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世界文学名著鉴赏词典》第23/34页


作品鉴赏发表于1946年的《国王的人马》从表面上看似乎讲的是一个关于专制独裁的州长威利的故事,实质上却是一部严肃的政治小说,涉及到美国社会和政坛的各个方面.沃伦不愧是一位文学大师,为了不写成平铺直叙的自然主义小说,他起用了一位讲述人——新闻记者杰克,以第一人称的手法将整个故事有层次,有条理地呈现出来.这样做,不仅避免了一般的政治小说常有的枯燥乏味,使故事起伏跌宕,富有情趣,更重要的是把小说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从社会的角度来探求人的本质.在美国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普遍罪恶中,任何人都要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哪怕他最初有着较好的愿望,到头来也是事与愿违,必然成为"恶"的工具.譬如威利始终认定自己掌握权力的目的是造福人民,但在实现这一目的过程中却亲手玷污了自
己的目的,虚无的理想主义毕竟没有战胜现实的权力欲.尽管他有那么高的威望,手下有那么多忠臣铺佐,最终还是难逃身败名裂的下场,——小说的题意也就在这里."国王的人马"源于美国早期的一首童谣:"爬得高,摔得重,国王的全班人马,也难让破镜重圆".从中可以看出,作者对改造美国社会,净化人们被毒化的心灵,似乎不抱多大的期望.除了威利,小说中其他人物的处境也不美妙.杰克秉承威利的旨意,费尽心机地找到欧文法官的"隐私"材料,既造成了欧文自杀,同时又背叛了自己的过去——因为欧文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生身父亲.亚当医生的遭遇更令人同情.这位刚正不阿的外科医生素来对威利的所作所为深恶痛绝.可他有一个致命的弱点——看到别人生病就不忍要去医治,威利就利用了这一点,迫他就范.结果,生活仍然无情地捉弄了亚当,他想切除别人身上的"溃疡",可又自觉不自觉地培植了社会的"肿瘤".最发人深醒的,恐怕要数杰克的舅舅卡斯的经历了.他本是个热情纯真的人,一次同朋友的妻子相遇,竟坠入情网.那朋友为了解除这痛苦的"三角关系",在一次狩猎中,假借猎枪走火自杀了.卡斯从此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为了从内疚中把自己解脱出来,他拼命地做好事,甚至带头解放黑奴,结果却使那些获得了自由的奴隶找不到挣钱吃饱肚子的地方.他想在战争中结束自己的生命,勇于冲锋陷阵,可子弹偏偏不找他,反倒把那些跟在他后面冲锋的人送到死神时怀抱.然而,当他扬起了生命之帆,意识到人生的美好时,一颗子弹却把他送上了天.作者用相当的篇幅叙述了这位戏剧性人物的人生.从结构上看,这似乎是与主线关系不大的一条支线,但事实上,作者在暗中巧妙地铺设了联想的跳板,使人不由自主地拿理想主义的他与实用主义的威利相互对照,进而得出完全一致的结论.在物欲横流,精神空虚的金钱社会,丧失信仰的实用主义与抽象的道德理想同样是行不通的.另外,小说还深刻剖析了美国所谓民主竟选的虚伪.尽管,从选民到竞选人似乎都在按照一种严格的程序办事,其实在幕后操纵竞选的还是腰缠万贯的财阀和手握权柄的党棍,其间的阴谋陷害和造谣中伤不胜枚举,以"正直"起家的威利也是靠这样的竞选"策略"才得以当上州长的.集诗人、批评家和小说家于一身的沃伦是一位不断探索人生价值和社会意义的大师,他很注意利用生活中的悲剧来挖掘其潜含的道德含义和自我本质.沃伦曾借杰克之口描述了他所处的那个世界:"它就象一张巨大的蜘蛛网,如果你触动其中的任何一点,哪怕只是轻轻的一碰,振动也会波及最远的边缘.昏睡的蜘蛛受到震动会立即跳起来,吐出蛛丝,将你包围,并在你皮下注入黑色而使人麻木的毒液".从作者这段充满了恐惧的描述中,我们深刻地意识到美国社会的黑暗和官场的险恶,置身于这样可怕的"黑网"中,人的悲剧性命运,当然是不可避免的了.
(晓申)
约翰·斯但贝克珍珠(1947)
作者简介约翰·斯坦贝克(1902—1968),美国小说家,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蒙特雷县塞利纳斯镇一个面粉厂主家庭.母亲是中学教师,喜爱文学.家中藏书甚丰,使斯坦贝克从小就受到文学的熏陶.他家乡的秀丽山川也培养了他对大自然的热爱.他上过斯坦福大学,却不受正规教育所拘,只选修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并且中途辍学.他从事过筑路、采摘水果、丈量土地等体力劳动,了解下层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感情.1929年他发表第一部长篇小说《金杯》,描写17世纪加勒比海的海盗,未引起广泛注意.他的创作生涯以《托蒂亚平地》(1935年)的出版为标志进入全盛时期.小说描述蒙特雷市一群游手好闲但轻利重义的西班牙裔人的群居生活,以他们的淳朴单纯反衬中产阶级的自私贪婪,全书轻松幽默,富有喜剧色彩.在《胜负未决的战斗》(1936年)中,作者以冷峻的现实主义笔调反映加州果园流动农业工人在共产党员领导下进行的罢工斗争.《鼠与人》(1937年)塑造了两个流动农业工人的鲜明形象,作者对他们摆脱奴役的梦想及其破灭赋予极大的同情.作者在同年把小说改编成话剧在百老汇演出,也获得巨大成功.代表作《愤怒的葡萄》(1939年)以广阔的画面展示了俄克拉伊马州佃农在30年代被迫背井离乡长途跋涉去加州谋生的史实.小说鞭挞了压迫剥削农民的资产阶级,讴歌了农民团结互助顽强不屈的精神.小说被公认为反映经济大萧条的史诗式巨著.中篇小说《珍珠》(1947年)是他烩炙人口的名篇.作者曾获1962年度诺贝尔文学奖金.
