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建设60年全集.com》第19/30页


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开始进入以调整结构、提高效益为主要特征的新阶段。该阶段的显着特点:一是农业科技在观念上发生了重大转变,开始面向农业经济生产的主战场;二是农业科研机构迅速发展和壮大,科技人员数量增加,专业机构明显加强,为国民经济服务、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的能力大幅度提高;三是农业科技经费的组成和结构开始向多元化发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农业产学研联合体大量涌现,科技人员的人事制度改革也开始由终身制逐步向聘任制方向发展。

为了打破僵化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和机制,增强科技体制的活力,1985年3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强调应当按照“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尊重科学技术发展规律,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对科学技术体制进行坚决的有步骤的改革。《决定》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农业科研机构也随之进入体制改革阶段。我国的农业科研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

1986年9月,农牧渔业部向全国农业系统印发《关于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推动了全国农业科研机构的改革,改革重点是改革拨款制度,调整科研方向,支持科研机构以多种形式发展科技实体,多渠道创收,改革科研单位人事分配制度,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支持下,以“发展高技术、实现产业化”为目标的高技术发展计划(即“863”计划)于1986年开始启动实施,其中现代农业技术是重要内容,标志着农业高技术研究已经开始受到国家的重视。

从1992年《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明确提出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总目标,到1996年1月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农业科技进入了体制深化调整和改革探索阶段。1992年8月,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发布《关于分流人才、调整结构、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引导科技人员进入科技主战场,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各研究机构在加强基础研究和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的基础上,积极面向市场,加大开发力度,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保障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1993年7月,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同年8月,国务院通过《九十年代中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强调要大力推广适用的农业技术。要实行良种良法配套,选择一批效果显着的适用技术,重点组织推广。到2000年,要使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由现在的40%左右提高到50%左右。1997年,为动员全国科技界的科技人员到农村去推广科学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组织实施了以“动员一批科技骨干到农村去推广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科技、特别是乡镇企业发展”为目的的“星火计划”。这些计划的启动实施,不仅完善了国家农业科技计划体系,大大增强了农业科技的投入,同时也为农村科技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随着农业科技体制和机制不断完善、科技人员队伍逐步壮大、学科结构不断优化,以及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不断完善,对农业科技投入逐步增加,也推动了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大幅度提升,科技进步在农业增长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科技进步贡献率由1985年时的35%提高到1999年时的45%以上。1949―1998年间,我国农业科学家共培育出40多种农作物,近5000多个高产、优质、抗性强的新品种、新组合,使主要农作物品种更新4―5次,每更新一次,一般增产10%―30%。仅杂交水稻就累计增产3500多亿公斤。科技在畜牧业中的贡献率已经接近50%,肉类生产已经由1949年的220万吨,提高到1999年的5949万吨,增长了26倍。

农业科技不断发展,既为我国农产品的供给实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作出了巨大贡献,也为世界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农业科技全面推进阶段

进入1999年后,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业发生了深刻而显着的变化,已初步由短缺农业变为丰裕农业,由计划农业变为市场农业,由单一农业变为复合农业。主要农作物总产量已跃居世界首位,农业进入了主要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的新阶段。然而,总的看,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产品科技含量、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都还比较低。因此,实现我国农业跨世纪发展,必须结合结构调整,进一步改革创新,加快农业科技的发展,加大农业科技推广的力度。

农业科技体制的改革是农业科研及成果推广的基础,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等12个部委《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标志着农业科研机构分类改革正式启动。2002年10月,科技部、财政部和中编办联合批复了农业部所属科研院所的体制改革方案,农业部所属69个研究所按照组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转为科技型企业、转为农业事业单位和进入大学4种类型进行分类改革,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咨询服务和科技产业化方面部署了相应的科技力量。

跨入21世纪,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已进入新阶段。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等这些目标的实现,都要求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2001年4月,国务院制定并发布了《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年―2010年)》,提出了农业科技发展的方向、任务和重点目标。《纲要》共分五个部分:一、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跨越;二、农业科技发展的方针、原则、目标与任务;三、“十五”期间农业科技工作的重点;四、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五、建立强有力的农业科技保障体系。2005年中央1号文件对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农业、农村和农业科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步伐,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区域创新中心、国家农业实验站和农业科研高级人才培养基地作出了具体部署,农业科技从此进入新的发展机遇期。

农业科技创新研究继续取得重大进展。超级稻、转基因抗虫棉、矮败小麦、禽流感疫苗等方面的科技成果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以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体培训为重点的“科技入户”工作深入展开,创新了农技推广机制。200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8%,比“九五”期末提高11个百分点。

