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繁星海潮》第10/82页


  “贴起来吧,言言。”
  商稚言的房间不大,进门左侧是衣柜,右侧是书架和书桌,剩下的空余地方摆了一张床和一个纸箱做成的猫窝,房门正对着小阳台,阳台上是几盆正在盛开的小菊花。
  她们把这张结构图贴在商稚言床边,是学习累了一转身就能看到的地方。
  商稚言的房间里,无论书桌、书架还是衣柜和镜子,在商稚言视线所及的高度,贴满了巴掌大小的便利贴。
  便利贴上用细小清秀的字体,写着政史地三门小综合的各种知识点。
  “这有用吗?”应南乡问。
  商稚言知道应南乡的意思。这方法太笨了。
  可她自己就是个笨人。
  没有聪颖的头脑,也没有条件接受特别优质的教育,学霸听一遍就能懂的知识,她需要花两三倍的时间才能彻底理解。
  她是光明里一个最普通不过孩子,此前只为自己付出过70%的努力,现在想拼尽全力。
  “有用的。”商稚言揭下贴在衣柜镜子上的十几张便利贴。这是政治课本唯物论部分所有的原理和方法论。她每天早上、中午和晚上,只要经过,都会默默停留几分钟,从头浏览到尾。
  她已经把所有需要背诵、记忆和使用的概念,全都记住了。
  这一晚入睡前,商稚言更新了镜子上的便利贴,跟应南乡分享了自己的文科笔记本和数学错题本,说了三遍“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最后两人躺在床上,亲亲热热地说起女孩间的小秘密。
  “你变得好厉害。”应南乡说,“好像变成一个我不太认识的商稚言了,那么努力,而且……”
  商稚言等待着她的下一句话。
  “而且不怀疑自己了。”她的挚友笑着,“因为谢朝老跟你说‘非常好’是吗?”
  商稚言:“还有余乐。”
  应南乡摇头:“哎哎,别说他别说他,烦死我了。”
  凌晨时分,淅淅沥沥下起了秋雨,两人迷迷糊糊地蜷在一块儿取暖。光明里的路灯从中秋节坏到现在,没有人来修,应南乡晚上过来的时候差点被井盖绊倒。此时窗外黑漆漆的一片,商稚言被沙沙雨声惊动,半梦半醒中陷入了古怪的幻境。
  梦里谢朝骑着一头大章鱼,从海面上朝着岸边漂过来。她、余乐和应南乡在岸边烧烤,谢朝砍下两根章鱼爪子加入他们。受伤的章鱼掀起黑色海浪,把所有人卷入海底。他们潜游、巡弋,在迷宫中寻找出口。谢朝走在离他们很远的位置,余乐把他拉了进来,命令他保护商稚言。
  商稚言醒来,知道这是个不好深思的怪梦。梦里的谢朝会叼着章鱼爪子冲她笑,巨大的银色水母从他们头顶游过,触须蜿蜒,像一条灿烂星带。
  六点整,商稚言轻手轻脚爬了起来。应南乡还沉沉地睡着,她盯着自己的朋友很仔细地看了一会儿。
  小时候张蕾跟她说过,女孩最美的时候是十七八岁。
  其实不仅是余乐,许多见过应南乡的人都会觉得她很美。初中时还烫着不成形的爆炸头或者干脆剪成小平头,高中后仔细留起长发的应南乡,像是一朝蜕变的艳丽彩蝶,开始夺目。
  商稚言给她盖好被子,应南乡迷迷糊糊说了一句“我再睡五分钟”。
  商稚言披着外套在阳台上背英语单词。雨已经停了,门口两棵树披挂着湿漉漉的叶片,秋木棉新开了一树的花,杨桃树则又生出许多细嫩的艳红色新叶,乍一看去仿佛春季,而并非身在十月。
  她看见余乐骑着自行车从门前经过。
  每天早上六点,同华高中田径队、足球队和篮球队开始早训,校门同时开启。余乐会在操场慢跑,并听半小时英语听力。六点半,他会启程前往两条街之外的陈记包点,排队买商稚言最喜欢的流沙包和皮蛋瘦肉粥,再回头接商稚言。
  商稚言背了半小时英语后回到房间,发现应南乡已经醒了。她满头乱发,睡眼惺忪,正拿着速写本开始一天的练习。
  “每天早上起床之后画五张。”应南乡手上画笔飞运,毫无停滞,“一般十分钟一张,不过我速度快……”
  她打了个大大的呵欠,揉揉眼睛,翻开了下一张素材图。
  洗漱的时候,商稚言咬着橡皮筋,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发了一会儿愣。她不胖,不瘦,不高,不矮,没有什么明显的特征,就连那张十七岁少女的脸庞,也似乎缺少应南乡那种令人眼前一亮的美。皮肤光滑,但鼻翼两端有细小的斑点,额头和下巴上还有生理痘留下的痕迹,眉毛太粗又长得肆意,嘴唇有些干燥,她没有认真护理过。
  她默默扎好头发,发现刘海太长,总是垂落下来。商稚言摆弄了白天,无论把刘海别到左耳还是右耳,它都总会滑落,遮住视线。
  走出卫生间时正好碰上张蕾。见她揪着自己刘海,张蕾便问是不是长长了,随手从柜子上抓起剪刀:“妈妈给你剪一剪。”
  商稚言忽然生起气来:“不要你剪!”
