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晚清全集.net》第29/45页
改革方案要求有大量资金。政府开始它的各项改革时并没有足够的经费。它必然要从各省榨取必要的资金。在各省,以强制捐献形式出现的额外税收却用种种名目强加到公众头上。普通老百姓都感到这是最不堪忍受的负担。对他们来说,采取立宪政体也好,专制政体或是其他什么形式也好,这都无关紧要;他们说到底只需要轻徭薄赋、鸡犬不惊的生活。反映人民这种绝望处境的民众起义,在清末的很多地方几乎连年不断。与此同时,政府一方面强迫督抚们对财政改革作出贡献,另一方面又逐步削弱他们的权力。不言而喻,督抚们对所分派的任务或者加以拒绝,或者有意留滞。结果,政府只好借外债来实行它的改革方案。
1911年,政府与四国(英、美、德、法)银行财团签订一笔一千万英镑贷款的借约,作为开发满洲和币制改革之用,另外还举借六百万英镑贷款作为建筑粤汉铁路之用。前者用来实现1910年已计划好的币制改革,后者是为了把私人建设或发展的铁路收归国有。这笔粤汉铁路贷款结果成了点燃辛亥革命燎原烈火的火炬。在1898年,美华合兴公司已获得建筑粤汉铁路的权利。然而在义和团运动之后,收复利权运动的风暴在全国兴起,特别是席卷了广东、湖北和湖南各省。1905年,湖广总督张之洞作为这几省的代表与合兴公司谈判,成功地收回了路权。结果,湖北部分的铁路归该省管理,而湖南和广东部分则交给私人经营。①此后铁路的建筑非常缓慢,最后北京以私营公司不能有效地经营铁路这一并非站不住脚的理由,决定把川汉和粤汉两铁路统统收归国有。为此目的,政府力图从四国银行团借得必要的资金。因此,在四川、湖北、湖南和广东四省的绅商人士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对。这几个省的督抚被责成去镇压反对这次政府行动的骚乱,但甚至连他们也对绅商颇表同情。这种骚乱一直没有平静下来,最后竟发展成为触发革命的引火线。绅士和督抚们是否真的反对这种外债,这也是值得怀疑的。如果他们自己能够得到这些贷款,他们也许就不会反对了。
概括地说,如果不是在清朝统治的最后十年,那么也是在最后五、六年中,它的改革方案可以被看作是满洲统治者及汉族督抚和绅士企图保存、甚至扩大他们势力的尝试。但这些人的行事往往各有打算。结果,这些改革反而促成了王朝的灭亡。 (刘坤一译)
② 《大清德宗实录》,卷583第4页;《大清光绪新法令》,卷2第25―32页。
① 参看萧一山:《清代通史》,第4册第2501―2516页。
① 关于对它的进一步的讨论,参看市古宙三:《试论绅士的作用》,载芮玛丽编:《革命中的中国》,第297―313页。
① 关于这个问题的最近著作是李恩涵的《1904―1911年中国争取自办铁路的行动》。
第八章 辛亥革命前的政府、商人和工业①
关于商人和现代企业的再评价
当清朝在公元1911年覆灭的时候,大约有六百个中国人自己兴办的使用机器的制造业和矿业企业。已经铺设的铁路约5,600英里长。中国人在这些现代的商业冒险事业中的投资总额大概达到160,000,000元。②这个数目相当大,但只合农业投资的百分之六、七。
虽然在清朝的最后十年,这些事业的发展步伐都加快了,特别是在兴建铁路方面,但是,这几种工业没有造成任何持续的经济发展。主办人和经理方面没有制订出计划去注意各种工业发展本身之间以及它们与其他经济部门(如信用设施、资金筹措、市场销售、税收结构等)的职能上的结合。无论如何,许许多多必要的变革必须在全国范围进行,因此都非控制现代工业的地方官吏办得到的。(甚至在1918―1922年之间大得多的经济大发展也无法造成一种持续的经济发展的趋势。到了1933年,由制造业、矿业、银行和运输业组成的中国现代经济部门,也只占全国国内纯产值的大约百分之十二。)①