内吝概要墨西哥小镇拉巴斯的清晨显得格外宁静.印第安渔民奇诺睁开眼睛时听见早潮轻轻地拍击着沙滩,小鸟嘁嘁喳喳地叫着.他的妻子胡安娜躺在他身旁,这时也睁开了星星般的双眼.他们的婴儿小狗子正静静地睡在吊在空中的箱子里.奇诺的头脑中响起了"家庭之歌"的柔美乐声.突然,"家庭之歌"变成了"邪恶之歌":一只蝎子蜇伤了小狗子.虽然胡安娜及时用嘴巴吸出了一些毒液,但是头生儿子伤口的红肿仍然使她感到不安.她毅然作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她说."去请大夫."这话传到他们的邻居中间,大家都感到惊讶,因为住在花园洋房的大夫是从来不到印第安人的茅屋来看病的.当胡安娜知道大夫不会来时,便决定登门求医.她随即抱起小狗子,奇诺跟着她,邻居们列队相随一起向镇中心进发.大夫家的大门紧闭着,他只派出仆人隔着门缝向奇诺索取治疗费.奇诺掏出八颗又小又灰黯的珍珠递了上去.过了一会仆人把珍珠还给奇诺,谎说大夫出去了,急忙关上大门.奇诺一拳捶在大门上,裂开的指关节淌着鲜血.为了尽快救治小狗子,奇诺一家子乘小船出海,希望采到一颗珍珠给大夫作为治疗费.奇诺潜入水底,在一块突出的礁岩下面,他发现一个特大的牡蛎的贝壳半开着,闪出一道寒光.他感到一阵兴奋.他用力揪下壮蛎,浮上水面.他利索地用刀撬开了贝壳,拨开肌肉,在他眼前出现了一颗象一轮满月般的举世无双的大珍珠.胡安挪和丈夫一起凝视着这颗稀世宝珠.在这快乐的时刻她想起了儿子.她曾用海草做药敷在小狗子的伤口上,这时她惊喜地发现他肩头的红肿奇迹般地消失了.奇诺得到宝珠的消息不胫而走迅速传遍全镇.各个阶层的人顿时都对奇诺产生了兴趣.正在花园里散步的神父想到教堂必须进行的修缮,回忆自己有没有主持过奇诺的婚礼,有没有给小狗子洗过礼.大夫听到消息后马上说:"他是我的顾客.我正在给他的孩子治蝎子蜇的伤."与此同时手握
宝珠的奇诺正编织着玫瑰色的梦.在灿烂的珠光里他看到一幅幅美好的画面.他看到胡安娜、小狗子和他自己都穿着新衣服正在教堂补行婚礼.他看到自己买了一根新鱼叉,手里端着一支他梦寐以求的步枪.他看到小狗子正在学校里读书写字.奇诺的脸上放射出兴奋的光芒,他想到他儿子有了知识,他们也会有知识,从此再也不会受人欺凌,他们将得到最可宝贵的自由.然而恶势力象一群贪婪凶残的豺狼,一次又一次地粉碎了奇诺的美梦.就在他喜获宝珠的当晚,神父来到茅屋看望奇诺一家,观赏那颗大珍珠.大夫也来给小狗子治病.他利用奇诺无知连吓带骗让小狗子服下使他痉孪呕吐的药,一个小时后再来给他服解药.他除了向奇诺索取医药费外,还从奇诺的目光窥测他藏珍珠的地方.当晚就有一个黑影闪进茅屋,企图盗走珍珠.幸好奇诺早有提防,及时把珍珠转移了.为防不侧奇诺决定第二天一早就到镇上把珍珠卖掉.拉巴斯镇收购珍珠的商人早就风闻奇诺要出售稀世宝珠.他们都成竹在胸,严阵以待.这些商人看似个体经营,实际上都受雇于一个大老板.他们见到宝珠在黑天鹅绒上珠光闪耀,全都看傻了,但迅即又装作若无其事般贬低它的价值,拼命杀价.奇诺看清了这伙骗子的真面目,断然表示要把宝珠拿到首都去卖.当晚奇诺再次与黑影遭遇,他受袭击负了伤.胡安娜认为珍珠是邪恶的,她劝奇诺把它扔回大海,他拒绝了.胡安挪半夜悄悄起身走出门去,决心把珍珠扔回大海.奇诺赶到夺回珍珠,狠揍了善良的妻子.两个黑影又向奇诺扑来,他刺死了一个,另一个逃走了.奇诺打算当夜就乘船出走,可是他发现船底被人砸了一个大洞.回家途中他又望见自己的茅屋起火燃烧,胡安挪抱着小狗子向他奔来.胡安娜告诉他是黑影放的火.他们一家在奇诺哥哥家躲了一天,第二天晚上离开拉巴斯镇向北方进发.他们小心翼翼地避开城镇绕道走.休息时奇诺不忘扫掉路上的足迹以防被人跟踪,但是奇诺还是发现有三个人远远地尾随而来,其中一个骑着马.奇诺带着妻儿进山暂避,追踪者又遁迹而至.就着他们吸烟时的火柴亮光,奇诺望见两个人在睡觉,另一个拿着步枪放哨.他认为只有把他们杀死才能免遭毒手.他乘月亮开起之前潜近他们.可是正当他准备扑过去时,月亮的银边露出东方的地平线,山上传来小狗子轻微的哭声,持枪的追踪者以为是山狗哀吠举枪欲射.奇诺急忙跳起,他在半空中时枪声响起.奇诺狂怒地夺过枪,一连杀死三个追踪者.这时蛙鸣和蝉噪都归于沉寂,奇诺分明听到了胡安娜的呜咽.在拉巴斯人人都记得奇诺一家是怎样回来的.一个金色的黄昏,奇诺和胡安娜出现了.他们不象往常那样一前一后地走,而是并肩同行.奇诺的胳臂上搁着一支步枪.胡安娜肩上扛着一个小包裹,包布上血迹斑斑.两人都面带倦容,但神情坚毅.他们走到海边,奇诺从怀里掏出那颗大珍珠.他看到珠子里面邪恶的面孔窥视着他的眼睛,他也看到熊熊燃烧的火光.在珍珠表面他看到在他枪口下追踪者狂乱的眼睛,他也看到小狗子被枪弹打掉头顶的尸体.珍珠显得丑陋,灰黯,象一个毒瘤.奇诺把它递给胡安娜.她看着丈夫的眼睛柔声说:"不,你来."奇诺的手臂一扬,珍珠在落日的余晖中闪闪发光,远处溅起水花,一瞬间珍珠就无影无踪了.
