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第234/265页
现在想来她怎么那么蠢。
那样翠绿欲滴的名贵镯子,又岂会出现在穷乡僻壤之处?
官家待她这样萍水相逢的人都这么好,
可惜……
金枝心里酸涩未明,
她微微垂下头去,浓而密的睫毛一眨一眨。
店老板见金枝脸色有些难看,又有些小心翼翼:“他还在人世吧……”
前些年天下乱过一阵,许多年轻的小伙都不在人世了。
金枝仰起头眼眶一酸,脸上却笑吟吟。
她笑:“在!”
掌柜的放心下来。
见金枝那个手戴着白玉的,又笑:
“那位小哥到底还是给你又买了个白玉镯子?”
金枝不解。
老板笑:“当时掌柜的推荐他买白玉镯子,说白玉雅致,他却笑笑,说那人肯定更喜欢翡翠的。”
“我想着他或许是囊中羞涩便没有再推荐,如今瞧来,他到底还是给你补了个白玉的。”
又感慨:“白玉雅致,懂行的都喜欢白玉胜过翡翠。”
金枝摇头,不是。
他不是吝啬于白玉的价格,也不是喜欢翡翠。
而是因为他知道金枝的心理。
即使是现在金枝仍旧觉得翡翠与白玉相比翡翠更胜一筹。
官家那么风雅的人,怎么会舍白玉而选翡翠,
唯一的理由,就是他知道自己喜欢什么。
旁边的掌柜的不明就里还在叨叨:“当时那小哥说要买给自己的心上人,你们如今成婚好几年了吧?”
心上人?
金枝仰起头。
不可置信张大了嘴。
她磕磕巴巴问:“不是房东,或者姐姐么?”
“是心上人啊。”掌柜的非常笃定,“一开始不打算卖给他,后来他帮我们搬运货物,最后掌柜的瞧他诚心实意才给了他这个镯子。”
“那些货柜又重又笨,若不是给心上人谁会那般费力啊?”掌柜的感慨,“小哥最后手都被磨出水泡了,加上冻疮估计得好久才能好。”
金枝后退一步。
怪不得。
怪不得那天朔绛回来后总将手若有若无藏在袖子内。
可是心上人?
她是他的心上人?
“当年我们掌柜的还要祝福你们百年好合。他老人家如今都抱孙子了。”
掌柜的还咂摸,“如今你们应当孩子也生了好几个了吧?”
他念叨了许久,不见那小娘子回话。
猛地抬起头来,
见那小娘子眼泪吧嗒吧嗒掉下来,落在柜台面上成个小小的圆。
“您这是?”掌柜的慌得赔罪,“哎呀是我多嘴了。”
金枝摇摇头,艰难出声:“无事无事。”
她擦擦泪,跟玉叶说一声,转身先走了。
金枝想去见官家。
她到了肉铺,手忙脚乱寻找官家留给自己的名帖。
翻着翻着先看见一个荷包。
她一愣。
上次官家便是从这荷包里翻出那柄象牙小刀的。
想来应当是官家上次在这里换衣裳时将荷包不小心遗落。
金枝急急切切将荷包拿了起来。
谁知她拿反了方向捏到了荷包底部,
从荷包里又掉出个两个荷包。
一个香包金枝认得,那是她去年夏天给官家缝的防蚊虫的香包。
另一个荷包。
咦,居然瞧着也眼熟?
金枝拿着荷包仔细打量,终于想起了这荷包是什么。
这是她当年赠与他的第一个荷包,
过去了六年荷包干干净净,
可是接线处却有淡淡的毛边,
一看就是常被人摩挲过的。
六年前,朔绛还在她的肉铺做工,
他因为无处收发铜板,搁在案几上,导致铜板丢了几块。
那简直要了金枝的命,她便寻了几个碎布,给他缝个装铜板的荷包。
那荷包为何用了这多年?
又贴身藏在怀里?
除非?……
金枝吸了一口气,她不敢置信。
过去的往事一下子想了起来:
他攥着她的手轻轻在宣纸上写下他的名字;
她发烧时他特意去寻青娘子学习做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