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之若木》第5/39页


  他的语气是那么有亲和力,柔和得没有一点儿陌生感,似乎他们并不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而是相处多年的老朋友。
  邓恩雅收回失神的目光,有些惊异地看着身边的这个男人。他用宽厚绵软的手掌托着一方洁白飘逸的手帕,微笑地望着她,神情像极了她记忆中的父亲。
  邓恩雅不由自主地接过了那方手帕,但她没有像钱启明说的那样擦脸,而是低垂下脑袋,愣愣地望着手帕,闻着散发出的熟悉香味,泪水再一次悄然滑落下来。
  周一鸣也特别喜欢熏衣草的味道。
  自古熏衣草与爱情是分不开的,因此它的别名又称爱情草。自从邓恩雅和周一鸣结婚,这种味道就弥漫了他们的爱巢。尤其是在夜晚,周一鸣通常会在卧室里点燃一盏熏衣草香灯,薰香灯中飘出来的淡淡的熏衣草芳香,会将邓恩雅满身的疲惫驱赶殆尽,带着她离开恼人的生意场,丢开所有不愉快的俗事,将积压在心头的郁闷完全释放掉,挑逗起她每一个毛孔的触觉与快感……小两口守着一盏香灯,轻松愉快地相互抚摸,相互慰藉,相互爱恋……每一次的疯狂骤雨过后,两个人都会感觉彼此的心灵更靠近了,相互依恋的情感更加深了……
  想到这些,邓恩雅的脸突然涨红了。她将脑袋垂得低一些,再低一些,不敢直视那个白白净净的男人。
  在这之前,邓恩雅一直以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周一鸣之外,再也不会有第二个男人喜欢细腻的熏衣草味道了,想不到眼前这个像劫匪一样将她硬拖上车的男人,居然也有如此浪漫的情怀。
  邓恩雅下意识地吸了一下鼻子――鼻腔黏膜果然充血,像是被巨大的气流阻塞住了,她有些难为情地闭了闭眼睛,仰身斜倚在柔软的真皮坐垫上。
  钱启明是何等聪明的男人,邓恩雅一系列的表情早已尽收他洞悉世事的眼中,他的心里开满了鲜花,脸上却表现出加倍的关怀,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张五官小巧玲珑的脸庞,柔声地道:“看看,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了吧?快用手帕捂一捂鼻子,不然闷气跑到脑袋里去,会搞得人头晕眼花的。”
  他看上去也就四十多岁的样子,却用了一副老伯伯的腔调,表情也像爷爷在教育孙女儿,这让邓恩雅忍俊不禁,扑哧一声笑了。
  “啊哈,你终于笑了!太难得了,你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像我上幼儿园时最最漂亮的一位阿姨的模样呢!”
  钱启明见邓恩雅笑了,立刻夸张地伸出大拇指在她面前晃动着,语气瞬间由爷爷变成了小男孩儿。
  邓恩雅再不懂风月之情,也终于有所察觉:眼前这个男人已经对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清楚地记得,当年周一鸣对她穷追猛打的时候就是这副德性,一会儿像个老人一样关心她,一会儿又像小孩子一样崇拜她……
  搁在往常,如果生意场上有合作伙伴对她这样,邓恩雅很可能一边碍于面子敷衍了事,一边在内心深处狠狠地鄙视人家。可是此时此刻,不知道为什么,钱启明拙劣的恭维竟然让她心里产生了一丝难得的舒畅感。也许是钱启明适时的恭维,帮她找回了在周一鸣那里被彻底击垮的自信心。被自己心爱的男人抛弃,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都是致命的打击,更是对其自信心彻底的摧毁啊!
  邓恩雅阴沉得要滴下水来的脸部肌肉,终于有了松弛的迹象。
  钱启明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伸出他宽大肥厚的手掌,微笑着又道:“来,正式认识一下,钱启明。”
  “邓恩雅。”邓恩雅只得也伸出手来,轻轻捏着钱启明的两根指头摇晃了一下,沙哑着嗓子低声道。
  就在邓恩雅跟钱启明象征性地握了握手,准备撤回来的时候,突然一阵难耐的瘙痒顺着掌心直达心头。邓恩雅惊异地望着钱启明,后者仍然面带微笑地望着她,肥厚的手掌将她小巧的手掌完全握在其中了。她使劲抽了一下,徒劳无功,她的手指完全掌控在钱启明的大手中,根本就不可能抽得动!
  邓恩雅的脸孔一下涨红了。她突然想起自己曾看过的一篇小说《挠挠你的手心你痒不痒》,看来这个叫钱启明的男人,很懂得适时跟女人调情,也很懂得调情技巧!
  这时候,钱启明手掌一松,很自然地将手掌搭在平放的膝盖上,嘴角向两边一拉,展开一个迷人的微笑道:“邓恩雅!好名字啊。你让我想起爱尔兰籍女歌手Enya,你是不是也特别喜欢她的歌?”