作品鉴赏中篇小说《珍珠》自问世以来一直深受美国读者的欢迎,并且译成多国文字,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小说所以会有巨大的魅力,首先由于作品真实而又深刻地反映了墨西哥湾沿岸印第安渔民的生活.斯坦贝克是现实主义作家,一贯重视取得第一手材料.30年代末他和好友生物学家里基茨到墨西哥湾沿岸地区考察海洋生物,听到了关于稀世宝珠的传说.1945
年,他编剧的影片《稀世宝珠》在墨西哥摄成.两年后他又根据影片写成小说《珍珠》.原来关于稀世宝珠的传说只是讲一个印第安少年找到一颗特大珍珠.他知道珍珠价值连城,就梦想今后可以不用劳动,坐享荣华富贵了.但是连续两晚他都遭人殴打,逼他说出宝珠的所在.他忍无可忍,终于设法把珍珠扔回大海.斯坦贝克在小说中大大扩展和深化了故事的思想内容.小说将奇诺一家为一方和以医生、神父、珠宝商为代表的另一方构成对立面,这样传说里的夺珠争斗就演化为小说中资产阶级对印第安人的民族压迫了.作者在小说里多次把对奇诺的袭击者描写为黑影,又点明他们的身分,不描绘他们的形象特征,其寓意就是把他们作为黑暗势力的代表.他们的力量是强大的.几百年来他们剥夺了印第安人受教育的权利.他们控制了医疗、宗教和珍珠的销售,把印第安渔民置于受欺骗遭压迫的地位.当他们得悉奇诺获得稀世宝珠后,先是用骗术企图把宝珠弄到手,未成后便疯狂地对奇诺袭击,追踪,必欲置之死地夺珠而后快.面对如此凶恶的敌人,奇诺凭借自己的机智和勇敢一次次击败了他们,维护了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斯坦贝克通过生动的人物描写表明了他的褒贬态度.他同情和赞扬善良正直的奇诺一家.小说结尾时作者以充满激情的笔调描绘了奇诺和胡安娜在丧失爱子后返回拉巴斯镇的悲壮的一幕.夫妇俩并肩而行表明他们经历了共同的苦难后认识到作为人的平等地位.他们把宝珠扔回大海是对压迫者的无声抗议.他们虽然默默无语,却具有凛然不可侵犯的威严.作者在表现他们共性的同时还注意突出个性.奇诺的勇敢刚毅和胡安娜的温顺果断都通过具体事例得到充分展示.作者还根据人物的性格特点用多种手段揭示他们的内心世界.奇诺不善言谈,作者就按照印第安人的民俗,用歌来传达人物的感觉和内心的感情波澜.作者还致力于表现人物性格的复杂性,使人物形象更为丰满.奇诺盼子读书的强烈愿望体现了世世代代被剥夺受教育权利的印第安人对知识和自由的向往,而他在教堂补行婚礼的梦想则让我们看到了愚弄人的宗教在他灵魂深处打下的烙印.对奇诺的压迫者作者寥寥几笔就勾画出他们的丑态.如当奇诺一无所有时医生拒绝为他儿子治病,而风闻奇诺获得宝珠后他当晚就亲自来到奇诺的茅屋送医送药,这种前后对比的手法把医生的势利贪婪暴露无遗.小说的另一成功之处是象征的巧妙运用.珍珠在西方文学里历来是纯洁的象征,因此拥有一颗大珍珠象征美满幸福.可是在小说中作者反其意而用之,把珍珠作为罪恶的象征,只有在扔掉它之后主人公才能重新得到心理平衡,这就使小说带有寓言的性质.正如作者在小说开头所说:"如果这个故事是个寓言,也许各人都从里面领会他自己的意义,也以自己的生活体验去读它."小说给读者的联想提供了自由驰骋的广阔余地.斯坦贝克擅于把现代的表演手段融入小说创作.由于小说是在电影的基础上再创造的,小说中电影的表现手法随处可见.景物描写、情节的展开、场景的衔接、高潮的激烈场面,处处体现电影结构严密、节奏明快的特点.作者简洁精练的语言也给作品增色不少.