2004―2009年,中央连续发布的6个1号文件中都一再强调,要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抓紧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2006年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提出了今后15年科技发展的方针、目标、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为农业科技发展指明了方向。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全面推进了农业科技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了学科门类齐全、创新能力稳步提升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科技全面发展。

在该阶段,为进一步强化农村科技工作,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与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启动实施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同时,在“十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中设立了节水、农产品加工等专项,“十一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中设立了“转基因”专项;在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计划中,亦设立了农业领域专项;在“十一五”“863”计划中,还单独设立了农业领域。这些科技计划的实施,使农业科技计划体系更加完善,对农村科技的投入进一步增加。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的支持,农业科技条件大幅度改善,创新能力大幅度增强,为农村科技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五节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水利是农业发展的命脉。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60年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的数量、效益面积和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都有很大的提高。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为我国农业生产的稳步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证。

一、改革开放前的农田水利建设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近30年时间里,我国农田水利建设主要靠增加劳动力投入,取得了重要成就,基本打下了当今水利设施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党和政府把农田水利的恢复和建设作为整个国民经济恢复的重要环节。新中国成立伊始,就在农业部中设立农田水利局,主管全国的农田水利工作。1949年11月召开了全国各解放区水利联席会议,也就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会议决定水利建设的基本方针是:防止水患,兴修水利,以达发展生产的目的。并确定工作重点是:在受洪水威胁的地区,着重于防洪排水,在干旱地区,着重于开渠灌溉,并拨发水利建设事业费10余亿斤小米,其中19%用于开渠灌溉费。会后,农田水利工作便在全国各地普遍展开。到1950年9月底统计,全国单是新建和恢复的大型渠道工程即达71处,扩大灌溉面积达686.1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953.27万亩,为完成当年增产粮棉的任务提供了有力保证。1952年3月,政务院第一百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1952年水利工作决定》,提出“塘堰、沟洫、小型渠道、井、泉和水土保持等比较简单而有效的水利工程,应发动与组织群众力量,大量举办”。进一步推动了农田水利建设。

从1949年到1953年四年时间,各地共兴修和整修小型塘坝600多万处,打井80多万眼,安放人畜力水车50多万辆,安装抽水机3万多马力,恢复和修建较大的灌溉排水工程280多处,加上改进灌溉管理,共扩大灌溉面积5600万亩。这一时期的工程,不论从质量上或效益上来看都是比较好的。

1953年,中共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农田水利建设的重点由恢复整顿原有灌溉排水工程为主,转变为按国家经济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兴修新的工程设施,以逐步提高和扩大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更有效地发挥水资源的效益。1953年12月召开的全国水利会议,根据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出今后水利建设的方针:从服务于国家工业化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出发,逐步地战胜水旱灾害,以促进并保证农业的增产,特别是粮食和棉花的增产。会议并提出目前阶段的五项主要任务:一、使黄河、长江不发生严重的决口或改道,以防打乱整个国家的建设部署。二、继续大力治淮,以减轻这条多灾河流的危害。三、对于一般河流,要求在目前保证水位下不溃堤。其中某些为害严重的河道应适当整治,在普通暴雨情况下减轻洪水和内涝灾害。四、开展各种各样的群众性的中小型农田水利,提高抗灾能力,为农业增产服务。五、解决已完工程的遗留问题。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经过5年的努力共完成土石方17.8亿立方米,灌溉面积增长近1亿亩。到1957年,全国用于排灌的动力设备已达1800多万千瓦,比1952年增长了4倍。

“大跃进”运动中的农田水利建设,在连续多年的冬春修筑中,都是出动了上亿的劳动力,动开工处之多和完成土石方数量之巨,都是前所未有的,全国很多大型水库和大型灌区都是在这一时期开工兴建的,中小型工程也非常之多。到1962年,比1957年实际增加灌溉面积5538万亩。这次全国性的大规模的全民治水运动,尽管取得了多方面成就,也提出了不少不切实际的口号,比如“大干一冬春,基本实现水利化”、“争取在一两年内根本消灭水旱灾害,全面完成水利化”等等。

1962年全国水利会议上,提出了“巩固提高,加强管理,积极配套,重点兴建,并为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的水利工作方针。1965年8月,全国水利会议系统总结过去的工作,确定“三五”时期的水利方针是“大寨精神,小型为主,全面配套,狠抓管理,更好地为农业服务”。1963―1965年平均每年增加灌溉面积都在1000万亩左右,到1965年底全国有效灌溉面积达到4.8亿亩。

