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记》第26/103页


正文 第三十九章:伯颜蒙克
狗狗书籍网 更新时间:2012-1-18 14:57:13 本章字数:3125


原本这项任务就是危险重重,现在因为有李百户的前车之鉴,那这趟任务岂不是“大难临头”!大难临头也不得不去啊。吴征事前也不知此事,上官在调令已然批下之后才将此事和盘托出。吴征那时候心里那个骂啊,但已经骑虎难下,自己要是抗拒上官,不尊调令,那可是杀头之罪,无奈之下只得自我安慰一番,说些什么“富贵险中求”了。
李百户他们全军覆没的消息传回太原千户所,一时间人人自危。因为李百户原北肩负的任务便是监视已经蠢蠢欲动的朵颜三卫,这厢事件发生,更是坐实了朵颜三卫有不顺之意图了。
朵颜三卫的人在此时之下也定然明白明庭对他们起了疑心,要是在被发现百分百是小命不保了。但也表明这项任务成了重中之重,自然还要有人来接替倒霉的李陌他们。吴征一行人远道而来,千户所里的人都能听出这任千户的口风。还是自己的老长官对老部下好。吴征接受这项外派任务可谓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人人都大松口气。
任边也算是略有良心,特让人把武备所里那些放了许久未曾放过一枪的手铳翻腾出来,命军匠好生检查,修理了一番,凑足了火药,子弹交付给了吴征。
“唉~~,这样老夫也算多少对得起他们了。”任千户倚在他那张上好红木雕花大床上,一边被一个小婢锤着腿,一边想着。眼睛不时的打量着这位自己瞒这家里黄脸婆才买来不久的小丫鬟。“啧啧,”千户大人心中咂嘴,瞧着这小丫鬟真是细皮嫩肉,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瞧自己都能让自己心里一阵咚咚打鼓。小丫鬟着一件青绿衣衫,现在气温已然升高,穿衣已然不如冬日时那般严实,况且这房中也甚为暖和。小丫鬟云儿已然奋力的敲打大老爷长满黑色硬毛的大腿许久,加之房中甚暖,已是双颊泛红,XX连连。这任千户瞧在眼里,听在耳中,更是爽在心上。下面一阵异动,好似正回应这无限美好的春色光景。
“娘唻。”任边心里一震。抬起大手一把把小云来上了这三人躺在上边也不觉挤的大床,他看也不看,直直的把这为掌中玩物压在身下,呼呼的气喘如牛。粗暴的拔起了自己和小云的衣服。“他,***~~~,怎么,怎~~怎么解不开呢!”任边气恼,索性褪下裤子,上面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在寻摸俩不要命的还是不要脑子的,糊弄他们也跟着吴征这帮人一起去。好歹咱们也得出点人,要不然显得咱太原所里的兄弟多不够意思啊。唉我可是仁至义尽了,剩下的就和我无关了!我还有很多公事要办呢!”伴随着一声声娇X,这位永不可挡的锦衣千户更是愈发神勇。
“嘿嘿,”他有抬起头来,“对了,有时间要那黄脸婆到庙里上柱香,拜拜神佛,也保佑保佑他们。哎,看看咱多够意思,老婆都贡献出来了,反正那婆娘也就知道往那庙里跑~~~~~~~~~~~~是不是瞧上那个白脸秃驴了?!操,谁他妈管她!”说罢又是一声“气灌山河”般巨喘,任边低下头去,去忙自己重大的“公事”去了。
