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撵(子峭)》第88/98页


我还得爬上床去收拾收拾。床单上有几点血迹(当然是我的),沈优子的衣服还在那里,枕头边是她那个手表。我把手表和衣服拿起来,床单就扯起来挽成一团,丢到另一头。下床来,打开沈优子的包,把钱包里的钱――有三百多块――全他妈取出来,手机也拿出来,其它东西原封不动。我一时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个包,就放在桌上是不行的,还是藏到衣柜底层吧。藏进去时我碰到了铁锤,把它取出来,这铁锤我得好好处理。吉他是要带走的,也拿出来,到时候交给蓝猫,留作纪念吧。还有那几个鸟人的钱包之类就塞他妈到柜子底层,与沈优子的包和衣服藏到一处。

其它东西我不想带了。比如金以恕那个混账手提电脑我完全可以带上,可现在那玩意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把它卖钱也不是我的追求,我的当务之急是逃跑。收拾停当,我看还剩几个番茄,不能留在这里浪费掉,就一个接一个丢进嘴里,全他妈吃了。还剩下半瓶白酒和小半瓶红酒,我不想喝了,就留在这里,等下一个酒鬼来享用吧。

最后就剩下铁锤了:――这件伟大的作案凶器,以强力为我打开了另一个世界,到底该如何处置呢?

我开门出去望望,宿舍楼一片黯淡,悄无人影。我关门进来,陷入了沉思。我想象这事大概什么时候被发现,也许是开学时,或者是尹孜为回来时。到时候有人发现这四个柜子锁着,肯定很他妈蹊跷。结果撬开来一看,天哪,那一刻,他们肯定会吓他妈一大跳!紧接着就是报警啦,警察来啦,确定犯罪嫌疑人啦,诸如此类。他们第一反应会确定是谁干的呢?老天,这除了我孟荦荦还能是别人吗?还可能是别人吗?反正就是我了,不可能有第二个了,还遮遮掩掩什么鸟!铁锤就留在现场吧!不留在这他们也知道是铁锤干的好事,留下来省得他们去搜寻作案凶器。

我还想象事发后那些混账媒体竞相报道的盛况,这让我的心态突然亢奋起来,真的,比事前的预想更亢奋几千倍!我心态是那么亢奋,以至于突然萌生一个想法:干脆就承认是我孟荦荦干的!为什么不承认呢?想想吧,五个人突然失踪,而其中四个的尸体在柜子里找到了,就剩我孟荦荦不见人影,老天,这嫌疑也太大了,脑筋一转弯就知道是我干的!就承认是我干的!只不过这承认的方式要特别一点。该怎么承认呢?为此我着实费了一番脑筋。

正在大伤脑筋之际,一个灵感的闪电突然从天而降,我顿时有了一个绝妙的想法。

我开门出去,见悄无人影,便走到走廊尽头那儿,墙上有一块小黑板,平常用来写一些通知之类,那儿有粉笔。我拿了一截粉笔回来,关上门。过去拿起铁锤,我想把它锁到沈优子那个柜子里。她没有得到铁锤光顾的荣幸,现在就让铁锤陪伴她吧。我打开沈优子所在的柜子,把铁锤塞进去。她个儿小,柜子里还有不少空间,我干脆过去从我衣柜底层把她的包、衣服和那几个鸟人的钱包之类全拿来,一起锁在里面。

我没有马上关上柜门,而是在柜门的背面,以飘洒的行书写下了几个字。只要你稍微懂一点书法,或者哪怕只要你有一对正常的眼睛,你也会觉得我这几个字写得还不算太糟糕,至少比那混账“国立ZS大学”漂亮八十倍以上。

当时我写下的是:杀人者,超人也!