① 本章摘自陈锦江著的《清末的商人、官吏和现代企业》。作者对刘广京和麦金农所提的宝贵意见,以及洛杉矶的西方学院和海恩斯基金会提供的经济帮助表示感谢。
② 此处及下文引用的元(■)是墨西哥银洋,亦即中国银洋,在二十世纪第一个十年时期约值0.72两银子,或者等于两个英国先令。银子和银元二者都是记帐的单位。
① 见刘大中和叶孔嘉合著:《中国大陆的经济:1933―1959年的国民收入和经济发展》,第89页;侯继明:《经济的两重性:中国的实例,1840―1937年》,载《经济史杂志》,卷23第3期(1965年)第277―297页。
工业化的政治理论基础
虽说中国早期的工业实验以令人失望的结果告终,但也不是没有费过劲的。最初是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建立船坞和兵工厂,当时中国政界领袖和知识界名流采取的一系列行动,清楚地表明他们对西方技术和工业管理是抱着完全赞同的态度的。这种以“自强”口号表现出来的新态度推动了一个借鉴西方实际知识以建立强大中国的运动。②
由于具有这样一个得人心的目标,“自强”的思想对所有爱国者都有巨大号召力,甚至在今天还是这样。但是关于怎样才最能取得这种崭新的力量,则因时间的转移和意识形态的歧异而意见有所不同。文化纯粹派希望只借用西方的枪炮和炮舰等重武器。但是事实证明,只是增加一点现代军事器械,要抵御西方的侵犯是很不够的。甚至在重新加强的欧洲压力――它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使中国受辱的中法战争中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面前,中国领导阶层已经开始制订各种政策,借以执行一个更为广泛的自强计划。
一份新的材料促进了在士大夫中间重新集中辩论借鉴面方的问题。1864年中国海关开始发表各商埠进出口数字,这些数字清楚地表明,中国几乎经常出现贸易亏空。对这种逆差的关心从十九世纪初就已开始,批评者曾把它归咎于折成铜钱的银价上涨的缘故。现在有了中国海关的具体统计,官员们再次挑起这个问题,说这种不平衡在抽吸人民的财富,使国家愈来愈弱,人民愈来愈穷。李鸿章的幕僚薛福成在1879年甚至夸大其辞地宣称,“计洋商(每年)所赢之利,当不下三千万”。①
薛福成和许多其他同样关心国事的官员因此提出了一个促进“商务”的理论根据。既然中国无法拒绝接受外国商品,它只能多生产自制产品供应国内外市场,以此来限制进口。这样一来,贸易不平衡便颠倒了过来,而增加的财富就会加强国力。一旦把富和强这样联系起来,追求财富就变成新的自强计划的动力了。为了在思想意识上重视这一新的自强计划,它的一些倡议者转而求助于儒教中主张把国家的财富和力量增加到最大限度的法家一派。有几位士大夫为了使“富强”的旧口号重新流行起来,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创作了一批新作品来表示他们的新信念,如马建忠的《富民说》、陈炽的《富国策》、汪康年的《论中国求富强宜筹易行之法》和许多其他的文章(见第三章)。②的确,他们如此强烈地提倡他们的新的经济思想,致使共产党历史学家也把他们看成是新出现的资产阶级的代言人。③
然而,这些作者的主要重点是放在现代工业上面。他们普遍认为经营商业最多只能起辅助作用。事实上,对外贸易活动一般都限于通商口岸。运输困难、地方集市和地区市场所起的作用、以及多数商人对经商方式的根深蒂固的观念:这一切都使得国内的商业仍按传统的方式继续进行。①
