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第13/57页


  务农的,每天从炕头到地头,天天出来进去,邻里都看得见,这个情况就好掌握了。
  做工匠的,邻里们一定要看看他的通行证,掌握他到哪去做工了,一般到远处做大活儿,在外呆的时间可以长些,在附近做小活,应该不久就会回家,邻里要密切掌握这些情况。
  经商的,有做大买卖的,有做小买卖的,有走得远的,有走得近的,到哪去都有通行证可以检验,回来的期限就不必严格限定了。不过邻里也要勤打听点,如果一年到头也没有个信,两年还没回来,邻里就要到这个人家里去问问缘故。(《大诰续编・互知丁业第三》)之所以要如此严密地掌握邻里情况,是为了一发现不安定因素,就可以立刻汇报给官府。“一里之中,如果发现了强盗小偷,逃出军队的人,逃归的犯人以及其他不守规矩胡乱生事的人,里长和德高望重的老人,就要召集同里的人抓来送到官府里去,如果不这样办,严惩不贷。”
  在这样严密的社会控制之下,游手好闲之人当然没有了生存空间。朱元璋重申:“一里之间,如果有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里长们坐视不管,邻居亲戚也不抓他送官,那么这个游手好闲的人处死,里长们还有他的邻居亲戚们都流放到边疆!”
  里甲制度如同一个个牢笼,使天下人“如鸟之在笼,兽之在柙,虽欲放逸,有不可得”。浪儿出身的朱元璋坐了天下,当然要防止第二个朱元璋出现。
  第五节 户籍制度的前世今生
  在诸多“中国特色”中,户籍制度是浓重的一笔。
  举目当今世界各国,没有其他国家有中国这样严厉、周密的户籍制度。
  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二元结构的封闭式户籍管理模式构成了世界罕见的铜墙铁壁,曾经把人牢牢束缚在户口所在地上。离开了户口本,一个人无法领到口粮,也无法找到工作。即使在户口制度已经大大松动的今天,办理户口的程序也依然严格而复杂。除了毕业分配和人员调动等少数情况外,一般外来从业人员很难获得所在城市的户籍。
  在大多数国家,公民有在自己的国家内任意迁徙的自由,并不需要公安部门的同意。农民在城里找了份工作或者买了间房,搬家进城,立刻就成城里人,并不需要办什么“农转非”。同样,公民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也不需要办理什么迁转手续。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大多数国家,一切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平等的,并没有“城里人”、“乡下人”,“本市户口”、“外地户口”的区别。
  同样,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公安部门并无权掌握公民个人的详尽信息,也不靠户口来管理社会治安。比如在加拿大,唯一与户口本类似的证件――出生证是由医院出具,并可保留复印件,原件由个人保存。而中国的户口由公安部门开具,并保留在该部门。
  到现在为止,中国的户籍制度仍具有其他国家户籍制度所没有的一系列特点:社会分割性、二元强化性、等级性、世袭性、超稳定性和功能多元性等基本特征。
  在大明王朝的户口体系里,人生来是不平等的,户口有官员、普通民籍和贱籍之分。有些人生来可以享受特殊待遇,有些人生来则受歧视。比如官员人家可以享有优先做官(荫补)的特权以及减免税收的资格,而军户、乐户和丐户等被列为贱籍。这种等级分明的精神仍然活在当今中国,只不过被简化成了两大等级: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
  在明代,户口的最主要功能是为了治安,所以要互知丁业。对比之下,我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形成的户籍管理制度,同样是一个遍布各地、各行业,笼罩了一切社会成员的社会治安网络。今天的街道基本复制了里甲的功能,派出所掌握着辖区里所有的“丁”、“业”情况,以备政府掌握。
  传统与现代,在当今中国的各个层次交错重叠。西服领带早已取代了长袍马褂,大巴和小汽车取代了马车和轿子,一幢幢面目雷同的钢筋水泥大厦扫荡掉古老民居。但是,这仅仅是表象。在现代化的外衣之下,传统中国的内核正在如几千年前一样安详地、不动声色地、可怕地静静旋转。
  第六节 不许官员下乡
  社会底层已经被均匀而严密的大网牢牢罩住了,朱元璋的目光又对准了这张里甲之网控制范围之外的阶层:官员。
  中国传统的官僚阶层有着矛盾的个性。一方面,他们惰性强烈,缺乏责任心、事业心,上面推一推,下面动一动,敷衍塞责、形式主义、文牍主义盛行;另一方面,他们又极富进取心和创造力,为了升官和发财,削尖脑袋,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一旦皇帝的监视稍有放松,他们就会创造出无数贪污枉法的新招来。
