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繁星海潮》第68/82页


  谢朝:“……”
  商稚言:“……”
  两人笑得颇有些羞涩,帮彼此理了理衣服。谢朝去应门,原来是楼下的访客铃,他订的海鲜到了。商稚言心想今天也太热了,她拎着领口扇风,跑上阳台吹了几口新鲜空气,怦怦跳的心才稍稍安静。
  谢朝下楼取海鲜,家里十分安静,只有鱼缸发出的水声。
  商稚言蹲在阳台上看谢斯清种的小花。她觉得自己不得体,很放肆,但被谢朝拥吻抚弄的感觉太新鲜太刺激,她有点儿沉迷。
  谢朝回来后见到商稚言一本正经地坐在沙发上看手机,还从包里掏出了几张纸看个不停。
  “我看看今天采访的资料。” 商稚言说。
  “那我去做饭。”谢朝走进厨房,又探出个脑袋来,“有什么过敏的东西吗?”
  “没有,什么都能吃。”
  谢朝没缩回去,倚在厨房推拉门边看她,眼里盈着笑。商稚言被他看得脸热:“去做饭,快。”她希望谢朝别老露出这种表情,她快要禁不住诱惑了。
  林健的资料再看不出什么新鲜内容,刘弘毅说的“背景”此时此刻也查不出更具体的细节。林健是S省人,商稚言发现他年纪比看起来的要小,瞧着有二十来岁,实际上今年才刚刚18。他是禾仔村村民,家里只有务农的父母和姐姐,高中学历,到吉阳装配工作之前一直在家中务农。
  商稚言想问问黑三是否知道林健同乡其他工人的背景,但黑三没接电话。这一打断,她再次心不在焉,目光老往厨房里飘。
  谢朝订的海鲜都是码头新鲜到岸的,他把螺放在盆子里让它们吐沙,回头看见商稚言站在门边盯着自己。
  “来帮忙吗?”
  “我只负责吃。”商稚言笑,“顺便陪你说说话。”
  谢朝抓起一只龙虾挥舞到她面前:“谢记招牌菜,龙虾刺身。脑袋尾巴和爪子熬粥,比咸鱼吧的虾粥还好吃。”
  “那我帮忙熬粥!”商稚言终于蹦进厨房。
  两人忙活半天,总算把龙虾料理好。商稚言从冰箱拿出一大块冰敲碎,听见谢朝在后面问:“你来过我家了,我什么时候能参观你家?”
  “上次我爸妈留你吃饭,你不是不肯么?”
  “当时和现在,我的身份不一样。”谢朝把龙虾刺身铺在冰上,左看右看,对自己的手艺十分满意。他洗干净手,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商稚言:“你大学时候谈过恋爱,那男的什么样?”
  商稚言:“……?!”
  她震惊了:你确定现在要讨论这个问题?
  但谢朝满脸求知若渴:“难道比我还优秀?”
  “怎么可能。”商稚言不假思索,“不过当时他主动追的我,对我也很好。”
  “比我还好?”谢朝逼近她。
  商稚言冲他举起龙虾爪子:“对呀。”
  谢朝抓住她手,躲开那几根攻击性武器,笑着低头飞快亲了她一下:“不可能,你胡说。”
  商稚言被他弄得没脾气了:“没你那么出色,但他也挺优秀的,是我师兄……”
  谢朝又亲她一下,还是那句话:“胡说。”
  商稚言还要再说,她一张开嘴,谢朝又靠了过来,完全不容她挣脱。一吻罢了,谢朝喉结滚动,沉沉看她。
  “你家里有门禁吗?”他问,“比如几点之前一定要回家,之类的。”
  商稚言同样盯着他,谢朝明亮眼睛里映出她绯红脸庞。“当然没有,你傻啊。”她小声说。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这样可以吗?
  阿江:可以吧。
  我:请你去掉“吧”字可以吗?
  阿江:好吧。


第53章 选择(1)
  剧院门外,小叶榕大叶榕在初春时长出的嫩红色叶片已经全转作绿色,满街满巷都是绿,色泽有深有浅。街灯藏在树影里,路面亮了一片斑驳的光。
  咖啡座摆到了树下,支着小遮阳伞,挡的其实是树上掉落的小虫和鸟粪。应南乡一杯咖啡只喝了一半,正盯着电脑屏幕,支撑下巴发呆。余乐坐下时摸了摸那咖啡杯,早就凉透了。
  “你们那项目还没完?”
