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将军误终身》第6/71页



“老夫人的薄荷油,六小姐的桃花扇子,四爷的朝服里子用的皂纱,波斯的熏香,……”马车候在西市的门口,余妈边走边嘟囔着,每日采买的东西都是五花八门,生怕忘了。
小厮们步步随着,我沉下步子来,掏出夫人邱蔚今晨打赏的赏钱递给她,“天气闷热,走得累了,便和小厮们找间酒肆歇歇脚,这里没有府中拘束,妈妈酒量也好,不妨喝上两杯。”
余妈眉开眼笑,“总劳姑娘破费赏酒吃,这如何使得!”说着接了钱过去,向小厮挥挥手,眼角的皱纹中都是笑意,“你们两个猴儿今天也托赖着借光,让姑娘乐得自己逛去,只是午时之后切记在西市金光门候着,务必一同回去才是。”
每天的这个辰光,是我一天中最期盼的放松的时光,因为只有在这里,徜徉在西市的街路上,我还能感受到些许来自西域的似曾相识的气息。
从秦汉时期,长安就平行三分作宫城,皇城和外郭城。宫城是皇帝及皇亲国戚居住的宫殿,位于长安的北部,自古皇帝便崇尚自北而据,面南而治,也即是诗人们常说的“开国维东井,城池起北辰”。
皇城中是百官衙署,祭祀太庙的聚集区,位于宫城之南,外郭城就是长安的寻常官员商贾百姓生活区域,也是长安幅员面积最宽阔的区域。展若寒的云麾将军府在长安城的东市临近皇城一带,是朝中权贵聚居的区域,府邸林立,气势非凡。
外郭城内设立了东西两市,各占了长安城的两坊之地,内中的井字形街道将两市各分了九区,这里商贾云集,邸店林立,物品琳琅满目,贸易极为繁荣。
东市临近大明宫,距离皇城和中央官署不远,坊间多皇室贵族和达官显贵第宅,所以东市是四方珍奇,皆所积集,买卖货物多为官货上品,价值不菲,来此采买的大都是皇族与官员等权贵。
西市则距皇城较远,周围多平民百姓住宅,市场贩售交易的商品,多是衣食住行等百姓日常所需,较东市更加热闹繁荣,且西市是长安丝绸之路的起点,坊间很多的胡商,开设的波斯商铺,珠宝店,货栈,胡姬酒肆,不胜枚举,是长安城最重要的交易市集。
除却祭祀节日婚娶等重大的日子需要到东市采办贵重货品,余妈带着我最常去的就是西市,府中人口众多,开销巨大,维持生计的寻常百货还是西市样式繁多,也更价廉。
西市的店铺邸肆繁多,密集如天上的星辰,其中三成左右是胡商的店铺和酒肆,有很多来自波斯番邦的货品都这里交易。
每天的这个时辰,我就在这里穿梭流连,也不买什么,只是一路看着贩卖横笛,羌笛,箜篌的乐器铺子,看着那西域风情的腰鼓,羯鼓,就会想起月下的流沙坳,男女老少群聚,围着篝火,奏响悠扬欢快的器乐,载歌载舞的欢乐时光。
一路沿着西市前行,路过的人流挨挨挤挤,街市上汉人胡人混杂,不少汉人也穿着时下流行的胡服在这里做生意。
年轻美貌的胡姬在多如繁星的胡商酒肆前拉主顾,轻颦浅笑,媚语嫣然,胸前瑞雪灯斜照,粉胸半掩疑暗雪,不时从酒肆中传出放浪的欢声笑语。
街市上频频可以见到走出深闺的长安女子,云鬓高耸,丰肩腴体,施施然行走于人群中,流连在商铺里,挑拣着自己喜爱的东西。胡汉通商的确给中朝带来了史无前例的繁荣。
这样的景象,曾经听娘亲反复的提及,儿时每天入梦前,娘亲会像讲故事一样讲给我听,百听不厌,带着梦幻的憧憬,“可怜我儿,花朵一般的资质,却生在这苦寒之地……”每每娘亲讲到动情处,会抚摸着我的头顶,唏嘘叹息,泪光盈盈。
如今,我如娘亲期盼的,生活在这繁华的天子脚下,而她却被心心念念的中朝派来的士兵屠杀在西疆的大漠里,心中酸涩难忍,眼中却不再有泪水,我向娘亲发誓,不会再为她哭泣,否则,可怜的娘亲在天堂怎能安宁?
