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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在上》
作者:侧帽饮水


  文案:
  刑部尚书王彦大人,端方如玉,比礼部侍郎更有谦谦君子风范,是一位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人物。
  宋语嫣:瞎说八道,我七岁就骑着尚书大人的脖子游街了。
  娇花软妹VS禁欲尚书
  1、女主苏,男主更苏,甜文,架空勿考
  2、男女主差一个辈分,雷者勿入
  3、感情戏循序渐进,越来越浓
  4、七岁时期没有大感情戏,是真正的感情戏的铺垫,这个时候写感情戏我就是禽兽啊→_→前期慢热,中后期很浓很甜

  内容标签:甜文
  主角:宋语嫣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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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见
  三月时节,江南杭城桃花盛开。有别于满城芳菲,西湖绿堤后的青山书院内,古树参天、碧玉成茵。
  院内的冬青树生得枝繁叶茂,团团堆簇在灰白的石墙四围,为书院楼阁多添苍翠。
  绕过嵩山堂,穿行回廊,隔着东墙是一株不怎么高的柏树,树底下立着个小小的人,正踮脚仰着脖子努力地朝上看:“表哥,你快下来罢,给爹晓得了要被狠狠罚的,爹打手板子可疼啦!”
  挂在树上的小少年对着底下的小女童呵呵地笑:“瞧你这老鼠胆,舅舅才不会打我的,他敢打我,我娘要跟他拼命。”
  七岁的小女孩正是这书院书长宋常山的独女宋语嫣,六年前还在襁褓之时,就随父亲一同离开京城到江南,在杭州定居。
  而树上眉眼俊秀、身形瘦削的少年,则是盐城司副使陈谢青的嫡幼子陈瓒,其母原是京城宋家的嫡长女,宋常山的亲姐。
  “哎呀表少爷,做什么呐这是,当心摔着!”小丫鬟红苕立在长廊口子的台阶上,捂着脸满面惊恐地瞪着他们。
  陈瓒抬头远远看见她领着两个客人模样的男子,脸上就有些讪讪的:“没什么,玩玩罢了,不是有客人么,自家去。”
  宋语嫣回头望了一眼,隔得远瞧不分明,只见是两个高高长长的人。她转头冲着树上的陈瓒咯咯咯地笑:“表哥害臊啦?”
  十五岁的半大少年,还撅个屁股挂在树上,能不害臊么!陈瓒不住磨牙:“小没良心的,看我下来不把你……”
  陈瓒是巴不得红苕赶紧带了人走,偏偏这丫头是个好事的,不仅不走,还把人往这儿引:“老人说有鸟窝的树风水好,树上的鸟窝可千万碰不得的,表少爷还是赶紧下来,坏了风水宝地是要倒大霉的。”
  陈瓒窘迫得不行,分神手上一歪,没成想碰着了鸟窝,那鸟窝颤了一颤就直直往下跌落,不偏不倚正朝着歪头看红苕的宋语嫣砸去!
  陈瓒啊地惊叫出声。
  语嫣有所感觉,侧过头,还来不及看清是什么,眼前倏地青光一闪,有什么东西,伴着一股清冽的淡香,轻柔地搭在了她的脸上。
  砰地一声,拢在她脸上的柔软,随之一颤,原本似有若无的香气仿佛变浓了一些。
  四下微微一静,接着就响起红苕掐着嗓子叫的声音。
  眼前的青色缓缓淡退,语嫣本能地抬头,对上一双清润明澈的眼睛,一个青衫的男子正将她半拢在怀里俯首望着她。
  这人眸若星灿,鼻梁高挺,本是列石如松、清霜寒星的样貌,因两道眉毛生得疏朗,嘴角又带着一丝笑纹,看起来十分温和:“小姐可还好?”