  而大明王朝官员的这种二重性最为突出,原因在于官员的地位与前代相比大大降低。唐宋以前,官员一直享有很大的权力以及种种优待。譬如一家公司,皇帝是董事长,官员则是股东和高级雇员,公司的前途和发展关乎大家的利益,所以官员们的责任心比较高。而朱元璋把主要权力全部收归己有,官员只剩下执行命令和跑腿一种功用,成了皇族的高级奴隶。这些高级奴隶们没有自主思维和创造的权力,也缺乏创造热情,对公司的前途和命运更是漠不关心。与此同时,他们的多余精力势必要灌注到另一方面,在以权谋私的活动中迸发出更大的活力。
  为了管好这些高级奴仆,朱元璋费尽了苦心。他用规章制度捆住官员们的手脚,令他们只能在他严格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他生怕地方官们办事不细心或者不尽心,亲自撰写了《授职到任须知》,对每一级地方官吏的职责都作出详细的规定。他把地方公务分为“发布公告”、“征收田粮”、“管理仓库”、“会计核算”、“受理诉讼”、“管理囚犯”、“管理官署房产”、“管理辖内读书人”、“管理地方渔业”、“管理地方窑冶”等三十一项,并且逐项开列地方官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对这些注意事项往往还列出许多具体的要求。
  比如对“管理囚犯”一项,不但要了解已经了结的案件有多少,在押犯人有多少,还要“知入禁年月久近,事体轻重,何者事证明白,何者情节有疑。明白者,即须归结;涉疑者,更宜详审,期在事理狱平,不致冤抑”。谆谆嘱咐,像个碎嘴婆婆,只恨不得一个个手把手教他们干,一身化为千万,在旁边严密监视。对于京官,他则制定了《六部职掌》,把每个部每个司每个科所有大小官员的岗位职责制定得明明白白,连每个月用多少墨水钱都算得清清楚楚,对他们进行精细化管理。
  针对官员们强烈的贪腐热情,朱元璋制定了历史上最为严厉的反贪污法令。他严禁官员们公余出去“潇洒”,规定“官吏嫖娼,罪亚杀人一等,虽遇赦,终身不得再当官”。对官员们的限制性规定的琐碎苛刻,几乎让人无法忍受。比如他规定,官员出差时,不能用公车运送私人财物:“因公出差,按级别可以坐官马、公车、用官驼等者,除了随身的衣物外,携带的私人物品不得超过十斤。违者,超过五斤的笞十下,以上每增加十斤加罪一等,到打六十棍为止。坐船的可以多带些,但也不得超过三十斤。违者,十斤笞十下,每二十斤加一等,打到七十棍为止。家人随从者,都不许坐公车。如果谁贪小便宜,求官员帮他带私物的,这个人与官员同罪,所寄之物没收。”
  与现在鼓励官员深入基层体察民情相反,朱元璋做了一个奇怪的规定:
  不许官员们下乡。农民的经历,使朱元璋产生了一个牢不可破的印象:那些下乡来的官员,都是来大吃大喝、搜刮扰民的。当上皇帝后他说:“我在民间时,亲身体验到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间疾苦视之漠在,心实怒之。”所以他规定,官员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官衙里,不许去体查什么民情。如果官员胆敢下乡,百姓见了可以捉了送到京师,由他亲自处死。
  这条规定把官员捆在了官府里,与把百姓捆在土地上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朱元璋条条绳索的捆缚下,官员们的主动性、自由度被压缩到了历史上的最低点。
  第七节 “一个字也不许改”的《明皇祖训》
  朱元璋精心编织蛛网,当然是为了网住所有臣民,以供皇族享用。然而,他织网织得太顺手,一不小心,他不仅把平民、官员网了进去,甚至把子孙皇族也牢牢网住了。
  朱元璋式专制的缺点在于,只有皇帝一个人对整个国家的前途命运负责,其他人都缺乏责任心。皇帝必须担任这个庞大帝国的那个不断行动、永远警醒和自然活泼的“灵魂”。“假如皇帝的个性竟不是上述的那一流――就是,彻底的、道德的、辛勤的、既不失掉他的威仪而又充满了精力的――那么,一切都将废弛,政府全部解体,变成麻木不仁的状态,因为除了天子的监督、审查以外,就没有其他合法权力或者机关的存在。政府官吏的尽职,并非出于他们自己的良知或者他们自己的荣誉心,而是一种外界的命令和严厉的制裁,政府就靠这个来维持它自己。”
  这就是专制政体的弱点:所谓“一言而兴邦”,“一言而丧邦”,“人存政举,人亡政息”。
  朱元璋当然意识到了他创造的这一体制的弱点。他时时刻刻担心他的后代们丧失了责任心,胡作非为,导致他设计的国家机器的运转陷入混乱,如果那样,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因此,朱元璋不仅仅要决定他生时的帝国面貌,他还要预先设定好他死后每个接班人的行动轨迹。
  因此,他花了整整六年时间,七次删改,写了一部叫作《皇明祖训》的书,专门献给他亲爱的子孙们。
  在序中,他这样告诫他的后代们:
  你们生长在深宫之中,不知世故。而我幼而孤贫,长大了又值兵乱,二十四岁就当兵,头三年是小兵,后来一步步上升,这个过程中我劳心焦思,虑患防微,近二十年,终于一统天下。所以,人情世故,人之情伪,我深有研究。
  群雄都是天下最强悍诡诈的人物,最难制御,我已经都制服了。老百姓在兵荒马乱中变得越来越奸猾,最难统治,我也已经治得服服帖帖了。未建国前,我就开始制定统御天下的法律规章,十多年间,不断修改,务期详尽,现在都已经出台了。颁布之后,效果不错。
  现在,我又做这《皇明祖训》,作为我们家的家法。我把草稿贴在西厢房里,每天早上晚上阅读、修改,以求万无一失,首尾六年时间,大改了七回,这才定下,真不容易啊!不过有了这个东西,你们做皇帝就好做啦!
