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夏季 那个秋天 作者:毕飞宇》第22/44页
耿长喜进了屋子就把大儿子耿东光拎起来了,小光才一岁多,还没有睡醒,一脸的瞌睡相。耿长喜扒开大儿子的裤裆,埋下头就亲了一口,大声说:“儿子,我们家要有第三根枪啦!”
童惠娴抱过小光,把脸贴在小光的额头上,摇晃着身子,童惠娴轻声说:“妈再给你生一个小弟弟。”
全家都知道了,童惠娴又“有了”。老支书的高兴是不用多说了。他关照童惠娴说:“不要去上课了吧?”但是童惠娴不依,童惠娴在这种时候就是喜欢站在课堂上,面对了一大群孩子,说话,或者走神。童惠娴站在课堂的讲台上,心神又有一点收不回来了。她起了一个头,让全班的同学齐声朗读第七课,《雄伟的人民大会堂》,整个教室里都是嘴巴,所有的嘴巴一开一闭,发出稚嫩的童音,童惠娴就是喜欢在这个时候追忆这两年的知青生涯,茫然、苦难,还有屈辱,而这一切在现在看来又是值得的,没有爬不上的坡,没有?不过的河,乡亲们全这么说的。
童惠娴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腹部,而教室里的同学们早就读完《雄伟的人民大会堂》了。他们正看着她,用陌生的目光研究她,童惠娴回过神来,用普通话说:“同学们,让我们再想一想,人民大会堂在哪儿呢?”
同学们齐声背诵道:“在天安门广场的西侧,雄伟的人民大会堂正对了人民英雄纪念碑,它高……”
童惠娴打起手势,说:“好,老师知道了。”
《那个夏季 那个秋天》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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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段相对清闲的日子里头李总迎来了第二个青春期。李总看见自己四十开外的身体岔出了一根青枝,蓬蓬勃勃地垂下了碧绿的枝条,使李总返青的是那个越剧小生,那个姓筱名麦的丫头。越剧小生的短头发和下巴的确有几分假小子的味道,然而,“假小子”的味道没有使她变成“臭男人”,相反,越发显示出她的女儿态来了。越剧小生很乖巧,有事没事都喜欢到李总的办公室里坐坐,当然,时间是选择好的,是在下班之前十几分钟的样子,七八分钟的样子,面对这个亮亮堂堂的假小子,李总说:“这个世界真是越来越中性了,耿东亮不像小伙子,而你呢,又不像姑娘――观众还就是喜欢这样,我就弄不懂这个世界是怎么了。”小生却站了起来,以那种戏剧程式在胸前抱起了一只拳头,另一只手的兰花指无限柔媚地跷在那儿,小生向李总道了一声“公子”,说:“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这是京戏里的词,被小生用越剧的行腔说出来竟有一种格外的动人处,李总的心情就是被这声道白弄得吹拂起来的。这位排演过贾宝玉、梁山伯、张生和许仙等多情公子的小女孩台上做惯了情郎态,台下的招式也就戏剧化了,眼睛一闪一闪的,还眨呀眨的,真是风月无边、情态万方了。她说:“女娇娥”的时候双手一起捂在了胸前,十只指头全开出花瓣来了。李总知道小生在和他调皮,脸上便不笑了,心里头一摇荡,脸上的表情反而变得严肃了,这样的心情李总做教师的日子里多次有过的,他教女学生“腹式呼吸”的时候总是要把女学生的手掌摁到自己的腹部来的,示范一下,让女学生“体会体会”。然而总有一两个漂亮的女学生就特殊笨,李总只好生气地把她拉过来,让她的身体贴在自己的腹部,“体会”他发出“mi――”和“ma――”。李老师那样的时刻胸口里头的杨柳也要摆几摆的,会生出一股很陌生的“豪气”,然而,女学生一喊他“老师”他那股子豪气就下去了,他是“老师”呢,千万不能弄出什么乱子来,“为人师表”有时候也实在是受罪。