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床全集.com》第13/85页


孝孺投笔于地,且哭且骂曰:“死即死耳,诏不可草。”

成祖怒,命磔诸市。{41}

方孝孺果然厉害。本来,朱棣摆出礼贤下士姿态,“降榻”亲迎,口称“先生”,很像一位贤明的君主。但方孝孺不吃这套,一意剥掉他的伪装。朱棣因对方是大儒,主动投其所好,顺带也自我表现一下,说起了《周公辅成王》的故事。他实在万不该说这个,不说还罢,一说,则让方孝孺逮个正着。方孝孺抓住此话,就合法性问题向朱棣连连进攻,招招不离后脑勺,朱棣初还勉强抵挡,随即左支右绌,终于辞穷,扔出一句“此朕家事”,放弃讲理。

这场抢白,方孝孺不但明白地告诉朱棣:“你的所作所为,全都非法。”而且连提三问,每一问,都把朱棣逼到死角,让那伪君子的面目大白于众。本来,朱棣希望“转化”方孝孺这么一个士林领袖,以度过“合法性危机”。他让方孝孺“草诏”,方若接受,则不啻承认了他皇帝身份的合法性;而方孝儒的威望,使这一承认比所草之诏的意义更为重大,势将在朝野内外整个精英阶层起到示范作用。然而,方孝孺不但拒绝效命,反就合法性这个最敏感的问题穷追不舍。

方孝孺的态度,让朱棣山穷水尽。他已然认清,自己的行为不可能指望得到正统儒家官僚阶层的接受与认可。于是,一方面,他难免恼怒至极而丧心病狂,另一方面,他确也只剩下一种选择:运用暴力,去强化到手的权柄。

“磔”,是将犯人割肉离骨、断肢体,再割断咽喉的极刑。朱棣这样处死一个读书人,除了发泄极度的仇恨外,显然还包含更冷血的目的,那就是恫吓,希望可让正统儒士胆寒。

这层目的,更由他的进一步措施得到验证。

方孝孺自己被杀(时年四十六)不算,朱棣复诏“诛其九族”,说是“五服之亲,尽皆灭戮”{42}。将与方孝孺血缘相近的亲族全部杀光,朱棣犹“怒不已”,闻所未闻地“必欲诛十族”。

所谓“九族”,典出《尚书·尧典》“以亲九族”。历来经学家有不同解释,一派认为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一派认为是从自己算起,上至高祖,下至玄孙;明清刑律服制图则规定,直系亲属上推至四世高祖、下推至四世玄孙,另外再在旁系亲属中横推至三从兄弟的范围。不管怎样界定,九族尽诛,一个人现有的亲属基本就一网打尽,杀无可杀了。饶是这样,朱棣意犹未平,怎么办?他就破天荒地“将其朋友代为一族诛之”{43},这样凑成“十族”。

孝孺案总共杀掉多少人?黄佐的《革除遗事》记载有八百四十七人,李贽的《续藏书》记载有八百七十三人,略有差别,可能万历年间(李贽生活于此时)的研究者对罹难者又有新发现而使总数增加了二十九人。除直接死难者,受方案牵连被发配、充军的,又有千余人;直到一百多年后,万历十三年三月,终于全部赦免被方案牵连流放各地者时,统计的人数仍达一千三百余人。{44}

方孝孺以一人之“罪”,造成成百上千人陪死、落难,说明了三点:第一,朱棣确有嗜杀残暴的禀性,比之乃父只过而无不及;第二,与方孝孺其人的特殊性有关,这种特殊性不单指他的政治地位,更源于他的精神影响力;第三,如此滥杀,远远超出了满足报复快感之需要,不宜仅理解为一种非理性冲动,事实上它主要的效果,在于对暴力、权威的炫耀。朱棣既然不能以“德”服天下,就索性以最血腥的面目示人,开动其强大的国家专政机器,压平其通往合法性权力道路上的一切障碍。