说真的,这几个字写得还真他妈漂亮,特别是最后那个感叹号,更具有一种艺术美。我写毕,关上柜门,锁好。这几个字在有人打开这个柜门时就会看到的,作为提示,他们很快就能判断是谁干的好事。首先我的笔迹摆在这;其次,“超人”这个词也会让他们联想到我。不是说我一向以超人自许,我还没自命不凡到那程度。超人不过是一种理想,我留下这句话,不过是想表达一点:是一个富于理想的人把这几个现实的鸟人杀了,如此而已。

我在宿舍抽了最后一支烟,算是道别仪式吧。然后我关掉所有灯,紧锁门窗,带上包和吉他,离开了。出门时,我心情复杂到极点,仅仅用“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来形容是不够的。锁门前,我最后一次回眸,暗光下整个宿舍空荡荡、阴森森,地面干净得可怕,那四个储物柜并排着全给锁上了,――这就是417宿舍留给我的最后印象。

我心潮起伏,突然很想他妈大喊一声:“别了,伟大的417!”但终究没有喊出来;我要是真喊出来,那才他妈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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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到一楼,经过宿舍管理员那间屋子外,刚走过四五步,恰好听到那屋子有人开门出来。我差点想跑,可是立马忍住了,依然脚步悠闲走过去。是那管理员起床出来了,或者是上厕所,诸如此类,我想。我没有回头,但我相信他看到了我的后影。

“这家伙天还没亮就拎着包和吉他去哪里呢?”我猜他肯定在后面这样纳闷。

“他肯定知道是我,即便只看到了后影,”我想,因为这假期没有几个人留校,何况我经常拿着吉他经过他那屋子外,即便是在半夜,也不算什么鸟稀奇事。

“肯定又是417那家伙,总喜欢夜晚出去弹吉他,”他肯定这样想。

我走了大概五十米远,稍稍歪头朝后一斜看,早不见那管理员的身影了,不觉心里一阵轻松。

“本来就没什么,自己疑神疑鬼!”我想。

我快步来到北门广场,在珠江边徒步。天还没亮,夜幕下那江畔依然是一派绚烂的人造灯影,那些混账建筑轮廓消融在一派鬼魅的色调中。我曾经在这混账珠江边漫步过N次了,这N+1次也还是别有一番意味。天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在这里漫步了。走没多久,我感觉很他妈困,实在困得要命,简直好像下一秒就能睡着一样。我几乎提不起脚步,就在一个公共椅子上坐下了。

行李包里,我带上了那四个鸟人的手机,沈优子的手机都还没来得及关掉。我取出来看看时间,快六点了。我突然想打打电话,最想跟叶迩牵打,但很快放弃了念头。接着我又想跟蓝猫打,但也放弃了念头――反正她下午就要到的。问题是,在她来之前我该找个什么地方睡上一觉?我几乎困得不能再撑下去了。这时候我想到了萧巢,也许我可以到他那里去睡一觉,顺便跟他道个别。怎么说也是相识一场,虽然称不上什么好朋友,道个别总不算多余。我没有多想,就给他打电话,拨了一次没人接,这鸟人也许正在做梦,要么就是做爱。我又拨一次试试,这次接了。他知道是我后,叫道:“我正在干,兄弟!还没到高潮,你这电话来得太他妈是时候了!”果不其然,我苦笑一下,只好向他抱歉,说:“我只是想来看看你,既然你正在……那算了,还是等――来生吧!”

我没等他回答,把电话挂了。我不想去看他了,不管他正在跟一个丑八怪还是绝色美人干,我都不想去了。要说道别,刚才这个电话也算道别了,何必非去一趟呢?再等一会儿,我可以找个混账旅馆睡觉,总比去打扰人家做爱好。

可是,萧巢这鸟人打电话过来了。这厮觉得奇怪,首先是我半夜三更用一个陌生号码打电话给他,这在以前可是从来没有过;再者,我刚才说什么来生之类,也让他起疑。他问我到底怎么回事,我说没什么,只说要离开广州了,临行道个别之类。他问了很多为什么,我只是敷衍他,没具体说什么。

