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胭脂店[重生]》第2/75页


  陆明夷看了眼信封,上头署着“陆明夷女士启”,字迹挺拔料峭,没有落款。她缓缓把信收起,不动声色道:“哦,是我表哥来的信,他在洋行做事。”
  “在洋行上班呐,那可真了不起!”小皮匠由衷地感慨道,他曾见过那些在洋行出入的大班,个个西装领带,皮鞋擦得比他屋里的镜子还锃光发亮。
  “谢谢了,明朝请你吃馄饨。”陆明夷的母亲是苏州人,她说话时难免也带了那边口音,又软又糯。小皮匠只觉一阵清风掠过耳畔,魂都快飞去了九霄云外。
  痴痴地望着那抹蓝色的身影即将消失在拐角处,小皮匠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突然又喊了一声:“陆娘子……”
  明夷撑着扶手,有些疑惑地侧过脸来。她鬓边的秋海棠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但在小皮匠眼中那张面庞却比花还娇艳三分。
  “我……我想学识字,要是陆娘子有空,能不能教教我?”
  看着小皮匠那紧张的脸,额头都沁出了汗,似乎在面临什么人生大考一般,陆明夷的嘴角边不觉露出两个酒窝:“好啊!”
  整个下午,邻居们都觉得小皮匠有些怪。眉花眼笑的,喊他一声应得飞快,干什么都分外卖力。也不见他有什么喜事,怕不是买中了白鸽票的头奖?
  小皮匠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大家看他的眼光,只是无暇理会罢了。他满脑子都是陆娘子那回眸一笑,那样神仙似的一个人,居然冲他笑了,还答应要教他识字。
  这样从未料想过的幸福,使得小皮匠想入非非起来。还有三年他便可满师了,届时在南市盘个门面,前头做生意,后头自住。只要努力做事,他也能发达。那时节,他不仅要买车买房,还要讨陆娘子作老婆。
  只是,陆娘子会同意吗?小皮匠踌躇了一会,应该会吧,有他养家,陆娘子也不用辛苦出去替人梳头了。他们一个主内,一个主外,再生几个小囡……
  看着自己一手描绘出的幸福图景,小皮匠在沉沉睡梦中露出了笑容,浑然不觉房梁上正冒出缕缕青烟。
  当晚,福祥里的一场大火惊动了大半个上海。那连绵的火光,从江上也看得极分明。无数的人,无数没来得及完成的梦想,就此埋葬。