  凡我子孙,都要严格服从我的这个详细规定,不许自作聪明,违反我这个成法。一个字也不许改!如果你们果然听话,那么咱们老朱家的天下一定会千秋万代!
  让我们来看看这“一个字也不许改”的东西都有些什么内容。
  在这本书里,朱元璋详细规定了从皇帝到亲王的行为准则。从“如何行政”、“如何执法”的大章大法到“如何安排日常起居”、“如何管理后宫”、“皇族间如何行礼”等生活细节。规定之详尽繁琐,让人难以想象。
  治国行政的大原则我就不详细介绍了,仅仅引用几个小细节,来看看朱元璋为后代考虑得周密到了什么程度。开宗名义第一章是安全第一:
  为了安全起见,你们和亲信大臣们商量机密时,带刀护卫只许离你们十丈远。
  每天晚上,都要警省。没事常听听城中动静,听听市声是不是有什么异常?也可以到院子里,看看天气星象,有没有什么灾难的征兆?
  作为仁慈的父祖,连子孙后代如何吃饭,哪顿饭多吃哪顿饭少吃,他都想得周周详详:
  当了皇帝住在宫里,每天要早起晚睡,酒要少饮,饭要按时吃!午后不许吃得太饱!(如果是外出在路上可以不受此条限制。)其他各章也有诸多注意事项。比如,如果宫内女子生病,只能在白天找大夫,夜晚不管多急的病,只能挺着。请大夫时,须要监官、门官、局官各一人,太监三人,老妇二人,陪医生一起进宫。如果这些人不陪,只叫老妇陪着进宫,则很容易发生危险之事,官员都要斩首,太监、大夫、老妇都要凌迟处死。
  再有,他亲自规定亲王出行时,都要带些什么东西:交椅一把,脚踏一个,水罐一个,水盆一个,香炉一个,香盒一个,拂子二把……看了这些规定,你会明白为什么朱元璋想了六年,改了七次吧。看看,做朱元璋的子孙多么享福,出生时几乎不用携带大脑。三百多年里,大明王朝基本上是按照太祖朱元璋制定的政治模式来运转,每一件事都有成例,每一件事都有定制,几乎没给后任皇帝留下任何权力运用上的自由。没有紧急的事情,皇帝不得出紫禁城一步。一年到头,一天到晚,所有的活动几乎都有固定的日程。
  对亲王们来说,这种幸福更是难以忍受。因为不断有亲王作乱,后代皇帝继承太祖精神,不断强化对亲王的规定,使明代中后期的亲王,几乎变成了囚犯。这些原本被认为帝国内最幸福的人,在生活自由方面连普通百姓也不如。皇族只许安坐享福,不许从事任何职业。亲王终生只能生活在王府里,想出城遛遛弯儿,得专门派人千里迢迢向皇帝本人递出申请。如果没有皇帝的亲自许可,亲王连出城扫墓都不行。为了防止亲王们有串通的机会,皇帝又规定,亲王们终生不得相互见面。
  《明史・诸王传》赞语评论说有明诸藩……徒有虚名,坐縻厚禄,贤才不克自见,知勇无所设施。防闲过峻,法制日增,出城省墓,请而后许,二王不得相见。藩禁严密,一至于此。
  第八节 朱元璋的幸福观
  当然,朱元璋绝对不会同意这些西方人的看法。他绝不认为自己的形象是这样的恐怖、丑恶。相反,在他手中那面东方式的铜镜里,他看到自己既威严又仁慈,像一个充满智慧的老爷爷。
  用现代人的眼光看,朱元璋如此强横地限制、剥夺社会其他成员的自由,无疑是野蛮、荒谬和无理的。他有什么权力像关家畜一样把人们关起来?有什么权力可以限制老百姓在自己的国家里自由迁徙?