整个永乐元年,都是在血腥中度过的。方孝孺案象征着大屠杀的开端。除方孝孺外,被以灭族灭门对待的,还有太常寺卿黄子澄、兵部尚书齐泰、大理寺卿胡闰、御史大夫景清、太常寺少卿卢原质、礼部右侍中黄观、监察御史高翔等多人。每案均杀数百人。如黄子澄案,据参与《明史》写作并主撰《成祖本纪》的朱彝尊说:“坐累死者,族子六十五人,外戚三百八十人。”{45}胡闰案,据《鄱阳郡志》所载,“其族弃市【处死而不许收尸】者二百十七人”,而累计连坐而死的人数,居然惊人地达到了“数千人”!这个数字应该是可信的,因为我们在官史中也读到“胡闰之狱,所籍者数百家,号冤声彻天”{46}的记述。朱棣登基后,遭灭门之祸的究竟有多少?已难确知,但仅那个永乐初年著名的大酷吏陈瑛,经其一人之手,就“灭建文朝忠臣数十族”{47}。

这种暴力,甚至于可以毫无尺度。方孝孺被诛“十族”,虽已闻所未闻,属“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但遭牵连者毕竟与方家有这样或那样私交的名义。后来,则发展到纯粹伤及无辜的地步。如景清一案,“磔死,族之。籍其乡,转相攀染,谓之‘瓜蔓抄’,村里为墟”{48}。就是说,景清乡邻全部遭殃;“转相攀染”四字黑暗之至,最后弄得几乎成为“无人村”。另一个被族灭者高翔,除了满门杀光,还被挖了祖坟;犹不足,复先把高家产业分给他人,再宣布凡被分给高氏产业者,全部课以重税,“曰:‘令世世骂【高】翔也’”{49}。这才叫“无事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除被灭族者之外,还有许多人,自己被处决后,其家属或被宣布为奴,或辱其妻女,使嫁最贱之人。直到二十二年后,这批人才被特赦为“民”,“还其田土”{50}。

中国历史上向来不缺乏杀虐,但以往多为战争、种族冲突、暴乱、阶级压迫、灾荒所致。作为纯粹的政治迫害,像朱棣报复建文忠臣如此大规模的事件,杀戮之狠、株连之广,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他父亲朱元璋一生也搞了几次大的政治迫害,但那是分散在他三十年统治的不同时期;单论一次性地集中迫害,永乐元年当之无愧地创下了历史之最。

但其中情形又颇为怪异。朱棣的血腥杀戮,本意是树立威权、降服人心,可是杀人越多,也益发凸显了他权力基础的薄弱;他每杀一个人,都等于向世人宣告:“又出现了一个反对者——虽然被我干掉了。”另一方面,不断有人慷慨赴死,恰恰不断在证明被推翻的建文政权更合人心,或在人们心目中是更具法律或道德合法性的政权。在朱棣的酷刑面前宁死不屈、坚持立场的例子,比比皆是,大家翻翻《明史》,列传第二十九到第三十一,即卷141~卷143之间,记述了大大小小这样的故事一百来个,个个精彩,让人肃然起敬。还有更感人的故事,有人原本并不在所谓的“逆臣”之列,但为着正义,竟然自己送上门去:方孝孺处死弃市,开国名将廖永忠之孙廖镛、廖铭兄弟二人,明知危险,也不避斧钺,挺身而出,将支离破碎的忠臣遗骨收捡起来,葬于聚宝门外山上。事后,镛、铭果然被捕处死,他们另一个兄弟廖钺及从叔父廖昇也同时受牵连而充军戍边。