  “甲方太烦了。”应南乡说,“总说我们的故事深度不够,渲染力不足,没法体现品牌调性,昨天又说想做病毒视频,一会儿一个样。”
  她敲了敲键盘,在文档上输入一行字,忽然闻到熟悉的香味。
  应南乡瞥一眼余乐,笑得眼睛都弯了:“你抢到了!”
  余乐有几分得意,拿出一个小塑料盒。塑料盒子上有咸鱼吧的LOGO,里面装着的正是咸鱼吧的招牌菜:炸小鱼。
  咸鱼吧现在名气日盛,生产速度却总是跟不上,有些招牌菜还玩起了饥饿营销,去晚了根本买不到。这一份炸小鱼是咸鱼吧老板亲手做给余乐的,附赠了三种绝密蘸酱,但应南乡最爱的还是直接吃,什么都不加。
  余乐从海堤街到市中心的剧院,炸小鱼已经有点儿软了,咸鱼吧为了保证炸小鱼的口感,这道菜是不提供打包服务的,但余乐当然是例外。塑料盒里凝了水珠,余乐皱了皱眉,应南乡已经伸手迅速拈起一根扔进嘴巴里。
  “还是咸鱼吧的炸小鱼最好吃。”她心情瞬间大好。
  昨晚她和余乐去咸鱼吧吃夜宵,没吃上炸小鱼,遗憾不已。没想到余乐今天立刻给她捎来了,应南乡正因工作的事情心烦,但吃了炸小鱼,看到余乐,她方才那点儿不高兴已经烟消云散了。
  “这是最后一份,有个男的要跟我抢,我没给。”余乐说,“加量不加价,老板听我说是给你的,他做得特别用心。”
  应南乡根本不信:“是被你威胁的吧。”
  余乐:“我怎么会做那种事。”
  应南乡吭哧吭哧吃小鱼干,喝续杯的咖啡,忽然心血来潮蹦出一句话:“你怎么这么可爱。”
  余乐顿时笑了。应南乡以为是自己甚少夸他,所以他开心,但余乐笑得很神秘,看自己的神情中透着许多情绪。
  “天天看没看够吗?”应南乡奇道。
  “据说你觉得一个人很可爱的时候,就说明你爱上他了。”余乐想了想,“‘可爱’是最高级别的赞美词。”
  应南乡一下就绷不住,哈哈大笑:“你哪里听来的!”
  余乐:“同事说的。”
  应南乡眯着眼笑了:“有谁说你可爱吗?”
  “挺多的。”余乐闭眼,装作困扰,“但听你说是第一次。”
  “是吗?”应南乡不禁回忆,她确实甚少夸余乐。虽然面对其他朋友或是商稚言时,她觉得余乐特别好,但和余乐面对面的时候,她就不乐意夸他了。余乐是那种吃到一点儿来自应南乡的甜头就会蹦上天的人,在这一点上,应南乡倒是十分了解他。
  和余乐谈恋爱的感受,让应南乡有一种久违的回到过去的感觉:她总觉得在余乐面前,她仍旧是中学时代的小姑娘,放肆笑放肆说话,全不顾忌,完全坦诚,手牵手在街上散步时大方地蹦蹦跳跳,她做所有自己高兴的事情,余乐都会陪着。
  应南乡的家境现在大不如前。父母的房地产公司在经济危机中遭受重创,已经破产清算。去年好不容易偿还了所有的债务,夫妻俩闲不下来,又开了家二手房买卖的中介。
  余乐的父亲则退休了,因工作中积累的病痛伤痕太多,现在只在家里的超市里打下手,日子倒是闲适了许多。
  她记得余乐有一次跟她说:我们现在是门当户对了。
  那时候应南乡和他在公园里刚刚跑完步,正看一旁的小孩子吹泡泡玩儿。应南乡心想这人在说什么,难道以前不门当户对吗?她从来不觉得余乐会顾忌家世背景这些问题,她也从来没考虑过。
  是否喜欢那个人,是应南乡选择恋爱的唯一理由。
  服务生给两人端来餐点,余乐先从应南乡的鸡胸沙拉里挑出她不吃的西红柿,再仔细切割自己的牛排,放了几块在她碟子里:“补充蛋白质。”
  应南乡又接了个语音电话,细细碎碎地聊了好一会儿。甲方那边终于接受了她们提出的广告案,不再坚持己见。应南乡一下轻松起来,合上电脑时心情极为愉快。余乐给她叫了一个餐后小蛋糕,应南乡狼吞虎咽,全无形象,吃着吃着又决定多夸余乐一句:“你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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