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我们》第67/97页


于是剩下的大半个月我都跟我妈生活在一起,直到开学。
我回我爸家那天,齐阿姨做了一大桌菜。我们聊天的时候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一切又回到了正轨。
内心里的耿耿有些不一样了,我感觉得到,却不知道是哪里变了。
也许离长大成人又接近了那么一点点吧。
我从来没有那么期盼过开学。
新学期的第一天,我起了个大早,带着新东方的笔记和充好电的录音笔,背着一书包家当,开开心心地奔出家门。
二月底的春风依旧像刀子一样割脸,可白天一天比一天长,昭示着春天不可阻挡的步伐。我在青色的暗淡晨光中走出小区,踏上了上学的路。
背上的书包很沉,可我还是在空无一人的小路上奔跑起来,张开双臂,迎着凛冽的春风。
书包在我屁股上一下一下重重地拍着,不知道谁想阻止我一大早就发疯,还是为了催促我,跑得快点儿,再快点儿。
重新看到振华赭色的大楼,我竟然真的有些想念的感觉。
一推开教室门就有种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里面穿着校服的同学,一大半在埋头读书,一小半在嬉笑打闹;看到我进门,简单,β和徐延亮都夸张地招手,朝我奔过来;开学第一天,窗台上就重新堆满了各种练习册和杂物,和上学期的脏乱差无缝对接,好像大扫除这种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
好像我们从来没有离开过。
然而看着伏在课桌上抓紧时间看书的同学,我再也不会像上学期一样问出“不是刚开学吗?他们到底在埋头学些沙瓤?”这种傻话了。
余淮以前对我说过的,上高中后,再也不会有新学期长个子、换老师、发新课本、穿新衣服剪新发型、迎接新转校生等等事情发生了。
至少在振华不会。
没有步调一致的停顿,也没有整齐划一的重新开始。因为别人没有停步,所以你也不敢放松,一个带一个,就这样一直跑下去。
然而,毕竟春天要来了。季节的力量是强大的,它能让我在冬季压抑难过,就有本事让我因为春天的来临而内心雀跃。
对着终将要覆盖黑夜的白天,对着终将要抽条的枝丫,对着冰消雪融的街道,无可阻挡地乐观起来。
我刚把东西放下,广播里就有女声响起,提醒大家马上到广场整队,准备参加升旗仪式。
连这个不知名的一班女同学刺耳的声音,此刻听来都熟悉而亲切。
我透过窗子看着操场上白蓝绿三种颜色的校服汇成的海洋,潮水般从教学楼这边,朝着广阔的升旗广场漫过去。
我知道自己马上也要走下楼,成为其中的一滴水。
新学期就这样开始了。
简单和β在背后喊我一起下楼去。
我的同桌余淮还没有来。
我做的笔记还没有交给他。
但是我很快就要见到他。
虽然我一冬天也没脱胎换骨,上课的时候也许继续听不懂,下课之后也许依旧要面对层出不穷的烦恼和自我怀疑。
但是无论如何,我很快就要继续和他,和他们在一起了。
突然有那么一瞬间,我爱上了振华。
第四十五章 老子的人(NO.248-NO.251)
三月末发生了两件事情。
第一是振华周边的杨树上都爬满了毛毛虫我市一年一度的虫灾再度降临。
第二件事情是,盛淮南大神早恋了。对象是高二年级的女神,漂亮极了,可惜成绩不好,也从来不学习;但是这种悬殊反而给这段恋情增添了十分的传奇色彩。
“早恋”这两字儿能把人数案件带回到《花季雨季》风靡全国的年代。因为我妈对我这个长相明明让人很放心的女儿毫无道理的严防死守,我自然而然地被灌溉了一脑袋陈旧保守观念。
萌动的心和条条框框的脑袋之间争吵不休,所以别人的传奇就变得格外诱人。
这个大八卦迅速让我们高一、高二两个年级都沸腾了。我、β和简单三个人花了小半天时间围攻余淮,指望着从他嘴里诈出点儿新闻来。
可余淮的答案是不知道。
“我们男人之间的友情没那么俗,管那么多干吗。”他不屑地扫了我们仨一眼,从窗台上拿起篮球出去了。
最后β一摊手说,你看余淮要是个女的该有多好,问的和答的一定宾主尽欢。真是白瞎了一场好戏。
余淮是个女的才不好呢,你懂个屁。我背地里白了β一眼。
只是偶尔想到盛淮南身为振华所有尖子生的楷模,观念竟然如此开放,作风如此大胆,不禁让我对身边的某个傻大个儿多了几分期待。
当然,也只是想想而已。
五月初的时候,振华高一女排联赛轰轰烈烈地开始了。
身为体育委员的余淮的生活变得分外忙碌。
体育老师从平时排球课中表现不错的女同学中挑出来六个正式队员和三个替补。
“反正你们打得都一样烂,人又笨,我就不指望学会二传和扣球了,会垫球、发球能过网、长得高、肉厚不怕砸……就够了。”
等等,人笨肉厚不怕砸是什么意思?!
