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盘之赢》第8/33页



甲方: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x年x月x日

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合同签订后,在履行时会出现各种情况,有的是主观的,有的是客观的,有的是当事人无法预料的,有的是人为的。不论出现哪种情况,都要影响合同的履行,必然造成合同纠纷的发生。在中盘合同中,纠纷的发生更普遍些,可能发生的争议有以下几种:

(1)中盘商同供(需)方或供需双方因佣金等发生中盘合同争议。

(2)中盘商同经纪人服务机构发生的争议。

(3)中盘商之间发生的争议。

在中国,解决这些平等法律主体间争议的方式主要有四种,即协商、调解、促裁、司法诉讼。

1.协商

协商,是指在发生争议之后,争议各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各自作出一定的努力和让步,共同寻求一个彼此可接受的解决方案,达成和解,从而使争议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用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既有利于争议尽快得到解决,又有利于促进双方之间的谅解与合作。因此,当争议出现后,争议双方应首先寻求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协商的形式比较灵活,没有定式。当事双方可以当面谈判,也可以通过电函进行磋商,还可以委托律师出面交涉。实践表明,协商是解决争议的主要方式之一,大多数争议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解决。

2.调解

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通过第三方对合同争议各方的说服、劝导,促使他们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使争议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作为主持调解的第三方,可以是仲裁机关,法院,也可以是其他为争议各方所信赖、主持公道并有能力进行调解的其他机构,甚至个人。

调解是在第三方介入的前提下由当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因此其处理结果可能会更全面、更公平一些,争议双方一般也都能严格遵守。中国的人民法院、经济仲裁机构和涉外仲裁机构都把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

3.仲裁

仲裁,是指当双方之间发生争议时,根据争议双方之间的仲裁协议或其他有关规定,将争议提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按照一定程序进行裁决,从而使争议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仲裁的优点有:(1)它是当事双方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能够充分体现当事双方的地位平等。(2)仲裁员一般是由精通经济贸易的专家担任,有助于保证仲裁裁决的公正『性』。(3)仲裁程序相对简单,通常没有司法诉讼那种繁复的上诉程序,可节省时间,减少费用,使争议尽快解决。(4)仲裁的审理和判决一般都不予以公开,这有助于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维护败诉方的商业信誉。(5)仲裁的裁决通常比司法判决更易得到外国的承认和执行。由于仲裁本身所具有的这些优点,因而人们往往将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手段。

经济合同的仲裁程序一般包括申诉和案件的受理(收案、审查申诉、立案)、审理前的准备、证据调查取证、先行调解、仲裁开庭、保全措施和仲裁终止等。申诉是指经济合同发生争议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向仲裁机关要求依法仲裁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4.司法诉讼

司法诉讼,是指当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诉讼程序使争议得以解决的一种方式。

由于司法诉讼的程序较复杂,拖延时间,费用较高,因而在实践中,采用司法诉讼解决争议的情况并不多见。但司法诉讼中的司法判决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的,如果败诉方在管辖法院所在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的判决易于得到执行。

原告起诉,首先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按照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诉书状后,应当及时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在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

第五节中盘商与法律

中盘商的中介活动,涉及许多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规定,这就要求中盘商必须在经营活动中做到知法、守法。具体来说,中盘商与法律的关系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中盘商必须在法律和政策规定

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1)他们必须取得合法的经纪资格,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中国不少省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中盘商培训、考核,颁发资格证书。部分省市颁布了中盘商管理办法,中盘商的活动纳入法制轨道。

(2)他们必须在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稍有越轨,便可能触犯法律。

(3)一些中盘商从事的中介活动恰恰在法律领域,这就要求他们更要精通法律知识。

一些中盘商在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原告、被告之间穿梭往来,介绍案源、来往调和,从中获利。律师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他们在充当中盘商角『色』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人们出于对律师这一职业的信任心理,对律师的道德及能力一般不持怀疑态度,从而大大提高中介活动的成功率。根据当前经济活动的特点,律师充当中盘商,重点可放在货物买卖、合营、股票、证券、房地产开发及租赁、知识产权转让,经济信息等方面。

二、中盘商要学会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利益

中盘商应以诚信作为自己的基本原则,应充分认识到诚信原则是发展事业、出奇制胜的惟一法宝。《合同法》规定居间行为、中介行为要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是对中盘商最基本的法律约束。有的中盘商不讲信用而引起经济纠纷,造成某些企业的经济损失,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另一方面,中盘商在做了大量中介活动,付出心力财力劳力后,而被双方当事人抛弃的事时有发生。即供需双方直接见面后,双方抛开中盘商而达成交易目的,俗称"翻墙"。对于这种现象,中盘商就要采取措施加以防范,最有效的手段是正确运用经济合同这一法律手段。中盘商在经纪活动中最常用的合同形式是居间合同(经纪合同),代理合同(委托合同)等,此外,还必须懂得其他各类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文本格式。

三、中盘商要精于通过仲裁、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对于中盘商来说,既然投身于商海中,纠纷的发生就不可避免。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是仲裁和诉讼,一个好的中盘商不能不精于此道,其意义在于开拓经营活动的领域和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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