(陈士龙)
田纳西·威廉斯欲望号街车(1947)
作者简介田纳西·威廉斯(1911—1983)美国戏剧家.生于密西西比州哥伦布市,原名托马斯·拉尼尔·威廉斯.父亲是鞋业推销员.1929年他就读于密苏里大学,未几辍学,在一家鞋业公司工作,同时从事业余剧作.1938年毕业于依阿华大学,他的成名作《玻璃动物园》(1945),是一部自传体戏剧,在1944—1945创连演563场的纪录并获纽约剧评奖.该剧主角汤姆是个有理想的青年,由于父亲抛弃,他不得不挑起养活妈妈和妹妹的担子,在鞋厂干他不喜欢的工作,他在业余时间写诗,想成为诗人.他的妹妹腿部有轻微残疾,生性胆怯,母亲则整天沉涸在回忆旧时南方的好日子之中.此剧反映了普通人在生活中的挣扎和苦恼.《欲望号街车》是他最成功的剧作.女主人公布兰奇是典型南方淑女,在父母双亡,家庭败落以后,不肯放弃旧日的生活方式,堕落成为靠色相勾引有钱人为生的妓女,后来不得不投靠妹妹.但又与当工人的妹夫格格不入,继而遭妹夫强奸,最后被送进疯人院.此剧反映了"现代社会里各种野蛮残忍的势力蹂躏温柔优雅的弱者",获普利策奖、纽约剧评奖,被评为47—48年演出季节的最佳戏剧.《热铝铁皮屋顶上的猫》反映南方上流社会的虚伪和欺骗,获普列策奖和纽约剧评奖.《鬣蜥之夜》描写一群被社会遗弃的人,获纽约剧评奖.他的其他剧作有《夏和烟》、《去夏突至》、《玫瑰纹身》等.威廉斯在1965年荣获布兰迪斯大学戏剧艺术创作奖章,1969年获全国文学艺术学会戏剧金质奖章.威廉斯擅写南方妇女,主角多具有畸形心态,她们是畸形社会的产物.他擅用象征手法和表现主义的手法,以富有诗意的对话见长,被公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最出色的剧作家之一.
内容概要杜博依斯姐妹生于一个南方种植园主的家庭,父母拥有一个叫贝尔·里夫的庄园,原先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家道中落,家人却仍然保持旧的生活方式.贫穷使他们抵押了庄园,这时,父母又染了病,日子窘迫不堪.妹妹史蒂拉知道难以支撑这个家庭,便离家出走了,她嫁给波兰籍后裔的工人柯瓦尔斯基,住在新奥尔良贫民窟一套只有两室的公寓里,姐姐布兰奇支撑着那个破败的家,直到父母去世.布兰奇漂亮,性情温柔,富于幻想,举止优雅.她很年轻时,嫁给一个她崇拜的英俊的年轻诗人,但后来,发现他和一个年纪比他大的人搞同性恋,布兰奇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又不知道该怎样帮助他.在一次舞会上,她竟大声说:"我看见了,你真让我讨厌!"丈夫不胜羞愧,在舞会上开枪自杀了.这件事使布兰奇一生负疚,每当想起舞会上的情景,便不堪忍受.布兰奇感到非常孤独,空虚,无法排解,便开始酗酒,滥交男朋友,希望以性满足来填补空虚,靠有钱男朋友的供给维持她原来的生活水平,已堕落到妓女的地步了.随着时光流逝,布兰奇面临着红颜老去的危机,她曾挣扎着过自食其力的生活,在一个叫罗洛尔的小镇任中学教师,但是不堪忍受寂寞使她故态复萌,竟至勾引一个17岁的学生,被家长发现,写信向校长投诉,说她"道德败坏,不宜为人师表".布兰奇被学校开除,名声狼藉,在罗洛尔无法谋生,只好去投奔唯一的亲人,妹妹史蒂拉.但她万没有想到,史蒂拉和妹夫原来住在贫民窟里,过着那样的生活.布兰奇和妹夫斯坦利一开始就格格不入,斯坦利没有教养,粗鲁自负.他白天在工厂做工,晚上不是和同伴去玩保龄球就是聚在狭小的家里喝酒打牌,喝醉了还发酒疯.布兰奇身无分文,却是旧时气派,在浴缸里一泡就是半天,
还偷喝斯坦利的酒.两人一见面就互相讥讽,更令斯坦利无法忍受的是,布兰奇曾经劝史蒂拉离开他,姐妹俩重新开始生活.但史蒂拉说她爱斯坦利,并且已有身孕.但布兰奇说他们之间的不是爱情,而是兽欲.她无法明白妹妹怎么能和斯坦利这样的"动物"生活在一起.她渴求安全感和正常的生活,把希望寄托在结婚上,她看中了斯坦利的牌友密奇,千方百计吸引他向她求婚.但是斯坦利把布兰奇的底细告诉了密奇,密奇便不来参加布兰奇的生日晚会,但事后他来了.布兰奇把事情和盘托出,希望得到密奇的谅解,但是密奇对她说,"你不够干净,不配和我母亲住在一起",并和她绝交.更有甚者,斯坦利买了一张回罗洛尔的车票,在庆祝布兰奇生日的晚餐后作为"礼物"送给她.一连串的打击把原来已经到了精神崩溃边缘的布兰奇彻底地逼疯了.在史蒂拉去医院分娩的那一晚,斯坦利还强奸了她.事后,布兰奇把这事告诉史蒂拉,她却不相信,因为她还要和斯坦利过下去.布兰奇神智不清,整天打电话,等待着某个旧情人邀请她乘游艇游加勒比海.精神病院的医生护上来接她了,暴力不能使她就范,最后,医生以翩翩的绅士风度,口称杜博依斯小姐,才把她哄上了车.临走时,布兰奇发出了内心的呼喊:"不管你是谁,我一向靠陌生人的善心过活."史蒂拉不忍看到姐姐这般结局,但又无能为力,只好在悲泣中看着姐姐被人架上汽车.
