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霸总抱错了[穿书]》第79/111页


  程萝大概猜到了走向,为他的脑洞惊叹不已:“他肯定觉得荒唐吧?”
  “他当然不信。”段绪笑着说:“可是巧妙就巧妙在,我又雇了两个人假装社区来排查失联人口的,敲了门,说这家人十年前就全失联了,还装模作样地嘱咐段杰,要是有消息,第一时间联系他们。段杰这才发现,屋里到处都是一层土,真的像好多人没住过的。他当场就有点错乱了,拉着他那个女朋友跑到小区里,到处找人问,能不能看到那个女的。”
  程萝挑了挑眉,问:“整个小区的人都是你雇来的吧?”
  “不止。”段绪轻哼,说:“就在他怀疑人生的时候,那个女演员演技爆表了,凑到他耳边问他,你害死了段天城,你弟弟还肯来跟你一起见我父母,他真好。你破坏了你爸爸刹车的事情,可千万别让他知道。”
  程萝彻底想明白了。她接着他往下说:“但段杰从没跟女演员说过这件事,对吧?他害死你父亲,本来就在经受罪与罚的折磨,再加上这么一出――他自然而然地就接受了这个心理暗示――他以为女演员是他自己精神分裂出来的。”
  “他的表情,我至今都记得很清楚。很精彩。”段绪高高扬起嘴角:“打那以后,我给了那女的一笔巨款,让她直接消失。见那个女的真的没了,电话变成了空号,工作也全是不真实的,段杰彻底崩溃了。”
  程萝不仅为这个故事赞叹不已:实在是太精彩了。
  同时,她也对段绪产生了新的改观:他真的很有意思,既会用自己不堪的过去宽慰她关于如何与亲人相处的事,也会光明正大地教她一些又坏又干解气的事情。
  “剩下的半辈子,段杰就要在精神病院思考人生了。到底那个女孩有没有存在过,到底还有多少人知道他害死了人的秘密。他要接受一遍又一遍的催眠、心理剖析,这两件事会永远缠着他、折磨他。本来没病,也会得病的。”许久,她感慨了一句:“段绪,你可真行,这要是写下来,指定比我要拍那部电影还好看。”
  段绪风轻云淡地站起身,说:“过奖。”
  程萝也跟着站起来:“多亏了你,关于张秀春的事,我也有新的灵感了。”
  几天后,程萝接到了冯好的电话――著名的时尚杂志《风尚》想请程萝做一期封面故事,作为“最有影响力女性”,登上十月刊的封面。
  程萝挺早就听说过这本时尚杂志:
  超模云集,国际各季的最新发布SHOW的时尚款争相投入广告,面对的客户都是高消费女性人群。在这里,还可以看到各路名设计师所设计或推崇的款式。
  所谓金九银十,每个时尚杂志的九月刊,都是每年策划的重中之重,是页数最多的一期,更是各路明星、时尚博主争相角逐的重点。能在九月刊的角落安排一栏节目,也够吹嘘一年了。
  而十月,则是九月刊的延续,是换季换衣橱时尚的第二起点。
  《风尚》的十月刊与专注时尚的九月刊不同,致力于寻找各行各业的杰出女性,为读者展现不一样的女性光芒。之前一直有传言说,本月的封面故事会由风投圈的“第一千金”韦潇拍摄,程萝没想到,最后《风尚》会来找她。
  有这样免费宣传的机会,她当然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
  而冯好带来的第二个消息则是,韩梦恬整完容,回国了。
  “自从那天韩梦恬第二次来借高利贷,我就一直观察着她的动向呢。她这次回国,脸上动了刀子的地方还都没好全呢,又找专业的人伪造了身份证件。”冯好压低声音,在电话里跟程萝汇报:“据我所知,帮她做这事儿的人并没凭空伪造证件,而是准备帮她盗用别人的身份,从出生证明到履历,一整套都是借用的。”
  程萝勾起唇角,冷笑道:“呵,她这是要破釜沉舟了。”
  冯好问:“那咱们现在怎么办?”
