼,但却要一箭射穿他的咽喉。卫天鹏“怒箭神弓”,百发百中,从来没有失过手。这一次却是例外。白袍人只伸出两根手指,就将这可以在四十丈外射穿飞鹰的一箭夹住。卫天鹏的瞳孔聚然收缩,瞳孔里忽然闪出了刀光。跟着他来的两骑劲装少年腰畔的旋风刀已出鞘。卫天鹏忽然挥手,竟以掌中的铁背弓击落了他们手里的刀。少年怔住。卫天鹏冷笑道:“你们知道他是谁?凭你们也敢在他面前拔刀?”他慢慢地转过身,面对白袍人,冷冷地接着道:“但是你若以为你躺在地上装死就可以让我认不出你,你也错了。”小方忍不住问道:“你认得他?他是谁?”卫天鹏道:“他就是卜鹰!”卜鹰!小方的眼睛睁大了。无论谁看见这个人,眼睛都会睁大的,因为江湖中几乎已没有比他更神秘的人。在他多姿多采的一生中有许多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充满了神秘的传奇。小方轻轻吐出口气,道:“想不到今天我总算见到了卜鹰。”卫天鹏道:“我也想不到。”小方道:“你跟他有仇?”卫天鹏道:“没有。”小方道:“你为什么要杀他?”卫天鹏道:“我只不过要试试他究竟是不是卜鹰。”小方道:“如果他是卜鹰,就绝不会死在你的箭下;如果他死了,就绝不会是卜鹰。”卫天鹏道:“不错。”小方道:“如果他死了,死的只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人。‘怒箭神弓斩鬼刀’纵横江湖,杀错个把人有什么关系。卫天鹏道:“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冷冷地接道:“为了三十万两黄金,就算杀错三五百个人也没关系。”小方耸然道:“三十万两黄金?哪里来的三十万两黄金?”卫天鹏道:“我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却不知道到哪里去了。这一天是九月十六,距离铁翼惨死,黄金失劫的时候才三四天,这件惊天动地的巨案,江湖中还没有人知道。小方道:“你是不是认为他知道?”卫天鹏冷笑一声,道:“卜大公子是千金之体,若不是为了三十万两黄金,怎么会到这既无醇酒、也没有美人的穷荒之地来?”
第二章怒箭

小方道:“对。”卫天鹏道:“卜大公子挥手千金,视钱财如粪土,若不是因为常常有这种外快,哪里来的那么多黄金让他挥手散去?”小方道:“对。”他想了想,忽然又道:“只有一点不大对。”卫天鹏道:“哪一点?”小方道:“三十万两黄金究竟有多少?我也不知道,我从来都没有看过这么多金子,我只知道就算有人把这三十万两黄金送给我,我也绝对搬不走。”他笑了笑,又道:“你认为这位卜大公于一个人就能把三十万两黄金搬走叶卫天鹏冷冷道:“你怎么知道他是一个人?”卜鹰忽然说道:“我是为了这件事来的。”卫天鹏的瞳孔又开始收缩。卜鹰道:“我的开销一向很大,这点金子我正好用得着。”卫天鹏说道:“是三十万两,不是一点。”卜鹰居然也承认,道:“的确不是一点。”卫天鹏道:“所以这批黄金无论落在谁手里,要把它藏起来都很难。”卜鹰道:“的确很难。”卫天鹏道:“既然没法子藏起来,就绝对没法子运走。”劫案发生的第三天早上,这地区已侦骑密布,就算是要运三百两黄金出去都不容易。卫天鹏盯着卜鹰,冷冷道:“所以我看你还是把它交出来的好。”卜鹰忽然用帽子盖住了脸,不理会他了。小方却忍不住问:“你怎能知道这批黄金在他手里?”卫天鹏道:“护送这批黄金的人是铁翼。”小方道:“铁胆神枪铁翼?”卫天鹏点点头,又问道:“江湖中能杀他的人有几个?”小方道:“不多。”“卫天鹏道:“你知不知道黄金失劫,铁翼和他的铁血三十六骑都已惨死?”小方道:“不知道。”卫天鹏道:“这位卜大公子怎么会知道的?”小方不说话了。卫天鹏一只手握弓,另一只手已握住了他腰畔的刀柄。他的刀还未出鞘,可是他的瞳孔中已经露出了比刀锋更可怕的杀机。小方实在很想把卜鹰脸上盖着的帽子掀起来,让他看看这双眼睛。卫天鹏一刀出手,连鬼都能斩,何况是一个脸上盖着顶帽子的人。何况他壶中还有箭;比雷霆更威,比闪电更快的怒箭。帽子还在脸上,刀仍在鞘。忽然间,沙丘后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声。“石米,柯拉柯罗!”小方当然听不懂这六个字的意思,可是他能听得出呼声充满了恐惧,一种可以将人的魂魄都撕裂的恐惧。他听到这声惨叫时,卫天鹏已箭一般窜了出去,转过了沙丘。他本来已经连站都站不起来了,但是他一向很好奇,“好奇”也是有限几样能激动人心的力量之一,也能激发人类最原始的潜力。他居然也跳了起来,跟着卜鹰转过沙丘。一转沙丘,他就看到了一幕他这一生永远都忘不了的景象。如果不是他的胃已经空了,他很可能会呕吐。马在狂奔,人已倒下。卫天鹏的旋风三十六把快刀,已倒下三十四个,倒在血泊中。他们的刀还未出鞘。他们都是江湖中极有名的快刀手,可是他们来不及拔刀,就已惨死。他们看来竟不像死在别人手里的,而是死在一只猫的爪下,因为他们每个人脸上,都有三条仿佛是猫爪抓出来的血痕。一个装束奇异的藏人,一张久已被风霜侵蚀得如同败革般的脸已因恐惧而扭曲,正跪在地上,高举着双手,向天惨呼。“石米,柯拉柯罗!”苏玛今年五十一岁,从三十四岁就已开始做汉人的向导,除了他的族兄马鲁外,很少有人能比他更熟悉这片大沙漠。无情的沙漠,就像是一个荒唐的噩梦,有时虽然也会出现些美丽的幻景和令人疯狂的海市蜃楼,但是最后的终结还是死。对他来说,死已经不能算是件可怕的事,他已见过无数死人白骨。从来也没有看过他如此恐惧,他怕得全身都在抽筋。恐惧也是种会传染的疾病,就像是瘟疫,看见别人害怕,自己也会莫名其妙地害怕起来。何况名震江湖的旋风三十六刀,竟在片刻间几乎全都惨死,这件事本身就很可怕。小方忽然发觉自己的手脚都已冰冷,冷汗已经从鼻尖冒了出来。他跳起来的时候,卜鹰还躺着,脸上还盖着顶帽子,等他转过沙丘时,卜鹰已经在这里了。卜鹰的脸上连一点表情都没有。卜鹰身上每根血管里流着的好象都不是血,是冰水。但是小方却听见他嘴里也在喃喃低语,说的也是那魔咒般的六个字。“石米,柯拉柯罗。”小方立刻问:“你懂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卜鹰道:“我懂。”小方道:“你能不能告诉我?”卜鹰道:“能。”小方道:“石米的意思,是不是用石头做成的米?”卜鹰道:“不是,石头不是米,石头不能做米,石头不能吃,石头如果能吃,世上就不会饿死人了。”小方道:“可是我听见他刚才说的明明是‘石米’,你刚才也说过。”卜鹰道:“那是藏语。”小方道:“在藏语里石米是什么?”卜鹰道:“是猫。”小方道:“猫?”卜鹰道:“猫!”猫是种很柔顺、很常见的动物,连六七岁的小姑娘,都敢把猫抱在怀里。猫吃鱼。人也吃鱼,吃得比猫还多。猫吃老鼠。可是有很多人都怕老鼠,却很少有人怕猫。小方道:“猫有什么可怕?连鱼都不怕猫,鱼怕是人,抓鱼的人。”卜鹰道:“对。”小方道:“只有老鼠才怕猫。”卜鹰道:“错。”他秃鹰般的锐眼里忽然露出种奇怪的光芒,仿佛在跳望着远方某一处充满了神、妖异而邪恶的地方。小方仿佛也被他这种神情所迷惑,竟没有再问下去。卫天鹏还在想法子使苏玛恢复平静,让他说出刚才的经过,但是就连藏人最喜爱的青裸酒,都无法使他平静下来。过了很久,卜鹰才慢慢地接着道:“故老相传,在大地的边缘有一处比天还高的山峰,山上不但有万古不化的冰雪,而且还有种比恶鬼更可怕的妖魔。…小方道,“你说的,是不是圣母之水峰?”卜鹰点头,道:“我说的这种妖魔就是猫,虽然它身子已炼成*人形,它的头还是猫。”小方道:“柯拉柯罗是什么?”卜鹰说道:“是强盗,一种最凶恶的强盗,不但要劫人的钱财,还要吃人的血肉。”他接着道:“他们大部分都是藏边深山中的‘果尔洛人’,他们的生活和语言都跟别人不同,而且凶悍野蛮,比哈萨克人更残酷。”最后他又补充道:“果尔洛在梵文中还另外有种意思。”小方道:“什么意思?”卜鹰道:“怪头。”小方叹了口,道:“猫头人身的妖魔,残酷野蛮的怪头强盗。”他看看苏玛:“难怪这个人怕得这么厉害,现在连我都有点害怕了。”卫天鹏忽然拉起苏玛一只不停在抽筋的手,把他的手指一根根扳开。他手里紧紧握着一面小旗,上面绣着的赫然正是一个猫首人身的妖魔。苏玛又跪下来,五体投地,向这面旗膜拜,嘴里念念有词,每一句话中都有同样六个字:“石米,柯拉柯罗/现在,小方总算已明白这六个字的意思——猫盗!现在苏玛总算镇静下来,说出了他刚才亲眼看见的事。这三十四名旋风快刀手,就是死在“猫盗”手里的。他们就像是鬼魂般忽然出现,他们的身于是人,头是猫,额上长着猫耳般的角。他们真的有种妖异而邪恶的魔力,所以久经训练的快刀手们,还来不及拔刀,就已惨死在他们手里。他们留下苏玛这条命,只因为他们要他传告一句话给卫天鹏。——杀人劫金的都是他们,无论谁再追查这件事,必死无疑,死了后还要将他的魂魄拘在圣母之水山根下的冰雪地狱里,受万年寒风刺骨之苦,永世不得超生。天色已渐渐暗了,天地间仿佛忽然充满了一种邪恶肃杀的寒意。小方很想找点青稞酒喝。旋风快刀手的身上,就算没有酒,至少总带着水,现在对他们已没有用。可是猫盗不但夺走了他们的性命,连他们的羊皮水袋都已被劫走。卫天鹏静静地听苏玛说完,忽然转过身,盯着卜鹰道:“你相信他说的话?”卜鹰道:“我想不出他为什么要说谎。”卫天鹏冷笑,道“你相信世上真有那种猫头人身的怪物?”卜鹰道:“你不信?”小方忽然说道:“我也不信,可是我相信那三十万两黄金,一定是被猫盗劫走的。”卫天鹏说道:“无论什么人只要戴上一个形式像猫头的面具,就可以自称为猫盗。”小方道:“无论什么人都可以?无论什么人都可以在一瞬间杀死你三十四个旋风快刀手?无论什么人都可以杀死铁胆神枪和他的铁血三十六骑?”卫天鹏不说话了。就算这群猫盗不是妖魔,是人,一定也是些极可怕人。他们不但行踪飘忽,而且一定是有种诡秘而邪异的武功。卜鹰忽然道:“我只相信一点。”小方道:“哪一点?”卜鹰道:“如果他们要杀一个人,绝不是件困难的事。”卫天鹏的脸色变了。卜鹰冷冷地看着他,道:“还有一点你也应该明白。”卫天鹏道:“你说。”卜鹰道:“如果我是猫盗,现在你就已是个死人。”卫天鹏走了。正在临走前的那片刻间,小方本来以为他会出手的。他已经握住了他的刀,每一个指节都已因用力而发白。他的刀法,绝对可以名列天下所有刀法名家的前十位,他的斩鬼刀,锋利沉重,而且特别加长,他的人,也远比卜鹰高大雄壮。卜鹰却很纤弱,除了那双秃鹰般的锐眼外,其他的部分看来都很纤弱,尤其是他的一双手,更纤弱如女子。几乎连小方都不信他能接得住名震天下的怒箭神弓斩鬼刀。但是卫天鹏自己的想法却不同。所以他走了,带着他“旋风三十六刀”中仅存的两个人走了,连一句话都不再说就走了。卫天鹏无疑是个极谨慎的人,而且极冷酷。他走的时候,连看都没有再去看地上的那些尸体,他们虽然是他子弟,可是对他已没有用。小方却忍不住问他:“你为什么不将他们埋葬了再走?”卫天鹏的回答就像他做别的事一样,都令人无可非议。“我已经埋葬厂他们。”他说,“天葬。”卜鹰还没走。他又躺了下去,躺在沙丘后的避风处,用那件宽大的白袍将全身紧紧裹住。沙漠就像是个最多变的女人,热的时候可以使人燃烧,冷的时候却可以使人连血都结冰。一到了晚上,这片酷热如烘炉的大沙漠就会变得其寒彻骨,再加上那种无边无际的黑暗,在无声无息中就能扼杀天地问所有的生命。没有人愿意冒这种险。现在天色刚刚暗下,卜鹰显然已准备留在这里度过无情的长夜。小方在他旁边坐下来,忽然对他笑了笑,道:“抱歉得很。”卜鹰道:“为什么要抱歉?”小方道:“因为明天早上醒来时,我一定还是活着的,你要等我死,一定还要等很久。”他已经找到了那只曾经想食他尸体的鹰,现在他已准备吃它的尸体。他叹息着道:“现在我才知道,到了不得已的时候,一个人和一只食尸鹰就会变得没什么不同了。卜鹰道:“平常的时候,也没什么不同。”小方道:“哦?”卜鹰道:“你平常吃不吃牛肉?”小方道:“吃。”卜鹰笑道:“你吃的牛肉,也是牛的尸体。”小方苦笑。他只能苦笑,卜鹰说的话虽然尖锐冷酷,却令人无法反驳。“赤大”还没有倒下去。它能支持到现在,因为小方将最后的一点水给了它,因为马虽然是兽,可是马的兽性却比人少,至少它不沾血腥。它不食尸体。卜鹰忽然又道:“你不但有把好剑,还有匹好马。”小方苦笑道:“只可惜我这个人却不能算是个好人。”卜鹰道:“所以别人才会叫你要命的小方。”小方道:“你知道?”现在天色已经很暗,已经看不见他的脸色,他的声音中充满惊讶:“你怎么知道的?”卜鹰道:“我不知道的事很少。”小方道:“你还知道什么?”卜鹰道:“你的确是个很要命的人,脾气译得要命,骨头硬得要命,有时阔得要命,有时穷得要命,有时要别人的命,有时别人也想要你的命。”他淡淡地接着道:“现在至少就有十二个人在追踪你,要你的命。”小方居然笑了笑,道:“只有十三个?我本来以为来的还要多些。…卜鹰道:“其实根本用不着十三个,只要其中的两个人来了就已足够。”小方道:“哪两个?”卜鹰道:“搜魂手和水银。”小方道:“水银?”卜鹰道:“你没有听过这个人?”小方道:“水银是个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卜鹰道:“谁也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甚至连他是男是女都不知道。我知道他是个杀人的人,以杀人为生。”小方道:“这种人不止他一个。”卜鹰道:“但是他要的价钱至少比别人贵十倍,因他杀人从来没有失过手。”小方道:“我希望他是个女的,是个很好看的小姑娘,如果我一定要死,能够死在一个美女手里总比较愉快些。”卜鹰道:“他可能是个女的,可能是个很漂亮的小姑娘,也可能是个老头子,老太婆。”小方道:“也可能是你。”卜鹰沉默着,过了很久才缓缓道:“也可能是我。”风更冷,黑暗已笼罩大地,两个人都静静地躺在黑暗中,互相都看不见对方的脸。又过了很久,小方忽然又笑了:“我实在不该怀疑你的。”卜鹰道:“哦?”小方道:“如果是你,现在我已经是个死人。”卜鹰冷冷道:“我还没有杀你,也许只因为我根本不必着急。”小方道:“也许。”卜鹰道:“所以你只要一有机会,就应该先下手杀了我。”小方道:“如果你不是水银呢?”卜鹰说道:“杀错人,总比被人杀错好。”小方道:“我杀过人,可是我从来没有杀错过人。”卜鹰道:“你杀的人都该死?”小方道:“绝对是。”卜鹰道:“可是我知道你至少杀错了一个人。”小方道:“谁?”卜鹰道:“吕天宝。”他又道:“你明明知道他是‘富贵神仙’的独生子,你明明知道你杀了吕天宝后,他是绝不会放过你的。你当然知道江湖中有多少人肯为他卖命。”小方道:“我知道。”卜鹰道:“你为什么要杀他?”小方道:“因为他该死,该杀。”卜鹰道:“可是你杀了他之后,你自己也活不长了。”小方道:“就算我杀了他之后马上就会死,我也要杀他。他的声音里忽然充满愤怒:“就算我会被人千刀万剐打下十八层地狱去,我也要杀了他,非杀不可。”卜鹰道:“只要你认为是该杀的人,你就会去杀他,不管他是谁,都一样?”小方道:“就算他是天皇老子,也一样。”卜鹰居然也忽然叹了口气,道:“所以现在你只有等着别人来要你的命了。”小方道:“我一直都在等,时时刻刻都在等。”卜鹰沉声道:“你绝对不会等得大久的。”无边无际的黑暗,死一般的静寂,没有光,没有声音,没有生命。小方也知道自己不会等得太久,他心里已经有了种不祥的预兆。水银是无孔不入的,绝不会错过一点机会。水银流动时绝没有一点声音。你只要让一点水银流入你的皮肉里,它就会把你全身的皮都剥下来。一个人如果叫做“水银”,当然有他的原因。小方也知道他绝对是个极可怕的人。他受的伤很不轻,伤口已溃烂,一只鹰的血肉,并没有使他的体力恢复,在他这种情况下,他好象只有等死。等死实在是件很可怕的事,甚至比“死亡”本身更可怕。卜鹰忽然又在问:“你知不知道搜魂手是个什么样的人?”“我知道。”搜魂手姓韩,叫韩章。他并不时常在江湖中走动,但是他的名气却很大,因为他是“富贵神仙”供养的四大高手之一,他用的独门兵刃就叫做“搜魂手”,在海内绝传已久,招式奇特毒辣,已不知搜去过多少人的魂。卜鹰道:“但是还有件事你一定不知道。”小方道:“什么事?”卜鹰道:“他另外还有个名字,他的朋友都叫他这个名字。”小方道:“叫他什么?”卜鹰道:“瞎子。”瞎子并不可怕。但是小方听见这两个字,心就沉了下去。瞎子看不见,瞎子要杀人时,用不着看见那个人,也一样可以杀了他。瞎于在黑暗中也一样可以杀人。没有星光,没有月色,在这种令人绝望的黑暗中,瞎子远比眼睛最锐利的更可怕。卜鹰道:“他并没有完全瞎,但是也跟瞎子差不多了,他的眼睛多年前受过伤,而且……”他没有说下去,这句话就像是忽然被一把快刀割断了。小方全身上下的寒毛在这一瞬间忽然一根根竖起。他知道卜鹰为什么闭上了嘴,因为他也听见了一种奇怪的声音,既然不是脚步声,也不是呼吸声,而是另外一种声音。一种不能用耳朵去听,耳朵也听不见的声音,一种只有用野兽般灵敏的触觉才能听见的声音。有人来了!想要他命的人来了。他看不见这个人,连影子都看不见,但是,他能感觉到这个人,距离他已越来越近。冰冷的大地,冰冷的沙粒,冰冷的长剑。小方已握住了他的剑。他还是看不见这个人,连影子都看不见。但他已感觉到一种夺人魂魄的杀气。他忽然往卜鹰那边滚了出去。卜鹰刚才明明是躺在那里的,距离他并不远,现在却已不在了。但是另外一定有个人在,就在他附近,在等着要他的命。他不敢再动,不敢再发出一点声音,他的身子仿佛在逐渐僵硬。忽然间,他又听见了一阵急而尖锐的风声。他从十四岁时就开始闯荡江湖,就像是一条野狼般在江湖中流浪。他挨过拳头,挨过巴掌,挨过刀,挨过剑,挨过各式各样的武器和暗器。他听得出这种暗器破空的风声,一种极细小。极尖锐的暗器,这种暗器通常都是用机簧打出来的,而且通常都有毒。他没有闪避,没有动。他一动就死。“叮”的一声,暗器已经打下来,打在他身旁的沙粒上。这个人算准他一定会闪避,一定会动的,所以,暗器打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退路,不论他从哪边闪避,只要一动就死。他没有动。他听出风声不是直接往他身上打过来的,他也算准了这个人出手的意向。他并没有十成把握,这种事无论谁都绝不可能有十成把握。在这问不容发的一刹那间,他也没法子多考虑。但是他一定要赌一赌,用自己的性命作赌注,用自己的判断来下注。这一注他下得好险,赢得好险。
第三章瞎子

但是这场赌还没有完,他一定还要赌下去,他的对手绝不肯放过他的。这一手他虽然赢了,下一手很可能就会输,随时都可能会输,输的就是他的命。很可能他连对手的人都没有看见,就已把命输了出去。他本来就已准备要死的,可是这么样死法,他死得实在不甘心。他忽然开始咳嗽。咳嗽当然有声音,有声音就有目标,他已将自己完全暴露给对方。他立刻又听到了一阵风声,一阵仿佛要将他整个人撕裂的风声。他的人却已窜了出去,用尽他所有的潜力窜了出去,从风声下窜了出去。黑暗中忽然闪起了剑光。在他咳嗽的时候,他已经抽出了他的剑,天下最锋利的七把剑之一。剑光一闪,发出了“叮”的一响,然后就是一声铁器落在地上的声音。这一声响过,又是一片死寂。小方也不再动,连呼吸都已停止,唯一能感觉到的,就是冷汗正从鼻尖往下滴落,又不知过了多久,就像永恒般那么长久,他才听到另外一种声音。他正在等待着的声音。一听见这种声音,他整个人就立刻虚脱,慢慢地倒了下去。小方听到的是一声极轻弱的呻吟和一阵极急促的喘息。人们只有在痛苦已达到极限、已完全无法控制自己时,才会发出这种声音来。他知道这一战他又胜了,胜得虽然凄凉而艰苦,可是他总算胜了。他胜过,常胜,所以他还活着。他总认为,不管怎么样,胜利和生存,至少总比失败好,总比死好。可是这一次他几乎连胜利的滋味都无法分辨,他整个人忽然间就已虚脱,一种因完全松弛而产生的虚脱。四周还是一片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令人绝望的黑暗。胜利和失败好象已没什么分别,睁着眼睛和闭上眼睛更没有分别。他的眼帘渐渐阎起,已不想再支持下去,因为生与死好象也没什么分别了。一一你不能死。——只要还有一分生存的机会,你就不能放弃。——只有懦夫才会放弃生存的机会。小方骤然惊醒,跃起。不知道在什么时候,黑暗中已有了光。光明也正如黑暗一样,总是忽然而来,也许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来,但你一定要有信心,一定要相信它迟早总会来的。他终于看见了这个人,这个一心想要他命的人。这个人也没有死。他还在挣扎,还在动,动得艰苦而缓慢,就像是一尾被困在沙砾中垂死的鱼。他手里刚拿起了一样东西。小方忽然扑了过去,用尽全身的力气扑了过去,因为他已看到这个人手里拿着的这样东西是个用羊皮做的水袋。在这里,水就是命,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小方的手已因兴奋而发抖,野兽般扑过去,用野兽般的动作夺下了水袋。袋中的水已所剩不多,可是只要还有一滴水,也许就能使生命延续。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多么可贵的生命,多么值得珍惜。小方用颤抖的手拔开水袋的木塞,干裂的嘴唇已感觉到水的芬芳、生命的芬芳,他准备将袋里的这点水一口口,慢慢地喝下去。他要慢慢地享受,享受水的滋润,享受生命。就在这时候,他看见这个人的眼睛。一一双充满了痛苦、绝望和哀求的眼睛,一双垂死的眼睛。这个人受的伤比他更重,比他更需要这点水。没有水,这个人必将死得更侠。这个人虽然是来杀他的,可是在这一瞬间,他竟忘记了这一点。因为他是人,不是野兽,也不是食尸鹰。他忽然发现一个人和一只食尸鹰,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有分别的。人的尊严、人的良知和同情,都是他抛不开、也忘不了的。他将这袋水还给了这个人,这个一心想要他命的人。虽然他也曾经想要这个人的命,但是在这一瞬间,在人性受到如此无情的考验时,他只有这么做。他绝不能从一个垂死的人手里掠夺,不管这个人是谁都一样。这个人居然是个女人,等她揭起蒙面的黑中喝水时,小方才发现她是个女人,极美的女人,虽然看来显得苍白而憔悴,反而更增加了她的娇弱和美丽。一一个像她这样的女人,怎么会在如此可怕的大漠之夜里,独自来杀人。她已经喝完了羊皮袋中的水,也正偷愉地打量着小方,眼睛里仿佛带着歉意。“我本来应该留一半给你的。”她抛下空水袋,轻轻叹息,“可惜这里面的水实在太少了/小方笑笑。他只有对她笑笑,然后才忍不住问:“你是瞎子,还是水银?”“你应该看得出我不是瞎子。”经过水的滋润后,她本来已经很美丽的眼睛看来更明媚。“你也不是水银?”小方追问。“我只听说过这名字,却一直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她又在叹息:“其实,我本来也不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只知道你姓方,叫方伟。”“但是你却要杀我。”“我一定要来杀你,你死了,我才能活下去。”“为什么?”“因为水,在这种地方,没有水谁也活不了三天。”她看着地上的空水袋:“我一定要杀了你,他们才给我水喝,否则这就是我最后一次喝水了。”她的声音里充满恐惧:“有一次我就几乎被他们活活渴死,那种滋味我死也不会忘记。这一次我就算能活着回去,只要他们知道你还没有死,就绝不会再给我一滴水的。”小方又对她笑笑。“你是不是要我让你割下我的头颅来,让你带回去换水喝?”她居然也笑了笑,笑得温柔而凄凉:“我也是个人,不是畜牲,你这么对我,我宁死也不会再害你。”小方什么话都没有再说,也没有问她:“他们是谁?”他不必问。他们当然就是富贵神仙派来追杀他的人,现在很可能就在附近。卜鹰已走了。这个人就像是大漠中的风暴,他要来的时候,谁也挡不住,要走的时候,谁也拦不住,你永远猜不出他什么时候会来,更猜不出他什么会走。可是“赤犬”仍在。旭日已将升起,小方终于开口。“你不能留在这里。”他忽然说,“不管怎么样,你都要回到他们那里去。”“为什么?”“因为只要太阳一升起,附近千里之内,都会变成烘炉,你喝下的那点水,很快就会被烤干的。”“我知道,留在这里,我也是一样会被渴死,可是……”小方打断了她的话:“可是我不想看着你死,也不想让你看着我死。”她默默地点了点头,默默地站起来,刚站起来,又倒下去。她受的伤不轻。小方刚才那一剑,正刺在她的胸膛上,距离她心脏最多只有两寸。现在她已寸步难行,连站都站不起来,怎么能回得去?小方忽然又道:“我有个朋友可以送你回去。”她没有看见他的朋友。“这里好象只有你一个人。”“朋友并不一定是人,我知道有很多人都不是朋友。”他走过去,轻抚“赤大”的柔鬃:“我也见过有很多你把他当作朋友的人,都不是人。”“你的朋友就是这匹马?”她显得很惊异,“你把一匹马当作朋友?”小方笑了笑:“我为什么不能把一匹马当作朋友?”他的笑容微带苦涩:“我浪迹天涯,无亲无故,只有它始终跟着我,生死与共,至死不弃,这样的朋友你有几个?”她垂下了头,过了很久,才轻轻地问:“现在你为什么要跟它分手?要它送我回去?”“因为我也不想要它陪我死。”他轻拍“赤犬”:“它是匹好马,他们绝不会让它死的。你是个很好看的女人,他们也不会真的把你渴死。我让它送你回去,才是你们唯一的生路。”她抬起头,凝视着它,又过了很久,又轻轻地问:“你有没有替你自己想过,你为什么不想想你自己要怎么样才能活得下去?”小方只对她笑笑。有些问题是不能回答也不必回答的。她忍不住长长叹息,说出了她对他的想法:“你真是怪人,怪得要命。”“我本来就是。”太阳已升起。大地无情,又变为烘炉,所有的生命都已被燃烧,燃烧的终极就是灭亡,就是死。小方已倒了下去。“赤犬”也走了,背负着那个被迫来杀人的女人走了。也许它并不想跟小方分手,可是它也不能违抗他,它毕竟只不过是一匹马而已。附近已看不见别的生命,小方倒在火热的沙砾上,勉强支持着不让眼睛闭上。可是大地苍穹在他眼中看来,仿佛都已变成了一团火焰。他知道自己这一次是真的要死了,因为他已看见了一种只有垂死者才能看得见的幻象,他忽然看见了一行仪从丰都的轿马,出现在金黄色的阳光下。每个人身上都仿佛在闪动着黄金般的光芒,手里都拿着金色的水袋,袋中盛满了蜜*汁般的甜水和美酒。如果这不是他的幻觉,不是苍天用来安抚一个垂死者的幻觉,就一定是阴冥中派来迎接他的使者。他的眼睛终于闭了起来,他已死得问心无愧。这一天已经是九月十六。小方醒来时,立刻就确定了两件事。他还没有死。他是完全赤裸的。赤裸裸地躺在一张铺着豹皮的软榻上。这张软榻摆在一个巨大而华丽的帐篷角落里,旁边的木几上有个金盆,盆中盛满了比黄金更珍贵的水。一个身材极苗条、穿着汉人装束、脸上蒙着纱巾的女人,正在用一块极柔软的丝中,蘸着金盆里的水,擦洗他的身子。她的手纤长柔美,她的动作轻柔而仔细,就像是收藏家在擦洗一件刚出土的古玉,从他的眉、眼、脸、唇,一直擦到的脚趾,甚至把他指甲里的尘垢都擦洗得干干净净。一个人经历于无数灾难,出生入死后,忽然发觉自己置身在这么样一一种情况下,他的感觉是惊奇,还是欢喜?小方的第一种感觉,却好象犯了罪。在沙漠中,居然有人用比黄金更珍贵的水替他洗澡,这己不仅是奢侈,简直是罪恶。——这里的主人是谁?是准救了他?他想问。可是他全身仍然软弱无力,喉咙里仍然干渴欲裂,嘴里仍然苦涩,连舌头都似将裂开。这个陌生的蒙面女子虽然用清水擦遍了他全身,却没有给他一滴水喝。所以他的第二种感觉也不是惊喜,而是愤怒。但是他的怒气并没有发作,因为他又忽然发现这帐篷里并不是只有他们两个人,另外还有个人正静静地站在对面的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他。一个有自尊的男人,在别人的注视下,竟完全赤裸着,像婴儿般被一个陌生的女人洗擦。这是什么滋味,有谁能受得了?现在这女人居然开始在擦洗他身上最敏感的部分。如果他不是太累、太渴、太饿,他的情欲很可能已经被挑引起来。那种情况更让人受不了。小方用力推开这女人的手,挣扎着坐起来,想去喝金盆里的水。他一定要先喝点水,喝了水才有体力,就算是有别人在这盆水中洗过臭脚,他也要喝下去。可惜这女人的动作远比他快得多,忽然就捧起了这盆水,吃吃地笑着,钻出了帐篷。小方竟没有力量追出去,也没法子追出去。他还是完全赤裸的,对面那个陌生的男人还在看着他。现在他才看清楚这个人。以前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人,以后恐怕也永远不会再见到。对面那个角落里,有张很宽大、很舒服的交椅,这个人就站在倚子前面,却一直没有坐下去。第一眼看过去,他站在那里的样子跟别人也没什么不同。可是你如果再多看几眼,就会发现他站立的姿势跟任何人都不同。究竟有什么不同?谁也说不出。他明明站在那里,却让人很难发现他的存在,因为他这个人好像已经跟他身后的椅子、头顶的帐篷、脚下的大地溶为一体:不管他站在什么地方,好像都可以跟那里的事物完全配合。第一眼看过去,他是绝对静止的,手足四肢、身体毛发、全身上下每个地方都没有动,甚至连心跳都仿佛已停止。可是你如果再多看几眼,就会发现他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仿佛在动,一直不停地在动。如果你一拳打过去,不管你要打他身上什么地方,都可能立刻会受到极可怕的反击。他的脸上却绝对没有任何表情。他明明是看着你,眼睛里也绝对没有任何表情,就好像什么东西都没有看见一一样。他掌中有剑,一柄很狭、很长、很轻的乌鞘剑。他的剑仍在鞘里。可是你只要一眼看过去,就会感觉到一种逼人的剑气。他手上那柄还没有拔出鞘的剑,仿佛已经在你的眉睫咽喉间。小方实在不想再去多看这个人,却又偏偏忍不住要去看。这个人完全没有反应。他在看别人的时候,好像完全没有感觉。别人去看他的时候,他也好像完全不知道。天上地下的万事万物,他好像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别人对他的看法,他更不在乎。因为他关心的只有一件事——他的剑。小方忽然发觉自己手心湿了。只有在势难两存的生死搏杀之前,他的手心才会发湿。现在他只不过看了这个人几眼,这个人既没有动,对他也没有敌意,他怎么会有这种反应?难道他们天生就是对头?迟早总要有一个人死在对方手里?这种事当然最好不要发生。他们之间并没有恩怨,更没有仇恨,为什么一定要成为仇敌?奇怪的是,小方心里却似乎已有了种不祥的预兆,仿佛已看见他们之间有个人倒了下去,倒在对方的剑下,倒在自己的血泊中。他看不见倒下去的这个人是谁。银铃般的笑声又响起。那个蒙面的女人又从帐篷外钻了进来,手里还捧着那个金盆。她的笑声清悦甜美,不但显出她自己的欢悦,也可以令别人愉快。小方却十分不愉快。也想不通她为什么会笑得如此愉快。他忍不住问:“你能不能给我喝点水?”“不能。”她带着笑摇头,“这盆水已经脏了,不能喝。”“脏水也是水,只要是水,就能够解渴。”“我还是不能给你喝。”“为什么?”“因为这盆水本来就不是给你喝的。”她还在笑:“你应该知道在沙漠里水有多么珍贵,这是我的水,我为什么要给你喝?”“你宁可用盆水替我洗澡,却不肯给我喝?”“那完全是两回事。”为什么是两回事?小方完全不懂,她说的话实在让人很难听得懂。幸好她已经在解释。“替你洗澡,是我的享受。”“你的享受?什么享受?”小方更不懂。“你是个身材很好的年青男人,从头到脚都发育得很好,替你洗澡,我觉得很愉快,如果让你喝下去,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她笑得更甜:“现在你是不是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小方也想对她笑笑,却笑不出。现在他虽然已经听懂了她的话,却不懂她怎么说得出这种话来。这简直不像人话。她自己却好像觉得很有理:“这是我的水,随便我怎么用它,都跟你完全没有关系。如果你要喝水,就得自己去想法子。”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弯弯地眯了起来,像一钩新月,又像是个鱼钩,只不过无论谁都能看得出她想钓的不是鱼,而是人。“如果你想不出法子来,我们可以指点你一条明路。”这是句人话。小方立刻问:“我用什么法子才能找到水,到哪里去找?”她忽然伸出一只柔白的手,向小方背后指了指:“你只要回过头就知道了。”小方回过了头。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已经有个人从后面走人了帐篷。平时就算是有只猫潜了进来,也一定早已被他发觉,可是现在他太累、太渴、太想喝水,只等到他回过头,才看见这个人。他看见的是卫天鹏。卫天鹏身材高大,态度严肃,气势沉猛,十分讲究衣着,脸上终年难得露出笑容,一双棱棱有威的眼睛里,充满了百折不回的决心。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他都能让别人保持对他的尊敬。他做的事通常也都值得别人尊敬。今年他五十三岁。二十一岁时,他就已经是关中最大一家镖局的总镖头,这三十年来,始终一帆风顺,从未遇到过太大的挫折。直到昨天他才遇到。黄金失劫,他也有责任,他的亲信弟子,几乎全都忽然惨死。但是现在他看来仍然同样威严尊贵,那种可怕的打击竟未能让他有丝毫改变。小方用软榻上的豹皮围住了腰,才抬起头面对卫天鹏。“想不到是你救了我。”“我没有救你。”卫天鹏道:“谁也救不了你,只有你自己才能救自己。”他说话一向简短直接:“你杀了富贵神仙的独生儿子,本来一定是要为他偿命的。”“现在呢?”“现在你应该已经死在沙漠中,死在她的手里。”他所说的“她”,竟是那个蒙面的女人。卫大鹏忽然又问:“你知道她是什么人?”“我知道。”小方居然笑了笑:“她一定认为我己认不出她了,因为今天早上我看见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快要死了的可怜女人,被人逼着去杀我,反而中了我一剑,水袋里只剩下两口水。”他叹了口气:“因为她已知道未必能杀得死我,所以早就留好退路,水袋里的水当然不能带得大多,免得被我抢走,样子一定要装得十分可怜,才能打动我。”她一直在听,一直在笑,笑得当然比刚才更愉快:“那时你就不该相信我的,只可惜你的心太软了。”卫天鹏忽又开口:“可是她的心却绝不软,‘水银’杀人时,心绝不会软,手也绝不会软。”这女人就是水银,无孔不入的水银!小方居然好象并不觉得意外。卫天鹏又问:“你知不知道她为什么还没有杀你?”小方摇头。卫天鹏道:“因为吕天宝已经死了,那三十万两黄金却仍在。”“吕天宝跟那批黄金有什么关系?”“只有一点关系。”卫天鹏道:“那批黄金也是‘富贵神仙’吕三爷的。”水银道:“无论准死了之后,都只不过是个死人而已,在吕三爷眼中看来,一个死人当然比不上三十万两黄金。”她吃吃地笑着:“否则他怎么会发财?”卫天鹏道:“所以你只要能帮我找出那三十万两黄金的下落,我保证他绝不会再找你复仇。”小方道:“听起来这倒是个很好的交易。”水银道:“本来就是的。”小方道:“你们一直怀疑黄金是被卜鹰劫走的,我正好认得他,正好去替你们调查这件事。”水银笑道:“你实在不笨。”卫天鹏道:“只要你肯答应,不管你需要什么,我们都可以供给你。”.小方道:“我怎么知道卜鹰的人到哪里去了?”卫天鹏道:“我们可帮你找到他。”小方沉吟着,缓缓道:“卜鹰并没有把我当作朋友。替保镖的人去抓强盗,也不能算丢人。”卫天鹏道:“不错。”小方道:“我若不答应,你们就算不杀我,我也会被活活地渴死。”水银叹了口气,道:“那种滋味可真的不好受。”小方道:“所以我好像非答应你们不可了。”水银柔声道:“恢确实已经没有别的路可走。”小方也叹了口气,道:“看起来好像确实是这样子的。”水银道:“所以你已经答应了。”小方道:“还没有。”水银道:“你还在考虑什么?”
第四章生死之间