作品鉴赏作者说过,这部剧作的意义在于表现"现代美国社会里的以强凌弱,野蛮残忍的恶势力蹂躏了那些温柔而优雅的弱者".这固然是主题的一部份,象易卜主一样,威廉斯的这出戏也反映了妇女问题.40年代的美国妇女,离开了男人的保护就无法生活,经济上的不独立,使她们必然要依附男人.布兰奇的名言:"不管你是谁,我一向靠陌生人的善心过活"就是被社会遗弃的那部分妇女的内心呼喊.布兰奇有值得责备之处,但也是令人同情的,而作者对她的同情就超过了对她的责备.无怪乎许多美国妇女说,看了这出戏后,心里很难受,但又还想再看,这就是此剧的魅力所在.布兰奇最终断送在亲人手里,虽然她没有死(现代悲剧不一定以死亡结尾),但被送去疯人院度过余生比死还要可怕.这个令人心寒的结尾也反映了美国社会冷酷的人际关系的一个侧面.布兰奇的悲剧在于,时代变了,生活条件变了,她却不顺应而改变,不肯放弃华服美酒、和绅士结交的生活习惯,因此旧时南方淑女的种种优点——有教养,温柔,娴雅,反而成了她适应新环境的累赘了.及至落魄到投奔住贫民窟的妹妹时,仍不肯正视自己已成了别人的负担这个现实,她多次声称"我不要现实,我要魔术",她不肯适应斯坦利的家庭环境,却企图和史蒂拉一起去改变斯坦利,正是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和行动使她和斯坦利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激化,以至后者非要除掉她不可.布兰奇代表已遭淘汰的那种旧日的南方文明,而斯坦利代表着新文明——及时行乐、自私、强者凌弱,适者生存.布兰奇是不适者,必然被淘汰,美国社会是属于斯坦利这样的强者的.和布兰奇相比,史蒂拉要实际得多,也自私得多,但由于她能适应新环境,她有家,能过比较安定的生活.在人物间的冲突的处理上,此剧表现得很出色,最尖锐的冲突在布兰奇和斯坦利之间,是两种文明的冲突,强者和弱者的冲突,这对矛盾不断激化,直到高潮.斯坦利和史蒂拉之间也有冲突,但解决的办法是史蒂拉作出牺牲,去适应斯坦利的粗鲁专横.布兰奇和史蒂拉也有矛盾,最激烈处在她对待丈夫强奸布兰奇这件事.但是她选择了不相信,这样她就能和斯坦利继续生活下去.此外,史蒂拉和布兰奇都有各自内心的挣扎.象征主义手法在此剧也有出色的表
现.戏一开始,布兰奇寻妹所走的路线是乘一辆叫"欲望号.的街车,到公墓转车,再过六个街区,到"天堂福地"下车.这些充满象征意义的名字就暗示了布兰奇的结局,很富讽刺意味,也暗示了欲望引向死亡.布兰奇的名字是"白色的树林",象春天披雪的果园,意味着纯洁,在法语里,布兰寄还有胆怯、无辜的含义.斯坦利一词来自古英语,意为一片石头空地,冰冷、坚硬.这两个名字暗示着人物性格.剧中布兰奇唱的歌:"唉,这只不过是个纸月亮,正飘过纸造的海洋.但你若相信我,那就和真的一样."第二首:"没有你的爱.这是不值钱的炫耀,没有你的爱,这支低级的小调".还有第三首"玉米面包啊,玉米面包,/玉米面包没有盐"都非常贴切地暗示布兰奇那种依赖别人而无可奈何的心情.第三首则更突出她所处的那种无法忍受的处境.内心感情的流露通过象征主义表现寻很含蓄.剧中人物的对话是高度性格化的,布兰奇的语言富有诗意,文质彬彬;斯坦利缺乏教养,两人经常唇枪舌剑,但讽刺挖苦的能耐各尽特色,很令人折服.象尤金·奥尼尔,威廉斯在这出戏里也运用了表现主义的技巧来使人物的内心冲突外化,变为可以为观众感受到的东西.整出戏在贫民窟一套狭窄的公寓里进行,三堵高墙使空间显得格外狭小,使人有喘不过气来之感,这正好表现生活对住在这儿的人的压力,尤其是对布兰奇的压力.布兰奇的丈夫艾伦是在舞会上自杀的,当时奏着维苏威安纳音乐,接着是一声枪响.后来,这支曲子多次重复出现,每次出现,表示布兰奇想起这个场面,暗示负疚一辈子折磨着她.此外,布鲁斯乐曲,这种源于黑人悲歌的音乐的不时出现,使全剧笼罩在压抑低沉的调子里.丛林里的声音暗示那是一个让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统治着的社会.无论象征主义或是表现主义手法,在剧中对揭示主题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何海伦)
阿瑟·密勒推销员之死(1949)
