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常歹毒,卯上鬼面傻王》第157/454页


  海棠捏了捏拳头,眼底尽是阴鸷,“这个孩子一定要没了,一定要啊……。”
  一旦这个孩子因为胭脂香没有了,这不仅仅只是借由这个皇长孙之死能除掉胭脂香这个太子妃,更可以让现在风头明显已经胜过自己的落妃,痛失倚仗。
  如此大好的一箭双雕,不枉费她苦苦拖延如此多的时间。
  燕王府。
  “火莲花?”在听到胭脂雪自言此话时说到的这个东西,燕楚的眼底飞快的闪过一抹光,偏着脑袋,一脸状似好奇的问道。
  胭脂雪十分高兴的重重点头,一回转身子,双臂牢牢的箍住了燕楚,“太好了,太好了!”
  原来她还在苦恼,这长白山异常难得的火莲花被储藏在祁国的幽幽深宫之中,绝非轻而易举可以得到的。
  祁国乃七国之首,国力之强大,绝不是燕国可以撼动,可以媲美的,若要强取豪夺,受创的只会是大燕。
  可如果智取,若手上没有和火莲花相对应的奇珍异宝,以祁国的那起子人精,又怎么会轻易把火莲花交出来?
  与祁国一国作对,让她深以为比去什么深山老林找寻那几样可以给燕楚解毒的奇珍异宝还要困难不知多少倍,几乎让她伤透了脑筋,都没有想出任何的对策。
  万万没想到,现在这火莲花居然主动现身在了燕国!
  只是……祁国的摄政王……云颐。
  这个男人很神秘,又素来行踪不定,甚至都没有几个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就连祁国,也只是那些个祁国权势顶峰之人知道他的样子。
  但仅仅如此,这个不怎么露面的摄政王,却能轻易掌控整个祁国的生死命脉,令祁国的小皇帝十分的忌惮,却又不得不唯命是从。
  这个云颐可是真真的,挟天子以令诸侯。
  所以,这个男人,绝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若想从他的手里拿到火莲花,只怕……‘不是那么容易’这几个字可以来形容的。
  眼瞧着前一刻还高兴的不得了的女人却在下一刻一脸颓败的模样,燕楚知道她现在心中所想,不由蹙了蹙眉,遂,低头,一吻如羽毛般落在胭脂雪紧皱成川字的眉心上,“娘子别不开心了……。”
  胭脂雪一怔,只觉眉心似被燕楚那唇传递而来的柔软抚平,被滚烫的温度所化,一直暖到了心坎里。
  “不如,楚儿现在就做让娘子开心的事,好不好?”微翘的嘴角掠过一丝邪气,燕楚不怀好意的滚烫气息全都喷洒在了胭脂雪的脸蛋上,不规矩的双手,更是在胭脂雪的身上
  ,开始放肆起来。
  那鬼蝙蝠一一见此情形,深知少儿不宜动物不宜,于是也不跟胭脂雪道别了,立刻拍打着小翅膀打哪来回哪去……
  “……王爷!”刚刚才想这个傻子也有温柔,也有让人倚靠和温暖的时候,还没憧憬完的胭脂雪,不禁有些恼了,双手死死的按住了在自己身上的那两只不规矩的爪子。
  以前她还觉得这傻子挺可爱挺纯真的,就算偶尔吐出一些惊人之言,作出令人脸红心跳的恼人之举,那也是在他无知懵懂的前提下。
  可现在是怎么回事,她越发不觉得他是什么无知懵懂,而是因为太懂,所以压根就是没个正行,完全的不正.经!
  燕楚很无辜的眨了眨眼睛,“咦咦?娘子难道不喜欢这样吗?那娘子昨天晚上和今天早上怎么叫的那么欢……唔唔!”
  “闭嘴!”面颊再度泛红的胭脂雪赶紧捂住了燕楚这张更是没个遮拦没个正经的嘴,一敲燕楚的脑壳儿,怒斥,“赶紧吃饭,吃完同妾身去趟‘一寸金’!”
  一寸金,乃是天下第一商,金算公子,在燕国京都的一家奇货居。
  这个一寸金的占地面积,与上次那清音坊只大不小。

