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俗之道》第15/155页


  
  凉凉的感觉,她疲惫的睁眼,怔怔的视线对上男子的脸,目光移到他手上,忽然来了句,“你的手好修长。”
  
  挑她肚兜带的手顿住,曹令止垂眸,温言道:“沾了血迹,不换掉吗?”
  
  佳静有点无语了,使劲咳嗽两声才觉舒服,“你要亲自动手?”
  
  点头,曹令止眼睛不躲闪,一片平和,“这里暂时只有我一个。”
  
  眼神四处扫扫,她挺古怪的指着飘耳道:“她不是人吗?”说完就觉得这话不对,刚想解释对面的少女立时拿眼珠子瞪她,真真是双目赤红,让她想起掐人脖子的女人,肩膀一抖不敢苟同道:“红眼睛的是兔子,你别嫉妒我。”
  
  飘耳可不就是嫉妒她,气她和少爷那般亲近,早忘了自己偷用痕霜膏之事,这会被挑衅了差点跳脚,白着一张脸道:“只见新人笑,忘记旧人哭!”
  
  满屋酸醋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妒妇?掏掏耳朵,话说,她咋想起陈阿娇了呢!
  
  兔子的眼睛之所以会红据说是它嫉妒来的,佳静想到了也就那么随口一说,还真撞枪口上了,她和男人没啥关系可不想当谁的假想情敌,然后被人家背后扎小人,“误会一道自古境界颇低,一般人都会,它和解释一族渊源颇深,处理的好了弄顺了皆大欢喜,该喝茶喝茶,该喝水喝水;斩不断理还乱了就相见如仇,一碗碗的狗血。请问你是喝茶喝血?”
  
  来到这古代拿腔拿调功夫佳静可谓学的十足,说完自己都觉胃疼,不过人家爱听啊,比如说对面的少女,愣是哑口无言深受忽悠,屁颠屁颠跑过来给她换衣服,还把自家少爷赶出门外,笑的那个喜庆,这意思是要和她化干戈为玉帛呗!
  
  曹令止站在门外,手臂处搭着方才穿在佳静身上的男式外衣,斜入鬓角的眉毛微蹙,好半天才走,他不是太明白两个小姑娘所说,脑子搅成浆糊,貌似师兄去了“红玉楼”,他得去瞧瞧。
  
  走到大门外忽记起没拿钱币,他朝守门的家丁要了点直接走人。可怜的家丁流下宽面条泪只盼望少爷早日把钱归还,免得自己跪炕头。
  
  依莲小眉头蹙着,手里拿着针线一点点与荷包战斗,压根没去管走廊里的吵闹声,有好心的婆子来告诉她才得知佳静挨打、差点送命的消息,这一听便炸毛了,想找绯红研究下如何把人寻回来,不过显然夏季不只是蚊子的季节,同样的多事之秋,据说绯红被一有钱老男人邀去游山玩水,估计得七八天能回来,她气得咒骂一句“王八看绿豆!”
  
  折腾一阵依莲也便消停,佳静爱去哪去哪,没死就成,她等着老鸨回来将得了花柳病的拉英彻底处理掉,哼哼小曲继续坐椅子上奋斗荷包,这可是她第一次绣,占了第一次自然得弄好些。
  
  她放宽心了皮子庆却忧愁,佳静被别的男人抱了呀,他都没抱过,那么漂亮的洁身自爱的小姑娘怎么就能让人随便抱,被捷足先登什么的最痛苦,一怒之下跑去废弃的柴房找拉英,这不要脸的女人敢欺负佳静,看他不将人收拾服帖了……话说,他好像不知道人家得了花柳病,完全在纠结接静被占了便宜上。
  
  刘婆子坐在灶房门前择菜,见皮子庆往这方向来了还好心提醒一句,“皮小子你可别进去,那女人,有病!”
  
  “得了,干你的活去!”皮子庆瞪刘婆子一眼,压根儿不听人家说什么。
  
  好心没好报了,刘婆子也不不再搭理他,死了正好,日后这灶房可就自己说了算,恶毒的想,没料到这厮手里有偷来的钥匙。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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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救命之恩 ...


  
  佳静可以自己换衣服,背部擦伤看不到情况下才允许飘耳给擦药,她不习惯被人服侍,尽量都自己动手,她身子是趴着的,奇怪的问道:“刚刚的男子是你的,呃,良人?”
  
  “是少爷了!”飘耳笑的有些羞,一听对方误会曹令止是她男人便觉欢欣,“夫人说过,只要我和少爷那个,那个,就让人家当通房丫鬟啦!”
  
  只是通房丫鬟而已,你要求可以更低些,嗲声嗲气的,听着让人头皮发麻。她搓搓手臂,恋爱中的女人果然智商降到最低点,但愿那和尚心中有你,不过这几率貌似不大,自己是不是该庆幸醒来早,不然被扒衣服占便宜了,“飘耳,你家少爷叫什么?”
  
  “曹令止啊!你不知道?”讶然的口气,飘耳刚刚只顾兴奋,压根没听出人家上一句话中明显的不熟悉味道,“对了,你和少爷如何相识?游湖?琴笛合奏?诗歌对赋?”
  
  丫头,你明显把一切都爱情化,咱可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不会歌不会诗,盗版的你要不?你好意思要我也不好意思盗啊,人家李白杜甫做个诗啥的也不容易,咱不拿人家辛苦的劳动成果,虽然咱缺德事没少干。
  
  “我和你家少爷啊,他踩到过我可怜的小手,你瞧,现在还包着呢,应该快好了,他可能是心存愧疚吧,这次顺手把快要被掐死的我给救了,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少爷在和尚院长大,有颗向善的心,会救你是一件很小的事,夫人常说他太老实,总容易被骗,都不放心他一人出门。”飘耳难得感慨,把桌边椅子拖到榻前挨着佳静而坐,手卷着桃色小袖托腮想着美好的事。
  
  “少爷和我从来都是很少见面,见面了也没多少话,大多数是我对他的抱怨,他都不理人家,不过还是让人觉得开心,有安全感,我只是个丫鬟,不求做能直起腰的夫人,给个姨娘就不错,咯咯……”
  
  佳静抿唇,瞧你笑得这么傻缺很有做梦嫌疑,貌似丫鬟都喜欢自家少爷,接触的男人少吗?“唔,一个女人喜欢一个男人通常会有很多原因,大体上逃不开金钱地位、或者权利,再有就是看脸,皮相好很吸引人哦,你喜欢他什么?是觉得他有很多优点吗?”
  
  问的太过直接,以至于飘耳怔怔一会儿才晃过神来,落寞道:“只要是少爷的,我都喜欢,可少爷好像不大爱理我!”她从来没想过会把心事吐露给他人,甚至对方是个完全不了解的陌生人,也许正因为如此才放得开,不怕被笑不知天高地厚,不怕难堪。
  
  盲目的崇拜要不得哦!热情过后,没有其他情绪支持,这样的爱不长久。
  
  佳静感觉背上痕霜膏干了便起身穿衣,老这么只着肚兜的不安全,外衫被那疯女人扯破穿不出去,借了飘耳的丫鬟装,“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不是抓住他的胃,而是隔绝想靠近他的女人,但是要做的神不知鬼不觉,不要让男人知道,不然他会疏远你的,因为,被众星捧月的感觉很爽啊,你阻止了他爽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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