李总坐在小生的面前,延续了他一以贯之的教师心态,只好收住自己,从大班桌上拿起了香烟,可是小生不是女学生,她从李总的手上抢过香烟,却叼到自己的嘴上,很笨拙地点燃了,吸一口,而后屏住气,就到李总的面前把两股烟从鼻孔里头小心地喷到李总的脸上去,又可爱又挑衅的样儿。李总从她的手上接过烟,他的嘴唇“体会”到过滤嘴上的那摊潮湿了。李总说:“你瞧你,都像我的女学生了。”小生便生气,说:“真没出息,堂堂一个总经理,当我老师做什么嘛。”这句话真是点拨了李总了,他现在哪里是什么教师,哪里需要为人师表,他是李总了嘛。李总很放心地笑了笑,伸出手去拍拍小生的腮,故意虎起脸来说:“小鬼。”而小生的脸蛋却像一只小羊了,很小心地往李总的掌心上蹭。她的目光却越发明亮了,盯住李总,一动都不动,这一来李总心中的杨柳像是遇上了龙卷风,刮了起来,刮得数不出根数。李总一把便把小生拽到胸前,捂在了自己的胸前。李总的胳膊收得死死的,小生挣开来,十分可怜地说:“轻一点儿,我才十七呢。”这句话让李总心疼死了,便松开些,孩子才十七呢。这就更让人不能不怜爱了,小生的嘴唇上没有唇膏,然而有什么样的唇膏比十七岁的颜色更加柔嫩呢。李总伸出手,用食指很轻佻地在她的下唇上抚摸。她的嘴唇便张开来了,咬住了他的指头,咬得狠极了,一阵钻心的疼,李建国总经理从来没有体验过这样欢愉的疼痛,李建国便十分孟浪地把她的嘴唇吻住了。她的嘴唇湿润而又多肉,有点像注满了水的海绵,散发出十七岁的气味,越剧小生的鼻息燥热起来,她的腹部开始了腹式呼吸,很不安地扭动。越剧小生的眼里闪耀起泪花,伤心地说:“你以前哪里去了?”这话问得既相见恨晚又情意缠绵。李总一下子难受了。他解下了领带,拴到她的脖子上去,一点一点牵扯到了沙发边沿。
沙发上的游戏结束之后李总没有回去。他重新坐回到大班椅里去,重新点上刚才的那半根烟,他打上领带,真正找到“老总”的感觉了。能够决定别人的命运,能够有人巴结,这不是“老总”还能是什么?李总一连吸了三根香烟,站起身,心中喊了自己一声“李总”,回家去了。
一进家门心事又来了,高庆霞正坐在沙发上等他。李建国一看见她便愣了一下,她今天怎么就这么老,这么难看呢!高庆霞一见他进来立即放下了手上的毛线,说:“办得怎么样了?”李建国想了想,想起女儿转贵族学校的事了,原计划是晚上去找人的,看能不能减一些价。李建国放下包,说:“哪能那么快,培养一个小贵族不是两三天的事,少说也要个把月。”李建国说完这句话自己也觉得好笑,人类弄来弄去,革一回命就消灭贵族一次,手头有几个钱了,又忙不迭地再去培育贵族,让下一代再去革他们的命。然而李建国没有笑,解开衣服便走进卫生间去洗澡,热水器上个月才装上,效果很是不错的。高庆霞坐在客厅大声说:“上午不是才洗过的吗?怎么又冲了?这么个冲法要多少电?”李建国在卫生间里头说:“你这种话哪里是贵族的母亲说出来的。”李建国仔仔细细地洗完了身子,就钻进被窝里去了。高庆霞的话头似乎又转掉了,兴致勃勃地有了“那个”的意思。李建国一下子便困得厉害了,吻了高庆霞一下,说:“过两天,好不好?”高庆霞的屁股在被窝里头撅了一会儿,李建国不高兴了,说:“总不能让我白天在公司加班,回到家再加一个班。”高庆霞转过身子,赌气了。她赌气的样子实在是蠢笨,动作那么大,那么重,一点四两拨千斤的境界都没有。李建国叹了一口气,关掉床头灯,一下子又想起“女娇娥”来了。李建国又叹一口气。一宿无话。
《那个夏季 那个秋天》第十章(1)
依照李建国总经理的吩咐,耿东亮来到了荷花里九幢102室。李建国总经理说了,这里住着他的“最好的老师”。耿东亮敲过门,开门的是一个临近四十的中年男人。他的门只开了一个人身的宽度,而他恰好就堵在这个宽度里了。门一打开来耿东亮就感到一股阴冷的气息。屋子里很黑,中年男人的脸出现在这个很黑的背景上,宛如伦勃朗的画面,所有的光亮都集中在人物的某个侧面,他的面色是苍白的、无血色的,是那种怕光和贪杯留下来的满面苍茫,仿佛没有体温的某个面具。而他的眼睛出奇地亮,凹在眉框底下,但那种亮不是炯炯有神,是飘在面上的,像玻璃的反光,像水面的反光。
中年男人说:“你找谁?”