  朱元璋却认为自己这样做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天下百姓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赐予的。他是老百姓的再生父母,因而有权对他们进行任何处置。
  洪武初年,因为缺乏干部,朱元璋四处征召读书人出来做官。贵溪县读书人夏伯启叔侄二人也在征召之列。这两个人怀念故国,不愿在新朝为官,遂斩去左手大指,以明不愿出仕之志。朱元璋闻听,勃然大怒,立命把二人捆赴京师,在皇宫里亲自对他们二人讲了一通道理,说明为什么不为他服务是极端错误的。
  朱元璋的这篇讲话详细地记载在《大诰三编・秀才剁指第十》。让我们奇文共赏,看看朱元璋的逻辑:
  广信府贵溪县儒士夏伯启叔侄二名,各自截去左手大指。我命人拿赴京师,亲自审问之,问他:“昔世乱之时,汝居于何处?”对曰:
  “红巾造反时,我避兵于福建、江西两界间。”曰:“你带着家小一起逃的吗?”对曰:“奉父亲一起逃走。”曰:“既奉尔父行,上高山峻岭,下深沟陡涧。还用手扶持乎?”曰;“扶持。”曰:“后来居何处?”曰:“红巾张元帅守信州时,伯启归还家乡。”曰:“再后来又何如?”曰:“教学为生至今。”
  通过启发式的问话,朱元璋让夏伯启把他在元时四处奔逃的悲惨与现在的安居乐业作了对比。接着,他掉弄书袋,讲了一通他取天下有道的道理:
  朕知伯启心怀忿怒,以为朕取天下非其道也,特意对伯启说:“上古自伏羲至于黄帝,少昊至于颛顼、高辛,无文可考。知大概者,尧禅舜,舜禅禹,禹传家,汤放桀,武王伐纣。自此秦、汉至于隋、唐、宋、元,天更其运作者,非一帝尔。皇帝轮流作,明年到我家,一家一姓,不可能千年万代。为什么?因为他们的子孙不能一直奉天勤民,所以不称天心。”
  讲完这个道理,他又问夏伯启什么叫再生父母?没等夏伯启回答,他自己用通俗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解释起来:
  且人之生,父母但能生其身体而已,其保全性命,全在于人君。
  何谓再生父母?人遇大难将死之时,被人救下,救他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是他的再生父母。
  什么叫遇大难?或路逢强盗,或坐在家里突遭横祸,或仇人暴徒来侵害,或者路逢虎狼,堕于水火。在此之时,有人救你,是谓再生父母。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命于此际本绝矣,自此而复生,命若初生矣,所以常云再生父母。
  用三段论的逻辑推理方式,朱元璋告诉夏伯启,自己就是夏伯启的再生父母,因为是他把夏伯启从战乱中拯救出来,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天更历代,列圣相传,此岂人力而可为乎?如今你们叔侄二人不能效伯夷、叔齐,去指以食栗,教学以为生,安然生活,不忧凌暴,家里财产不怕被人抢走,你靠的是什么?”
  伯启俯首默然。噫!朕谓伯启曰:“尔所以不忧凌暴,家财不患人抢,靠的是君主啊!是君主给你提供了社会治安!君主就是你的再生父母!今去指不为朕用,是异其教而非朕所化之民。”
  朱元璋自己说,一席话讲得夏伯启心悦诚服,以至于被他判处死刑时也毫无怨言,反而感觉到“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幸福。我对伯启说:“现在我判你死罪,枭首,抄没家财,以绝狂夫愚夫仿效之风!”听了这些话,伯启无以对,默默受死而去……其伯启虽死,默然而无恨。
  在朱元璋看来,天下百姓都是依赖他的阳光雨露才得以生存,因此,他有权对天下人生杀予夺。为了让天下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他从正反两个方面,反复宣讲,在《大诰》的另一章里,他反驳那些不同意他观点的人说:
  “有人说:‘皇上吃的穿的,都是老百姓供养的,怎么能说皇上养活老百姓呢,应该说是老百姓养活皇上。’愚民们,你们不知道,说皇上养活你们,是因为他教育你们,给你们制定纪律,要不然你们小的不听老的,富的欺负穷的,谁都不得安生。”
  所以,他对百姓们不感激自己颇为不满,在《大诰・民知福不报》中愤愤地说:“你们吃我的,喝我的,有的百姓却对我不知报答,恬然享福,绝无感激之心。”
  所以,他对天下人行凶作恶时那么理直气壮。有一次,他微服私访,在街道上听到一老年妇女和人说话,提到他时,不称“皇上”而称“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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