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第234/265页


  现在想来她怎么那么蠢。
  那样翠绿欲滴的名贵镯子,又岂会出现在穷乡僻壤之处?
  官家待她这样萍水相逢的人都这么好,
  可惜……
  金枝心里酸涩未明,
  她微微垂下头去,浓而密的睫毛一眨一眨。
  店老板见金枝脸色有些难看,又有些小心翼翼:“他还在人世吧……”
  前些年天下乱过一阵,许多年轻的小伙都不在人世了。
  金枝仰起头眼眶一酸,脸上却笑吟吟。
  她笑:“在!”
  掌柜的放心下来。
  见金枝那个手戴着白玉的,又笑:
  “那位小哥到底还是给你又买了个白玉镯子?”
  金枝不解。
  老板笑:“当时掌柜的推荐他买白玉镯子,说白玉雅致,他却笑笑,说那人肯定更喜欢翡翠的。”
  “我想着他或许是囊中羞涩便没有再推荐,如今瞧来,他到底还是给你补了个白玉的。”
  又感慨:“白玉雅致,懂行的都喜欢白玉胜过翡翠。”
  金枝摇头,不是。
  他不是吝啬于白玉的价格,也不是喜欢翡翠。
  而是因为他知道金枝的心理。
  即使是现在金枝仍旧觉得翡翠与白玉相比翡翠更胜一筹。
  官家那么风雅的人,怎么会舍白玉而选翡翠,
  唯一的理由,就是他知道自己喜欢什么。
  旁边的掌柜的不明就里还在叨叨:“当时那小哥说要买给自己的心上人,你们如今成婚好几年了吧?”
  心上人?
  金枝仰起头。
  不可置信张大了嘴。
  她磕磕巴巴问:“不是房东,或者姐姐么?”
  “是心上人啊。”掌柜的非常笃定,“一开始不打算卖给他,后来他帮我们搬运货物,最后掌柜的瞧他诚心实意才给了他这个镯子。”
  “那些货柜又重又笨,若不是给心上人谁会那般费力啊?”掌柜的感慨,“小哥最后手都被磨出水泡了,加上冻疮估计得好久才能好。”
  金枝后退一步。
  怪不得。
  怪不得那天朔绛回来后总将手若有若无藏在袖子内。
  可是心上人?
  她是他的心上人?
  “当年我们掌柜的还要祝福你们百年好合。他老人家如今都抱孙子了。”
  掌柜的还咂摸,“如今你们应当孩子也生了好几个了吧?”
  他念叨了许久,不见那小娘子回话。
  猛地抬起头来,
  见那小娘子眼泪吧嗒吧嗒掉下来,落在柜台面上成个小小的圆。
  “您这是?”掌柜的慌得赔罪,“哎呀是我多嘴了。”
  金枝摇摇头,艰难出声:“无事无事。”
  她擦擦泪,跟玉叶说一声,转身先走了。
  金枝想去见官家。
  她到了肉铺,手忙脚乱寻找官家留给自己的名帖。
  翻着翻着先看见一个荷包。
  她一愣。
  上次官家便是从这荷包里翻出那柄象牙小刀的。
  想来应当是官家上次在这里换衣裳时将荷包不小心遗落。
  金枝急急切切将荷包拿了起来。
  谁知她拿反了方向捏到了荷包底部,
  从荷包里又掉出个两个荷包。
  一个香包金枝认得,那是她去年夏天给官家缝的防蚊虫的香包。
  另一个荷包。
  咦,居然瞧着也眼熟?
  金枝拿着荷包仔细打量,终于想起了这荷包是什么。
  这是她当年赠与他的第一个荷包,
  过去了六年荷包干干净净,
  可是接线处却有淡淡的毛边,
  一看就是常被人摩挲过的。
  六年前,朔绛还在她的肉铺做工,
  他因为无处收发铜板,搁在案几上,导致铜板丢了几块。
  那简直要了金枝的命,她便寻了几个碎布,给他缝个装铜板的荷包。
  那荷包为何用了这多年?
  又贴身藏在怀里?
  除非?……
  金枝吸了一口气,她不敢置信。
  过去的往事一下子想了起来:
  他攥着她的手轻轻在宣纸上写下他的名字;
  她发烧时他特意去寻青娘子学习做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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