许多年后,李贽在总结这段历史时说了一番话:“故建文之时,死难之臣,若此其盛者,以有孝孺风之,连茹拔之【植物根部相互牵连的样子,指士大夫们彼此因信念而团结】,而建文复以春温煦之耳。”{51}意思是,之所以当时有那么多士大夫在淫威前宁死不屈,是因为一有方孝孺做榜样,二来整个儒士阶层为操守而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还有建文在位四年清明政治所给予大家的感动。现实如此,朱棣怎么办?也应该设身处地地替他想想:当时若不大开杀戒,势难压平局面;然而,屠刀高举的结果,反而更加彰显地暴露了他失道寡助的处境。左也不好,右也不是,的确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自打朱棣将朝思暮想的平天冠{52}戴到自家脑袋上,“合法性”问题,也就像驱不散的梦魇,始终追随着他。

这是他非正义攫取政权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可叹中国的历史、社会和人性,也不得不为这位自命为永乐皇帝的人的贪婪和权力欲,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什么代价?只消看看朱棣在此后一生当中,怎样竭尽所能,为维持其从来源处即沾染的洗刷不掉的巨大污点的统治,做下哪些事,便一目了然。

难得心安

佛家以因果看人生。凡事,有因即有果,一切的果皆可到它的因上去求解。所以佛家劝人行善,不为恶。一旦作了恶,事情就会自动生成一种惯性,让人越来越恶,即便想超拔也身不由己。

有人以为,做恶人是注定的,其实不然。有因一时一事作恶的人,但没有永生永世情愿作恶的人。人之所以作恶,说到底是受一种赌徒心理支配,对寻常、本分的生存不满也不甘,希望比别人少费几十倍的气力或突然间暴得这样那样的大利益,于是,打破常规,去做平常人、规矩人不肯做或不敢做的事,这多半是孤注一掷,抛开通常的人性准则(道德、法律、内心良知等)用整个人生来赌一把。这种念想本身就是恶的,一旦把它付诸实行,则必做下这样那样的恶事。因为大家都是有一分耕耘,得一分收获,凭什么你少付出那么多却得到很大利益?你这么做了,势必要侵害、损害他人,这不是恶是什么呢?但天底下恶人其实还有一个心理,即当他占了大便宜后,还愿意安心过日子,过比别人更好的日子。没有一个作恶之人,目的是毁掉自己。相反,他作了恶以后,还想享受作恶得来的成果。比方说,贪污的官员一定会想着弄到大笔的钱后,平平安安,人不知鬼不觉,做一个体面人——这些人的可恨之处,正在于此,损害了社会和他人,还期求不遭报应——不过,我们这里暂不去诅咒他们的无耻,而着重了解他们的心理:原来,他们也并不愿意一直充当恶人,他们作恶的起因是想靠偷懒、走捷径或独自撇下大家都遵守的准则替自己谋幸福,亦即,作恶也是为了追求幸福。从追求幸福的角度说,作恶之人与常人无有不同。在这一点上他们极不讲理,凭什么你作恶了还想得到幸福?不过,他们的逻辑就是这样。只可惜,人类社会和历史的公信不支持这种逻辑,否则,天下只好一片混乱。由于人类社会和历史的公信不支持,作恶之人的动机与结果之间,就会永远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正义认为:恶人必须遭到报应。这绝非徒然给好人无谓慰藉的宿命论,而是社会的自我保护机制;若非这机制,人类无法存在和发展到今天。怎么报应?现实中许多善良守法的人往往很不平地指出,作恶之人干了坏事,却有权有势、花天酒地,好处全都归了他们。的确如此,我们常常看到丑恶之徒似乎比谁都活得好。但是大家却不曾注意过,没有一个坏人能够终止作恶,捞一把然后安享所得,过一种从外在到内心都是体面人的生活,相反,他们要不断作恶,一天都不能停歇,用新的作恶来维持他们不正当得来的一切。这实际上是违背他们最初愿望的。作恶之后,人最想要的是安全。比方说,一个入室窃贼,被人发现,如有可以安全逃窜的机会,他一定选择逃窜;但往往得不到这样的机会,遭窃的事主或出于本能,或出于气愤,总会想阻止他逃掉,这时,窃贼极可能作下更大的恶,例如杀掉事主——他为什么这样做呢?分析一下,结论是很令人吃惊的:他是为了安全,为了掩盖自己的罪恶!一个入室窃贼如此,一个拦路抢劫者,或实施强奸者,或一个贪墨弄权者,莫不如此。所以,作恶有自己的连锁效应,如滚雪球。大多数作恶之人,开始都想得很好,一旦得逞,就罢手不干,带着作恶的成果悄悄过好日子去。但天底下岂有这等美事?恶无法指望善的荫护的羽翼,恶只能寻求恶的保护。人一旦作下恶,就只好加大作恶的力度来保全自己,用大恶来化解小恶的危险。受贿一百万的人,一定会继续收贿并且同时变成行贿者,收更多的钱,来收买跟他一样的同类,巴不得身边的人都变得跟他一样坏,这样他就安全了;于是,三百万、五百万、一千万……越陷越深,越走越远,唯其如此他才能将那最初的一百万带给自己的危险处境对付过去。很多人以为这是这些作恶之人欲壑难填,实则他们更多的倒是自有苦衷,身不由己。一个人只要作了恶,就会永受这种惩罚,罚他们不得停歇地把恶一直做下去,最初的恐惧被无限放大,一辈子活在惶惶不可终日的感受中。不管表面上看去怎样作威作福,他们心里却清楚得很:这不是人过的日子。今天那些贪黩的大官,被挖出来后,当着摄像机镜头一个个痛哭流涕、悔不当初,很多人觉得是做戏,我却认为这是他们内心感受的真切流露,因为那的确不是人过的日子。人类社会为了能够健康有序地延续下去,终究不会,也不能给这种人好日子过。

