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写他,右手写爱》第2/55页


  我看见傅辉的时候,他正全副武装在那里唱歌。演唱室和设备室之间是一道隔音墙,墙上有半壁玻璃,我坐在那里,刚好可以看到他。可是他在灯光下却注意不到在暗处的我。
  我刻意远离玻璃窗,将自己隐在阴影中。他的声音由调音台清晰地传过来,却仿佛隔了千山万水:“我以为爱是种情绪存在我身躯 伴随我呼吸却原来 爱只是你的乐趣陪伴你游戏 可随时放弃如此而已我不是不能忍受你把爱情当做游戏我只是不知为何它与我没了干系旧日的温存 欢笑的伴侣为何你再也不肯提即使是游戏 你也不愿意让我再陪伴你”
  由电器设备中发出的声音,即便再响亮动听,还是跟真人的感觉很不一样。再加上音效师的特殊处理,更让我觉得遥远了,反倒不如那晚在酒吧初见他时觉得亲切。

  所有人都看着他,关注着他的每一个音调每一声气息。一直都是这样,他在唱歌时向来是目光所聚的焦点。可是,我还是喜欢他坐在我跟前,抱一把声音低低的最普通的木吉他,就唱给我一个人听。
  我还在思绪恍惚,却忽然发现傅辉已经开始摘下身上的设备,随即意识到音乐已经停止。我一惊,抓起手袋就往外走。走到电梯口,又意识到可能会等挺长时间,慌乱的我转身就拐进了楼梯口。
  走进楼梯又不能往下走,生怕会在楼下碰到他。于是我只好沿着楼梯往上走去。好在这层已经颇高,不一会儿竟走到了顶。我拉开一扇重重的铁门,门外阳光刺眼。
  这栋高层特地将楼顶用玻璃封起来做成一个观景台的样子,中间零落地摆着几张桌椅。下午的太阳正毒得很,明晃晃地映在眼里,配着白色的沙滩椅,让人恍觉是在海边。
  我喜欢太阳,毒辣辣赤裸裸的最好,让人疑在假期,忘记身边的烦乱。
  然而,我还是忘不了他。我走向玻璃墙,想要向下观望。
  走到一半时才意识到一张椅中躺着一个孩子,身上还穿着校服,显然是翘了课出来的样子。我看他时他正好也听到响动睁开眼睛。四目相对一瞬,我内心尚惊魂未定,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算打过招呼。
  我靠在玻璃墙边,望着楼下烟尘中的蚁穴蜂衙,却一点都唤不出“笑煞昆仑顶上人”的超脱感,反倒又是紧张得手心微微出汗。不知道隔了这么远的距离,我是不是还能认出他。不知道他多久才会出来,才可以让我放心回家。我已虚脱得坚持不了多久了,无比怀念混乱的家里那张温馨的床。
  身后传来那孩子的声音:“你在找人吗?”
  我愣在当场,想想这句话真是难以回答:我是在找人还是在避人呢?好在问话的只是个孩子,糊弄一下算了。
  我支吾着转过身来,看见一双半眯着的眼睛在秋日暖阳下闪着温柔的光彩,竟有种直看进人内心的力量,那眼神中的纯洁与坚定让我有一瞬间甚至在恍惚:是不是遇到了丘比特,是不是老天爷终于可怜我要给我一个童话中神灵的帮助。我老老实实地说:“这个问题太难回答了。”
  “喔,”那眼神中有一点失望,“我还以为你在找你的情人。那么,你谈过恋爱吗?”
  我本来应该为这么隐私尖锐的问题惊讶得张大嘴巴甚至愤怒,可是我对着这样一双眼睛却生不出气,反倒是认真想了想,然后答道:“那要看你怎么定义恋爱。”
  “嗯,我说的就是最普通的那种,两个人相爱,互相表白,然后一起分享生活,互称对方为男女朋友。”
  “如果这样定义,那么,还没有。”我的语气中带着些沮丧。
  “喔?”他显然十分惊讶,惊讶得让我意识到自己看起来有多老,“那么,换个角度,你上中学时喜欢过周围的男生吗?你对早恋怎么看?”