  另一名男子上前来,见是这样情形,竟笑起来:“瞧这孩子,该不会是吓傻过去了?”他双目炯炯,声如洪钟,开口大笑仿若能把地都震得抖三抖。
  语嫣心生害怕,揪住青衣男子的前襟往里一缩,只露出个颤巍巍的流苏簪子。
  青衫男子失笑:“小姐不必怕他,此人看着强悍,实则是个不中用的,任你踢他打他,他绝不敢还手。”他的手在她肩头轻轻按落,带着奇异的安抚之意,让她刹那间放松下来。
  青衫男子又抬手拂去她鬓发间的一根枯枝,微微笑道:“下回有人爬树可不能凑得这样近了。”
  语嫣见他温柔可亲,又散发着宜人淡香,便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再也不会了。”
  她这时才注意到,方才这人为了护住她,把原本干干净净的袖子弄脏了,灰一块白一块,闻着也不大好。不由扯扯他袖子,有些心虚道:“叔叔,你的衣服被弄脏了……”
  这声“叔叔”令眼前人一愣,一旁刘明远不怀好意道:“他姓王,单名一个彦字,你可叫他一声王叔叔,我姓刘,名明远,该叫一声刘伯伯。你是宋常山的女儿?”
  这是拐着弯占便宜。
  王彦淡淡一笑,不以为意。
  语嫣瞪大眼看他:“你怎么知道?”
  刘明远摸着下巴老神在在:“伯伯我会读心术。”
  陈瓒:“大老爷们儿糊弄个小孩,不嫌害臊,宋语嫣,你还不快过来。”
  刘明远嘴巴一张要说话,给王彦扫了一眼,到底还是忍住。
  语嫣从怀里拿出个鼓囊囊的荷包,塞到王彦手里:“谢谢你刚才救我,这个送你啦。”
  王彦看着手里的荷包,藕荷色底,绣浅紫色兰花,不知装了什么胀得这样厉害。
  他失笑,起身举着荷包摇了摇:“那就多谢了。”青色的袍袖如流云拂过,最简单不过的动作,却无限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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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两位小友别过,王彦、刘明远在青山书院暖月楼书房见到了宋常山。
  六年前宋常山的妻子秦氏因病逝世,他带着女儿离开京城,短短六年间就成为青山书院的书长。此人虽则教习训诂音韵,实则博学多闻、涉猎者众,且性情不苟言笑,在书院内很有威重。
  刘明远原以为宋常山是个须发皆白、走路打颤的糟老头,没想到对方眉目清明、身姿挺拔,观面貌还不出四十,很是风采彻然。
  宋常山迎面见王彦这副狼狈情形,微微吃惊:“你这是……”
  红苕在旁忍不住将方才种种一一说了,宋常山的脸色就沉了下来:“两个小混账!”
  王彦:“不妨事,不过是件袍子。”
  刘明远不由道:“宋书长,这事可不怪贵小姐,都是你那外甥捣蛋……”
  宋常山:“慈母多败儿,家姐对我那外甥纵容,宠惯得他无法无天,方才多有冒犯,二位见谅。”
  刘明远连连应和:“那臭小子,出言不逊,胆子……”
  王彦握拳轻咳一声,对宋常山道:“二哥,这位是锦衣卫的刘侍卫长,也是我的朋友。”
  宋常山打量此人,见其宽额鹰目,筋肉外鼓,即使身着长衫,也掩不住英武之气,点点头拱手道:“果然不凡,敝人宋常山,幸会。”
  刘明远抱拳回了一礼:“今回是我冒昧,老听王六提起书长,仰慕已久,特来拜会,书长不必与我客气,喊我名字就是。”
  三人寒暄一阵,各自落座,红苕端茶上来,宋常山便吩咐她退下。
  “早该来的,先前方大人那案子还没结,就拖到了现在,”王彦道,“我看二哥气色不错,如今身子可还好?”
  “这几年好多了,”宋常山道,“你此次到江南,是有公务在身,自然一切以职务为先,你我之间,在意这些倒是生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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