第2章 浴火而生
  上海滩向来是风云变幻,富贵无常。今天的小开明天可能沦为瘪三,今日的瘪三撞了大运明天也能摇身一变成为小开。
  但发生在陆明夷身上的事情,却不是简单几句话可以解释清楚的,简直比大变活人还精彩。
  闭眼前,她被压断了腿正在火场中等死;再睁眼时,她正枕在一个软绵绵的紫缎羽毛枕头上。四下有香风微动,一派安详自然。
  莫不是哪个好心人把她给营救出来了?陆明夷暗自思忖,可医院里也不应当有弹簧床垫和天鹅绒帐幔啊!
  还有墙上的绿底金纹漆皮印花纸,这样的舶来品如今是不大稀奇了,十来年前却是顶时髦的东西,要按尺来算钱。
  周遭的家具摆设都很精致,而且越看越眼熟……这不是她在马斯南路的闺房吗?陆明夷陡然倒抽了口冷气,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蹦了起来。
  一切都是她记忆中的模样,分毫不差。靠窗的小几上永远放着时令鲜花,门德尔松牌的钢琴若不是罩着天鹅绒套子,恐怕早就积满了灰尘,充分暴露了其主人附庸风雅的本质。樱桃木书柜里更是没两本正经做学问的书,反倒摆满了电影杂志和画报。还有房间正中那盏眩目的水晶吊灯,是爹爹为了庆祝她的十六岁生日特意在威尼斯定做的,为了把它完整地运回国来也不知费了多少周折。
  陆明夷有些茫然,福祥里烈焰冲天,哭嚎盈耳的情景仍历历在目。她不由想起了以前爱看的志怪小说,里头写到人死之后过了阴阳界,有一处望乡台。登临其上,便能见到自己最思念的故乡亲人,莫非自己现在就是到了这个地方?
  正胡思乱想的当口,一阵有节奏的敲击声传了来。陆明夷循声望去,一个剪了月牙刘海的女孩笑盈盈地走进来:“太阳都老高了,四小姐还在床上躲懒呢?”
  “细雨……”陆明夷又是一惊,这是她的贴身丫鬟,从六七岁起陪她一同长大的,感情最好。陆家的仆佣有好几十个,遭难时不得已都遣散了。惟有细雨硬板着大门不放,流着泪哀求哪怕没有工钱也要留下。
  后来境况好些时,陆明夷曾打听过她的下落。却说她被哥嫂嫁了个屠夫,第二年便难产死了。
  “四小姐早餐想吃些什么?中式有小馄饨,千层油糕,蟹粉小笼。西式有刚出炉的牛油曲奇和蝴蝶酥。要还想吃蟹壳黄烧饼,我叫阿祥到吴苑买去。”细雨一边给花瓶换水,一边絮絮叨叨地念着。
  陆明夷只管点头,一看就知道压根没听明白自己说了些什么。这个呆呆的模样看得细雨又好气又好笑,赶紧找了件薄呢外套给她披在睡裙外头:“我的好小姐,您这是醒了还是发梦呢?”
  “我也闹不清楚……”陆明夷睁着一双大眼睛,很老实地说道。要说这是梦呢?房内暗暗浮动的丹桂香气,身下柔软的触感,包括细雨脸上啼笑皆非的表情,都显得无比真实。
  可要说这一切都是真的,就更是荒诞。自古道,人死不可复生。可眼下不光是她自己,连细雨都活蹦乱跳的……
  细雨不知道她的好主子正奇怪她怎么没死成,温柔又细致地替明夷扣上钮袢,放柔了嗓音道:“小姐只怕是睡得迷糊了,不如我叫厨房煮一壶奶茶来,又提神又暖和。”
  “行吧,记得用锡兰的红茶煮,多加奶!”想了想,陆明夷按着以前的老习惯吩咐道。她的性子是不大爱钻牛角尖的,不管是做梦也好,回魂也罢,且往下瞧。
  “是是是,四小姐的口味婢子可是牢记在心不敢忘呢!”细雨一边开着玩笑,一边打开了衣橱:“晚上的宴会小姐想穿什么?是旗袍还是洋装?不如趁现在挑好了,我先熨一熨。”
  人靠衣装马靠鞍,提到衣裳,陆明夷的眼睛亮了起来。家道中落后,她曾过了好几年狼狈日子,最落魄时一身竹布长衫从靛蓝洗到白,里里外外打满了布丁。等做了梳头娘姨,为着方便做事,也只能选些蓝白灰的颜色。
  女人的天性都是爱俏的,陆明夷兴致勃勃地跳下床:“我自个来选!”
  “小祖宗,好歹把拖鞋穿上啊!”细雨被她的动作吓了一跳,虽说有地毯,可眼下已是深秋节气。一个不当心着了凉,那可不是玩的。
  陆明夷满不在乎地瞟了眼自己光溜溜的脚丫子,哪里就这么金贵了。那时候帮人洗衣服,一个冬天下来手脚上裂得都是口子。开始还抹些蛤蜊油,后来习惯也就好了。
  三两下蹦到了衣橱前,陆四小姐好奇地探头看去,只见里头长衫,短裙,马甲,斗篷,可说应有尽有。
  “样子都老得很,就没有新做的衣裳吗?”提着一件丁香色印花缎旗袍的下摆,陆明夷挑剔地摇了摇头。袖子是连肩的,腰身也很直板。既显不出线条,也衬得人不够精神,活像是十来年前的款式。
  细雨被她问得简直不明所以,这位小姐向来追求时髦,衣橱里从不存隔年的衣服,如今怎么嫌弃起来。思来想去只能认为明夷大概是穿腻了长衫,便指着一件洋红色英国绸连衣裙道:“这件料子是大少爷生日时挑的,裁缝刚赶着做好送来,小姐一次还没上过身呢!”
  大少爷的生日?看着那条眼熟的裙子,陆明夷的脑子里似乎划过了什么东西。她微微眯起眼睛:“细雨,你刚才是不是说晚上有宴会,什么宴会?”