曹牧文,魏炳文两人收好了各自的火铳。魏炳文自是一脸忧郁之色,心中天人交战,虽是心中不愿,但也无可奈何花落去。曹牧文心中却是略有兴奋之意。三人起身,看来这太原城只能蜻蜓点水般一览而过了。
这蒙古大草原一望无垠,绿草连天,白云飘飘的自然风光自是不错。曹牧文对北京那风沙天早已不满依旧,好歹自己算是自然主义者!虽说来到明代后,北京周边的自然环境不知好了多少,每每远眺高山均觉得心旷神怡。不过,心里还是存了一份草原的欣赏。蒙古人民热情好客,爽朗豪迈。夜里,在蒙古包便燃气篝火,健壮的草原小伙和姑娘们唱歌跳舞;献上一碗马奶茶,那达慕大会。
喔,在蓝天白云下骑马,纵横驰骋。
当然,这大多限于现代了。明代如果想去草原旅游可是十分危险滴。
就是去年鞑靼冬季犯边侵扰,掠夺财物。便造成了边疆地区老百姓重大的损失,许多家庭好的举家逃难,倒霉的遇上了鞑靼骑兵,只得成了刀下冤魂。鞑靼攻入数县大肆抢掠,不光是财物,粮食,掠走人丁。男的做奴隶,女的做奴婢,好生凄惨。这蒙古人一生与马相伴,从马上吃喝拉撒,马就是他们的命。骑术精湛到无以伦比的地步,世界上其他民族的骑兵都望尘莫及。蒙古人骑术精湛,蒙古马也如其人。蒙古马是中国乃至全世界较为古老的马种之一,主要产于内蒙古草原,是典型的草原马种。蒙古马体格不大,平均体高只有一米半不及厘米,体重三四百千克。远不及它们的欧洲同类如安达卢西亚马那般高达,更不及那连头算近两米的伊比利亚马种。但蒙古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体质粗糙结实,头大额宽,胸廓深长,腿短,关节牢固,肌腱发达。背毛浓密,毛色复杂。它耐劳,不畏寒冷,能适应极粗放的饲养管理,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这简直就跟蒙古骑兵的特点一般。蒙古马在八小时内步行便可达数十公里路程。经过调驯的蒙古马,在战场上不惊不诈,勇猛无比,历来是一种蒙古人最爱用的军马。
蒙人人便倚仗着他们神乎其神的骑术,和马匹的神勇,在边疆沿线可谓是如入无人之境,一旦明军防守有漏洞,或是人数较少。或长驱直入,或及时冲杀,一旦有大量明军赶来支援,便掉转马头,来个逃之夭夭,活生生一个古代版游击战。明军只得以数量来密布灵活度,导致边军人数众多。如此庞大的军队自然需要庞大的开支,这便大大加重了朝廷负担﹐但也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老百姓负担沉重,苦不堪言。
再加之鞑靼多次大规模犯边,更是让边关老百姓没法生活了。
现在蒙古人风头正劲,达延汗——伯颜蒙克即位后,蒙古似乎又再度兴盛了。
他是明朝中期退居蒙古高原的蒙古帝国延续的蒙古可汗。是蒙古语,皆为“大元大可汗”的异译。这位可汗来头可大,姓孛尔只斤特,是成吉思汗十五世孙,这可是大名鼎鼎,让亚欧大陆无数国家民族都心惊胆战的蒙古黄金家族的正派后裔。大明成化十六年即汗位,因其即位时年幼而称为小王子。在其妻满都海哈屯的辅佐下,数与瓦剌争战,击败瓦剌。至正德初年,又先后翦除以亦思马因、火筛、亦卜剌等为首的割据势力,统一了漠南蒙古各部。他将蒙古分为左右两翼,每翼各设三个万户,分封诸子为领主。从而结束了蒙古北退之后大漠草原纷乱的局面,建立了比较稳固,又强有力的统治。并且在其即位初的时候还与明朝互市,交换货物,改善与明朝的紧张关系。这位伯颜可汗便被誉为蒙古的大英雄了。