更重要的是,成为现代企业主办者的有权势的官吏,对工业特别偏爱。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起李鸿章就争辩说,仅有枪炮和炮舰,不能使一个国家强大;要使用它们和使它们运行,还得靠制造业、矿业和现代运输业的支持;工业将创造这一伸张国力的新财富。②张之洞也认识到军事力量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他强调他的信念,认为工业的发展必须优先于商业,所以他争辩说,所有西方国家的富强都来源于煤铁。③
因此,中国在十九世纪末之提倡现代企业是出于政治上的需要,即要求尽快地获得受人尊重的国力。这一根本目的把见仁见智的政府官员联合到一起,使他们能共襄工业化的盛举。
商人的作用和地位的变化
清末倡导现代工业的官员因迷信现代工业能产生财富、财富又能产生权力的思想,所以迅即肯定了工业的重要性,认为不能任其落入私人企业家之手。于是在发展工业的目标下,这些官员依次担任了下列的新职务:先是当监督,继之当经理,再当投资者,最后,有些人当上了官僚-企业主。在担任这些新职务之后,倡导现代工业的官员便提出了关于商人在中国社会的地位和作用的一系列新问题。
然而商人阶级的性质的变化,比推进现代企业的时间要早。
在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上半叶期间,领得引票的盐商和广州的行商是中国最著名的商人集团。其他还有几大类客商,即从事兴隆的跨区域的丝、茶、药和其他地方特产等贸易的商人。各商业城市的许多地方会馆,声名籍籍,就证明了商人社会的规模和影响。但是,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叛乱摧毁了赖以建立省际贸易的垄断商业和经济基础。①
十九世纪后半期,起着新的企业主作用的新式商人出现了。最有名的是买办。他们一开始是行商雇佣的伙食承包人,1842年以后逐渐改变了他们的职务而成为外国人的管事,接着变成了契约经理,最后终于成为和外商进行贸易的独立的企业主。买办和买办商人观察西方商业实际所得到的知识,使中国商人阶级内部产生了新的经济思想和新的社会态度。②
第二类商人是金融商人,由于他们往往具有一般幕友所不具备的随机应变的才智,他们被委以半官方职务,帮助正式官员制定财政政策和开征形形色色的捐税。一个商人由捐纳而取得有名无实的官衔,就能成为一位高级官吏的顾问和得力的助手,同时又可利用他的新关系为私人的或半官方的企业去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一个著名的例子是胡光墉,他是一位银行商人,在十九世纪五十到六十年代,他在当地建立了一个经营钱庄、当铺、中药店、丝绸及其他商品的王国。胡光墉的发迹是由于他的勤奋、幸运以及冒险精神。不过更加重要的是他荣膺过一系列要职,例如他曾当过巡抚王有龄和总督左宗棠的财政顾问和承办商(见第四章)。③
1870年以后,因为官员们开始主办工业企业,许多买办商人都被招聘去当官办企业的经理。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官员被任命去帮助管理或监督各种新办的企业。有些仍然保留官职,但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办企业方面。有些人干脆息影官场,用全部时间办私人的或者半官方的事业。正象商人捐纳官衔那样,官员和士绅也纷纷从商,从而扩大了商人队伍。到了1900年,有那么多人亦官亦商,致使经商活动已经变成仕途以外另一个受人尊敬的选择了。这些发展的结果产生了商人大阶级之内的新的“绅商”社会阶层,这些人出于公私两方面的原因,已成为致力于经济现代化的富有革新精神的企业主。
