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慢穿]》第228/291页


  好家伙,原来思思刚刚对着小狗说的阿玛额娘是指他们两个吗?!胤禛心中虽然对此已是早有预料,但这个预料当真被证实了之后,他还真是气也不是,笑也不是,哪有给狗当阿玛额娘的!还教育小狗不准跟她抢他!这种事儿也就思思能做出来了!
  胤禛这般哭笑不得的想着,视线却是落在了蛋黄那肥圆肥圆的小屁屁上,此时,蛋黄的尾巴正摇得异常的欢畅,欢畅到他的小肥屁股都跟着尾巴一扭一扭的,看得人十分有一种想捏的欲望。
  小狗笨笨的转过身,四蹄颇有些找不到平衡的奶笨味道,甚至差点被摇摇摇的尾巴给带了个屁股蹲,勉强站稳后,他歪头观察了胤禛一会,小心地往他的方向走了两步后,又停下来看了看他,四只小腿颤巍巍的,似是站不住了一般,还对着他发出了奶狗的呜咽撒娇必杀技,只能说,真不愧是思思选的狗吗?!
  察觉到小奶狗在跟自己撒娇,胤禛反射性的就想去看林仙仙的表情,反应过来自己这做贼心虚般的反应后,胤禛觉得,自己这当真是被小丫头给折腾得魔障了。
  虽是这样取笑着自己的反应过度,但胤禛还是没有接受奶狗的撒娇召唤,最终还是蛋黄独自承受了这一切。
  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走到了阿玛跟前的蛋黄,已经是一条废犬了,它跌坐在胤禛的靴面上,决心碰瓷不走了。
  胤禛弯腰摸了摸蛋黄的脑壳,然后从他的口中取出了那个小布袋,打开布袋看了看,里面卷着一张红纸,胤禛取出来展开一看,方方正正的红纸上,写着一个福字,所以他这算是接福迎福了么?!福字儿还能这么用,他也是真服了思思这小脑袋瓜了。
  胤禛将福字妥善的收好,俯身单手抱起了蛋黄,走到了林仙仙的面前,笑看着她说道,“这回爷可以进去了吧。”
  林仙仙踮起脚尖,在胤禛的脸上吧唧的亲了一口后,说道,“现在可以了,祝爷生辰快乐。”
  惊得胤禛连忙伸手扶住了她的腰,怎地这般不晓得轻重,这可还大着肚子呢!待她平安落地后,胤禛瞪了她一眼,“你少吓爷几次,爷不过生辰也快乐。”
  林仙仙心虚的做了个鬼脸,低头正好对上了蛋黄那挤眉弄眼跟她学的样子,没忍住伸手掐了掐它的小肥腮。“爷,这只傻狗就是我送给你的生辰礼物。”
  所以你认了傻狗做了狗儿子,还顺带连累着爷成了狗阿玛是么?!胤禛当时是真的有些想翻白眼了,看着眼前挺着个肚子,跟狗儿子斗上了气的林仙仙,胤禛对她的幼稚程度又有了更深刻的认知。
  他一手抱狗,一手揽着自己的大宝贝往室内走去。
  除了给胤禛准备的生日礼物外,林仙仙还给德妃准备了份礼,都说孩子的生辰就是母亲的母难日嘛,既然想到了,她也就给备上了。
  林仙仙给德妃准备的,是一双一帆风顺样式的花盆底鞋,寓意是祝愿德妃今后的路越走越顺。


第297章
  相比于后世听多了这个概念的人, 胤禛还是首次接受这个观念,惊觉有理之余,想到自己与德额娘的关系, 心中也是百感交集。
  第二日下朝后,胤禛便带着这双鞋去了永和宫。
  将鞋子的来由与德妃说了一下后,胤禛当即掀了衣摆, 郑重其事的给德妃磕了一个头,感谢德妃对他的生育之恩。
  这突如其来的举动, 直把德妃和这满殿的奴才都给惊了一跳,等反应过来后, 德妃的眼眶当即便是热意翻涌, “快起来, 我的儿!”
  听到这我的儿三字,胤禛也是心绪翻搅,他抬头望着泪意朦胧的德妃, 禁不住本能的唤了一声,“额娘!”
  “我的儿啊!”此时德妃已经走到了近前,她伸手抚着胤禛的脸颊, 两母子相对泪目,多年来横亘在母子之间的隔阂仿佛正在消解。
  后来,康熙知道了这件事,当时便只有一个心情——为什么没有朕的?
