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至芳菲春将尽》第105/225页


  我正看得入神,场上忽然鼓声大振,喊声猛起,两军开始正式交战,黑白阵营各派出一将进行交手,不多时,白衣阵营胜出,场上喊声一片,气势宏大。
  林大娘说,白衣阵营的主帅是武平侯的得力部将王匡懿,此人勇猛有谋,跟随武平侯征战多年,几乎从无败绩,前几次的田猎活动,都是他带领的白衣阵营取胜,看来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那倒不一定,我暗中忖思,昨晚听秦桓之说,在他的阵营中,只有资深的军师,却没有资深的高级将领,有几个头领勉强算得上是中级军衔,所以要想打赢另外一方,恐怕难度极大。不过我当时却想着,武平侯如此安排,明显是对年轻一代有所期待,作为他的亲生儿子,秦桓之,会是本次活动的重点考察对象之一吗?
  战场上,黑衣阵营又派出一命小将,两方废话不说,上来就交战,不一会,白衣将军又把黑衣小将挑下马去,场上爆发出吆喝声,震耳欲聋。
  双方接下来各自换人又打了半天,据我不完全统计,白衣阵营赢了十几场,黑衣阵营只赢了七八场。鼓声渐渐停歇,我以为上午的演练宣告结束,有点遗憾看不到某人上场,正想回营,却不料,在一片寂静声中,我的夫君大人赫然上阵了。
  没有战鼓助威,只有人声鼎沸,他轻轻松松地打败了三名黑衣将军,我严重怀疑是王匡懿囿于他的身份,对他大肆放水,专派一些菜鸟给他练手,可打着打着,看接下来的形势,又不像那么回事,秦二同学挑了五个人下马后,双方竟然全部兵马一拥而上,混战起来,广阔的原野上战马嘶鸣,刀光剑影,边上战鼓重新击起,颇有地动山摇之势。
  这哪里是像军事演习,分明是来真的!
  我在人群中寻找着秦桓之的身影,发现他被数十人包围在中间,他挺抢左右冲杀,枪缨所到之处,围攻者纷纷倒地不起,包围圈外赶过来一员白衣骑马将军,举起方天画戟,朝他直冲过来,秦桓之纵马挺枪,兵戎交接,又是一番恶斗。
  黑衣阵营渐渐不济,鸣金收兵,慢慢往后方撤退,秦桓之依然被众多白衣将士包围着,我见他收起长枪,抽出长剑,削断了许多围攻者的兵器,然后他插剑提枪,纵马奔跑。
  后面追兵不舍,他在前面跑着跑着,突然身子滑落马背,呼呼,是不小心坠马了吗?后面追兵的速度那么快,想刹住马匹也难了吧,他真的要变成肉饼了吗?我急得背冒冷汗,刚想叫喊,忽然发现后面的追兵猛地人仰马翻,倒在地上,仔细一看,原来是他俯下身躯,回首连发数箭,射到了人家的马蹄上,现在已经翻身坐好,正得意地把弹着空弦呢。
  原来是在炫他那举世无双的骑射之术啊!我又好气又好笑,扭头想对林大娘说道说道,却发现任胜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我们身旁,正表情阴晴不定地看着我呢。
  同样身着戎装的任胜煌骑了匹枣红色的大宛马,名为绯云,是武平侯前些日子赏给秦建之的,作为秦建之为本次田猎活动写下瑰丽开幕词的奖赏。
  秦建之才思敏捷,文采斐然,他在接到武平侯的出题后,只花了不到一个时辰,就写出一篇气势磅礴的文章,率直奔放,很得武平侯的赞赏,于是将绯云赏给他以资鼓励。
  而武平侯的另一个儿子,拿到题目后,在日照阁中苦思冥想良久,直到夜半时分,才不慌不忙地写了一篇不到三百字的出行篇,感情无比真挚,用词十分考究,可我总得他的文章缺乏一种气势,一种应景的格调,恐怕不会得到武平侯的欢喜。他后来不但得不到物质奖励,还吃了几句口头批评,果然证实了我心中的猜想。
  任胜煌见我盯着绯云发怔,眼珠子转了转,皮笑肉不笑的:“芳夫人为何一直盯着我的坐骑?莫非是嫌白鹄马不好?想让武平侯也赏你一匹绯云?”