这种有官绅背景的人涌入商人行列,有助于在意识形态上重新确立商人在中国社会中的地位。1897年保守派御史褚成博在上疏时谴责传统上对商人的歧视。褚成博虽然是一个大地主,并且是顽固守旧派徐桐多年共事的同寅,但他极力主张,现代工商业是解救中国免于西方帝国主义侵略的办法。另一位著名的保守文人王先谦走得甚至更远。他宣称如果官员们的口头禅能与社会实践分开,那么自秦汉以来,商人和手工业主实际上已成了中国社会的上层人物。王先谦得出的结论说,如果中国要变成一个现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商人阶级必须领导全国的工业生产。①志在维新的士大夫也经历了同样的转变。梁启超曾经嘲笑商人爱推波逐澜和操纵把持,不久却一变而恭维他们足智多谋和富于创业精神,极力敦促他们在大规模贸易和工业方面与政府合作。②
1903年4月22日在宣布商部率先成立时,上谕宣称:“自积习相沿,视工商为末务。国计民生,日益贫弱……总期扫除官习,联络一气,不得有丝毫隔阂。”①
这道劝诫性的上谕承认了国家意识形态中的变化。大概因为一些新式工业项目是由高级官员热心赞助的,所以它们的具有现代技术的经理就肩负一定的责任了。同时,大多数经理如果在开始时没有官方的背景,也很快会靠捐纳得官进爵而变成富人。商、绅、官,已形成一个新的绅商社会阶层,但此时尚未变成一个佼佼的资产阶级。在大商埠,绅商的数目很大,致使他们的日常生活方式、价值观、社会和政治倾向都变得十分与众不同。但是他们仍然缺乏一个完全的统一目的,并且对传统的乡土和宗族关系仍承担着强烈的义务。②
② 见本书上卷第十章。
① 薛福成:《筹洋刍议》,转载翦伯赞等编:《戊戌变法》,第1册第154―156页。
② 对于有些这类著作的讨论,参阅赵丰田:《晚清五十年经济思想史》,第41―147页。
③ 例如,参见牟安世:《洋务运动》,第128页。
① 施坚雅:《中国农村的集市和社会结构,第一部分》,载《亚洲研究杂志》,卷24第1期(1964年11月)第3―43页。
② 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3第21页。关于李鸿章的动机,见刘广京:《李鸿章在直隶:1870―1875年一个政策的形成》,载费维恺等编:《中国近代史考察》,第68―104页。
③ 见李国祁:《张之洞的外交政策》,第12页。
① 张鹏(音):《1842―1911年中国地方商人集团的分布》。彭泽益:《十九世纪后期中国城市手工业商业行会的重建和作用》,载《历史研究》,1965年第1期第71―102页。
② 郝延平:《十九世纪中国的买办:东西方之间的桥梁》。
① 张廷举:《戊戌政变时期顽固派之经济思想》,载《中国经济》,卷4第6期(1936年)第141―147页。
② 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第1册1―11页;第11册1―47页;第23册33―53页。
① 《光绪朝东华录》,二十九年三月,第27―28页。
② 关于有一种多少是对立的见解,参见贝尔热:《资产阶级的作用》,载芮玛丽编:《革命中的中国》,第229―235页。又见周锡瑞:《评1911年》,载《近代中国》,卷2第2期(1976年4月)第141―184页。
官方对现代工业的赞助
自汉代初年起就一直有关于国家控制盐铁的争论;一般同意法家的主张,即国家必须参与重大的经济活动。虽然受到把节俭仁慈的统治和自给自足的经济加以理想化的正统儒家的挑战,但大凡雄才大略的皇帝和讲求实效的官僚仍都赞成法家主张干预的思想。所以,关于这个问题的反反复复出现的争论往往是关于国家控制的程度和性质,却很少涉及是否需要控制这一问题的本身。③原来的清朝官员和学者所能够设想的是,只能在国家监督的范围内去提倡工业。他们关于国家特权的根深蒂固的观念由于新产生的国家危急感而得到加强,这种观念使官员们相信现代企业是如此重要,以致不能让商人去办。商人们同意这种意见,只是因为他们认识到,对任何大规模的新兴企业来说,特别是当它面对外国资金雄厚的企业的竞争时,国家的倡导、支持和保护是必不可少的。
