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留清城只为君》第36/337页



铃兰拉了她起身:“走了这半天的路,怕是脚上起了水疱,不碍事的。”

帘秀听了,笑嗔着她说:“那日咱们一起做针线,我让你把鞋底垫厚点,你偏偏不听,还说什么节约资源,这下可尝到苦头了吧?看你以后做活还省不省力!”说着就帮接了铃兰包袱。

铃兰笑,“知道了,‘不听帘秀言,吃亏在眼前’。咱们快进去吧!”

听着她在外面说话,十三阿哥和敦琳公主这才放心。又见铃兰一副劳累的样子,忙让帘秀陪她下去梳洗。

等铃兰打开帘子,见他们两个在那里一边喝茶、一边吃点心,好不惬意,便笑着走过去,把拿在手中的东西往书桌上轻轻一放:“这是送你们的礼物。”

他们兄妹二人放眼一看,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圆圆的三支细杆,长度和最小号毛笔差不多,下端却是一种类似钢制的细尖。

见着他们询问的神色,铃兰忙笑着解释:“这就是我在山上时用来写字的工具,不是让我跟着一块儿抄经吗?所以我就让家人把它给带来了。”

原来铃兰在钱家时画了类似蘸笔的图纸样式,再让刘达悄悄拿到外面打制的。虽然不及钢笔用着舒适,但比那毛笔顺手多了。

他们一听都来了兴致,忙询问着怎么个用法。

铃兰来到书桌前,铺了一张纸,用笔蘸了墨汁一连写了好几个简笔字,才复又蘸墨重新写。

他们两个见铃兰用那细笔横着从左到右写字,不一会儿就又写了几十个来,匀称整洁,秀美灵巧。

敦琳见她递笔过来,忙接手试了试,也许是用惯软笔的缘故,刚开始还是觉得有点怪怪的,像是用树枝在地上的沙石中写字一般。

十三阿哥见敦琳写完之后,也拿起桌上的一支笔,学着她们的样子先蘸了墨汁,也写起字来。

铃兰见他虽然是第一次使用,但字的神韵还是出来了,洒脱如开枝,流畅如行云,中间又不失劲道。

他用完,抬头笑问:“这笔是给我们的吗?”

见铃兰点头,他便细心地擦掉那上面的墨迹,小心收了起来,又指了指另一根尚未使用的:“那一支呢?”

铃兰笑,“那是捎给四阿哥的。今天他没有来,你就顺便帮我带给他吧。这又不是什么贵重稀罕物,用不用得惯就随他吧。”

十三阿哥怔了怔,随即轻轻一笑。

晚饭过后,铃兰就跟敦琳公主试着抄那经卷。虽然有很多的字不认识,但经敦琳公主说明后,她即刻就把它们转化成简化字,决定以后再抄写时就按这上面的来。

敦琳公主用不惯这新工具,仍旧用毛笔写字,自然是没有铃兰来的快。她见铃兰的字是从左到右横着排的,而且她起笔的第一页正和自己的相反,也不以为怪,只是觉得有趣。

铃兰今日摸了笔,更是舍不得放下,睡前拿了一本没有写过字的白书,在上面写起日记来:

“今天见了妈妈,我问她,是找自己喜欢的人呢,还是要喜欢自己的人。她说各有各的好处。

这话很有道理,但我现在还是犹豫不决,不知该如何选择……

今天下午,我又去看了那盆亲手移植的铃兰。长势很好,如果保持下去,今年很有可能会开花散香。虽然没有我们夏家院子中的枝叶繁密,但我想,它的花瓣骨朵应该也是可爱的吧?

就和我遇到的那个人的面孔一样,虽然不是同一个人,只是看起来相像而已,哎,真是可惜……

以前我蜷缩在阴暗的墙角里,就像一颗静默的小石子,忧郁的日子过的多了,身上竟生出了墨绿色的斑点来。就在这一天,有个人带着暖暖的笑,像屋外的某道阳光蓦然射了过来,毫无预兆地照在我的身上,虽然还来不及适应,但有时又觉得,自己身上的霉味似乎也已经散去了些。纠结,我该怎么办……

我还见过另一张带着阴郁气息的脸孔,看到他就如看到以前的自己,真希望他也能早日沐浴在生命中那暖暖的阳光里,把身上的忧伤一丝丝化去……”
26.-生日宴
正月初六是敦琳公主的生日。

这天,铃兰和帘秀她们一大早就起来向她问安道吉,各自送了礼物表达心意。不一会儿,皇上、各位娘娘、阿哥及公主也都派了人过来。

敦琳公主笑问铃兰:“今儿可是你承诺要做生日筵席的日子,你还没有忘记吧?”

不等铃兰答,帘秀就笑着说话:“铃兰才没有忘呢!她这一大早就去了厨房,这才刚出来。”

敦琳这才满意地笑,“那我们今儿就见识见识,看你们那里能有什么好吃的!”

铃兰也笑:“好啊,您只管中午请了人来就是!”说完也不让别人跟着进去帮忙,独自一人忙去了。

她之所以敢这么说,那是因为她在订婚之后专意上过两个月的家庭烹饪学习班,而且澄心斋里的厨子都是好手,她只用动动嘴皮子,弄几十个菜出来还是不成问题的。

敦琳公主生长在深宫,自是没做过饭菜的。她见铃兰一直呆在厨房不出来,便忍不住好奇也和帘秀一起过去看。结果弄得厨房上下大小人员顾不得手中之物,都忙着给她请安道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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