“不久你会知道的!”我最后说,把电话挂了。

我想起了我所做的事,天哪,这真让我吃惊。说来奇怪,我总是忘掉我所做的事,虽然我并没有真正忘掉,但意识总是疏忽这件事,没有真正去想它。所以一旦真正想起这件事,我总是一阵毛骨悚然,就好像事情不是我干,而是另外某个鸟人,这真他妈荒唐!那几个鸟人锁在柜子里的情景,总也挥之不去,可以说,我的印象已经凝固在这一点上了,不经意间总是触及这个印象,如何也摆脱不了。

我他妈为什么还要带上这几个混账手机呢?难道还想睹物思人吗?还想留着做个混账纪念吗?我现在要放下包袱,最好把一切全他妈放下,轻装出逃。想到这儿,我把沈优子的手机关了,另外那三个手机也拿出来,一个接一个全他妈扔到混账珠江里。口袋里还有那四把锁的钥匙呢,我还带在身上做什么呢?也全他妈扔到混账珠江里!还有417宿舍的门钥匙,也扔到混账珠江里去!扔吧,就像扔掉一段混账历史一样全他妈扔吧!

我转脸看看,东方天空微微泛白了。整个世界即将呈现在我面前,不是吗?可这将是怎样一个混账世界呀?!对此我都顾不得细想――我实在是困得要死了。我困到那种程度:就算下一秒钟把我杀掉,我也顾不上了。这困乏好像有八百斤重量压着我,使我暂时淡忘了现实,淡忘了一切,只想找个地方躺下,好好睡他妈一觉。

我站起身,拎上包和吉他,去找旅馆开房,要不然我怕我会在这混账椅子上一不留神睡过去。一旦睡着,绝对很难醒过来。我可不想大白天被一群鸟人过来围观,欣赏我睡觉的姿容,七嘴八舌说他妈个不了。

我走过北门广场,这绝对是最后一次了!别了,混账ZS大学的北门广场,这鸟地方曾让我度过了无数个混账夜晚。老天,我连走路的时候都像睡过去了,好像在做梦,真的,我就像在站着做梦,尽管我在走路。实在是太他妈困顿不堪了!你知道我这几天都做了什么,也知道我多久没有好好睡上一觉了,对此你可能比我自己知道得更清楚。
27.-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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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一觉睡得真他妈深沉,没有一个梦。醒来时我脑子像被什么过滤了一样,一点混账念头也没有,俨如一片蒸馏水。可是说来也怪,就在醒来的一瞬间,我的意识立刻回到了现实:我到底做了什么,为什么睡在这里,诸如此类,一下全他妈苏醒过来。

我不知道我到底睡了多久,窗外看来已经是夜晚。拿手机看时间,是晚上六点过,这才明白我从早上六点一直睡到晚上六点,整整十二个小时,半天时间。这半天时间好像过了一百年,又好像只是一秒钟,仿佛从我生命中掐断了,不属于我,而属于另一个世界。

我仰在床头上抽了两支烟,思考下一步。我想先到外面买一张新电话卡,然后给蓝猫打电话,看她回来了没有。这个新电话号我不会告诉任何不必要的人。

我拿了吉他和行包到一楼柜台退房。服务台那个细眉小眼的混账女人要我补交一天的房钱,因为我睡过了中午十二点,按规矩必须付另一天的钱。我也知道这种混账规矩,虽然我前后只睡了半天,但我不想跟她理论,只是把钱给她的时候凝神盯了她一会儿,仿佛想用这目光暗示她什么。她把找回的钱递给我时发现我在那样盯她,不觉愕然愣了一下。

“中午我来敲你门,想问你还要不要住,”她解释说,“怎么敲也没反应,开门进去看,你睡得像……”她吞吐了一下,“我就不叫醒你了。超过十二点都算另外一天的钱,这是规定,全国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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