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第77/96页


子三笑了,说,我哥帅不帅。
林搂着她的腰,说,叫他KING。或者程诺。
子三笑得不怀好意,说,哥吃醋了。
林使劲挠她,边说,不准再牵他的手。
子三痒得不得了,止不住笑,呵呵的说,哥,小三只牵哥一个人的手。只叫哥一个人……放开我……
林不放开反抱紧她,下巴抵在她肩窝里,侧身吮吻她的颈。子三缩着身体往林怀里靠,吟念着,好痒。
林辗转着,无限温柔的蹂躏她。
林的满腔不舍,在再次见到KING时更为深刻。
是在莫城,林和阿东邀KING陪陪子三。子三一天到晚的无事,常常只是去高圆游走。然后回莫城。偶尔逼自己看书,又总要想起自己写书时,惟一日三餐送饭来给她吃,亲自做她爱吃的鱼。冷眼看她狼吞虎咽的全部吃完。或要对着认真工作的林画画。却更怕触景伤情。更不敢去的便是刀房,虽不能在刀房再跳醉殇舞,那副《微光》已然安置在心底,只是,那行迹。一如不容触见的深渊。她又不愿出门,呆在莫城便不得不想起天儿来。
正逢,旧时人事残音,几消重叠,如何堪吟!时年今日重门,梦断红尘,何往何从!
KING来陪子三时,便带她去大学城。子三知他从小读书便是一个混字。打趣道,到底是降了多少级了。
KING只笑不语。
子三因自己小时好歹比他成绩好那么一点,越是得意,调皮的说,KING到现在不会刚考上大学吧。
KING惊讶道,你怎么知道的。哦,说吧,偷偷注意我多久了。
子三白一眼他,苦苦叹一声。笑道,真是叫人担忧的孩子。
正说着,只见迎面的学生一个个以猜度甚至不良的目光盯着子三,目光转到子三旁边的KING,又笑意横生十分崇拜。尊敬有礼的叫KING程老师好。
KING略略点头回应,子三又气又羞,红了脸。还是不敢相信。问,你是老师。
KING迷人的笑,说,虽然不是我愿意的,勉强先玩玩。
子三道,怎么可能,这个世界真是不公平。强盗摇身一变居然教书育人。
KING道,是啊,考试一门都不能及格的小丫头居然能写书。虽然写得不怎样。
子三嘟着唇,十分不满,说,谁说的,落月的粉丝比她的钱都多。
KING笑道,也奇怪,像落月那种影视圈的名人会借一个黄毛丫头的笔。
子三知他是好奇自己十三岁离开后怎样生活。说,是啊,她那么清高。怎么会找我。
子三坐在长椅上,坐落于校园青郁的气息里。KING也坐下。说,我的学生跟你现在的年纪都一样。
子三笑起来,说,阿弥陀佛,善哉善哉。真主饶了我了。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学校和囚牢有什么区别。
KING被她逗笑了,子三说,老实交待,你有没有误人子弟。催毁了多少朵未来的花儿了。
KING想了一下,说,数不过来。
两人大笑起来,一直说笑。只是,KING不敢直视子三的眼睛,那个不容碰触的伤口。比起当年更为寂灭和破碎。
然而,子三被一片欢呼声吸引,KING默然。他记忆里的子三是躲在薄壳里的蜗牛,不会对人群感兴趣。子三却顺势望过去,是稚嫩极了的大学生在玩同样稚嫩的游戏。台上的主持人丢礼品下来,台下的众人一齐抢着去接。这种小互动主要是为了活跃气氛,以小小的诱饵煽动群众激情。那边热闹到沸腾,点亮了子三的目光。
KING说,去看看。
两人便走近,远远的站着看年轻的学生为了得到一本书几乎挤破了头。好不容易抢到手的一个学生却奈不住众人轰拥而上,几人叫着闹着抢着竟把书撕成两半,子三边笑边看。倜侃说,希望主持人不会拿落月的书出来。她该气得吹胡子了。
正说着,主持人拿出一对布娃娃,狗熊模样。可憨可爱极了。子三一下子收住了笑容,僵硬着身体,目光呆滞的停留在布娃娃上,落寞而神往。
KING以为她身体不舒服,问,怎么了。
子三一瞬间转换神态,跳着闹着让KING去夺下来,那模样俨然一个天真的小女孩。
KING玩笑道,好啊,你求我。
子三又是恍惚,惟带她去烈士公园玩枪打气球时,她吵着说要那个狗熊,惟亦是如此说,戏谑的神情,醉人的目光。她便自然而然的对惟撒娇,挽着惟的手仰头甜甜的一声一声唤他哥,崇拜极了的目光。惟姿态作尽满意才罢。KING见子三异样,自然一笑,说,真是小气。然后飞快的跑去人群中抢狗熊布娃娃。