李鸿章的领导作风
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政府投资的官办制造局和造船厂(见上卷第十章)直接关系到国防,所以没有寻求私人资金或交由私人办理。但是在七十年代,当官方提倡者深入到以利润为主旨的广大工业领域的时候,一种官商合办的新形式必然应运而生。由政府把这些工业组成国家垄断事实是不现实的,其原因有以下种种。第一,尽管经营这类专卖有很长的历史,但清政府主办的只是盐、铜和磁器。重要项目如茶、糖、谷物、纺织品和航运等,绝大部分都是私有和私营的。第二,现代企业需要专业管理和技术才能,这些是官员们力所不及的。第三,也许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国库根本没有大量的能够转化为兴办大企业资本的闲置资金。
1872年,李鸿章倡议建立第一个非军事性的现代工业,即轮船招商局,当时他不打算使它成为政府垄断的企业,甚至也不希望它成为完全的官办企业。李鸿章从盐的专卖中引用了一个官僚主义的名词“官督商办”,显然意在寻求某种官商合办的形式,即集盐务、西方式的合股公司以及传统中国的合伙商号等特点之大成的形式。盐务这个模式是很有用的,因为它早有吸收富商的传统,使富商提供资本和管理技能,官员则保留全面的控制。西方的模式也是有用的,因为现代企业需要现代技术以及某种程度的西式管理。政府资金的支持将只限于贷款的形式。私人投资者提供金钱,在官方的赞助监督下经营,同时要承担一切风险。①然而除了这些总的指导方针外,不论李鸿章或任何其他官方倡导者,胸中都没有一个确切的组织格局。“官督商办”一词的含意依然是含糊不清,可此可彼,当后来督办如盛宣怀等人也用这个术语而官商之间的工作关系发生变化时,它的不足之处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李鸿章的官督商办事业也用传统的中国形式作为模式。西方的企业是召开股东会议以选出董事会和全体高级职员,李鸿章的企业则不是这样,而是按照中国的传统方式雇一名经理,畀以差不多绝对的管理大权。所有主并不逐日逐月地加以过问,而是一年一次地和经理一道检查一下业务,这个经理如果不令人满意,也可以把他解雇。②李鸿章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期间开办的三大企业为轮船招商局(1872年)、开平矿务局(1877年)和上海机器织布局(1878年),它们管理上的特点与一个传统商号的特点是相同的。第一,他们全都受商人背景的经理所领导,尽管他们全都捐纳了官衔和拥有半官方地位。甚至在最初几个月经理轮船招商局的朱其昂便是一个商人出身的官吏。朱其昂在拥有官职的同时,还继续做帆船运输的生意。③当朱其昂未能筹足私人资本时,他便在1873年由两个前买办唐景星(唐廷枢)和徐润所接替。唐景星得到两个正式官员――前任天津道台丁寿昌和天津海关现任道台黎兆棠――的帮助,创建了开平煤矿。这三个人订立了开平矿务局的章程和组织结构。但是,当丁寿昌和黎兆棠离开的时候,开平矿务局几乎没有开始营业。两个广州商人徐润和吴炽昌随即来顶替,与唐景星一起办矿。①
至于上海机器织布局,李鸿章又有另一个前买办郑观应为他效劳,他和另一个最早建议建局的商人彭汝琮一起工作。1880年,彭汝琮由于与其他商人投资者不和而离开,李鸿章留下郑观应,并任命了其他五个商人经理帮助他经营改组后的织布局。只有负责织布局官方关系的候补道台龚寿图原来是一名官员,但他也有从商的经验。②这些人都是绅商。他们都捐纳官衔,因为官衔已成为任何想进入官衙做生意或寻求官方支持的商人所绝对必要的条件。他们大多数人以前也是买办。