伯颜蒙克虽是从老爹手里接过汗位,但要是统一蒙古也自是不容易,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死敌瓦剌。“土木堡之变”,俘虏咱大明正统皇帝的,是蒙古瓦剌部首领也先。而事实上,当时的也先是蒙古草原势力最强大的部族,也是把持大权的实际统治者,但是他并非蒙古部落的可汗,名号只是“太师”。因为他不是成吉思汗的后裔。按照蒙古人的祖制,不是黄金家族后裔的人是不能即位可汗的。但这位也先——按照咱中国历史的常用说法,有点想汉末的枭雄——曹操,这叫“挟天子以令诸侯”。而被他“挟”的人,即蒙古草原名义上的可汗,叫脱脱不花,是鞑靼部族的,成吉思汗的子孙,属于有权没实的人。但被人挟持的滋味终究不好受,别扭了几年后,趁着瓦剌实力衰退,脱脱不花一拍案,翻脸不认人了。瓦剌和鞑靼两大部落相互攻杀多年,最终瓦剌不敌,也先被杀,瓦剌的余部率众西逃,渐渐地迁移到的青海等高原地区活动。蒙古草原,成了鞑靼人的天下。这时候脱脱不花也早就去世了,继承蒙古可汗位置的,是脱脱不花的孙子孛鲁忽。可这位置继承得却不稳,脱脱不花的子孙一大群,各个手里有兵有地盘,于是有人扯旗了,凭什么听你的。所以几家人就打来打去,打到最后,孛鲁忽败在了自己的老叔,也就是脱脱不花的弟弟满都鲁之手,在大明成化十八年的时候挂了。这个满都鲁可是咱大明朝的“老朋友”了。多年以来,他和另一个鞑靼的强大部落――孛来部一起进入河套地区,在这里放牧定居,每到秋高马肥的季节就南下抢掠,搅得明朝北部边关鸡犬不宁,也和当时明朝的边关名将打了一个遍。





正文 第四十章:伯颜蒙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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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宪宗皇帝曾经几次发动大规模的“搜套战争”,两次动用八万以上的兵力,打来打去却始终是劳而无功白费劲。明朝白费劲,孛来和满都鲁两家却自己掐了起来,这两家互相掐到大明朝成化七年,孛来无力抵抗满都鲁的进攻,不得不率军离开河套。这下河套成了满都鲁的天下,然而好景不长,一年后,明朝边将王越发动红盐池奇袭,抄了满都鲁设在红盐池的老窝。满都鲁惊慌失措,率部北逃,其后,尽管还有各类零星的蒙古部落进入河套草原,但终究构不成大威胁,河套草原暂时太平了一段时期。但就像无数惊天动地的大事件一样,暂时的平静,往往只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前的间歇。不久以后,上面这位达延汗——伯颜蒙克便粉墨登场了。
明朝成化十五年,蒙古鞑靼可汗满都鲁去世,年近五岁的伯颜蒙克继承可汗位,也正因为他当可汗时只有五岁,所以明朝便称其为小王子。这伯颜蒙克,并不是满都鲁的后人,相反却是仇人。他正是多年前被满都鲁夺了可汗位的孛鲁忽的亲生儿子。老爹的大仇,失去的可汗位,此时统统归了他。按照现代神马金庸古龙,温瑞安等大家的武侠小说的情节,这中间往往会有许多惊心动魄的故事,比如什么忍辱负重,历尽坎坷,殊死决斗,外加些儿女情长,噼里啪啦之类的,可放在伯颜蒙克身上,也就一句话: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正好砸这小子头上了。