小方道:“我什么都没有考虑。”卫天鹏道:“你究竟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小方道:“不答应。”他的回答直接而简单,简单得要命。卫天鹏的脸色没有变,可是眼角的肌肉己抽紧,瞳孔已收缩。水银眼睛里露出种复杂而奇怪的表情,仿佛觉得很惊讶,又仿佛觉得很欣赏、很有趣。她间小方:“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不答应?”小方居然笑了:“因为我不高兴。”这理由非但不够好,根本就不能成为理由。真正的理由是什么?小方不想说出来,他做事一向有他的原则,别人一向很难了解,他也不想别人了解。无论做什么事,他觉得只要能让自己间心无愧就已足够。水银轻轻叹了口气道:“卫天鹏是不会杀你的,他从不勉强别人做任何事。”小方微笑道:“这是种好习惯,想不到他居然有这种好习惯。”水银道:“我也不会杀你,因为我已经答应过你,绝不再害你。”她也对小方笑笑:“守信也是种好习惯,你一定也想不到我会有种好习惯尸小方承认:“女人能有这种好习惯的确实不多。”水银道:“我们只不过想把你送回去,让你一个人安安静静躺在那里等死。”等死比死更痛苦,更难忍受。可是小方不在乎。“我本来就在等死,再去等等也没有什么关系。”“所以你还是不答应?”“是的。”他的回答还是如此简单,简单得要命。帐篷外又刮起风,吹起满天黄沙,白昼很快就将过去,黑暗很快就将带着死亡来临。在这片无情的大地上,生命的价值本就已变得十分卑贱渺小,能活下去固然要活下去,不能活下去,死又何妨?小方又躺了下去,好像已经准备让他们送回风沙中去等死。就在他刚想闭上眼睛时,他忽然听见一个人用奇特而生冷的声音在问他:“你真的不怕死?”他用不着张开眼睛看,就已知道这个人是谁了。这个人一直静静地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他。目光从未移动过片刻,眼睛却绝对没有任何表情。这个人在看着小方时,就好象一只猫在看着一只已经落入了蛛网的昆虫。它们本就不是同类的。生命本就如此卑贱,生死间的挣扎当然也变得十分愚蠢可笑。他当然不会动心。但是现在他却忽然问小方:“你真的不怕死?”这是不是因为他从未见过真不怕死的人。小方拒绝回答这问题。因为这问题的答案,他自己也不能确实。但是他已经这样做了,已经现出一种人类在面临生死抉择时的尊严与勇气。有些问题根本就用不着言语来回答,也不是言语所能回答的。这个人居然能了解。所以他没有再问,却慢慢地走了过来,他走路姿态也跟他站立之时同样奇特。别人根本没有看见他移动,可是他忽然已到了小方躺着的那张软榻前。小方的剑就摆在软榻旁那木几上,他忽然又问:“这是你的剑?”这问题不难回答,也不必拒绝回答。“是,是我的剑。”“你使剑?”“是。”忽然间,剑光一闪,如惊虹闪电。谁也没有看见这个人伸手去拿剑,拔剑,可是,木几上的剑忽然就已到了他手里。剑已出鞘。一柄出了鞘的剑到了他手里,他这个人立刻变了,变得似乎已跟他手里的剑一样,也发出了惊虹闪电般的夺目光芒。可是这种光芒转瞬就已消失,因为他掌中的剑忽然又已人鞘。他的人立刻又变得绝对静止,过了很久,才一个一个字说:“世人铸剑千万,能称为利器却只不过其中二三而已。”“宝剑名驹,本来就可遇不可求,万中能得其一,已经不能算少了。”“你的剑是利器。”小方微笑:“你的眼也很利。”这人又问:“你用它杀过人?”“偶一为之,只杀该杀的。”“善用利器者,才能杀人耐未被杀,你的剑法想必不差。”“还算过得去,”这人又沉默良久,忽然道:“那么你另外还有路可走。”小方也忍不住问道:“哪条路?怎么走广“用你的剑杀了我。”他声音里全无情感,“你能杀我,你就可以不死。”“否则,我是不是就要死在你的剑下了?”“是的。”他慢慢地接着道:“有资格死在我剑下的人并不多,你能死在我剑下,已可算死而无憾。”…这句话说得实在太狂,如果是别人说出的,小方很可能会笑出来。小方没有笑。这句话不能笑,因为他看得出这个人说的是真话,简简单单的一句真话,既没有炫耀,也不是恫吓。他说这句话时,只不过说出了一件简单的事实。不管怎样,能死在这人的剑下,总比躺在那里等死好。能与这样的高手决一生死胜负,岂非也正是学剑者的生平炔事?小方生命中的潜力被激发——也许这已是最后一次,已是他最后…,分潜力。他忽然一·跃而起,抓住了他的剑。“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你说。”“就在此地,就是此刻。”“不行?”“我的人在此,剑也在此,为什么不行。”“因为你的人剑虽在,精气却已不在。”这人的声音还是全无情感,“我若在此时此地杀了你,我就对不起我的剑。”他淡淡地接着道:“现在你根本不配让我出手。”小方看着他,心里忽然对他有了种从心底生出的尊敬。因为他尊敬自己。这种尊敬已经超越了生死,超越了一切。小方忽然说出件别人一定会认为很荒谬的要求,他说:“你给我,“一袋水、一袋酒、一袋肉、一袋饼、一套布衣、一张毛毡,三天后我再来。”这人居然立刻答应:“可以。”卫天鹏没有反应,就好像根本没有听见这句话。水银却好像要跳了起来说:“你说什么?”他转过身,静静地看着她,全身上下都没有任何动作和表情,只是很平静地问:“我说的话你没有听清楚?”“我听清楚了。”水银不但立刻安静下来,而且垂下了头道:“我听得很清楚。”“你没有意见?”“我没有。”水、酒、肉、饼、衣服、毛毡,对一个被困在沙漠上的人来说,已不仅是一笔财富,它的意义已绝非任何言语文字所能形容。小方已带着这些东西离开他们的帐篷很久,情绪仍未平静,太长久的饥渴已经使他变得远比以前软弱,软弱的人情绪总是容易被激动。他没有向水银要回他的“赤犬”,因为他并不想走得太远,免得迷失方向,找不到这帐篷。他也不想让别人认为他要走远,因为他决心要回来。但是他绝不能留在那里等到体力复原。只要他看见那个人,他就会受到一种无法抗拒的威胁,永远都无法放松自己。他一定要在这三天内使自己的精气体力全都恢复到巅峰状态,才有希望跟那个人决一胜负,如果他无法放松自己就必败。在一个无情剑客的无情剑下,败就是死。冷风,黄沙,寒夜。他总算在一片风化了的岩石间找到个避风处,喝了几口水、几口酒,吃了一块麦饼、一片肉脯,用毛毡卷住了自己。他立刻睡着了。等他醒来时,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卜鹰。寒夜又已过去,卜鹰的白衣在晓色中看来就像是幽灵的长袍,已经过魔咒的法炼,永远都能保持雪白、干净、笔挺。小方并不惊,只对他笑笑:“想不到你又来了。”其实他并不是真的想不到,这个人无论在什么时候出现,他部不会觉得意外。卜鹰忽然问了句很奇怪的话。“我看起来跟你第一次看见我时有什么不同?”他问。“没有。”“可是你却变得不同了。”“有什么不同?”卜鹰的声音中带着讥悄:“你看起来就像是个暴发户。”小方笑了,他身旁的羊皮袋,卜鹰的锐眼当然不会错过。在这块无情的大地上,如果有人肯给你这些东西,当然会要你先付出代价,现在他唯一能付出的就是他的良知和良心。卜鹰是不是已经在怀疑他?小方没有解释。在卜鹰这种人面前,任何事都不必解释。卜鹰忽然对他笑了笑/可是你这个暴发户好像并没做过什么见不得人之事。”有时不解释就是种最好的解释。“我只不过遇见了一个人而已。”小方说,“他暂时还不想让我被渴死。”“这个人是谁?”“是个准备在三天后再亲手杀死我的人。”“他准备用什么杀你?”“用他的剑。”卜鹰的目光扫过小方的剑。“你也有剑,被杀的很可能不是你,是他。”“有可能,却不太可能。”“你有把好剑,你的剑法很不差,出手也不慢,能胜过你的人并不多。”“你怎么知道我剑法如何?”小方问:“你几时见过我出手?”“我没有见过,我听过。”“你听过?”小方不懂,剑法的强弱怎能听得出。“昨天晚上,我听见你那一剑出手时的风声,就知道来刺杀你的那个人必将伤在你的剑下。”卜鹰淡淡他说,“能避开你那一剑的人也不多。”“所以你就走了。”“你既然暂时还不会死,我只有走。”卜鹰的声音冷如刀削,“自己等死和等别人死都同样不是令人愉快的事。”他的心是不是也和他声音同样冷酷?他走了,是不是因为他知道小方已脱离险境?小方先喝了口酒,含在嘴里,再喝一口水把酒送下去。他很想让卜鹰也这么样喝一口,这么样喝法不但风味极佳,而且对精神身体都很有益。他没有让卜鹰喝,就正如他不会向一个清廉的官吏施贿赂。一个人的慷慨施予,对另一个人来说,有时反而是侮辱。卜鹰无疑也看出了这一点,兀鹰般的冷眼中居然露出温暖之意。他忽然问:“你没有见过那个人?”小方摇头。“没有。”他沉思着道:“当今天下的剑法名家,我差不多全都知道,却始终想不出有他这么样一个人。”“你当然想不出。”卜鹰眼中露出深思的表情,一种已接近“禅”的深思。过了很久,他才慢慢地接着说:“因为真正的剑客都是无名的。”这句话也同样已接近“禅”的意境,小方还年青,还不能完全领悟。所以他忍不住要问:“为什么?”卜鹰也要思索很久才能解释:“因为真正的剑客,所求的只是剑法中的精义,所想到达的只是剑境中至高至深、从来没有人能达到的境界。他的心已痴于剑,他的人已与他的剑联为一体,他所找的对手,一定是能帮助他达到这种境界的人。”他自觉他的解释还不能令人满意,所以又补充:“这种人不仅不会到江湖中去求名,甚至会将自己的名字都浑然忘记。”小方替他补充:“最主要的是,他们根本不希望别人知道他们的名字,因为一个人如果大有名,就不能专心做他自己喜欢做的事了。”卜鹰忽然长长叹息:“你实在是个聪明人,绝顶聪明,只可惜小方替他说了下去:“只可惜聪明人通常都短命。”卜鹰的声音又变得冷如刀削:“所以三天后我一定会去替你收尸。”这一天已经是九月十八。九月二十日,晴。这两天白昼依然酷热,夜晚依然寒冷,小方的体力虽然已渐恢复,情绪却反而变得更紧张、更急躁。这并不是因为他对这次生死决战的忧郁和恐惧,而是因为他太寂寞。他实在很想找个人聊聊,卜鹰却已走了,千里之内不见人迹。紧张、酷热、供应无缺的肉与酒,使得他的情欲忽然变得极亢奋。他已有很久很久未曾接近女人。他时常忍不住会想到那只手,那只纤秀柔美、将他全身每一寸地方都抚摸擦洗过的手。他觉得自己仿佛已将爆裂。所以九月十九的深夜,他就以星辰辨别方向,开始往那帐篷所在地走回去一现在已是九月二十的凌晨,他已看到了那帐篷。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绝对不适于跟那样的对手交锋。可是,他绝不肯逃避,也不会退缩。有很多人都相信命运,都认为命运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一生。却不知道决定一个人一生命运的,往往就是他自己的性格。小方就是这么样一个人,所以才会走上这条路。他大步走向那帐篷。巨大而坚固的牛皮帐篷,支立在一道风石断崖下。小方三天前离开这里的时候,帐篷外不但有人,还有驼马,现在却己全都看不见了。那些人到哪里去了?那些为人们背负食物和水,维持人的生命,却终日要忍受人们无情鞭策的驼马到哪里去了?这帐篷里是不是已经只剩下那无情又无名的剑客一个人在等着他?等着要他的命!烈日已升起。小方任凭汗珠流下,流到嘴角。又咸又苦的汗珠,用舌头舔起来,就像是血。他很快就会尝到真正血的滋味了。他自己的血。他抛下了他的毛毡、皮袋、那些很可能会影响他动作速度的东西,紧握住他的剑,走入了帐篷,准备面对他这一生中最可怕的对手。想不到这帐篷里竟连一个人都没有。剑客无名,拔剑无情,一出手就要置人于死地,这一剑不但是他剑法中的精华,也是他的秘密,他出手时当然不愿有别人在旁边看着。能看到他这一剑的人就必将死在他的剑下。所以小方曾经想到卫天鹏和水银都已被迫离开这里。但是他从未想到那无名的剑客也会走,更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走。他们是同一类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绝不会临阵脱逃的。这里是不是发生过什么惊人的变化?发生过什么让他非走不可的事?小方看不出。帐篷里所有的一切,都跟他三天前离开时完全一样,金盆仍在木几上,那块豹皮也仍在……小方全身的肌肉忽然抽紧,忽然一个箭步窜到软榻前。他看见豹皮在动。他一只手握剑,另一只手慢慢地伸出,很慢很慢,然后忽然用最快的速度将豹皮掀起。豹皮下果然有个人。这个人不是水银,不是卫天鹏,更不是那无名的剑客。这个人是个女人,一个完全赤裸的女人。小方一眼就可以确定他以前从未见过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和他以前所见过的任何女人都不同。有什么不同?小方虽然说不出,却已感觉到,一种极深入、极强的感觉,几乎已深入到他的小腹。他是个浪子。他见过无数女人,也见过无数女人在他面前将自己赤裸。她们的胭体都远比这个女人更结实、更诱惑。她看来不但苍白而瘦弱,而且发育得并不好,但是她给人的感觉,却可以深入到人类最原始的情欲。因为她是完全无助的,完全没有抵抗力,甚至连抵抗的意识都没有。因为她太软弱,无论别人要怎么对付她,她都只有承受。——任何一个男人,都可以对她做任何事。一个女人如果给了男人这种感觉,无论对她自己,抑或对别人都是件很不幸的事。因为这种感觉本身就是种引人犯罪的诱惑。小方冲了出去,冲出了帐篷,帐篷外烈日如火。他站在烈日下,心里也仿佛有火焰在燃烧。他已将情感克制得太久。他不想犯罪。汗珠又开始往下流,克制情欲有时比克制任何一种冲动都困难得多。他没有走远,因为有些事一定要弄清楚。——这个女人是怎么来的?卫天鹏他们到哪里去了?他再次走人帐篷时,她已经坐起来了,用豹皮裹住了自己,用一,双充满惊惧的眼睛看着他。小方尽量避免去看她。他不能忘记刚才那种感觉,也不能忘记她在豹皮下还是赤裸的。可是有些话他一定要问,首先他一定要弄清楚她究竟是什么人。他问一句,她就回答一句。她从不反抗,因为她既没有反抗的力量,也没有反抗的意志。“你是谁?”“我叫波娃。”她的声音柔怯,说的虽然是中原常用的语言,却带着种很奇怪的腔调。她看来虽然是汉人,却无疑是在大漠中生长的,她的名字也是藏语。“你是卫天鹏的人?”“我不是。”“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的?”“我来等一个人。”“等谁?”“他姓方,是个男人,是个很好的男人。”小方并不大惊异,所以立刻接着问:“你认得他?”“不认得。”“是谁叫你来等他的?”“是我的主人。”“你的主人是谁?”“他也是个男人。”提到她的主人,她眼睛里立刻露出种几乎已接近几人对神一样的崇拜和尊敬:“可是他比世上所有的男人都威武强壮,只要他想做的事,没有做不到的,只要他愿意,他就会飞上青天,飞上圣母峰,就像是一只鹰。”“一只鹰?”小方终于明白:“他的名字是不是叫卜鹰?”她来这里,是卜鹰叫她来的。卫天鹏他们不在这里,当然也是被卜鹰逼走的。他替小方逼走了卫天鹏和水银,替小方击败了那可怕的的无名剑客。只要他愿意,什么事都能做得到。小方忽然觉得很愤怒。他本来应该感激才对,但是他的愤怒却远比感激更强烈。那个杀人的剑客是他的对手,他们间的生死决战跟别人全无关系,就算他战败、战死,也是他的事。他几乎忍不住要冲出去,去找卜鹰,去告诉这个自命不凡的人,有些事暴一定要自己做的——自己的战斗要自己去打,自己的尊严要自己来维护,自己的命也一样。他还有汗可流,还有血可流,那个自大的人凭什么要来管他的闲事!她一直在看着他,眼中已不再有畏惧,忽然轻轻他说:“我知道你一定就是我在等的人。”“你知道?”“我看得出你是个好人。”她垂下头:“因为你没有欺负我。”人类平等,每个人都有“不受欺侮”的权利,可是对她来说,能够不受欺侮,已经是很难得的幸运。她曾经忍受过多少人的欺压凌侮?在她说的这句话中,隐藏着多少辛酸不幸?小方的愤怒忽消失,变为怜悯同情。她又抬起头,直视着他:“我也看得出你需要什么,你要的,我都给你。”小方的心跳加快时,她又站起来,赤裸裸地站起来。他想逃避时,她已在他的怀里。她笑得真是愉快极了,远比一个钓鱼的人将亲手钓来的鱼放下油锅更愉快。鱼是什么感觉?
第五章网里的鱼

小方第一个感觉是“不相信”,他绝不相信波娃会出卖他。不幸这是事实,事实往往会比噩梦更可怕、更残酷。现在他终于明白了。波娃在那帐篷里等他,并不是卜鹰叫她去的。她的主人并不是卜鹰,是水银。“现在你一定已经明白这是个圈套,这位雪姑娘对你说的根本没有一句是真话,她的声音虽然甜如蜜,笑里却藏有刀,杀人不见血的刀!”波娃就在她身旁,不管她说什么,波娃都一直静静地听着。她忽然一把揪住波娃的头发,把她苍白的脸,按在小方面前。“你睁开眼睛看着她,我敢打赌,直到现在你一定还不相信她会是个这样的女人!”小方睁开了眼,她的头替他挡住了阳光,她的长发落在他脸上,她的眼睛里空空洞洞的,仿佛什么都没有看见,什么都没有想。她这个人仿佛只剩下一副躯壳,既没有思想情感,也没有灵魂。就在这一瞬间,小方已经原谅了她,不管她曾经对他做出过多少可怕的事,他都可以原谅她。水银道:“约你的人已走了,因为他已发现你根本不配让他出手。卫天鹏想要你替他找回黄金,我却只想要你的命。”她慢慢地接着道:“我敢打赌,这次绝对没有人来救你了。”小方忽然笑了笑:“你赌什么,赌你的命?”水银也对他看着:“只要你……”她没有说完这句话,她的笑容忽然冻结,因为她已发现地上多了条影子。阳光从她背后照过来,这条影子就在她身后,是个人的影子。这个人是从哪里来的?是什么时候来的?她完全没有发觉。影子就贴在她身后,动也不动。她也不敢动。她的手足冰冷,额上却冒出了一粒粒比黄豆还大的汗珠。“是什么人?”她终于忍不住问。影于没有回答,小方替他说:“你为什么不自己回头看看?”她不敢回头。她只要一回头,很可能就会有把利刃割断她的咽喉。一阵风吹过,吹起了影于的长袍,她看见从她身后吹过来的一块白色衣角,比远方高山上的积雪还白。小方又在问:“现在你是不是还要跟我赌?”水银想开口,可是嘴唇发抖,连一个字都说不出,就在别人都认为她已将因恐惧而崩溃时,她已从波娃身上翻出,踩住波娃的头掠出了三丈,不停地向前飞掠。她始终不敢回头去看背后这影子一眼,因为她已猜出这个人是谁了。在远方积雪的圣峰上,有一只孤鹰,在这片无情的土地上,有一个孤独的人,据说这个人就是鹰的精魂化身,是永远不会被毁灭的。生存在大漠中的人几乎都听过这传说,她也听过。卜鹰没有追她,还是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用一双鹰般的眼睛看着小方。“你输了。”他忽然说:“如果她真的跟你赌,你就输了。”“为什么?”“因为她说的不错,这次的确没有人会来救你。”“你呢?”“我也不是来救你的,我只不过凑巧走到这里,凑巧站在她身后而已。”小方叹了口气:“你是不是永远都不要别人感激你?”他知道卜鹰绝不会回答这问题,所以立刻又接道:“如果你凑巧需要五根牛皮带,我却凑巧正好有五根,可以送给你,我也不要你感激我!”卜鹰眼睛里又有了笑意:“这样的牛皮带,我凑巧正好用得着。”小方吐出口气,微笑道:“那就好极了。”在小方手足的四肢和咽喉上的牛皮带都已解下,卜鹰将五根皮带结成一条,忽然问:“你知道我准备用它干什么?”“不知道。”“我准备把它送给一个人。”“送给谁?”“送给一个随时都可能会上吊的人,用这种牛皮带上吊绝对此绳干好。”卜鹰淡淡地,“我不杀人,可是一个人如果自己要上吊,我也不反对。”小方没有再问这个人是谁,他根本没有十分注意听卜鹰说的话。他一一直在看着波娃。波娃已被那一“脚踩在地上,满头柔发在风中丝丝飘拂,脸却埋在沙子里。她一直都这么样躺着,没有动,也没有抬头。这是不是因为她不敢抬头面对小方?小方很想就这样走开,不再理她,可是他的心却在刺痛。卜鹰又在问他:“你的剑呢?”“不知道。”剑已不在他身旁。“你不想找回你的剑?”“我想。”卜鹰忽然冷笑:“你不想,除了这个女人外,你什么都没有想。…小方居然没有否认,居然伸出了手,轻抚波娃被风吹乱了的头发。在卜鹰面前,他本来不想这么做的。可是他已经做出来了,已不是出自同情怜悯,也不是因为一时冲动,而是因为一种无法描述、不可解释的感情。他知道这种感情并不是卜鹰能够了解的,他听见卜鹰的冷笑声忽然远去。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可是他已不再孤独。他扶起她,用双手捧起她的脸,她眼中仍是空空洞洞的,没有表情,却有了泪。泪痕布满在她己被沙粒擦伤的脸上,他忽然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她明白他的心意。“这不是你的错,我不恨你。不管你以前做过什么事,我都不在乎,只要我还能活一天,我就要照顾你一天,绝不让你再受人摆布、被人欺负。”她默默地听着,默默地流着泪,既然没有解释她的过错,也没有拒绝他的柔情。不管他怎么做,她都愿意承受依顺。于是他抱起了她,大步往前走。能去多远?能活多久?他既不知,也不在乎。他还没有走出多远,就听见一阵驼铃声,比仙乐还悦耳、比战鼓更令人振奋的驼铃声。然后,他就看见了一队他从未见过的如此庞大的驼商。无数匹骆驼,无数件货物,无数个人。他第一个看见的是个驼子、跛足、断指、秃顶、瞎了一只眼的驼子,看来却仍然比大多数人都高大凶悍。对这种人说话是用不着兜圈子的。“我姓方。”他直截了当他说,“我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银钱,我已经迷了路,所以我希望你们能收容我,把我带出沙漠去!”驼子用一只闪闪发亮的独眼盯着他,冷冷地问:“既然你什么都没有,我们为什么要收容你?”“因为我是个人,你们也是人。”就因为这句话,所以他们收容了他。驼队中的商旅来自各方,有装束奇异而华丽的藏人,有雄壮坚韧的蒙人,有喜穿紫衫的不丹人,也有满面风尘、远离故乡的汉人。他们贩卖的货物是羊毛、皮革、硼砂、砖茶、池盐、药材和麝香。他们的目的地是唐时的吐鲁番国,都暹娑城,也就是藏人心目中圣地“拉萨”。他们的组成虽复杂,却都是属于同一商家的,所以大家分工合作,相处极融洽。有的人照料驼马,有的人料理饮食,有的人医治病患,还有一组最强壮凶悍的人,负责防卫、了望、对抵盗匪。收容小方的驼子,就是这组人其中之一。小方已听说他们的首领,是个绰号名叫“班察巴那”的藏人,却没有见过他,因为他通常都在四方游戈。他不在的时候,这一组人就由那驼于和一个叫唐麟的蜀人负责管辖。要管辖这批人并不容易!那驼于虽然是个残废,但是行动轻捷矫健,而且神力惊人,数百斤重的货物包裹,他用一只手就能轻易提起。小方已看出他无疑是个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唐麟深沉稳重,手指长而有力,很可能就是以毒药暗器威震天下的蜀中唐门于弟。可是他们提起“班察巴那”时,态度都十分尊敬。小方虽然还没有见过这个人,却已能想像到他绝不是容易对付的。队伍行走得并不快。骆驼本来就不喜欢奔跑,人也没有要急着赶路。太阳一落山,他们就将骆驼围成一圈,在圈子里的空地上搭起轻便的帐篷,小方和波娃也分配到一个。第二天晚上小方睡得很熟。在这么样一个组织守护都非常严密的队伍里,他已经可以安心熟睡。他希望波娃也能好好地睡一觉,可是直到他第二天醒来时,她还是痴痴地坐在那里,眼中虽已无泪,却有了表情。她眼中的表情令人心碎。虽然她一直都没有说过一句悔恨自疚的话,可是她的眼色已比任何言语所能表达的都多。小方虽然已原谅她,她却不能原谅自己。他只希望时间能使她心里的创疤平复。他醒来时天还没有完全亮,驼队却已准备开始行动。他走帐篷时,驼子已经在等着他。“昨天我已将这里的情况告诉你,你已经应该明白,这里每个人都要做事。”“我明白。”“你能做什么?”“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驼子冷冷地看着他,独眼中精光闪动,忽然闪电般出手。他的左手已经只剩下两根手指,他出手时,这两根手指好像忽然变成了一把剑、一柄锥子、一条毒蛇,一下子就想咬住小方的咽喉。小方没有动,连眼睛都没有眨,直到这两根手指距离他咽喉已不及五寸时,他的身子才开始移动,忽然就已到了驼子的左侧。这时驼子的右掌已击出,这一掌才是他攻击的主力,他挥舞时带起的风声,已将帐篷震动。可惜他攻击的目标已经不在他计算中的方位了。小方已看出他的指剑是虚招,小方动得虽然迟,却极快,小方移动的方向,正是他这一拳威力难及的地方,也正是他防守最空虚之处,只要一出手,就可能将他击倒。小方没有出手。他已经让对方知道他是不容轻侮的,他已将“以静制动、以慢打快、后发先至、后发制人”这十六个字的精义表现出来。驼子也不再出手。两个人面对面地站着,互相凝视了很久,驼子才慢慢说:“现在我已知道你能做什么了。”他转过身,“你跟我来。”现在小方当然也知道驼子要他做的是什么。为了生存,为了要活着走出这片沙漠,他只有去做。他一定要尽力为自己和波娃争取到生存的权利。不能不死的时候,他一定全心全意地去求死;能够活下去时,他也一定全心全意地去争取。唐麟身长不及五尺,体重只有五十一斤,可是全身上下每一寸地方都充满了可怕的劲力,每一块肌肉,每一根骨骼,每一根神经,都随时保持着最健全的状况,随时可以发出致命的一击。他属下的人虽然都比他高很多,可是站在他面前时,绝不敢对他有一点轻视。他们这一组的人,其中不但有来自关内的武林豪杰,也有关外的力士、异族的健儿。现在他们又多了一个同伴。“他姓方。”驼干将小方带到他们每日凌晨的聚会地:“我想用他。”“他有用?”唐磷问,只问了这句。“有。”唐麟不再开口,他任这个驼子,他一向不多话。可惜别人并不是这样子的。这一组人飞扬跋扈、野性未驯,谁也没有把别人看在眼里。几个人交换了眼色,第一个出头的是马沙。马沙高大粗壮,一身蛮力,是蒙藏一带出名的勇士,也是数一数二的摔跤好手。要找别人的麻烦,第一个出头的总是他。“我来试试他有多大的本领!”喝声出口,他一双连蛮牛都能摔倒的大手,已搭上小方的肩。小方的人立刻被摔得飞了出去。马沙大笑,。刚刚笑出来,忽然就笑不出了。刚刚明明已经被他摔出去的人,忽然间又已回到他面前,还是站在原来的地方,还是原来的样子,好像根本没动过。“好小子,果然有两手。”马沙大吼,使出了摔跤中最厉害的一招,据说他曾经用这一招摔死过一头牛。可是这次小方连动都没有动,两条腿就像生在地上似的。马沙吐气开声,野兽般低吼,将全身气力全都使出。这次小方动了。他的肩软软一卸,马沙蛮牛般的身子忽然凌空翻了个跟斗,仰天跌倒,几乎把沙地砸出一个坑来。就在这时,一把寒光闪闪的解腕尖刀出鞘,一刀刺向小方的腰。“你再试试这一刀!”这人先出手,再出声,果尔洛族的战士要杀人时都是这样子的,“加答”就是他们之中最凶悍的战士之一。对他们来说,杀人就是杀人,只要能杀得死人,不管用什么法子都同样光荣。喝声出口,他的刀锋几乎已刺入小方的腰,可惜他的手腕也已被小方拧住,然后他的刀就到了小方另一只手里。小方沉沉他说:“你要杀我,我就该杀你,你杀不死我,就该死在我手里。”他又向加答问道:“这样子是不是很公平?”加答头上已痛得冒出了汗,手腕几乎已被拧断,却还是咬着牙说:“公平!”小方笑了,忽然松开了他的手,把他的刀插回他涂了油的牛皮刀鞘里。“我不能杀你,因为你是个勇士,不怕死的勇士。”加答瞪着他,忽然对着他伸出了舌头,伸得很长很长。他绝不是在做鬼脸,他脸上的表情严肃而恭敬。然后他从怀中拿出一块月白色的丝中,用双手捧上,放在小方足下。幸好小方已在这一带走过很多地方,总算没有误解他的意思。向人吐舌头,就是藏人最高的礼节,表示他们对你的尊敬。那块白色的丝中,就是藏人最重视的“哈达”,如果一个人向你献出哈达,就表示他已将你当作他最尊贵的朋友。所以小方在这里至少已经有了一个朋友。没有别的人再出手,每个人看着小方时,眼色都己跟刚才不同。小方知道他们已接纳了他。驼子一直冷眼旁观,这时才开口:“我们这一组的代号是‘箭’,现在你已是‘箭组’的人,也得像别人一样,每天轮班一次。我们这一次带回去的货物很贵重,只要有可疑的人想来动我们的货物,你就可以杀了他。”他冷冷地接着道:“你甚至可以用刚才加答要杀你的方法杀了他。”唐鳞道:“今天你是在黄昏时当班,我派加答跟你一班,到时,他会去跟你联络。”驼子道:“现在你可以回去照顾你的女人了。”他的独眼中忽然露出笑意:“那个女人看起来是个好女人,这里的女人大少,男人大多,你要特别小心。”小方默默地听着,默默地走开,走出没多远,就听见唐麟在问驼子。“这个姓方的武功很不错。你知不知道他的武功来历?”“不知道。”“你有没有问过他?”“没有。”“为什么不问?”“因为……”小方没有听见他们下面说的话,因为驼子的声音忽然压得很低,他也走远了。队伍婉蜒前行,走得很慢。有的人为了表示对圣地的向往、虔诚,三步一拜,五步三叩。波娃却分配到一匹骆驼,她痴痴地坐在骆驼上,眼中还是一片空洞迷惆,仿佛什么都没有想,又仿佛想得大多。小方里心却一直在想着驼子刚才说的那句话。——我们这次带回去的货物很贵重,只要有可疑的人接近,你就要杀了他。小方不能不怀疑。难道他们这次带回去的这批货物,就是那三十万两黄金?难道这些人就是猫盗?用这种方法来掩饰他们的身份虽然不能算太好,可是要将三十万两黄金运出沙漠,除了这法子外也没有再好的法子了。“箭组”中那些来自各方的斗士,如果戴上有猫耳的面具,岂非立刻就可以变成猫盗?他们的行踪虽然可疑,但是其中也有问题。这么庞大的队伍走在沙漠上,卫天鹏绝不会没有注意到。卫天鹏为什么没有对他们采取行动?如果他们真的是猫盗,为什么要接纳小方这么样一个来历不明,的陌生人?小方决定不再想下去。不管怎么样,这些人总算对他不错,如果不是他们收容了,现在他很可能已经在兀鹰的肚子里。食水是被严格管制着的。负责这件事的人姓严,叫严正刚,他的人如其名,刚正公直、一丝不苟。在旅途中每个人都难免有病痛。负责照料病患的,是个从关中流浪到这里的落第秀才,瘦弱佝偻,满面病容,虽然他自己的病都治不好,大家却全都对他十分尊敬,都称他为宋老夫子。小方很快就认得了他们,却一直没有见到那位行踪飘忽的“班察巴那”,也没有再见到卫天鹏。卫天鹏竟似完全没有注意到沙漠中有这么样一个庞大的队伍。黄昏。骆驼又被围成一圈,帐篷又架起。波娃显得更憔淬、更娇弱,有时虽然会偷偷地看小方一眼,却始终没有开过口。幸好她还是那么顺从,小方要她吃喝,她就吃喝,要她睡下,她就睡下。这种态度更令人心酸。他本来想多陪陪她的,可是加答已经来叫他去当班了。货物都已从驼背上卸下,集中在一个地方,堆得像是个沙丘。从黄昏到午夜,有十二个人分成六班巡逻,小方和加答就是其中之一,无论谁想要拆开一包货物来看,都很难不被发现。小方根本已拒绝去想这件事。“富贵神仙”的黄金已经大多了,本来就应该分出一点给别人。天色渐暗,他们在货物附近巡戈。加答始终故意落后一步,表示他对小方的尊敬,小方不说话,他也绝不开口。先开口的当然是小方:“我看得出马沙是个勇士,他是不是你的朋友?”“是的。”加答的脸色很沉重,“但是,我以后恐怕永远看不见他了。”“为什么?”小方很惊异。“太阳还在天正中的时候,他要我陪他去放粪,我没有粪,我没有去,他独自去了。”加答眼中露出了悲伤:“他去了后就没有再回来过。”小方了解他的悲伤。在沙漠中,造成死亡的原因实在大多,任何人随时都可能忽然像野狗般死在沙砾上,除了他真正的朋友外,谁也不会关心他,更不会为他悲伤。天色更暗,远处忽然响起一阵胡哨,两匹快马飞驰而来。这队伍中也有马匹。“这是唐麟派出去找马沙的人回来了。”加答精神一振,“马沙一定也已回来了。”快马奔来,他已迎上去。马沙果然也回来了,回来的却不是活马沙。这个神力惊人的勇士,数一数二的摔跤好手,头颈已被拗断,竟是被人用摔跤的手法活活扼死的!是谁杀了他?为什么要杀他?没有人知道。神秘而可怕的死亡阴影,已经像黑暗本身一样,笼罩了这队伍。马沙只不过是第一个暴死的人,他们回到巡逻的地方时,就发现了第二个。箭组中的好手如云,有的善用刀,有的善用剑,有的精干角力摔跤,用长鞭的却只有一个。孙亮用的长鞭是一丈三尺长的蛇鞭。第二个暴死的人就是他,就被他自己的蛇鞭活活绞死的。跟他同班巡逻的冯浩也失踪了,直到第二天凌晨,才找到他的尸身。冯浩是金刀门的弟子,为了一件命案,逃亡出关。他用的是一柄金背砍山刀。他的刀还在,头颅却已不在,他的头颅就是被他自己那柄金刀砍下来的。一夜中就已有三个人离奇暴死,可是神秘的死亡还只不过是刚开始。午夜。小方回到他的帐篷时,不但疲倦,而且沮丧。暴死的三个人,虽然跟他全无关系,但是,兔死狐悲,他心里也难免觉得很不好受。这些日子来,他所遭遇到的每件事都令他失望。神秘的劫案,不幸的灾难,暴戾的死亡,仿佛总是跟随着他。冥冥中仿佛已有种邪恶的力量,将他和这些不祥的事联结在一起。帐篷里静寂而黑暗,虽然他希望波娃能够安慰他,但是他也了解她的心情,不管她是不是已睡着,他都不敢再打扰她。摸索着找到一张毛毡,他静静地躺了下去,只希望能够很快睡着。他没有睡着。波娃光滑柔软的身子已贴近他,他不但能感觉到她的温暖,也能感觉到她一直在不停地颤抖,也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因为悲伤?她看得出,他需要安慰,所以她给了他。不管她自己的心情怎么样,只要她能够给他的,用不着他要求,她也会给他。这世界上从未有一个女人这么样对待他。小方忽然也发现自己也开始在颤抖。他们互相接纳时,已不仅是情欲的发泄,情欲已升华。他从未想到这种事也会变得这么美。
第六章一剑穿心

等到一切都过去后,他心里仍然充满了甜蜜与温柔。他有过女人,可是他从未到达过这么美的境界。又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轻轻他说:“她是我的姐姐。”波娃居然开口说话了,可是这句话却说得很奇怪。“谁是你的姐姐?”小方忍不住问,“难道那个恶毒的女人就是你姐姐?”波娃轻轻点头:“我从小就是跟着她的,她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你从来不反抗?”“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她非但不敢反抗,甚至连想不敢想,所以她才会对他做那种事,她终于向他说出了她的苦衷。什么事都用不着解释,什么话都不必再说。小方忽然觉得心里的沮丧和苦闷都已像轻烟般散去了,世上已不再有什么能值得他烦恼的事了。他紧紧拥抱着她。“从今以后,只要我活着,就绝不会让你再被人欺负。”“你现在虽然是这么说,可是,将来呢?”太长久的苦难,已使她对人失去信心:“谁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说不定你也会变的。”“不管将来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变,你一定要相信。”“我不信。”她的脸贴着他的脸,脸上己有冰凉的泪珠,“我相信。”长夜仍未过去。最大的一个帐篷里灯火通明,唐麟已将他这一组所有的人都召集到这里来,小方也不例外。这时距离冯浩的暴死已有四个多时辰。小方已睡过一觉,别的人却显得没有他幸运,每个人看来都很劳累疲倦。唐麟的眼中布满血丝,神情却还是很镇静。“我们已分批出去搜索过,附近三十里之内,绝无人迹。”他说得极有自信,他派出去的每个人,在这方面都是专家,如果他们说这附近三十里中没有人迹,谁也不会找出一个人来。“所以杀死冯浩他们的凶手,必定就是我们这队伍的人,现在一定还留在队伍里。”唐麟的声音冰冷:“这队伍中能杀死他们五个人的并不多。”“五个人?”小方脱口问。“是五个人。”唐麟冷冷道:“你睡觉的时候,又死了两个,你一定睡得很熟,所以连他们死前的惨叫都没有听见。”小方不再说话,也无话可说。唐麟道:“他们五个人的来历不同,武功门户也不同,更没有同时与人结仇,所以他们的死,绝对不是仇杀。”可是杀人一定有原因,有动机。杀人的动机,通常只有两种——财、色。唐麟道:“他们被杀,一定是因为有人想动我们这批货。”驼子直到这时才开口:“货物已经被人动过,而且有十几包货都已被人割开,想必是因为那个人先要看看这些货是不是值得他动手。”“如果是你,你认为是否值得?”“绝对值得。”“这批货一个人虽然搬不走,但是他如果能将我们一个个全部暗杀,货就是他的了。”唐麟的目光始终没有正视小方:“现在我们虽然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我们一定能查出来,因为这队伍中每个人的来历我们都已调查得清楚。”其实并不是每个人,还有人是例外。小方就是唯一的例外。唐麟道:“在凶手还未查出之前,我们暂时留在此处,谁也不许离开队伍。”他忽然转过头,用一双满布血丝的眼睛盯着小方:“尤其是你,你暂时最好不要离开你的帐篷一步。”小方还是无话可说。这些事都是在他到后才发生的,无论谁都难免要对他怀疑。唐麟也已不再掩饰这一点:“你最好现在就回到你的帐篷里去。”小方刚准备走,想不到居然有人替他说话了。加答一直想说的,想说,又不敢说,现在才壮起胆子。“不是他,他不是。”“不是什么?”“不是你们说那个人,我不是瞎子,他杀了人,我看得见。”“你看得见。”“我跟他,他跟我,就好象一个人跟一个人的影子,一直在一起。”唐麟冷笑:“你抱着马沙的尸体痛哭流涕时,你也看见他在哪里?”加答不说了。他只有一根肠子,一很从嘴巴通到底的肠子,看见了就是看见了,没看见就是没看见。唐麟用一只青筋已暴出的手揉了揉他那双发红的眼睛:“我的话已经说完了。我的意思你们一定全都明白。”他挥了挥手:“你们走吧!”每个人都走了。小方走得最快,因为他知道有人在等他,可以给他安慰。他刚走入他的帐篷,刚看见蜷伏在毛毡中的波娃,就听见一声惨呼。这次他没有睡着,这次他听得很清楚,惨呼声就是从他刚才离开的那帐篷中传出来的,而且就是唐麟的声音。唐麟已经死了,等他们赶回那帐篷时,唐麟已经死了。一柄雪亮的剑,从他的前胸刺入,背后穿出。一剑穿心而过。帐篷里依旧灯火通明。一击致命、一刺穿心的那柄剑,依旧留在唐麟的尸体上。雪亮的剑,亮得就像是眼睛。——初恋时少女的梦眼,黑夜中等着捕鼠的猫眼,饥饿时等着择人而噬的虎眼,准备攫鸡时的鹰眼,噩梦中的鬼眼。如果你能想象到这几种眼光混合在一起时是种什么样的光芒,你才能想象到这柄剑的光芒。地上也闪着光。不是这柄剑的亮光,而是一种暖昧的、阴森的、捉摸不定、闪动不停的寒光。发出这种闪光的,是十三枚暗黑光的铁器。刚才被召集的人现在大半都已回来,其中有很多人的眼睛却很利。可是他们虽然能看得出发光的是什么,却看不出它的形状。其中难免有人想捡起一枚来看看,看清楚些。驼子忽大喝:“不能碰,碰不得!”只可惜他说得已经慢了些,已经有人捡起了一枚。他刚捡起来,只看了一眼,他的瞳孔就已突然涣散。他的脸就已开始变色,变成一种暧昧的、阴森的死灰色,嘴角同时露出一种诡秘而奇异的笑容。每个人都在吃惊地看着他这种变化,他自己却好像完全没有感觉到。他还在问:“你们看我干什么?”这句话只有七个字,说出了这七个字,他的脸就已完全扭曲变形,他的人就好像一个忽然被抽空了气的皮球,忽然萎缩、倒下。他倒下时脸已发黑,死黑,可是那种诡异的笑容却还留在他脸上。他已经死了,可是他自己好像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他好像还觉得很愉快。别的人却已全身发冷,从鼻尖一直冷到心里,从心里一直冷到足底。有些见闻比较广的人已经看出来他是中了毒,却还是想不到他只不过用手捡起一样东西来就会中毒,毒性竟发作得这么快。只有几个人知道他捡起的这样东西,就是蜀中唐门威震天下、令天下英雄豪杰闻名丧胆的毒药暗器。小方知道的比任何人都多。他不但知道这种暗器的可怕,也知道这柄剑的来历。“这是魔眼。”驼子拔出了尸体上的剑,剑锋上没有留下一滴血,明亮如秋水般的剑锋上,只有一点暇疵,看来就像是一只眼睛。“魔眼!”有人忍不住问:“什么是魔眼?”“这柄剑的名字就叫做魔眼,是当今天下最锋利的七柄剑之一。”名剑就像是宝玉,本来是不应该有暇疵的。这柄剑却是例外,这一点暇疵反而增加了这柄剑的可怕与神秘。驼子轻抚剑锋;眼中也有光芒闪动。“唐麟虽然是蜀中唐门的旁支子弟,却是唐家可以数得出的几位高手之一,他的出手不但快而准,而且还练过峨嵋的仙猿剑。”唐麟用的是柄软剑,平时皮带般围在腰上,他拔剑速度也和他的暗器同样快。他的手经常垂在腰畔,只要手一动,腰上的软剑就会毒蛇般刺出。可是这一次他连剑都没有拔出来,对方的剑就已穿心而过。这剑实在太狠、太快。他们彼此了解,都知道这队伍中的人谁也使不出如此犀利迅速的剑法来。他们以前也从未见过这柄剑。凶手是谁?剑是谁的?驼子忽然转过头,盯着小方。“我想,你一定也听说过这柄剑的来历。”“我听说过。”小方承认。“这柄剑是不是已经落入一个姓方的年青剑客手里?”“是。”“这个姓方的人是不是方伟?”“是。”驼子独眼的光芒忽然收缩,变得像是一根针、一根刺,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你就是方伟?”小方道:“我就是。”这句话说出,每个人的瞳孔都已收缩,心跳都已加快,掌心都已沁出冷汗。帐篷里立刻充满杀气。小方仍然保持镇静。“这柄剑是我的,我的出手一向不慢,要杀唐麟也不难。”心跳得更快,有几只带着冷汗的手,已经悄悄地握起兵刃。小方却像是没看见,淡淡地接着道:“只不过这次如果真是我杀了唐麟,我为什么将这柄剑留下来?难道我是个疯子?难道我生怕别人不知道是我杀了他?”他叹了口气:“这柄剑我得来并不容易,我绝不会把它留给别人的,不管那个人是死是活都一样。”驼子忽然大声道:“有理。”他的目光已从小方脸上移开,从他属下的脸上慢慢地扫视过去。“如果你们有这么样一把剑,你们杀人后会不会把它留下来?”没有人会做这种事,就算是第一次杀人的凶手,也不会如此疏忽愚蠢大意。本来已握紧兵刃的手又放松了。小方也不禁松了口气,他忽然发觉这驼子不但明理,而且好像一直都是站在他这一边的,一直都在暗暗保护他。驼子又道:“但是凶手也绝不会是我们这队伍中的人,这里没有人能一剑杀死唐麟,也没人能从你手中夺走这柄剑。”小方苦笑道:“我已经有两三天没有看到过这柄剑了,你应该记得,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这柄剑并不在我手里。”驼子立刻问:“怎么会不在你手里?在谁的手里?”小方没有回答。他想到卫天鹏,想到了水银,想到了那可怕的无名剑客。他甚至想到了卜鹰。他们每个人都可能是杀死唐麟的凶手,却又不太可能。在这片几乎完全没有掩护物的空旷沙漠上,无论谁想要偷偷地侵入这帐篷,杀了人后再偷偷地溜走,是不可能的。他也相信这一组人的能力,如果附近有人走动,他们绝不会查不出来。除非凶手已混入了这队伍,而且完全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可是这队伍中每个人彼此都很熟悉,别的人要混进来,好像也绝无可能。这些事小方都不能解释,所以他只有闭着嘴。驼子居然也没有追问,只告诉他:“在凶手查出来之前,你还是不能离开,这柄剑你也不能带走。”小方又叹了口气:“在凶手查出来之前,就算有人赶我走,我也不会走的。他说的是真心活。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些人的暴死,跟他多少总有点关系。他也想查出凶手是谁。驼子又在吩咐:“明天我们不走,谁也不能离开队伍。三十五岁以下的男人,不管有没有练过武,都要加入警卫。”他忽然也叹了口气:“幸好班察巴那明天一定会回来了。”长夜将尽。帐篷里已经有了朦胧的曙光。波娃还是像刚才一样蛤伏在那里,用毛毡盖住了头。这次她是真的睡着了,睡得很熟。一个男人无论在经历过多么可怕的事件之后,回来时能够看见一个这么样的女人在等着他,心里总会充满柔情与安慰。小方坐下来,想掀起毛毡看看她,又怕将她惊醒,却又偏偏忍不住伸出了手。就在这时候,加答忽然像一只地鼠般溜进了他的帐篷,手里提着一双式样奇特、手工精致的小皮靴。他的神色看来紧张而慎重,他忽然跪下来,用双手将这双皮靴献给小方。“这是喀巴沙。”他说:“我只有这一双喀巴沙,就好像你只有一把‘魔眼’。”小方虽然听不懂“喀巴沙”三个字,却猜得出加答说的就是这双靴于。他虽然不太了解藏人的民俗,却知道藏人最看重自己的一双脚。如果你想从藏人的装束上看出他们的贫富,最容易的方法就是看他们脚上穿的靴子,其贵贱的悬殊,绝不是外人所能想象得到的。小方虽然不知道“喀巴沙”就是藏人们穿的靴子里最华贵的一种,甚至在波斯都引以为贵,但却看得出加答对这双靴子的重视,甚至已将这双靴子与那柄威慑江湖的名剑相提并论。加答又接着说:“我没有穿过这双喀巴沙,我的脚有脚汗,我不配穿,可是我本来也绝不会把它留给别人,可是我现在献给你。”“为什么?”小方当然要问:“我不会把‘魔眼’献给你,你为什么要把这双喀巴沙献给我?”“因为你要走了,要走很远很远的路,要走得很快很快,你需要一双好靴于保护你的脚。”“我为什么要走?”“因为班察巴那就要回来了。”加答说:“别人怀疑你,可是别人不敢动你,别人都怕你,怕你怕得要命。”加答用衣袖在擦汗:“可是班察巴那不怕,班察巴那谁都不怕,什么人都不怕。班察巴那一回来,你就会像马沙一样死掉。”他的声音已因恐惧而发抖,像他这样的战士,为什么会对一个人如此害怕?小方又忍不住要问道:“班察巴那他……”他没有说完这句话,波娃忽然惊醒,忽然从毛毡里钻出来,吃惊地看着他:“你刚才说了四个字,你在说什么?”“班察巴那。”小方道:“我正想问我的朋友,班察巴那是个什么样的人?”波娃的身子忽然也开始发抖,看来甚至比加答更害怕。她忽然紧紧抱住小方:“班察巴那要来了,你一定要快走,快走。”“为什么?”“你知道不知道圣母峰下第一位勇士是谁?你有没有听说过五花箭神?”波娃连声音都已嘶哑,“班察巴那就是五花箭神。”在酷热如烘炉的沙漠中,在热得令人连气都透不出的屋子里,你依然可以看到远处高山上的皑皑白雪。在你已经快热死的时候,远处的雪峰依然在望。只有在这里,你才能看见这样的奇景,那么就算你不是藏人,你也应该了解,藏人的思想为什么会如此浪漫?如此神秘?如此空幻?这种思想绝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形成的,经过了千百代浪漫、神秘而美丽的生活后,其中当然会产生许多神话。其中最浪漫、最神秘、最美丽的一种神话,就是五花箭神。五花箭神,用藏语来说,就是班察巴那。在藏人最原始古老的经典文字中记载,班察巴那的箭,是——“百发百中的,锋利无比的,箭羽上有痛苦的心,箭簇上有相思的心,直射人心。”班察巴那掌管着人世间最不可抗拒的力量:情与欲。他的剑上饰满鲜花,他的弓弦是蜜的丝。他是永远年轻的。他是天上地下,诸神中最美的一个少年郎。他有五枝锐箭,一枝坚强如金,一枝温柔如春,一技娇媚如花,一枝热烈如火,一根尖锐如锥。他的力量没有人能抗拒。波娃和加答说的这个班察巴那不是神,是人,是他们心目中的第一位战士、第一位勇士,他的力量就像神一样不可抗拒。只可惜小方就算会听从他们的劝告要走时,也已太迟了。帐篷外已传来热烈的欢呼声:“班察巴那回来了,班察巴那回来了!”班察巴那牵着他那匹高大神骏的白马静静地站在那里,接受他的族人们欢呼。他已离开他们三天,在这块无情的大地上,过了三天绝对孤寂艰苦的生活,可是烈日、风沙、劳累都不能让他有丝毫改变。他的衣着依旧鲜明华丽,看来依;日像天神般英俊威武。——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击倒班察巴那,也没有任何危险困难是他不能克服的。永远都没有。帐篷里黑暗而安静,外面的欢呼声已停止,甚至连驼马都不再嘶呜。因为班察巴那需要休息,需要安静。虽然他经常都在接受别人的欢呼,但是他却宁愿一个人静静地躺在黑暗里。他天生就是个孤独的人,他喜爱孤独,就好像别人喜爱荣耀和财富。他静静地在黑暗中躺下来,现在已经没有别人能看见了。他英俊发光的脸忽然变得说不出的苍白疲倦。可是只要有一个陌生人,他的光彩立刻就会像火焰般燃烧起来。他绝不能让他的族人对他失望。他是藏人。虽然他曾经入关无数次,在中原,在淮阴,都曾经生活了很久,甚至连大江南北都曾有过他的足迹。但他仍是藏人,穿藏人传统的服装,吃藏人传统的饮食,喜爱外地人不能进口的“葱泥”,喝颜色漆黑如墨汁的酥油茶和青棵酒。他生而为藏人,他以此为荣。他的族人也以他为荣。他在等小方。这两天发生的事他已知道了,驼子已经简单扼要地向他报告。他的判断也跟别人一样,唯一可疑的人就是小方。“魔眼”就在他手边,他拔出来,轻抚剑锋,忽然问:“这是你的剑,你就是那个要命的小方?”他还没有看见小方,可是他知道已经有人到了他的帐篷外,来的一定是小方。经年生活在危险中的人,虽然通常都有种野兽般的奇异反应,可是他这种反应无疑比别人更灵敏。“这是我的剑。”小方已进来,“我就是那个要命的小方。”本来静卧着的班察巴那,忽然已标枪般站在他面前,冷眼在黑暗中发光。“我听说过你,别人还在流鼻涕时,你已在流血。”“流的通常都不是我的血。”“能让别人流血的人,自己就得先流血。”班察巴那的声音听来居然异常温柔,“现在唐麟的血已冷了,你呢?”“我的血仍在,随时随地都在准备流出来。”“很好。”班察巴那的声音更温柔。“杀人者死,以血还血。”他的声音温柔如春水,小方的声音也很平静。“只可惜没有杀人的人有时也会死,”小方道:“我若死了,真正的杀人者就将永远逍遥法外。”“杀人的不是你?”“不是。”小方道:“这次不是。”班察巴那静静地看了他很久,“你还没有逃走,也不想逃走,你的态度很镇定,呼吸也很均匀,的确不像是个犯了罪的人。”他仿佛在叹息:“只可惜就凭这一点,还是不能证明你无罪。”小方立刻问:“要怎样才能证明?”
第七章箭神的神箭