眼下,这位永乐大帝朱棣先生,也活在作恶后的恐惧中,也不能忍受梦魇般的纠缠。他也跟每个成功得手的歹徒一样,特别希望“从良”,回到社会公信的尺度中来,做个有名誉的人,让他的非法所得被人看成正当的、他理该得到的一份。

一些事,袒露了他内心的不自信——或者——也是屈服。

先焚毁历史,然后伪造历史。朱彝尊讲过一句话:“盖革除年事,多不足信。”{53}为什么?禁毁甚严,又大加篡改,致使真相大多湮没。《明史·王艮传》提及:“后成祖出建文时群臣封事千余通,令缙等遍阅,事涉兵农钱谷者留之,诸言语干犯及他,一切皆焚毁。”{54}“封事”就是奏折。“缙”即建文旧臣解缙,他归附朱棣后受到重用。就是说,朱棣向那些归附他的建文旧臣出示这一千多件奏折,除议论国防、农业和财政的以外,统统烧掉。他是极伪诈的人,表面上用这一手来释放那些归附者的不安,实际目的却是彻底消灭一切不利于自己的言论和材料,一石二鸟。他以为,把过去留下来的一切这类关于他的议论,抹除干净,就可以给自己树立一个正面形象,堂堂皇皇享受所窃据的位子。

这样的“形象工程”还包括:严禁民间自由谈论或书写建文朝这段历史——他的说法是“怀疑怨谤”,犯此罪者,“事发族灭”{55},将处以最高的惩治。这可不是说着玩儿吓唬人的。有个叫叶惠仲的文人,就受到了这种惩治,“永乐元年,坐直书‘靖难’事,族诛”{56}。

将真相的传播加以禁止以后,还需要再编造假话。永乐年间重修《太祖实录》,只修一次不够,又修了第二次,才算比较满意。明代诸帝实录,均由继任者负责修定前任的事迹,朱允炆已经修过《太祖实录》,但朱允炆搞的东西,自然靠不住,必须重来。目的有两个:一是把所有有利于朱允炆的记述删减干净,二是添加直至杜撰对朱棣涂脂抹粉的内容。当然还有一点,由他朱棣来修《太祖实录》,等于否认朱允炆是朱元璋的合法继承人。两次重修后的《太祖实录》,朱允炆被批判为数典忘祖、奸恶浊乱;实在不能丑化的,例如建文时代良好的政绩,就讳莫如深,只字不提,让它们蒸发掉,好像压根儿没发生过。而一切涉及朱棣自己的地方,不止是丰功伟绩、高大完美,也不止是凭空吹嘘(如《奉天靖难记》所谓朱棣出生时“云气满室,光彩五色,照映宫闼,连日不散”这样的鬼话),尤有甚者,他不惜在自己亲生母亲是谁的问题上也撒下弥天大谎。