因为,这位继承了可汗位,成为鞑靼各部落统一首领的新英雄。即位的原因很简单,大家都想当,可是实力差不多,谁都不服谁,只好选一个五岁的孩子出来,既是黄金家族后代,可谓是跟红苗正,年纪小也好控制,大家都满意。可是所有的人都想不到,这个此时不谙世事的小破孩,竟是将来蒙古草原的中兴主。当然想不到,此时他啥都没有,地盘有限,实力有限,只不过是个名义上的摆设。不,至少他还有一样东西:老婆。虽是五岁的孩子,但毕竟是可汗,没老婆自然说不过去,伯颜蒙克也娶了老婆,一个年长他二十岁的寡妇:满都海。
曹牧文脑中一阵思索,这连在现代的时候都在书上看到过这位蒙古女英雄。这是蒙古传说中如神话一样美丽善战的女英雄,至今仍然受蒙古人敬仰,她美丽、机智、善战,而且还是绝对的旺夫命:她的上一个丈夫,就是前任蒙古可汗满都海。而现在,她成了伯颜蒙克的妻子,还带来了一份丰厚的陪嫁:满都海最精锐的部族和军队。这是伯颜蒙克惟一能够指挥的力量。而就在这漫长的相处过程里,美丽睿智的满都海,用潜移默化的影响帮助着伯颜可汗,帮助他从一个男孩成为一个男人,更帮助他勇敢、坚强地面对身处的位置和环境:一个受众权臣操纵的傀儡可汗的命运,帮助他改变这一切。“嗯,都说一个成功男人背后都有个女人,即使这女人年纪够当他妈了。”曹牧文想到此处,台上那人声又传来,他定了定神,有继续听了起来。
正是在满都海的帮助下,伯颜蒙克这可汗干的愈发的好,学会死死抓住权力,收拢权力,扩大权力,他的地盘也在一天天的扩充。这家伙的梦想很简单很远大:我要做草原的老大,至高无上的可汗。渐渐地,以满都鲁带过来的“陪嫁”:精锐土默特部骑兵为资本,伯颜蒙克软硬兼施,一方面将挟持他的权臣们一一清除,其属地和人口也都纳入囊中;另一方面,他数次发动对瓦剌的战争,将这个曾经压制了鞑靼数十年的部族驱赶得远远的。在扫除一切障碍的同时,他的眼睛重又盯上了一个目标——那个南边的宿敌,那个把祖先从南方富饶辽阔之地赶回北方草原的大明朝。首先盯上的当然就是河套草原。大明成化十六年,他率军重新进入河套地区,并肆意骚扰明朝边陲,大明边关一时狼烟四起。然而他不知道,他这么做的后果,不止是一场败仗,更让他失去了帮助他走到今天的妻子。因为这时候负责明朝北部防务的,是三边总制兼兵部尚书王越。
“咳咳,”眼前这位满脸虬髯的老头子,咳嗽了起来。曹牧文可以明显的听出来他是故意所为,卖个关子而已。虽然自一个锦衣卫一身便已蹲在人堆里听这“天桥底下说书的”有些戏谑。不过曹牧文却是听的津津有味。听着这位唾沫横飞的大胡子在这里演绎他那还算是公允的历史情节,曹牧文再根据自己的历史知识在脑海中想象出那一幕幕金戈铁马的场景,倒是一番享受啊。
这多年前,孛来和满都鲁都相继败在他的手中,这次换了伯颜蒙克,能行吗?伯颜蒙克却并没有在意,对付鞑靼的各部落,对付瓦剌,他打赢了太多的胜仗。王越,一个汉人,他能行?哎!在底下人一阵阵起哄声中,这位说书的笑道:“能行!”在伯颜蒙克的心头,印象最深的,就是他所遇到和听过的:明军孱弱不堪,打仗不如他们蒙古人。伯颜蒙克放心大胆的四处侵扰,从山西大同到甘肃酒泉,咱们大明的边关战火连连,蒙古骑兵来无影去无踪的战法,让死守长城防线的明军难以适应。我有骑兵,想打哪里就打哪里,王越,你能有什么办呐?