班察巴那沉思着,过了很久,才慢慢他说:“我是藏人,藏人们都很迷信,我们都相信,没有罪的人,是绝不会被冤杀的。”现在已是黎明,帐篷中已有了光,已经可以看见他的一张弓和一壶箭。他忽然提起了弓箭,走出去:“你也出来。”小方走出帐篷时,才发现外面已聚了很多人。每个人都像石像般静静地站着,等着他们的英雄来裁决这件事。班察巴那将弓弦指着五丈外一个帐篷。“你先站到那里去,我再开始数,数到‘五’字,我才会出手,我数得绝不会太快,以你的轻功,等我数到‘五’时,你已可走出很远。”他轻拍腰畔的箭壶:“我只有五根箭,如果你真是无辜的,我的箭一定射不中你。”小方忽然笑了。“百发百中的五花箭神,要用这种法子来证明一个人是不是无辜,这真是个好主意。”班察巴那没有笑。“如果你认为这法子不好,另外还有个法子。”小方问:“什么法子?”班察巴那另一只手上,还提着小方的“魔眼”,他忽然把这柄剑插在小方面前的沙地上。“用这柄剑杀了我。”他淡淡他说,“只要你能杀了我,就不必再证明你是否无辜了。只要你能杀我,不管你做过什么事,都绝对没有人再问。”凌晨,阳光初露。剑锋在旭日下闪着光,班察巴那的眼睛里也在闪着光。他是人,不是青春永驻的神,他的眼角已经有了皱纹。但是在这初升的阳光下,他看来还是神。小方相信他说的活。他的族人和属下还是静静地站在那里,不管他说什么,他们都会服从的。拔剑杀人并不难。小方对自己的剑法一向有自信,应该拔剑的时候,他从不退缩逃避。班察巴那又在问:“两种法于,你选哪一种?”小方没有回答,默默地开始往前走,走到五丈外的帐篷前停下。他已用行动代替了回答;他转过身,面对班察巴那:“你已经可以开始数了,最好数得快一点,我最怕久等。”班察巴那只说了一个字:“好!”所有的人都已散开,在他们之间留下块空地。“一、一、二、四……”五花箭神慢慢地抽出了他的第一枝神箭,黄金色的箭杆,黄金色的箭镞。百发百中、直射人心的神箭,温柔如春、娇媚如花、热烈如火、尖利如锥、坚强如金。他数得并不炔,可是终于已数到“五”字。小方居然站在那里连动都没有动。以他的轻功,不管班察巴那数得多快,数全“五”字时,他至少已在数丈外。可是他连一寸都没有动。“五!”这个字说出口,每个人都听见了一阵尖锐的风声响起,尖锐得就像是群魔的呼啸。每个人都看见班察巴那抽出他的第一根箭,可是箭壶忽然已空了。他的五枝箭几乎是在同一刹那间发出去的。小方还是没有动。急箭破空的风声已停止,五枝黄金般的箭,并排插在他的脚下。他根本没有闪避。也不知是因为他算准班察巴那只不过是在试探他,所以根本不必闪避,还是因为他知道如果闪避,反而避不开了。不管他心里是怎么想的,这次他又是在用他的命做赌注。这一注他又押对了。可是一个人如果没有钢铁般的意志力,怎么敢像他这样下注?人群中忽然爆起吹呼,加答忽然冲出来,跪下去吻他的脚。班察巴那那孤独的冷眼里也露出笑意。“现在你总该相信了,一个无辜的人,是绝不会被杀的。只要你无辜,这五枝箭就绝对射不到你身上,不管我是不是五花箭神都一样。”这不是迷信,这是种睿智的试探,只有无罪的人,才敢接受这种考验。只有小方自己知道,他全身衣服几乎都已湿透了。他一直不停地在冒冷汗。班察巴那走过去拍他的肩,手上立刻沾到他的冷汗。“原来你也有点害怕。”“不是有一点害怕。”小方叹了口气,“我怕得要命。”班察巴那笑了,他的族人和属下也笑了,大家都已有很久未曾看过他的笑容。就在他们笑得最愉快时,忽然又听见一声惨呼,每个人都听得出惨呼声赫然竟是那驼子发出来的。本来堆得很整齐的货物包裹,现在已变得很凌乱,有很多包裹都已被割开,露出了各种货物和珍贵的药材。——只有货物和药材,没有黄金。小方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割开这些包裹的人,是不是也为了要查明这一点?卫天鹏他们是不是已经来了?驼于就倒在一包麝香旁,衣服已被鲜血染红,他自己的血,他同伴的血。致命的一击是刺在他胸膛上的,用的是剑。小方立刻想到那无情又无名的剑客。驼子不但武功极高,从他身上的无数伤痕,也可看出他必定身经百战,能够一剑刺入他致命要害的人,除了那无名的剑客还有谁?这一剑虽然必定致命,驼于却还没有死。有种人不但生命力比别人强,求生的意志也比别人强。驼子就是这种人。他还在喘息、挣扎,为生命而挣扎,他的脸已因痛苦恐惧而扭曲。但是他的眼睛里却是另外一种表情,一种混合了惊讶和怀疑的表情。一个人只有在看见自己认为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却发生了的时候,眼睛里才会有种表情。——他看见了什么?班察巴那俯下身,将一块藏人认为可治百病的臭酥油塞入他嘴里。“我知道你有话要告诉我。”班察巴那轻拍他的脸,想振起他的生命力:“你一定要说出来。”驼子的眼角跳动,终于,说出了几个字。“想不到……想不到……”“想不到什么?”班察巴那又问。“想不到杀人的竟是他。”“他是什么人?到哪里去了?”驼子的呼吸已急促,已经没法子再发出声音,没法再说话。可是他还有一只眼睛,有时眼睛也可以说话的。他的眼睛在看着最远的一个帐篷。一个顶上挂着黑色鹰羽的帐篷——黑色的鹰羽,象征的是疾病。灾难和死亡。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伤病已极重、已经快死了的人。除了负责救治他们的那位夫子先生外,谁也不愿进入那帐篷。——凶手是不是已逃人那帐篷去了?班察巴那没有再问,也不必再问,他的人已像他的箭一般窜了过去。小方也跟了过去。他们几乎是同时窜入这帐篷的,所以同时看见了两个人。小方连做梦都没有想到,会在这个帐篷里,看见这两个人。他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第一个看见的人竟是波娃,本来应该在他的帐篷里等候他的波娃。他第二个看见的赫然竟是卜鹰!卜鹰静静地站在那里,依然冷酷镇定,依然白衣如雪。波娃蜷伏在他面前,美丽的眼睛里充满了惊骇与恐惧。他们都不该在这帐篷里的,可是他们都在。凶手已逃入这帐篷,帐篷里别无退路,他们之间,必定有个人是凶手。这两个人之间,谁会杀人?小方冷冷地看着卜鹰,沉重叹息:“我也想不到是你,我一直都认为你真的从不杀人。”卜鹰的脸上全无表情:“世上本来就有很多令人想不到的事,金子可以让人做出很多很多连他自己都想不到的事来。”小方道:“我知道你也在找那批金子,可是你……”他没有说下去。波娃已投入他的怀抱,眼睛里已有泪水涌出:“带我走,求求你带我走吧!”小方轻抚她的柔发:“我一定会带你走,你本就不该来的。”可是她已经来了。小方不能不问:“你怎么会来的?”波娃含着泪摇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只想赶快走。”班察巴那忽然开口。“她不能走。”他的声音不再温柔,“谁也不能带她走。”“为什么?”小方问。“因为要别人流血的人,自己也得流血。”班察巴那又将他自己说过的话重复一遍,“杀人者死,以血还血。”这是江湖的真理,无论在中原、在江南、在沙漠都同样适用。小方紧紧握住波娃的手:“你应该看得出杀人的不是她。”班察巴那道:“你看得出?你看出了什么?”他忽然改变话题:“我们这些人,这些货物,都是属于一个商家的。”“哪一个商家?”“鹰记。”“鹰记?”小方的手已发冷,“飞鹰的鹰?”飞鹰的鹰,就是卜鹰的鹰,他吃惊地看着卜鹰:“你就是他们的东主?”“他就是。”班察巴那道:“我们收容你,就因为他是我们的东主;我们信任你,也是因为他,否则,你刚才很可能已死在我的箭下。”小方全身都已冰冷。班察巴那道:“就算他要搜索那批黄金,也不会搜到他自己的队伍中来,就算他要搜查这批货,也用不着杀人。”他冷冷地问:“现在你是不是已经应该知道杀人的是谁了?”波娃的手比小方更冷,泪比手更冷。她紧紧拥抱住小方,她全身都在颤抖,像她这么样一个女孩子,怎么会是个冷血的凶手?小方不信。小方宁死也不愿相信。“我只知道杀人的绝不是她。”他把她抱得更紧:“谁也没有看见杀人的是谁。”“你一定要亲眼看见才相信?”班察巴那问。卜鹰忽然叹了口气:“就算他真的亲眼看见了,也不会相信的。”如果小方是个很理智、很有分析力的人,现在已经应该明白了。事实已经很明显。卫天鹏他们早已知道卜鹰是这队商旅的东主,一直都在怀疑卜鹰用这队商旅做掩护,来运送那三十万两失劫的黄金。可是他们不敢动这个队伍。卜鹰的武功深不可测,江湖中人都知道他从未败过。“五花箭神”班察巴那名震关外,是藏人中的第一位勇士、第一高手。卫天鹏不但对这两个人心存畏惧,对这队伍中的每个人都不能不提防。因为这队伍中每个人都可能是猫盗,如果真的火并起来,他们绝对没有致胜的把握。他们只有在暗中来侦察,黄金是不是在这队伍的货物包裹里。他们本来想利用小方来做这件事。想不到这个要命的小方偏偏是个不要命的人,他们只有想别的法子。要查出黄金是否在这些货物包裹里,一定要先派个人混入这队伍中来。这个人一定要是个绝对不引人注意、绝不会被怀疑的人。这个人一定要像尺蠖虫般善于伪装,一定要有猫一般灵巧轻巧的动作、蛇一般准确毒辣的攻击、巨象般的镇定沉着,还要有蜜一般的甜美、水一般的温柔,才能先征服小方。因为小方是唯一能让这个人混入这队伍来的桥梁。他们居然找到了一个这样的人。波娃。如果小方还有一点理智,现在就应该看出这件事的真相。可惜小方不是这种人。他并不是没有理智,只不过他的理智时常都会被情感淹没。他并不是想不到这些事,只不过他根本拒绝去想。他根本拒绝承认波娃是凶手。班察巴那当然也看出了这一点。“没有人看见她杀人,没有人能证明她杀过人。”班察巴那说,“可是你也同样不能证明她是无辜的。”小方立刻明白他的意思:“你是不是又想用刚才那法子证明?”“是的。”班察巴那说:“五花神的箭,绝不会伤及无辜的人。”小方冷笑。“只可惜你并不是真的五花箭神,你只不过是人,你心里已认定了她有罪。”班察巴那道:“这次你是不是还有什么更好的法于?”小方没有更好的法子。世上已没有任何人,能想出任何方法来证明她是无辜的。波娃忽然挣脱小方的怀抱,流着泪道:“你虽然说过,只要你活着,就不让别人欺负我,可是我早就知道这是做不到的,每件事都会改变,每个人都会改变。”她的泪珠晶莹:“所以现在你已经可以忘记这些话,就让他们杀了我,就让我死吧!”她还是那柔弱,这么温顺,她还是完全依赖着小方的。她已将她的生命、她的整个人都交给了小方,她宁愿死,只因为她不愿连累小方。谁也没有看见她杀人,可是这一点每个人都看得清楚。卜鹰忽然叹了口气:“让她走。”班察巴那很惊讶道:“就这么样放她走?”“不是这么样放她走。”卜鹰冷声道:“你还得给她一袋水、一袋粮食、一匹马。”他淡淡地接着又道:“最快的一匹马,我要让她走得越快越好。”班察巴那没有再说话。他对卜鹰的服从,就好像别人对他一样。小方也没有再说什么,卜鹰做的事,每次都让他无话可说。他默默地拉着波娃的手,转过身。卜鹰忽然又说:“她走,你留下。”“我留下?”小方回头:“你要我留下?”“你要我放她走,你就得留下。”“这是条件?”“是!”卜鹰的回答简短而坚决,这已是他最后的决定,任何人都不能改变的决定。小方明了这一点。他放开了波娃的手。“只要我不死,我一定会去找你,一定能找到你。”这就是他对波娃最后说的话,除此之外他还能说什么?波娃默默地走了。她也没有再说什么。小方目送她走出去,看着她柔弱纤秀的背影。他希望她再回头看他,又怕她回头。如果她再回头,他说不定会就不顾一切,跟着她闯出去。她没有回头。班察巴那也走了,临走的时候,忽然对小方说了句很有深意的话。“如果我是你,我也会像你一样这么做的。”他的声音中绝没有讥笑之意,“像她这样的女人实在不多。”快走到帐篷外时,他又回过头:“可是如果我是你,以后我绝不会再见她。”小方紧握双拳,又慢慢松开,然后再慢慢地转过身,面对卜鹰。他想问卜鹰:“你既然肯放她走,为什么要我留下?”他没有问出来。波娃和班察巴那一走出去,卜鹰的样子就变了。小方面对他时,他已经倒了下去,倒在用兽皮堆成的软垫上。小方从未见过他如此疲倦衰弱。他苍白的脸上全无血色,可是他雪白的衣服已有鲜血渗出。血迹就在他胸膛上,距离他的心口很近。“你受了伤?”小方失声问:“你怎么会受伤?”卜鹰苦笑:“只要是人,就会受伤,利剑刺人胸膛,无论谁都会受伤的。”小方更吃惊。“江湖中人都说你是从来不败的,我也知道你身经数十战,从未败过一次。”“每件事都有第一次。”“是谁刺伤了你?”卜鹰还没有回答,小方已经想到了一个人,如果有人能刺伤卜鹰,一定就是这个人。——无名的剑客,无情的剑。小方立刻问道:“你已经跟他交过手了?”卜鹰沉默了很久,才慢慢他说:“当代的七大剑客,我都见过,虽然我并没有跟他交手,但是他们的剑法我都见过。”他在叹息:“他们之中,有的人已老,有的人生命太奢华,有的人剑法大拘谨,当年被江湖公认的当代七大剑客,如今都已过去,所以我没有跟他们交手,因为我知道我一定能胜过他们。”这不是回答,所以小方又问:“他呢?”卜鹰当然也知道小方说的“他”是什么人。“我已经跟他交过手。”卜鹰终于回答,“我敢保证,七大剑客中,绝没有一个人能接得住他这一剑的……”“这一剑。”无疑就是刺伤卜鹰的这一剑……“我从未见过那样的剑法,我甚至连想都没有想到过。”卜鹰慢慢地接着道:“我只能用六个字来形容这一剑。”“哪六个字?”“必杀!必胜!必死!”“可是你还没有死。”小方仿佛在安慰他,又仿佛在安慰自己,“我看得出你绝不会死的。”卜鹰忽然笑了笑:“你怎的看得出我不会死?”他的笑容中带讥俏:“我留下你,说不定就是为了要你在这里等我死,因为我也曾留在你身边,等着你死。”讥消有时也是种悲伤,悲伤有时往往会用讥消的方式表达。小方也了解。除了对自己的感情外,对别的事他通常都能了解。他慢慢地坐下来,坐在卜鹰身旁。“我等你。”他说,“不是等你死,是等你站起来。”烈日又升起,帐篷里却显得分外阴暗寒冷。卜鹰已闭着眼睛躺了许久,也不知是不是睡着了,这时忽然又张开眼,看着小方:“有两件事,一定要告诉你。”“你说。”“那个无名的剑客并不是真的没有名字,他姓独孤,叫独孤痴,不是痴于情,是痴于剑。”卜鹰叹息着:“所以你千万不能与他交手。痴于情的人,一定会死在痴于剑的人之剑下,这一点你绝对不能不信。”小方只问:“第二件事呢?”卜鹰又沉默了很久才开口。“你是个浪子。”他说:“有的浪子多金,有的浪子多情,有的浪子爱笑,有的浪子爱哭,不过所有的浪子都有一点相同。”“哪一点?”“空虚。”卜鹰强调:“孤独、寂寞、空虚。”他慢慢地接着道:“所以浪子们如果找到一个可以让自己觉得不再孤独的人,就会像一个溺水者抓到一根木头,死也不肯放手了。至于这根木头是不是能载他到岸,他并不在乎,因为他心里已经有了种安全的感觉,对浪子们来说,这已足够。”小方当然明白他的意思。他说的正是小方一直隐藏在心底,连碰都不敢去碰的痛苦。一个人,一柄剑,纵横江湖,快意思仇,浪子的豪情,也不知有多少人羡慕。因为别人永远不会知道他们心底的空虚和痛苦。卜鹰道:“可是你抓到的那根木头,有时非但不能载你到岸,反而会让你沉得更快,所以你应该放手时,就一定要放手。”小方握紧双拳,又慢慢松开:“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话。”卜鹰道:“因为你是我的朋友。”朋友。听到这两个字从卜鹰嘴里说出来,小方真的吃了一惊,甚至比看见他白衣上的血迹时更吃惊,只觉得心里忽然有一股热血上涌,塞住了咽喉。卜鹰坐起,从身旁拿起一个羊皮袋,袋里不是那种淡而微酸的青棵酒。“这是天山北路的古城烧。”他说:“这种酒比大麦还烈得多。”他自己先喝了一口,将羊皮袋交给小方。辛辣的烈酒,喝下去就像是热血一样。“你怕不怕醉?”“连死都不怕,为什么要怕醉?”卜鹰锐眼中又有了笑意,忽然漫声而歌。——儿须有名。酒须醉,醉后畅谈,见心言。
第八章绝顶高手

这是西藏诗人密拉勒斯巴的名句,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十四个字里,却带着种说不出的滋味,也像是男儿们的热血一样。卜鹰还没有死,小方也没有走。队伍又开始前行,终于将到距大吉岭二百五十里的“圣地”拉萨。晴空万里,云淡天青,远处雪峰在望,小方的心情仿佛也开朗了许多。可是他并没有忘记波娃。卜鹰看得出这一点,“还有件事我一定要告诉你。”有一天他对小方说,“不管你信不信我,都要告诉你。”“什么事?”“波娃的意思是雪,雪是冰结成的,雪的颜色洁白如银。”卜鹰道:“波娃才是真正的水银。”小方没有反应。他正在眺望远处高峰上的积雪,仿佛根本没有听见卜鹰在说什么。卜鹰又道:“失劫的黄金还没有找到,卫天鹏还是不会放过我。死去的儿子永远不能复生,吕三也一定不会放过你。”他慢慢地接着道:“现在我们‘箭组’中的人已伤亡大半,他们绝不会让我们平安回到拉萨去的。”这两天晚上,队伍歇下时,小方也仿佛听见远处隐隐有马蹄奔腾的声音。卫天鹏是不是已调集了人手,准备跟他们作最后一战?“前面有个隘口,藏人们都称之为‘死颈’。”卜鹰道:“如果我算得不错,他们此刻一定已经在那里等着我!”死颈。只听这两个字,小方已可想象到那隘口地势的险峻。四山环插,壁立千仞,如果有人在那里埋伏突击,这队伍中能活着过去的人绝不会多,何况埋伏在那里的,必定都是卫天鹏那组织中的精锐。小方也不禁担心:“你准备闯过去?”卜鹰冷笑:“他们就想我闯过去,我为什么要让他们的称心如愿?”小方又问:“除了那隘口外,还有没有别的路可走?”“没有。”卜鹰道:“但是我们并不是一定非过去不可。”“不过去又如何?”“等。”卜鹰道:“我们也可以等,等他们来。”“他们会来?”“一定会来,而且很快就会来,因为我们能等,他们不能。”“为什么?”小方问。“他们的人手已集中,正是士饱马腾、斗志最旺盛的时候。他们算准了这一战必胜,一击得手后,就可以开宴庆功了,所以他们身上绝不会带着大多粮食和水,因为一战过后,我们的粮食和水就全都是他们的了。”卜鹰冷冷地接着道:“所以他们不能等,我们不过去,他们一定会过来。”“然后呢?”“我已吩咐过,在那隘口三十里之外扎营。”卜鹰道:“他们等不到我们,斗志已衰,再奔驰三十里来找我们,力气也已弱,我们就在那里以逸待劳,等他们来送死……”他不仅看得准,而且算无遗策,不仅可以拔剑伤人于五步之内,而且可以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小方不能不承认他的确是江湖少见的奇才,只不过小方还是在担心。“他们就算来了,也未必是来送死的。”“哦?”“卫天鹏既然已决心要胜这一战,这一次必定精锐尽出,再加上独孤和搜魂手,我们这边能跟他们一决胜负的人有几个?”卜鹰的白衣上又有鲜血溢出,这一战之后,他的白衣必将被鲜血染红。但是他的神情却仍然极镇静,忽然道:“我知道不管这一战我们有多大机会,你都绝不会走的,否则你也不必为我担心了。”小方的胸口又热了。一个朋友的了解,总是比任何事都令他感动。卜鹰看着他,冷酷锐利的目光忽然变得很柔和:“我受了伤,我们的人手的确不够,但是我们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因为我们有一样东西是卫天鹏他们绝对没有的。”他慢慢地接着道:“我们有生死与共,死也不会临阵脱逃的朋友。”小方忽然大声道:“不管怎么样,这次你一定要将独孤痴留给我!”卜鹰又静静地看了他很久,目中又有了笑意。“这次独孤痴恐怕不会来,”“为什么?”卜鹰道:“你一定也听过班察巴那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小方知道是哪句话。——要让别人流血,自己也得流血。卜鹰道:“我承认独孤痴是天下无双的剑客,可是他要让我流血,他自己也得付出代价。”小方立刻问:“他也受了伤?”卜鹰没有回答这句话,只淡淡他说:“不管怎么样,如果他来了,我一定把他留给你。”还未到黄昏,队伍就已停下。根据加答的报告,这里与“死颈”之间的正确距离是二十九里。骆驼围成了一圈,帐篷扎起,每个人都依!日在做他们应该做的事,和平时完全没有不同,仿佛根本不知道有大敌将临。小方又有一整天没有见到班察巴那了,这两天他也没有被派出去值勤巡大,一直都陪着卜鹰留在那顶上悬挂着黑色鹰羽的帐篷里。负责管制食水的严正刚和宋老夫子也来了,是卜鹰请他们来的,请他们来喝酒。今天卜鹰的兴趣居然很好。他们喝的不是古城烧,是“呛”——青棵酿酒,名曰呛。这种酒虽然不易醉,醉了却不易醒。黄昏后外面就响起了歌声,对藏人们来说,歌与酒是分不开的。四下营火处处,每个人都在歌,都在饮,好像故意要让别人认为他们完全没有戒备。就算他们有所戒备又如何?箭组中的勇士,剩下的已不到十个人。根据小方所听到的马蹄声,卜鹰调集来的人手至少有他们的十倍。班察巴那回来了。他证实了小方的想法,他已到“死颈”去过:“此刻已到了那里的,大约有七十匹马。”七十匹马,就是七十个人,就是七十件兵刃,每一件都必定是杀人的利器。班察巴那又说:“那些人每一个都是骑术精绝的壮士,其中有一部分用的是长枪大戟,有一部分配着弓弩,还有七八个用的是外门兵刃。”能用外门兵刃的人,武功绝不会太差。班察巴那却说:“可是真正可怕的不是他们。”“真正可怕的是谁?”小方在问。“除了七十匹马外,还有三顶轿子也到了那里。”沙漠中居然有人坐轿于,在准备突袭强敌时,居然有人要坐轿子去。小方更惊异:“轿子里有人?”“有。”班察巴那道:“一顶轿子一个人。”“是些什么样的人?”“能够让卫天鹏派轿子去接来的,当然都是了不起的人。”班察巴那迟疑了片刻,才接着道:“我只认得出其中一个。”“你认得出是谁?”“就是你认为绝不会杀人的那个女人,”小方闭上了嘴。——波娃真的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真的能在眨眼间杀人?他看不出,真的看不出。他也不相信,也许已经不是不能相信,而是不愿相信。班察巴那道:“除了她之外,另外一个是独臂独腿的残废,左腿上装着根木脚,右手上提着个黄布包袱,份量看来很重。”小方立刻问:“他有多大年纪?”“我看不出他的年纪。”班察巴那道:“他的头发每一根都白了,亮如银丝,但是一张脸却还是白里透红,看来简直是个小姑娘。”“小姑娘?”小方又间,“你说的这个人,是个女人?”“是,是个女人。”小方的脸色仿佛已变了。“另外还有一个人呢?”“那个人好象是个瞎子,下轿时却要人搀扶,但是唯一发现我躲在附近的人就是他。”班察巴那苦笑,“我差一点就回不来了。”小方的心在往下沉。他已猜出这两个人是谁,在当世的绝顶高手中,这两个人绝对可以名列在前十位。卜鹰也应该知道他们的,但是卜鹰连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淡淡他说了句:“你累了,来喝杯酒。”不易醉的酒,醉了就不易醒。最可爱的人,往往就是最可怕的人。世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天色已暗了,人也将醉了,营火却更亮,歌声也更亮。卜鹰的锐眼也更亮。他为什么能如此镇静?难道他已有方法对付即将来的那些人?小方想不出他能有什么法子。那瞎子无疑就是搜魂手。“毒手搜魂,性命无存。”如果他要去找一个人,那个人不是赶快逃走,就是赶快为自己料理后事。能够从他手下逃走的人至今还没有几个。那个独臂独腿、红颜白发的女人比他更可怕,因为她只有一半是人。她的另一半然不是神,也不是鬼,更不是人。她的另外一半是“魔”。她这个人仿佛已被一种可怕的魔法分成了两半,一半是玉女,一半是天魔。“玉女天魔”柳分分,谁也不知道她究竟有多高武功,多大年纪。可是每个人都知道,她也随时都可以把你一个人分成两半。严正刚一向滴酒不沾。宋老夫子喝得却不少。不喝酒的一个方正严肃,喝酒的一个也是君子,在一般情况下,他们都是值得尊敬的人。可是到了拔刀相对、白刃加颈时,他们的价值也许还比不上加答。加答是战士、也是勇士,可是在面对搜魂手和柳分分这样的高手时,他唯一能做到的,就是死。“死”虽然是所有一切的终结,却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就真能解决,也没有人愿意用这种方式解决。卜鹰已重伤,班察巴那毕竟不是神,他们能有什么法子去对付即将到来的强敌?小方想的很多,只有一件事没有想。——波娃是不是会来?来了之后,会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他?他又能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她?抵死缠绵的情人,忽然变成生死相搏的仇敌,他将如何自处、这种情况有谁能应付?这种痛苦有谁能了解?卜鹰一直在看着他,仿佛已看出了他心里的痛苦,默默地向他举起了酒杯。就在这时。远处忽然有马蹄奔腾声响起。七十匹快马飞驰奔腾,蹄声如战鼓雷鸣,天地间立刻充满了杀气。可是外面的欢唱并没有停止,卜鹰也仍然安坐不动。他的杯中仍有酒,满满的一杯酒,连一滴都没有溅出来,他只淡淡地对小方说:“我知道你最怕等,他们果然没有让我们等得太久。”他又举杯,“为了这一点,我们也该喝杯酒。”蹄声自远而近,仿佛在围着这队伍的营地奔驰,并没有冲过来。营火旁的人仍在高歌欢唱,仿佛根本不知道强敌已来,生死已在呼吸间。这是不是因为他们每个人都绝对信任卜鹰,绝不会将他们带上死路,所以才能如此镇定?也许就因为他们这种超人的镇定,才使得强敌不敢轻犯!忽然问,一声尖锐的胡哨响起,响彻云霄。围绕着营地奔驰的健马,忽然全部都停下,蹄声骤止,大地静寂如死。杀气却更重了。七十匹快马上的七十名战士,想必都已抽箭上弦,拔刀出鞘。卜鹰仍然毫无举动。对方不动,他也不动,他比他们更能等,更能忍。小方很想出去看看外面的情况,卜鹰却又向他举起了酒杯。“我保证他们绝不会冲过来的,情况未明,他们绝不敢轻举妄动。”他又举杯一饮而尽:“我们至少还有时间再喝三五杯。”他只喝了一这一杯,又是一声胡哨响起,加答忽然冲入了帐篷,嘶声说:“来了!”卜鹰的杯中酒又已斟满,滴酒不溅,只冷冷地问:一谁来了?”“卫天鹏来了。”加答显得有点紧张,“还有六个人抬着三顶轿子跟着他一起来了,已经从西面进入了营地。”“来的只有这几个人?”“其余的人马已经把我们包围住,来的却只有这几个人。”加答道:“他们说要来见你。”卜鹰浅浅地啜了一口酒:“既然有贵客光临,为什么不请他们进来?”帐篷外忽然有人冷笑!“既然知道有贵客光临,主人为什么不出来迎接?”说话的这个人声音尖细,就像是一根根尖针刺入耳里,“卜大老板的架子也未免太大些。”卜鹰冷冷道:“我的架子本来就不小。”他挥了挥手,加答立刻将大帐掀起,帐外灯火亮如白昼,远处闪动着刀枪剑戟的寒光,欢唱声终于停止,驼马不时惊嘶,寒风阵阵吹来,冷如刺骨钢刀。一匹高头大马、三顶绿绒小轿已到了帐外。卫天鹏高坐马上,腰畔有刀,鞍旁有箭,箭仍在壶,刀仍在鞘,杀气却已尽出。刚才说话的不是他。刚才说话的声音是从第一顶轿子里发出来的,现在人已下轿。一个独臂独腿的女人,头发白如银丝,面貌宛如少女,左腿上装着丑陋而笨拙的木脚,右腿上却穿着条绿花裤,露出了光滑纤细柔美的足踝,踝上戴着七八枚闪闪发光的金铜。她的左臂已齐时断去,右手却美如春葱,手上提着个看来份量极沉重的黄布包袱。她的木脚着地,姿势丑陋而笨掘,右腿落下后,立刻变得风姿绰约,美如仙子。她这个人就像是地下诸魔用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拼凑起来的,拼得虽然很巧妙,却令人一看见就会从心底发冷。小方本来就听说过“天魔玉女”柳分分是个怎么样的人。可是等他亲眼看见时,他才知道所有的传说都不能形容出她的邪异和诡秘。第二顶轿子上的人也下来了,瘦而黝黑,长如竹竿,身上穿着件黑布长衫,一双眼睛里昏暗无光,一双手始终藏在袖子里,不愿让人看见。小方知道他就是江湖中人闻名丧胆的“杀手搜魂”,可是并没有十分注意他。小方一直在注意着第三顶轿子。——波娃是不是马上就要从这顶轿子里走出来了?他的心在跳动,在刺痛,跳得很快,痛人骨髓。他在尽力控制着自己,不让脸上露出一点痛苦的表情来。想不到第三顶轿于里一直都没有人走出来。卫天鹏一跃下马,跟着搜魂手和柳分分走入了帐篷。帐篷上的黑色鹰羽在风中摇动,仿佛正在向人们宣示它所象征的不祥含义:疾病,灾祸,死亡!但是这些事小方并不在乎,疾病、灾祸、死亡,他都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有一件事。——第三顶轿子里究竟有没有人?如果有人,为什么不出来?如果没有人,他们为什么要把一顶空轿子抬来?卜鹰仍然端坐不动,苍白的脸上连一点表情都没有。卫天鹏冷笑。“卜大老板的架子果然不小。”“你错了。”柳分分也在笑,“现在我已经看出他并不是真的架子大。”她的声音忽然变了,变得少女般温柔娇媚:“他没有站起来迎接我们,只不过因为他受了伤,我们怎么能怪他?”卜鹰竟然承认。“我不但受了伤,而且伤得很重。”“可是你也不必太难受。”柳分分的声音更温柔,“能够在独孤剑下保住性命的人,除了你之外,好像还没有第二个。”“我一点都不难受,”卜鹰道:“因为我知道独孤现在也未必很好受。”柳分分居然同意:“所以你们那一战也不能算是你败了,所以卜大老板还是永远不败的!”她柔声接着道:“至少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败过,连一次都没有败过。”搜魂手冷冷地问:“下一次呢?”“下一次他也不会败。”柳分分吃吃地笑着道:“因为这一次他若不肯答应我们的要求,他根本就没有下一次了。。卜鹰问:“你们要的是什么人?”“要的是三十万两黄金和一个人。”“你们已经派人来搜查过,已经应该知道黄金不在这里。。卫天鹏又在冷笑:“不在这里在哪里?除了你之外,只怕也没有人知道。”“哦?”“我们已将这地区完全搜查过。”卫天鹏道、“除了你们外,绝没有别人能从铁翼手上劫走那批黄金,所以黄金就算不在你们要带走的这批货物里,也一定是被你们藏起来了。。柳分分叹了口气,柔声道:“你这么样凶,他一定不会承认的。”卫天鹏道:“你有法子让他承认?”柳分分道:“这种事通常只有一种法子解决,这种法子虽然很俗气,却是最古老、最有效的一种。”她的声音忽然又变了……变得尖锐而冷酷:“胜者为强,败者遭殃。如果他们败在我们手里,就算黄金不是被他们劫走的,他们也得想别的法子把三十万两黄金交出来。”搜魂手冷笑道:“这法子听来好像很不错,要卜大老板交出三十万两黄金来,好像并不难。”柳分分道:“我保证他一定能交得出。”卫天鹏道:“可是我们并不想多伤无辜,所以我们只来了三个人。”搜魂手道:“我们三阵赌输赢,就赌那三十万两黄金和那个人。”卫天鹏道:“只要你们能将我们三个人全都击败,我们从此不再问这件事。”搜魂手道:“不管你们要找的对手是谁,小方总是我的。”小方终于转过身。在刚才那片刻,他有几次都想冲过去,看看那顶轿子里是不是有人,看看波娃是不是在那轿子里。他几次都忍住。看见了又如何?又能证明什么?改变什么?他转身面对搜魂手:“我就是小方,就是你要找的人。你是不是现在就想出手?”搜魂手没有开口,卜鹰却替他回答:“他不想。”卜鹰道:“他根本就不是真的想找你这个对手,因为他自己也知道,十招之内,你就可以将他刺杀在剑下。”小方道:“可是他明明已找上了我。”卜鹰道:“那只不过是他们的战略。”小方不懂。“战略?什么战略?”“我受了伤,班察巴那是藏人,他们一向认为藏人中没有真正的高手。”卜鹰接着道:“他们真正提防的人只有你,所以他们要搜魂手先选你做对手,因为他的武功最弱,以最弱的人对最强的,以下驷对上驷,剩下的两阵,他们就必胜无疑了。”这是春秋时兵法家的战略,只要运用得当,通常都十分有效。卜鹰忽又冷笑:“只可惜这一次他们的战略用错了。”卫天鹏忍不住问:“错在哪里?”“错在你们根本就没看出这里谁才是真正的绝顶高手。”“这里还有高手?”“还有一个。”卜鹰道:“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以夺下你的刀,拗断你的弓箭,再顺手打你七八个耳光,把你一脚踢出去!”卫天鹏笑了,大笑。卜鹰道:“你不信?”卫天鹏道:“卜大老板说的话,我怎么敢不信?只不过像卜大老板说的这种人我非但没有见过,连听都没有听过。”卜鹰道:“现在你已听过了,你是不是想见见他?”卫天鹏道:“很想。”卜鹰道:“那么你不妨赶快拔刀,只要你一拔刀,就可以见到了。”卫天鹏没有拔刀。他的刀在腰,名震江湖的斩鬼刀。他的手已握住刀柄。他拔刀的姿态无懈可击,拔刀的动作也同样正确迅速,江湖中很少有人能比得上。他的刀一拔出来,必定见血。但是他没有拔刀。帐篷里除了他们自己三个人和小方、卜鹰、班察巴那,只有两位老先生。严正刚刻板方正,没有一点武林高手的灵气和杀气。宋老夫子看来更只不过是个老眼昏花、老态龙钟的老学究。这两个人看来都绝不像是高手。除了他们还有谁,卫天鹏看不出,所以他没有拔刀。他这一生中,从未做过没把握的事。柳分分忽然叹了口气,柔声道:“卜大老板也应该了解他这个人,要他拔刀,并不是件容易事,我就不同了,要我出手很容易。”她少女般的脸上又露出甜美的笑容:“我出手是不是也一样能见到?”卜鹰的回答明确:“完全一样。”柳分分微笑:“那就好极了。”帐篷里有两张低几和几个兽皮缝成的坐垫,柳分分慢慢地坐下,将手里的黄布包袱放在几上,用那只春葱般的玉手去解包袱上的结。她已准备出手,包袱里无疑就是她杀人的利器,一种绝不是属于她“人”那一半的杀人利器!一种已接近“魔”的杀人利器!
第九章另外一只手