  ☆、第一百三十四章 为傻子梳头穿衣

  一寸金,乃是天下第一商,金算公子,在燕国京都的一家奇货居。
  这个一寸金的占地面积,与上次那清音坊只大不小。
  一寸金涵盖的东西十分的广泛,但凡是衣食住行里所要用到的东西,都是极其稀罕,甚至天下只此一件。
  就譬如,一寸金里最鼎鼎有名的第一厨子所做的美食,譬如别无分号的胭脂水粉金银首饰芾。
  当然,这些在一寸金里,不过只算得上普通凡品的货色,真正的奇货,乃是那些人人求而不得,闻名天下,却未必有人见过的奇珍异宝。
  正如此次,祁国摄政王云颐,将在一寸金里拍卖交易的火莲花枞。
  燕楚撇了撇嘴,有些讪讪然的揉了揉被胭脂雪敲疼的脑门,一脸惋惜的嘟囔,“好吧,这次就放过娘子咯……。”
  火莲花好不容易送上门来了,他当然要势在必得。
  要知道一旦神仙散的毒能全解了,他以后就可以名正言顺堂堂正正的在自己的亲亲娘子面前露出原本的兽性……啊呸,是真面目。
  他实在是已经受不了她总是把他当孩子一样看待,总是把他当弱者保护起来的心态了,他要堂堂正正站在她的面前,名正言顺替她挡去所有一切危险,让她名正言顺的安心躲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还有,和她一直在一起……
  胭脂雪没好气的剜了燕楚一眼,拉着燕楚的手坐到了自己的旁边,开始为他布菜,“王爷最喜欢吃什么?”
  燕楚砸吧了一下嘴,笑眯眯的瞅着胭脂雪,“吃娘子……。”
  “……。”胭脂雪扶额,夹起一大块米糕塞进燕楚的嘴里。
  以前觉着和这傻子说话完全就是鸡同鸭讲,现在倒好了,俨然已经升级到了无法沟通的地步了……
  这一顿早膳,在两人可堪称是打情骂俏下,一直拖拖拉拉吃到了接近午时,方才用罢。
  整理了一下衣饰装扮,两人俱是挑了比较不怎么惹眼的衣物和穿戴,清一色的样式简单的水蓝衣着,让两人就像寻常稍微有些银钱的一对小夫妻。
  处理好了胭脂雨那边又送走了林大夫的流苏回来见了两人如此这般,一个劲儿的捂着嘴偷笑,眼里全是艳羡的目光。
  戴上面纱的胭脂雪嗔了流苏一眼,“死丫头,还不快些着人去准备好马车和银钱。”
  “是是是,奴婢这就去。”一边嬉皮笑脸的应着,流苏一边快速的退了下去,找了正在伺候燕楚更衣的管家一同去帐房。
  “娘子娘子,楚儿不要碧儿梳头!”梳妆台那边的燕楚忽然拿着梳子朝胭脂雪跑了过来,脸上尽是委屈,嘴巴撅的都可以挂酱油瓶子了。
  要不是事态紧急,他非得死乞白赖的让这死女人给自己穿衣不可的,哼,这点上就放过她算了,可他的头发岂能让别的女人触碰的?
  秦管家适才被流苏支走了,胭脂雪是知道的,而向来燕楚这傻子的一应事物大小都是秦管家打理,她也清楚,所以这一次,她找不到理由,也没找任何理由推却,接过了燕楚伸来的梳子,朝燕楚微笑颔首,“那王爷可莫要怪妾身手脚粗笨了。”
  她的毫无抗拒令燕楚欣喜的猛点脑袋,拉起她的手就往梳妆台那边疾步走去,“嗯嗯!”
  到了梳妆台前,燕楚乖乖的自发坐到了凳子上,姿态特别的端正,像个正在学堂里受教的学子。
  胭脂雪见状,不禁生了笑意,执起手中的青玉梳子,从上到下,动作相当轻柔的在为燕楚及腰长发梳着。
  这不自主的轻柔动作,让她心底里倍觉好笑。
  想她自己为自己梳头时,也没这样的轻柔过。
  不过,男子的发式,她其实还是会些的,从三年前脱离了音杀宫后,她就完全接掌了父亲的军队,上了边关战场,那时,她基本都是梳着男子的发式,穿着男子的衣物,所以于她而言,男子的发式可比她现在这些复杂的女子发髻,要熟稔的许多。
  还别说,这傻子的头发保养的极好,光滑柔顺,又直又亮,就像一匹上好的绸缎,令梳头的人都觉着能梳上这样的一头好发,真真也是一种享受。
  全都梳顺了之后,便是绾发上冠。
  胭脂雪正要动作,却被燕楚一声轻叹打断。
  “唉,像楚儿和娘子这么般配的俊男美女,这世上还能找出第二对吗?”手掌托着下巴的燕楚,望着梳妆
  台一侧的那只一人高的落地水银镜,花痴般的啧啧称奇。
  他这番喟叹,惹得旁边候着的一干婢女婆子,纷纷的垂首偷笑。
  胭脂雪正想数落燕楚这个没脸没皮的家伙几句,可是转头一瞧,当看到那水银镜子里,两人倒映其中的身影时,便不由得愣了神。
  燕楚的面冠如玉,她的清艳绝伦,摆在一起,那就是一副上好的水墨丹青。
  只是第一眼看去,她的脑海里迸出的第一感觉,并非是惊艳,而是几句书上耳熟能详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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