  这位主子素来就是这样漫不经心,细雨也是无奈:“小姐怎么又忘了,今儿大少爷去火车站迎接的那位次长,晚上要在国际饭店大请客。听说满上海的名流都要去,老爷手里这份帖子可是天大的……”
  面子两个字还没出口,陆明夷的脸色已经变了。原本透着红润的血色完全消失不见,整张小脸白得跟初雪一样。叫细雨不由心头一惊,她并没说什么特别的话,怎么倒像是被吓着了。
  “四小姐?”她又试探着唤了一句,原本僵立着的陆明夷突然动了。她的脸色依旧惨白,黑黝黝的眼睛却放出光来,一阵风似地向门外跑去。
  这变故来得太猝不及防,细雨还在寻思自己哪一节把小姐说恼了,哪里想到她说跑就跑,反而张口结舌呆在了原地。
  陆家以诗书礼乐传家,主人谦和有礼,仆役安守本分。忽然见到四小姐一身睡裙,只披着件外套就赤着脚跑下楼来。往来的听差、老妈子们简直快把眼珠瞪出来了,竟没有一个人敢上去拦一拦。
  就这么着,等细雨反应过来追到大门口,哪里还有她的踪迹。
  此时的陆明夷正一路狂奔,她从不知道自己还能跑得这样快法。脚下一阵火辣辣的疼,风刮在身上也是遍体生凉,此时充斥在她脑子里的,只有一个念头:必须立即找到大哥!
  陆益谦是陆家的长子,也是独子。虽然生在富贵窝中,却不像一般纨绔子弟只知道花天酒地。受父亲影响,他在美国的大学攻读经济,并取得了硕士学位,归国后即被委以重任。众人都觉得以他的晋升速度,陆家以后说不得要出一位内阁成员。可就是这样一个才华出众的男子,却没能活过三十岁。
  陆明夷记得非常清楚,那是大哥二十九岁生辰后的一个礼拜日,全家都打扮得很是郑重,准备去赴晚宴。临出门前,父亲接到了一个电话。没人知道那里头说的什么,只知道他失手砸了一个平日最喜欢的钧窑茶盅,随后就出门了。
  母亲强自镇静地吩咐开饭,大嫂看样子想问什么最终忍了回去,全家都笼罩在一股不安的气氛中。她穿着那件新做的洋红色裙子,在家里等啊等啊,最终等来了盛着大哥尸首的楠木棺材。
  大哥是在火车站遇害的,据说刺客的目标原本是南京来的财政部次长,可那一枪却打偏了。
  从此以后,陆明夷常常回想起那一天。一向最疼爱她的哥哥,再也不会亲昵地点着她的额头,拿着各种糖果哄她。母亲一夜白头,父亲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弱下去,陆家正是从此揭开了败落的帷幕。
  陆明夷不知道冥冥中是什么力量,居然让她回到了十五年前。但此刻的她发自内心地感谢满天神佛,只要大哥能得救,哪怕当场让她回去遭受烈火焚身也是值了!
  不得不说,陆明夷的决心很大,意志也极其坚定,可惜唯独漏算的是自己那个不争气的身体。如今的她可不是那个混迹过市井,经摔耐打的梳头娘姨;而是年方十七,身娇肉贵的陆家四小姐。
  还没跑出半里路,一双纤纤玉足已经被石子划了好几道口子。几缕鲜红沾在白皙的脚趾上,格外触目惊心。看着正在流血的脚,陆明夷那被热血冲昏了的头脑,总算开始了理智地思考。
  这么光脚跑出门确实太不明智了,肉体受罪不说,此地离火车站可不是一点半点的距离。陆明夷扶着马路边的梧桐树,龇牙咧嘴地想着。
  要是放在上辈子的此时,她连路都不认识。如今道路倒是挺熟,可光靠两条腿走去,只怕黄花菜也凉了。要想坐电车或洋车,口袋里又一个钱没有。真是进退两难!
  陆明夷的脑子其实很灵活,早在其他梳头娘姨还守着老皇历时,她就学会了使用电烫机。只要稍微推敲一下,她就明白凭一己之力去火车站拦人是靠不住的。就算有钱傍身,她也不知道车队几点去接人,更难以突破车站的重重守卫。
  反正她的目标并不是抓住那个刺客,既然如此,倒不如让大哥自己送上门来?想起两条街外那家烟纸店,陆明夷当即有了主意。


第3章 歪门邪道
  自古以来,人分三六九等,行业亦有高低贵贱之别。正经营生分士农工商,外八行则有风马雁雀。
  士农工商大家都明白,这风马雁雀熟悉的人就不多了。只因其中多是犯禁的勾当,惟有江湖中人才略知一二。
  就好比这家玲珑烟纸店,若不说明,谁又知道它其实是风字门中的一个联络站呢?陆明夷有些感慨地看着那块白底黑字的招牌,掉漆的木头柜台上堆满了肥皂、草纸、牙粉等物,门楣上挂着个铜风铃,与十五年后几乎没什么分别。
  说到风门,乃是在外八行中排名第一的势力。分把风、探风、贩风、放风、跟风……凡是打探情报、贩卖消息,乃至护院保镖,线人卧底,皆属风字号。
  风,看不见,摸不着,却无处不在。魏五曾极慎重地嘱咐她,以后若是遇上难事就来找他,就算刀山火海也必定达成。
  上辈子没用上的这份人情,如今便算她提前支取了吧!陆明夷原本有些犹豫的神情变得坚定起来,径直走到柜台前。

当前:第2/75页

提示: 双击屏幕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