包袱已解开,包袱里只有十三件闪动着暗黑光芒的铁器。每一件的形状都很怪异,有的看来如环扣,有的看来如骨节。谁也看不出这是什么兵刃,世上根本没有这样的兵刃。柳分分解释:“这就是我的另外一只手。”她伸出了她那只纤柔美丽的手:“我的这只手跟别人的完全没什么不同,我穿衣、吃饭、洗脸、漱口,都是用这只手,偶尔我也会用这只手去抚摸我喜欢的男人。”“你另外这只手呢?”卜鹰问。柳分分笑了,笑容忽然变得说不出的邪恶诡秘:“你们都应该看得出,这绝不是一只人的手。”她一个字一个字地接着道:“这是魔手,是用十八层地狱下的魔火炼成的。”她忽然卷起衣袖,从那条已被齐时砍断的手臂骨节里,抽出了一根乌黑的钢丝。然后再把其余这十三件铁器全都接连在砍断的手臂上,接成一条怪异而奇特的铁臂。最后一一节是个钢爪。她把断臂中抽出的那条钢丝,结上这最后一节钢爪的机簧环扣。这条本来明明是用黑铁炼成、没有血、没有肉、没有生命的铁臂,忽然变得有了生命,忽然开始弯曲、扭动,随时都可以从任何一个部位,向任何一个方向弯曲扭动。最后一节钢爪,也配合着铁臂的动作,忽然弯转,抓住了她自己这条手臂的后时。这种动作是任何人都绝对做不到的,可是她能做得到。因为她这只手,根本不是人的手。她忽然转身看着小方:“你能不能把你的手伸出来给我看看?”小方伸出了手。他的手掌宽大、坚实、干燥,他的手指长而有力。柳分分微笑:“你有双很好看的手,而且很有用,你用这双手握剑的时候,任何人都很难将你的剑击落。”小方淡淡他说:“我手里的剑从未被人击落过。”“可是你手里没有剑的时候呢?”柳分分问:“你能不能凭空变出一把剑来?”小方不能,任何人都不能。“我能。”柳分分说。她的铁臂一扭,钢爪弹出:“这就是一把剑,我已用这把剑刺穿过二十七个人的咽喉。”小方冷冷道:“二十七个人也不能算多。”柳分分格格地笑道:“我杀的人当然不止二十六个,因为我这只手里还藏着迷香、毒汁和另外十三种暗器,随时都可以射出来,要人的命!但是谁也不知道它会在什么时候射出来,从什么地方射出来。”小方闭上了嘴。无论谁都不能不承认,她这只手实在是种可怕的武器。柳分分的铁臂又一扭,钢爪再次弹出,“嗤”的一声响,三寸厚的木几,已被刺穿了一个洞,一缕青烟袅袅散出。“现在你们想必也已看出,我这把剑上还淬了毒,见血封喉,绝对没救。”她还没有说完这句话,木几上那破洞的四周,竟已完全焦裂。“现在我已经准备出手了。”她媚眼中光芒如蛇蝎,慢慢地从小方、卜鹰、班察巴那三个人脸上扫过。然后她才轻轻地问:“你们要我对谁出手?”“我”一个人淡淡他说:“我早已在等着你出手。”说话的这个人竟不是她看着的三个人,而是看来最不可能说出这句话的宋老夫子。“你?”柳分分也显得很惊讶,“是你?”宋老夫子叹了口气:“其实我也有点怕你这只手,更不想要你用这只手来对付我,只可惜这里偏偏只有我一个人能对付你。”柳分分盯着他看了半天,又笑了。“只有你能对付我?”她的笑容又变得十分温柔,“你准备用什么对付我?”“用我的另外一只手。”宋老夫子道,“你有另外一只手,我也有。”“你也有?”柳分分看着他摆在桌上的一双枯瘦的手:“你的两只手好像都在这里。”宋老夫子微笑:“你的另外一只手,是第二只手,我另外那只手,是第三只手。”他笑得很愉快:“我的这双手,也跟别的人没什么不同,我穿衣、吃饭、洗脸、漱口,都用这双手,偶尔我也会用这双手去抚摸女人的……”班察巴那忽然也笑了笑!“你通常摸的都是女人身上的哪些地方,用不着说出来别人也知道。”宋老夫子道:“可是我另外那只手,用处就不同了。”他的笑容忽然也变得很诡秘:“你想不想看看我那只手?”柳分分媚笑:“我想得要命。”“好。”宋老夫子道:“你看着。”他的一双手本来就摆在几上,十根手指平平地伸展出来。他自己也在看着自己的这双手。柳分分当然更不能不看,卫天鹏和搜魂手也没法子不去看。羊角灯在风中摇曳,灯光闪动不停。他的一双枯干的手忽然变了,不但颜色变了,形状也变了。本来毫无血色的手,忽然变得血红,本来枯瘦无肉的手,忽然变得健壮有力,就好像一对空皮羹中,忽然被塞入了血肉。看着他这双手的人脸色也变了。就在这时,忽然有另一只手闪电般伸出,“格”的一响,柳分分断臂上的铁手已被卸了下来。这只手是从哪里来的?这只手本来就在,在严正刚身上,每个人都看见了这只手,可是没有人想到这就是宋老夫子的“另外一只手”。现在柳分分的铁臂已经到严正刚手里。柳分分脸色惨变。“这算什么?”“算你败了。”宋老夫子眯着眼笑,“三阵赌输赢,第一阵你们已败了。”“这不能算!”“为什么不能算?”宋老夫子道:“你的另外一只手在包袱里,我的另外一只手在别人那里,我们两只手本来都同样不在自己身手。”“可是你们两个人对付我一个……”“谁说我们是两个人?出手的是他,我的手根本连动都没有动过。”柳分分少女般的脸,好像忽然就老了二三十岁。这当然是个圈套,可是现在她已经掉了进去,她还能怎么样?卫天鹏的脸色铁青,忽然道:“我佩服。”“你佩服我?”宋老夫子笑得更愉快。“阁下的掌力内功,我当然佩服。”卫天鹏转向严正刚:“阁下出手之快,我更佩服。”他忽又冷笑,看着卜鹰冷笑。“但是我最佩服的,还是你!”“哦?”“若不是阁下先说了那些话,让我们认定这里有位随时都可以夺下我的刀,把我一脚踢出去的绝顶高手,柳夫人只怕还未必会中他们的计。”卜鹰也冷冷地笑了笑。“你还是不信世上有这样的高手?”“他的人在哪里?”卫天鹏。“就在这里边!”“他是谁?”“我说过,只要你一拔刀,就会知道他是谁了。”卜鹰道:“我保证绝不让你失望。”卫天鹏一向冷静谨慎,一向最能沉得住气,从不轻易出手,从不做没把握的事。但是现在他已不能不破例了。他已不能不拔刀!“呛”的一声,刀出鞘。刀光如雪如霜,如奔雷闪动,三尺九寸长的刀锋,带着刺耳的风声,一刀向卜鹰砍了下去。他从不轻易出手,只要出手,就很少失手。没有人能形容这一刀的速度和威力,快、准、狠都不足以形容。他这一刀已使尽全力,既没有替自己留退路,也不想再留下对方这条命!高手出招,通常都不会尽全力,因为他们一定要先为自己留下退路,先立于不败之地。卫天鹏绝对是高手,他这一刀未留退路,只因为他认为根本不必留退路。卜鹰不但受了伤,而且空拳赤手,用什么来接这一刀?就算还能闪避,也绝对无力反击。对方既然无力反击,他又何必要为自己留退路?能够有一份力量使出来,就将这一份力量使出来,刀下绝不留情。他希望这一刀就能致命!卫天鹏老谋深算,身经百战,一向看得极准、算得极准。可惜他这一次算错了。卜鹰接住了这一刀,用一双空手接住了这一刀。他的双手一拍,就己将刀锋夹住,他的身子已飞起,双脚连环踢出,第一脚踢卫天鹏握刀的手,第二脚踢他双腿的要害。卫天鹏不能不闪避、后退。第一脚踢来时,他的刀已撒手,第二脚踢来,他只有凌空翻身,才能躲得开。他的人落下时,己在帐篷外。他的刀已在卜鹰手里。卜鹰轻抚刀锋,冷冷道:“这一刀还不够快,这把刀也不够快。”他以拇指扣中指,以中指弹刀锋,“崩”的一响,刀锋已缺口。他右手握刀柄,再用左手两指捏住刀尖,又是“崩”的一响,长刀已被拗断,从刀锋缺口处断成两截。卫天鹏的脸色惨变,变得比柳分分更惨。卜鹰冷冷地接着道:“我虽然已负伤,可是你们也不该抵估我的,因为我还没有死。”卫天鹏握紧双拳:“只要你不死,就没有人能击败你?”卜鹰的回答和以前同样明确:“直到现在还没有。”他连看都不再去看卫天鹏,他一双兀鹰般的锐眼已盯在搜魂手身上。“现在,只剩下你了。”卜鹰道:“三阵赌输赢,你们已败了两阵,你是不是还想拼一拼?”“这个人是我的。”小方的声音虽然很平静,情绪却很不平静。刚才那两阵对决,实在令人血脉沸腾,动魄惊心。“这个人当然是你的,连命都是你的。”卜鹰道:“只要他出手,三招之内,必将死在你的剑下。”“刚才你是说十招。”“现在已不同了。”卜鹰冷冷道:“现在他的胆已寒,气已馁,你要杀他,已经用不着十招。”小方忽然也冷笑:“只可惜他绝不敢出手的。”“他当然不敢。”搜魂手站在那里,连动都没有动,他们说的话,他好像根本没听见。现在他不但是、“瞎子”,而且变成了聋子。柳分分已经很久没有开口,忽然轻轻地叹了口气:“无论斗智斗功,卜大老板都无人能及。”卜鹰接受了她的恭维。柳分分又道:“但是智者千虑,也难免会有所失。”“哦?”“我们虽然败了,但是还没有死。”柳分分站起来,眺望着远处剑戟上闪动的寒光:“就在你们的营地外,我们还有七十位久经训练、百战不死的战士。”卫天鹏接着道:“只要我一声令下,他们就会冲过来,片刻问这里就将横尸遍地、血流成渠。”卜鹰忽然道:“你们外面还有顶轿子,轿子当然不会是空的。”“不错。”柳分分道:“我们当然不会抬一顶空轿子来。”她目中又闪出恶毒诡橘的笑意:“轿子里很可能坐着位从未败过的绝顶高手,也可能藏着可以将这方圆五里内的人畜全都炸成飞灰的火药。”她用笑眼看着小方:“我知道你一直想看看轿子里究竟有什么,但是不到最后关头时,我们是绝不会让你看到的。”小方沉默。柳分分接着道:“现在还不到最后关头,因为我们还有赌注,还可以跟你们赌一赌。”她转身面对卜鹰:“只看卜大老板是不是愿意用你这么多子弟伙伴的性命来跟我们赌。”卜鹰也沉默。这是:一场豪赌,赌注实在太大,败的一方固然会败得极惨,胜的一方也是惨胜。无论是惨胜还是惨败,都同样痛苦。“我知道你很难下决定。”柳分分道:“不倒最后关头,我们也同样不愿跟你赌,只要你答应我们两点小小的要求,我们立刻就走。”卜鹰仍然沉默。卫天鹏道:“我们想看看你的货,每一包货都要看。”这是他的第一点要求:“黄金既然不在你这里,你就让我们看看又何妨?”柳分分道:“我们还想把这个人带走。”她指着小方:“他跟你非亲非故,你何必为他跟我们拼命?”卜鹰终于开口:“你们的要求听来好像并不过分。”“非但不过分,而且很合理。”柳分分媚笑:“我知道你一定会答应的。”小方忽然也开了口:“我愿意跟你们走。”他的语气坚决,毫无犹疑:“随时都可以走。”卜鹰慢慢地点了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他说:“你一向不愿连累别人,更不愿无辜者为你而死。”“我本来就不该留在这里。”“可是你忘了一点。”“哪一点?”“你留下来,是我要你留下来的。”卜鹰道:“我既然要你留下来,准也不能带你走。”他说得很慢,可是每个字都像是根钉子。他每说一个字,就像已将一一根钉子钉入石头里。钉子已钉了下去,话已说出口,小方胸中的热血又涌起。柳分分叹了口气:“你真的要跟我们赌一赌?”“不错。”卜鹰淡淡他说:“现在你们已经可以下令,要你们那七十位久经训练、百战不死的战士冲过来了。”卫天鹏的脸色发青,掌心冒汗。“你不后悔?”卜鹰拒绝回答。拒绝回答,已经是一种回答,绝不容别人误解,也不会被人误解的回答。“好。”卫天鹏咬牙:“你既然不怕流血,我们为什么要怕?”他忽然撮口长啸,声音尖锐凄厉,如荒山鬼呼,雪地狼曝。这是他们约定的信号。攻击的信号。夜寒如刀。远处剑戟森森,在跳动的火焰照耀下,闪烁着慑人的寒光。人头在颈子上,热血在胸膛,箭在弦上,刀在手。攻击的命令已发出了。尖锐的啸声响彻夜空。卜鹰居然还是安坐不动,除了心脏与血脉外,全身都没有动。远处森然环列的剑乾也没有动,人马并没有冲过来。卫天鹏的脸色变了。他们的组织严密,号令严明,纪律严肃。他发出的命令从未失效。宋老夫子忽然笑了笑:“说不定你这次带来的人耳朵都不太好,都没有听见你在叫他们。”卫天鹏不理他,再次长啸,啸声更尖锐,更响亮。宋老夫子掩起了耳朵,叹了口气:“这一次连聋子都应该听得见了。”但是远处的人马仍然没有动。卫天鹏鼻尖上已冒出冷汗。卜鹰忽又开口,声音冷如针刺、剑击刀鞘。“他们不是聋子。”“不是聋子为什么听不见?”“他们听得见。”“听得见为什么还不冲过来?”宋老夫子又眯起眼,“刀枪剑乾齐下,把我们一个个剁成肉泥?”“因为我还没有要他们过来。”“你要他们过来,他们就会过来?”宋老夫子又问。卜鹰道:“只有我要他们过来,他们才会过来。”宋老夫子摇头:“我不信。”“你马上就会相信的。”卜鹰忽然挥手,说出了两个字:“过来!”他的声音既不尖锐,也不响亮,可是这两个字一说出,远处的人马就动了。动得很慢。七十匹健马,载着一百四十个人,慢慢地走入火光照耀的营地。每匹马上都有两个人。前面的一个人,急装劲服,手持弓箭刀戟,正是卫天鹏属下的战士。他们的确都已久经训练,但是现在每个人都好像木头人一样坐在马鞍上,身子都已僵硬,脸上都带着恐惧至极的表情。因为他们后面还有个人。每个人身后,都有另外一个人,用一把尖刀,抵在他们的腰眼上。小方忽然发现刚才还在营火旁高歌欢唱痛饮的那些浪子行商旅客,现在已少了很多,本来有一百多个人,现在已少了一半。这一半人都已到了马上,到了卫天鹏属下战士的健马上,像影子般贴在这些战士的背后,用一把尖刀抵住了这些战士的腰眼。他们才是真正的战士。他们的行动轻捷如狸猫,迅急如毒蛇,准确如五花箭神的箭。卫天鹏属下正在等待着攻击令下时,正在全神贯注,准备出击,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顶上悬挂着黑色鹰羽的帐篷时……忽然间,每个人都发现自己背后多了一个人,每个人腰眼上都已感觉到尖刀的刺骨寒意,每个人都听见身后有人在说:“不许动,一动就死!”还没有开始赌,他们就已败了。惨败!有人曾经有八个字形容卫天鹏——静如山岳,稳如磐石。但是他现在整个人都已崩溃,彻底崩溃。他从未经历过这样的惨败。柳分分少女般的红颜笑靥,现在也匕变得新丧的寡妇般衰老苍白惟淬。现在她已经不是一半人,而是一个人了,她属于“魔”的那一半,已经在这种无情的惨痛打击下被消灭,彻底消灭。卜鹰冷冷地看着他们。“你们虽然败了,却还没有死,你们外面七十位久经训练、百战不死的战士也还没有死。”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你们想不想死?想不想要那七十位战士陪你们一起死?”这问题根本不必回答,也没有人愿意回答,但是从来不开口的搜魂手却回答了:“我们不想死。”毒手搜魂,性命无存。但是杀人的人,却往往比被他杀的人更怕死,杀人者往往就是因为怕死才杀人。卜鹰冷笑:“现在是不是已经到了最后关头?”“是。”“现在你们还有一顶轿子,轿子里可能有位绝顶高手,也可能有足够把我们都炸成飞灰的火药。”卜鹰又道:“你们是不是还想赌一赌?”“我们不想。”搜魂手抢着道:“轿子里没有高手,也没有火药,只有……”他没有说完这句话。班察巴那忽然挥拳,痛击在他脸上,封住了他的嘴。名满江湖的搜魂手竟避不开这一拳,世上恐怕已很少有人能避开这一拳。
第十章惨败

这一拳既没有花俏的招式,也没有复杂的变化,只有速度。惊人的速度,快得令人无法思议,快得可怕。搜魂手倒下去时,嘴里很可能已没有一颗完整的牙齿,碎裂的鼻梁已移动了位置,鲜血从破裂的嘴唇中涌出,就像是被屠刀割开的一样。速度就是力量。每个人脸上都变了颜色。直到此刻,大家才看出班察巴那的力量。他冷冷地看着搜魂手倒下去后才开口:“我不是名家弟子,也没有学过你们那些高妙的武功,我只不过是个粗野无知的藏人,在你们眼中,很可能跟野兽差不多。”班察巴那道:“可是我说出来的话一向算数。…谁都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让搜魂手说出那顶轿子里的秘密。只有卜鹰知道。“他要说的,就是我要说的。”卜鹰道:“他说的话跟我同样有效。”他们互相凝望一眼,两个人的眼色已说出他们彼此间的信任与尊敬。班察巴那说出的话让每个人都很惊讶。“我们不想知道那顶轿子里有什么,不想听,也不想看!”他的声音冰冷,“如果有人说出了那顶轿子里是什么,如果有人让我看见了那顶轿子里是什么,不管他是谁,我都会杀了他!”小方吃惊地看着他,想开口,又忍住,任何人都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这样做。班察巴那转身面对卫天鹏:“现在我们之间的战争已结束,你们已惨败。我们的条件,你都得接受。”卫天鹏已不再稳如盘石。他的手已经在发抖,嘴唇也在发抖,过了很久才能间出一句话:“你们有什么条件?”班察巴那却已闭上嘴,退到卜鹰身后。他有力量,但却从不轻露,他有权力,但却绝不滥用。到了应该闭上嘴时,他绝不会开口。无论在任何地方、任何组织里,发号施令的只有一个人。现在他己说出了他要说的,他也像别人一样等着卜鹰下令卜鹰终于开口:“你们可以把那顶轿子带走,但是你们不能这么样走。…他说出了他的条件:“你们每个人都得留下点东西来才能走。”“你要我们留下什么?”卫天鹏间出这句话时,声音已嘶哑。“留下一样能让你们永远记住这次教训的东西。”卜鹰忽然转向柳分分:“你说你们应该留下什么?”他是发令的人。他说出的话就是命令,绝没有任何人敢违抗。他为什么要间柳分分?为什么不问别人?只问柳分分?柳分分也很惊讶,可是忽然间她的眼睛里就发出了光。她忽然明白了卜鹰的意思。她看着卜鹰时,就像是一条狡狐看着一只捕狐的鹰,虽然恐惧敬畏,却又带着一种除了他们自己外,别人绝对无法了解的感情。他们竟似己互相了解。卜鹰也知道她已完全了解他的用意,才放过了她的目光,淡淡他说道:“只要你说出来,我就答应。”柳分分仿佛带在犹疑,眼中却闪出了狡黠恶毒的笑意:“我们是一起来的,我留下了什么,他们也该留下什么。”她慢慢地接着道:“我已经留下了一只手。”小方也有手,他的手冰冷。现在他也明白了卜鹰的意思。卜鹰早已算准她会这么说的,所以才间她。他相信她为了保护自己时,绝对不惜出卖任何人。卜鹰脸上全无表情。“这是你说的。”他冷冷地问:“你是不是认为这样做很公平?”“是。”柳分分立刻回答:“绝对公平,”卜鹰不再说话,也不再看她。用两根手指捏住刀锋,将刚才从卫天鹏手里夺过来的,慢慢地送到卫天鹏面前。他不必再说什么。卫天鹏还能说什么?他已惨败。一个惨败了的人,除了流泪外,只有流血。流不完的血!刀锋冰冷,刀柄也同样冷。手更冷。卫天鹏用冰冷的手接过冰冷的刀,凝视着寒光闪动的刀锋。这是他的刀。他用这把刀砍下过别人的头颅,割断过别人的咽喉,他也用这把刀砍断过别人的手。忽然间,他的神情又恢复镇定,已准备接受这件事,因为他已不能逃避。事实本就是残酷的,绝不容人逃避。卫天鹏忽然问:“你要我哪只手?”他也知道这问题卜鹰必定拒绝回答,他用左手握刀,将右手伸出。“这是我握刀杀人的手,我把这只手给你,今生我绝不再用刀。”是不再用刀,不是不再杀人。卫天鹏一字字接着道:“但是只要我不死,我一定要杀了你,不管用什么法了,都要杀了你。就算你砍断我两只手,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也要用嘴咬断你的咽喉,尝尝你的血是什么滋味!”他的声音极平静,可是每句话,每个字里,都带着种令人冷入骨髓的寒意,就像是来自地狱群鬼的毒咒。卜鹰脸上还是全无表情。“很好。”他淡淡他说:“我会给你最好的伤药,让你好好地活下去。”卫天鹏握刀的手上青筋暴起,已准备握刀砍下去。卜鹰忽然又喝止:“等一等!”“还要等什么?”“我还要让你看一件事。”卜鹰道:“你看过之后,才会知道你自己这一次来得多么愚蠢!”卜鹰挥手下令,所有的货物立刻全都堆积到帐篷前,每一包货物都打开了。没有黄金。“黄金根本不在这里。”卜鹰道:“你根本不该来的。这件事你做得不但愚蠢,而且无知,你自己也必将后悔终生!”卫天鹏静静地听着,全无反应,等他说完了,才冷冷地问:“你还有什么话要说?”“没有了。”“很好。”卫天鹏忽然冷笑,“其实连这些话你都不必说的。”他挥刀。刀锋落下时,外面马背上的七十战士忽然同声惨呼。七十个人,七十条手臂,都已被他们背后的人拧断。用最有效的手法拧断,一拧就断。他们本来的确都是久经训练。百战不死的健儿,可是这一次他们竟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战马惊嘶,奔出营地,轿子也已被抬走,三顶轿子都被抬走。蹄声渐远、渐无,欢饮高歌也不复再有,连燃烧的营火都已将熄灭。天已快亮了。黎明前总有段最黑暗的时候,帐篷里的羊角灯仍然点得很亮。宋老夫子“醉了”,严老先生“累了”,该走的人都已走了。小方还没有走。但是他也没有坐下来,他一直静静地站在那里,仿佛根本没有注意到别人的来去,也没有注意到卜鹰和班察巴那的存在。他的人明明在这里,却又仿佛到了远方,到了远方一个和平宁静、无恩无怨、无情无爱的地方。卜鹰凝视着他,忽然问:“你是不是认为我不该做得这么绝?”没有回答。“我不管你怎么想,只要你明白一点。”卜鹰道:“敌我之间,就像是刀锋一样,既无余情,也无余地,我若败了,我的下场一定更惨。”他慢慢地接着道:“何况这一次本来就是他们来找我的,我们既然不能不战,要战,就一定要胜,对敌人就绝不能留情。”这是不变的真理,没有人能反驳。卜鹰道:“这道理你一定也明白。”小方忽然大声道:“我不懂!”他看来就像是忽然自噩梦中惊醒:“你们做的事,我全都不懂!”班察巴那苍白英俊的脸上已有很久未见的笑容:“你不懂我们为什么一定要他们将那第三顶轿子抬走?”“你们为什么?”小方早已想问这句话。班察巴那没有直接回答这句话。“你不懂,只因为有很多事你都听不见,有很多事你都看不见。”他不让小方开口,因为他一定要先将自己应该说的话说出来。“你不懂,只因为你年轻,还没有经过我们这么多惨痛的经验。”班察巴那的态度严肃而诚恳:“如果你也跟我们一样,也曾在这块大地上生活了十年,几乎死过二十次,那么你也会听见一些别人听不见的事,也会看见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事了。”他的态度使小方不能不冷静下来。“我听不见什么?”小方问:“你们又听见了什么?看见了什么?”“那顶轿子比其他两顶都重一点。”班察巴那道:“而且轿子里有两个人的呼吸声。”卜鹰替他接下去说:“是两个女人的呼吸声,其中有一个的呼吸已经很微弱。”小方已经发现自己应该学习的事还有很多,远比他自己本来的想象中多得多。不过他还是要问:“你们怎么知道轿子里是两个女人?女人的呼吸难道也跟男人有什么不同?”“没有什么不同。”卜鹰回答。“我们知道轿子里是两个女人,只因为那顶轿子只比搜魂手坐的那顶重一点。”卜鹰又道:“我们是从抬轿子的人脚下带起的尘沙上看出来的。”这次是班察巴那替他接着说了下去:“轿子的质料和重量都是一样的。”班察巴那道:“搜魂手练的是外功,人虽然瘦,骨头却重,而且很高,大概有一百二十斤左右。”“那两个人加起来最多只比他一个人重二三十斤。”班察巴那下了个很奇怪的结论:“这个重量刚好是她们两个人加起来的重量。”小方当然立刻就问:“她们两个人,哪两个人?你知道是哪两个?”“我知道。”“娇雅?”班察巴那道:“其中一定有一个是娇雅。”小方从未听过这名字:“娇雅是什么人?”班察巴那的表情忽然变得很悲伤!“如果你要了解娇雅这个人,就一定要先听一个故事。”他说的是个悲伤的故事!娇雅是个女人,是千百年前生长在圣母之水峰北麓、古代的廓尔喀族中一个伟大而圣洁的女人,为了她的族人,而牺牲了自己。在凶恶歹毒强悍无耻的尼克族人围攻廓尔喀部落时,她的族人被击败了。尼克族的标志是“红”,带着血腥的“红”,他们喜欢腥红和血污。他们的酋长活捉了娇雅,玷污了她。她忍受,因为她要复仇。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她终于等到机会,救了同族那个被俘的酋长,救了她的族人。她自己也不得不牺牲。等到她的民族复仇大军攻入尼克族酋长的大帐下时,她已化作芳魂。是芳魂,也是忠魂。她手里还紧握着她在临死前写给她情人“果顿”的一首情曲。是情曲,也是史诗。请拾得这支歌曲的人。妥交给我那住在枯溪下的果顿。我爱的果顿,你一定要活下去。你要生存,就该警惕。时刻警惕,永远记住,记住那些喜欢污腥血红的人。他们是好杀的。你遇到他们,也不必留情。你要将他们赶入穷海,赶入荒塞,重建你美丽的故国田园。故国虽已沉沦,田园虽已荒芜,可是只要你勤勉努力,我们的故国必将复兴,田园必将重建。她的情人没有辜负她,她的族人也没有辜负她。她的故国己复兴,故国已重建。她的白骨和她的诗,都已被葬在为她而建的娇雅寺白塔下,永远受人尊敬崇拜。这是个悲惨的故事,不是个壮烈的故事,永远值得后人记忆警惕。千千万万年之后的人,都应该为此警惕。因为真理虽然常在,正义虽然永存,人世间却还是难免有些血腥的人,每个人都应该像娇雅一样,不惜牺牲自己去消灭他们。现在班察巴那已说完了这个故事。小方没有流泪。上个人如果胸中已有热血沸腾,怎么会流泪?不过他还是不能不问:“她的白骨既然已埋在白塔下,你们说的这个娇雅是谁?”班察巴那的回答又让他惊讶。“我们说的这个娇雅,就是你一直认为她就是水银的那个女人,”小方怔住。班察巴那显得更悲伤:“她是我们的族人,她知道吕三一直在压榨我们,就像是那些血腥的恶汉一直在压榨娇雅的族人一样,所以她不惜牺牲自己。”卜鹰忽然插口:“因为她不但是他的族人也是他的情人,她牺牲了自己到她的敌人那里去卧底,去刺探他们的消息。”班察巴那握住了小方的手:“我也知道她对你做过的那些事,可是我保证,她一定是被逼出来的,为了我,为了我们的族人,她不能不这么做。”小方了解。他也紧握住班察巴那的手:“我不怪她,如果我是她,我也会这样做。”班察巴那的手冰冷:“但是现在她的秘密已经被揭穿了,对方已经知道她是我们派去的人。”卜鹰又接着说下去:“所以他们派了一个人把她押到这里来,跟她坐在一顶轿子里,到了最后关头,就可以用她来要挟我们。”“但是他们也想不到他们居然会败得这么快、那么惨,所有的变化完全让他们措手不及。”班察巴那沉痛而激动:“只不过她还是他们最后的一件武器,所以我还是不能看见她,不能让他们利用她来要挟我。”所以他只有先发制人!——如果有人让他看见她,他就一定会杀了那个人!这一点也已令他们确信不疑。“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因为他们以后说不定还能利用她,所以他们一定会让她活下去。”班察巴那道:“所以我也只有让他们把那顶轿子原封不动抬走。”“轿子里另外还有一个人,就是唯一能揭穿这秘密的人。”卜鹰道:“她也坐在轿子里,她知道自己绝对安全,所以她更不会妄动。”“我早就认得她。”班察巴那道,“但是我也从未想到她是个这么样可怕的女人。”他们都没有说出“她”是谁。小方也没有问。他不愿问,不敢问,也不必问。他知道他们不说,只因为他们不能说,不忍说,也不必说。他们都不愿伤小方的心。每个人心里都有个“死颈”,一个很难穿过去的死颈。如果你一定要穿过去,就一“定会伤到这个人的心。波娃,你真是个这样的人?娇雅为什么要如此牺牲?她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换回来的是什么?她刺探到什么秘密?是不是和那批失劫的黄金有什么关系?这个队伍中本来都是平凡的商旅,从来没有人显露出一点武功,怎么能在片刻间制住七十个久经训练的战士?宋老夫子和严正刚更是身怀绝技的绝顶高手,为什么要如此隐藏自己的武功?他们究竟是什么来历?有什么秘密?这些问题小方都没有再间,他觉得自己知道的已够多。黄金不是在他们的货物包裹里。卜鹰是他的朋友。黄金的下落小方根本就不关心,他只要知道有人把他当作朋友就已足够。对一个像他这样的浪子来说,一个真正朋友的价值绝不是任何事能比得上的。黎明。旭日升起,大地一望无际,砂砾闪耀如金。大地无情、荒芜、冷酷,酷寒、酷热,可是这一片无情的大地,也有它的可爱之处,就像是人生一样。人生中虽然有许许多多不如意的事、许许多多不能解释的问题,但是人生毕竟还是可爱的。小方和卜鹰并肩站在帐篷前,眺望着阳光照耀的大地。卜鹰忽然问:“你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要去?”“没有。”小方回答,“什么地方我都可以不去,什么地方我都可以去。”“你有没有去朝拜过藏人的圣地?”“没有。”“你想不想去?”小方的回答使卜鹰的锐眼中又有了笑意。“我想去的地方也可以不去。”小方说:“我不想去的地方也可以去。”卜鹰又问:“如果我要你去,你去不去?”“我去。”队伍又开始前行,能在片刻制伏战士的人,又变成了平凡的商旅。双峰骆驼的驼峰间,摆着个小牛皮的鞍椅,卜鹰坐在椅上,看着另一匹骆驼上的小方:“再走一个时辰,我们就可以到那个地方了。”“什么地方?”“死颈。”群山环插,壁立千仞,青天如一线,道路如羊肠。一线青天在危岩怪石的狼牙般锐角间,羊肠曲路也崎岖险恶如狼牙。他们已到了死颈。队伍走得更慢,无法不慢下来,插天而立的山岩危石,也像是群狼在等着择人而噬。无论谁走到这里,都难免会惊心动魄、心跳加快。小方的心跳得也仿佛比平常加快了很多。卜鹰仿佛已听见他的心跳声。“现在你总该明白我为什么要做得那么绝了。”卜鹰道:“如果我不能留下他们一只手,如果他们又回到这里来等着我,这条路就是我们的死路,这地方就是我们的死地!”死颈,死地,死路。小方忽然觉得手心里冒出冷汗:“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别的人埋伏在这里?”卜鹰道:“他们不可能还有别的人手。在沙漠调集人手并不容易,班察巴那已将他们人马调动的情况查得很清楚,何况……”他没有说完这句话,他的掌心里忽然也冒出了冷汗。因为他已发觉这个死颈、这条死路、这块死地上有人埋伏。不可能的事,有时也可能会发生的。心中有死颈,人伤心。人在死颈中,就不会伤心了。伤心的人有时会想死,可是人死了就不会再伤心,只有死人才不会伤心。如果这里有人埋伏,他们这队伍就像是一个人的颈子已被一条打了死结的绳索套住。只要埋伏的人一出击,他们就要被吊起。颈断,气绝,人死,死颈。死颈中绝对有人埋伏,他们无疑已走上死路,走入死地。卜鹰确信自己不会听错。班察巴那也同样听见了他所听见的声音。——人的呼吸声。心跳声、喘息声,马的呼吸声、心跳声、轻嘶声。声音还在远处。别人还听不见,可是他们听得见。因为他们已在这一片没有同情、没有怜悯、没有水、没有生命,却随时可以夺去一切生命的大沙漠上为了自己的生存奋斗了二十年。如果他们也听不见别人无法听见的声音,他们最少已死了二十次。没有人能死二十次,绝对没有。一个人连一次都不能死。如果有人说,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没有第二次,那么他说的就算是句名言,也不是真理。因为爱情是会变质的,变为友情,变为亲情,变为依赖,甚至会变为仇恨。会变的,就会忘记。等到一次爱情变质淡忘后,往往就会有第二次,第二次往往也会变得和第一次同样真,同样深,同样甜蜜,同样痛苦。可是死只有一次,绝不会有第二次。人生中所有的事,只有死,才是真正绝对不会有第二次的。人、马、骆驼,本来都是成单线行走的,一个接着一个,婉蜒如长蛇。班察巴那在这个队伍中行走的位置,就正如在一条蛇的七寸上。卜鹰与小方殿后。
第十一章蓝色的阳光

他们已经看见班察巴那打马驰来,马急蹄轻,他英俊镇静的脸上,已经露出无法掩饰的惊惶之色。“有人。”他压低了声音,“前面的出口、两边山岩上都有人。”那里是死结上的喉结,一击就可以致命。下决定的人还是卜鹰,所以班察巴那又问:“我们是退走,还是冲上去?”卜鹰额角上忽然迸起一根青筋,青筋在不停地跳动。每到真正紧张时,他这根筋才会跳。他还没有下决定,前面的山岩上一块危石后,忽然出现了一个人。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身上穿的衣服,比蓝大更蓝,比海水更蓝。她燕子般跃起,站在危石上,站在阳光下,向他们挥手:“卜鹰,我想你,班察巴那,我想你,宋老头,我也想你。”她的声音明朗愉快,她高呼:“我好想你们。”看见她,卜鹰的眼里,仿佛也有了阳光。小方从未见到他眼睛这么亮,也从未见到他这么愉快。这个女孩子本身就像是阳光,总是能带给人温暖幸福愉快。小方忍不住问:“她是谁?”卜鹰微笑,班察巴那也在笑,刚才的惊虑都已变为欢悦。“她姓蓝。”卜鹰说,“她的名字就叫做阳光。”过了死颈,就是一片沃野平原,距离圣地拉萨已不远了。队伍已停下来,扎起了营帐。每个人都显得很愉快,是阳光为他们带来的愉快,他们都用藏语在为她欢呼,他们都称她为“蓝色的阳光”。她是来接应他们的。“可是我又想吓唬你们。”她的声音也如阳光般明朗,“可是我又不想把你们吓死。”她抱住了卜鹰:“像你这样的人天下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万一把你吓死了怎么办?”小方微笑。他也从未见过如此明朗,如此令人愉快的女孩子。她并不能算是个完美无缺的绝色美人,她的鼻子有一点弯曲,跟卜鹰的鼻子有一点相像。但是她的眼波明媚,雪白的皮肤光滑柔软如丝缎。她笑起来的时候,微微弯曲的鼻子微微皱起,这一点小小的缺陷,反而变成了她特殊的美。小方忽然发现卜鹰很喜欢捏她的鼻子,现在他就正在捏她的鼻子:“你答应过我,这一次绝不出来乱跑,为什么又跑出来了?”阳光轻巧地避开了这问题:“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捏我的鼻子?”她又问:“是不是想把我的鼻子捏成像你一样。”小方笑了。阳光回过头,眨了他一眼道:“他是谁?”“他叫小方。”卜鹰说:“要命的小方。”“为什么要叫他要命的小方?”“因为有时候他也跟你一样要命,有时候要把人气死,有时候想把人吓死。”卜鹰眼中充满笑意:“他自己却又偏偏是个不要命的人。”阳光又盯着小方看了半天:“我最喜欢不要命的男人。”.她又开始笑了,“现在,我已经开始有点喜欢你了。”她忽然也像刚才抱住卜鹰那样抱住了小方,在小方的额上亲了亲:“我大哥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她说,“他喜欢的人我都喜欢。”小方的脸居然没有红,因为她的脸也没有红。她抱住他时,就像是阳光普照在大地一样,明朗而自然。小方绝不是个扭扭捏捏的男人,很少能把心里想说的话忍住不说。“我也喜欢你。”他说,“真的很喜欢。”天色已暗了。营地中又响起了欢饮高歌,歌声比往昔更欢愉嘹亮。因为其中又增加了十多个少女清亮的歌声。她们都是阳光带来的,都是像阳光一样明朗活泼的女孩子。她们也像她们的兄弟、情人一样,骑着马,喝烈酒,用快刀。喝醉了,喝累了,她们就跟他们的情人兄弟躺在一起,数天上的星星。对一个心中本无邪念的人来说,世上有什么邪恶的事?平常很少喝酒的班察巴那,今天也喝得不少。他配合着卜鹰,拍手低唱:——儿须有名,酒须醉。醉后畅谈,是心言。他们的歌声中,竟似带着种淡淡的悲伤、淡淡的离愁。班察巴那忽然推杯而起,“你已经快到家了。”他说,“我也该走了。”卜鹰慢慢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他的神色黯然,“我回去,你走。”班察巴那什么都没有再说,只用力握了握他的手,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帐外已备好两匹马,一匹马是他的白马,另一匹马上已装配好他们需要的一切行装。他一跃上马,便打马而去。他一直没有再回头。天还没有亮,只露出了一点曙光。大地依然寒冷寂寞。他迎风走向远方那无边无际的无情大地,那里仍然有无限无止的寒冷寂寞苦难在等着他。小方忽然觉得胸中也涌起了一股说不出的萧索凄凉,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不跟你回去?为什么要一个人走?”过了很久卜鹰才回答:“因为他天生就是个孤独的人,天生就喜欢孤独。”卜鹰慢慢他说:“他这一生中,大部分岁月都是在孤独中度过的。”“你知道他要到哪里去?”“不知道。”卜鹰回答,“没有人知道。”这时天终于亮了,旭日终于升起,第一线阳光正照在蓝色的阳光身上。“我不喜欢孤独。”她拉紧卜鹰的手,“我们回家去。”小方从未想到卜鹰也有家。卜鹰有家。卜鹰的家就在藏人心目中的圣地“拉萨”,他的家也是他的伙伴产弟心目中的圣地。他不但有家,而且远比大多数的家都宽大幽美华丽。过了达赖活佛的布面达拉宫,有一座青色的山岗、一片绿色的湖泊。他的家就在山脚下,青山在抱,绿水在怀,远处的宫殿和城堞隐约在望,晴空如洗,万里无云,白色的布达拉宫在骄阳下看来亮如纯银,到了夕阳西下时,又变得灿烂如黄金。小方也从未想到,在塞外的边陲之地,竟有如此美妙的地方,美得辉煌而神秘,美得令入迷惑,美得令人都醉了。货物需要清点,盈利必须算清,尽快分给每一个应得的人,让他们去享受应得的欢乐。似乎卜鹰将小方交给了阳光。他们都年轻,他们彼此相悦,卜鹰希望阳光能够照亮小方心里的阴影。波娃的阴影。日出的时候,他们漫步在山岗上,卜鹰的宅第园林湖泊在他们的脚下,远处的宫殿仿佛近在眼前。阳光问小方说:“你喜不喜欢这个地方?”小方点头,他只能点头”没有人能够不喜欢这个地方。阳光又问道:“恢以前来过这个地方没有?”小方摇头。他以前没有来过,如果他来过,很可能就不会走了。阳光拉起小方的手,就好象她拉着卜鹰的手时一样。“我带你出去玩。”她说,“他们在做生意,我们去玩。”“到哪里去玩?”“我们先到布达拉宫去。”石砌的城垣横亘在布达拉宫和恰克卜里山之间,城门在一座舍利塔下,塔里藏着古代高僧的佛骨和无数神秘美丽的传说与神话。通过圆形的拱门,气势迫人的宫殿赫然出现在他们的右方。宫殿高四十丈,宽一百二十丈,连绵婉蜒的雉垛,高耸在山岩上的城堡,古老的寺院,禅房,碑碣、楼阁,算不清的窗牖帷帘,看来瑰丽而调和,就像是梦境,就像是神话。小方仿佛已看得痴了。——波娃呢?——如果他身边的人是波娃?为什么一个人在被“美”所感动时,反而更不能忘记他一心想忘记的人?为什么人们总是很难忘记一些自己应该忘记的事?太阳照在他身上,阳光在看着他,阳光美丽而明朗。——一波娃呢?——波娃并不像雪,波娃就像是雨,绵绵的春雨,剪不断的离愁,剪不断的雨丝,小方忽然说:“我们到大招寺去。、他知道大招寺外,围绕着寺院的八角街,是城里最繁华热闹的地方,所有最大的商有行号,都在那条街上。卜鹰的“鹰记”商号也在那条街上。小方希望“热闹”能够让他“忘记”,哪怕只不过是暂时忘记也好。大招寺是唐代的文成公主所建。在那个时候,西藏还是“吐蕃”,拉萨还是“暹娑城”。大唐贞观十四年,吐蕃的宰相“东赞”带着珍宝无数、黄金五千两到了长安,把天可汗的侄女,面貌慧秀、妙相具足、端庄美丽、体净无暇、口吐‘哈里称檀香粒’,而且虔诚事佛的文成公主带回了暹娑城,嫁给了他们的第七世“赞普”,雄姿英发、惊才绝艳的“弃宗弄赞”。为了她的虔诚,为了她的美丽,他为她建造了这座雄壮宏丽的寺院。但是寺院外的街市,却是这城市的另一面。城市赤如皮革,有光滑美丽的一面,也有粗糙丑陋的一面。有些街头上垃圾粪便狼藉,成群结队的年老乞丐,穿着破;日褴褛的衣服,剃光头打赤足,匍匐在尘土中,嘴里喃喃不停地念着他们的六字真言“唵吧呢叭米吽”,等待着行人香客的施舍。在沙漠中,在那场大风暴里,小方失去他的食水粮食,却没有失去他的银钱。他将身上所有的全都施舍给他们,不仅是因为同情和怜悯,还像是被一种奇异的力量所唆使的感召。“我不应到大招寺去了。”小方自己也不知道心里为什么会有这种奇异的变化,“我们能不能到你们的商号去看看?”“你能去。”阳光说,“你是大哥的朋友,你想到哪里去,我都带你去。”她脸上又露出阳光般美丽明朗的笑:“到了那里,我还要带你去见一个人,你一定也会把他当作朋友的。”她说的这个人叫朱云。朱云就是“鹰记”的大掌柜。大掌柜的意思,就是总管。朱云今年二十八岁,三年前卜鹰就已将“鹰记”的商务交给了他。一个二十五岁的人就能升起如此高位,并不是容易事,也并非侥幸。他年轻,诚实,生活简朴,做人本份,说话中肯扼要,虽然至今仍是独身,却从来不近酒色。卜鹰信任他,他的伙计尊重他,他也从未让别人失望过。他也没有让小方失望。他用诚恳的态度和滚烫的酥油茶招待小方,他经营的商号简朴规矩干净大方。他告诉小方:“我就住在后面,只要你没事,随时都可以来找我。”朱云说,“我每天都在,日夜都在。”阳光拉着他的手,就好像她拉着卜鹰、小方的手一样。“他平时不喝酒,可是如果你一定要他喝,他不会比你先醉。”她的笑容如阳光,“只不过你要找女人,他就没法子了。”她并没有把“找女人”当作一件丢人的事,她指着自己的鼻子,指着她那个虽然有点弯曲,看起来还是很漂亮的鼻子说:“你要找女人,就来求我,我替你找的女孩子保证比你以前见过的都温柔好看。”她不是女人,不是属于某一个人的女人。她是阳光。阳光是属于大家的,谁也不能独占。——波娃呢?小方忽然站起来:“你能不能现在就带我去找?”“现在?”阳光显得有点惊讶,“现在你就要去找女人?”“不但要找女人,还要喝酒。”这里是圣地,圣地也像别的地方一样,也有禁地,也有黑暗的地方,有酒,也有女人。小方忽然发现了个女孩子很像波娃,一个瘦瘦的、弱弱的、静静的女孩子。这时候他已经醉了。一个人醉在圣地,跟醉在别的地方没有什么两样。凌晨。小方从那条没有柳的柳巷中走出来,只觉得头痛、干渴、沮丧。这种感觉也跟他在别的地方醉后醒来时没什么两样。阳光正照上一块斜墙,是金黄色的阳光,不是蓝色的。一个衣着褴褛、蓬头垢面的小孩,手里捧着个铁罐子,蹲在斜墙下,低头看着他的罐子,看得聚精会神,就好像世界上再没有什么比这罐子里的东西更有趣了。世界上本来就充满了许许多多很无聊的事,现在的小方心里也觉得很无聊。一个无聊的人,做了一夜无聊的事,心情总是这样子。他忽然想去看看这小孩罐子里装的是什么。罐子里装的是虫,装满了各种扭曲蠕动的小虫。小方居然问他:“这些是什么虫?”“不是虫。”小方有点惊奇:“不是虫是什么?”“在你眼中看来,看来虽然是虫,可是在我朋友眼中却是顿丰富的大餐。”他抬起头来,看着小方,脸上虽然脏得要命,但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显得非常机伶巧黠:“因为我的朋友不是人,是鸟。”小方笑了,他忽然觉得这小孩很有意思,说的话也很有意思,他故意问:“你明明是个人,为什么要跟鸟交朋友叶“因为没有人肯跟我交朋友,只有乌肯跟我交朋友。”小孩说:“有朋友总比没有朋友好。”他明明是个小孩,可是他说出来的话却不像是小孩说的。他的话竟引起了小方很多感触。“不错,有朋友的确比没有朋友好。”小方轻轻叹息,“鸟朋友有时候也比人朋友好。”“为什么?”“因为人会骗人、害人,鸟不会。”小方已经准备走了,他不想让这天真的小孩知道大多人心的诡计。小孩却又问他:“你呢?你对朋友好不好?”他问的话很奇怪:“如果你有个朋友需要你帮助,想要你去看看他,你肯不肯去?”小方回过头,看看他:“如果我肯去,又怎么样?”“你肯去,现在就跟我走。”“跟你走?”小方问,“为什么要跟你走?”“因为我是你那个朋友叫我来找你的。”小孩说,“我已经在这等你一夜。”小方更惊讶:“你知道我是谁?”“我当然知道。”小孩道:“你姓方,别人都叫你要命的小方。”“我那个朋友是谁?”“我不能说。”“为什么?”“因为他要我替他保守秘密。我已经答应了他。就算你杀了我,我也不会说出来的。”小方的好奇心无疑被引起。一罐小虫,一个小孩,一个需要他帮助的朋友,一件宁死也不能说出的秘密。他从未想到这些事居然能联在一起,他想不通这其中有什么联系。“好。”小方忽然下了决心,“我跟你去,现在就去。”小孩却又用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盯着他看了半天。“我能替你的朋友守秘密,你呢?”他问小方:“你能不能替朋友保守秘密?”小方点头。小孩忽然爬起来,用一只脏得出奇的小手,拉起小方的手:“你跟我来。”远处钟声齐呜,一声声梵唱随风飘来,宝塔的尖顶在太阳下闪着金光。太阳澄蓝,阳光艳丽,充满了神圣庄严肃穆的景象。肮脏的小巷里,却挤满了各式各样卑贱平凡穷困龌龊的人,他们的神佛好像并没有听到他们的祈求祷告,并没有好好地照顾他们。但是他们从不埋怨。小孩拉着小方的手,穿着人群,穿过小巷,来到一座宏大壮丽的寺院。“这里是什么地方?”“是大招寺。”到大招寺来干什么?那个神秘的朋友是不是在大招寺等他?小孩子像故意不让小方再问,很快地拉着他,从无数虔诚的香客中挤了过去。他明明是个孩子,可是做出来的事也不像小孩做的。壮丽的寺院,光线却十分阴森幽暗,数千支巨烛和用牛油做燃料的青铜灯,在风中闪动着神秘的火焰。高耸的寺墙上,有无数神像,供奉着面目狰狞的巨大七色神像,在闪动的烛火中,更显得诡秘可怖。也许就是这种力量,才能使人的心神完全被拘摄,完全忘记自我,有的香客脚上甚至拖着沉重的铁镣,在佛堂里爬行。小方了解他们这种行为,世上有很多人都希望能借肉体上的苦痛,消除心上的愧疚罪愆。他自己也仿佛沉浸入这种似真似幻、虚无玄秘的感觉中。他忽然了解到宗教力量的神奇伟大。空气中氤氲着酸奶和香烛的气味,风中回荡着钟鼓铜钹声,沉郁的阴影中灯火摇曳,低沉快速的经咒声随着佛前的祈祷声响动。小孩忽然停下来,停在右壁上一个穹形的石窟前。石窟里有一幅色彩鲜艳,但却恐怖之极的壁画,画的是一个狰狞娇异的罗刹鬼女,正在吮吸着一个凡人的脑髓。精密细致的画上,看来要栩栩如生,小方虽然知道这只不过是幅画,心里还是觉得很不舒服。小孩忽又间他:“你知不知道这个人是谁?这个罗刹鬼女为什么要吸他的脑髓?”小方不知道。“因他是个不守信的人。”小孩说,“他答应为他朋友保守秘密却没做到。”小方苦笑:“你好像不大信任我?”“我们还不是朋友,我不能信任你。”小孩的大眼睛里闪动着狡黠的光:“你要我带你去,一定要在这里先立个誓,如果你违背了誓言,终生都要像这个人一样,受罗刹鬼女恶毒的折磨。”那个朋友究竟是谁,行踪为什么要如此诡秘?小方立下了这个毒誓。他不怕神鬼的报应,他从未出卖过别人,他这一生中,唯一对不起的人,就是他自己。小孩笑了,真心的笑了。“你果然是个好人。”他又拉起小方:“现在我真的带你去了。”“到哪里去?”“到鸟屋去。”小孩说:“你的朋友和我朋友都在那里。”鸟屋是栋奇怪的木屋,建造在一片凸起的山岩上,几棵巨大的树木问。木屋的四周都有栏杆,屋檐鸟翅般向外伸出,檐下挂满了鸟笼。手工精细的鸟笼里,鸟语啁啾,有的鸟小方非但不知名,连看都没看见过。“这些鸟笼都是我做的。”小孩的眼中闪着光,显然在为自己而骄傲:“你看不看得出它们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小方已经看出来,这些鸟笼虽然也有“门”,却都是开着的。“我不愿把它们当囚犯般关在笼子里,只要他们高兴,随时都可以飞出去。”小孩说:“可是飞走的往往又会飞回来。”他肮脏的脸上露出光辉的笑容:“因为它们也知道我是它们的朋友。”小方忍不住问:“我那个朋友呢?”小孩指着一扇很窄很窄的木门:“你的朋友就在里面。”木屋里宽大空阔,中壁的木板都已很陈旧,有的甚至已干裂,无疑已是栋多年的老屋,远在这小孩出世前就己建起。宽大的木屋里,只有一张低矮的木桌、一个巨大的火盆和一个人。火盆上支着烧烤食物的铁架,人就坐在地上,背对着门。小方进来时,他没有回头,也没有反应。他的背景很瘦,双肩斜斜下削,带着种说不出的落寞萧索,世上仿佛已很少有人能惊动他,引起他的注意。如果你也是个经验丰富的江湖人,你从一个人的背影,也能看出很多事。小方经验虽然并不十分多,可是他一。看见这个人的背就立刻确定了一件事——他从未见过这个人,更不认得这个人。只要是他认得的人,他只要看见背影,就一定能认得这个人。所以这个人绝对不是他的朋友。准也不会跟一个自己从未见过的人交上朋友。这个人究竟是准?为什么要冒称小方的朋友?为什么要个小孩带小方来见他?小方站住。他走动时轻捷灵敏,一站住就得很稳,就像是一根石桩钉入大地。
第十二章鸟屋疑云