  随着时间的发酵,《寒门贵子》的影响渐渐自京城向各府辐射, 叫人意外又不那么意外的是,对《寒门贵子》这本书最为追捧, 也最有争议的地方, 是文风盛行的江南。
  许多学子推崇这本话本的原因, 是因为它写出了他们多年寒窗苦读的艰辛,这多少让他们对张方明有些感同身受,功名,可不是靠娶老婆就能考上去的。
  另外,书中科试的题目出的也是十分有水平的,许多学子都曾经根据题目,写下过自己的答案,总得来说,张方明的文章,在这许多的文章当中,水平还是在上上之列的,但也不是没有能超越他的,所以就有言道,这张方明若是放在他们大清的江南,恐怕就拿不到这个六元及第了。
  当然,学风盛行之地,老学究的基数也相对要多上那么一些,所以对于张方明设计张祖父过继张父一事,争议还是有的,而且这种树立在孝道上的指摘,还真叫人不好反驳,毕竟不是有这么一句话么,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什么原因在这一句话面前,都会有一种自辩的苍白感。
  这种争议,是在后来,张父认回亲生父母后,才渐渐平息的。
  而最为出乎意料的事,大多江南学子们最为喜欢的情节,竟不是张方明金榜题名、跨马游街时的部分,而是李方明初次上朝,代表武官阵营,慷慨陈词的桥段。
  彼时有谏官弹劾李靖等一众战将在吐谷浑一战中,杀戮太重、有伤天和,并提议对吐谷浑进行赏赐安抚,以彰显我大唐的气度。
  这个提议直接点炸了武将阵营,哦,合着他们辛辛苦苦的上阵杀敌,就是为了给敌人送赏去了是吧!可去·他·妈·的吧!
  脾气最为粗莽的程咬金,一句格老子已经挂在嘴边了,坐在上手的李二,却是将李方明那望着那谏官的、满脸都写着‘想嫩他’的表情给看了个一清二楚,嗯?!这小子有点意思啊!李二陛下登时便来了兴致,直接将李方明给点了出来,问他对此有何看法。
  李方明能有啥看法,人都骂到他祖父脸上了,那当然是……干他呀!
  李方明笑得一脸喜庆,先是来了一句,“王大人此言有理。”然后在众人的惊异中,对着那鼻孔朝天的王大人伸手就是一个大耳刮子。
  这一耳刮子,直接把满朝文武都给扇懵了,武官阵营是还在蹙眉这孩子怎么胳膊肘往外拐,竟帮着外人说自己祖父呢,结果孩子啪一下把人给打出一个趔趄来,嘶!这下手够狠的啊!
  而文官阵营呢,听了李方明的回答,也是以为他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虽然这么分有些粗暴,毕竟也不是所有的文官都赞成这位王大人的言论,但李方明的回答,确实是带着些文官阵营的特质的。
  所以李方明这突然的一巴掌,对于满朝文武来说,都相当于是一个没想到的反转,也因此,大家一时都没反应过来。
  最先反应过来的,还是那个被打疼了的王大人,他舔了舔自己的大牙,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觉得自己的牙齿都被这个巴掌给打松了,“你!”
  李方明对于他的指摘,则是回以了一个非常之不屑的俯视邪睨,那王大人见他如此,立马踉跄着从地上爬了起来,躬身对李二鞠躬道,“陛下,此子公然在朝堂上动用武力,藐视国威,还请陛下治罪于他。”
  武官阵营的将领们这时候反应过来了,好小子!脾气够暴的啊!可惜终究还是太年轻了,这下恐怕要挨罚了,于是纷纷出列,为李方明求情,意思大概就是那六字真言,‘孩子小,不懂事’,陛下看看情面,原谅则个呗。
  而坐在上首的李二,却是将视线移到了镇定自若的李方明的身上,这小子,是真成竹在胸,还是不晓得这其中的厉害所以不知道害怕?不过不得不承认,李方明的这个巴掌,打的真是太合他心意了,所以若此事能糊弄过去,他也是愿意装装糊涂保下他的。
  而李方明则是在朝堂上恢复了安静后,对那王大人说道,“王大人,下官打了您,您不该给下官送礼么?您怎么还跟陛下告上状了,这就是您身为一个朝廷命官的气度么?”
  李方明这么一说,在场各位全听明白了!诶!妙啊!李小子这是直接将姓王的道理,对他用了一遍啊!