“文化大革命”时期,农田水利事业同样遭受巨大损失。1970年,在周恩来的支持下,停顿数年的农田水利建设有了起色。据19个省、市、自治区的不完全统计,1971年冬以来共兴建各种水利工程达100多万处。到1972年1月中下旬已完成的土石方量达30亿立方米,相当于上一个年度完成的土石方工程量的一半以上。其中,大量的是由农村社队自办的当年施工当年受益的小型水利工程,还有一些是续建的和配套工程。

二、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农田基本建设的快速发展

“文化大革命”的结束,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他们十分踊跃参与农田水利的兴建。1977―1979年,3年时间完成平整土地2.5亿亩,增加灌溉面积3000万亩,除涝面积1600万亩,增加机电排灌动力1500多万马力,同时对大量的中小型水利进行维修、加固和配套,以及修建了大量田间工程。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党的农业政策、发展农业生产,成为农村工作的中心。从1982年至1986年,农村的改革一步步深入,农产品产量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呈现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这种大好形势,出现了对农业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的趋势,突出表现在国家财政对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明显减少。加之1980年起财政体制改革将农田水利费包干到地方后大量减少,农田水利建设的规模相应缩小。1982年农村普遍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以后,农田经营管理相应分散一些,有一些农村已有的水利设施被破坏,机械排灌设备被拆毁,塘堰无人管理,年久失修。针对这种现象,198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电部《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工作的报告》。国务院办公厅为此发出通知说,我国兴修的大量农田水利设施,是国家和集体的宝贵财富,也是抗御水旱灾害、保障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应该切实管好用好,充分发挥作用,决不能放松管理,任其遭受破坏。通知要求各地根据水电部的报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抓这件事,切实把农田水利设施管好用好。

1986年以来,在总结多年水利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国家及时调整了水利建设政策,增加了对水利建设投入。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同年11月,国务院批转水利部《关于依靠群众合作兴修农村水利的意见》,提出“今后兴修农村水利仍应贯彻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的方针,实行劳动积累,多层次多渠道集资,兴修农村水利,并逐步做到常年化,制度化”。1989年10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要求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纳入农村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好。由于正确的水利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出现近十年来最好势头,1989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630多万亩,首次扭转了全国有效灌溉面积连年下降局面。

“七五”期间,国家共拿出83亿元用于主要江河治理和大型灌区、水库的维修和改造。相继加高加固了长江、黄河和淮河等关系全国安危的七大江河中下游数万公里堤防,提高了这些江河的抗洪能力;对全国43座大型病险水库进行了全面除险加固;对位于我国几大“粮仓地带”的十几个大型灌区进行了扩建和改造,改善和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200万亩。同时,国家还投资实施黄淮海平原、东北三江平原和广西、新疆等商品粮棉基地水利建设。

群众性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活动,在“七五”期间重现生机。“七五”期间,在全国实行的农田水利建设劳动积累工制度发挥了巨大作用。据统计,从1987年初以来的四年间,全国农民投入兴修水利的劳动积累工达130多亿个,成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的主体。在水利投入中实行的多渠道、多层次集资的办法,为在国家投入资金有限情况下大兴水利开拓了新途径。

“七五”期间,由于政府连年兴修农田水利,初步扭转了灌溉面积连年下降的局面,经过维修改造的7.2亿亩灌溉农田,以其占全国农田40%的面积,生产出占全国产量三分之二的粮食。

90年代以后,农田水利建设的速度明显加快,冬春修筑上工人数,完成土石方量,都在逐年上升。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从新中国成立到1997年底全国兴修了大中小型水库8.5万座,水库总蓄水量4583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2249.5万公顷,对抵御自然灾害起了重要作用。

1998年开始,国家为了拉动内需,也是汲取1998年洪水的教训,对大江大河的治理持续加大了投入力度。

1998年10月,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把兴修水利摆到全党工作的突出位置,提出了水利建设的方针和任务。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坚持不懈地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努力解决干旱缺水问题。加快现有大中型灌区水利设施的修复和完善。鼓励农村集体、农户以多种方式建设和经营小型水利设施。制定促进节水的政策,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把推广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大幅度提高水的利用率,努力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998年冬,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累计投入劳动积累工60.6亿个,投入各类资金383.15亿元,完成土石方92.73亿立方米,无论是规模、进度,还是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超过了往年。各地汇总的情况表明:以防洪抗旱工程、节水灌溉、生态环境、小型微型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质量效益等方面取得显着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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