耿东亮递上了李建国的名片。
中年男人很仔细地端详了名片,让耿东亮进去。耿东亮刚一进屋就感到屋子里不是阴冷,而是有点阴森,仿佛进了地下室。所有的窗户都被很厚的窗帘遮住了,屋子里的物什只是比屋子里的昏暗更加浓黑的黑色块,只能看出造型,却看不出质地。耿东亮闻到了久不通风的混杂气味,那是从家具、地毯和皮革上散发出来的,这样的气味总是让人联想起真丝面料上的酒迹斑点,中年男人拐了个弯,他的臀部闪耀起电视荧屏的光亮。他刚才一定是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了,那只烟头还跷在茶几的烟缸上,发出黯红色光亮,说不上是热烈还是挣扎。烟缸旁边的高脚酒杯却相当干净,即使在昏暗里头依然保持了那份剔透,笼罩了自尊和沉着的光。耿东亮跟了几步,不敢再动了,他担心一不小心就会踢翻了什么,中年男人坐回到沙发角落里去,耿东亮注意到他是跛足的,左腿伸得很直,不会弯曲,挂在臀部的左侧,像身体上多余的一种配件。酒鬼坐到沙发上去,打开一盏小座灯,屋子里依旧很暗,他取过遥控器,把电视机关上了。耿东亮有些后悔,无论如何也应该在李建国那儿问一问这个人的姓名的,耿东亮有点紧张,都忘记了在什么地方了,很不自然地问:“你贵姓?”
中年男人说:“不要这么问,像个跑江湖的。你就叫我酒鬼。”
耿东亮站在原地,有些进退两难,耿东亮说:“能不能弄亮一点儿,比方说,拉开窗帘或者开一盏灯?”
酒鬼在黑暗处盯了耿东亮一会儿,然后说:“明亮不是光线问题,而是时间问题,耐心了就会亮了。你干吗不坐下来?”
耿东亮笑笑说:“你还没有请我呢。”
酒鬼说:“我也没有请你来。”
耿东亮看看四周,除了那张沙发,周围其实没有可以坐的地方。耿东亮情愿就这么站着也不愿意坐到他的身边去。
耿东亮突然闻到了另一股气味,这股气味有别于家具、皮革、地毯上散发出来的那种,仿佛从某个更为幽暗的角落里飘出来的,并不突出,但是闻得见,这股古怪的气味使整座屋子仿佛在水下,更幽暗,更窒息了。“那我们开始。”酒鬼说。这句话听上去有点前不靠村后不着店,耿东亮刚想说“开始什么”,酒鬼便抬起手,拿起了另一只遥控器,摁了一下,屋子里就响起了音乐声,是《重归苏莲托》的起调。耿东亮听着这个起调就明白“开始”的意思了。酒鬼已经全准备好了,耿东亮放下肩上的小包,做好演唱的预备姿势。
耿东亮坚信自己发挥得不错,高音区又飘又稳,听得出意大利人的热烈与伤痛。酒鬼很小心地听完了,不说话,抬起手腕,用遥控器关掉音响,他侧过身,取出一支十分粗大的红蜡烛,点上了端在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