  第12节:挠挠你的手心(2)

  钱启明说着,轻声哼唱起Enya的唱片《永恒之约》中的主旋律来。
  邓恩雅有些惊喜地望着钱启明,说实话,她最喜欢听Enya的歌了,尤其是《永恒之约》和《树的回忆》这两首。
  每当心情压抑的时候,邓恩雅总是将自己关进车里,放一张Enya的唱片,随她的歌声,逡游于广袤深洋、崇山峻岭、浓密林间、无际平畴、万里苍穹,甚至紧紧包裹着人类的大气当中。她觉得,只有配得上“天籁”称誉的声音才能如此勾起人们飞翔的意识。是的,就是Enya,洁白无瑕、至性至灵、天使气息的绝美之音,也只有Enya的声音,才能每一次听都让她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辽阔和无边的遐思。尤其是在生意极度不景气的时候,她总能从Enya的歌声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客观地看待她的木之韵,看待自己一直辉煌不起来的人生,重新获得真、善、美的慰藉,并同时拥抱纯然新生的喜悦。
  想不到,这个大雨中邂逅的中年男人,居然随口就能哼唱她最喜爱的歌手的歌曲,而且是用纯正的英文!
  钱启明陶醉地哼唱完毕,装作不经意地斜视了一眼默然不语的邓恩雅,侃侃而谈:“Enya,她的声音纯美安静,为我们洗涤尘世的浮躁。我们在她的音乐中找寻内心渴望的Amarantine,她用音乐告诉我们,其实每个人的一生都是Long Long Journey,Somebody Said Goodbye,每个人的生命中总会有It's in t e Rain,每当这个时候就是A Moment Lost,May it be,每当这个时候人们总是在想I Want Tomorrow,每当这个时候人们总是希望A Day Wit out Rain。可是生活往往就是这样,通常人们总是希望借助外界的力量,却不知道其实Sumiregusa就在每个人的心中。其实每个人都是Wild C ild,每个人都希望摆脱Lazy Days,每个人都希望有Book Of Days的熏陶。恩雅用她的音乐为我们给出了答案,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通往心灵纯净世界的窗……”
  “你的英语说得太棒了!”邓恩雅忍不住轻轻鼓掌,喝彩道。
  “呵呵,别忘了我是银行的人,经常参加一些外事活动,跟外国人打交道多了,英语水平不自觉地就提高了嘛。”
  钱启明耸了耸肩膀,话题一转又道:“小丫头,现在不怀疑我是劫匪了吧?怎么样,跟我说一说,为什么要在大雨中独自一个人走啊?”
  钱启明的话,让刚刚恢复平静的邓恩雅又是一阵伤感,她低下头,眼圈又红了。
  这时候,邓恩雅的手机哼哼叽叽地唱了起来: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压心底,压心底,不能告诉你……
  邓恩雅像被蝎子蜇了一般从手袋里掏出手机,只瞄了一眼就气呼呼地掐断,并且一劳永逸地将手机关闭了。
  钱启明审视着邓恩雅的表情,低着嗓子耳语般叫道:“小丫头,是老公的电话吧?为什么不接呢?”
  邓恩雅觉得,这个白白净净的男人聪明得有些可怕,简直就是钻到铁扇公主肚子里的孙大圣,他居然一下子就猜到给她打电话的是周一鸣!