  她还是那么喜欢无中生有,一箭几雕的,想同时引起很多人的遐想,有意者会疑心我怨怼武平侯奖赏不均,没有一碗水端平,搞不好,还会影响武平侯对秦桓之的看法。
  所以我谦虚地笑笑:“我只是觉得三少夫人的坐骑很神气,却不知道原来这就是武平侯赏的绯云宝马,唉,真是孤陋寡闻,让三少夫人见笑了。”
  任胜煌低低地哼了一声,自然不信我的“不知道”,她望了望原野上的恶斗,又睥睨着我,颇为不屑:“你看五官中郎将何等神勇,惊世绝艳,而你却良莠不分,真是可惜,白白糟蹋了秋月公子的好名声。”
  她对我看不顺眼不是一天两天了,可能是不喜欢我和宁夫人走的太近,也可能是讨厌我这种地位低微的婢妾,更有可能她和我一样,不是正太控,所以她对婚姻严重不满,看谁都不舒服。
  不管她为什么对我不待见,我都犯不着受她的气,所以我板起脸,一本正经地说:“请三少夫人慎言,我就算再不好,也还是你大伯子的妾室,大伯子的家务事,几时轮到做小婶子来置喙。”
  任胜煌的脸涨得通红,她盯着我,十指关节泛白,突然高高举手,挥鞭想要抽打在我的白鹄马身上,我早有准备,勒紧缰绳,极通人性的白鹄马灵巧地躲过了这一鞭,嘶叫着,高高抬起前蹄,半个身子腾在空中,我的骑马本领在“哈森”的调教下早已今非昔比,马匹发威之时,我已经调好了姿势,稳稳坐在马背上,冲那气鼓鼓的任大小姐讥讽一笑,策马奔驰,路上扭头回望,见她果然追了过来,桃红色的披风高高扬起,其实她的样子也挺拉风的。
  这里的原野一望无边,草地上开满了各色各样的小花,我一时兴起,懒得理睬后面的鼻涕虫,索性放开手脚,任凭白鹄马扬蹄奔跑,最后直到看不见身后那抹桃红色,才放慢了速度,欣赏起周围的风景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田猎:田猎是古代社会军队武技训练的一项重要活动,周朝天下太平时,每年要进行4次田猎,名为春搜,夏苗,秋狝,冬狩,类似于今天的军事演习,场面也挺壮观的。
  


☆、第七十三章 萧萧班马鸣 (中)

  也不知过了多久,远处震耳欲聋的鼓声停止了,地动山摇的呐喊声消失了,大地万物恢复了它原有的本性,山中杜鹃的鸣叫格外清脆动人,不远处的小溪流水潺潺,悠闲自在地低吟浅唱。
  坐下的白鹄马见前方有水,兴奋地朝小溪边跑去,伸长了脖子,贪婪地饮起水来,也许早上是我催得太急,马夫没来得及给它喂水,我怜惜地捋捋马鬃毛,纵身跳下地,不防白鹄马猛然往前进了一大步,马蹄踏水,水花四溅,弄湿一身石榴红的春衫,湿漉漉的贴在身上很不舒服。
  我朝四周望了望 ,觉得附近的小动物们都安静着呢,应该没有人过来吧?于是放心大胆地向一簇半人高的草丛走去,准备将衣服褪下来,拧一拧。
  刚刚猫腰半蹲,目光所至,两道凌厉的寒光自草丛中射出,让我骤然一惊,呼叫出声,在那人的手掌拍向我的后背之前,就势一滚,马上连续三个侧手翻,腾出十来步远,惊魂未定地站起身,鞭子麻利地抓在手中。
  极具灵性的白鹄马听到我的惊喊,嘶叫着从溪边拔地而起,凭空扬起前蹄,往那个袭击者狠狠地踢了过去,那人轻巧地施展轻功,反身朝马腿挥出一刀,白鹄马纵步跳跃,避开刀锋,却离我了远许多。
  那人嘴巴一嘬,发出一声尖细的口哨,我面前的草地立即翻动不止,如同土行孙遁土,不断有人从草地下冒出来。
  感情土行孙还不止一个啊,个个蒙头蒙面,身穿模拟环境色彩的劲装,土黄中泛点新绿,与草地的颜色十分接近,的确有极佳的隐蔽效果,而我刚才只顾着欣赏风景,没有注意到草地的异样。