第二,作为赞助人和保护人的李鸿章在保留他的控制的同时,准许这些商人经理象企业主那样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行动权。轮船招商局和它的外国竞争者竞争而取得胜利,并且在1877年因接收旗昌洋行的船队而大大地增加了它的总吨位。开平矿务局在唐景星和徐润负责时因利用商人资金而大大地扩大了它的资本。至于上海机器织布局在派别斗争猖獗一时的时候,李鸿章也没有插手下令大改组,一直到1884年郑观应离去,随之丧失了投资者的支持和管理的知识时为止。因此,尽管唐景星、徐润、郑观应、龚寿图和其他绅商经理听命于李鸿章而为他效劳,但李鸿章本人却很象一个传统商号的老板,一般不干预他们的生意活动。他保护这些公司不受官府过分的压榨,而且多次及时地和异乎寻常地拿官方资金发放贷款,使这些公司得到的好处远远超过了他因增加取得个人收益的机会以及因提供保护而给自己带来的好处。
第三,和传统商号的消极的老板们一样,这些早期的大多数股东并不对他们无权管理的情况提出疑问。象唐景星这样的商人经理比较容易筹集商人资本,这说明这些股东的投资完全是出于对经理的忠心和信任。至于这种信任是否有保证,那是另一回事。1884年唐景星和徐润被迫放弃对轮船招商局的控制,而让位于李鸿章任命的总办(先是由马建忠担任,后是由盛宣怀担任),因为据查明,唐、徐二人和其他人曾把公司的资金转移去做他们自己私人的生意。在1883―1884年因中法冲突扩大而引起的上海财政危机,导致许多商业的失败,其中包括与唐景星、徐润和郑观应有关的买卖。当他们无力偿还公司的资金而朝廷的御史们又开始弹劾李鸿章(说他包庇他们的不法行为)时,他们就不得不挂冠而去。同样地,郑观应显然曾把他筹集起来的上海机器织布局的资本挪为私用。这就导致他于1884年辞职,并使该局最后改组,同时移交给盛宣怀管理。
这些经营上的渎职行为反映了传统商号的办事程序的缺点,即它没有提供独立的查账人去稽查经理的帐目。这类财政上的不正当行为是传统企业的通病,只要公司和经理把公司资金挪作私用而不出问题,这类行为就可以作为商业投资的风险的一部分而加以容忍。这和中国官吏之以私人名义利用或滥用财政收入颇相类似。他只要能够缴足他的征税定额,也不会被追问。
官督与商办之争
这样,在1885年前后,三个最早的官督商办企业中的两个,其经营管理之权转入了盛宣怀之手。盛宣怀出身于官宦之家,本人也被培训成为一名官员。他是李鸿章幕府的一员,几乎在1873年轮船招商局开办时就被委派在该局任职。1882年他虽然表面上已离开招商局去经管天津电报局(它也是一个官督商办的企业),但是盛宣怀在财政经营上的才能使李鸿章合乎情理地挑选他做徐润和唐景星的继任者。有了盛宣怀当督办,李鸿章就能够更周密地执行官方的监督权了。盛宣怀不仅容忍了在唐景星任总办时业已存在的严重裙带风以及滥用公司资金的弊病,并且还加剧了那些陋习,以及引进了更多的官僚主义经营方式。轮船招商局的船队没有增加什么吨位,同时由于它和两个主要竞争者订立了“联营协定”,它几乎不能保持自己的利润。这是指轮船招商局和两个英国运输公司――怡和洋行和太古洋行――之间的成文协定,它们订出了统一的货运率和集中它们的所有收入,然后再根据每个公司的实际运输哩程来分配收入。①
说到开平矿务局,唐景星和他的商人同事对它的总方针和财政拥有很有效的控制,直到唐景星在1892年死去时为止;他们管理矿务局主要采用传统商号的方式,而不是他们原来想要仿效的那种西方合股公司的模式。就象他在经管轮船招商局时那样,总办唐景星也不免要挪用公司的资金以投资于其他矿业、钱庄和投机事业,为他的私利服务。股东大会确实召开过,但都是敷衍塞责而已。未见有公布每年帐目的记录,虽然公司章程明文规定要这样做。唐景星也搞裙带关系,他把他的儿子塞进公司,提升他担任高级职务。当他在1883年旅游欧洲的时候,他还安排他的亲兄弟代拆代行。但事实依然是,在他任职期间,开平矿务局的业务每年都在扩大,直到它的煤产量达到二十五万吨左右为止。公司赚取了利润,未受到关于揩油或贪污的直接指控。唐景星的确作为一位诚实而有能力的经理而享有盛名。他的任人唯亲和其他传统的陋习应该根据他所生活的文化背景来衡量其得失。