  钱启明见邓恩雅呆呆地望着他不说话,于是换了一副同情的表情,语气有些沉重地叹道:“唉!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诗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不说也罢啊。”
  “你……”
  邓恩雅觉得有些左右为难,虽然钱启明给她的印象还不错,可她总不能在这样一个陌生人面前,将自己婚姻遭遇的不幸和盘托出吧?她已经不是年方二八的小女孩了,不想动辄就把自己的不幸贴到脸上,不想让所有人都迁就自己的情绪。再说,遭遇老公出轨,这无论如何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又怎么可以跟一个陌生人交实底儿呢?
  “嗨,小丫头,看来你还是对我心存疑虑啊。也罢,告诉我你家住址,我让司机把你送回家,好吗?”
  “不!我不回去!”邓恩雅像吃错了药一般,突然挺直腰背,瞪大红肿的双眼,有些咬牙切齿地尖叫起来。
  “哦?为什么不回家?不回家你要去哪里?”钱启明上身前倾,目光倏地亮了,盯着邓恩雅道。
  “你们随便找个路口把我放下就好!”邓恩雅斩钉截铁地答道。
  “那怎么行呢?外面还下着大雨,既然我已经像劫匪一样把你拖上车了,就得为你负责到底,现在天快黑了,天气又恶劣,我可不能就这么把你随便放到一个路口,你不希望我今天晚上夜不成眠地惦记一个陌生的小丫头吧?”
  “可是,我……”
  “好了好了,倔犟的小丫头,既然你暂时不想回家,那就先跟我一起去红樱桃宾馆怎么样?红樱桃宾馆你知道吗?你们蓝城数一数二的五星级酒店,那儿的老板是你们蓝城市人大代表吴保国,这你总不会怀疑吧?今晚红樱桃有一个沙龙活动,你可以借此机会好好放松一下,释放一下抑郁的情绪,等你什么时候想回家了,我再让司机送你回去,这样安排你满意吗,小丫头?”
  钱启明虽然用的是商量的口气,可在邓恩雅听来,每一个字都是结论性的,不容任何人改变。她默默地想了一会儿,吴保国她是知道的,的确是蓝城人大代表,也是蓝城有名的红樱桃宾馆的老板。看来这个钱启明没有欺骗她。唉,自己此时反正也是有家难回,不就是到五星级酒店住一晚吗,有啥了不起的?她以前从红樱桃宾馆门前经过的时候,还跟周一鸣开玩笑说,啥时候他们有钱了,一定到红樱桃去享受享受,看看住这样高级的宾馆是不是能把丑八怪睡成美女。而周一鸣总是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跟她说,在红樱桃睡一晚,能不能把丑八怪睡成美女不敢说,能把鼓起来的腰包给睡瘪了却是一定的……
  想到这些,邓恩雅有种“豁出去了”的感觉,反正她的银行卡里还有一些钱,足够在红樱桃那样的五星级宾馆里挥霍几天的,索性让自己奢侈一回又有什么不可呢?周一鸣可以在她为他们共同的事业疲于奔命的时候,先许诺给他的情人五十万,她为什么不可以善待一下自己,给自己一个放松的机会呢?未必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就应该是女人!
  邓恩雅抬起头来,第一次目不转睛地盯着钱启明,用力地点了点头。

  第13节:红樱桃宾馆(1)

