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作者:寒梅惊雪》第495/1101页


  好嘛,三位阁臣一起生病,那就病吧。
  朱允炆点头同意,并大度地表示会安排太医去府上看看。
  郁新与黄子澄是没有办法,他们与茹瑺可谓是一条绳上的蚂蚱,私底下关系也不错,现在落井下石,砸不死茹瑺,但必然会砸了自己的声誉。
  人家会说,都记住这两个人啊,以后交朋友,千万不要结交郁新、黄子澄之流,我呸,什么朋友。
  至于解缙,他其实很想借机干掉茹瑺,内阁少一个对手,自己也轻松一点。
  但杨士奇并不这样认为,杨士奇想的是,因为教材之争,导致内阁分裂,朝臣分裂,若在这个时候再阴下茹瑺,将来事情结束了,解缙与内阁其他大臣的关系定会更加恶劣,与其他朝臣的关系也会更加对立。
  有机会缓和,给郁新与黄子澄等人亮明态度,教材之争就是教材之争,差不多就可以收场了,我这次没有对你们出手,你们也不要把事情闹得太过分。
  解缙考虑到自己的根基毕竟不如这些在朝廷里混了十几年几十年的老家伙,便听从了杨士奇的建议,对朝臣攻击茹瑺的事不闻不问,权当听不见。
  日子一天天过,弹劾奏章一天天写,可就是没人批,没人办。
  内阁没人上班,皇上也不是每天都上朝,这奏折写了都没机会递上去,整天揣在怀里,也不在自己衙署办公,就在午门外瞎溜达,看看有哪位大臣受召入宫,给带过去。
  大明的官,都比较有韧性,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那种,也怪不得历史上被打死那么多,总这样天天堵家门口,是谁也不会开心啊。
  可问题还是需要解决,朱允炆再次开了朝会,连在家睡觉的郁新、解缙等人也被拉了回来,逮住机会的朝廷官员纷纷进言,要求撤销茹瑺官职,赶回老家种地去。
  朱允炆很客气,看着义愤填膺的众多官员,就问了一句话:“依大明律,茹瑺所犯何罪?”
  所有弹劾茹瑺的官员皆是目瞪口呆。
  大明律规定了什么罪该杀头、什么罪该用大棍子伺候,什么罪该用小板子打,可从头到尾,翻过所有律条,就没有一条写着:官员给老百姓道个歉,就应该罢官的。
  感情骂了几天,全都关注脸面问题,就没想过法律问题,现在朱允炆拿出了法律这根如意金箍棒,一棍子敲晕了这些人。
  法律没规定不可以干的,那基本上就是可以办的。哪怕是不道德,没人性,那也不犯法。
  既然不犯法,你们凭什么要追罪茹瑺?
  朱允炆还饶有兴趣地看向刑部尚书侯泰:“你掌刑部,又参与过大明律编制,来告诉朕,茹瑺代替忻州知府给百姓致歉,所犯哪条罪?若说不出来,这一封封弹劾奏章,是否为诬陷同僚的证据?”


第四百一十五章 太监宫女也杀过皇上
  侯泰一脸的生无可恋,自己只不过上了一封象征性地奏折,凑个热闹罢了,怎么就点自己一个人的名?
  现在拿《大明律》来说事,是不是有点无赖了?
  没错,《大明律》三十卷,包括了五刑、十恶、八议、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合计四百六十条,里面就找不到一条明文说官员不能给百姓道歉的。
  但如果非要让自己去盘查《大明律》,还真的能找出来几条甚至几十条,足够让茹瑺就地正法的,比如,可以将茹瑺定为“奸党”。
  理由?
  太祖用一个胡惟庸、蓝玉“奸党”的罪名处理过多少人,几年之后还可以接着用,一句他参与过胡惟庸的谋反,他是蓝玉的同党,管你是什么身份,一并干掉了事。
  现在也不是不可以创造出一个茹瑺案……
  虽然《大明律》使用了“轻其轻罪,重其重罪”的原则,就是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定罪较轻;贼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定罪较重。但是,《大明律》还有一个极大的操作空间,那就是:
  不当而为则犯法!
  所谓的“不当而为则犯法”,通俗点来讲,不应该做的事做了,那就是犯法。
  具体什么事不应该做,那就需要发挥点想象了。
  像是早上你应该吃点清淡的,但你非要吃大蒜,还在朝堂上唾沫横飞,你说这是不是不当而为?
  再比如你在朝堂上打了个哈欠,这内阁大臣在报告国家大事,你怎么能打哈欠呢?