唐景星在1892年去世,他的死标志着开平煤矿滋生大量贪污和企业逐渐官僚化的开始。新任总办张燕谋是一个汉军旗人和官僚,他的发迹主要依靠他的腐化的庇护人醇亲王。在唐景星经管时,企业设备的扩充是靠新式商人的投资来实现的。但是自从张燕谋接任以后,商人们就不再资助,公司只能转而向外国人借款,于是就为1900年以后外国人的控制提供了条件。
这些事态的发展和早期的情况相比形成鲜明的对照,在早期的时候,商人经理在筹足私人资金方面相对地说没有什么困难。在唐景星和徐润于1873年7月负责轮船招商局以后不久,招商局的实收资本增加很快,到1874年差不多达到五十万两,到1880年达到一百万两。在1881―1883年期间,对公司的股票求过于供,特别在1882年,公司很快筹足了其被批准的资本额二百万两。
轮船招商局深受私人投资者欢迎,至少有两个原因。第一,唐景星和徐润操有实权,特别是在1882―1883年之间李鸿章的官方代表盛宣怀暂时重新调任别处时更是如此。第二,采取等着瞧态度的商人投资者被回收的利润以及李鸿章的宽厚的庇护态度所打动。因此,这个时期也可以看到商人们对李鸿章的其他两个官督商办公司同样给予大量的资助。在1878―1882年期间,唐景星和徐润为开平煤矿筹集了一百万两银子,而在1880年前后,在郑观应为上海机器织布局筹划的三十五万二千八百两银子中绝大部分款项是他个人筹集的。
可是大约在1883年,商人的热情衰退了,从那时起,越来越少的商人投资于这些企业或其他官办企业了。有几个因素促成了这一趋向。第一,现代工业的庞大资本和获厚利的机会,使它成为官方控制的可取的目标。第二,象盛宣怀这样的官员在经营管理方面以及在安排政府的贷款方面获得了经验。第三,这些官员还发现,除了使用政府贷款之外还有其他筹措资本的来源,因为他们有更多的官方朋友用自己的钱投资,同时因为他们控制着几个公司,使他们能够把较老而实力较雄厚的公司中的资金转移到一些较新而实力较差的公司中去。最后,这些官员改变了他们的顾问和保护人的角色而变成了名实相符的官方经理。出身于商人的经理如唐景星、徐润和郑观应已经纷纷去职,这就伤害了其他商人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
现在不妨试举两个例子。在1887―1893年期间,盛宣怀利用政府贷款和转拨轮船招商局和也由他控制的一家保险公司的资金,使上海机器织布局的资本增至三倍,达到一百万两左右。实际上却并没有增加新的商人资本。第二个例子是漠河金矿,它在1887年由李鸿章和满族黑龙江将军所创办。他们任命了一个典型的官方经理李金镛。李的功名不高,入过李鸿章的幕,与商人们交往甚密,以精于做生意而素负盛名。在1887―1889年期间,他在许多上海和天津商人朋友中间不断活动,想筹集一笔为数不多的款项,计二十万两,作为金矿的开办资本。但他只筹集了六、七万两。最后,黑龙江省库不得不借给他三万两,另由一名天津商人在李鸿章担保偿还后提供了第二笔贷款,计十万两。①
虽然缺少商人投资已经部分地由政府资本和政府贷款来弥补,但官方创办人仍不断想出新办法来吸引投资者。一种鼓励方法是给官员及其亲友们以私人投资的机会。看来投资人都是那些负责人的亲密朋友和同事。盛宣怀依靠的这样一批为数不多的同僚给他办的几个企业提供过私人资本,这就是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的天津电报局以及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中叶的华盛纺织总厂、汉阳铁厂和中国通商银行等。可是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在持批评态度的御史的敦促下,经常反对用公款去从事有风险的工业,并且要求提前归还贷款。