作者简介阿瑟·密勒(1915—)美国剧作家.出生在纽约一个富裕的制造商家庭,父亲在大萧条时期破产.密勒1932年中学毕业后就外出谋生,在汽车零件仓库干过活.1934年入密执安大学,开始戏剧创作,并得过戏剧协会的奖.1944年,他的《鸿运高照的人》在百老汇上演,未获成功.他的成名作是1947年上演的《全是我的儿子》获纽约剧评奖.此剧讲一个不负责任的制造商把不及格的飞机零件卖给空军,导至飞机失事,21名飞行员(包括他的幼子)死亡,别人因此坐牢,他却逃过了法律制裁.后来,他的儿子提出要娶弟弟的未婚妻,那个为他父亲坐了牢的人的女儿,终于使他受到良心谴责,认识到那些丧命的飞行员"全是我的儿子",于是自杀.1949年上演的《推销员之死》是密勒的杰作,获纽约剧评奖和普列策奖.1953年上演的历史剧《炼狱》,影射当时麦卡锡主义对左翼人士的迫害.密勒本人在1950年曾受非美活动委员会传讯并被判藐视国会罪.1958年才由最高法院撤销这一罪名.他的其他剧作有《两个星期一的回忆》,反映他本人早期在汽车零件仓库工作的一些经历;《桥头眺望》反映意大利非法移民在美国的悲惨遭遇.密勒曾和好莱坞红星玛丽莲·梦露结婚,为她写过电影剧本《不合时宜的人》,1961年密勒和梦露离婚后,再娶奥地利籍摄影师英吉保丽·莫拉斯,这段经历反映在剧作《堕落以后》中.另外,他还写了《维希事件》和《代价》、《美国时钟》及大量戏剧评论.密勒最爱写人的负罪感和良心发现.他一贯反对纯娱乐性的庸俗戏剧,提倡严肃戏剧.
内容概要威利·洛曼是个巡回推销员,他一直相信讨人喜欢和坚持是事业和主活成功的关键.他的偶像是推销员大卫·辛格曼.他活到84岁,只要在旅馆里拨个电话,就能做成交易,死后在新英格兰有许多买主和同行为他送葬,极尽哀荣.现在威利已63岁了,干推销这一行已经34年.早年曾为老板在新英格兰开创地盘立过汗马功劳,可是如今年老力衰,货物又推销不出去,也就赚不到佣金,而家里的种种费用却要如期支付,如房屋分期付款,保险费等等.经济负担,种种精神负担加上长途驾驶,威利心力交瘁,精神错乱.他经常看见幻象,尤其无法集中精神驾车.过去的经历,在非洲冒险发了财,但早已故去的哥哥经常出现在他面前和他说话.过去和眼前经常交替出现,使他讲话语无伦次.他的妻子林达是个温顺的贤妻,与他分忧几十年,早就发现他神智不正常,还有自杀倾向,但又怕说穿了更伤他的心,所以无能为力.这天夜里,威利突然回到家里,林达告诉他,在西部干了几年的大儿子比夫回来了,小儿子哈比也在,想让他们爷儿好好谈谈.比夫一直是威利的希望,14年前,他在中学时曾是足球明星,全国许多学校争相为他提供奖学金,但比夫并不了解自己应该干什么.他视父亲为偶像,但在他快要中学毕业时,数学不及格,为此,他曾赴波士顿找父亲解释,不料,发现父亲在旅馆里和一个女人厮混,还以母亲的丝袜送给对方.这一发现使威利在他心中的形象一落千丈,比夫从此一蹶不振,中学没有毕业就离家出走,到西部去了.混了几年,却没混出个人样来,至今没有正式职业,想在纽约老家重新开始.威利见儿子这般模样,不禁怒从中来,儿子也不甘受责,反唇相讥,于是两人又象从前一样吵开了.其实,威利心爱比夫,对比夫有负疚感,他错误地认为,比夫只是不努力,要努力准能成功.哈比也迟迟未能接受自己是个失败者的事实,后悔没有跟哥哥去冒险.但他毕竟知道,希望
只能寄托在比夫身上,因为哈比虽然仪表堂堂,却是个只会寻花问柳的浪子.一顿争吵之后,比夫决定次日去找旧老板借一笔钱,和弟弟开体育用品商店.威利相信有了本钱,兄弟俩一定能成功.他也同意了妻子的建议,求老板在纽约给他一个不用跑远途的差使.为了给父亲一个惊喜,比夫次日一早离家,并让母亲转告父亲.当晚爷儿三人要在某饭店聚餐,一表父子修好,二贺新的开端.次日,威利找到老板,不但没有得到纽约的差使,反而被解雇了,威利走投无路,只好找老朋友查利借钱付保险费.查利曾多次在经济上帮助威利,这次又答应给他一份优差,但威利谢绝了这样的照顾.晚上,威利按时到了饭店,原先,两个儿子想瞒住他,说旧老板如何热情接待,但比夫受不了威利老生常谈的教训,只好和盘托出,说老板让他坐了六小时冷板凳后,又假装不认识他.比夫一气之下顺手拿了他的金笔走了.比夫还告诉威利,他们父子两人其实都是失败者,他却偏要教比夫相信一定会成功.父子三人不欢而散,两个儿子跟妓女走了,撇下威利在饭店里.威利离开了饭店,到种子商店买了蔬菜种子,连夜在后园里种了起来,他明白,他活着的价值还比不上死去.现在,房屋款已经付清,他死后还可以让家属拿到两万元保险金.因此,他拿定了主意,种下蔬菜,作为对妻子负疚的一点补偿.深夜,两个儿子回来了,林达大骂了他们一顿,要把他们赶走.比夫也决定从此离家,再也不回来了.他声泪俱下地劝父亲面对现实,丢掉成功的幻想.威利却认为他仍是个孩子,并且还需要自己,若有一笔钱,他一定能成功.因此威利为他们而死的决心更坚定了.两个儿子已上楼睡觉,但在林达再三催促下,威利仍迟迟不愿上楼就寝.他又见已故哥哥出现了,而且又和他谈开了,后来,竟开车冲了出去.威利死了,林达在他的墓前说:"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干啊?..我想啊想,怎么也弄不明白.威利,今天我已最后一次付清了房款,亲爱的,却没人在家.我们自由了..我们自由了".
