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红帐暖》第53/189页


她轻叹,“你的肉和酒也太贵了。”
三十金对平民百姓来说绝不个小数,它完全可以让一个三口之家吃上一年,还算是有鱼有肉有酒有菜。也只有那些有钱到不行的贵族中的贵族,才会把几十几百乃至上千金都不放在眼里。
仲雪轻笑,“本君的东西哪怕是一根寒毛都是贵的,你早晚打了本君一拳,就算五千金好了,上一次你在本君脸上踹了一脚,就算一万金,加起来共是一万五千零三十金。”
三春这才知道,原来他下巴的淤青是她打的。她醉酒之后通常不是发酒疯就是乱打人,把她灌醉,也是他倒霉了。
凭这位据说在君侯中有钱排名天下第一人的家当,自不会在乎这点小钱。她也知道,今天这么难为自己,恐怕也是在打她的主意。怨不得别人叫他是小人,这两个字果然不是白叫的。
她再叹,“君侯美人无数,何必在乎一个小小三春。”
“可天下只有一个三春。”也只有她一个是这般像燕丹。
昨晚趁她睡着,他曾想解开她的衣襟,看看有没有那个印迹,那是在她胸口的一颗小小的黑痣,他曾亲吻过的地方。可是她昨晚翻腾的太厉害,还一拳打中他的下巴。要不是躲闪的快,恐怕眼都得打瞎了。
他摸了一下下巴,那里很是疼痛,且有损他英俊的面容,他一个堂堂君侯竟被个小女子踢成这样,最终只算他一万五千金都算便宜了。
最终他没确定成三春是不是燕丹,但即便如此,他也不会放了她。是老天听到了他的祈祷,所以送了一个与那人一模一样的在他身边作为补偿,也或者她在九泉下,终于发现他的痴情给予了回应?又或者……她以为塞个人在他身边,就能让他忘记她吗?
心里忽然有种憎恨,他最怕的就是她会想甩掉他,哪怕她在阎罗王殿也不例外……
偏过头,不想让她看见自己脸上怨恨的表情,扔下一句,“你先坐着吧。”然后顺手没收了她的包袱,跳下了车。
三春知道自己暂时是走不了了,就算她真有那一万金,他也会想出一些别的名目留下她。城阳君是什么人,又岂会轻而易举的放猎物离开?
捂着脸很有些欲哭无泪,他到底看上她哪儿了,她改还不行吗?
马车往魏国而行,一路上路过寂寂荒山,莽莽平野,哀岭孤村……一天天过去,她能看到时光流逝,就擦着指缝而过。
掰着指头数日子,计算着被他缠住的期限。这些日子每日里除了吃就是吃,自己独个儿吃,陪他一起吃,每天的活动范围只有这辆马车和车下的三十米以内的距离,不过短短数天,她就有些发福了,甚至包括那匹拉着她的马也主人饿抬爱而未能幸免。
这些日子她对仲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凭她那能把死人说活了,能把铁人说得流下泪来,能把两个稻草人说得相亲相爱,并且生下一对双胞胎的嘴。在他这儿似乎完全不好使,嘴皮磨破三层了,他都没有要放了他的意思。
问他为什么,他只是笑而不答,这就像跟一团棉花打架,软绵绵的毫不着力。
经历过几个回合之后,她终于明白,晏平不是最难搞定,最难搞定的是城阳君。
他根本就没找人看着她,而是自己盯着,每过一时半刻,他那幽深的眸子都会在她身上扫一眼,确认她的存在。鬼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总是笑眯眯的看人,却越发越让人觉得心里没底。
就像现在,月光透进马车,点点撒在身上,车外阵阵虫鸣,而他好整以暇地坐在那里,时而扫过来的眼神真是勾魂夺魄。
他的眉毛眼睛鼻梁嘴唇,他这张好看的脸,他脸上每一个生动表情都那么引人入胜,让人控制不住地就想伸手去摸摸这近在咫尺的脸,近在咫尺的眼。
这是勾引,**裸的勾引。她呼吸,深呼吸,掌心都沁出汗来,几乎是下了很大决心才没让自己的手指去碰触他眉梢眼角。
她咳嗽一声,“君侯,时候不早了,请回吧。”
仲雪“嗯”了一声,火辣辣地眼神搭在她的脸上、肩上、胸上,让她忽感觉自己就是一块好肉,随时准备着让人烹饪好了送进他嘴里。
“夜风寒凉,本君的马车都让给你了,难道春姬忍心让本君受这凉风侵袭之苦?”
三春咬牙,“不要叫我春姬。”
他这些时日都没歇在她马车上,难道今天晚上就会冻死了吗?
“好,日后不叫也罢。”他对她挑了挑眉,然后脱掉外衫甩在一边,手背着枕在脑后,作出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
三春吓得掩住领口,“君侯莫不是饥不择食?”
饥不择食吗?仲雪看着她那紧张的模样,有些好笑,像她这样的美人,也算是嫩口了。
他笑,“放心,本君牙口很好。”
她真的很不想把自己想象成一道美餐,还是忍不住道:“我不好吃。”
“好消化就行。”
“会硌坏你的牙的?”
“可以装一副假牙。”他眨眼,再眨眼,然后把牙磨了又磨,大有不把她吃进嘴里誓不罢休的意思。
此时,三春心里像砥了巨石,瞪他,狠狠地瞪他,绝不做出任何退缩,就像野地里遇到狼,就算再害怕也要抬头瞪住它,先低头的那一个就输了。
看到她这样子,仲雪脸上的笑容更盛了,他本来就没想在这儿要了她。既然不能娶那个人,那就娶了她,一定要明媒正娶,大红花轿抬到府里,送上喜床。他已经等了这么多年,再等一些时日又何妨?