“云笙姑娘,今儿晚了些!”爽朗的声音打断了我的遐思,回过神来,竟然已经走到了西市的驼马店,大胡子的店主洛赛对着我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坨坨呢?”我打量着他的马棚,这是个波斯胡商,在中朝做驼马运输生意十余年,说了一口流利的中朝话,养了上百匹的骆驼和沙漠良驹,专门为中朝商贾和胡商驮运货物。
他爱驼马如命,他饲养的骆驼和马匹身体壮健,在沙漠中穿行有良好的耐力和经验,远近闻名,就连中朝驿站的军马都是由他饲养,展若寒带我回长安之后,就把坨坨寄养在那里,每次我有机会来西市的时候,都要看看我的白色骆驼。
“接了活,跟着驼队走了,今早上出发的,姑娘若是早点来,还能看见它,大概两个月的时间才能回来。”洛赛对着我端了端肩膀。
我一时无语,心中很是失落,但是骆驼就是沙漠之舟,长安并不是它的家,若是远离大漠久了,它大概也会和我一样的失落怅然。
“放心,云笙姑娘,我特意叮嘱小厮们好好照顾它,况且还有展将军交代,不会有任何差池的。”他返身从房子中拿出个茶包递给我,“西域的罗布麻茶,刚回来的新货,送给姑娘尝尝鲜儿,不值几个钱,只是家乡的东西,是个念想罢了。”
感激的向他道谢,同是背井离乡的人才有这种惺惺相惜的感觉,拿着茶包转身要走,他又叫住了我,“姑娘在长安可有家乡的熟人?”问得很突兀,竟然我微微一怔。
家乡的熟人?熟识的人早已身归黄土,看着我摇头,他也有些微微纳罕,挠挠头,“这几日有个人来了两次,打探姑娘的事情,也知道姑娘的名字。”
“是男人还是女人?”我心中一动,族中的人除了可意和那十几个被卖掉的姑娘,已经再无一人幸存,会是谁呢,难道是可意?她会不会也被卖到长安来?
“是个年轻男子,衣着打扮看不出什么,只是言谈举止并不太像长安人,高高个子,相貌不俗。”他回忆了一下那人的样子,也并没有说出个所以然。
既然是男子,更不可能是可意,刚才那乍现的期盼念头顿时熄灭了,想来,也不过是在这个市井中经常见到我的登徒子。
这大半年的时间,我每天跟着余妈出入西市,经常有些好色之徒频频在我周边围绕搭讪,只是我这个沙匪出身的女子如何会把他们放在眼里?
时辰不早了,向他告辞离开,余妈还等在西市出口的金光门,今天我在西市滞留的时间比平时要长,担心余妈等得心焦,我加快脚程,离西市金光门还有一大段的距离呢。
继续在人流中穿梭,只是,今日的感觉很不对劲,总是觉得身后有人在跟着自己,可是蓦然回首时,却又找不到可疑的踪迹。
那种感觉就像在荒漠中独行,被嗜血的野狼觅着踪迹,亦步亦趋的潜行,不见声迹,却让人惴惴难安。
经过一间脂粉铺子的时候,我闪身进去,老板笑容满面迎上来,我佯装挑拣着东西,眸光却一直在偷偷关注外面的动静,过不许久,果然见到一个高高的身影。
扔下手中的胭脂,我一个箭步冲了出去,几乎就和那人撞了满怀,他穿着胡人的衣服,头上却包了波斯的头巾,围了半张脸,看不清面孔,只留有一双黑黝黝的眼睛,深不见底。
“你是谁?为何跟着我……”我的话没等说完,却是肩臂一痛,左肩上竟然钉上一只小小的袖箭,“你!”我大怒,挥手打去,胳膊却绵软无力,被他一把捉住。
他凝视着我,眸光闪动,我急于脱身,撕扯之间,却是一阵晕眩,热闹的街市,过往的人群,那男子的脸,都像陀螺一样在眼前旋转。
我拼命想保持清醒,奈何视线越来越模糊,身体再不听使唤,向地面滑去,却被他一把掳起,横抱在怀里!
“放开我……”蓦然心惊,怒叱出口,唇舌竟然也麻痹起来,让我吐不出下面的声音。
“哎!你是哪个?怎么抱着云笙姑娘?快放下她!”身后传来男子喊叫的声音,心中一喜,竟然是洛赛,可是奈何此时已经发不出声音,竟然不能呼喊求助。
那男子抱着我飞速奔跑起来,闹市熙攘,不时撞到身边的人群,惹来一阵阵喧嚣和斥骂,好心的洛赛在后面边喊边追逐,可男子的力气很大,抱着我依旧步履如飞。
明晃晃的阳光照在我的脸上,湛蓝天空中那如丝如缕的白云在我的眼眸中旋转,旋转,如儿时的我,偷喝了爹爹的石榴酒,是漫天漫地的昏眩,终于,一切慢慢归于黑暗。

  ☆、第9章 将军的吻

许是一年前的辰光了,月下的流沙坳清风微拂,族中的男女老少聚拢在篝火周围载歌载舞,欢声笑语,琵琶铮铮,羯鼓鸣奏,悠扬欢快的乐曲飘荡在西疆清澈如洗的星空之中。
赫连氏沙匪和迷月渡的顾南风马帮合作了一笔大买卖,抢掠了朝廷给龟兹白氏藩王的赏仪。这些东西可以换来很多的粮食布匹,西域的苦寒冬季就要来临,这次收获,可以让流沙坳的族人们在漫长的冬天免于衣食无继,颠沛流离。
抱膝坐在已经开始泛黄的草地上,含笑看着欢乐的族人,哥哥们邀了迷月渡马帮的几个首领饮酒欢庆,平素安静的流沙坳人声鼎沸。
族人们和马帮的汉子们开怀畅饮,男子们跳着矫捷阳刚的胡腾舞,女人们则跳着婀娜柔美的胡旋舞,反手叉腰如却月,扬眉动目踏花毡,一派乐意融融的景象。
一只大手突然覆盖在我的眼睛上,带着几分石榴酒的酒香,遮去了漫天的星芒,不假思索,几乎是下意识地擒住那只手,起身,挺肩,弓背,已经将那人狠狠从肩头摔过去!