作品鉴赏《推销员之死》是一出典型的现代悲剧.它暴露了美国社会的某些弊病,粉碎了"人人可以成功"的神话.威利·洛曼是剧中的悲剧人物.他的悲剧在于死抱住错误的价值观念不放,不能面对现实.他的一生在错误的梦想中度过,也为了一个错误的梦想而死.威利代表了他那个阶层,因此他的悲剧也是一群抱着成功梦想的人的悲剧.正如他的名字Lowman所暗示,他是属于社会的低层人物.威利一无所有,推销员没有工资,只领佣金.他们推销的只是别人的东西、他相信,人只要讨人喜欢,具有魅力,世界的大门就朝他敞开.他把自己的生活建筑在这样的梦想之上.他对大卫·辛格曼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大卫推销得非常成功.他不必离开旅馆,一个电话就能成交,84岁去世时,有这么多买家和同行为他送葬.由于他总是生活在自己想象的世界中,把幻想当作现实,所以又常常说大话.他不顾自己推销不受欢迎的事实,吹牛说自己在新英格兰如何重要,说自己的销售额如何高,他就这样陷进自己的谎言中不能自拔.早年,他的哥哥本劝他去阿拉斯加发财,但他的妻子林达说,"你在华纳公司不是干得很好吗?有希望成为股东啊."结果他错过了机会,连起初林达劝他求老板给他在城里的差使,他也只能拒绝,因为"他在新英格兰很重要",而事实却是,老板把他解雇了.对待大儿子比夫,他又拼命灌输"只要讨人喜欢,有魅力就能成功"的思想,至使比夫长期不能正确认识自己,他还姑息比夫的偷窃倾向,造成了另一代人的悲剧.威利的盲目性使他妒忌邻居查利的成功,拒绝查利给他提供的职业.他硬要比夫相信自己的魅力足以使旧老板借一笔巨款给他开业.最后,
当比夫声泪俱下地帮助他正视现实的时候,他又误认为比夫终于还是接受他的观点,需要他,因而决定自杀,以便有一笔钱留给他.然而,威利的悲剧并不是全部由于自身性格的弱点造成的,一部份原因是美国社会本身的弊病.威利终于发现,他自己就象他分期付款购买的东西一样,等你付清款后,东西便用尽或者坏了.他付清了最后一次房款,而他却只好到坟墓里去安息了.在美国社会,人老了就象被吃光了肉的橘子一样,皮被扔掉.然而,他为之牺牲的两个儿子,却是不值得他这样干的.比夫是剧中第二个重要角色,他是威利哲学的牺牲品,由于威利一向厚长薄幼,对比夫爱护有加,比夫便把父亲作为偶像.威利相信比夫讨教练喜欢,即使偷点东西也不成问题,后来为了向哥哥逞英雄,竟怂恿比夫兄弟去偷木头.比夫就这样按照父亲的价值观去做人,直到数学不及格,到波士顿找父亲求助,发现了父亲的隐私,才完全改变了他对父亲的看法.由于父亲不断告诉他他如何重要,使他不能听命于人,加上又有偷窃习惯,在外飘泊多年,不但一事无成,还进过监狱.他曾设法帮助父亲丢掉幻想,正视父子两人都是平庸之辈,只能从头开始,但终未成功.但剧终时,他终于醒悟了.如果说,密勒对剧中人还寄托希望,那么希望是在比夫身上.哈比是个被父亲忽略的儿子.在家里,比夫的形象总是把他压在下面.哈比长大后是个浪子,也很自私,竟把神经错乱的老父扔在饭店里,与妓女扬长而去.但哈比也是威利哲学的牺牲品,更可悲的是,直到剧终时他还相信自己会成功.林达是贤妻形象,但她不但没有帮助威利回到现实,反而使威利在自己的幻想和盲目性中越陷越深.她对威利的死是有责任的,但他仿佛是密勒的代言人,喊出了许多人心中的呼声,"必须关注这个人",即人不能到老就象橘子皮似地被扔掉.本和查利都是为了证明威利哲学的谬误而设的人物.本代表富有冒险精神又能残酷地竞争的一类人.他17岁进入非洲丛林,21岁走出来时成了富翁.他成功了.他的哲学是"和陌生人争斗切不可公平".查利是个现实主义者,他不相信个人的魅力.他的名言是:"J·P·摩根脱了衣服象个屠夫,但他带上他的荷包时,他非常讨人喜欢."由于他的务实精神,他在美国社会也获得有限度的成功.他和他的儿子伯纳德与威利父子完全相反.此剧也使用了象征手法,如丛林象征人类社会;丝袜暗示威利对妻子的负罪感;树林着火象征威利感到的生活压力大到不能再承受;付清了贷款的房子象征在美国社会里人的价值观念;威利自杀前深夜在那个阳光不足的后院种上蔬菜表示他绝望之中拼命要给家人留下一点什么;还有幕启和幕将下时那笛声,象征威利那无法实现的梦幻.象征手法的运用就象意识流在小说里的运用.在布景设计上,屋内的墙都是透明的,现实的人物和已故的人物,过去情节和现实情节交替出现,也象意识流一样,只是表现已故人物及过去情节时,人物穿墙而过,不理会室内环境,而现实中的人物则从门里出来.表现过去时,灯光变暗,人物的举止显出年龄差异,服饰显出时代差异.