第七十章 与狼共处心所念

三春正揪心揪肺的纠结着呢,一转眼身边响起轻轻的鼾声,却原来是他睡着了。
她抹了一把汗,暗道庆幸。再坚持下去,她也不知自己能不能抵挡住他的极致诱惑,或者把他一脚踹飞,或者干脆扑过去,要知道,这……这可是号称魏国第一的美男啊。
夜愈深了,没胆量把他叫醒,更不敢把他踢下去,只能委屈地睡在他身边。他离她很近,吐息就落在她耳畔,她手脚都不知该往哪里放。
你说,本来很宽大的马车,睡两个人怎么就有点挤呢?
委委屈屈了一夜,手脚后腰都是酸疼的。次日一大早醒来,车队还没有拔营,她急匆匆跳下马车,一来是肚子里七扭八扭的闹别扭,得找地方方便一下,二来是不好意思面对他。
第一晚是喝醉了没知觉倒也罢了,可昨晚与他相处了一夜,就像夫妻一样手脚相碰,到现在心口那颗还怦怦乱跳呢。
在外面磨蹭了许久,等到有人催促拔营才慢腾腾爬了上来。
这会儿仲雪已经醒了,正半靠在车上翻着一本什么东西。他散了头发,身上仅着丝制中衣,一条腿微屈着搭在垫子上,那微有些颓废的模样,硬是让人看出几分妖娆之态。
三春深吸口气,就要从他腿上爬过去,被他一把拽住。他目光从书卷上抬起来:“你去哪儿了,倒叫我好找?”
她脸红了一会儿,假装很痛苦地咳了两声,“车内空气不甚新鲜。”尤其一不小心放个屁,那味道就更不好闻了。
“哦?”他抬了眼皮看她,“去拿些吃食过来。”
她无奈,掀起车帘对外吩咐了一声,然后趁他腿缩回去的空挡。迅速回到原来的位置坐好。
仲雪也没拦她,只是笑了笑,继续看他的书。
早餐送来了,是两碗清淡的米粥和一碟小菜。三春端起一碗用勺子轻轻搅着,不时地向他偷瞟一眼。她本以为他在看什么魏国朝廷奏报,但那绢布画册上花花绿绿的东西,却让人难免疑心是什么古怪的东西。
一个愣神,他温热的鼻息喷了过来,“在想什么?”
“没……”她一激动,被热粥烫了口 。疼得直吸溜嘴。
仲雪轻笑了一声,继续看他的宝贝。
她则继续喝她的粥,一碗没喝完。忽然马车剧烈晃动了一下,剩下的半碗全扣在腿上。她被烫得直呲牙,不由暗骂:“哪个混蛋害老子撒了粥?”
仲雪也吓了一跳,掀起车帘往外瞧去。
引起骚乱的是赵国人,十几辆赵国的马车齐刷刷横在路上。形成一道道屏障,完全拦住去路。公子季徇站在车队前面,挺起胸膛,凛然无畏。他垂下的衣袖被风吹得鼓起,似铺展的一对蝶翼,很有一种虚幻感。
仲雪皱皱眉。从马车上缓步走下,“殿下阻住去路,这是何为?”
季徇冷冷一笑。“君侯可知这虚浮人世,人人都在争,争虚名,争虚利,甚至争女人。赢的人那么少,输的人那么多。知道为什么吗?”
仲雪好笑,“是什么?”
季徇敛好衣袖,缓缓道:“因为大多数人习惯轻敌。”
这下换仲雪冷笑了,确实是他轻敌了,没想到一向温文的公子季徇会等在这里守株待兔。
“殿下真是好计谋,不过你真以为凭这区区百人,就能阻住大魏铁骑?”
城阳君训练的骑兵卫兵是七国最骁勇善战的,素有魔兵之称。公子季徇不是武将,所带也非精睿,人数上亦不占上风。
季徇挺了挺脊背,“阻得了也罢,阻不了也罢,今日我是定要留下三春。”
仲雪鼻腔哼出一声,“她不是原来之人,更何况你怎知她会同意跟着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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