  我想骑马逃跑已经来不及了,危急中我的思路异常清晰:这些人潜伏在此,无非是想刺探军情,窃取秦氏新武器新阵法的秘密,并不是针对我的;细作的最终目标是获取情报,而不是滥杀无辜,如果他们杀了我或者抓了我,那边田猎的人一旦发现少了人,肯定会搜索过来,他们的密探任务就无法进行了。
  所以我应该不会蒙受大难。
  一念至此,我心中大定,呵呵笑出声,抱起拳头:“诸位莫怕!小女子绝无恶意,只是放马饮水而已,还请各位行个方便,放小女子离去吧。”
  众人如向日葵膜拜太阳一样,不约而同地看向最中间的那一个,被当做太阳神的那位仁兄估计心中暗爽,他轻声笑了起来,抖抖腰肢,风情万种地掉起书袋:“此时能在此地出现的,定是那狗贼的女人。看你的年纪长相,莫非是芳名远播的兰歆夫人?”
  谈笑间,手中钢刀寒光闪闪,杀气腾腾,随时都可取人性命。
  兰歆夫人就是沈艳兰,她忠勇贞烈,办事利索,武功又高,只跟随了秦公祺四年,已名声大作,连远在江东的阿明都知道:武平侯有个美貌如花的兰歆夫人,在征讨乌环的时候,奋不顾身替武平侯挡了三箭,身负重伤之下,依然挥剑御敌,拼一条血路,将武平侯从重围中解救出来,事迹可歌可泣,情义深如大海。
  有英雄梦的阿明对兰歆夫人钦慕不已,我一度怀疑在他的春梦中只有英姿飒爽的武装佳人,不会有温良淑婉的持家女子。
  见蒙面人关注的是大名鼎鼎的兰歆夫人,我眉开眼笑:“我只是平凡女子,怎敢冒充英烈的兰歆夫人?很遗憾让各位失望了,我,还有要紧事,就不打扰了。”
  对方人多势众,好汉不吃眼前亏,走为上计。
  太阳神嘿嘿干笑几声,腔调越发柔媚入骨:“即便你不是兰歆夫人,也是那狗贼身边的人吧,不如就请你给我们讲讲秦老贼的事情,你放心,只要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等绝不为难你。”
  说是不为难,其实个个都亮出了杀人的家伙,同时不怀好意地将我当圆心,将我团团围住,距离不到十步远,彼此间的呼吸清晰可闻。
  来者不善,我暗暗叫苦,讪讪笑道:“诸位,我只是内宅婢仆,哪里得知武平侯的事情?还请诸位高抬贵手,放我回去吧。”
  :“放你回去?没问题,只要你把知道的全都说出来。夫人,我劝你还是有一说一的好,免得吃大苦头。”太阳君的语气骤然变冷,眼睛如同毒蛇一样缠在我身上,我不争气地打了个寒噤。
  怎么办?白鹄马在包围圈之外,我没那个本事跳到人墙啊,一时也逃不掉,看来只有扮可怜这条路了,我语气一软,哀哀地说道:“可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帮不了你们的,我。。。。。。”
  :“夫人恐怕还不知道吧,我们弟兄几个,久旷多时了。”有人打断我的哀求,轻佻的说道,其他人咕咕怪笑着附和,活像一群夜枭哭丧,瘆人之极,恶心之至。
  还能乖乖就范吗?我举目远眺,远处飘来两朵红色的云彩,一朵是桃红色的任胜煌,另一朵是绛红色的林大娘,我心中大喜,口中一嘬,发出一声清啸,白鹄马发力撞开人墙,突围飞身而至,我轻轻一跳,跃上马背,收拢缰绳,白鹄马立刻如风一般疾驰起来。
  我怕后面的人放暗器偷袭,情急之下,模仿秦桓之的姿势,俯下身躯,一只手死死环住马脖子,同时高声狂喊:“大娘,别过来,快点跑!”