他的身手竟是那般敏捷,人在空中一个腾挪转身,竟稳稳站在我的面前,反倒是抓着我的手臂一拧,让我撞进了他的怀中,后背碰上他坚/挺的前胸,火辣辣的生疼。
“流沙坳的三姑娘好身手,果然名不虚传!”耳边是略带戏谑的调侃,低沉男子的声音伴着灼热的呼吸回荡在耳边。
有几分愠怒回过头去,面颊却擦上了他滚烫的唇,月下一双如涵碧水的瞳仁,潋滟在沧溟的暮色之中,眸光如跳动的篝火,倒映着我晕红的双靥。
……
这景象却在迷雾中隐去,只余下熙攘西市中那面巾之下魅惑的黑眸,不由伸手过去,拉着他,酸楚胀满胸臆,轻声喃语,“你怎会在这里,顾南风,你知道吗?赫连氏沙匪已经不存在了……”
铁箍一般的手掌环握着我的手,猛一用力,手上剧痛,意识顿时清明,恍然睁开眼睛,面前居然是那张皎如清月,俊美无俦的面庞。
“好了,晕了这大半日,云笙姑娘总算是醒来了!”身边黑压压围着不少的人,听得出这是余妈的声音。
恍惚了半晌,才算彻底清醒,西市中发生的事情慢慢在脑海中浮现了出来,中了淬毒的袖箭,我被那男子挟持,此刻不知为何,竟然已是身在将军府。
床前的将军一身戎装,显然是刚从军营中匆匆赶回,掩去了素日的白衣翩然,风尘如逸的气韵,却多了几分凛冽飒爽的王者之风,他握着我的手,神情冷凝,身边的人都有些惴惴不安,偷偷瞄着他的脸色。
“人是醒了,这箭上的毒怎么说?”他放开了方才紧握着我的手,微微侧首,问着身边的大夫,将军府的郎中陆先生。
郎中捏着拿着袖箭反反复复观察,嗅嗅味道,也是一脸的茫然,“这上面的毒必定不是来自中土,老夫能辨别出任何一味草药,只是这个味道,却还是第一次见过。”
我缓缓坐起身,药性已然散去,并未觉得有任何不适,伸手要过那只袖箭,闻了闻袖箭上的味道,心下已经了然,很熟悉,也并不罕见。
箭尖和箭身之上是用天竺特产黑色曼陀罗的种子和洋金花淬炼的麻醉毒剂,味道只是淡淡的,所用分量并不大,少量使用对于身体无恙,否则我也不会这么早醒来。
流沙坳的族人也会制作使用这种麻药,通常是在猎取大型野兽时,淬在箭矢之上,饶是再凶狠的野狼,亦或是再狡猾的沙狐,中了箭也会立时四肢麻痹,乖乖束手就擒。
使用这只袖箭的男子必定是西域人,我把玩着袖箭沉思,方才的昏沉梦境突然在头脑中乍现,那似曾相识的眼神在脑海中电光般的一闪,难道会是他?
怎么可能,他是纵横驰骋的西北狼,如何会出现在中朝长安的闹市之中,可是,若不是他,能够对我使用西域淬毒暗器的男子,又能是谁呢?
一时间,心思电转,凝眉深思,不经意间,竟然对上了面前那双冰雪般清澄的星眸,心在刹那间慌乱,手一抖,袖箭掉落,被他抄手接住。
“你们权且下去,我有些话交待云笙。”他盯着我,目光灼灼,声音不低不高的说了一句,围拢的众人低眉敛首,立时走得干干净净。
“他是谁?”他的语声沉静柔和,却有着无言的威仪。
“四爷,他的头巾遮住了脸,看不清容貌,我真的不知道。”正视着他的眼眸,语音笃定,心竟有一丝丝的虚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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