他已经有了准备,准备应付任何一种突发的危机。他没有先发动,只因为这个人看来并不是个危险的人,他只说:“我就是小方,我已经来了。”这个人还是没有回头,过了很久,才慢慢地抬起他的右手,指着桌子对面,轻轻他说了一一个字:“坐。”他的声音显然很衰弱,他的手上缠着白布,隐隐有血渍渗出。这个人无疑受了伤,伤得不轻。小方更确信自己绝不认得这个人,但他却还是走了过去。这个人绝不是他的对手,他的戒备警惕都已放松。他绕过低矮的木桌走到这个人面前。就在他看见这个人的那一瞬间,他的心忽然沉了下去,沉到冰冷的脚底。小方见过这个人,也认得这个人。这个人虽然是小方的仇敌,但他如果要将小方当作朋友,小方也绝不会拒绝。有种人本来就是介于朋友与仇敌之间的,一个值得尊敬的仇敌,有时甚至比真心的朋友更难求。小方一直尊重这个人。他刚才没有认出这个人,只因为这个人已经完全变了,变得悲惨而可怕。绝代的佳人忽然变为膜母,绝世的利器忽然变为顽铁。虽然天意难测,世事多变,可是这种变化仍然令人难免伤悲。小方从未想到一位绝代的剑客竟会变成这样子。这个人竟是独孤痴。小方也痴。非痴于剑。乃痴于情。剑痴永远不能了解一个痴情人的消沉与悲伤,但是真正痴情的人,却绝对可以了解一个剑痴的孤独、寂寞和痛苦。剑客无名,因为他已痴于剑,如果他失去了他的剑,心中是什么感受?如果他已失去了他握剑的手,心中又是什么感受?小方终于坐下。“是你。”“是我。”独孤痴的声音平静而衰弱,“你一定想不到是我找你来的。”“我想不到。”“我找你来,只因为我没有朋友,你虽然也不是我的朋友,但是我知道你一定会来。”小方没有再说什么。有很多事情都可以忍住不问,却忍不住要去看那只手。那只握剑的手,那只现在已被自布包缠着的手。独孤痴也没有再说什么,忽然解开了手上包缠着的白布。他的手已碎裂变形,每一根骨头都几乎已碎裂。剑就是他的生命,现在他已失去了他握剑的手——才人已无佳句,红粉已化骷髅,百战功成的英雄已去温柔乡住,良驹已伏板,金剑已沉埋。小方心里忽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酸楚,一种尖针刺入骨髓般的酸楚。独摄孤痴已经变了,变得衰弱惟粹,变得光芒尽失,变得令人心碎。他只有一点没有变。他还是很静,平静、安静、冷静,静如磐石,静如大地。剑客无情,剑客无名,剑客也无泪。独孤痴的眼睛里甚至连一点表情都没有,只是静静地看着他那只碎裂的手。“你该看得出我这只手是被捏碎的。”他说,“只有一个人能捏碎我的手。”只有一个人,绝对只有一个人,小方相信,小方也知道他说的这个人是谁。独孤痴知道他知道。“卜鹰不是剑客,不是侠客,也不是英雄,绝对不是。”“他是什么?”小方间。“卜鹰是人杰!”独孤痴仍然很平静,“他的心中只有胜,没有败,只许胜,不许败。为了求胜,他不惜牺牲一切。”小方承认这一点,不能不承认。“他知道自己不是我的敌手。”独孤痴道,“他来找我求战时,我也知道他必败。”“但是他没有败。”“他没有败,虽然没有胜,也没有败,他这种人是永远不会败的。”独孤痴又重复一遍,“因为他不惜牺牲一切。”“他牺牲了什么?”小方不能不间,“他怎么牺牲的?”“他故意让我一剑刺入他胸膛。”独孤痴道:“就在我剑锋刺入他胸膛的那一瞬间,他忽然捏住我的手,捏碎了我的这只手。”他的声音居然还是很平静:“那时我自知必胜,而且确实已经胜了。那时我的精神、剑锋都已与他的血肉交会,我的剑气已衰,我的剑已被他的血肉所阻,正是我最弱的时候。”小方静静地听着,不能不听,也不想不听。独孤痴一向很少说话,可是听他说的话,就像是听名妓谈情、高僧说禅。“那只不过是刹那间的事。”独孤痴忽然问,“你知不知道一刹那是多久?”小方知道。他只知道“一刹那”非常短暂,比“白驹过隙”那一瞬还短暂。“一刹那是佛家话。”独孤痴道,“一弹指间,就已是六十刹那。”他慢慢地接着道:“当时生死胜负之间,的确只有‘一刹那’三字所能形容,卜鹰抓住了那一刹那,所以他能不败。”一刹那间就已决定生死胜负,一“刹那间就已改变一个人终生的命运。这一刹那,是多么动魄惊心!但是独孤痴在谈及这一刹那时,声音态度都仍然保持冷静。小方不能不佩服他。独孤痴不是名妓,不是高僧,说的不是情,也不是禅。他说的是剑,是剑理。小方佩服的不是这一点,独孤痴应该能说剑,他已痴于剑。小方佩服的,是他的冷静。很少有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保持冷静,小方自己就不能。独孤痴仿佛已看穿他的心意。“我已将我的一生献于剑,现在我说不定已终生不能再握剑,但是我并没有发疯,也没有崩溃。”他问小方,“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小方承认。独孤痴又问:“你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还没有倒下去?”他自己说出了答案。“因为卜鹰虽然捏碎了握剑的手,却捏不碎我心中的剑意。”独孤痴道,“我的手纵然已不能再握剑,可是我心中还有一柄剑。”“心剑?”“是。”独孤痴道:‘“心剑并不是空无虚幻的。”他的态度真诚而严肃:“你掌中纵然握有吹毛断发的利器,但你心中若是无剑,你掌中的剑也只不过是块废铁而已,你这个人也终生不能成为真正的剑客。”“以心动剑,以意伤敌。”这种剑术中至高至深的境界,小方虽然还不能完全了解,但是他也知道,一个真正的剑客,心与剑必定已溶为一诽濉*人剑合一,驭气御剑,也许只个过是虚无的神话而已。心剑合一,却是剑客们必须达到的境界,否则他根本不能成力剑客。独孤痴又道:“卜鹰虽然没有败,但是他也没有胜,就在我这只手被他捏碎的那一刹那,我还是可以把他刺杀“于我的剑下。”“你为什么没有刺杀他?”“因为我的心中仍有剑。”独孤痴道,“我也跟他一样,我们的心中并没有生死,只有胜负。我们求的不是生,而是胜,找并不想要他死,只想击败他,真正击败他,彻底击败他。”小方看看他的手:“你还有机会能击败他?”独孤痴的回答充满决心与自信。“我一定要击败他。”小方终于明白,就因为他还有这种决心与自信,所以还能保持冷静。独孤痴又道:“就因为我一定要击败他,所以才找你来。我没有别入可找,只有找你。”他凝视着小方:“这是你我之间的秘密,你绝不能泄露我的秘密,占则我必死。”“你必死?”小方道,“你认为卜鹰会来杀你?”“不是卜鹰,是卫大鹏他们。”独孤痴看看自己的手:“他们都认为我是个无用的废人,只要知道我的下落,就绝不会放过我的,因为我知道的秘密大多了,而且从未将他们看在眼里。”“所以他们恨你。”小方道,“我看得出他们每个人都恨你,又恨又怕,现在你已经没有让他们害怕的地方,他们当然要杀了你。”“所以我找你来。”独孤痴道,“我希望你能替我做两件事,”“你说。”“我需要用钱,我要你每隔十天替我送二百两银子来,来的时候绝不能被任何人知道。”独孤痴并没有说出他为什么用这么多银子,小方也没有问。“我还要你去替我杀一个人。”他居然要小方去替他杀人!“我们不是朋友。身为剑客,不但无情无名无泪,也没有朋友。”独孤痴道,“我们天生就是仇敌,因为你也学剑,我也想击败你,不管你替我做过什么事。我还是要击败你。”他慢慢地接着道:“你也应该知道,在我的剑下,败就是死。”小方知道。“所以你可以拒绝我,我绝不恨你。”独孤痴道,“我要你做的事并不易。”这两件事的确不容易。每隔十天送三百两银子,这数目并不小,小方并不是有钱人,事实上,现在他根本已囊空如洗。小方也不是个愿意杀人的人。他应该拒绝独孤痴的,他们根本不是朋友,是仇敌。他很可能会死在独孤痴的剑下。他们初见时他就已有过这种不详的预感。但是他无法拒绝他。他无法拒绝一个在真正危难时还能完全信任他的仇敌。“我可以答应你。”小方道,“只不过有两件事我一定要先问清楚。”他要问的第一件事是:“你确信别人不会找到这里来?”这地方虽然隐秘,并不是人迹难至的地方。独孤痴的回答却很肯定:“这地方以前的主人是位隐士,也是位剑客,他的族人们都十分尊敬他,从来没有人来打扰过他。”独孤痴道:“更没有人想得到我会找到这里来。”“为什么?”“因为那位隐士剑客就是死在我剑下的。”独孤痴道,“两个月前,我到这里来,将他刺杀于外面的古树下。”小方深深吸了口气,慢慢吐出,然后才问:“那个孩子是不是他的儿子?”“是。”“你杀了他父亲,却躲到这里来,要他收容你,为你保守秘密。”“我知道他一定会为我保守秘密。”独孤痴道,“因为他要复仇,就绝不能让我死在别人的手里,普天之下,也只有我能传授他可以击败我的剑法。”“你肯将这种剑法传授他?”“我已经答应了他。”独孤痴淡淡他说,“我希望他能为他的父亲复仇,也将我同样刺杀于他的剑下。”小方的指尖冰冷。他并不是不能了解这种情感,人性中本来就充满了很多种尖锐痛苦的矛盾,就因为他了解,所以才觉得可怕。独孤痴一定会遵守诺言,那个孩子将来很可能变成比他更无情的剑客,迟早总有一天会杀了独孤痴,然后再等着另一个无情的剑客来刺杀他。对他们这种人来说,生命绝不是最重要的,无论是别人的生命还是他们自己的都一样。他们活过,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一件事,达到一个目地,除此之外,任何事他们都绝不会放在心上。门外阳光遍地,屋檐下鸟语啁啾。生命本来如此美好,为什么偏偏有人要对它如此轻贱?小方慢慢地站起来,现在他只有最后一件事要问了:一件事,两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我替你去杀人?”他问,“你要我去杀谁?”“因为他若不先死,我就永远无法做到我想做到的事。”独孤痴先回答前面一个问题,“只有卜鹰能捏碎我握剑的手,这个人却能折断我心中的剑。”心中本无剑,如果剑已在心中,还有谁能折断?要折断人的心剑,必定先要让那个人心碎,无情无名无泪的剑客心怎么会心碎?独孤痴冷漠的双眼中,忽然起了种极奇异的变化,就像是一柄已杀人无算的利器,忽然又被投入铸造它的洪炉中。谁也想不到他眼中会现出如此强烈痛苦炽烈的表情。“她是个女人,是个魔女,我只要一见到她就完全无法控制自己。虽然我明知她是这样的女人,却还是无法摆脱她。她若不死,我终生部要受她的折磨奴役。”小方没有问这个女人是谁。他不敢问。他内心深处忽然有了种令他自己都怕得要命的想法。他忽然想起了古寺幽火闪动照耀下的那幅壁画上,那个吮吸人脑的罗刹鬼女,那张狰狞丑恶的脸,仿佛忽然变成了另一个女人的脸。一张纯洁美丽的脸。独孤痴又开始接着说了下去:“我知道她一定也又到了拉萨,因为她绝不会放过卜鹰,也绝不会放过我。”小方听得见自己的声音在问:“为什么?”“因为卜鹰就是猫盗,绝对是。”独孤痴道:“她一定会跟着卜鹰到拉萨来,她在拉萨也有个秘密的地方藏身。”“在哪里。”“就在布达拉宫的中心,达赖活佛避寒的‘红宫’旁,一间小小的禅房里。”独孤痴道:“只有她能深入布达拉宫的中心,因为喇嘛们也是男人,绝没有任何男人能拒绝她的要求。”小方已经走出去。他不想再听,不想听独孤痴说出这个女人的名字。可是独孤痴已经说了出来。“她的名字叫波娃。”他的声音中充满痛苦,“你既然己答应了我,现在就得去替我杀了她。”门外依旧有阳光遍地,屋檐下依旧有鸟语啁啾,可是生命呢?生命是否真的如此美好?生命中为什么总是要有这么多谁部无法避免的痛苦与矛盾?小方慢慢地走出来。那孩子仍然站在屋檐下,痴痴地看育一个鸟笼、一只鸟,也不知是山雀,还是画眉?“它是我的朋友。”孩子没有回头看小方,这句话却无疑是对小方说的。“我知道。”小方说,“我知道它们都是你的朋友。”小孩忽然叹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忽然充满成*人的忧郁。“可是我对不起它们。”“为什么?”“因为我知道它们迟早总有一天会全都死在独孤痴的剑下。”小孩轻轻他说:“只要等到他的手可以握剑时,就一定会用它们来试剑的”“你怎么知道?”小方问。“我父亲要我养这些鸟,也是为了要用它们来试剑的。”小孩道,“有一次他曾经一剑斩杀了十三只飞鸟。那一一天的晚上,他就死在独孤痴的剑下。”他虽然是个孩子,可是他的声音里却已有了一种无可奈何的悲伤。这是不是因为他已了解,死,本来就是所有一切事的终结?巅峰往往就是终点,一个剑客到了他的巅峰时,他的生命往往也到了终结。这是他的幸运,还是他的不幸?风在树梢,人在树下。小方沉默了很久,才慢慢他说:“它们虽然是你的朋友,可是你说不定也有一天会用它们来试剑的。”小孩也沉默了很久,居然慢慢地点了点头:“不错,说不定我也会用它们来试剑的。”小方道:“你亲眼看见他杀了你父亲,明知他要杀你的朋友,你却还是收容了他。”小孩道:“因为我也想做他们那样的剑客。、小方道:“总有一天,你一定也会成为他们那样的剑客。”小孩忽然回过头,盯着小方道:“你呢?”小方没有回答。他已走出了古树的浓荫,走到阳光下,他一一直往前走,一直没有回头,因为他根本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大招寺外的八角街上,有各式各样的店铺。久已被油烟熏黑的阴黑的店铺里,有来自四方、各式各样的货物。豹皮、虎皮、黑貂皮、山猫皮,各种颜色的“卡契”和丝缎,高挂在货架上,来自波斯、天竺的布匹和地毯,铺满柜台。从打箭炉来的茶砖堆积如山,从藏东来的麝香,从尼泊尔来的香料、蓝靛、珊瑚、珍珠、铜器,从中上来的瓷器、珊瑚、玛盾、刺绣、大米,从蒙古来的皮货和鞍货,换走了各种此地的名产,换来了藏人的富足。“鹰记”无疑是所有商号中最大的一家。——卜鹰就是猫盗?绝对是。波娃是个魔女!从没有任何男人能拒绝她!——你既然已答应我,现在应该去替我杀了她!小方什么都没有想。他既不能去问卜鹰,也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方法才能接近布达拉宫的中心,达赖活佛那所避寒的红宫。他只有先回到“鹰记”,他想问朱云借三百两银子。他相信朱云一定不会拒绝。但是朱云还没有等到他开口,就先告诉他:“有人在等你,已经等了很久。”“什么人?”小方问,“在哪里?”“就在这里。小方立刻就看见了这个人。一个很年轻的人,脸色看来虽然有些憔淬,可是服饰华丽尊贵,态度庄重沉着,在他的族人中,他的地位无疑要比大多数人都高得多。他是藏人,说的汉语艰涩而生硬,小方说一句,他才说一句。“我姓方,我就是小方。”小方问,“你是不是来找我的?”“是。”“可是我不认得你。”“我也不认得你。”这人盯着小方,“你也不认得我。”小方又问:“你来找我干什么?”这人忽然站起,走出了“鹰记”,走出后门才回头:“你想知道我为什么要找你,你就跟我来。”他站起来之后,小方才发觉他的身材很高大,比一般人都高得多。外面就是拉萨最繁荣的街道,挤满了各式各样的行人。他走到街道人,就像是一只仙鹤走入了鸡群。有很多人看见了他,脸上都立刻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向他恭敬行礼。有些人甚至立刻就跪下去吻他的脚。他完全没有反应,显然久已习惯接受别人对他的崇拜尊敬。——这个人究竟是谁?小方跟着他走了出来,刚走到一家贩卖“酥油”和“葱泥”的食物店铺外,刚嗅到那种也不知是香是臭,却绝对能引起人们食欲的异味时,就已经有二三十件致命的暗器打向他的要害!是二十六件暗器,听起来却只有一道风声,看起来也只有三道光芒。二十六件暗器,分别打向小方三处要害——咽喉,心口,肾囊。暗器歹毒,出手更歹毒。二十七件暗器,绝对是从同一个方向打过来的,就是从走在小方面前,那个装饰华贵而且非常受人尊敬的年轻人手里打出来的。这么样高尚尊贵的人,为什么要用如此阴狠歹毒的方法暗算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小方没有问,也没有被打倒。他经历过的凶险、暗器已够多,他随时都在保持着警觉。暗器打来时,他已扯下刚才走过的一家店铺门外挂着的一条波斯毛毡。二十六件暗器,全都打在这条手工精细、织法紧密的毛毡上,没有一件暗器能穿透毛毡。走在小方前面的这个年轻人,既没有回头,也没有停步。
第十三章高僧的赌约

小方也仍然不动声色,回身将毛毡挂在原来的地方,又跟着这个人往前走。两个人继续往前走,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但是小方心里并没有他外表看来那么平静,因为他已看出这个人是高手,很可能就是他入藏以来遇见的最可怕的一个对手,甚至比卫天鹏更可怕。卫天鹏的刀虽然可怕,拔刀的动作虽然迅速正确,可是他在拔刀前,右肩总是难免要先耸起。他的箭虽然可怕,可是他在发箭以前,一定要先挽弓。纵然是武林中的绝顶高手,在他们发出致命的一击前,通常都难免会有些被人看出来的准备动作。这个人却没有。他发出那二十六件致命的暗器时,他的头没有回过来,肩也没有动,甚至连手都没有扬起。他手臂上的骨节、手腕止的关节,好像都能够随意弯曲扭动,从任何人都很难想到的部位,运用任何人都很难运用力量,发出致命的一击,令人防不胜防。天空澄蓝,远处积雪的山巅在蓝天下隐约可见,他们已走过繁荣的街市,走入了荒郊。从小方现在站着的地方看过去,看不见别的人,也听不见一点声音。小方唯一能看见的人,就是现在已停下来,转过身,面对着他的人。这个人正在用一双充满仇恨怨毒的眼睛盯着他,对一个互相都不认得的陌生人,本来绝对不应该有这种眼色。“我叫普松。”这个人忽然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小方从未听过这个名字。普松说出的第二句话更惊人。“我来找你。”他说,“因为我要你死!”他说的汉语生硬冷涩,可是这个“死”字用这种口音说出来,却显得更有决心,更有力量,更令人惊心,也更可怕。小方叹了口气:“我知道你要我死,刚才我差一点就死在你千里。”“你就是剑客,你应该明白。”普松道,“剑客要杀人,只要能手死那个人就好,随便用什么手段都没有关系。”他的词句语调都很奇怪:“你是剑客,随时都可以杀人,随时都可以被人杀。你杀了人,你不会怪你自己,你被人杀,也不应该怪别人。”小方苦笑。“你怎么知道我是剑客?”“我不认得你,但是我听人说过你,你是中土有名的剑客。”普松的态度严肃庄重,绝没有丝毫轻蔑讥俏之意。他慢慢地接着说:“你是剑客,剑客的剑,就像是人的手。每个人的手都应该在手上,每个剑客的剑部应该在身上,可是你没有。”剑客的剑,就像是人的手。普松的话虽然艰涩难懂,但是谁也个能不承认他说的很有道理。“你练的是剑,你杀人用剑。”普松道,“我不练剑,我杀人不用剑,我用手就能杀人。”他伸出了他的手。他的手伸出来时,还是一只很普通的手,忽然间他的手心就已变为赤红,红如夕阳,红如鲜血,红如火焰。普松慢慢地接着说:“我还有手,你却没有剑,所以我不会死,我要你死!”小方从未听过任何人能将这个“死”字说得如此尖酷沉郁。这是不是因他自己心里已感觉到死的阴影?他为什么要杀小方?是他自己要杀小方,还是别人派来的。以他的武功和气质,绝不可能做卫天鹏那些人的属下。他自己根本未见过小方,也不可能和小方有什么势必要用“死”来解决的恩怨仇恨。这些问题小方都想不通,小方只看出了一点。这个人的掌力雄厚邪异,如果不是传说中“密宗大手印”那一类功夫,想必也很接近。这种掌力绝不是小方能够用肉掌抵抗的。他的剑不在他身边,因为他从未想到在这陌生的地方也有必须用剑的时候。他能用什么对付普松这一双血掌?阳光普照的大地,忽然充满杀机。在死亡阴影下,连阳光都变得阴森黯淡了。普松向小方进逼。他的脚步缓慢而沉稳。有种人只要一下定决心开始行动,就没有人能让他停下来。普松无疑是这种人。他已下定决心,决心要小方死在他掌下,他心中的阴影只有“死”才能驱散。小方一步步向后退。他无法对付普松的这一双手掌,他只有退,退到无路可退时为上。现在他已无路可退。他已退到一株枯树下,枯树阻断了他的退路。树已枯死,人也将死。就在这一刹那间,他心里忽然闪出了一丝灵机——在生死将分的这一刹那间,本就是人类思想最敏锐的时候。心剑。他忽然想起了独孤痴的话。——你掌中纵然握有吹毛断发的利器,但是你的心中若是无剑,你掌中的利剑也只不过是块废铁而已。这是剑术中至高至深的道理,这道理如果用另一种方法解释,也同样可存在。——你掌中虽然无剑,但是你的心中如果有剑,纵然是一块废铁,也可以变成杀人的利器。人已逼近。普松忽然发出低吼如狮,全身的衣衫忽然无风而动,震荡而起。他已振起了全力,作致命的一击。他的血掌已击出。就在这一刹那间,小方忽然反手拗断了一根枯枝,斜斜地刺了出去。在这一刹那间,这根枯枝已不是枯枝,已经变成了一柄剑。无坚不摧的杀人利剑。因为他心里也没有将这根枯枝当作枯枝,也已将它当作了一柄剑,全心全意地将它当作了一柄剑,他的全身精气都已注在这柄“剑”上。这“剑”看来虽然空灵缥缈虚无,可是他一“剑”刺出,普松的血掌竟己被洞穿。他的手乘势往前一逆,他的“剑”又刺入了普松的眼。普松的血掌竟被这一根枯枝钉在自己的眼睛上!鲜血飞溅,人已倒下,一倒下就不再动。等到有风吹过的时候,小方才发觉自己的衣衫都已湿透。他自己也想不到他这一柄“剑”有这样的威力,因为这一“剑”并不是用他的手刺出的,而是用心刺出的。在这一“剑”刺出的那一刹那间,他的心,他的手,他的人,已完全和他的“剑”融为一体。在这一刹那间,他的精气贯通,人神交会,他把握住这一刹那,刺出了必杀必胜的一一“剑”。这就是“心剑”的精义。但是普松并没有死。小方忽然听见他在喃喃自语,仿佛在呼唤着一个人的名字:“波娃……波娃……”小方的心抽紧,立刻俯下身来,用力抓起了普松的衣襟,问道:“是不是波娃要你来杀我的?”他的声音嘶哑,“是不是?”普松眼睛里一片虚空,喃喃地说:“她要我带你去见她。我不能带你去见她,我宁可死。”他用的词句本来就很艰涩难解:“我不能要你死,我自己死。等我死了,你才能去见她。我活着的时候,谁也不能把她抢走。”小方的手放松了。他忽然了解普松心里的阴影是怎么会存在的。只有最强烈痛苦的爱,才能带来如此沉郁的阴影。同样的痛苦,同样的爱,同样的强烈,使得小方忽然对这个人生出一种说不出的怜伤。普松忽然从心的最深处吐出口气:“我已将死,你可以去了!”他挣扎着,拉开刚才已经被小方抓松了的衣襟,露出了里面的黄色袈裟。直到此刻,小方才看出他是个僧人。看他的气度和别人对他的尊敬,他无疑是个权位极重的喇嘛。但是他也像其他凡俗的人一样,也宁愿为一个女人而死。一一她不是女人,她是个魔女,没有任何男人能拒绝她。小方的心在刺痛。“你要我到哪里去?”普松从贴身的袈裟里,拿出个金佛:“你到布达拉宫去,带着我的护身佛去,去求见‘噶伦喇嘛’就说我……我已经解脱了。”这就是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他心中的阴影只有死才能驱散,他心中的痛苦只有死才能解脱。——他是不是真的已解脱了?他死时心中是否已真的恢复了昔日的宁静?这问题有谁能回答?他把这问题留给了小方。“噶伦喇嘛”是在雄奇瑰丽的布达拉宫中,一个阴暗的禅房中接见小方的。在这占老而神秘的宗教传统中,噶伦喇嘛不仅是位深通佛理的高僧,也是治理万民的大吏,他的地位仅次于他们的活佛达赖。但是他的入却像是这间禅房一样,显得说不出的阴暗衰老、暮气沉沉。小方想不到这么容易就能见到他,更想不到他居然是个这么样的人。他盘膝坐在一张古老破旧的禅床上,默默地接过了小方交给他的金佛,默默地听小方说出了来意,满布皱纹的瘦脸上,始终带着种正在深思的表情,却又仿佛全无表情,因为他的思想已不能打动他的心。“我明白你的意思。”等小方说完后,噶伦喇嘛才开口,“我也知道普松的痛苦只有死才能解脱。”他的声音衰弱缓慢迟钝,说出的汉语却极流利准确:“我只问你,是不是你杀了他的?”“是。”小方道,“我不能不杀他,当时我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他不死,我就要死。”“我相信你,我看得出你是个诚实的人。”噶沦喇嘛道,“你还年轻,你当然不想死/他用一双暗淡的眼睛凝视着小方,“所以你也不该来的。”小方忍不住要问,“为什么?”“你知不知道普松为什么要你来?”“他要我来见波娃。”“你错了。”噶伦喇嘛淡淡他说:“我们的教义和中土不同,我们不戒杀生,因为不杀生就不能降魔。我们对付妖魔罪人叛徒仇敌的方法就只有一种,同样的一种。”“哪一种?”“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噶伦喇嘛的态度还是很平静,“我们相信这是唯一有效的一种方法,自古以来就只有这一种。”他慢慢地接着道:“所以现在你已经应该明白,普松要你来,只不过因为他知道我一定会杀了你替他复仇的。”小方沉默。他忽然明白了一件事,普松无论是死是活,都不愿让他见到波娃。噶伦喇嘛仍在凝视着他,眼色还是那么温和,但却忽然说出了一句比刀锋更尖锐的话。他忽然间小方:“你信不信我在举手间就能杀了你?”小方拒绝回答。他不信,但是他已经历过大多令人无法置信的事。在这神秘而陌生的国土上,在这神秘而庄严的宫殿里,面对着这样一位神秘的高僧,有很多他本来绝不相信的事现在他已不能不信。噶伦喇嘛又道:“墙上有剑,你不妨解下来。”小方回过头,就看到墙上悬挂着一柄尘封已久的古剑。他解下了这柄剑。形式奇古的长剑,份量极沉重,青铜剑锷和剑鞘吞口上已生绿锈,看来并不像是柄利器。噶伦喇嘛道:“你为什么不拔出来看看?”小方拔剑。剑身仿佛也已锈住,第一次他竟没有拔出来。第二次他再用力,忽然间,“呛卿”一声龙吟,长剑脱鞘而出,阴暗的禅房里立刻布满森森剑气,连噶伦喇嘛的须眉都被映绿。小方忍不住脱口而呼:“好剑。”“的确是柄好剑。”噶伦喇嘛道,“你能杀普松,练剑至少已有十年,应该能看出这是什么剑。”这是柄很奇怪的剑,份量本来极重,可是剑锋出鞘后,握在手里,又仿佛忽然变得极轻,剑锋本来色如古松的树干,剑光却是碧绿色的,就像是青翠的松针。小方试探着道:“这是不是春秋战国时第一高人赤松子的佩剑?”“是的。这柄剑就是‘赤松’。”噶伦喇嘛道,“虽然没有列入当世七柄名剑中,只因为世人多半以为它已被沉埋。”“可是古老相传,‘赤松’的光芒本该红如夕阳,现在为什么是碧绿色的?”“因为他已有十九年未饮人血了。”噶伦喇嘛道:“杀人无算的利器神兵,若是多年来未饮人血,不但光芒会变色,而且会渐渐失去它的锋芒,甚至会渐渐变为凡铁。”“现在它是不是已经到了要喝饮人血的时候?”小方问。“是的。”“饮谁的血?”小方握紧剑柄。“我的血。”噶伦喇嘛道,“佛祖能舍身喂鹰,为了这种神兵利器,我为何不能舍弃这副臭皮囊?”他的声音和态度都完全没有变化,看来还是那么衰弱温和平静。小方握剑的手放松了:“你要我用这柄剑杀了你?”“是的。”“你本来要杀我的。”小方问:“现在为什么要我杀你?”噶伦喇嘛淡淡他说:“我已是个老人,久已将生死看得很淡。我若杀了你,绝不会为你悲伤。你若杀了我,我也不会怪你。”他说的话中仿佛另有深意:“所以我不妨杀了你,你也不妨杀了我。”小方又问:“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我能杀你,就不妨杀了你,杀不了你,就得死在你的手里?”噶伦喇嘛不再回答,这问题根本不必回答。小方握剑的手又握紧。噶伦喇嘛忽然叹了口气,喃喃道:“良机一失,永不再来,再想回头,就已万劫不复了。”说完了这句话,他就闭上了眼睛,连看都不再看小方一眼。小方却不能不看他。他的确已是个老人,的确已不再将生死放在心上。对他来说,死已不再是个悲剧,因为世上已没有任何事伤害他,连死都不能。小方轻轻吐出口气,一剑刺了出去!这一剑刺的是心脏。小方确信自己的出手绝对准确,刺的绝对是在一刹那间就可以制人于死的部分,他不想让这位高僧临死前再受痛苦。想不到他这一剑竟刺空了。他明明看见噶伦喇嘛一直都静静地坐在那里,明明已避不开他这一一剑。可是他这一剑偏偏刺空了!噶伦喇嘛确实没有动,绝对没有动。他的身子还是坐在原来的地方,两条腿还是盘着膝,他的脸还是在那一片阴影里,眼睛还是闭着的。可是就在剑锋刺来的这一刹那间,他的心脏的部位忽然移开了九寸。他全身都没有动,就只这一个部位忽然移开了九寸。在这一刹那间,他身上这一部份就像是忽然跟他的身于脱离了。剑锋只差半寸就可以刺入他的心脏,可是这半寸就已远隔人天,远隔生死,虽然只差半寸,却已远如千千万万里之外,可望而不可即的花树云山。一剑刺空,小方的心也好像忽然一脚踏空,落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噶伦喇嘛已伸出手,以拇指扣中指,以中指轻弹剑锋。“挣”的、声,火星四溅。小方只觉得虎口一阵剧震,长剑已脱手飞出,“夺”的一声,钉入了屋顶。屋顶上有尘埃落下,落在他身上,一粒粒微尘,就像是一柄柄铁锤。他已被打得不能动。噶伦喇嘛终于又张开眼,看着他,眼色还是同样温和阴暗。他又问小方:“现在你是不是已经相信我在举手间就能杀了你?”小方已经不能不信。他已发现这衰老的僧人,才是他这一生中所遇见的第一高手,不但能随意控制自己的精气力量,连每一寸肌肉、每一处关节都能随意变化控制。小方竟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被一种什么样的武功所击败的。神秘的民族、神秘的宗教、神秘的武功,小方还能说什么?他只能问:“你为什么不杀我?”噶伦喇嘛的回答也和他的武功同样玄秘。“因为我已经知道你的来意。”噶伦喇嘛道,“你不是来看那个女人的,你是来杀她的。”“你怎么知道?”“因为你有杀气。”噶伦喇嘛道,“只有已决心要杀人的人,才有这种杀气,你自己虽然看不见,可是你一走入此门,我就已感觉到。”小方不能再开口。他整个人都已被震惊。噶伦喇嘛又接着说下去:“我不杀你,只因为我要你去杀了她。”他的声音忽然变得很沉重,“只有她死,你才能生。只有她死,普松的死才有代价。”他衰老的双眼中忽然射出精光,忽然厉声作狮子吼:“拔下这柄剑,用这柄剑去杀了她!用那魔女的血来饮饱此剑!”噶伦喇嘛厉声道:“你一定要切切牢记,这次良机再失,就真的要永沦苦狱、万劫不复了。”这不是要求,也不是命令。这是个赌约。高僧的赌约。——你能杀她,你才能生,否则你纵然活着,也与死无异。这位神秘的高僧非但看出了小方的杀气,也看透了小方的心。所以他与小方订下这个赌约,只有高僧才能订的赌约。这也是一位高僧的苦心。小方是不是真的有决心去杀波娃?能不能忍心下得了手?小方是真的已下了决心要来杀波娃。独孤痴和普松都绝对不是会说谎的人,说出来的话绝不会丝毫虚假。他们已经证实了波娃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小方不能不信,所以也不能再让她活下去,否则又不知有多少男人毁在她手里!现在他已经面对波娃。他的掌中有剑,剑锋距离她的心脏并不远,只要他一剑刺出,所有的爱憎恩怨烦恼痛苦就会全都结束了。就算他还是忘不了她,日子久了,也必将渐渐变得淡如烟云,无迹可寻。但是这一剑他偏偏刺不下去。日色已渐渐西沉。波娃也像那神秘的高僧一样,静静地坐在一片惨淡的阴影里。她看见小方进来,看见他手里提着剑,她当然也能看得出他的来意。杀气虽然无声无影无形,却是绝对没法子可以隐藏的。如果她还想分辨解说,还想用那种娇楚柔弱的态度来挑起小方的旧情,小方这一剑必定早已刺了出去。如果她一见小方就投怀送抱,宛转承欢,小方也必定已经杀了她。可是她没有这么做。她只静静地坐在那里,凝视着小方,过了很久,才轻轻叹了口气。”“想不到你居然还没有死。”她第一句说的就是真话,“我要普松去找你,并不是为了要你来看我,而是为了要你的命。”小方踱着,等着她说下去。真话虽然伤人,却没有被人欺骗时的那种痛苦。“我知道普松一定不会让你来见我,一定会杀你。”波娃道:“如果他不能杀你,就必将死在你手里。”她淡淡地接着道:“他死了之后,你一定会来,噶伦喇嘛一定会杀了你替他报仇的,他们的关系,就像是父子一般的亲密。”这也是真话。她已将每一种可能都计算过,她的计划本来是会成功的。波娃又咽了口气:“现在我才知道,我还是算错了一点。”波娃说:“噶伦喇嘛远比我想像中更精明,更厉害,居然能看穿我的用心。”她又解释:“他平时从来没有理会我和普松的事,所以我才会低估他,现在我才知道,他一直都痛恨在心,宁对放过你,也绝不会让我称心如愿的。”小方又沉默了很久才问:“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事?”“因为我不想再骗你了。”她声音忽然露出了一点淡淡的哀伤:“你也不必再问我对你究竟是真是假,因为你是我的仇敌,我只有杀了你。”小方也记得她说过同样的话。敌友之间,绝没有选择的余地,不是朋友,就是敌人,不是你死,就是我死!彼娃又道:“所以你随时都可以杀了我,我绝不怪你。”小方下不了手。不是不忍下手,是根本不能下手!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这件事究竟是谁对谁错,谁是谁非。如果卜鹰真的是猫盗,如果波娃是为了捕盗而做这些事的,有谁能说她错?为了达到目的,卜鹰岂非也同样做过一些不择手段的事?独孤痴是剑客,剑客本无情,普松已出家为僧,更不应该惹上了情孽,就算他们是被她欺骗了,也只能说他们是咎由自取。小方没有想到他自己。每到这种生与死、是与非的重要分际,他常常都会忘记他自己。
第十四章爱恨生死一线