  第六章 红樱桃宾馆
  红樱桃宾馆坐落在蓝城最东段的凤凰山前怀里,背靠气势巍峨、树林荫翳的凤凰山,面朝蔚蓝如缎、波光粼粼的大海,左边是昂首向天歌的凤凰头,右边是扇面状的凤凰山尾翼,是蓝城为数不多的高级宾馆之一。
  当初红樱桃筹建的时候,投资者吴保国吴老板是找了专业的风水先生看过的。那个留有三撇山羊胡子的老先生说,这个地方前有照,后有靠,左右有环抱,是一块难得的风水宝地,若是当做墓地的话,可以保佑后代子孙中出一批大官;若是用作商业用途,则可以日进斗金财源广进。
  吴保国本来想把他父亲的骨灰盒从老家起出来,埋进这块能保佑子孙后代做大官的风水宝地里去的,可是后来,他的小秘书,一个大学刚毕业的“80后”女孩,不屑一顾地撇着嘴巴跟他说:现在是计划生育时代,即便政府放开了让你老婆生,你敢不敢像你爸爸一样,一连生下七八个孩子?你要是真这么做了,那些孩子还不得像宫廷里争皇位的阿哥们一样,不等你死就红着眼睛争夺你的财产?这可不是现代人的观念,现代人讲究现在进行时,过去的悔之晚矣,将来的连上帝都无从把握,你能管得了子孙后代的事?还不如建一座商业宾馆,日进斗金财源广进,挣足了钱先享受美好的今天……
  吴保国本来文化水平就低,刚读完小学,发大财不是因为他头脑聪明,完全是因为他胆子大起步早,在大家还不敢放开胆子做生意的时候,他就把蓝城出产的海带以几分钱一斤的价格贩卖到西部地区,再以数十倍的价钱卖掉,赚回了他发家创业的第一桶金。
  后来,在大家一窝蜂投资做小本买卖的时候,吴保国在青城的办事处认识了商业银行的副行长钱启明,在他的鼓动下,吴保国又一次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率先搞起了房地产。据说当时蓝城市的市委书记站在凤凰山上,挥动着大手对吴保国说:你放眼向远处望一望,凡是你目之所及的土地,都可以归到你的名下!
  这样,吴保国就以五千块钱一亩地的价格,得到了他“目之所及”的三千多亩闲置土地的使用权。当然,这其中身为青城市商业银行副行长的钱启明,是立下了汗马功劳的。吴保国买地的一大部分资金,就是通过他在青城的一家分公司从钱启明手里搞到的贷款。
  那时候,这三千多亩土地处在蓝城老城区郊外,一片盐碱滩涂,种啥啥不长,像个拖油瓶的孩子,不被市民们看好,更得不到市政府领导们的待见。
  可是没过几年,这片土地就显示出了它勃勃的生机。随着蓝城经济腾跃性发展,加上市政府的北移,这片土地成了炙手可热的市中心。原先六百多块钱一平方米都无人问津的商业楼,一夜之间翻了十倍,变成了六千多块钱一平方米,还得排队报名才能买到!
  吴保国一夜暴富,狠狠地赚了一大笔钱,成了蓝城甚至全省首屈一指的大富豪,多家分公司开遍全国各大城市。不过,吴保国吃水不忘挖井人,在他富起来的同时,还没有忘记政府对他的扶持,出资在全市范围内建起了三所希望小学,于是,他又摇身一变由一个单纯的商人变成了人大代表。当然,他更没有忘记钱启明对他的大力支持,特地在青城黄金地段为他买了一套三层小别墅,权作涌泉之报。不过,这事除了他和钱启明,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这些年来,一直养尊处优不用再为生意操心的吴保国,已经由小商人羽化成大腹便便颇有风度的一代“儒商”了,思想也逐渐向世界看齐,跟国际接轨,不再像以前那样小富即安小心谨慎地“守业”。

  第14节:红樱桃宾馆(2)

  搁在以前,小秘书的言论是不会入他吴保国耳中的。可是现在,吴保国不仅有了钱,也有了“闲”,于是,享受生活的观念便逐渐成了他思想的主导。
  在小秘书的游说下,吴保国一拍桌子,将他子孙后代一批大官都给拍掉了,投资八千多万,在这里建起了蓝城最豪华的建筑物――红樱桃五星大酒店。
  要说那风水先生也真神了,自从红樱桃开始营业以来,那可真是毫不夸张地日进斗金财源广进啊!不光来蓝城做生意的商人喜欢入住这座风景宜人的高档酒店,就是当地的政府要员,有了什么重要会议或迎接重要客人,也大多安排在红樱桃。
  红樱桃一炮走红,成了蓝城市民心目中最神秘、最抓挠人心的去处,喜得吴保国抓耳挠腮,恨不能把那风水先生当亲爹供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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