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墉文集》第101/476页
对着观众打开,神神秘秘地,如同魔术师般,熟练而轻巧地掏出一件件道具。
橙黄色的藤黄,像是甘薯;杯装的颜料像是中国餐馆的调味料;长长的毛笔像是筷子,
还有着一批大大小小的瓷碟。我一边摆,一面幽默他说:好像是要介绍大家怎么吃中国菜!
也就用这开箱亮道具的机会,原本嘈杂的会场,因为注意力的集中而能安静下来。于是
拂纸、磨墨,便能够轻松地展示我的笔下功夫,所以我常说:这黑匣于是亮出的第一招,谓
之先声夺人!
军毯是我的第二宝,但它不是展示在人前,也非专用来铺盖,而是当我在家作画时,放
在桌上,做为纸张的垫底,由于毯毛微微突起,就算纸湿透了,也不至于黏住,更因为下面
毛毯的通风,而有快干的作用。
黄色又略带些草绿的军毯,是抗故时期胡宗南手下的一个将领送给我的,那是战利品,
一件随着日军渡海,却再也回不去的东西。
毯角有块已经残破的白布,上面以毛笔写着那日本兵的番号和姓名,我常想,它原先的
主人,是在弃甲曳兵时将它遣弃了,还是背着它,颓然倒下,成为流亡异国的孤魂,军阀误
尽的苍生之一?!
所以我也就一遍又一遍地检视,看上面是否有那侵略者的血渍,或是子弹孔、刺刀眼之
类。有时候在桌前兀坐,触及那粗得有些扎人的军毯,和它已经残破的边缘,以及上面的点
点墨斑,竟觉得那是一块暗暗黄绿的大地,有着烽火过后无边的苍凉与凋敝。
初到美国几年的重要画作,都是在这块烽火流离的军毯上孕育的,自然地带着一些浪迹
异国的情怀。有时候在冰雪的夜晚,暖气不足,它也便成为伴我异乡梦的朋友,只是压在身
上,出奇地沉重,使我常常梦见逃难,追兵到了身后,双腿却不听使唤。
“毛毛衣”是我的第三宝,它不是毛衣,而是一件里面带着绒毛的滑雪衣,我喜欢叫它
毛毛衣,因为这个名称很孩子气,也很温暖,尤其是在异乡,它有一种母亲的感觉。
毛毛衣不是母亲缝的,而是有一年到合欢山滑雪前,学生特别为我从香港买回来,深紫
色的厚呢子面,长领后面用拉链连着一顶帽子,由于专供滑雪之用,所以并不太长,也不很
宽松。甚至可以说穿在身上有些被包着的感觉。
在合欢山上,我不觉得毛毛衣有什么好,却在日后的旅途中,一天加深一天地爱上它。
尤其是风疾雪密的隆冬,研究所下课之后,常已经是深夜了,我必须沿着一条马路,走上
20多分钟去搭巴士。
铲雪车总是一大早出动,所以风雪夜走出校门,已经分不出人行走道与大马路,一片白
茫茫地,像是罩上了一大块白被单。
许多人形容雪景是粉饰银妆,我想那多半是在有暖气的室内或车子里,观外面的雪。也
可能是在明朗的白日,有着明朗的心情,踏雪玩雪。至于一个初到异乡的学子,喷着白烟,
在深沉的夜色、袭面的北风,与不断往鼻孔里钻的密雪中,踏上归途,又不是归途;走回家
门,却又不是家门时,那白皑皑,则是一种苍白与无助。
偏偏深夜的巴士特别少,常常等上40分钟,车子才来,我裹在毛毛衣里,低着头,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