  茹瑺这种行为,典型的就是不当而为,应该归入到犯法之中,加以严惩。
  对于这一点,朱允炆也是心知肚明,《大明律》也好,《唐律》也好,任何古代律法,都是以法家思想为核心的,而法家的一个思想,那就是: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意思也很简单,就是说,法律如果不公布的话,它的威力是无穷尽的。
  你都不知道有这些刑罚,刑罚的威严自然是深不可测的,奉劝你们最好不要以身试法,试着试着,哎,它还就出来这个法律了。
  这就是“不当而为则犯法”的理论基础,也是历代律法“因律起例,因例生例”、所谓“变通”的来由。
  这一条害人不浅,也极具生命力,即便是后世,每个人都遇到过这一条,上至婴孩,上至死人,无一幸免。
  那就是:
  最终解释权归某某所有。
  在这句话后面,绝不可能标注上如何解释,不可能将这部分公开化,文字化,毕竟“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都说出来了,还怎么有“威严”,怎么有转圜的余地,怎么有退路?
  一句话:只要解释权不公布的话,它的解释余地则是无穷尽的。
  在古代,掌握最终解释权的不是刑部,也不是大理寺、都察院,那是皇帝本人啊。
  朱允炆很嘚瑟,吃准了侯泰不能反驳,毕竟握着最终解释权的不是刑部,也不是大理寺、都察院,是自己啊。
  你们说茹瑺不当,那我非要解释为当,咋滴,要不要翻书对质?
  侯泰看着倒打一耙的朱允炆,彻底没话说了,于是学习了茹瑺的部分做派,跪下来喊道:“臣有罪……”
  不承认罪,那就得背构陷同僚的黑锅,这个就有点狠了。
  眼见朝局有了变化,不等郁新清完嗓子,整理好官服,解缙已经站了出来,高声喊道:“皇上英明,按《大明律》茹大人并无不妥,也无罪过……”
  其他官员顿时窝火,你说茹瑺没罪过,那就是我们有罪过?你解缙虽然在内阁混得风生水起,但也不能这样坑人吧?
  解缙并没有打算得罪大多数,转而说道:“然茹瑺所作所为,终有损朝廷颜面,朝臣上书弹劾,也是为朝廷着想,臣以为,百官无罪,应降旨山西,斥责茹瑺一二。”
  短短几句话,解缙即维护了百官,替百官出头,赢得了人心,又给出了解决的办法,可见此人政治功底之深。
  百官见解缙如此说,对其看法顿时改观。原本因“教材之争”站在解缙对面的官员,也在这一刻认识到,解缙这个人也不是那么令人讨厌,还是会护大家周全的。
  解缙听着朝臣低语,就知道自己做对了。
  可他还是错了。
  朱允炆站了起来,向前走了两步,严厉地看着所有官员,威严地说道:“忻州府衙强取豪夺,欺压百姓,致丧白衣,如此恶劣行径,与强盗何异?茹瑺代忻州府衙给百姓认错,道歉,当真是丢了朝廷颜面?既然你们一个个都如此要脸,那为何要做出这种事,难道这不比道歉更无耻,更丢人?”
  “朝议纷纷,弹劾漫天,朕看到你们只是在意脸面,却无一人谈及忻州府衙所犯不法!你们认为茹瑺为何要将忻州知府等人押解京师?!他就是希望你们看清楚,罪过和脸面哪个更重要!怕丢脸,就应该珍惜自己的脸面,自己不珍惜,反而怪别人,真乃荒谬至极!”
  “内阁拟旨,茹瑺扶危墙于既倒,挽民心于惊涛,为正臣典范,加封武英殿大学士,赏赐锦罗绸缎!这些奏折,谁写得谁就拿回去,好好想想自己错在哪里!”
  朱允炆没有被解缙牵着走,选择骑墙的处理办法,两边都不得罪,而是选择了认可与支持茹瑺,同时让百官反思。
  至于他们会不会心怀不满,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了。
  有些官员,用不了几年就会离开朝堂,他们的小心思,就随他们去吧。
  无论如何,茹瑺这件事终于结束了,原本应该是惊涛骇浪,舟船倾覆,结果却成了风雨飘摇,不动如山。
  郁新暗暗叹息,朱允炆说得没错,茹瑺之事的背景是忻州府衙强取豪夺,可所有人都没有问一句为什么,只关注茹瑺的行为本身,并不断进行攻击。
  这就是所谓的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吧。
  “解大人,后日孙女满月,可要早点来。”
  郁新走向解缙,含笑道。
  解缙微抬眉头,看着平和的郁新,点了点头,道:“既是满月酒,自要早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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