  我直到这时才恍然大悟,这一定是个被早恋问题困扰的中学生,所以翘课来这里散心兼思考。想想我自己上中学那会儿,也是整天满脑子古怪想法,困惑得以为自己天生就是个哲学家。
  我忽然觉得自己肩上有了责任,似乎是教育下一代的责任,也可能是惺惺相惜的过来人的感叹,虽然我其实也不懂什么。于是我暂且放下傅辉,在这早熟的少年旁边找张椅子坐了下来。
  我听见自己像一个古董那样却发自内心地说着:“其实,我并不反对早恋,也不觉得真正影响学习的是它。可是呢,我却觉得人在年少时各方面都是极不稳定的,我在高中时疯狂喜欢的明星现在回头来看一点也不可爱,所以……”
  那少年“哈”地一笑打断我,问道:“说说看,你喜欢的明星是谁?”
  我总觉他话中有一丝促狭的味道,于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想到过往却又让我泛起甜蜜的感觉,仿佛回到了那些青葱岁月。“颇有几个呢,比如说,流川枫,我迷死他了;还有紫龙,我也喜欢。现在回头来看觉得很可笑啊,樱木那么可爱,我那时怎么就偏偏喜欢流川枫呢;至于紫龙,嗯,真做作。”
  “有没有真人版的。”
  “那你可能就不认识了,都是……嗯,以前的明星了。”我不忍心用“过气”这个词,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比如郑之华,就是常在武侠片中演男二号的那个,他好帅喔……”我情不自禁地做出无限神往状,“嗯,不过这个么,我到现在也还喜欢,不能用做教育你的例子。”
  他似乎是凝神想了想,点头道:“郑之华确实是不错的,演技好,外型好,为人也好,没有能够大红大紫只是运气问题。原来你喜欢这一型的,深情款款还要一身正气,老派!”他笑着斜睨我一眼,眼内说不出的俏皮与风情,“那你肯定也是孟杰宇的粉丝,他是这一型里最走红的,现在也还常做主演。”
  我轻轻摇头说:“不,我就喜欢郑之华一个,后来的,再好也不喜欢了。”我觉得有点意兴阑珊,站起身来又走到玻璃墙边,瞬间忘记了还担负着要教育一个早恋少年回头的重任。楼下人来人往,我终于不得不承认即使傅辉出现我也未必能认得出来。还是在这里静静休息一阵便离去罢。
  我依旧回坐到沙滩椅上,半躺下去,想起刚才的话题,也不知怎么就来了兴致,有好多话想跟这个少年说,虽然心知他多半不明白。“你看过《倚天屠龙记》没有?”我问他。
  “看过电视。”
  “嗯,可惜我没看过电视,不过我想这一情节电视里多半不会演吧。杨不悔喜欢一个糖人,张无忌半夜里去给她偷回来,不悔不舍得吃,拿在手里化掉了,心疼得直哭。后来他们又买了更大更好的,可是不悔却再也不喜欢了。她就只喜欢最初拿在手里化掉了的那个,再也回不来了。”我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其实你可以看看书的,跟看电视的感觉很不同。”
  “那么,人生初次的恋爱,不管它是不是被人们接受,是不是也像那个糖人一样?”少年眨着眼睛问我。
  我一下愣住。


第二章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崔健《不是我不明白》.
  我再三后悔跟这个素不相识的少年讲这么多废话,尤其我自己是个如此失败的例子,却还妄想去教育别人。
  我摇摇手,站起身说:“我觉得你应该跟你的老师或者父母谈,坦白说我在感情上不是一个成功者,所以你听我的话只会越走越糟。”
  我急急想要摆脱这里的责任,那少年却微笑着问我:“怎么称呼你?”
  我边逃边扔下一句:“不必了。好吧,我姓沈。”悔得肠子都青了,生怕人家父母师长会点着我的名字骂我。
  那少年却仿佛明白我所想,隐隐的声音由背后追上:“不问问我的名字,你会更加后悔。”
  现在的少年人,都自信得这么不知天高地厚吗?