波娃凝视着他。“你杀我也好,不杀我也好,我都不勉强你。”波娃道:“但是有一件事我一定要提醒你。”“什么事?”“你不杀我,有人就要杀你。”波娃道:“我若不死,你一走出这间禅房,就必定死在噶伦的剑下。”“我知道。”小方说。说出了这三个字,他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爱与恨,是与非,生与死,本来就像是刀锋剑刃,在分别上,只不过在一线间而已。小方走出了禅房,就看见噶伦喇嘛已经在外面的小院中等着他。日色渐暗,风渐冷。噶伦喇嘛就站在一棵古树下,风动古树,大地不动。这位高憎也没有动。他看来虽然还是那么枯瘦衰弱,但是他的安忍已到静如大地。唯一的一点变化是,当他看到小方时,眼睛里仿佛也露出一抹伶悯和哀伤。这是不是因为他早已算准小方是绝对下不了手的。小方掌中仍有剑,剑光仍然是碧绿色的。噶伦喇嘛看着他手里的剑,淡淡他说:“名剑如良驹,良驹择主,剑也一样,你不能善用它,它就不是你的。”“这柄剑本来就不是我的,是你的。”小方说。噶伦喇嘛慢慢地伸出手:“不是你的,你就该还给我。”小方丝毫没有犹疑,就将这柄剑还给了他。这柄剑的锋利,绝不在他的意料之下,如果他掌中握有这样的器,未必绝对不是噶伦的敌手。但他却仿佛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完全没有想到噶伦要他交还这柄剑,就是为了要用这柄剑杀他的。他也没有……夕阳已隐没在高耸的城堡与连绵的雉堞后,只剩下惨碧色的剑光在暮色苍茫中闪动。噶伦喇嘛忽然长长叹息:“你本来也是个优秀的年青人,就好像普松一样,只可惜现在你也死了。我纵然不杀你,你也已和死人全无分别。”他抬起头,凝视小方:“现在你还有什么话好说?”小方立刻道:“有,我还有话说,还有事要问你。”噶伦道:“什么事?”小方逼视着他,一个字一个字他说:“你恨波娃,恨她毁了你最亲近的人,你也恨你自己,就因为你完全不能阻止这件事。”他忽然提高声音,厉声地问道:“你为什么不阻止他们?为什么还要把她留在这里?为什么不亲手杀了她?你究竟怕什么?”噶伦喇嘛没有回答,没有开口,掌中的剑光却闪动得更剧烈。难道他的手在抖?世上还有什么事可以使这位高憎惊震颤抖?小方的话锋更逼人:“你明明可以阻止这件事发生的,那么普松根本就不会死,你心里一定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所以非但不敢去杀波娃,甚至连见都不敢去见她。”噶伦忽然开口:“你是不是要我去杀了她?”他问小方,“如果我要杀你,是不是应该去杀了她?”“是。”小方的回答直接明确。他并不想要波娃死,可是他自己也不想死,他出了个难题给噶伦。他确信噶伦也跟他一样,绝不会对波娃下手的,否则波娃早已死了无数次。但是这次他又错了。他刚说了那个“是”字,噶伦瘦弱的身子已像是一阵清风般从他面前掠过去,掠入了那问禅房。等他跟进去时,噶伦掌中那柄惨碧色的长剑,剑锋已在波娃咽喉上。剑光照绿了波娃的脸,她的脸上并没有一点惊慌恐惧的表情。她不信噶伦会下手。“你想干什么?”波娃淡淡地问,“难道你想来杀我?难道你忘记了我是什么人?忘记了我们之间的密约?”“我没有忘。”“那么你就该知道,你若杀了我,不但必将后悔终生,你的罪孽也永远没法子洗得清了。”波娃说得很肯定,肯定得令人不能不吃惊。她究竟是什么人?一个魔女和一个高僧间,会有什么秘密的约定?约定的是什么事?小方想不通,也不能相信。可是噶伦喇嘛自己并没有否认。“我知道我不能杀你的,但是我宁可永沦魔劫,也要杀了你。”“为什么?”“因为普松是我的儿子。”噶伦道:“我二十八年前,也遇到过一个像你这样的女人。”波娃的脸色变了。她并不是因为听见了这秘密而吃惊,而是因为她知道噶伦喇嘛既然肯将这秘密告诉她,就一定已经下了决心要置她于死地。小方的脸色也变了。他也看出了这一点。他不但惊讶,而且悔恨,因为噶伦的杀机,是被他逼出来的。他绝不能眼看着波娃因他而死。这一剑还未刺下,小方已扑过去,右手猛切噶伦的后颈,左手急扣他握剑的手腕脉门。噶伦没有回头。他以左手握剑,他的右臂关节忽然扭曲反转,反手打小方的腰。任何人都绝对不能想到一个人的手臂竟能在这种部位扭转,从这种方向打过来的。小方也想不到。他看见噶伦的手臂扭转时,他的人已被击倒。剑锋距离波娃的咽喉已不及两寸。噶伦这一剑刺得很慢,抑制多年的情感和爱心忽然涌发,他对波娃的仇恨也远比别人更深。他要看着这个毁了他儿子的魔女慢慢地死在他的剑下。现在已经再没有人能挽回波娃的性命了。小方几乎已不忍再看。想不到就在这一刹那间,他忽然又看见了一道剑光闪电般飞来,直刺噶伦后颈上的大血管。这一剑来得太快,刺得太准。噶伦不得不救。他的剑反手挥去,迎上了这道凌空飞击的剑光。双剑相击,声如龙吟,飞激出的火星,就像是黑夜时放出的烟花。接着,又是“夺”的一声响,一柄剑斜斜地钉入了横梁。只有剑,没有人。这一剑竟是被人脱手飞掷出来的,人还在禅房外,脱手掷出一剑,竟有这种声势、这种速度!噶伦虽然还未见到这个人,已经知道他的可怕。小方却已猜出这个人是谁了。虽然他从未想到这个人会来救波娃,但是他认得这柄剑。斜插在横梁上的剑,赫然竟是他的“魔眼”。阴暗的禅房,雪白的窗纸,窗户半开,剑自窗外飞来,人呢?“魔眼”钉入横梁时,噶伦喇嘛已穿窗而出。小方只看见一道碧绿的剑光飞虹般穿出窗户。他的人已不见了。他枯瘦的身子已溶人剑光中,他的人已与剑相合,几乎已到达传说中“身剑合一”的无上妙境。他的“赤松”也是剑中的神品。卜鹰如果还在禅房外,用什么来抵挡这一剑?小方忽然跃起,去摘梁上的剑,希望能及时将这柄剑交给卜鹰。他的手还没有伸出去,横梁上的屋瓦忽然碎裂,一只手从破洞中伸下来,攫去了这柄剑。一只瘦削而有力的手,指甲修剪得非常整齐干净。小方认得这只手,他也曾经握过这只手。来的人果然是卜鹰。卜鹰为什么要来救波娃?是为了小方,还是为了另一种至今还没有人知道的原因?小方还没有想到这一点,外面又响起了一声龙吟。“赤松”与“魔眼”双剑再次相击,龙吟声还未停歇,小方也已到了禅房外。暮色已深沉。小方看不见卜鹰的人,也看不见噶伦,只看见两道剑光游龙般盘旋飞舞,森森的剑气中,古树上的木叶萧萧而落,小方的衣袂也已被振起。这是小方第一次看见卜鹰的剑术。他练剑十余年,至今才知道剑术的领域竟是如此博大。他痴痴地看着,也觉得手足冰冷,心也开始发冷,直冷到趾尖足底。这一战谁能胜?碧绿的剑气看来仿佛更盛于“魔眼”的寒光,飞旋转折间仿佛也更矫捷灵敏。但是小方却忽然发觉胜的必将是卜鹰。因为“赤松”的剑气虽盛,却显得有点焦躁急进。急进者必不能持久。他果然没有看错,“赤松”剑上的光华虽然更鲜艳翠绿,剑风中却已没有那种凌厉的杀气了。忽然又是“呛”的一声龙吟,双剑三次拍击。龙吟声歇,漫天剑光也忽然消失,古树木叶已秃,禅院中忽又变成一片死寂。噶伦喇嘛不知何时已坐下,盘膝在落叶上,暮色中,又变得和小方第一眼看见他时那么平静阴暗衰弱。“赤松”已不在他手里。他的掌中无剑,心中也已无剑。他已经不是刚才那位能以气驭剑杀人于眨眼间的剑客。他放下他的剑时,就已重入禅院,又变为一位心如止水的高僧。他心里的戾气和杀机,情与仇,爱与恨,都已随着他的剑气一泄而出,就在小方觉得他剑风中已无杀气时,他心中的禅境又进了一层。卜鹰静静地站在他面前,静静地看着他,神色严肃恭谨,眼中充满尊敬,忽然合什顶礼:“恭喜大师。”“为何恭喜?何喜之有?”“大师已在剑中悟道。”卜鹰道:“恭喜大师的修为又有精进。”噶伦喇嘛微笑,慢慢地合上眼睛。“你好。”他从容挥手,“你去。”卜鹰还没有走,噶伦喇嘛忽又张开眼,大声作狮子吼!“为何要你去?为什么我不能去?”这两句话说出,他阴暗的脸上忽然露出一层祥和的神色。卜鹰再次合什顶礼,噶伦喇嘛已踏着落叶,走入深沉的暮色里。夜空中忽然有星升起。“赤松”还留在地上,光华碧绿的剑锋,已变得黯淡无光。名剑正如剑客,也是不能败的。卜鹰目送噶伦的背影消失,忽然轻轻叹息。“他没有败。”卜鹰道:“就算败了,也不是败在我的剑下。”“不是?”“绝对不是。”卜鹰道:“他败,只因为他根本没有杀我的意思,只不过想用我激发他的剑气,泄出他心中的戾气与杀机。”卜鹰慢慢地接着道:“他根本没有胜我之意,又怎么能算是败?”小方明白他的意思。安忍多年的高僧,忽然发觉心中竟有漏*点无法抑制时,往往在一瞬间就会堕入魔劫。“魔”与“道”之间的距离,也正如爱与恨一样,仅在一线间。现在剑客已败,高僧却已悟道了。卜鹰凝视着小方,眼中又露出欣慰之色,他看得出小方明白他的意思。小方的心却很乱。他有很多话要问卜鹰卜他已觉察到波娃与卜鹰之间,也有种至今还没有人知道的神秘关系。他没有问,只因为他不知道应该如何问。卜鹰没有说,是不是也因为不知该如何说?半开的窗户已阎起,禅房里没有燃灯,也没有动静,只有波娃一个人静坐在黑暗中。她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卜鹰慢慢地转过身,面对夜空中第一颗升起的星,沉默了很久,才慢慢他说:“我知道你心里还有一个打不开的结。”小方承认。个鹰又沉默了很久:“如果你真想知道这其中的秘密,就跟我走,可是我劝你,有些事还是不知道的好。”这次小方没有接受卜鹰的劝告。他跟着卜鹰走了,走向东方的小屋。星光在沙漠中看来仿佛更明亮,他们已经在沙漠中奔驰了三天。小方想不到卜鹰为什么又将他带入沙漠来,他也没有问。他相信卜鹰这次一定会给他一个明确完整的答案,让他能解开心里这个结。他们快马奔驰,休息的时候很少。这三天中他们走的路,已经比上一次十天中走得更多。无情的沙漠还是同样无情,第三天黄昏,他们又回到那一片风化的岩石间。小方永远忘不了这地方,因为这里正是他初遇波娃的地方,也正是卫天鹏他们的驻扎地。现在那帐篷虽然已不知到哪里去了,在那帐篷中发生的事,却是小方这一生永难忘怀的。卜鹰已下马,和小方分享了一块十牛肉和一袋乳酷酒。这三天他一直很少开口,但是每当酒后,小方就会听见他又在低唱那曲悲歌。那种男子汉的情怀,那种苍凉中带着豪迈的意境,总是比酒更令人醉。“我们什么时候再往前走?”“我们不再往前走了。”卜鹰回答,“这里就是我们的地头。”“你带我到这里来干什么?”小方又问。这里既然是他们的目的地,难道所有问题的答案都在这里?卜鹰还没有把答案给他,却从马鞍旁的一个革囊里拿出了两把铁锄,抛了一把给小方。他要小方跟他了起挖地。难道他已将问题的答案埋藏在地下?夜渐深。他们挖得也渐深,已经挖过了一层松软的沙砾,又挖过了一层风化的岩石。忽然间,“叮”的一声响,小方感觉到自己手里的锄头挖到了一层坚硬的金属。然后他就看见了岩石之中有金光在闪动。是黄金!这一片岩石间,地下全都是黄金。卜鹰抛下锄头,面对小方:“现在你总该明白我为什么要带你到这里来了。”他的声音还很平静,“富贵神仙吕三失劫的三十万两黄金,全都在这里。”“是你埋在这里的?”卜鹰:“是我,我就是猫盗。”小方虽然早已想到这一点,却还是不能不吃惊。卜鹰凝视着他,慢慢地接着道:“我们那队伍里,每个人都是猫盗,他们才真正是久经训练、百战不死的战士,卫天鹏属下那些人跟他们比起来,只能算是初学刀剑的孩子。”他声音中并没有讥消之意,因为他说的是事实:“卫天鹏想不到我们根本不想把这批黄金运出沙漠。”“永远都不想运出去?”“永远!”卜鹰的回答极为肯定,小方却想不通了。他们费尽苦心盗劫这批黄金,当然是为了黄金的价值。如果把黄金永远埋在地下,黄金岂非也变得和沙石尘土无异?卜鹰不等小方问出来,已经先回答了这个问题。“我们并不想要这批黄金。”卜鹰道,“我们劫走这批黄金,只不过因为我们也不能让吕三他们利用这批黄金去对付别人。”“别人?”小方忍不住要问,“别人是些什么人?”“就是这两天你天天都能看得见的那些人。”卜鹰道,“也就是波娃、班察巴那他们的族人和姐妹兄弟。”“吕三为什么要对付他们?”小方又问,“准备怎样去对付他们?”卜鹰先要小方将挖掘出的沙石重新埋好,才开始叙说这件事:“他要推翻藏人们已信奉百年的宗教,要刺杀他们心目中的活佛,要在这里建立他自己的宗教。”这是个极庞大惊人的计划,吕三不择手段来做这件事,只因为“他信奉的是拜火教,他的父亲是波斯人,是个狂热的拜火教徒。”卜鹰道,“所以他要用拜火教去取代喇嘛在西藏中的地位。”他的态度极严肃:“但是这种宗教信仰已在藏人心中根深蒂固,所以吕三计划如果实现了,西藏境中必将永无宁日。”“所以你们不能让他的计划实现。”“绝不能。”卜鹰说得更坚决,“为了阻挠他,我们也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一切。”小方沉默,卜鹰又道:“第一个牺牲的就是波娃。”他说,“牺牲最大的就是她。”“她才是班察巴那说的那个为了族人而牺牲自己的女人?”小方问,“不惜牺牲一切潜伏到吕三组织内部去做奸细?”“不错,她是的。”卜鹰道:“这秘密我们绝不能让别人知道,所以在那不祥的‘黑羽之帐’中,我只有让你误会她,在‘死颈’外那一战中我们也绝不能让她走出第三顶轿子。”小方也已渐渐明白。“所以噶伦才肯她住在布达拉宫里,所以你才会去救她。”“因为我绝不能让她死在噶伦手里,也不能让噶伦抱憾终生。”卜鹰道,“为了噶伦的宗教,她的牺牲已太大。”他声音中忽然充满悲伤:“她非但不惜自己,甚至不惜牺牲她所爱的人。”——波娃最爱的这个人是谁?小方没有问,也不必再问。吕三当然要为自己的独生子报仇。为了取得吕三的信任,波娃只有牺牲小方,她自己不忍下手,只有要普松去替她做这件事。一个女人,为了一种更伟大的爱和信仰,竟不惜牺牲自己心爱的男人,虽然这个男人是完全无辜的,她也置之不顾。她这样做,有谁能说她错?小方什么话都没有再说,只有慢慢地躺下去,静静地躺在星光下。遥远的星光,寒冷无情的大漠之夜,如果他有泪流出,也一定结成了冰。他没有流泪,经过这件事之后,他这一生恐怕都不会再流泪。卜鹰并没有解释为什么要将这秘密告诉他,“因为你是我的好朋友”,这种话是用不着再说第二次的。“现在我已将我的事全都告诉你。”卜鹰只简单他说明了一点:“你可考虑,是留下来跟我们在一起,还是走。”“我会考虑。”小方说。“随便你要考虑多久,但是你决定的时候,一定要先来告诉我。”小方答应。星光遥远黯淡,夜色寒冷凄清,他们彼此都看不见对方脸上的表情。过了很久,小方才说:“你做事一向极谨慎,可是这次却做是太冒险了。”“冒险?”“你不怕有人跟踪我们到这里来?不怕别人发现这里的藏金?”卜鹰没有说话,黑暗中却传来一阵笑声:“他不怕别人跟踪,因为他知道这一路上我都在你们的附近,就算有条狐狸想跟踪你们,我也已抓住了它,剥下了它的皮。”这是班察巴那的声音。小方跃起时,班察巴那已站在他面前,距离他已不及五尺。这个人的行动远比沙漠上最巧黠的狐狸更难被人发现,他的动作比风更骤,他的眼睛比夜色更深沉,他凝视着小方。“他当然也不怕你会泄露他的秘密。”班察巴那淡淡他说:“从来没有人能泄露我们的秘密。”他在笑,但他的笑容却像是这凄惊的大漠之夜一样神秘、冷酷无情。他们又回到了拉萨,灿烂的晴天、跃动的生命和那美丽开朗的“蓝色阳光”都在等着他们。卜鹰又将小方交给了她。“他要到哪里去,你就带他到哪里去。”卜鹰吩咐:“他要什么,你就给他什么。”听到他说的话,想到班察巴那冷酷的笑容,使人很容易联想到一个死刑犯在临刑前,无论提什么要求都会被答应的。他将这绝不容任何人泄露的秘密告诉了小方,在某方面说也是无异宣判了小方的死刑。小方没有这么想,他好像什么都没有想。“阳光”还是笑得那么愉快开朗,她绝不问他这几天到哪里去了,只问他:“你想要什么?想要我陪着你到哪里去?”三天之后,小方才回答他这问题。“我要一万两银子。”小方说:“我要到一个你绝不能陪我到的地方去。”这三天里,他们几乎朝夕都在一起,她陪着小方去做一切别的女人不肯陪男人做的事。她陪他豪赌,陪他痛饮,有时喝醉了,他们甚至睡在一起。有一天小方酒醉时,发现她竟睡在他身旁。她睡着的时候远比醒时更温柔,更美丽,更像一个女人。她的身材柔美、皮肤雪白、气味芳香。宿醉初醒时那种烈火焚烧般的强烈欲望,使得小方几乎忍不住要占有她。他忍住了,他用冷水冲淋了将近半个时辰,他们之间还是清白的。可惜他们的清白非但没有人知道,可能没有人相信。“阳光”竟全不在乎,不管别人对他们怎么想,她却不在乎。
第十五章抉择

这种事本来是一个女孩子最在乎的事,除非她已准备接受那个男人。“阳光”不在乎,是不是她已准备接受他?但是三天后,小方却忽然提出这要求,而且还要她答应:“你绝不能间我要到哪里去,更不能在暗中跟踪我,否则我说不定会杀了你!”这要求多么不近人情,他说的话多么绝,连他自己都认为“阳光”会生气的。她没有生气,她立刻就答应了:“你去,我爱你。”小方要的这一万两银子,竟然是准备给独孤痴的。他绝没他忘记他的诺言,他又回到那孩子带他去过的鸟屋。鸟屋仍在,屋檐下的鸟笼也仍在,但是乌笼却已空了。笼中的飞鸟已被斩落在地上,每一只都被一剑斩成了两半。地上的血迹已干,屋里寂无人声。小方忽然觉得手足冰冷。上一次他来的时候,难道已经有人跟踪他到这里?他本来一向自信耳目都极灵敏,无论谁要跟踪他都很难,但经过那大漠之夜里,班察巴那忽然出现在他眼前之后,他的信心已动摇。——是谁跟踪他到这里来过?是谁以这种狠毒的剑法斩杀了这些无辜的飞鸟?独孤痴和那个孩子是不是也已死在他的剑下?陈旧的鸟屋,一走上去,木板就会踩得“吱吱”作响。小方走上去,推开门。屋里没有人,也没有尸体,只有一幅图,仿佛是用鲜血画成的图画,画在迎门的木板墙上,画的是一个魔女,在吮吸着一个男人的脑髓。魔女的容貌是波娃。被她吮吸着脑髓的男人赫然就是小方自己。只有这幅画,没有别的字。但是小方却已完全明白它的意思,仿佛忽然又回到那阴森沉郁的庙宇中,又回到那弯形石龛的壁画前。他耳畔仿佛又听到那孩子的声音:“……如果你违背了誓言,终生都要像这个人一样,受尽了罗刹鬼女恶毒的折磨。”小方并没有违背他的誓言,也没有泄露过任何人的秘密。但是他也没有杀死波娃。独孤痴一定已查出了波娃没有死,一定以为小方将他出来卖了,所以立刻带着那孩子离开了这乌屋。被斩杀的飞鸟、壁上的图画都是他特地留下来给小方看的,特地要让小方知道他的仇恨和怨毒。——他还有一只手,还可以握剑,还有斩杀飞鸟的力量。他这个人本来就充满了一种令人永远无法预测的可怕潜力,何况“仇恨”本身也是种可怕的力量!现在他第一个要杀的人已经绝对不是卜鹰了,而是小方!小方静静地站在这幅壁画前,站了很久,慢慢地将他带来的一万两银票放在地上。然后他就大步走了出去;走到蓝天之下。天气虽然还是同样晴朗,可是他心里却已有了个驱不散的阴影。他知道独孤痴绝不会放过他的。从今以后,他这一生中,时时刻刻都要提防着那致命的一剑刺来。他第一次见到独孤痴时就知道了,他们彼此间,迟早总有一个要死在对方手里的。“阳光”果然还在等着他。他看到她之后,第一句话就说:“卜鹰现在哪里?”小方道:“我要去见他,现在就要去见他!”宽大洁净的厢房,新鲜充足的阳光,每一样东西都是精选的,既不会有多余,也不会缺少什么。酒是甜美醇厚的波斯葡萄酒,盛在透明的水晶杯里,闪动着琥珀色的光。卜鹰倒了一杯给小方,自己低斟浅酌,喝完了小半杯,然后才问:“你是不是已决定要走?”“是!”小方的回答还是和以前他回答问题时同样简单明确,好像根本不知道这问题比他以前回答过的任何问题都严重得多。卜鹰没有再问,也没有再说什么,他们都没有再开口。远处的白云在天,风在树梢,积雪的山巅在晴朗的蓝天下,平凡的人在为自己的生活挣扎,不平凡的人在为自己的生命奋斗。可是这些事都距离他们很远,屋子里安静得就像是一个死人的心脏。然后暮色就渐渐来临了。就像是一瞬间的事,夜色忽然就已笼罩大地。*屋子里有灯,可是谁也没有去点燃它。两个人静静地坐在黑暗中,窗外有星升起。有月升起,直到星光、月色照入窗户,卜鹰才开口。“我很了解你,你已经决定了的事,就绝对不会更改的。”“我已经决定了。”小方显得出奇的平静,“我非走不可。”卜鹰并没有问他“为什么”,却忽然问:“你还记不记得班察已那说过的那句话?”“我记得。”小方道,“他说,从来都没有人能泄露你们的秘密。”“我相信你绝不会泄露别人的秘密,但他不同,他从不相信任何人。”卜鹰道:“他总认为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小方的手握紧:“你呢?”卜鹰没有直接回答这问题,只告诉小方:“有些事,我也不能做主的。”他慢慢地接着道,“譬如说,你要走,我也没法子留住你。”小方忽然明白卜鹰的意思了,因为他忽然想起了卜鹰说过的两句话:——不是朋友,就是仇敌。——对付仇敌,绝不能留情。朋友变为仇敌,拥抱变为搏击,鲜血像金搏中的美酒般流出。奇怪的是,在这一瞬间小方所想的并不是这些,不是杀戮不是死亡不是毁灭。在这一瞬间,他忽然想到了他的故乡江南,宁静美丽的江南,杏花烟雨中的江南,柔橹声里多桥多水多愁的江南。卜鹰的声音也变成在江南般遥远。“我早就知道你要走的。”卜鹰说,“你回到拉萨,没有再去看波娃,我就已知道你决心要离开我们,因为你自己知道你永远无法了解我们,也无法了解我们所做的事。”他忽然打断他自己还在说的话,忽然间小方:“你在想什么?”“江南。”小方说道:“我正在想江南。”“你在想江南?此时此刻,你居然在想江南?”卜鹰的声音里没有讥消惊异,只有一点淡淡的伤感:“你根本不是我们这一类的,你是个诗人,不是战士,也不是剑客,所以你才要走,因为现在你居然还在想着江南。”小方抬起头,看着他:“现在我应该怎么想?想什么?”“你应该想想严正刚,想想宋老夫子,想想朱云,想想他们是些什么人。”“我为什么要想他们?”“因为他们绝不会让你走的。”卜鹰道:“如果世上只有一个法子能留住你,他们一定就会用那个法子对付你。如果他们认为一定要割断你的咽喉才能留住你,他们的刀绝不会落在别的地方。”“他们都是这种人?”“他们都是的。”卜鹰道:“他们不但能把人的咽喉像割草般割断,也能把刀锋上的血当做水一样擦干。”小方凝视着他,过了很久才慢慢他说:“你该知道有时候我也会这样做的。”卜鹰的锐眼中忽然透出“魔眼”般的寒光,掌中的水晶杯忽然碎裂,忽然站起来,推开窗户:“你看那是什么?”从窗子里看出去,可以看到一根很高的旗扦,旗杆上已挂起一盏灯。“那是一盏灯。”小方说。“你知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小方不知道。卜鹰遥望着远处高挂的红灯,眼睛里忽然露出一种从未有的痛苦之色。“那意思就是说,他们也知道你要走了,已准备为你饯行。”他忽然伸手,弹指,弹出了一片水晶杯的碎片,急风破空声尖锐如鹰啸。二十丈外的红灯忽然熄灭,卜鹰眼中的寒光也已消灭。“所以现在你已经可以走了。”他没有回头再看小方,只挥了挥手,“你走吧。”小方走出门时,就看见了“阳光”。“阳光”正站在院子里一棚紫腾的阴影下,脸上那种阳光般开朗愉快的笑容也不见了。她虽然还在笑,笑容看来却己变得说不出的阴郁哀伤。小方走过去,走到她面前:“你也是来为我饯行的?”“我不是。”她忽然握住小方的手,她的手冰冷,“你知不知道他们准备用什么来为你饯行?”小方笑了笑:“用我的人头,还是用我的血?”他也握住“阳光”的手:“你要说的我都知道,可是随便他们要用什么,我都不在乎。”“阳光”吃惊地看着他:“你不在乎?真的不在乎?”“反正我已决心要走了。”小方道,“随便用什么法子走都一样。”活着也是走,死了也是走,既然已决心要走,就已没有把死活放在心上。“阳光”终于放开了他的手,转过头去看花棚阴影下一枝枯萎的紫滕。“好,你走吧!”她指着角落里一个小门,“你从这道门走,第一个要为你饯行的是严正刚,你要特别注意他的手。”小方看见过严正刚出手。在那悬挂着黑色鹰羽的帐篷中,在那快如电光石火的一刹那间,他就已卸下了柳分分的魔臂。他用的是左手。“我知道,”小方说,“我会特别注意他的左手。”“阳光”的声音忽然压得很低:“不但要注意他的左手,还要注意他的另外一只手。”“另外一只手?”小方道:“右手?或……”“不是右手!”难道严正刚也有另外一只手,第三只手?小方还想再间时,她已经悄悄地走了,就像是日薄崦嵫时阳光忽然消失在西山后。只不过太阳明日还会升起,小方这一生可能永远见不到她了。无论你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看见严正刚,他看来都好像是在庙堂中行大典一样,衣着整齐洁净,态度严肃恭谨。现在他看来也是这样于的,当他一刀割断别人咽喉时,态度也不会改变。小方走过去,连一句不必要说的话都没有说,一开口就问:“你准备用什么替我饯行?”“用我的左手。”严正刚的回答也同样直接干脆,“这里是盗窟,人了盗窟,就像是入了地狱,想离开只有再世为人。你要走,我就只有杀了你,用我的左手杀你。”他一直将他的左手藏在衣袖里。“我从来不用武器,我这只手就是杀人的武器。”严正刚道,“江湖中善用左手的人,出手绝对没有比我更快的,所以你一定要特别注意!”“我见过你出手,我当然会注意的。”小方问,“可是我不懂,你既然要杀我,为什么要提醒我注意?”“因为我要你死得心服口服。”严正刚道,“我要你死而无怨。”小方叹了口气:“严正刚果然人如其名,公正刚直,绝不肯做欺人的事,所以你如果偶尔做一次,谁也不会怀疑的。”严正刚的脸色还没有变,眼神却己变了。小方又接着说:“如果我真的全神费注,注意你的左手,今天我就死定了。”他忽然间笑了笑,“幸好我还没有忘记柳分分。”“柳分分?她怎么样?”“连她都没有怀疑你,连她都上了你的当,何况我这个初出道的小伙子?”小方道,“你能做宋老夫子的第三只手,当然也可以用他的手做你的第三只手,用第三只手来杀我。”他又叹了口气:“那时我死得虽然心不服口不服,心里就算有一肚子怨气,也发不出来了。”严正刚的脸色也已改变了:“想不到你居然还不太笨。”他已准备出手,他的眼睛却在看着小方身后的那道小门,宋老夫子无疑就在小门后,只要他一出手,两人前后夹击,小方还是必死无疑,江湖中几乎已没有人能避得开他们的合力一击。小方却又笑了笑:“还有件事你一定也想不到。”“什么事?”“我另外也有只手。”小方道:“第三只手。”严正刚冷笑:“你也有第三只手?我怎么看不见?”“你当然看不见,你永远都看不见的。”小方道,“但是你绝对不能不信。”“为什么?”“因为你的第三只手,现在已经被我的第三只手绑起来了。”小方突然道:“如果你不信,不妨自己去看看。”严正刚当然不会去看的,他笑了。他很少笑,有时终月难得一笑,可是这次他真的笑了。因为这件事真的很好笑,他从来都没有遇到过这么可笑的事。一个初出道的年轻小伙子,居然想用这种法子来骗一个像他这样的老江湖。他少年时就已成名,壮年时纵横江湖,杀人无算,中年后虽然被仇家逼得改名换姓,亡命天涯,智慧却更成熟,经验也更丰富,他怎么会上这种当!就在他开始笑的时候,他藏在衣袖里的手已闪电般击出。他出手时,宋老夫子也一定会配合他出手的。他们并肩作战多年,出生入死,身经百战,他们的配合从来未有一次出过意外,从未有一次失过手。这一次却是例外。严正刚已出手,门外的宋老头子却完全没有反应。他一击不中,再出手。门外还是完全没有动静。严正刚不再发出第三击,竟然凌空跃起,掠出那道小门。宋老夫子果然在门外,却已倒在墙角下,只能看着他苦笑。严正刚笑不出来了,他终于发觉这件事一点都不可笑。小方已经走了。他确信严正刚绝不会再追,击倒了宋老夫子,就无异也击倒了严正刚。他当然不是用他的“第三只手”击倒宋老夫子,他没有第三只手。可是他有第二双眼睛——“阳光”就是他的第二双眼睛。如果不是“阳光”的暗示,他绝不会想到宋老夫子会躲在暗处等着和严正刚前后夹击。“阳光”说的虽然并不太明显,却已使他想起了他们联手对付柳分分时所用的诡计。他先找到了宋老夫子,先用客气的微笑、有礼的态度稳住了宋老夫子,就在宋老夫子已经认为他已完全丧失斗志时,他忽然出手了,以最快的手法,点住了宋老夫子三处穴道。宋老夫子不是他的朋友,是他的仇敌,对付仇敌是可以不择手段的。小方对自己这次行动觉得很满意。下一个要为他“饯行”的人是谁?他记得卜鹰曾经对他提过“朱云”的名字,也记得朱云就是“鹰记”商号的总管,是个非常诚恳、非常规矩的年轻人。小方从未想到他也是个身怀绝技、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但是卜鹰提到他名字时,却好象把他的份量看得比严正刚还重,要掌管“鹰记”商号也绝不是一个普通人所能做得到的,如果他没有特别的武功和才能,卜鹰也绝不会将这么重要的职位交给他。小方相信卜鹰绝不会看错人,他对朱云已经有了戒心。就在这时候,他看见了朱云。朱云看来还是和平时一样老实规矩,唯一不同的地方是,他手上多了一柄剑。一柄很普通的青钢剑,剑已出鞘。朱云双手抱剑,剑尖下垂,向小方恭敬行礼。“晚辈朱云,恭请方大侠赐招。”小方笑了笑:“我不是大侠,你也不是我的晚辈,你不必太客气。”他刚才对宋老夫子的态度和朱云对他同样客气,现在宋老夫子己倒在墙角里。这些日子来,他又学会了很多事。他也明白朱云的意思——晚辈求前辈赐招,就不必大公平了,前辈的手里没有剑,晚辈也一样可以出手的。朱云果然已出手。他的出手并不快,招式间的变化也不快,事实上,他的招式根本没有什么精妙复杂的变化,只不过每一招都用得很实际,很有效。这种剑术虽然也有它的优点,可是用来对付小方就不行了。小方虽然赤手空拳,可是施展开每个练武者都必学的“空手人白刃的功夫,应付这柄不已游刃有余。他甚至已经在怀疑,卜鹰对朱云是不是估计得太亢些,朱云是不是还没有将真功夫使出来。小方正想增加压力,逼他使出全力,朱云却已经后退十步,再次用双手抱剑,剑尖下垂,向小方恭敬行礼:“晚辈不是方大侠对手,晚辈已经败了。”现在就认输未免还太早,卜鹰属下,本不该有这种人的。卜鹰属下都是战士,不奋战到最后关头,绝不会轻易放弃。朱云忽然笑了笑:“方大侠一定会认为晚辈还未尽全力,还不该放手的。”小方承认这一点,朱云微笑道:“晚辈不愿再战,只因为晚辈已不忍与方大侠缠斗下去了。”小方忍不住问:“你不忍?为什么不忍?”“因为方大侠已中了奇毒,已经绝对活不到半个时辰了。”朱云道:“如果晚辈再缠斗二十招,方大剑的毒性一发作,就必死无救了。”小方也在笑。朱云说的话,他根本就不信,连一句也不信。“我中了毒?你看得我中了毒?”小方故意问:“是什么时候中的毒?”“就在片刻之前。”“卜鹰给我喝的酒中有毒?”“没有,酒里绝对没有毒。”朱云道,“他要杀你,也不必用毒酒。”“毒不在酒里,在哪里?”“在手上?”“谁的手?”朱云反问:“你刚才握过谁的手?”小方又笑了。他刚才只握过“阳光”的手,他绝不相信“阳光”会暗算他。朱云却在叹息:“其实你应该想得到的。她也是为你饯行的人,第一个为你饯行的就是她;只不过她用的手法和我们不同而已。”“有什么不同?”“她用的方法比我们温和。”朱云道:“但是也远比我们有效。”“她用的是什么法子?”“你们最近常在一起,你应该看见她手上一直戴着个戒指。”小方看见过那个戒指,纯金的戒指,式样仿佛很好,手工也很好。究竟是什么式样,小方都己记不清了。在拉萨,每个女人都戴着金饰,在每一条河流滩头,都可以看见人们用最古老原始的方法就能捞取到大量的金沙。手上戴着一个纯金的戒指,在这里绝不是件能够引人注意的事。“可是她戴的那个戒指不同。”朱云道,“那个戒指虽然只有几钱重,却远比几百两黄金更珍贵。”“为什么?”小方问,“是不是因为它的手工特别精细?”“不县”“是为了什么?”“是因为戒指上的毒。”朱云道,“是用三十三种毒淬成的。先将这三十三种剧毒淬入黄金,再打成这么样一个戒指。戒指上有一根刺,比针尖还细的刺,刺入你的皮肤时,你连一点感觉都没有,可是半个时辰内,你已必死无救。”小方已经不笑了,但是也没有特别的反应。朱云却仿佛在为他惋惜:“本来我们都已经把你当作朋友,如果你不走,这里绝对没有人会伤害你,‘阳光’更不会。”他叹息着说:“不幸现在我们已经不是朋友了。”小方忽然打断他的话。“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小方道,“不是朋友,就是仇敌,所以她才会用这种方法对付我,你们对付仇敌本来就是不择手段的。”朱云并不否认。小方又道:“她先把严正刚和宋老夫子的杀着告诉我,为的就是要稳住我,要我对她完全信任,她才能在我不知不觉中把毒刺刺入我的掌心。”他忽然问:“可是你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告诉我呢?”朱云还没有回答,小方又问他:“毒蛇噬手,壮士断腕,你是不是要我斩断自己这只手?”
第十六章断魂剑断肠人

“不是。”朱云好像完全没有听出他话中的讥消之意,“但是你不妨先看看你自己这只手,看看你手上是不是已经有了个好像被毒蜂螫过的伤口。如果伤口还没有发生变化,也许你还有得救。”“我还有救?”小方道,“谁会来救我?”“只要你肯留下来,每个人都会救你的。”小方对“阳光”的信心无疑已经开始动摇了,忍不住转过身,面对刚刚升起的明月,伸出了那只曾经被“阳光”握住的手。他的身子刚刚转过去,朱云的左手里已经有七点寒星暴射而出,不是用腕力发出的,是用一种力量极强的机簧筒射出来的。江湖中人用暗器的种类虽然多,“夺命七星针”永远都是其中最可怕的一种。机簧“崩”的一响,朱云右掌中的青钢剑也已闪电般刺出。他的手已经不像刚才那以慢了,一剑刺出,闪动的剑光就己将小方所有的退路全都封死。就在这片刻,他好像就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从一个平庸的剑手,变成了个非凡的剑客。如果他一开始就使出这种剑术,小方绝不会躲不开的。但是现在他已将小方的信心摧毁。无论谁发现自己被一个自己绝对信任的朋友出卖了时,情绪都会变得十分低落、沮丧,何况小方正在看他手上的伤口。无论谁要在月光下查看一个比针还小的伤口,都不是件容易事。他已经将全副精神都集中在他自己的手上,他的信心已经被摧毁,情绪也己沮丧,他怎么能避得开这一剑?朱云一剑刺出,就算准小方已经死定了。如果小方真的相信了朱云的话,真的去看手上是不是有个伤口,他就真的死定了。他没有死。因为他对“阳光”有信心,对人类有信心。因为他的信心绝不是别人几句话就可以摧毁的,所以他没有死。朱云对自己这一剑大有把握了,对他的七星针也大有把握了。所以他一剑刺出,已尽全力,只记得“攻”而忘了“守”。这一剑的攻势虽然凌厉霸道,却有空门,也有破绽。他以为小方的退路全都已被封死,却忘了小方还有一条路可走,还可以“以攻为守”,从他的空门破绽中攻出去,攻他的心脏,攻他的命脉,攻他的必救处。小方没有杀死朱云。他先以左掌斜切朱云握剑的腕,横步躲入朱云的空门,曲时打朱云的肋部,并中指食指无名指作指锋,猛戳朱云的咽喉。他攻的都是要害,朱云不能不闪避自救。小方右手五指忽然化鹰爪,抓朱云的面门,乱朱云的眼神,左掌已斜切在朱云右肩上。右肩被击,青钢剑必然脱手。小方剩机夺剑,剑光一闪,剑锋已在朱云咽喉。但是他没有杀朱云。“我不杀你,只因为你虽然不是我的朋友,也不是我的仇敌。”小方道:“你要杀我,只不过是在做一件你认为应该做的事。”剑锋下的朱云居然还能保持镇静,却忍不住要问小方:“你真的相信‘阳光’绝不会害你?”“我相信。”“你为什么如此信任她?”小方的回答很简单:“因为我从未欺骗过她。”朱云忽然长叹:“我佩服你,你的确是个好朋友。”朱云道:“只可惜你的朋友倒未必都是好朋友,所以我劝你最好将我的剑带走。”“我既然不要你的命,为什么要你的剑?”“因为你很快就会用得着的。”朱云道:“也许并不是用来杀人。”“用来干什么?”朱云看着小方,眼睛里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过了很久才说:“这柄剑也跟别的剑一样,除了杀人外,另外还有种用处。”“什么用处?”“自刎。”朱云又叹口气,“不管怎么样,自刎至少比死在别人剑下好。”小方还没有开口,黑暗中忽然又有个人冷冷地说:“就算他要自刎,也不必用你的剑,他自己也有剑,他的剑远比你的剑锋利。”黑暗中忽然有剑光一闪,一柄剑仿佛忽然自大外飞来,斜插在小方足下。森寒的剑光,剑锋上仿佛有一只邪恶的鹰眼在冷冷地看着他,这正是他的“魔眼。”这柄剑一直在卜鹰那里,小方从未提起过,就好像已经忘了这柄剑的存在。但是现在他的剑又飞回来了,当然不是从天外飞来的。是从一个人手里飞出来的。小方回过头,就看见了这个人,兀鹰般的锐眼,幽灵般的白衣,刀锋殷冷酷,山岳般镇定。这个人是卜鹰。小方的心沉了下去。最后一个要为他饯行的,竟是卜鹰。朱云交给他这柄钢剑,的确不是要用他来杀人的,在卜鹰剑下,他根本全无机会。他们本来已经可以很亲近的朋友,现在却已好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小方忽然笑了笑,他这一生从未笑得如此沉痛。“想不到你也会来为我饯行。”小方道。“你既然来为我饯行,又何必把这柄剑还给我?”“因为这本来就是你的剑。”卜鹰的声音里全无感情:“你应该记得我曾经说过,我从来不要活人的东西。”小方当然记得。也许卜鹰根本就没有接受过他任何一样东西——他的剑、他的友情,都没有接受过。卜鹰又说道:“现在你已经有了自己的剑,为什么还不将你手里的剑还给朱云?”小方将剑还给了朱云,剑柄缠着的青绞已经被他掌心的冷汗湿透。卜鹰忽又冷笑:“现在你为什么还不走?是不是还想亲眼看着我杀他?”这句话是对朱云说的。朱云只有走,虽然不想走,也不能不走。小方忽然也冷笑:“你为什么一定要他走?”小方问卜鹰,“你杀人时为什么怕被人看见?”他没有等卜鹰回答这句话,他知道卜鹰一定不会回答的。他已经拔起了他的剑。这柄剑跟随小方已多年,每次他握起它的剑柄时,心里都会有种充实的感觉,就好像握住了一个好朋友的手一样。但是这次他握剑时,却好像握住了一个死人的手,冰冷僵硬的死人的手,就好像在跟一个死去的朋友最后一次握手诀别。——这就是一个学剑的人最后一次握剑时的感觉。如果他肯留在这里,如果他肯将这柄剑留在地上,卜鹰绝不会出手的。但是他不肯。他从地上拔起这柄剑时,就等于已经将自己埋入地下。卜鹰还是幽灵般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他。卜鹰的手里没有剑。卜鹰不用剑也一样可以杀人。他用一只空手就能接住卫天鹏闪电般劈杀过来的快刀,现在他当然也同样能用这双手接住小方的剑。小方的剑已刺出。这一剑刺的是卜鹰心脏,”也是小方自己的心脏。他一剑刺出时,就等于已经将自己刺杀于剑下!他自己已经从闪动的剑光之中看到了“死”!闪动的剑光忽然停顿,停顿在卜鹰的心脏之前,剑锋已经刺穿卜鹰的白衣。卜鹰根本没有出手,根本连动都没有动。小方在最后一刹那间才勒住这一剑,小方自己也怔住。他忍不住问卜鹰:“你为什么还不出手?”他问卜鹰时,卜鹰也在间他:“你为什么不杀了我?”两个人都役有回答对方的问题,因为他们彼此都已知道答案。朋友!这就是唯一的一个答案。在这一刹那间,不但剑锋停顿,世上所有的一切变动仿佛都已停顿。因为他们都已发现,不管别人的事在怎么变,他们还是没有变。他们还是朋友。真正的朋友永远都不会变为仇敌。高竿上的灯笼又亮起。卜鹰忽然转过身,看着这一点遥远如星辰的灯光,过了很久,才慢慢他说:“你去吧,到那盏灯下去,那里有个人在等你。”小方没有再说什么。卜鹰也没有再说什么。有些事是用不着说出来的,世上所有最美的事都用不着说出来的他的梦在江南。江南在他的梦里。灯光也遥远如江南,在灯下等着他的有一个人、两匹马。人是“阳光”,马是“赤犬”,人和马都是他的朋友,永远不变的朋友。“阳光”只说了一句话,三个字:“我们走。”星光比江南更远,可是星光能够看得见,江南呢?他的梦在江南,他的梦中充满了浪子的悲伤和游子的离愁。他永远忘不了他挥手离别江南时的惆怅悲伤痛苦。现在他就要回到江南了,他心里为什么也有同样的痛苦悲伤惆怅?“阳光”一直在他身畔,忽然问他:“你在想什么?”“江南。”江南,也只不过是两个字而已,可是听到这两个字,“阳光”眼里也露出种梦一样的表情,忽然曼声低唱:“重湖叠翠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嘻嘻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萧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这是柳永柳屯田的词,据《钱塘遗事》上说,孙何督帅钱塘时,柳屯田作这首《望海潮》赠之,却被金主完颜亮在无意中看见了。于是完颜亮特地令画工至江南绘《风物图》进呈,而且在上面题了两首诗。“移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据说这就是金兵入侵江南来的主要原因。这是首美丽的词,听的人不觉醉了,唱的人自己也仿佛醉了。过了很久,小方才叹了口气:“没有到过江南的人,都想到江南去,可是如果你到了江南,你就会怀念拉萨了。”“我相信。”“我回到江南后,如果知道有人要到拉萨来,我一定会托他带来一点江南的桂花糕和荷叶糖给你。”小方勉强笑了笑,“你虽然看不见江南的三秋桂子和十里荷花,吃一点桂花糕和荷叶糖,也聊胜于无了,”“阳光”沉默了很久,忽然也笑了笑:“你用不着托人带信给我。”她笑得很奇怪,“我会自己去买。”“你自己去买?”小方没有听懂她的话,“到哪里去买?”“当然是到江南去买。”小方吃了一惊。“到江南去买?你也要到江南去?”“阳光”慢慢地点了点头,眼中显然已有了江南的梦,也有了剪不断的离愁。小方松了口气。“你不会去的。”小方道:“我看得出你绝对舍不得离开拉萨,更舍不得离开那些朋友。”“我是舍不得离开他们。”“阳光”道,“可是我一定要到江南去。”“为什么?”“鹰哥要我送你,要我把你送到江南,”“阳光”悠悠他说,“你应该知道,不管他要我做什么,我都会听他的话。”小方又勉强笑了笑。“他为什么要你送得那么远?难道他以为我已经忘了回家的路?”“我也不知他为什么要我送你。”“阳光”道,“可是他既然要我送你,我就要把你送到江南,你用鞭子赶我都赶不走的。”她也在笑,笑得也很勉强,因为她也和小方一样,也明白卜鹰的意思。卜鹰要她送小方,只不过因为他想成全他们,每个都认为他们已经是一双两情相悦的情侣。小方沉默了很久;忽然又问:“到了江南,你还会不会回来?”“会。”“阳光”毫不考虑就回答,“不管到了什么地方,我都一定会回来的。”她忽然问小方:“你知不知道卜鹰是我的什么人?”“是你的大哥。”“他是我的大哥,他当然是我的大哥。”“阳光”轻轻地叹息:“只不过我却不是他的妹妹!”“你不是?”小方很意外,“你是他的什么人?”“我是他未婚的妻子。”“阳光”道,“我们已经有了婚约了。”小方怔住。“阳光”也沉默了很久才说:“他一直不让你知道这件事,因为他一直认为你很喜欢我,他不愿让你再受刺激。”小方苦笑。“阳光”又道:“而且他一直觉得自己老了,觉得自己配不上我,一直希望我能找个更好的归宿,所以……”小方替她说了下去:“所以他才要你送我,送到江南。”“他就是这么样一个人,总是先替别人着想,从来不肯替自己想想。”“阳光”也苦笑,“可是他的外表却偏偏冷得像冰一样。”她的笑容虽然黯淡,却又充满骄傲,为卜鹰而骄傲。“他为了你,不惜跟他的伙伴争吵,甚至不恰以他自己的性命来保证你绝不会泄露他们的秘密。”阳光叹了口气,“可是这些事他宁死也不会对你说,因为他不愿让你心里有负担,不愿让你感激他。”小方也没有再说什么。他生怕自己眼中的热泪会忍不住要夺眶而出。他的泪绝不轻流,他心里的感激也从不轻易向人叙说。又过了很久,“阳光”才接着道:“不管他怎么对我,我对他却不会变的。”“所以不管你到了什么地方,都一定会回来。”小方说。“阳光”看着他,轻轻地问:“你明白我的意思?”“我当然明白。”“阳光”笑了,真的笑了,笑容又变得像阳光般灿烂辉煌。她又握住了小方的手,握得比以前更紧。“我知道你一定会明白的。”她说:“我也知道他没有看错你,你的确是他的好朋友。”就在他们笑得最开朗、最愉快时,他们忽然听到一种痛苦的声音。不是呻吟,也不是喘息,而是一个人只有在痛苦已到极限时才会发出的声音。声音很低、很远,如果不是在这死寂的大漠之夜中,他们很可能听不见。现在他们听见了。这里还是沙漠的边缘,是个已干涸了的绿洲。绿洲已干涸,正如美人已迟暮,再也无法留住任何人的脚步了。“阳光”带小方走这条路,”不但因为这里行人已少,也因为别人想不到一个像她那样对沙漠如此熟悉的人,会到一个没有水的绿洲来。没有水,就没有生命,旅人远避,绿树枯死,只剩下一座土丘仍然顽强如昔,冷眼坐视人间的沧桑变化。他们听到的声音,就是从这座土丘后面传来的。土丘后有棵枯树,树上吊着一一个人,一个本来早就已经该死了的人。无论谁受过她这么多折磨酷刑之后,都很难活到现在。她能活到现在,也许只因为她只有一半是人,另一半是魔。这个人赫然竟是“天魔玉女”柳分分。如果不是因为她的衣服,连小方都几乎认不出她就是柳分分。她已被折磨得不成*人形,连呻吟声都发不出,只能用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乞怜地看着小方。她不是要小方救她,她自己也知道自己是绝对活不下去的。她只求速死。小方明白她的意思,小方也知道,如果给她一刀,对她反而是种仁慈的行为。但是他没有出手,因为他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才是对的。不管怎么样,这个人毕竟还没有死,谁也没有权力决定她的死活。“阳光”已经扭过头,不忍再看她。“我们走吧。”小方不肯走。“阳光”叹了口气:“你既然救不她a,又不忍杀她,为什么还不肯走?”小方自己也说不出理由。人性中本来就有很多种情感是无法解释的,所以每个人都常常会做出些连自己都说不出理由来的事。小方只想先把她从树上解下来。“阳光”却拉住了他的手:“你绝对不能动她。”“为什么”“因为你只要一动她,别人就知道我们到这里来过,就知道我们走的是这条路了。”“别人?”小方又问道,“别人又是谁?”“阳光”没有回答,因为“别人”已经替她回答了:“别人就是我。”声音是从小方身后传来的。小方连一点感觉都没有,这个人就已幽灵般到了他身后。——从来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来,也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要走。小方握紧双拳,连指尖都已冰冷。但是他并不觉得意外,因为他早已知道班察巴那绝不会放过他的!班察巴那脸上己没有温柔如春的微笑,神志却仍然坚强如金,眼神也仍然尖利如锥。他的手上仍有弓,腰畔仍有箭。——箭羽上有痛苦之心,倒钩上有相思之情,充满欲望直射人心,百发百中的五花神箭。“阳光”又在叹息:“我以为你想不到我会带他走这条路的,想不到你还是找到了。”她苦笑:“难怪每个人都说,如果班察巴那追踪那一个人,就好像猎犬要追一只鸡,从来都没有一次迫不到的。”班察巴那仿佛根本没有听见她在说些什么,一直都在看着吊在树上的柳分分,忽然问道:“你们知不知道谁对她下的毒手?”“你知道?”“阳光”问,“是谁?”班察巴那沉默了很久,才说出一个名字:“是金手。”“金手?金手是什么人?”“金手不是一个人,是一个组织,是吕三用黄金收买的组织。”班察巴那道,“金手就是他们用的代号。”“以前我们为什么没听说过?”“连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班察巴那道:“铁翼、卫天鹏、柳分分,都是这组织中的人。”“柳分分既然也是这组织中的人,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付她?”“阳光”不知道其中的原因,小方却知道。“因为她曾经出卖过他们!”在那挂着黑色鹰羽的帐篷中,她要她的同伙每个人都留下了一只手。现在小方才明白。那次卜鹰为什么会轻易放过柳分分了。他算准她的同伙一定会对付她的。班察巴那的瞳孔在收缩,眼神更锐利,忽然冷笑:“想不到他们居然还留在这里没有走。”“阳光”又问:“他们故意把柳分分吊在这里,是不是故意向我们示威?”她自己替自己回答:“一定是的,所以你应该赶快去找他们,给他们一点颜色看。”她又拉住小方的手,拉着小方往他们歇马的地方走。“我们也应该走了。”班察巴那却已横出金弓,拦住了他们的去路。“你走,他留下。”“你要他留下来干什么?”阳光故意装作不懂,“是不是要他陪你喝酒?”“不是!”这问题本来是不必回答的,班察巴那却回答了,回答得严肃而慎重。“阳光”叹了口气:“我也知道你当然不是要他陪你喝酒,你要杀人时从不喝酒。”班察巴那承认了,他的眼中己露出杀机:“你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问?”“因为我希望你只不过是要他陪你喝杯酒而已。”“阳光”的态度也变得同样严肃慎重,“因为你是绝对杀不了他的。”班察巴那冷笑:“我明白你的意思。”他冷笑道:“你们两个人不妨一起出手,只要能杀了我,你就可以带他走。”他一字字接着道:“只有杀了我,你才能带他走。”“阳光”又叹了口气:“你错了,你根本不明白我的意思,我根本不想杀你,但是你也绝不能杀他,否则……”“否则怎么样?”班察巴那道,“他要走时,谁也拦不住他;我要杀人时,也同样没有人能拦住我。”他右手握金弓,用左手食中两指拈起一根羽箭:“除非他这次还能避开我这五枝箭。”他的金弓已引满,箭已在弦,百发百中的五花神箭。“阳光”忽然大声道:“我也不知道他能不能避开你的箭,但是我知道,你这一箭射出,射死的绝对不止他一个人。”班察巴那冷笑道:“你想陪他死?”
第十七章跪着死的人