  “报警。”程萝很干脆地说出这两个字:“把你所有的证据全都提供给警方,再找渠道披露她违法犯罪的事。然后……给我联系借她钱的公司,出十个人跟我走一趟。”
  林翰跟张秀春被林山河控制在城郊一处偏僻的别墅。
  在程萝的记忆里,原主曾经跟他来过这。这是林翰用林山河给他的钱赚了第一桶金之后买的。当时的林翰年轻气盛、意气风发,站在这里,像少年君王站在自己打下的第一片疆土。
  不知林山河是有心还是无意,把他困在了这样一个对他来说非常有纪念意义的地方。
  秋高气爽,湛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清爽的秋风拂过,阳光没有任何阻挡地照耀在这片土地,仿佛要扼杀所有的不堪与污秽。
  程萝站在别墅外,摘下了墨镜。
  她身旁站着林瑞阳和冯好,身后,跟着小额借贷公司的十几个打手。
  这些公司通常有营业执照,也有经营资质,但是实际操作上,更多时候都处于灰色地带,需要一群凶神恶煞的人来回收本金利息,或者抵押。
  别墅门口站着几个林家的保镖,看到林瑞阳跟程萝来了,纷纷低下头跟他们行礼。得到林瑞阳的指示,为首的那个从外面把别墅的门打开,低头报告说:“两个人都在里头,鸡飞狗跳地吵了好多天,这刚安静没多久。”
  “嗯。”林瑞阳整了整衣领,率先走了进去。
  程萝跟在他身后,进门便四处环视一周,看了看这里的情况。
  说实话,在土地不值钱、房子随便盖的郊区,这栋别墅房型并不是很好。一楼客厅的采光很差,像是常年见不到阳光,散发着一种发霉的味道。
  张秀春一脸倦容地坐在沙发上,连外面进来了人都感觉不到似的,整个人处在一种麻木的状态。
  而林翰正抱着手机在看视频。听到门声,他站了起来,目光瞬间锁定在程萝身上,暗淡了许久的眸子总算出现些光彩。
  程萝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见到他了――自从那次在金岛门口,她点着他的脑门让他滚回垃圾堆之后,这杂碎就没出现在她面前。
  她对着他从上到下端详了一下,嘴角勾起一抹嘲讽。
  林翰哪里还有昔日林家二公子的风光?不知是不是最近日子过得太苦,他整个人清瘦不少,两颊都有些凹陷进去了。下巴一片青色的胡茬,颓废得像一夜间苍老了十年。
  程萝云淡风轻地夹了他一眼,目光来到他的手机上。
  放的是她给A家写的那两段广告短剧。
  林瑞阳低声在她耳边说:“小萝,我在车里等你,自己小心。”
  他又嘱咐了保镖几句,转头出门回避。
  “程萝。”目送林瑞阳出门,过了许久,林翰才开口,声线苦涩又沙哑:“你来了。”
  程萝穿着一件D家的秋季新款长袖连衣裙,妆容精致又美丽,栗色的长发烫卷了发尾,柔柔垂在肩头,整个人优雅又高贵,跟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她踩着高跟鞋向前走了两步,淡淡地说:“是,我来了。”
  她抬起头看了看低压压的天花板:“这房子比我印象里还要小。挑高根本不像别墅,倒像经济适用房。”
  林翰闻言,非但丝毫没觉得窘迫,倒有些欣慰地笑了出来:“你还记得……我带你来过。”
  “是啊。”程萝似有感慨,长长舒了口气:“你用我爸爸给你的第一笔钱挣到了第一桶金,买下了这个房子。你站在门口,满脸自豪地跟我说,这里是你事业的起点。”
  听言,林翰的表情渐渐扭曲,变为一种变态式的得意跟快乐:“你还记得我说的话?”
  “当然了。”程萝挑了挑眉:“你还说,如果有一天你能成功跻身房地产界,一定要把这里发展起来。让这个城郊通上地铁、建起商业区,成为这座城市的副中心。当初的豪言壮志,如今依旧历历在目啊。”
  “小萝……”林翰迈步朝她走来,眼底带着一丝感动与痴迷。
  “现在呢?”程萝轻蔑地盯着他:“现在肯接受这个事实了吗,林翰?事实就是,你只是个平庸的人。即使在林家这片沃土长大,你也只是个不折不扣、一事无成的窝囊废。”
  林翰如遭雷击,步子当即僵在原地。
  “在你偷来的这二十二年,你什么长进都没有。论商业头脑,你比大哥差远了。论情商……你情商低得简直不像个人类。”程萝冷冷一笑:“所以你看,即使穿上龙袍,你也永远不像太子。你就是朽木不可雕、烂泥扶不上墙。”
  说完,程萝回头,朝身后一个大汉挥手示意。那人得令,立刻把韩梦恬的借据跟抵押材料出示给林翰看。
  “这里是你事业的起点吗?”程萝挑起眉头:“那你记好了,这里也是你一败涂地、失去一切的地方。”
  林翰看了眼韩梦恬写下的那些狗屁不通的东西,忽然笑了出来。
  他坐回沙发上,低眉垂目地说:“小萝,这些日子我想了很多――我欠你的太多了。我欠的,不只是偷走的本该属于你的二十二年,更是我没有用心对待感情的那两年时光。这些日子,我一直呆在这所房子里,韩梦恬这个名字,我连一次都没想过。我只是想,什么时候,你才能穿得漂漂亮亮地出现在这里,再看我一眼。”
  程萝双手抱在胸前,听到他的“肺腑之言”,心里没有任何波澜。
  “林瑞阳把我关在这里,每天都在逼我吐出我的财产。我想尽办法不给他,不是我贪恋那些钱。程萝……我是想再看你一眼。那些东西我不想给林瑞阳,我只想亲手还给你。”林翰抬起眼帘,一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样子:“我想,尽我所有的努力来弥补,我所犯下的错误。你说得对,我只是个平庸的普通人。如果我可以从这里搬出去,我会认认真真找一份工作,努力做个普通人,领着我应得的薪水,重新把你追回来。”
  他话音未落,程萝便轻笑出声。
  “林翰,你太看得起自己了吧?”她眨了眨眼睛,嫣然一笑下,隐藏着刀子般的锋利:“我可不是来见你的。”
  她转身,来到一直坐在那不吭声的张秀春面前。
  她说:“我是来,见见我这位好姥姥的。”
  林翰张了张嘴巴,顿时五雷轰顶。
  “你的钱,我嫌脏,一分也不想要。但是韩梦恬把你列为了借贷担保人,她现在欠了人家公司好几百万。你得替她还吧。”程萝回头吩咐那位壮汉:“那就麻烦您了,东西,值钱的都拿走。房子收回。人嘛――打一顿,找个底下有垃圾堆的天桥,给他扔那。”
  壮汉恭恭敬敬低下头:“是,程小姐。”
  然后,十几个人一齐开工,非常熟练且有职业素养地,乒乒乓乓在房子里翻砸起来。
  两个壮汉一左一右站到林翰身旁,只等什么时候程萝离开了再动手,免得她见了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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