  “你!”王大人自然也是意识到了这一点,但这条道理是他提出来的,他自然也是不好再继续指摘李方明的流氓做派了,一时羞愤加急怒攻心之下,晕了。
  李世民淡淡看了他一眼,抬手挥了挥,不一时,便有两个殿内的护卫,将那昏迷着的王大人给抬了出去。
  之后,基于李方明的彪悍,再没人敢提赏赐一说,只是依然觉得,俘虏还是应该要放的。
  李二听下面争了半天,就又将视线移到了李方明的身上。
  于是,再次被叫出来的李方明便问了在场诸臣两个问题,一,有无必要与吐谷浑讲仁义礼智信,若将吐谷浑比作野兽的话,那么试问在座各位,回去跟家中的牲畜讲道理么?!若与家畜都讲不通道理,如何肯定对野兽便可以。若是哪位义士有信心,还请陛下寻只野狼来,咱们现场观摩一番嘛,若当真成功了,那当真是千年难遇之大才,此等能人,实应代表我大唐去教化四方戎狄,届时我大唐不费一兵一卒,便能四境安稳,真乃荡绝古今之大功绩也!诸位可有自荐啊?!
  谁TM的不要命了才会自荐,跟王大人是一个政治主张的人,此时此刻没一个不在心里骂娘的。
  李世民也是坏坏的配合着李方明的问话,垂询般的等了等,视线在那几个以往总拿王某人那套说辞来烦他的大臣们的身上重点划过。
  但真到了叫号的时候,这帮人反倒是萎了,李世民有些失望,示意李方明继续往下说。
  李方明的二是,我大唐战死伤残之将士,其家人与今后之生活可有什么保障安抚之策。
  这个自然是有的,李方明却表示,我大唐有这项仁策,是我大唐爱民如子,但这场战争却是吐谷浑先挑起来的,所谓先撩者贱,理应由吐谷浑对我大唐军民做出补偿。
  所以这是赏赐不给,还要赔偿的意思么?!这得理不饶人、除非好处拿到手的作风……怎地凭的眼熟呢?!众人的视线不由得投向了程咬金,卫国公不是弄错了吧,这小子怕不是该姓程吧。
  还有,先撩者贱这个词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虽然含义鲜明,用在这里也合适,但未免粗鄙了些吧。
  总之,李方明的意思就是,释放俘虏也可以,但必须交赎金,而且放回去的俘虏,必须不能再有作战能力,若是吐谷浑不缴纳赎金,那就让这些人去给大唐的建设添砖加瓦,总之就是不能用大唐百姓种出来的粮食白养着这些人。
  经此,李方明算是一战成名,同时,也将武将阵营的好感度给拉得稳稳的,当然,自然也是结下了一个姓王的仇敌的。
  下朝后,同僚们谁不羡慕李靖认回了个出息的孙孙,就连一些被李方明给堵得哑口无言的官员们,心里对李靖也是不无羡慕的。
  敢出手,脑袋机敏还口齿灵活,除了第一次上朝就锋芒毕露这一点,难免有些木秀于林了,但他的优秀也是毋庸置疑的,这样的麒麟儿,谁家不想要啊!
  虽然书中李方明的主张,在学子们当中,引发了许多的争议,但在内心深处,他们还是很羡慕李方明这样的勇气、才能和人生的。
  李方明目前的格局是,文官那套他懂,武官那边他也吃得开。这么一个大有作为的局面,搁谁谁不爽啊!看书时带入了李方明视角的读者们,自然是没逃过这一波该死的畅快的。
  虽然不是所有人都同意李方明的观点,但在文章中,李方明能够自圆其说,道理情怀都不差,选择的背景还是武风盛行的贞观时期,他的机敏以及他所获得的赏识还是能够说服大部分思维比较辩证的读者的。


第298章
  而《寒门贵子》这种话本类型的出现, 和其内容的感染力,也是激发了许多人的创作欲望,在这本书最早的发源地京城, 市面上甚至都已经有了专门讲科举一类的话本子,不过能这么快就写出这些话本的人,多也是一些早先就在干这个的。
  当前的社会环境下, 靠写话本子为生的,多是一些落第的秀才或童生, 所以虽然故事脉络掌握的还不错,甚至有些地方写的比之林仙仙也不差什么, 但科举考试这一节的代入感, 他们就要差上许多了, 要么春秋笔法的一略而过,要么题目答案都弄得不够水平,叫一些懂行的书生们看了, 难免会有一种,就这也能做案首,你怕不是在逗我的荒谬感。
  虽然被《寒门贵子》给打开了新世界的读者们, 在看完了《寒门贵子》现有的章节后,在对于同类型的书有些饥渴的情况下,这种小瑕疵他们也是可以略过以包容的,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越加的衬托出了《寒门贵子》这本书的优秀, 因而,林仙仙这位隐匿状态下的作者, 倒也因此而收获了不少作者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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