“阳光”道:“我不想。”她居然笑了笑:“但我只知道,你若杀了他,另外有个人一定会陪他死的。”班察巴那不能不问:“谁?另外那个人是谁?”“是波娃。”她淡淡地接着道:“卜鹰要我告诉你,你若杀了小方,波娃也得死,你今天杀了他,波娃绝对活不到明天。”班察巴那的金弓在手,羽箭仍在弦,但是他全身都已僵硬,连扣箭的手指都已僵硬。他了解卜鹰。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卜鹰。卜鹰说出来的话,就像是他射出去的箭,卜鹰的话已出口,他的箭还未离弦。但是箭已在弦,又怎么能不发?忽然间,“崩”的一声响,金弓弹起,弓弦竟已被他拉断。班察巴那的杀气也已随着断弦而泄。“你们果然是好朋友。”他叹息,“我从未想到你们竟是这么好的朋友。”夜深,更深。说完了这句话,班察巴那就慢慢地转过身,走向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永无尽期的寂寞。看着他背影,“阳光”也忍不住叹息:“你从未想到他们是这么好的朋友,也许只因为你自己从来没有朋友。”班察巴那慢慢地点了点头。“也许是的……”这句话还没有说完,他的身子忽然如弓弦般绷紧,忽然伏卧在地止,用左耳贴地。星光照在他脸上,他脸上露出极奇怪的表情。他又听见了一些别人听不见的声音。“阳光”忍不住悄悄地向:“你听见了什么?”“人。”“人?”“阳光”又问:“有人来了?”“嗯。”“是到这里来的?”“嗯。”“来了多少人?”班察巴那没有回答,也用不着再回答,因为这时小方和“阳光”一定也能听到他刚才听见的声音了。一阵非常轻的马蹄声,来得极快,眨眼间他们就已能听得很清楚,人马正是往他们这方向来的,来的最少有三四十个人,三四十匹马。班察巴那身子已跃起,低声道:“你们跟我来。”小方的“赤犬”和“阳光”的马,都躲在干涸的水池旁一棵枯树下。班察巴那飞掠过去,轻拍马头,解开马缰,带着两匹马转入另一座比较低矮的沙丘后,忽然将“赤犬”绊倒,用自己的胸膛,压住“赤犬”的头。一向荣骛不训的“赤犬”,在他的手下,竟完全没有挣扎反抗之力。他出手时已经向“阳光”示意,她立刻也用同样的方法制住了另外一匹马。他们用的法子迅速而且确实有效,甚至比浪子对付女人的方法更有效。这时远处的蹄声渐近,然后就可以看见一行人马驰入这个已经干涸了的绿洲。一行三十七个人、三十六匹马,最后一个人骑的不是马,是驴子。这个人高大而肥胖,骑的却偏偏是匹又瘦又小的驴子。驴子虽然瘦小,看来却极矫健,载着这么重的一个人,居然还能赶得上前面三十六匹健马。人虽高大肥胖,却没有一点威武雄壮的气概,穿得也很随便,跟在三十六个着鲜衣、鞭快马、佩长刀的骑士后,就像是个杂役跟班!奇怪的是,这些骑士们对他的态度却极尊敬,甚至还显得有些畏惧。三十六个人偏身下马后,立刻恭恭敬敬地垂手肃立在两旁,连大气都不敢喘。这个人骑在驴子上,东张西望地看了半天,才慢吞吞地下了鞍,一张红通通的脸,看来又老实又忠厚,脸上还带着种迷惆的表情,又东张西望看了半天,才向一个鸯肩蜂腰大汉招了招手,慢吞吞地问:“你说的就是这地方?”“是。”“我记得你好像是说过这地方是个绿洲。”“是。”“绿洲是不是都有水的?”“是。”“水在哪里?”这个人叹着气,“我怎么连一滴水都看不见?”大汉垂下头,额角鼻尖上都已冒出比黄豆还要大的汗珠子,两条腿也好像在发抖,连说话的声音都已经开始发抖。“三年前我到这里来过,这里的确是个绿洲,的确有水,想不到现在居然干涸了。”“想不到,真是想不到。”骑驴的胖子叹了口气,忽然又问这大汉:“最近你身体好不好?”“还好。”“有没有生过什么病?”“没有。”骑驴的胖子又叹了口气:“那么我猜你一定也想不到自己会死的。”大汉忽然抬起头,脸上本来已充满恐惧之极的表情,现在却忽然露出了笑容。现在他居然还能笑得出,也是件令人绝对想不到的事。骑驴的胖子也觉得很意外,忍不住问道:“你觉得很好笑?”“我……我……我……”大汉还在笑,笑容看来又愉快又神秘,说话的声音却充满恐惧,忽然慢慢地跪了下去,跪下去的时候仿佛笑得更愉快。他当然也看出了这胖子的杀机,明明怕得要命,居然还能笑得出,明明笑得很愉快,却又偏偏怕得要命。一个正常的人绝不会像这样子的,这个人是不是已经被吓疯了?他的同伴们都在吃惊地看着他,本来显得很惊讶的脸上,忽然也全都露出了笑容,又愉快又神秘的笑容,跟他完全一模一样的笑容。然后这三十五个人也全都跪了下去,跪下去的时候也仿佛笑得更愉快。骑驴的胖子脸色变了,也变得惊讶而恐惧。就在他脸色刚开始变的时候,他脸上忽然也露出了笑容,又愉快又神秘的笑容,和另外三十六个人完全一模一样的笑容。然后他也跪了下去。三十七个人一跪下去就不再动,不但身子保持原来的姿势,脸上也保持着同样的笑容。三十六个人一直在笑,就好像同时看到一件令他们愉快极了的事。“阳光”忽然握住了小方的手,她的手冰冷而潮湿,小方的手也一样。看见这三十七个人如此愉快的笑容,他们连一点愉快的感觉都没有,只觉得说不出的诡秘可怖。他们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他们心里忽然也有了种说不出的恐惧。漫漫的长夜还未过去,大地一片黑暗死寂,三十六个人还是动也不动地跪在那里,脸上还是保持着同样的笑容。但是现在连他们的笑容看来都不令人愉快了。他们笑容已僵硬。他们全身上下都已僵硬。就在他们跪下去的时候,他们已经死了,一跪下去就死了。他们死的时候,就是他们跪下去的时候,也就是他们笑得最愉快的时候。他们死的时候为什么要笑?他们为什么要跪着死?小方想问班察巴那,“阳光”也想问,有很多事都想问。在这片神秘而无情的大地上,如果还有一个人能解释这种神秘而可怕的事,这个人无疑就是班察巴那。班察巴那却不让他们间。他忽然从身上拿出漆黑的乌木瓶,用小指和无名指捏住瓶子,用拇指和食指拔开瓶塞,从瓶子里倒出一点粉未抹在两匹马的鼻子上。本来已渐渐开始要动的马,立刻不再动了。他不但不让人出声,也不让马出声。沙丘前三十六个人全部死了,死人是什么都听不到的。他为什么还不敢出声?他怕谁听见?班察巴那不但冷静镇定,而且非常骄傲,对自己总是充满信心,对别人一无所惧,大家都承认这世界上已经很少有能够让他害怕的事。可是现在他的脸色却变了,看来甚至比小方和“阳光”更害怕。因为他知道的事远比他们多。他不但知道这些人都中了毒。而且还知道他们中的就是传说中最可怕的“阴灵”之毒。一毒性无色无味,来得无影无形,下毒的人也像阴魂幽灵般飘忽诡秘、来去无踪。从来没有人知道下毒的人是谁,用什么方法下的毒,也没有人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候中的毒,等他们知道自己中毒时,毒已无救了。他们的脸已因毒性发作而扭曲变形,他们的身子已因肌肉痉挛而跪下去。毒杀他们的“阴灵”也许还在千里外,也许就在他们附近。不管他在哪里,他迟早总会来看看这些死在他毒手下的人,就好像一位名匠大师完成一件精品后,总忍不住要来欣赏自己的杰作,可是从来都没有一个人能活着看到他的真面目,因为他一定要等到他的对象全都死了之后才全来,他总是会安排他们死在一个寂静荒凉、很少有别人会去的地方。这个干涸的绿洲本来已很少有人迹,现在这些人都死光了。所以“阴灵”也很快就会来了。——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他究竟是人,还是个幽灵鬼魂?班察巴那的心跳已加快。他知道如果“阴灵”发现这里还有活人,这个活人还想再活下去就很难了。漫漫的长夜已将过去,被汗湿透的衣服已被刺骨寒风吹干。黑暗的苍穹已变成了一种比黑暗更黑暗的死灰色。三十七个跪着死的人还是直挺挺地跪在死灰色的苍穹下,等着毒杀他们的“阴灵”来看他们最后一眼。第一个来的却不是阴灵,是一只鹰。食尸鹰。鹰在盘旋。死灰色的苍穹渐渐发白,渐渐变成了死人眼白一样的颜色。盘旋低飞的食尸鹰忽然落下,落在一个跪着死的人身上,用钢锥般的鹰椽啄去了这个人的眼睛。这是它的第一口。就在它准备继续享受它这顿丰美的早餐时,它的双翅也忽然抽紧扭曲。它不是跪着死的。鹰不会跪下,可是鹰也会死。“阴灵”的毒已布满了这些死人的每一分血肉,这只鹰啄食了死人的血,鹰也被毒杀。小方只觉得胸口很闷,闷得连气都透不出,胃部也在收缩,仿佛连苦水都要吐出来。就在这时候,他听见了一声很奇怪的声音。他听见一声犬吠。犬吠声并不奇怪。在江南软红十丈的城市里,在那些山明水秀的乡村中,鸡犬相闻,他每天都能听见犬吠声,想不去听都很难。可是在这种边陲荒寒之地,在这么样一个阴森寒冷的早上,无论谁都想不至“自己会听见犬吠声的,想不去听都很难。可是在这种边陲荒寒之地,在这么样一个阴森寒冷的早上,无论谁都想不到自己会听见大吠声的,当然更想不到自己会看见一条狗。小方看见了一条狗。第二个来的也不是“阴灵”,是一条狗。一条雪白可爱的狮子狗。,天色几乎已经很亮了,已渐渐变成了死人鼻尖上的颜色。这条雪白可爱的狮子狗“汪汪”地叫着,用一种非常生动活泼可爱的姿态跑了过来,就像是一条非常受宠的小狗,跑进了它主人的闺房。它知道它这脾气温柔的主人绝不会责罚它的,所以它看见每样东西都要咬一口,看见主人的绣花鞋也要咬一口。只可惜这里不是千金小姐的闺房,这里既没有脾气温柔的大小姐,也没有绣花鞋。这里只有死人,死人脚上穿着的是皮靴。这条雪白可爱的狮子狗还是一口咬了下去,咬的不是死人脚上的皮靴,咬的是死人的脚踝。这条雪白可爱的狮子狗居然在每个死人的脚踝上都咬了一口。死人已不会痛了,死人已没有反应。“阳光”却有点心痛。就像是其他那些十八九岁的女孩子一样,她也很喜欢这种雪白可爱的小狗。她不忍看见这么可爱的一条小狗也像那只食尸鹰一样被毒杀。她不忍看,又忍不住要看。所以她看见了这件怪事。这条小狗非但没有被毒杀,反而变得更活泼更好玩更可爱了,就好像刚吃过它的主人亲手递给它的美食,也想用最可爱的样子来回报,来博取它主人的欢心,所以一直在不停地叫,不停地摇尾巴。它已经听见它主人在叫它。“小老虎,快快快,让妈妈亲亲你,抱抱你。”它是条小狗,不是小老虎,它的“妈妈”也不是狗,是个人。是个非常可爱的人,雪白的皮肤,灵活的眼睛,乌黑的头发梳成了十七八根小辫子,每根辫子都用红丝线结了个蝴蝶结。在山明水秀的江南,在春光明媚、鸯飞草长的三月,在西子曾经烷纱的小溪旁,你也许偶然会看见这么样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可是在此时此刻此地,无论谁都想不到自己会看见这么样一个人。——她当然不会是“阴灵”,绝不是。——她是谁?为什么会到这种地方来,而且还带了条小狗来?如果不是因为还有三十六个人死人跪在那里,“阳光”一定会跑过沙丘去间她,从自己的行囊中分给她一碗酸酸甜甜的羊奶,再间她有没有婆家,愿不愿意跟小方交个朋友。她这主意很快就被她自己打消了,就算没有死人她也不会跑出去了。因为她忽然看见了一个比死人更可怕的人,穿着雪白的衣服,就像是鬼魂般忽然出现在这个梳着十七八根小辫子的小姑娘身后。其实他绝对不能算是个丑陋的人,高高的身材修长笔挺,雪白的衣服整洁合身,而且五官也长得非常英俊。他甚至比大多数男人都好看得多,但是无论谁看见他都会被吓出一身汗来。这个人看来仿佛是透明的,露在衣裳外面的地方都是透明的,每一根血管每一根筋,甚至连每一根骨头都能看得很清楚。这个人全身上下的皮肤就像是一层水晶。“阳光”几乎忍不住要叫了出来,叫这个可爱的小姑娘快跑,跑得越快越好。她不能不替这个小姑娘担心。这个水晶人是不是为了她来的?会怎么样对付她?就算他不去动她,等她看见这么样一个人就站在自己背后时,也会被活活吓死的。现在她已经看见他了。她非但连一点害怕的样子都没有,反而高兴得跳了起来,抱住了他的脖子,在他透明的脸上亲了亲。这个水晶人居然也会笑,而且还会说话,声音里居然充满柔情。可是他说出来的话却又让人吓了一跳。“是不是全部死了?”他轻抚着这小姑娘的柔发柔声问,“是不是已经死得干干净净?”“当然是全都死了。”小姑娘答道,“你要不要叫小老虎再去咬他们一口试试看?”她眯着眼笑道:“你不许他们看见今天的太阳,他们怎么能活到太阳升起来的时候?”“阳光”忍不住又悄悄握住小方的手,两个人的手都比刚才更冷。——这个“水晶人”就是“阴灵”。——这条小狗刚才去咬那些死人的脚,就是为了要去试试他们是不是已经真的死人,只有死人才不会痛。——一定要等到每个人全都死光,“阴灵”才会出现。但是“阳光”还没有死,小方和班察巴那也没有死。他们终于活着看到了“阴灵”的真面目。他们还能活多久?“阴灵”很可能已经发现了他们,已经施放出他那无色无味无影无形的毒,发在风里,发在空气里,等他们发现自己中毒时,已经跪了下去!跪下去死!一个人就算要死,也不能跪着死。为什么不索性出去跟他拼一拼?“阳光”几乎忍不住要冲出去了,可是就在这时候,她又看见了一件可怕的事情。三十六个跪在地上的死人中,竟有一个忽然复活了。复活了的死人就是那个骑驴的胖子!他高大肥胖的身子忽然像是条黄河鲤鱼般凌空跃起,滚出了一柱银光。银光一闪,落在那水晶人身上,竟是一面网。他的身子在空中一挺,翻身落在一棵枯树上,提起了这面银网。这个水晶人立刻变成了网中的鱼。一个人如果真的死了,就绝不会复活,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只能死一次。这个胖子当然也不能例外。“你有没有想到我还没有死?”他大笑,“你有没有想到世上还有你毒不死的人?”他笑得愉快极了,这件事他实在做得很得意。但是他的笑就要结束,因为他也看见了一件连他都想不到的事。他看见这个小姑娘也在笑。刚才她抱着那水晶人亲了又亲,他们之间的关系当然很亲密,现在她的亲人忽然被吊了起来,她应该觉得很吃惊、很愤怒、很难受才对,如果她不敢跟这个胖子拼命,就该赶快逃命的。可是她偏偏还在笑,不但在笑,而且还在拍手,不但笑得比谁都开心,拍手也比谁都拍得起劲。“好功夫!好本事!”她拍着手笑道,“就算你别的本事都不怎么样,装死的本事绝对可以算是天下第一。”她又问:“刚才小老虎咬你的时候,你难道一点都不痛?”胖子又笑了:“谁说我不痛,我痛得要命。”“你怎么能忍得住?”“想到这位横行天下,无论谁一听见都会吓一跳的‘阴灵’,阴先生马上就要被我用网子吊起来的时候,再痛我都能忍得住了。”“有理,非常有理。”小姑娘嫣然一笑,道,“胡大掌柜说的话,好像总是有道理的。”现在“阳光”才知道这个胖子姓胡,而且是位大掌柜。在北方,大掌柜就是大老板,他看来确实也有几分像是位大老板的样子。小姑娘忽然叹了口气:“想不到胡大掌柜今天居然说错了一件事。”“什么事?”“被你用网子吊起来的这个人并不是阴先生。”小姑娘道,“你根本不该把那位人人听见都会吓一跳的‘阴灵’称为阴先生的。”“我应该称呼什么?”“你应该叫一声阴大小姐。”她又开始笑,“最少也应该叫一声阴大姑娘!”胡大掌柜当然要问:“这位阴大小姐在哪里?”“就在这里,就在你面前。”她指着自己的鼻子,“我就是阴大小姐,阴大小姐就是我。”胡大掌柜又笑不出了。谁也想不到这个头上梳着十六八条辫子,手里抱着条小狗,笑起来好像是你自己外孙女那么可爱的一个小姑娘是“阴灵”。她又抱起了她的小狗。她忽然间这位已经笑不出的大掌柜:“我唱个歌给你听好不好?”这个时候她居然要唱歌,她居然真的唱了起来“燕北有个三宝堂,名气说来响当当。三宝堂里有三宝,谁见谁遭殃,两眼泪汪汪。爹见没有爹,娘见没有娘,谁见谁遭殃,眼泪如米汤。”她唱的根本不能算是一首歌,词句更不能算优美,只不过每一句都是事实。三宝堂雄踞燕北,名气的确非常响亮。三宝堂中的确有三宝,江湖中人如果遇到这三宝,不遭殃的确实很少。等她唱完了,胡大掌柜也为她拍手。“你凭良心说,我唱的这支歌好听不好听?”“好听。”胡大掌柜笑道:“我保证从来都没有人比你唱得更好听。”阴大小姐吃吃地笑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你这么恭维我,我当然也要称赞你两句。”“当然、当然。”“别人听我称你为大掌柜,一定以为你最多只不过是家小饭馆大掌柜而已。”胡大掌柜叹了口气:“我也情愿如此,那些小饭馆的大掌柜,麻烦一定比我小得多。”“可惜你偏偏就是三宝堂的大掌柜,想赖都赖不掉。”她忽然问:“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三宝堂里究竟有哪三宝?”胡大掌柜微笑:“你说呢?”阴大小姐眼珠子直转:“这个会吊人的网子当然是一宝?”“当然是的。”“听说你还有种叫‘风凰展翅’的暗器,虽然比不上昔年孔雀山庄的孔雀翎,也差不了太多。”阴大小姐道:“那当然也应该算一宝。”“当然应该。”
第十八章胡大掌柜

“还有一宝用不着你说我也猜得出了。”阴大小姐笑道,“三宝堂中最宝贵的一宝当然就是你。”胡大掌柜大笑:“对,完全对,我若不是宝,怎么毒不死?”“就因为江湖中都说你毒不死,所以我才想试试你。”“现在你已经试过了。”胡大掌柜道:“好像已经应该轮到我来试你了。”“试什么?怎么试?”“试试你能不能避得过我的‘凤凰展翅’!”他的脸上虽然还在笑,眼睛里却已露出杀机。他的人虽然没有动,两只手的手背上却已有青筋凸起。阴大小姐眼珠子又转了转,忽然道:“你真的相信我就是‘阴灵’?你为什么不先间问我,被你吊起来的这个人是谁?”胡大掌柜盯着她,眼睛连眨都不眨,好像已下定决心,绝不回头去看那个水晶人。他用不着再为一个已经被吊在网子里的人分心,不管这个人是谁都一样,但他却还是问:“那个人是谁?”“其实他根本不能算是一个人。”阴大小姐道:“他只不过是个瓶子。”“瓶子?什么瓶子?”“装毒药的瓶子,里面各式各样的毒药都有。”阴大小姐道:“所以只要你的手敢动一动,就死定了!”“谁死定了?”“你!当然是你。”阴大小姐柔声道:“只要他对你吹一口气你就死定了。”胡大掌柜大笑:“不管你说什么都骗不过我的。”他大笑道,“我这人长得虽然像头猪,其实却是条老狐狸。”“只要你的手一动,你就立即是条死狐狸。”胡大掌柜的笑声忽然停顿。这次说话的人不是阴大小姐,当然也不是他自己,说话的人就在他背后,离开他绝对不会超过三尺。他身子突然拔起,凌空翻身,立刻就发现本来吊在网子里的人已不在网子里。就在他下决心绝不上这个小姑娘的当,绝不回头去看的时候,这个水晶人已经从他的网子里脱身而出,到了他的背后,他的网子已经到了这个人手里。胡大掌柜还是上当了。这个水晶人,虽然不是人,也不是瓶子。这个小姑娘又说又笑又唱,就是为了要让他从网子里脱身。如果天下只有两个人能从这面银网中脱身,他就是其中之一。如果天下只有一个人能从这面银网中脱身,他就是唯一的一个。他这个人不但是透明的,而且好像连一根骨头都有。梳辫子的小姑娘笑得更甜。“现在你总该知道谁是‘阴灵’了,只可惜现在已经迟了一点。”“的确迟了一点。”胡大掌柜又掠上枯树,“幸好还不太迟。只要我还没有死,就不算太迟!就算我要死,你们也得陪着我去!”他的一双手已如凤凰的双翅般展起:“就算我要下地狱,你们也得陪我去!”就好像“飞云五花锦”、“孔雀翎”、“天绝地灭人亡,无情夺命三才钉”这些在传说中已迹近神奇的暗器一样,江湖中也没有人知道三宝掌的“凤凰展翅”究竟是种什么样的暗器,究竟是用什么手法打出来的,有多大的威力。因为看过这种暗器威力的人,通常都已死在这种暗器下。但是也没人能怀疑胡大掌柜说的话。他说他要他们陪他下地狱时,他的意思就真是要他们陪他下地狱!他对他自己和他的暗器都绝对有信心,绝对有把握。他的双臂展起,姿势奇秘而怪异。水晶人那张本来完全透明的脸上,忽然泛起了一层暗紫色的烟雾。小姑娘脸上的笑容也看不见了。只要有一个人出手,三个人都要同下地狱——只有下地狱,绝无别处可去。就在这时候,比较大的一座沙丘后忽然传来了一阵悠扬的笛声。笛声柔美悠扬,曲调缠绵排恻,不知不觉间已吹散了人们心里的杀机。两个人随着笛声从沙丘之后转出来,两个小小的人。一,个小小小小的小老头,牵着匹青骡,一个小小小小的小老太太,横坐在骡背上吹笛,小小的脸,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小小的一:很白玉笛。小方从来也没有看见过这么小的人,无论什么地方“都要比平常人小一半。但是他们的身材却很匀称,绝没有一点畸形丑陋的样子。小老头头发花白,面貌慈祥,小老太太眉清目秀,温柔娴静,拿着笛子的一双手,就好像她手里白玉笛一样晶宝润圆。无论谁都不能不承认这两个人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配得真是好极了。胡大掌柜没有出手,“阴灵”也没有。无论谁听见了这样的笛声,看见了这么样两个人,都没法子再下毒手的。阴大小姐脸上又露出花一般的笑颜。“老先生,老太太,你们是从哪里来的?要到什么地方去?”看见这么样一个可爱的姑娘,小老头脸上也不禁露出微笑。“我们就是从你们来的地方来的。”他说:“但是我们却不想到你们去的地方去。”他的笑容慈祥和蔼,说话轻言软语:“天下这么大,有这么多好玩的地方可以去,为什么偏偏要下地狱?”笛声更温柔缠绵,水晶人脸上的烟雾已消散。胡大掌柜忽然掠下树梢,恭恭敬敬地向这个小老头躬身行礼。小老头仿佛很惊异:“我只不过是个昏庸老朽的老头子而已,阁下为何如此多礼?”胡大掌柜的脸色却更恭敬:“看见风老前辈,谁敢无礼?”阴大小姐的眼睛忽然亮了,吃惊地看着这小老头:“风老前辈?”她的声音也显得很惊讶,“你就是那‘千里飞云、万里捉月、神行无影追风望’风老爷子?”小老头微笑点头。阴大小姐看着驴背上的小老太太:“风叟月婆,形影不离,这位当然就是月婆婆了。”追风叟笑容更慈祥:“想不到这位小姑娘小小年纪,就已有了这样的见识。”胡大掌柜干咳两声,问道:“风老前辈不在伴月山庄纳福,到这种穷荒之地来干什么?”追风望看着他直笑:“胡大掌柜不在三宝堂纳福,却来到这种穷荒之地为的又是什么呢?”“我……”“其实胡大掌柜不说我也知道。”“你知道?”胡大掌柜仿佛吃一惊:“怎么会知道的?”“我们本来就是为了同一·件事而来的,我怎么会不知道?”胡大掌柜更吃惊,故意问:“风老前辈说的是哪件事?”“就是这件事。”他微笑着,慢慢地从身上拿出了一只手。一只金光灿烂的“金手”!“既然大家都是为此而来的,为什么要一起走下地狱?”追风叟笑笑道,“既然我们都已来了,应该下地狱的就是别人了。”现在他们已经来了,应该下地狱的人是谁?悠扬的笛声远去,人也已远去。他们都是为了“金手”而来的。在“金手”的号令下,绝不容许私人的恩怨过节存在,不管你是“阴灵”也好,是胡大掌柜也好,不管你是什么都一样。“金手”一现,就已有这么大的威力。班察巴那翻身跃起,用一种很奇怪的眼色盯着小方,忽然说出句很奇怪的话:“现在我才知道,卜鹰为什么肯让你走了。”他忽然叹了口气,“你走吧,快走!”小方不懂,正想问他为什么要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可是说完了这句话,班察巴那也走了,就像是一阵风一样飘然远去。他要走的时候,从来都没有人能留得住他。昏暗的油灯,混浊的面汤,汤里有沙子,面里也有沙子,吃一口就有一嘴沙。可是他们总算来到一个有人烟的地方,小方和“阳光”都把这碗面吃光了,连面汤都喝光。在这种边陲上的穷乡僻镇里,看到那些衣不蔽体、满街争拾马粪便的孩子,谁都不敢再暴诊天物了。吃完了这碗面,他们就静静地坐在昏灯下,心里仿佛有很多话要说,却又不知道应该从何处说起。也不知过了多久,小方忽然问:“你没有听说过追风叟这个人?”“我听过。”“你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知道。”“阳光”说,“二十年前,他就已号称‘轻功天下第一’。这二十年来江湖中虽然人才辈出,能超过他的人还是不多。”小方沉默,又过了很久才开口:“我在江湖的时候,有个年纪比我大很多的好朋友,他的武功虽然不太高,可是江湖中的事谁也没有他知道的多。”阳光听着,等着他说下去。小方又道:“他曾经把当代武林中最可怕的几个人的名字都告诉过我。”“其中就有一个追风臾?””“有。”小方道,“有追风臾,也有胡大掌柜。”他没有提起“阴灵”,在大多数江湖人的心目中,“阴灵”根本不算是一个人,因为谁也不能确实他是否真的存在。“现在他们都来了,都是为了‘金手’而来的。”小方接着问道:“‘金手,要他们来干什么?”“阳光”没有回答。他们都听班察巴那说过,“金手”就是富贵神仙吕三建立的一个秘密组织,目的是要在藏人间造成混乱,夺取权力。失金被杀的铁翼,寻金断臂的卫天鹏,追杀小方的勾魂手,被吊死在树上的柳分分,都是这个组织中的人。现在他们已将组织中的顶尖高手都调集到这里来了。这些人是来干什么的?小方和“阳光”都应该能想得到。小方看着面前的空碗,就好像这个粗瓷破碗里,会忽然跃出个精灵来解决他的难题。他看了很久很久才说:“他们也不一定是来找卜鹰的。”“嗯。”“就算他们是来找他的,他也有没子对付他们。”“嗯。”“他的手下高手战士如云,他自己更是高手中的高手。”小方道,“如果连他都不能对付他们,别人去也没有用,”“嗯。”“不管怎么样,这些事反正都已经跟我完全没关系了。”小方道,“反正我已经完全脱离了他们。再过一个多月,我就可以回到江南。”他的声音很低,这些话就好像是说给自己听的:“你没有到过江南,所以你永远都不会想到江南是个多么美丽的地方,那些桥,那些水,那些船,那些数不尽的青山……”“阳光”静静地看着他,不管他说什么,她都应声附和。可是说到这里,小方忽然打断了自己的话,忽然大声道:“我要喝酒。”他喝了很多酒。又凶又辣的土城烧,喝到肚子里,就像是一团烈火。他记得卜鹰曾经陪他喝过这种酒,喝过很多次,每一次酒后微醉时,卜鹰就会低唱那首悲歌,那种苍凉的意境,那种男儿的情怀,使人永远都忘不了。这个外表比铁石还冷酷的人,心里究竟藏有多深的痛苦?小方一碗又一碗地喝着,不知不觉间也开始击掌低唱:儿须成名,酒须醉,酒须醉……他没有再唱下去。他的声音已嘶哑,眼睛已发红,忽然用力一拍桌子,大声说:“我们回去!”“阳光”还是很安祥地看着他。“回去?”她问小方,“你说回到哪里去?”“回拉萨。”“你既然已经走了,为什么要回到那里去?”“阳光”淡淡地问,“难道你已经忘了,再过一个月,你就可以回到江南了,那是你的故乡,你的朋友,你的梦,全都在那里。”她冷冷地盯着小方,又问一遍:“你为什么又要回到拉萨去?”小方也抬起头,狠狠地盯着她:“你明明知道我是为了什么的,你为什么还要问?”“阳光”的眼睛就像是春雪般溶化了,化为了春水,比春水更温柔。“我当然知道你为的是什么。”她幽幽他说,“你跟我一样,都知道那些人是来干什么的,你也跟我一样,都不能忘记卜鹰。”小方已不能再否认。他也不能忘记班察巴那说的那句话。——现在我才明白卜鹰为什么肯让你走了。卜鹰很可能已经有预感,已知道有强敌将来,所以不但让他走,而已还要他带着“阳光”一起走。不管他自己遭遇到什么事,卜鹰都绝不肯让他们受到连累伤害。“可是你自己也说过,如果连卜鹰都不能对付他们,别人去也没有用。”阳光柔声道:“你既然已完全脱离了我们,谁也不能再勉强你回去送死,如果你不想回去,谁也不会怪你。”“不错,我也知道谁都不会怪我的。”小方说,·“可是我自己一定会怪自己。”“你宁愿回去送死?”小方握紧双拳,一个字一个字他说:“就算那里已经变成个地狱,我无论如何也要下去!”拉萨还是拉萨,还是跟他们离开的时候一样,天空晴朗,阳光灿烂。布达拉宫的圆顶依旧在蓝天下闪闪发光,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没有丝毫变化。这古老的圣城就像是他们的友情一样,永远都不会变的。他们回到了拉萨。“阳光”的笑容又变得好像这里的天气一样明朗,小方的脸色却更阴暗。“这里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好像是的。”“如果那些人已经来了,已经有了行动,这里一定变得很乱了。”“阳光”说,“每次有事发生时,卜鹰都会派人在城外巡逻示警。”她笑得更愉快:“可是现在这附近连一个我们的人都没有。”他们还没有进入拉萨圣地,路上只能看见三个人,都是活佛的虔诚信徒,不远千里到这里来朝圣的,三步一拜,五步一叩,用最艰苦的方法来表示他们的虔诚和尊敬。他们的精神和肉体都已进入一种半虚脱的状态,对所有能够看得见的都视而不见,对所有能够听得见的都听而不闻。他们已经将自己完全投入了一种听不见也看不见的虚无玄秘中。小方忽然改变了话题:“有些事你虽然看不见也听不见,却还是不能否定它的存在。”他眼中带着深思之色,慢慢地接着道:“有时它甚至远比能够看得见也听得见的更真实,存在得更久。”“阳光”既不能完全了解他的意思,也不懂他为什么会忽然说出这些话来。但是她没有间,因为她忽然发现有些事变了,变得很奇怪。他们决定先到八角街上的“鹰记”商号去看看动静,再回去看卜鹰。所以他们没有经布达拉宫旁边的那条街道走,直接就从大路进入市区。街道上的行人已渐渐多了,有很多人都认得出“阳光”。这里是她生长的地方,她从小就是个明朗热情慷慨的人,从小就非常讨人欢喜、受人欢迎,尤其是那些匍匐在泥土中求乞的乞丐们,每次看她,都会像苍蝇看见蜜糖一样涌过来。可是今天他们一看见她就远远地避开了,好像连看都不敢看她一眼,就算有些人偷偷地在看她,眼睛里的表情也很暧昧诡秘,甚至显得很害怕,就好像生怕她会为他们带来什么瘟疫灾祸一样。她自己知道她还是以前那个人,连一点都没有变。这些人怎么会变成这样子的?是不是因为他们都知道小方已经不再是“鹰记”的人?是不是因为卜鹰已经警告过他们,不许他们再跟小方接近?这些问题都只有等他们到了“鹰记”之后才能得到解答。他们牵着马,很快地走过拥满人群、堆满货物的街道,终于看见了“鹰记”的金字招牌。“鹰记”的招牌也还是和以前一样在太阳下闪闪发光。“阳光”总算松了口气。“朱云看见你的时候,样子说不定会有点怪怪的。”她劝小方,“你不要理他就好了,不管他怎么样对你,你最好都假装没看见。”小方根本就不曾“假装”没看见,平时终日都留守在“鹰记”的朱云,今天居然不在,那些已经为“鹰记”服务多年的伙计也不在。“鹰记”的招牌店面虽然全都没有变,可是里面的伙计却已全部换了,“阳光”居然连一个认得的人都没有。他们居然也不认得“阳光”,居然把她当做了主顾。两个伙计同时迎上来,先后用汉语和藏语问她和小方要买什么。“阳光”觉得很绝。这些新来的伙计就算不认得她,也应该知道“鹰记”商号里有她这么样一个人,就像是“蓝色阳光”一样的人。“我什么都不买。”阳光说:“我是来找人的。”“找哪位?”说汉语的伙计脸圆头尖,长得很滑稽,说的是极道地的京片子。“我找朱云。”朱云是这里的大管事,可是这两个伙计却好像从来没有听过这名字。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同时摇了摇头:“我们这儿没听说有这么样的一个人。”“阳光”觉得更绝了。“我看你一定是新来的。”她问这个伙计,“你来了多久?”“才三天。”“你知不知道这里的老板是谁?”说京片子的伙计笑了。“做伙计的人,如果连老板是谁都不知道,岂非是个糊涂蛋?”他不糊涂,所以他说:“这里的老板姓卫,不是燕赵韩魏的魏,是天津卫的卫,叫卫天鹏。”“阳光”打马,马飞奔。一一卜鹰一手创立的“鹰记”商号,老板怎么会变成了卫天鹏?“不知道。”所有的伙计都是新来的,都是从外地来的,这些事他们完全不知道,甚至连卜鹰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阳光”相信他们是真的不知道,就算杀了他们,也一样不知道。他们也不知道卫天鹏在哪里,老板的行踪,做伙计的人本来就无权过问。——卜鹰呢?“阳光”打马,马飞奔,奔向卜鹰的庄院。她不能确定卜鹰是不是还在那里。想到那些人看见她时的奇怪表情,想到那些人眼里那种暧昧诡秘的神色,她心里已有了种连想不敢去想的不祥预兆。但是她一定要去找。在他们离开拉萨的这段日子里,这里究竟出了什么事?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怕的变化?所有的问题都一定要先找到卜鹰才能得到解答。但是她已经找不到卜鹰了。她和小方赶到卜鹰的庄院时,那地方竟已变成了一片瓦砾,所有的亭台楼阁、树木花草都已被一把大火烧得干干净净。“好大的一场火。”多年后人们提起这次大火时,心中仍有余悸:“火头至少有三四十个,一开始就有三四十个地方同时烧起来,整整烧了三天三夜。”每个人都认为那是场“天火”,是上苍降给这家人的灾祸。起火的真正原因从来都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想知道。“阳光”站在瓦砾间。她依;日还能分辨出这地方本来是个八角亭,四面是一片花海。每当春秋佳日,卜鹰空闲的时候,她总是会陪他到这里喝两杯酒,下一一局棋。沿着花丛间一条用采石铺成的小径往东走,就是她居住的小院。她已经在那里住了十年,她所有的梦想都是在那里编织成的,所有的回忆也全都留在那里。可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她痴痴地站着,痴痴地看着,看着这一片令人心碎的废墟。她没有流泪。为了一一个心爱的瓷娃被人砸破,她会流泪,为了一只小猫的死她会哭上半天。但是现在她反而没有流泪。旧梦依稀,满目疮痍,没有人,没有声音,所有的一切都已化为飞灰。一一卜鹰呢?“他一定还活着,一定不会死的。”她一直不停地喃喃低语,反来复去他说着这两句话,也不知是说给小方听呢,还是在安慰自己。小方连一句话、一个字都没有说。他还能说什么?这里不是他的故乡,不是江南,但是他心里的伤痛绝不比她轻。他了解她对卜鹰的感情。家园被毁,还可重建,人死却不能复生,只要卜鹰还活着,别的事都没有关系。——他是不是还活着?——如果他还没有死,他的人如今在哪里?瓦砾间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一个高大的喇嘛踏着灰烬大步而来。“阳光”回过头,看着他。“我认得你。”她的声音虽已嘶哑,居然还能保持镇静,“你是噶伦大喇嘛的弟子。”“是。”这喇嘛说,“我叫阿苏。”“是他叫你来的?”“是。”阿苏的神情也很沉痛:“三天前我就已来过了。”“来干什么?”
第十九章在山深处