嘿嘿,不巧!王越确实有办法。不用想打哪里就打哪里,打你一个地方就够了,就打咸宁海。这是当时蒙古可汗的老巢哇。留守老巢的,是尽心辅佐伯颜蒙克的满都海。成化十六年,王越率领五千精锐骑兵,冒着茫茫大雪深入咸宁海,在伯颜蒙克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发动猛烈进攻,蒙古军营大溃。年仅六岁的伯颜蒙克,惊慌失措。危急时刻,满都海倒是真真是女中豪杰,十分的镇定。冷静的安排部署军队,又命令精锐骑兵护送惊惶的伯颜蒙克快快撤离。当伯颜蒙克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她时,她微微一笑,拿起了战刀,挎上战马,向喊杀震天的咱大明军冲去。她是用行动告诉伯颜蒙克:快走,不要管我。真是一番激烈的战斗,虽然这满都海神勇,但蒙古军还是崩溃,伯颜蒙克在少量亲兵的护卫下逃离。他的老婆,力战而死。
“呦,这就死啦,嘿嘿。这麽牛气冲天的婆娘就这麽玩完啦。”旁边一个一身兵服的人嬉笑了起来,看来是城中的驻军,闲来无事听说书解闷的。四周一帮破头烂腚穿着之人也跟着嬉闹。“哎,你说这鞑靼小王子还是个雏来老婆就死啦,这可太可惜了。唉~~~”人群之中不知是谁说了这么一句话,哄笑声顿时传了开来。台上那人也是哈哈一乐,看来对自己的表演效果很是满意。等人群稍安静了些,又说了起来。
不过,这伯颜蒙克还真不是凡人,顿时就明白,从今以后,他只能靠自己了。擦干眼泪的伯颜蒙克重新开始了,大明成化十九年击败“太师”伊斯马因,成化二十二年彻底将伊斯马因的部族收入麾下,弘治八年击败伊斯马因的继承人布剌因。这下,多少年的厮杀,他终于坐稳了可汗位,不再受挟持操控了,成为鞑靼部乃至蒙古草原的可汗。这家伙的眼睛,也再次盯上了南方广袤的土地,再进河套。此时王越已经被贬官了,大明边陲已经没有他的对手了。
“唉,这王越将军真是怨啊,因为功劳太大,说是什么‘功高盖主’遭了小人记恨。”一声叹息,也引起了台下众人叹息之声,众人一阵失落。“看来这王越在边关当真受人敬仰啊。”曹牧文心想,“这帮子~~~怎么说?啊!对了!‘屁民’胆敢在这里妄议国家大事,不要命了吗!自己做为锦衣卫,这正是自己的责任,一亮身份,把这帮子刁民弄进大牢里真是名正言顺啊!不过~~~嘿嘿,事情特殊嘛。”曹牧文心中一阵淫笑。看来虽然明朝设厂卫,对官员,百姓监视甚严。但大家都明白,这边关不比别处,老百姓本来就活的不容易,一些地方睁只眼闭只眼也是可以,人家想说你不让人家说,可要激起民变的,对整个国家都是有害无益的。
从成化朝二十年开始,一直到弘治皇帝登基,鞑靼部对北方边陲的侵扰,大大小小多达数十次之多。甚至在弘治皇帝登基的第一年,他就曾陈兵大同,遣使示威,并在国书上手书“大元可汗”,咱明朝对于他“达延可汗”的叫法,即来自于此。在他的率领下,鞑靼就像一片乌云,笼罩在咱大明北部边陲的上空。这不再是像天顺朝和成化朝那样,是势力分散的蒙古部落了。





正文 第四十一章:来到大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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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这样下来,可是咱老百姓们遭了秧啊!咱大明处处设防却处处烽火连天,损兵折将成为家常便饭。就是几个月之前,这鞑子还到边关一带劫掠呢!