  也不知她们俩听到没有,我继续胡乱地叫喊一气,只希望蒙面人们千万别追过来,林大娘她们千万别跑过来,这惊魂的一刻,快点结束。
  老天仿佛听到我的祈祷,蒙面人没有追过来,我也没有中暗器,有惊无险地和林大娘她们汇合,安全无虞地回到营帐,微风一吹,才发现背上冷汗涔涔。
  上午的模拟对阵早已结束,我用过午膳,足足歇息了一个时辰,秦桓之还不见回来,林大娘又不见人影,我闲得无事,便随步走出营帐,想找个人问问情况,不料在栅栏边遇到沈艳兰。
  五年不见,她长高了,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炫目的光华,她本就长得妩媚多姿,又是武者,所以妩媚中平添几分英气洒脱,站在任何地方都会鹤立鸡群,卓尔不群。
  我微微稽首:“见过兰歆夫人。”
  沈艳兰垂下眼眸,对我的稽首视若无睹,俄而,抬眼望着我,眼神涣散,焦距不在我身上,显然在看着别处。
  她樱唇微启,声若莺啼,抬起一只皓腕,虚虚朝我伸来:“芳仪夫人不必多礼,武平侯让我来找你过去,说是有些事情要问你。”
  她说得风轻云淡的,我的心却咯噔地跳了一下,此时此刻,一家之主武平侯找我有什么事?调查身世还是补发见面红包?面上却笑得自然,说的更客气:“那就有劳兰歆夫人带路了。”
  沈艳兰淡淡的笑笑:“闯了祸还这样镇定,果然是恃宠生骄。”说完不待我分辨,径自款款碎步前行,我不知道自己闯了什么祸,心里七上八下的,紧跟在她身后,好不容易才来到秦公祺的营帐内,又吃惊地发现,这里真热闹啊,秦家的人都到齐了。
  任胜煌冲沈艳兰熟稔地点头微笑,对我视而不见,无比乖巧娴静地坐在秦建之的身边,俨然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演技不错,我暗自赞叹。
  我朝上首望去,只见一位身穿黑色朱子深衣的长者端坐案前,他双目深邃,眼神深沉似海,看似水平如镜,实则暗流汹涌,让人心生畏惧,不敢随意应对。
  秦桓之身穿月白半臂裋褐,翩然自席间走了出来,陪我一同跪在长者的面前,他清声说道:“父亲,这是孩儿新娶的芳仪夫人,还请父亲接受我们的跪拜之礼。”
  我们恭恭敬敬地朝秦公祺磕了三个响头,礼毕,秦公祺淡泊地说:“桓儿请起,老夫还有几句话要问问你的新夫人。”
  也就说不让我起身了,我只好继续跪在地面上,听到秦桓之应了一声,翩然回到席上,我飞快地扫了一眼四周,唉,周围都是坐着看热闹的,只有我像个重刑犯一样,被三堂会审。
  秦公祺的声音如同玉石划过丝绸,柔和圆滑:“听说你到溪边和细作接头,不知你替何人传递消息?”
  真是旱地一声雷,震得我差点跌落在地,我抬眼看了看秦桓之,他面上如同古井无波,手中的杯子却抖出了几滴茶水,落在低矮的几案上。
  我转头看向秦公祺,尽量不让声音发抖:“我没有和任何人接头,只是一时兴起忘了回来的路,遇到几个贼人,被他们纠缠了几句,更没有传递任何消息,请武平侯明察。”
  秦公祺瞥了我一眼,漫不经心的说道:“既是贼人,怎会放你平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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