  据肖梅说,唱片公司和傅辉对我的词反映都不错,于是我开始着手填后面的几首。
  傅辉没有跟我联系,我心里还是有一点点失望的,他就真的一点都没有疑心吗?当然这也怪不得他,恐怕他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我已经回国了。
  等我把词全交上去时,已经是冬天。再也没什么适宜的室外活动可做,所以自芳隔三差五就叫我去跳舞或唱K。自芳乐感极好,唱歌十分动听,跟我这个五音不全的刚好形成强烈对比。
  我们有时也会叫上几个人,当然前提是人家有空。迁延至今,旧日朋友如我俩这般单身有闲的已经不多了。
  那天晚上自芳又叫了邵瑜峰,他是自芳的大学同学,叫十次必应九次,剩下一次也是实在有事。我从认识自芳起便认识了他,听说他以前是追过自芳的,可是被拒之后就开始对我态度暧味,让我很是不自在。而自芳或许是因为对他有点歉意,所以倒很支持他跟我来往,虽然我们俩都对这人的为人有微词。
  邵瑜峰现在也是一家大公司的小头目了,说话常带点官腔,又有点自我感觉太好。他一看见我,便急急展现他为人处世的圆滑能力,不迭口地赞叹我今天穿的衣服漂亮。
  我看看自己一身运动装,实在找不出动人之处。我的习惯一向是穿运动装跳劲舞,而自芳是只要去舞厅必穿裙子,所以我们两人又一次形成鲜明的对比。她笑着对我挤挤眼:“情人眼里出西施。”我针锋相对地回她:“下次再叫你的邵同学就不用叫我了,你们俩跳正好一对。”
  因为邵瑜峰主动要求买单,庆祝他新完成了一个项目,这在我们三人的交情史上是极为罕见的,所以自芳立刻决定去一家贵得吓人的迪厅,反正难得嘛。于是我们三人又特地乘车过去,到达时已是上半场结束。自芳恶狠狠地笑道:“今晚不玩通宵就捞不回本儿了。”
  场内灯红酒绿,衣香鬓影,音响好自不必说,最特别处是舞池建在厅正中的一片水面上,是一块浮台,当真应了一个“池”字。座位散落在池岸上,有小桥相通,灯光珠光上下辉映,让人十分流连。
  我们三人靠边上找位子安顿下来,自芳跃跃欲试,可是这会儿正是两个半场中间的慢舞,一个人没法跳。自芳看向我,我俩往日常搭伴一个跳男步一个跳女步,免得跟素不相识的人贴身周旋,但今日我指指自己一身“戎装”,再次表示自己此行是来运动的决心。她只好看向邵瑜峰,邵生却义正词严地说:“我要陪倾倾。”我顾不得帮自芳的腔,先忙不迭地纠正他:“我的名字老早就改了,我叫做沈倾,我不知道沈倾倾是哪路神仙。”
  我在出国前办护照的时候,把自己的名字“沈倾倾”改作了“沈倾”。我厌倦于任何人都叫我“倾倾”,尤其是邵生这般的神人,常叫得我起一身鸡皮疙瘩。然而这样一来也有坏处,好多新朋友开始叫我“小倾”,让我误以为自己是峨眉山爬出来的大绿蛇――小青。
  邵生却颇不服气,他伸手指指自芳:“可是她一直叫你倾倾。”
  “我认识她很久,她叫顺口了改不过来那是没有办法。”
  “可是我也就比她晚几天认识你。”他说的倒是实情。自芳刚刚认识我时,便带我去加入他们的酒肉聚会。
  “那不一样,有人认识一天,就比别人许多年都强。”自芳倒真是当得起我这句话。
  我话音刚落,身后一个笑嘻嘻的声音传来:“沈小姐是在说我吗?”紧接着便听见一旁的邵瑜峰和自芳各抽了一口冷气。
  我惊讶回头,见一个身材高挑、神色温柔的男子走到我身侧,一件贴身的白色西装映衬着他的面孔,一起在五彩霓虹下闪烁着变幻的光芒。我想了一想,再想了一想,还是不记得我竟认识这般出众的人物。他微笑着低声道:“真的认不出了?”
  我更觉尴尬,他脸上的失望一闪而过,仍是换上微笑,闲闲地说:“我早跟你说过,不问问我的名字你会后悔。”
  我惊得张大口,重新审视他,果然正是那日阳台上碰见的少年。我失声道:“你这么高!”他苦笑着说:“还好吧,正常而已。”我盯着他的面孔:“你那天看起来明明比现在小很多。”他俯身到我耳边,轻轻说:“那是化妆。”我一下紧紧掩住口,以避免自己对男人化妆这件事做出什么过激而不合时
宜的反应。
  他却似明了我的心思,摊开双手:“今天没有啊。那是不是可以请你跳支舞呢?”
  我摇摇头,又指指自芳:“我没有穿跳慢舞的衣服,你跟她跳吧。”
  不知我是不是看错了,在他十分绅士地向自芳伸出手去之前,好像是瞪了我一眼。
  终于可以安心地坐下。我喜欢这样静静地坐在舞池边上,看着池中的众人飞舞旋转,而自己可以置身事外。我也一样喜欢下雨时躲在屋里或伞内,享受那种特别体贴的安全感。
  邵瑜峰却很快凑到我身边:“你怎么认识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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