说罢,众人都发出阵阵愤懑之声,叫骂声不绝于耳。曹牧文四下环顾,眼见不少人都气喘如牛,摩拳擦掌。看起来都像是想立即上战场杀鞑子,保家乡的英雄好汉。
“唉,不过真遇上鞑子,这些人会怎么样呢?”曹牧文心中苦笑。
“这根网上的愤青倒是如出一辙。就看这帮人的身体素质嘛,也就只能给蒙古骑兵磨刀用了~~~“曹牧文一阵冷笑,虽然他知道,他自己也最多能磨两刀而已。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看来说着就是这番景象。
现在正值春夏交接之时,草原正是一片大好风光。绿油油的——呃,不是麦田,而是草原呐。一望无垠,从脚下一直绵延到目光尽头。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曹牧文嘴里哼出这首经典民歌来,心情好大。自己心里倒是没有什么对于未来的顾虑。
自从曹牧文十个月前以一种“莫名其妙”的方式“死”回到明代,这些日子以来便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虽然明代没有电脑,电视,电影,娱乐休闲方式少了,起先很不适应,但渐渐的适应了。应该是必须适应吧!除了自己“仵作”的工作之外,还有不少闲暇时间。不知道那些古人平日里都干什么呢?曹牧文有时候会想。
这似乎是“天赐良机”!?自己在原先在做侦探时,便格外注意身体的锻炼。侦探可算是特种行业,原先在中国被列为“灰色职业”多年,一直是警察叔叔打击的对象。想想有些悲哀,侦探被人雇来对付坏人(起码对雇主来说是这样),警察叔叔被纳税人雇来对付侦探和坏人(起码警察叔叔认为是这样)。自己可好,落了个里外不讨好,不少民众也有偏见。
偷拍!偷拍怎么了?!狗仔队还偷拍呢!起码专业的侦探玩偷拍都不犯法,而是打擦边球,打“擦边球”难不成也犯法,那是立法不严谨,你找XX部门去,和我们没关系!我们可都是守法良民啊!
牢骚归牢骚,抱怨归抱怨。许多时候侦探们在外出任务的时候时常会遇上些“意外”,有一个好身板可是大有益助。
曹牧文可是个“内外兼修”之人,在原先便是如此。来到这里后,也会在闲暇时间里锻炼身体,跑步。以前,曹牧文还在夜市地摊儿上买了本盗版的《武当吐纳功》,看那粗糙的纸张,糟烂的印制,还有连篇的错字,曹牧文便知道这一定是本——!
有时候曹牧文还会回想起这本书来,现在它或许还端端正正的摆放在只有两平米不到的卫生间里的木凳子上?已经潮湿的发霉蛀虫了?
不过这可是曹牧文“内修”的启蒙书啊!在一早起来先在床上双腿盘坐,双手交叠而交与脐上,脊椎正直,闭目静心,行吐纳之法。稍后调整身心,做好热身,出门跑步锻炼。一段时间下来,曹牧文还真真觉得自己的耐久力提高了。当然不知道究竟是前者还是后者的功劳。
来到明朝后,时间便的更多了,所以曹牧文便花在这方面等多时间,好像真想把自己便成了武林高手。
这一冬天,曹牧文也觉得自己变化甚大。原先冬天天寒地冻,自己从小便易冻手冻脚,在冬天里基本上“拿不出手”,袜子也要穿两层。一不注意就要皲裂,流血。
不知怎么的,应该是回到明朝后自己更加用心了吧,因为反正也没别的娱乐活动了。曹牧文这样想。的确,来到明朝的这十月里,特别是这个冬天,他愈发感觉出自己身体“素质”的变化。虽然和五大三粗毫不沾边,“猛男”根本没这回事,“肌肉男”什么的最讨厌了!
但是自己感觉到在冬天里不会在感到很寒冷了,特别是手脚。冬天里因为去世的老人多,自己的“任务”便格外的多。每每在天寒地冬的夜晚出门,但却没觉的想原来那般冷。等到自己察觉后也是格外兴奋。“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呐,哈哈哈。看来自己的‘苦练’的内力终于突飞猛进了!”曹牧文有时怀疑是不是那‘条子’“搞死”自己时是不是帮着打通“任督二脉”?和火云邪神那样?
在冬日大雪纷飞之夜里,一轮明月发出皎洁之光,曹牧文便再这雪中慢跑。雪吸收了周围的声音,让这本意寂静的,没有一丝亮光的黑夜变的更为静谧。曹牧文跑了许久也不怎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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