关于朱棣的生母,《明史·成祖本纪》写道:“太祖第四子也,母孝慈高皇后。”这说法,首先由朱棣授意在《奉天靖难记》中提出来,再写入篡改后的《太祖实录》。清朝初年,官方修编《明史》,不顾历来的许多疑问,将《实录》的这套说法全盘接受。殊不知,历史的本质是透明的,天王老子也难一手遮天,就算一时勉强遮住,其实也不过是纸糊的灯笼,终究会露出窟窿。其中一个比较靠得住的窟窿,是《南京太常寺志》中记载,在南京旧太庙,供奉着一位妃的神主(牌位),上面明确写着是她生了第四子朱棣。{57}这一说法曾由明代的一位野史作者潘柽章在其《国史考异》中披露。《南京太常寺志》是一份官方文件,现在虽已亡佚,在明代却不止潘柽章一个人见过,至少还有一个人,即万历至崇祯年间的名士何乔远也见过,他很谨慎地写道:“臣于南京见《太常寺志》,云帝【朱棣】为妃所生,而《玉牒》【指《天潢玉牒》,成文于永乐年间,载述朱氏皇族谱系】则为高后第四子。《玉牒》出当日史臣所纂,既无可疑。南太常职掌相沿,又未知其据。臣谨备载之,以俟后人博考。”何乔远话虽说得含蓄,但由于《天潢玉牒》大拍特拍朱棣马屁,臭名昭著——此书居然声称懿文太子朱标“为诸妃所生”,只有朱棣和周王二人的生母是马皇后,所以,连清代的《钦定四库全书总目》都斥之多为“当时谀妄之词”、“与史实不符”——他提出应该允许《南京太常寺志》之说存在,“以俟后人博考”,意思明显认为后者真实可信。

不过,无论潘柽章还是何乔远,都只是从《南京太常寺志》读到相关记载,本人毕竟无缘亲见妃神主,所以向来大家也不便轻信。

但到了南明弘光小朝廷,终于有了直接的目击者,他们是礼部尚书钱谦益、大理寺左丞李清。他们都读过《南京太常寺志》,但事实究竟如何,连以博闻著称的钱谦益“亦不能决”。但在弘光元年元旦这一天,乘祭祀之机,他们终于开启孝陵寝殿,发现妃神主确在,且一切均如《南京太常寺志》之所云——李清的原话是:“及入视,果然。”{58}《三垣笔记》清代一直被禁,清末才重见天日。它的证词让史家大为兴奋,孟森先生称,朱棣身世“以前为疑案,《明史》中纪传自相矛盾。自《三垣笔记》出而证明《南太常志》之文”。

不过,我在读张岱的《陶庵梦忆》时,意外发现,早在钱谦益、李清之前,就有目击者,而且时间早两年,发生在崇祯十五年七月。目击人一个是张岱本人,另一个是当时主掌南京太常寺的朱兆宣。朱主持祭典时,张岱随观,得以见之,他写道:

壬午【1642年,即崇祯十五年】七月,朱兆宣簿太常,中元祭期,岱观之。飨殿深穆……近阁下一座,稍前,为妃,是成祖生母。成祖生,孝慈皇后【高皇后】妊为己子【对外宣称自己所生】,事甚秘。{59}

不知为何,这条记载孟森先生不曾注意到。

关于朱棣这样干的目的,孟森先生的分析是透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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