但是,公款对提供官督商办企业的资金来说,仍然是极为重要的。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起,到李鸿章于1895年政治上失势以前,张之洞的纺织业和采矿业等一批企业逐渐与李鸿章的企业互争雄长。中级官员盛宣怀从来就没有足够的权力来保护他的日益发展的工业网,所以他最初不得不投靠李鸿章,后来不得不投靠张之洞,以谋求政治靠山和获得政府贷款的支持。因为清廷不愿意地方财政收入过分地投向工业,所以提交清廷待批的新的工业方案总是包含着允许吸引商人参加的计划。张之洞的许多奏议中也包含这样的计划,虽然他不信任商人,而且认为他们的思想过于陈腐而不能接受新工业。这些计划于是变成一种方便的掩护,因为许多省的创办人知道,一旦方案得到批准,就总能从地方财源中找到一定数量的公款。出身世家大族的各省官员出于需要和私利的缘故,事实上却日益依赖政府的资金来维持他们的新工业的运转。因此,官督商办企业的性质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叶已经改变,而越来越严重的官僚主义陋习不但无人非议,却反而更加加强起来。
通过利用政府的资源,盛宣怀这个最有成就的官僚企业主控制了许多官督商办的企业。他在为他的天津电报局寻找资本时,就这样大量地依靠各省省库和政府贷款,并利用现存电报线路作为贷款的附属担保品。只有长江下游和东南沿海地区的那些商业上有利可图的线路才能取得商人的投资。
另一相同的例子是盛宣怀从1896年起为张之洞经营的汉阳铁厂。盛宣怀原应寻求私人投资来代替业已花在铁厂的五百六十万两官方资金这一惊人的数字,但他规避了这一义务。然而张之洞改变了这一大企业的地位,即把它由官办改为官督商办,因为中央政府坚决拒绝再调拨公家资金用于这项工业。1894年以来,张之洞已奉朝廷之命邀请商人经营这一企业。他拖延了大约一年,辩解说他仍然需要再进行一些试验,来证明业已找到适于炼钢用的煤,不然商人就不愿参加。1895年10月16日他上奏清帝说,适用炼钢的煤已经找到,而且其成品能获高价。他现在准备邀请商人来治厂,但是他说为了让商人有时间能察看厂址和矿场的位置,他需要政府再拨一笔款子以使铁厂能维持运转到年终。①
1895年后期,张之洞受到朝廷很大的压力,他只好接受盛宣怀的帮助而不管条件如何,盛宣怀则提出用每出产一吨生铁抽一两银子的办法来偿还官本。盛宣怀本想从商人那里筹集一笔数目有限的资本来改善现有设备,但是这一着未能成功。他抱怨商人们因不能预卜采煤和炼铁能否成功而抱观望的态度。但是,作为与张之洞安排的一部分交易,盛宣怀得以从另外的政府资金中提出一百九十万两,指定为京汉铁路购买钢铁之用。到了1904年,从两个来源筹集到两百万两左右资本:较大的一部分从轮船招商局转来,其余的部分从他本人以及一些官绅同事处得来(他们对他的其他官督商办的银行、轮船、电报和纺织等企业都曾经作过贡献)。②
把某一公司的基金转到另一公司是盛宣怀常用的一种手法。在1890―1891年之间的某个时候,盛宣怀利用职权并且不顾会办郑观应的反对(因为未与商人投资者协商过),从轮船招商局把大约三十万两资金转给了上海机器织布局。1896年,盛宣怀又命令把另外两笔巨款――轮船招商局的八十万两和天津电报局的二十万两――转给他新办的中国通商银行。这两笔款项各占当时那两个公司的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或四十。③
张之洞对商人合伙的许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