体育老师说完选拔标准,叹口气,宣布了队员名单。
正式队员中正好就有我、β、简单和文潇潇。
β本来是对在大太阳底下曝晒这种事儿非常反感的,可架不住张平在动员会上一时兴起让入选的女排队员们全体起立,然后在看到β的时候,笑眯眯地说:“不错嘛。”
我和简单绞尽脑汁都没想明白这个“不错嘛”到底是啥意思,但是上学期期末张平和β家长的一番密探,彻底改变了β在家中腹背受敌的生存状态,所以即使张平说的是“大错特错”,β也能甘之如饴地卯足了劲儿投入训练。
文潇潇对这项运动也表现出了异于常人的热情,一个星期内被砸废掉两副眼镜也在所不惜。
而我的热情也许和她一样,都来自于余淮。
女排训练的时候常常会找一群男生作为对手陪练,余淮就是陪练主力,跟我们一对一练习接发球。
可惜只要对手是他,我和文潇潇就接不到球。
废话,是你,你不紧张吗!
余淮对文潇潇是很温柔的:“慢慢来”“别着急”“根据球的轨迹预测落点”“不用总把手摆成接一传的姿势,这样会减慢移动速度的”……反正指导得像模像样。
至于“你是猪吗”“老师选你是让你当肉盾吗”“你是樱木花道传人吗?怎么净是拿脸接球”“喂你跟我说实话,到底是哪个班派你来我们这里当卧底的”……这些都是冲我来的。
我气得牙痒痒,央求我爸给我买了个上面长着小绒毛的高档软式排球,每天都花半个小时的时间对着大楼外墙练垫球。
手腕内一开始有密集的紫红色出血点,渐渐地也都消失了。
这股咬牙切齿的狠劲儿让我进步神速。渐渐地,我可以对着墙面用适中的力度来控制球的运行轨迹,连续不间断地垫球几十次。
这种进步比上学期死啃指数对数函数的硬骨头还要令人满足和兴奋。
我低头看着自己脏兮兮的手,像是再次重新认识了身体里的耿耿。
这感觉真好。
可面对余淮的时候,我的水平依然烂的出奇。
我不是个漂亮姑娘,可面对喜欢的男生的时候,还是很在意姿态,所以不肯大力奔跑救球,因为怕发力时面目狰狞;准备姿势重心不够下移,因为觉得那个撅屁股弯腰的样子像大猩猩……
如果对面的陪练是别的男生,比如徐延亮什么的,我就能发挥出比β她们都出色的水平。余淮在一旁看了一会儿也觉得奇怪,上课的时候就会揪我半长不短的头发,问我到底为什么。
哎,这让我这么说的出口呢。你个大傻冒儿。
可惜女排比赛我们只赢了第一场,进入十强赛之后,就被二班女排打得落花流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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