  张蕾被她吓了一跳,脸色顿时有些不好。商稚言咬着嘴唇跑回房间,应南乡已经换好了衣服,愣愣看她:“怎么了?”
  应南乡给她戴了发箍,还重新帮她扎了马尾,换了个草莓发圈。“好看!”应南乡看着商稚言说。
  商稚言觉得自己情绪喜怒无常,出门时也不敢跟张蕾讲话。应南乡骑自行车送她去学校,路上恰好碰见拎着早餐过来的余乐。
  应南乡戴着鸭舌帽,但余乐还是一下认出了她那头乱糟糟的长发,抬手想打招呼,结巴半天才说出一个“嗨”。
  “又找骂呀?”应南乡大笑着冲他喊,“我和言言去吃鸡丝粉,你先去学校吧!”
  余乐:“学校见啊!”
  商稚言:“你又骗他……”
  应南乡摇头晃脑地蹬车,第二天就是月考,但她不打算回学校,也不打算参加考试,直接去老家给奶奶过寿。
  鸡丝粉店坐落在铁道闸口附近,上好的土鸡熬汤,鸡肉去骨切碎,汤水清淡但滋味结实,是附近非常受欢迎的早餐店。
  火车经过时汤粉微微颤抖,铺在汤上的溏心荷包蛋也随之荡漾着,晃来晃去。应南乡去北京集训了三个月,一直没吃过细细的切粉,抬手就要了三碗,她要吃两碗。
  和谢朝不一样,应南乡酷爱葱花。她倒空了店里的葱花碗,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压低了声音:“对了,我昨晚在这边看到了黑三哥。”
  商稚言吓了一跳,筷子一下没夹紧,荷包蛋咚地掉进碗里:“黑三?!”
  “他当时在车站门口抽烟,应该没看到我。”应南乡想了想,小声问,“他什么时候放出来的,你知道吗?”
  商稚言只是摇头。
  “……不会又来找你吧。”应南乡嘀咕。
  作者有话要说:  鸡丝粉店:我来了我来了!我带着汤粉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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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礼物(2)
  黑三哥原名张英茂,是商稚言的远房表哥,母亲张蕾某个叔伯堂哥的儿子。他从小又瘦又黑,因父母都在外地打工,他跟老人生活在一起,渐渐和一些乱七八糟的人熟悉起来,小学毕业的时候已经是学校里远近有名的刺头。
  商稚言对黑三哥是怀着恐惧的。她十三岁的时候跟张蕾外出逛街,在母女俩分开的几分钟里,黑三哥忽然出现在她身后。
  那时候的黑三哥是一个初中毕业的小混混,没有学校愿意接收,也没有人管,天天跟着几个大哥混日子。他走到商稚言身边,问商稚言是不是一个人。
  商稚言认得他,喊了一声“黑三表哥”,黑三哥的手便放在了她肩膀上。张蕾正好拿着两盒果汁从超市走出来,见到黑三哥,扎扎实实吓了一跳。
  商稚言记得黑三哥一共说了三句话。
  “阿姑,借我两百块。”
  “那言言先跟我出去走走。”
  “帮帮我,我黑三不求人,就一次。”
  商稚言当时并不知道母亲为什么害怕,也不明白她为什么哭丧着脸跑去打电话。大概半小时之后商承志白着一张脸赶来了。他给了黑三哥两百块钱,黑三哥便松开了一直放在商稚言肩膀上的那只手。
  好几年后商稚言才从母亲口中得知,那天黑三哥腰上藏着一把刀。他从口袋里给商稚言掏水果糖的时候,张蕾看到了刀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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