子三还在愰神,KING已经拿着布娃娃送到她面前。子三抬头见他得意的神色藏而不露,不怀好意的戏弄道,走吧。我们接着逛。
KING拿着一对狗熊不知所措,子三一路贼笑着在他身边笑笑闹闹的走,只是不抬头。听着KING抱着对狗熊惹来的议论纷纷。泪水几乎要打湿心了,只是这透心的寒楚中浸透着重温的甜蜜。让她神痴心醉。
恍惚,还在惟身边,跟着他走。
两人回到莫城时,下了车,KING依旧留下吃晚饭。
饭后,KING问及子三十三岁后的生活。林告诉他他所知道的。林知道的全是代言所告诉他的,然而,当时面对代言时,子三已有立场。
代言身为出版社终极BOSS。并不尽心。他对管理亦不善长,只深爱文字。《重柠》是子三的第一本书。作者,安柠。由代言出版社出版。代言找到安柠。并查出《重柠》并非安柠亲笔。代言被子三的文字吸引。但子三已经可以选择。她只选择隐在文字里,演译幕后的角色。
代言加默调不重离跟子三聊天,以让她代笔为由。他唤她,默离。并不说明他的身份。
两人聊过一夜之后,子三把代言拉到黑名单。
代言却迷惑了,想让她得到公平待遇。以BOSS的网名重新加默调不重离。直接告诉她,他是代言出版社的老板。
默离回,哦。
BOSS,你应该得到公平待遇。安柠再不会接收你的小说了。
默离,我可以给别人。
BOSS,你的文字不必如此廉价,也不该如此。
默离,我给宁柠她想要的名或利。她给我与世无争的生活。我认为很公平,很好。
但是你破坏了。
BOSS,能见一面吗。
默离,默调不重离从不见人……
如此,代言收了子三的小说,给了落月。
那时的子三已经十六岁。自己的生活都像是小说,创作几乎随手就来,一天二万字丝毫不费力,从不修改,不写提纲,亦不再看。只是文笔上亦有保留。因她要维持所需的状态。
给落月写小说时,被迫着尽了全力。因落月的要求过高,子三的文字必须要达到她身份的高度才可通过。大概,这便是代言的初衷。子三想到此时,亦不得不继续了。
KING听完,心下难过,子三退守到与世隔绝的地步,难免跟程家人的欺凌有关。而自己,亦在其中之一。
林轻描淡写的说,她文字工夫很好。
KING道,我们小时候的作文书信都是她写的。KING没说,是逼她写的,也不说是逼,一句话的事,子三从不敢反抗。承受得太过,心已习惯懒于动静的姿态。
KING接着说他未说完的苦莲树的故事。
柳镇只一颗苦莲树,因是不祥之树。又生得僻静,亦无人打扰。子三常去,KING在子三走后亦常去。偶然在苦莲树底下挖到很多破纸碎片,都是些子三把心事写给苦莲树的碎片。大多已经腐烂。只有埋下去不久的才有些痕迹,字迹已经模糊。KING拼成后,以子三的笔触和心迹加以完整。写成《紫衫》第一卷。本不想再续,因了往年的败坏行迹一直耽耽于怀。又亲见子三惨状,内心太过纠结。或是依了悔过的心理,以忏悔书的形式续下《紫衫》。
KING借用林书房中的电脑。把《紫衫》前卷调出来。题为——我以苦莲树为家。
短短一篇,大多是子三亲笔,KING所补诉亦随了子三的笔迹。
KING似是不忍心,转身便走了。
阿东说去送他。KING知他和易孟交情不浅,便知他有话说。
阿东却不提易孟,只说锁事。到了,阿东说,警察这个行业朝不保夕,希望你不要等到失去再来后悔。
KING正欲说话,阿东说,你到了。
KING点头,便下车。
看着阿东的车远去,心内索然。易孟性情豪爽,冲动易怒,耽直率真,不拘小节。这些于KING而言,都不是忧点。他能感受到易孟一根筋的管他,却从不考虑他的感受。于是一味逆行。明知,易孟对自己甚好。
只是易孟并不是KING的谁。亦不欠KING。易孟的父亲欠KING的母亲。易孟所固执要履行的是父债子还。他所要守的是自己对父亲的承诺。毕竟,他的父亲是为了他才做出泯灭了良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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