“那时火已熄了,我来清理火场。”“阳光”的手立刻就因激动而颤抖,过了很久才能问:“你找到了什么?”阿苏也沉默了很久,等到情绪平静才能回答。“在劫难逃,天意难测,我来时这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被烧光,我只找到了一点骨灰。”他找到的不是“一点”骨灰,他找到的骨灰装满十三个瓦罐。“骨灰?”阳光尽力控制自己,“是谁的骨灰?”“是谁的骨灰?是谁的骨灰?……”阿苏黯然道:“这里也有我的族人、我的朋友,这三天里我日日夜夜都在找,我也想知道那是谁的骨灰,只可惜每个人的尸骨都已成灰,还有谁能分辨得出?”“每个人?”“阳光”问,“每个人是什么意思?”阿苏长长叹息,黯然无语。“阳光”用力扯住他的袈裟:“你知不知道这里本来一共有多少人?你说每个人,难道是说他们全都……”她的声音忽然停顿,好像连她自己都被这种想法所震惊。“不会的,绝不会。”她放开了手说道,“这里一定还有人活着,一定还有。你只要找到一个,就可以问出别的人在哪里了。”阿苏默默地摇头。“难道你连一个人都没有找到?”“没有。”阿苏道,“我连一个活着的人都没有找到。”他慢慢地接着说道:“起火的那天晚上,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究竟是谁放的火,恐怕永远都没有人能够说出真象来了。”“没有人能说出真象?”“阳光”渐渐失去控制:“难道你还猜不到谁是凶手?”“你知道凶手是谁?”“我当然知道。”“阳光”握紧双拳说出了几个名字:“卫天鹏、胡大掌柜、风史月婆、‘阴灵’,这些人都是凶手。”“你认为凭这些人,就能将卜鹰、朱云、严正刚、宋老夫子和这里的数百名战士在一夜之间一网打尽,而且不留一个活口?”阿苏自己回答了这问题:“就凭这些人,恐怕还办不到。”“你认为还有谁?”“还有内应。”“内应?”“阳光”问:“你认为这里也有他们埋伏的奸细?”“你们能够派奸细埋伏在他们的组织里,他们为什么不能?”“阳光”沉默,过了很久,忽然又问道:“波娃呢?”“那天晚上,波娃也到这里来了。”阿苏道:“她说她一定要来见卜鹰。”“失火的时候,她也在这里?”“是的。”“现在她的人呢?是死是活?”这问题又是谁也没法子回答的,阿苏反问:“难道你怀疑她已经做了对方的奸细?”“阳光”拒绝回答这问题,可是她的态度已经很明显。她一向不信任波娃!女人对女人本来就有种天生的敌意,很少有女人能够完全信任另一个女人,尤其是在美丽的女人之间,这种情况就更明显。“这次你错了。”阿苏断然道,“奸细绝不是波娃。”“你怎么能确定?”“因为……”阿苏迟疑着,过了很久才下定决心说:“因为我在无意间发现了一个秘密。”“什么秘密?”“有关卜鹰、班察巴那和波娃三个人之间的秘密,有关他们的身世和……”阿苏没有说完这句话。他严肃沉重的脸上,忽然露出种诡秘之极、又愉快之极的笑容,忽然慢慢地跪了下去,一跪下去,就动也不再动了。晴空万里,四野渺无人迹,看不见那个透明如水晶的“阴灵”,看不见那个梳着一头小辫子的小姑娘,也看不见那条雪白可爱的狮子狗。他们是在什么时候毒杀了阿苏的?阿苏知道的是什么秘密?“阴灵”为什么不让他说出这秘密来?一个有关卜鹰、班察巴那和波娃三个人之间的秘密,和“阴灵”他们又有什么关系?“阳光”忽然又拉住了小方的手。“我们走。”她说道,“我们去找卜鹰。”“你能找得到他?”“只要他不死,我就能找得到。”“阳光”依;日充满信心,“他一定不会死的。”“如果他还没有死,怎么能抛得下这些事,自己一走了之?”小方问。“峻蛇螫手,壮士断腕。”“阳光”说,“到了必要时,什么事他都能抛得下,什么事他都可以牺牲。”她慢慢地接着道:“因为他要活下去,无论活得多艰苦,他都要活下去,因为他还要重建他的家园,还要消灭他的仇敌,所以他能走,.不能死!”她凝视着小方:“你应该明白,死有时远比活容易得多,有人虽然宁可选择比较容易的一条路走,宁可一死了之,他绝不是这种人。”“是的,我明白了。”小方忽然问也有了信心,“他一定还活着,一定不会死的!”在山深处,在水之滨,在一个远离红尘的绿树林里,搭着一间小小的木屋。在你饱经忧患,历尽艰苦,出生入死,百战归来的时候,偷半日闲,带一个你喜欢她、她也喜欢你的女孩子,到这木屋来,做一点你喜欢做她也喜欢做的事,或者什么都不做。如果你有这么一间木屋,如果你有这么样一个女孩,你当然不愿意别人来打扰。所以你有了危险时,也可以躲到这里来。卜鹰有这么样一间木屋,在山深处,在水之滨,在一个远离红尘的绿树林里。“阳光”就是他的女孩。这是他们的秘密,本来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现在她把小方带来了。木屋里有四扇大大的窗子,一个小小的火炉。如果是夏天,他们就会打开窗子,让来自远山、来自水滨的风吹进窗户来,静静地呼吸风中从远山带来的木叶芬芳。如果是冬天,他们就会在小小的火炉里生一堆旺旺的火,在火上架一个小小的铁锅,温一角酒,静静地看着火焰闪动。这是他们的世界,宁静的世界。“如果卜鹰还活着,一定会到这里来的。”“阳光”说,“他一定知道我一定会来找他。”卜鹰没有来。门没有锁。除了他们两个人之外,没有人知道这地方,门不必锁。“阳光”推开门,脸上的血色就褪尽了。一间空屋,满屋相思,满屋浓愁——他为什么没有来?她的身子忽然发抖,血色已褪尽的苍白的脸上,忽然起了种奇异的红晕。她的身子抖得好可怕好可怕,她的脸红得好奇怪好奇怪。她看见了什么?她什么都没有看见。窗下有张小桌,她的眼睛就在盯着这张小桌子看,可是桌上什么都没有。无论谁在看着一张空桌子时,脸上都绝不会露出她这样的表情。她为什么却忽然变得如此兴奋激动?难道她能看得见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东西、小方忍不住要问她,“阳光”用力咬住嘴唇,过了很久才能开口。他没有死,他已经到这里来过。”“你怎么知道他来过?”“这桌子上本来有个泥娃娃,是他特地从无锡带回来的泥娃娃。”阳光”轻轻他说,“他一直觉得这泥娃娃很像我。”小方终于明白:“你们上次走的时候,泥娃娃是不是还是在这张桌上?”“阳光”点头:“我记得清清楚楚,绝不会错。”她说,“我们临走的时候,我还亲了它一下。”“以后你们还有没有来过?”“没有。”“除了你们之外,还有没有人会到这里来?”小方又问。“没有。”“阳光”强调他说:“绝对没有。”“所以你认为卜鹰一定已经到这里来过,泥娃娃一定是他带走的?”“一定是。”她的声音已哽咽,有些问题她想问,又不敢间,因为她知道这些问题一定会刺伤她自己。——卜鹰既然已来了,为什么又要走?为什么不留在这里等她?为什么没有留下一点消息?这些问题她就算问出来,小方也无法回答的。这些问题她没有问出来,反而有人为她回答了——是用一种很奇怪很惊人很可怕的方法回答的。开始的时候,他们只听见屋顶上有“笃”的一声响,接着,这小木屋的四面八方都有同样的响声,“笃、笃、笃……”一连串响个不停,就好像有无数愚蠢的猎人,将这小木屋错认为是一个洪荒巨兽,射出了无数弯箭,钉在木屋上,想活活把它射死。木屋不会死,世上也没有如此愚蠢的猎人。这是怎么回事?他们很快就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就在一瞬间,木屋忽然飞起,每一块木板都忽然脱离了原来的结构,一块块飞了出去。每一块木板上都钉着个钢钩,每一个钢钩上都带着条长索。他们只看见一条条长索带着一块块木板满天飞舞,一转眼就不见了。木屋也不见了。那张小小的空桌子还在原来的地方,那个小小的火炉也还在原来的地方。木屋里每样东西都依;日在原来的地方,可是木屋已经不见了。这里是深山,是在大山最深处一个远离红尘的绿色丛林最深处。长索飞来飞去。木屋已飞去。大山却仍依;日,丛林也依旧,风依;日在吹,风中依旧充满了从远山带来的木叶芬芳。虽然是白天,阳光却照不进这块浓密的原始丛林,四下一片浓绿,浓得化也化不开,绿得就像是江南的春水。除了这一片浓绿和他们两个人之外,天地间仿佛什么都没有了。没有别的人,没有声音。“阳光”看看小方,小方看看她,孤零零的两个人,两个人的手脚都已冰冷。因为他们都知道,现在他们虽然看不见任何人,也听不见任何声音,可是在每一株绿树后、每一个阴影里,都已经布满了他们看不见也听不见的杀机。长索不会无故飞来,木屋也不会无故地飞去。——他们的仇敌已经来了,跟着他们来的,在拉萨,在那火场里,就已经盯上了他们。——如果卜鹰还没有走,现在当然已落入了这些人的掌握中。——所以卜鹰走了,而且没有留下一点消息。——因为他算准了“阳光”迟早一定会来找他,也算准了他的对头一定会跟着她来的。强敌环伺,杀机四伏。现在他们应该怎么办呢?“阳光”看着小方,小方也看着她,两个人居然全都笑了,就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就好像木屋还在原来的地方。“这地方真不错。”小方微笑道:“你早就应该带我来的。”“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喜欢这地方。”小方找了个椅子坐下来,忽然说:“我敢跟你打赌。”“赌什么?”“我敢赌这里一定有酒。”“你赢了。”“阳光”笑得仿佛真的很愉快,真的从一个小小的柜子里拿出了一罐酒和两个酒杯~她在小方对面坐下来,小方拍开厂酒罐的泥封,深深吸了口气。“好酒。”小方说。他倒了两杯,一杯给自己,一杯给“阳光”。“我敬你。”他举杯,“祝你万事如意,长命百岁。”“我也敬你。”“阳光”说,“也祝你万事如意。”他们同时举杯。他们还没有把杯中的酒喝下去,忽然间,风声破空,“叮”的一响,两个酒杯都碎了。酒杯是被两枚铜钱击碎的,铜钱自浓荫深处飞来,距离他们最少在十几丈外。要用一枚铜钱打碎一个酒杯并不难,要用一枚铜钱从十几丈外打碎一个酒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但是“阳光”和小方都好像根本没有把它当作一回事。两个人居然还是连一点反应都没有,就好像手里根本没有拿过酒杯,又好像酒杯在手中,根本没有被打碎。如果这时候有人在看着他们,一定会认为这两个人都是白痴。这时候当然有人在看着他们,这木屋四面的密林中都有人。奇怪的是,他们虽然拆了木屋,击碎酒杯,却没有别的举动。如果说“阳光”和小方是在演戏,他们就在看戏。这些人难道是特地来看戏的?天色已渐渐暗了。小方站起来,在这个已经不见了的木屋里,沿着四面已经不见厂的木壁,转了两个圈子,忽然说道:“今天的天气真不错。”“的确不错。”“你想不想出去走一走?”小方问“阳光”。“阳光”看着他,看了半天,才慢慢地摇了摇头:“我不想去。”她说,“你去,我在这里等你。”“好,我一个人去。”小方向她保证,“我很快就会回来的。”四面的木壁门窗虽然已全都不存在了,他却还是从原来有门的地方走了出去。他走得很慢,态度很悠闲,就好像真的是吃饱了饭出去散步的样子。木屋建造在树林里特地开避出来的一块空地上。他刚刚走到空地的边缘,林木后面忽然有条人影一闪,一个人轻叱:“回去!”叱声中,十二点寒星暴射而出,打的既不是小方穴道,也不是他的要害,却将他所有的去路全都封死。迎面打来的三点寒星来势最快,小方既不能再向前走,也不能左右闪避,只有随着迎面打来的这三件暗器的来势向后退,一路退回了木屋,退回了他原来坐的那张椅子上。他刚坐下,这三件暗器也落了下去,落在他面前,却不是刚才击碎他酒杯的那种铜钱,而是三枚精铁打造的铁莲子。铁莲子本来是种极普通的暗器,可是这个人发暗器的手法却极不普通,不但手法极巧妙,力量更算得准极了。“阳光”看着小方,脸上虽然还是全无表情,眼中却已有了忧惧之色。现在无论谁都可以看得出,这次来的都是一等的高手。小方居然又向“阳光”笑了笑。“我回来得快不快?”“阳光”居然也对他笑了笑,嫣然道:“真是快极了。”这句话还没说完,小方已经从椅子上飞身而去,脚尖点地,“燕子三抄水”,弯箭般扑向另一边林木的浓荫深处。他的身子刚扑人树荫,树荫中也响起一声轻叱,仿佛还有剑光一闪:“这条路也是走不通,你还是得回去!”一句话,十四个字。这句话说完,小方的身子已经从树荫中飞出,凌空翻了三个筋斗,从半空中落下来,又落在木屋里,落在他原来坐着的那张椅子上,衣襟已被剑锋划破了两条裂口,坐下去很久之后,还在不停喘息。这边树荫中无疑也伏着绝顶高手。奇怪的是,他虽然击退了小方,却没有再乘胜迫击。只要小方一退回木屋,他们的攻击就立刻停止,看来他们只不过想要小方留在木屋里,并不想取他的性命。来的究竟是些什么人?究竟是想干什么?天色更暗。小方和“阳光”还是面对面坐在那里,树荫中的人已经看不见他们的脸色。可是他们自己知道自己的脸色一定很不好看。“阳光”忽然叹了口气。“时候已经不早了,一天过得真快。”她问小方,“你还想不想出去尸小方摇头。“阳光”站了起来。“那么我们不如还是早点睡吧!”“好。”小方道,“你睡床,我睡地板。”“阳光”又盯着他看了半天:“我睡床,你也睡床。”她的口气很坚决,而且已经走了过去,把小方从椅子上拉了起来。她的手冰冷,而且在发抖。她是他生死之交的未来妻子,暗中也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在看着他们,如果是别人,一定会避嫌,一定会坚持要睡在地上。小方不是别人,小方就是小方。“好吧。”他说:“你睡床,我也睡床。”木屋里只有一张床,很大的一张床,他们睡下去,还是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他们还是在一个小而温暖的木屋里,门窗都是开着的,绝不会有人来侵犯骚扰他们。可是他们心里都知道,所有的事都已经不一样了,他们的性命随时都可能像酒杯一样被击碎,他们能活到什么时候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阳光”蜷曲在一床用大布缝成的薄被里,他们的身子距离很远,头却靠得很近,因为他们都知道对方一定有很多话要说。先开口的是“阳光”,她压低声音间小方:“你受伤没有?”“没有。”小方耳语,“因为他们根本不想要我的命。”“如果他们想呢?”“那么我现在已经是个死人。”小方从来都不会泄气的,他既然这么说,就表示他们已完全没有机会。“阳光”勉强笑了笑。“不管怎么样,反正他们暂时还不会出手的,我们不妨先睡一下再说。”“我们不能睡。”“为什么?”“因为我们不能留在这里。”小方道:“绝对不能。”“你想冲出去?”“我们一定要冲出去。”“可是你已经试过。”阳光道,“你自己也知道我们的机会不多。”“我们很可能连一成机会都没有。”“那么我们岂非是送死?”“就算要死,我们也得要冲出去。”小方道:“就算要死,我们也不能死在这里。”“为什么?”“因为我们绝不能连累卜鹰。”小方的口气坚决,“他很可能还留在附近。这些人既不出手,又不放我们走,为的就是要利用我们诱卜鹰人伏。如果卜鹰还在附近,他会不会让我们被困死在这里?”“阳光”沉默着,过了很久才轻轻地叹了口气:“他不会。”小方盯着她,一个字一个字地问,“我们能不能让他来?”“阳光”沉默。这问题又是个根本不必回答的问题。她凝视着小方,眼睛里已经有了泪光。她绝不会为自己伤心,可是为了一个宁死也不愿朋友被伤害的人,她的心已碎了。——小方不能死,绝不能死。——可是卜鹰呢?“阳光”闭上眼睛,过了很久很久,忽然伸出手,紧紧地抱住小方。“如果你决心要这样做,我们就这么做。”她说,“不管你要到哪里去,我都跟着你。你要下地狱,我也下地狱。”夜色渐深。小方静静地躺着,让“阳光”紧紧地拥抱着他。他没有动,也没有负疚的感觉,因为他了解“阳光”的感情,也了解他自己的。他们虽然在拥抱,可是心里想着的却是另外一个人。一个随时都可以为他们去死,也可以让他们去死的人。——卜鹰,你在哪里?你知不知道他们对你的感情?忽然间,一条人影自暗处中飞出,横空飞过十余丈,又忽然落下,“砰”的一声,落在这个已经不存在的木屋里,落在他们的床边,一落下之后,居然就不再有动静。这个人是谁?来干什么?难道他们的仇敌已决定不再等待,已决定要对他们出手?“阳光”看着小方。“我们好像有客人来了。”“好像是的。”“我们不理他行不行?”“阳光”故意问小方。“为什么不理他?”“他连门都不敲就闯进来,连一点礼貌都没有,这种人理他干什么?”小方笑了。就在他开始笑的时候,“阳光”的手也已松开,他的身子已掠起,准备凌空下击。他没有出手,因为他看清了这个人。这屋子根本没有门,就算有门,这个人也不会敲门的。死人不会敲门。这个人的头颅已垂下,软软地挂在脖子上,就像是个被顽童拗断了脖子的泥娃娃一样。这里虽然无灯无月,小方还是一眼就看出他是个死人。——是谁拗断了他的脖子?为什么要把他抛到这里来?小方的心跳忽然加快,已经想到了一个人。
第二十章杀机四伏

就在这时候,另外一个方向的暗林中,忽然有一条人影飞出,横空飞过十余丈,“砰”的一声,落在这个已经不存在的木屋里,头颅也同样软软地挂在脖子上。“阳光”一骨碌翻身跃起,一把握紧小方的手。两个人的心都跳得很快,眼睛里都发出了光。暗林中已传出冷笑。“果然来了!”“阁下既然已经来了,为什么不出来跟大家见见面?”冷笑声中,夹杂着衣袂带风声、木叶折断声,隐约还可以见到人影闪动。远处又有人轻叱:“在这里!”叱声刚响,暗林中就有三条人影冲天飞起,向那边扑了过去。“阳光”和小方的心跳得更快,他们当然己猜出来的人是谁了。暗林中人影兔起鹃落,全部往那个方向扑过去,衣袂带风声中夹杂着一声声叱喝。“姓卜的,你还想往哪里走?”“你就留下命来吧!”来的无疑是卜鹰。他故意显露身形,将暗林中的埋伏诱开,让小方和“阳光”乘机脱走。“阳光”又在看着小方,不管什么事她都要小方做决定。小方只说了一句话:“他在哪里,我就到哪里去。”“阳光”连一句话都不再说,两个人同时移动身形,也往那个方向扑了过去。他们也知道暗林中步步都有杀机,可是他们一点都不在乎。繁星满天,星光都照不进,茂密的木叶,木叶虽然已枯黄,却还没有凋落。他们还是看不见人,连远处的呼喝声都已渐渐听不见了。这个树林是在群山合抱的一个山谷盆地里,山势到了这里突然低陷,地气极暖懊,连风都是暖的,所以现在虽然已经是初冬,木叶仍未凋落。可是地上仍然有落叶,就像是一个人往往会因为很多种原因要离开他的家一样,叶子也往往会因为很多种原因而离开它的枝。小方没有听见落叶上有任何人的脚步声,“阳光”也没有。他们只听见了一种很奇怪的声音。他们听见一个人在哭。每个人都会哭,在生的时候会哭,在死的时候也会哭,在生与死之间那个阶段更会常常哭。有些人只有在悲伤痛苦失意时才会哭,有些人在兴奋激动欢乐时也会哭。有人说,一个人在他一生中最无法避免去听的两种声音,除了笑声外,就是哭声。所以,哭声绝不能算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可是在这种地方,这种时候,无论谁听见有人在哭,都会觉得奇怪极了。最奇怪的是,这个正在哭的人,又是个谁都想不到他会哭的人。小方和“阳光”听见哭声的时候,已经看到了这个正在哭的人。这个人赫然竟是胡大掌柜。他们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坐在一棵很高大的古树下,哭得就像是个孩子。如果他们没有亲眼看见,他们绝对想不到名震江湖的“三宝堂”主人居然会在这种地方、这个时候,坐在一棵树下面像孩子一样抱头痛哭。可是他们亲眼看见了。胡大掌柜好像没有看见他们。他哭得真伤心,好像已经伤心得没法子再去注意别人,可惜他们却没法子不去注意他。他们都见过他,都认得他,都知道他是谁。幸好他们假装没有注意他,假装没有见过他,他们决定就这样从他的面前走过去。他们没有走过去。胡大掌柜忽然从树下一跃而起,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脸上虽然还有泪痕,却已经不再哭了,眼睛虽然还是红红的,却已经发出了狡狐般的光。他忽然问他们:“你们是不是人?”小方看看“阳光”,“阳光”看看小方,故意问:“你是不是?”“我是。”“我也是。”胡大掌柜冷笑:“你们都是人,可是你们看见有人哭得这么伤心,居然能假装没看见!”“阳光”也冷笑。“就算我们看见了又怎样?难道你要我们坐下来陪你哭?”她说得理直气壮,“你在这里哭,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当然有关系。”胡大掌柜居然也理直气壮他说,“就是为了你们,我才会哭的。”“为了我们叶小方忍不住问,“你怎么会为了我们哭?”胡大掌柜的样子看来更伤心。“我这一辈子,只喜欢过一个女人。”他说,“我找了她很久,等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死了。”“她怎么死的?”“被你们活活吊死的!”胡大掌柜悲伤叫道,“被你们吊在一棵树上,活活吊死的!”他狼狠地盯着小方好一会:“我知道你姓方,叫做要命的小方,你想赖也赖不掉。”小方已经有点明白了。“你说的那个女人是不是柳分分?”“是。”“你真以为是我杀了她?”“不是你是谁?”小方叹了口气:“如果我说不是我,你当然一定不会相信的。”他没有再说下去。他看出胡大掌柜已经决心要他的命,无论谁都应该能够看出这一点。——“凤凰展翅”。胡大掌柜的双臂已展,姿势奇秘而怪异,虽然没有人知道他的暗器是用什么手法打出来的,但是每个人都知道,只要他的暗器一打出来,就没有人能够笑得出来了。“阳光”忽然笑了出来,不但笑了出来,而且唱了起来。她唱的就是那天她在那干枯的绿洲中沙丘后听到的那首歌谣:“燕北有个三宝堂,名气说来响当当。三宝堂里有三宝,谁见谁遭殃,两眼泪汪汪。”她的记忆力实在好极了,连一个字都没有唱错,而且唱得就像那小女孩一样。她还没有唱完,胡大掌柜脸色已改变:“你是谁?”“我就是我。”“你怎么会知道我是谁?”“我怎会不知道?我不知道谁知道?”“阳光”甜笑,“其实你也应该知道我是谁的。”“我应该知道?”“你再仔细看看我是谁?”她笑得好像也有点像那梳着十六八条小辫子的小女孩子,只差手里少了一条雪白可爱的狮子狗。胡大掌柜吃惊地看着她,一步步向后退。“你以为‘阴灵,是谁?”“阳光”又道:“你真的以为是那个瓶子,还是那个……”她话还没有说完,小方已拔剑。一棵大树的根部,忽然间露出了一个门。那当然不能算是一道真正的门,只能算一个洞,“阳光”认为那是门,只因为里面真的有个人钻了出来。这个人虽然不是卜鹰,却是他们的朋友。“班察巴那!”“阳光”忍不住大声叫了出来,“是你!”看见他,他们也同样兴奋。从来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出现,可是他每次出现时都同样令人兴奋。“刚才出手的人是你!”“是我。”班察巴那简单地做了个手势,一种在一瞬间就可以将人脖子拗断的手势,虽然非常简单,却绝对有效。“卜鹰呢?”“阳光”又问。“我没有看见他。”班察巴那道:“我也在找他。”“你知道他在哪里?”“不知道。”班察巴那说得也很有把握:“可是我知道他绝对没有死。”他的理由是:“因为那些人也在找他,可见他们也知道他还没有死。”他微笑:“无论谁想要卜鹰的命都很不容易。”“阳光”也笑了:“如果有人想要你的命,恐怕更不容易。”她对班察巴那也同样有信心。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他都可以为自己找到一个躲藏的地方。一个别人绝对找不到的地方。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他都会先为自己留下一条退路。“他们都以为你已经逃出了树林,想不到你却在这棵树底下。”“阳光”叹了口气:“难怪卜鹰常说,如果你想躲起来,天下绝没有任何人能找得到你。”班察巴那微笑:“我也不知道你还想说什么?”“我还想说什么?”“说我是条老狐狸。”“你不是老狐狸。”“阳光”笑道,“两百条老狐狸加起来也比不上你。”刚才已听不见的人声,现在又可以听见了。刚才已退出树林的入,现在仿佛又退了回来。班察巴那皱了皱眉。“你们快躲进去。”他指着树下的地洞说:“这个洞绝对可以容纳下你们两个人。”“你呢?”“你们用不着替我担心。”班察巴那道:“我有法子对付他们。”“我相信。”班察巴那道:“但是你们一定要等我回来之后才能出来。”他已经准备走了,忽然又转过身:“我还要你们做一件事。”“什么事?”“把你们穿的衣服和鞋子都脱下来给我。”班察已那没有解释他为什么要这样做,“阳光”也没有问。她已经背转身,很快地脱下了她的蓝色外衣和靴子。如果班察巴那还要她脱下去,她也不会拒绝。她不是那种扭扭捏捏的女人。她相信班察巴那这样做一定是有理由的。小方也将外衣脱下。“这样够不够?”“够了。”班察巴那道:“只不过你还得把你的剑交给我!”对一个学剑的人来说,世上只有两样东西绝不能轻易交给别人的。——他的剑,他的妻子。可是小方毫不犹豫就将自己的剑交给了班察巴那,因为他也和“阳光”一样信任他。班察巴那用力拍了拍小方的肩:“你信任我,你是我的朋友。”直到此刻,他才把小方当作朋友:“我绝不会让你失望的。”这地洞的确可以容纳下两个人,只不过这两个人如果还想保持距离,不去接触到对方的身子,就不太容易了。小方尽量把自己的身子往后缩。他们身上虽然还穿着衣服,可是两个人的衣服都已经很单薄。一个像“阳光”这样的女孩子,身上只穿着这么样一件单薄的衣服,两个人的距离之近,就好像一个“双黄蛋”里的两个蛋黄。只要稍微有一点想像力的人,都应该能想到他们现在的情况。小方只有尽量把身子往后缩,只可惜后面能够让他退缩的地方已不多。地洞里虽然潮湿阴暗,“阳光”的呼吸却芬芳温柔如春风。对一个血气方刚的年青男人来说,这种情况实在有点要命。“阳光”忽然笑了。小方盯着她,忽然问她道:“你笑什么?”“我喜欢笑,常常笑,可是你以前好像从来也没有间过我在笑什么。”“以前是以前?”“现在为什么要问?”“因为……”小方道,“因为我要提醒你一件事。”“什么事?”“我是个男人。”小方的表情很是严肃。“我知道你是个男人。”“天下所有的男人都是差不多的。”“我知道。”小方道:“所以你如果再笑一笑,我就……”“你就怎么样?”“阳光”故意问小方,“是不是想打我的屁股?”小方又盯着她看了半天,忽然自己也笑了。两个人都笑了。刚才好像已经不能忍受的事,在笑声中忽然就变得可以忍受了。班察巴那回来时,漫漫的长夜已过去,这浓密的树林又恢复了原来的光明和平宁静。“阳光”和小方的脸色也同样明朗,因为他们没有对不起别人,也没有对不起自己。班察巴那看着他们,忽然又用力拍了拍小方的肩。“你果然是卜鹰的好朋友。”他说,“卜鹰果然没有看错你。”他忽然笑了笑,笑得样子仿佛很神秘,说的话也很奇怪。他忽然对小方说:“只可惜你已经死了。”“我已经死了?”小方忍不住问:“什么时候死的?”“刚才。”“我怎么死的?”小方又问。“从一个危崖上摔了下去摔死的。”班察巴那道:“你的头颅虽然已经像南瓜般摔碎,可是别人一定还能认得出你。”“为什么?”“因为你身上还穿着他们看见过你过去穿的衣服,手里还拿着你的剑。”班察巴那道:“如果你没有死,当然绝不肯将那么样一柄好剑交给别人。”小方终于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他显然已经替小方找了个替死的人。“阳光”却还要问:“我呢?”“你当然也死了。”班察巴那道:“你们两个人全都死了。”“我们为什么要死?”“也许你们是为了卜鹰,也许你们是失足落下去的。”班察巴那道:“每个人都有很多种原因要死。”他微笑:“说不定还有人会认为你们是为了怕私情被卜鹰发现,所以才自杀殉情的。”“阳光”和小方也笑了。他们心里毫无愧疚,他们之间绝对没有私情,所以他们还能笑得出。一个人如果随时都能笑得出,也不是件容易事。班察巴那又问小方:“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你们死?”小方摇头。他本来就不是个多话的人,近来更沉默。如果他知道别人也能回答同样的一个问题,他宁愿闭着嘴。班察巴那果然自己回答了这问题。“因为我要你们去做一件事。”他又解释:“一件绝不能让别人知道你们要去做的事,只有死人才不会被别人注意。”他说的“别人”,当然就是他们的对头。“阳光”还是要问。“什么事?”她问:“你要我们去做什么事?”“去找卜鹰。”这件事就算不要他们去做,他们也一样会去做的。班察巴那道:“我知道你们一定要报复,说不定现在就想去找卫天鹏,去找吕三。”他们的确有这种想法。“可是现在我们一定要忍耐。”班察巴那道:“不管我们要做什么,都一定要等找到卜鹰再说。”人海茫茫,要找一个人,并不比大海捞针容易。班察巴那道:“我也知道这件事并不容易,但是只要我们有信心,也不是做不到的。”他忽然转过身:“你们跟我来。”他带着他们找到一棵不知名的野树,从靴筒里拔出一把匕首,用匕首割开树皮树干,过了片刻,树干中已有种乳白色的汁液流了出来。班察巴那要小方和“阳光”用双手接住,慢慢地,很均匀地抹在脸上和手上。他们脸上的皮肤立刻就觉得很痒,然后就起了种很奇怪的变化。他们的皮肤忽然变黑了,而且起了皱纹,看起来就好像忽然老了十岁。班察巴那又告诉小方:“我们的族人替这种树起了个很特别的名字。”“什么名字?”“光阴。”“光阴?”“我们的族人都叫这种树叫光阴树。”班察巴那道:“它的效用至少可以保持一一年。一年之内你们都会保持现在的样子,大概不会有人能认出你们的本来面目。”但说的是“大概不会”,不是“绝对不会。”“所以你们还要特别注意。”班察巴那道:“我还要替你们找别的掩护。”“什么掩护?”“阳光”问。“现在你已经不是‘蓝色的阳光’,他也不是要命的小方了。”“我知道。”“阳光”说,“这两个人现在都已经死了。”“所以现在你们已是另外两个人。”班察巴那道:“你们是对夫妻,很贫穷的夫妻,一定要奔波劳苦才能生存。”世界上本来就有很多像这样的夫妻,为了活下去,不得不日夜劳苦奔波不息。“你们是做生意的,把藏边的特产运到关内去贩卖,博一点蝇头微利。”班察巴那道:“因为你们没有父母子女,家里也没有别的人,也因为你们夫妻感情不错,所以你们不管到哪里去,总是两个人同行。”小方和“阳光”都在静听。班察已那又道:“你们当然请不起镖师护送。为了行路安全,你们只有加入商队。”“商队?”小方不懂。“商队就是很多像你们这样的人结伴同行的队伍。”班察巴那解释:“几乎每个月都有这么样一队人入关去。”他说:“我已替你们找到了一个。”班察巴那做事的周密仔细,实在令人不能不佩服。“这个商队并不大,大概有三四十个人。”他说:“领导这个队伍的人叫‘花不拉’,精明老练,对地形也极熟悉,少年时据说属于靴靼的铁骑兵,曾经远征过突厥。”“我们到哪里去才能找得到他?”“虎口集。”班察巴那道:“他们预定是在虎口集会合的。”他又补充:“你们到了那里,先去找一个叫‘大烟袋’的人,把你们的名字告诉他们,再付二十五两银子的路费给他,他自然会带你们去见花不拉。”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了。“我们的名字叫什么?”“阳光”问。“你是藏人,名叫美雅。”班察巴那说:“你的丈夫是个汉人,名字叫做苗昌。”他将他的双手搭上他们的肩:“我希望你们能在一年之内找到卜鹰。”在小方和“阳光”想像中,花不拉当然应该是个高大健壮公正严肃的人。他们想错了。花不拉是个矮子,本来也许还不太矮,可是多年来马鞍上的生命,使得他两条腿变得非常弯曲,看起来就像是个圆圈,走起路来总是摇摇摆摆的,样子显得很滑稽。所以他总是坐在一张很高的椅子上,用一双斜眼看人的时候,眼睛里总是带着种残酷而讥俏的表情,就像是个顽童在看着已经被他用绢子绑住的猫,又像是一只猫在看着爪下的鼠。幸好他还有一双大手。他的手又宽又大又粗又硬,摆在桌上时,就像是两把斧头,一下子就可以把桌子砍成两半。也许就因为这双手,才使人不能不对他畏惧尊敬。这个人另一个优点是,他很少说话,他要说的话都由“大烟袋”替他说。小方和“阳光”看见花不拉的时候,已经有一对夫妻在他的客房里了。一对和小方他们一样的夫妻,为了要活下去,就不得不日夜劳苦奔波不息。他们的年纪都已经不小了,丈夫至少已经有三四十岁,妻子也有二十七八,丈夫的脸上已经刻满风霜劳苦的痕迹,妻子总是低着头不敢见人。丈夫把二十五两银子路费交出来的时候,妻子紧张得连指尖都在发抖,因为他们这一生中从未付出过数目如此庞大的一笔银子。在他们眼中看来,这二十五两银子的价值绝对比吕三眼中的三十万黄金还大得多。小方第二天才知道他们的名字。——丈夫的名字叫赵群,妻子姓胡,就叫做赵胡氏。一个平凡规矩害羞的女人出嫁之后,就没有名字了。
第二十一章又见金手

小方从未想到这一对平凡规矩的夫妻,竟是对他和“阳光”这一生影响最大的人,从某一方面说,甚至可以说是改变了他们的一生。花不拉显得很不耐烦。对他来说,不管坐在什么地方,都远不及坐在马鞍上舒服。可是等到“大烟袋”替他间过小方和“阳光”几个简单的问题之后,叫他们回房去的时候,花不拉却要他们“等一等”。他忽然问小方:“你有没有练过武?”“没有。”小方立刻回答,“虽然练过几天庄稼把式,也不能算练武。”“你身上有没有带家伙?”花不拉又间。“没有。”“连一把刀都没有带?”“没有。”花不拉看着小方,眼睛里忽然露出种暖昧而诡异的笑意,忽然从身上抽出把匕首。“你最好把这家伙带在身上。”他将匕首交给小方:“你的老婆年纪还不算太大,我们这队伍里什么样的人都有,走在路上,能小心还是小心些好!”“那个人不是好人,”一回到房里,“阳光”就悄悄地对小方说:“绝对不是好人。”小方不能不承认,花不拉笑的时候的确有点不怀好意的样子。幸好“阳光”已经不是本来那个明朗美丽的“蓝色阳光”了,连赵胡氏看起来都比她顺眼得多。那对夫妻就住在他们的隔壁。他们住的是一家最便宜的小客栈,房里除了一张土炕和一群臭虫外几乎什么都没有。二十五两银子路费中还包括食宿,他们当然不能要求大多。何况炕总算还是热的,在这种时候,能够有热炕可睡已经很不错了。他们只希望能快点睡着。他们都没有睡着。就在他们开始要睡的时候,隔壁房里忽然响起种很奇怪的声音。开始的时候,他们还分不出那是什么声音。但是声音越来越大,而且持续得很久,两间房又只隔着一层薄墙。如果他们还是小孩子,也许还是分不出那是什么声音。可惜他们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小方忽然觉得全身发热。他从未想到一个那么规矩、那么害羞的女人,在跟她的丈夫做这件事的时候,居然会出这么样的声音来。这也许只不过因为他们平日的生活太单调,忽然换了个新的环境,到了个陌生的地方,总是难免会放肆一·点。每个人都有无法控制自己的时候,可是有些人就算在这种时候也一定要控制自己。小方闭着眼睛,全身上下连动都不敢动。他希望“阳光”认为他已睡着。“阳光”也没有动,她是不是也希望小方认为她也已睡着?清晨,阳光满地。天还没有亮小方就起来了,用一桶已经结了冰碴子的冷水洗了个冷水浴,沿着小客栈外的山坡上跑了十六八个圈子。他回来的时候,“阳光”已收拾好行李。他看着“阳光”笑笑,“阳光”也看着他笑笑,谁也不知道对方昨天晚上睡着了没有。这一夜不管怎么样难捱,他们总算已经捱过去了。那一对夫妻又恢复了那种又规矩又老实的样子,害羞的妻子还是低着头不敢见人。小方和“阳光”也不敢去看着她,生怕一看到她就会联想到昨天晚上的声音,就会忍不住要笑出来。要命的是,他们四个人偏偏被分派到一辆驴车上,车了又小又窄,四个人鼻子对鼻子,眼睛对眼睛,想不看都不行。中午吃饭的时候,这对夫妻居然还把他们做的路菜分了一点给小方和“阳光”,除了辣椒炒肉子之外,居然还有一点藏人最喜欢吃的“葱泥”。这种用圣母峰山麓上特产的野葱、阔叶韭和红蒜做成的“葱泥”,对藏边一带的人来说,简直就是无上的珍搓,是绝不肯轻易拿出来待客的。这对夫妻好像为了要补偿小方和“阳光”昨天晚上损失的睡眠,特地来表示他们的歉意。小方却只希望今天晚上投宿的时候,他们能安安静静地睡一宵。小方又失望了。这一夜他和“阳光”又被分配到他们隔壁,又被整得很惨。这对夫妻的精力远比他们外表看起来旺盛得多。如果小方和“阳光”也是对夫妻,这问题很容易就可以解决。可惜他们不是。他们从未想到这件事竟是他们这一路上最大的烦恼,更想不到这么一个老实害羞的女人,一到晚上就变成了个要命的尤物。到了第三天的晚上,小方忽然拿出了三粒骰子,对“阳光”说:“我们来掷骰子。”“掷骰子?”“阳光”问:“你要跟我赌什么?”“准输了今天晚上谁就睡到外面的车子上去。”输的当然是小方,他在骰子上做了手脚,他情愿睡在车上。他睡着了。“阳光”却还是睡不着。隔壁的声音虽然已暂时静下来,她却想起了很多事,很多本来不该想的事。就在这时候,她听见有人在推门。她的心跳立刻加决。——是不是小方回来了?不是。来的是另外一个人,她看不清这个人的脸,可是只要看见那双罗圈腿,就知道来的是谁了。“阳光”跳起:“你来干什么?”“来陪你。”花不拉盯着她,眼中露出淫邪的笑意:“我知道你的老公不中用,特地来陪你。”“阳光”抓紧被角。“我不要你陪。”她真的很紧张,“你再不走我就要叫了。”“你叫,叫谁?叫你的老公?”花不拉狞笑:“你就算把他叫来又有何用?”他伸出一双铁条般的手,抓起个茶杯,轻轻一捏,就捏得粉碎。“你老公有没有我这样的功夫?”花不拉带着狞笑问。“阳光”只有摇头。现在他们只不过是一对平凡的夫妻,当然没有这样的功夫。她绝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可是花不拉已经一步步走过来,已经快走到她的床头了。“你敢叫,我就塞住你的嘴,你的老公来了,我就把他活活捏死。”看来他已经决心不肯放过她了。现在她已经不是“蓝色的阳光”,现在她只不过是个又黑又丑的女人,花不拉怎么会偏偏看上了她?“阳光”又急又气又奇怪,花不拉已经纵身扑了过来,一双大手已经伸出来准备剥她的衣服。他没有抓住她,却抓住了个包袱。“阳光”往床里边一让,顺手抓起个包袱,用力掷过去。她的衣服没有被抓破,包袱却被抓破了,一样东西从包袱里落下,掉在地上。花不拉忽然脸上露出种恐惧之极的表情,忽然转身飞奔出去,就像是忽然见了鬼一样,头也不回,立刻就逃得踪影不见了。“阳光”的心还在跳,手脚还是冰冷的。——花不拉为什么会忽然逃走,他看见了什么?她想不通。刚才从包袱里掉下来的东西还在地上,那个包袱是她今天早上亲手包起来的,里面绝没有任何一件可以让人一看见就怕得要逃走的东西。门又被推开了,这次进来的总算不是别人,是小方。他睡得并不熟,无论谁都没法子能在那又冷又硬又透风的车子上睡得很熟的。他的耳朵一向很灵。看见小方,“阳光”才松了口气。“你看看床下面是不是有样东西?”她问小方。小方只看了一眼,脸色也变了。“阳光”更着急,更奇怪:“你看见了什么?”小方慢慢地俯下身,从床下捡起一样东西。”他捡起来的竟然是一只手。金手!“这包袱真的是你今天早上亲手包好的?”小方问阳光。“绝对是。”“那时候这只金手在不在这个包袱里面呢?”“不在。”阳光说得非常肯定,“绝对不在。”“刚才你真的亲眼看见它是从包袱里掉下来的?”“我看得很清楚。”“那么这只金手怎么会到你包袱里去的?”“我不知道。”她真的不知道。这只金手是“富贵神仙”吕三用来联络号令群豪的信物,本来是绝不可能在她包袱里出现的。但是现在这件不可能发生的事却偏偏发生了。长夜还未过去,隔壁的屋子居然已经安静了很久。小方忽然又问:“今天有谁碰过这个包袱?”“没有。”阳光的口气已经没有刚才那么肯定了:“好像没有。”“是好像没有,还是绝对没有?”“阳光”在犹豫,这问题她实在没把握确定回答,她只记得这包袱一直都是在她手边的,几乎没有离开过她的视线。——是“几乎”,不是“绝对”。小方再问:“有没有人能够找个机会把这只金手塞到你包袱里去?”要在她身旁将这个包袱偷走也许不可能,但是要塞样东西到她包袱里去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阳光”立刻回答:“有。”她的眼睛忽然发光:“只有一个人。”“谁?”“阳光”指了指隔壁的屋子:“就是那个吵得我们整晚睡不着的女人。”小方不说话了。其实他早就想到了这一点。他们一路同车,现在已经可以算是朋友。在车上,那位赵胡氏总是坐在“阳光”旁边。“阳光”总是忍不住打瞌睡,赵胡氏要偷偷塞样东西到她包袱里去,绝对不是件困难的事。“也许班察巴那根本就没有骗过吕三,我们的行动早就被发现。”“阳光”道,“所以他早就派人来跟踪我们。”“你认为那对夫妇就是吕三派来的人吗?”“阳光”咬着嘴唇:“我早就对他们有点疑心了,一个正正经经的良家妇女,明明知道隔壁有人,晚上怎么会像她那么鬼叫?”她的脸好像已经有点红了:“也许她根本就是故意要吵得我们睡不着,让我们白天没精神,她才有机会下手。”这虽然只不过是她的猜测,可是这种猜测并不是没有道理。唯一不合理的是:“如果吕三真的已经查出我们的行动,为什么不索性杀了我们?”“因为他还想从我们的身上找出卜鹰的下落,所以只有派人暗中跟踪,而且绝不能让我们发现。”“如果那对夫妻真是吕三派来暗中跟踪我们的,为什么又要把一只金手塞在我们的包袱里?”小方间,“他们这么做岂非也暴露了自己的身份?”“阳光”不说话了。这一点她也想不通,这件事其中的确有很多矛盾之处。隔壁那间屋子本来已经安静了很久,现在忽然又有了声音。——男人咳嗽的声音,女人叹气的声音,有人起床的声音,开门的声音,拖着鞋子在地上走动的声音。那对夫妻中无疑有个人起床开门走了出去。三更半夜,出去干什么?小方把声音压得比刚才更低:“我去看看。”“我也去。”“阳光”一下子就从床上跳起来:“这次你可不能再把我一个人留在屋里。”刚才的脚步声好像是往厨房那边去的,现在厨房里已经应该没有人了。可是大灶里还留着火种,灶上还温着一锅水。小方和“阳光”悄悄地跟过去,果然看见有个人在厨房里。所有的灯光都已熄灭,这种最廉价的小客栈,是绝不肯浪费一,点灯油的,更不会有巡夜的人。可是天上还有星光,灶里仍有余光,他们还可以看得见这个人就是那位赵胡氏。赵胡氏正在舀水,把大锅里的热水,一勺一勺舀入一个木桶里。她身上虽然披着她丈夫的大棉袍,看起来却还是像很冷的样了,好像除了这件棉袍之外,她身上就连一寸布都没有了。小方的心跳忽然加快,因为他已经证实了这一点。棉袍下面果然是空的。她刚把满满的一勺水舀起来,忽然一个不小心,把木勺里的水打翻了,溅在棉袍上。她赶紧放下木勺,提起棉袍来抖水,于是她棉袍下面赤裸得就像是初生婴儿一样的身体就露了出来。她的身子看来当然绝不是个初生的婴儿,她的皮肤雪白,腰肢纤细,双腿修长结实。小方见过各式各样的女人,却从未见过如此诱人的胴体。在这一瞬间,他的心几乎要从腔子里跳出来。幸好这时候赵胡氏已经打好了水,提着水桶走了。小方和“阳光”躲在墙角后,看着她走远,才长长吐出一口气。“阳光”忽然问他道:“你看见了没有?”“看见了什么?”小方故意装糊涂。“阳光”忍不住要笑:“你自己该知道看见了什么,你看得比我清楚得多。”碰到这种事时,男人的眼睛总是要比女人尖得多。小方只有承认。“阳光”笑了笑:“你当然也看过她的脸和手?”“嗯。”“你看她脸上和手上的皮肤像什么?”“像橘子皮。”小方形容得虽然不太好,可是也不算太离谱。“她身上的皮肤呢?”阳光反问。她知道小方大概是不肯回答这问题的,所以自己接着说:“她身上的皮肤简就像是缎子,像羊奶,我从来也没有看过皮肤像她这么好的女人。”这一点小方也不能不承认。可是一个女人身上和脸上的皮肤是绝不应该有这么大差别的。“你有没有见过这样的女人?”“没有,除非……”“阳光”替小方接下去说:“除非她也跟我一样,也用一种像‘光阴树汁’那样的药物,把自己的脸和手都改变了!”这无疑是唯一的一种合理解释。这对夫妻易容改扮,参加这商队,当然是为了要跟踪小方和“阳光”。就算这件事之中还有些无法解释的事,这一点也是毫无疑问的了。“阳光”又问小方:“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小方沉吟,“看样子我们好像只有装糊涂,只有等。“等什么?”“等着看他们的动静,等他们自己先沉不住气,等机会出手。”这无疑也是他们唯一的法子。因为他们不能走。他们的行踪既然已败露,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是一样的。只可惜等的滋味实在很不好受。第二天还是和前一天一样,太阳还是从东方升起,队伍还是很早就启程。不同的是,每天早上都要高踞在马鞍上将队伍巡视一遍的花不拉,今天却因为“身体不适”而没有露面,代替他领队的当然是“大烟袋”。小方和“阳光”还是和赵群夫妻同车,丈夫还是那么规矩老实,妻子还是那么腼腆害羞,总是不敢抬起头来见人。“阳光”和小方也装得好像什么都没有看见、什么事都不知道一。样。小方甚至连看都不敢再去多看那位赵胡氏,因为只要一看到她,就忍不住会想到昨天晚上在那昏黯的厨房里,闪动的灶火前的那一幕,就忍不住会想到那纤细的腰肢、雪白修长的腿。那种幽秘邪艳,充满了情欲挑逗的景象,叫一个男人不去想它,无疑是非常困难的。幸好等到中午打尖过后,“大烟袋”就要他们换到另外一辆车子上去了。车行的次序,好像也有了很大的调动。每辆车上还是坐四个人,这次来跟小方同车的是一对父子,父亲苍老疲倦,儿子脸上也有病容,父子两人都同样沉默。小方看看“阳光”,“阳光”看看小方,两个人心里都明白,要想平平安安走完这一天的路,已经不太容易了。午时过后队伍就进入山区。山路弯曲险峻,起伏的山丘连绵不绝的向远方伸展,最后才消失在天边的艳红与金黄里。接近路边的山脚下,布满巨大的黑色岩石,一座巍峨的黑色大山,就像是神话中的大鹏般凌空俯视着人群,给人一种无法形容的巨大压力。小方和“阳光”坐得更近了些。如果有人要在半路伏击,将他们击杀在路途中,这里无疑是最好的地点。他们不想在搏击中失败,他们的身子靠得很紧,心里都已有了准备。就在这时,他们听见了“格”的一声响,看见了一个车轮向前飞滚出去,撞上了路旁的黑色岩石,撞得粉碎。就在这同一刹那间,小方已拉着“阳光”跃出了车厢。拉车的马还在惊嘶挣扎,车轮还在不停滚动,却已经只剩下三个车轮了。左面的后轮车轴已断,前面的车马队伍已不见踪影。群山后的艳红与金黄已渐渐变为一种虽然更艳丽、却显得无限悲沧的暗赤色。黄昏已将至,黑夜已将临。那父子两个人居然还留在车厢里,也不知是不是已经晕了过去,还是想留在车厢里等着对他们伏击。“阳光”说:“你去看看,看看是怎么回事?”小方没有去看车厢里的人,只去看了看那根突然折断的车轴。车轴断得很整齐,只要略有经验的人,都可以看出已经先被人锯断了一半。小方当然也看得出来。“来了。”他长长吐出口气:“总算来了。”“是他们?”“是。”“阳光”也长长吐出口气:“不管怎么样,他们总算没有让我们等得太久。”车厢里的父子两个人还是全无动静,就算他们是想等机会在车厢中暗算伏击,现在也应该是时候了。小方冷笑道:“两位为什么还不出来?”他轻踢车门一下:“两位为什么还不出手?”车厢中仍然没有反应,险峻曲折的山路两端也仍然不见人影。小方忽然踢起一脚,踢碎了用木条草席搭起的简陋车厢。那父子两个人当然还在里面,两个人手里都握着用黄铜打成的机簧暗器筒。奇怪的是,筒中的暗器并没有发出来,父子两人的身子竟已僵硬,脸色已发黑,四只眼睛凸出如死鱼,眼里充满惊吓恐惧。这两人果然是对方特地埋伏在车里等着对付他们的杀手,等着在车身倾覆的那一瞬间出手。那时无疑是最好的机会。可是现在两个人都已经死了,就在他们准备出手时就已经死了。他们是怎么死的?这问题唯一的答案是——“阳光”已经看出了他们的阴谋,所以先发制人,先下了毒手。小方看着“阳光”,轻轻叹了口气。“你真行。”他说,“你出手实在比我想像中快得多。”“你说什么?”阳光好像不懂。“我本来以为你不会那么快出手的。”小方道:“因为我们还不能证明他们真的是对方的人,万一杀错了人怎么办?”“阳光”看着他,显得很吃惊:“你以为是我杀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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