(何海伦)
欧内斯特·海明威老人与海(1952)
作者简介欧内斯特·海明威(1899—1961),美国小说家,出生于伊利诺伊州奥克·帕克.他的父亲是内科医生,爱好钓鱼和打猎,培养了海明威对户外活动的兴趣.从幼年到老年,他对斗牛、拳击、渔猎等的热爱历久不衰.这些竞技活动有助于造就他的硬汉性格,并且在他的创作中得到了生动的反映.他一生经历丰富,曾长期担任驻欧记者,亲身参加过两次世界大战.西班牙内战期间,他支持共和政府,反对法西斯主义.在抗日战争中他曾来中国采访.其中对他影响最大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他从耳闻目睹的事实中认清了这场帝国主义战争的性质.他和一批敏感的青年作家在战后流落欧洲,在否定了传统价值观念后对生活和前途感到迷惘,被称为"迷惘的一代".他的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1926年)和《永别了,武器》(1929年)都是表现第一次世界大战给青年一代造成的创伤的力作.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1940年)歌颂国际纵队战士和西班牙游击队员反法西斯的英勇斗争.海明威是语言艺术大师.青年时代的记者生涯和旅欧美国女作家斯泰因的影响形成他简练生动的文风.他写作态度严谨,字斟句酌,反复琢磨,使他含蓄简约的文体日臻成熟,在世界文坛独树一帜,影响了不少作家.1952年他发表了中篇小说《老人与海》.1954年瑞典皇家科学院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赞扬他"精通现代叙事艺术,文笔有力,自成一体,这在近作《老人与海》中得到了证明."晚年他由于疾病缠身,精神抑郁,自杀而死.
内容概要古巴渔民桑提亚哥是独自乘小船打鱼的老渔夫.接连84天他一条鱼也没有捕到.起初40天一个叫曼诺林的男孩子总是跟他在一起,可是日子一久曼诺林的父母认为老头背运,吩咐孩子搭另一条船出海,果然第一个星期就捕到三条好鱼.孩子见到老头每天空船而归,心里非常难受,总要帮他拿拿东西.桑提亚哥瘦削憔悴,后颈满是皱纹,脸上长着疙瘩,但他的双眼象海水一样湛蓝,毫无沮丧之色.他和孩子是忘年交.老头教会孩子捕鱼,因此孩子很爱他.村里很多打鱼的人都因为老头捉不到鱼拿他开玩笑,但是孩子认为老头是最好的渔夫.他们打鱼不单是为了挣钱,而是把它看作共同爱好的事业.孩子为老头准备饭菜,跟他一起评论垒球赛.老头特别崇拜垒球好手狄马吉奥.他是渔民的儿子,脚跟上虽长有骨刺,但打起球来生龙活虎.老头认为自己已经年迈,体力不比壮年,但他懂得许多捕鱼的诀窍,而且决心很大,因此他仍是个好渔夫.他和孩子相约第二天一早一起出海.当晚老头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少年当水手时远航非洲见到在海滩上嬉戏的狮子.醒后他踏着月光去叫醒孩子,两人分乘两条船,出港后各自驶向自己选择的海面.天还没大亮,老头已经放下鱼饵.鱼饵的肚子里包着鱼钩的把子,鱼钩的突出部分都裹着新鲜的沙丁鱼.鱼饵香气四溢,味道鲜美.正当桑提亚哥目不转睛地望着钓丝的时候,他看见露出水面的一根绿色竿子急遽地坠入水中.他用右手的大拇捐和食指轻轻捏着钓丝.接着钩丝又动了一下,拉力不猛.老头明白一百英寻之下的海水深处,一条马林鱼正在吃鱼钩上的沙丁鱼.他感觉到下面轻轻的扯动,非常高兴.过了一会儿他觉得有一件硬梆梆、沉甸甸的东西,这分明是马林鱼的重量,他断定这是一条大鱼.他先松开钓丝,然后大喝一声用尽全身的力气收拢钓丝,但鱼非但没有上来一英寸,反而慢慢游开去.老头把钓丝背在脊梁上增加对抗马林鱼的拉力,可是作用不大,他眼睁睁地看着小船向西北方飘去.老头想鱼这样用力过猛很快就会
死的,但四个小时后鱼依然拖着小船向浩渺无边的海面游去,老头也照旧毫不松劲地拉住背在脊梁上的钓丝.他回头望去,陆地已从他的视线中消失.太阳西坠,繁星满天.老头根据对星的观察作出判断:那条大鱼整夜都没有改变方向.夜里天气冷了,老头的汗水干了,他觉得浑身上下冷冰冰的.他把一个麻袋垫在肩膀上的钓丝下面减少摩擦,再弯腰靠在船头上,他就感到舒服多了,他大声地自言自语:"要是孩子在这儿多好啊,好让他帮帮我,再瞧瞧这一切."破晓前天很冷,老头抵着木头取暖.他想鱼能支持多久我也能支持多久.他用温柔的语调大声说:"鱼啊,只要我不死就要同你周旋到底."太阳升起后,老头发觉鱼还没有疲倦,只是钓丝的斜度显示鱼可能要跳起来,这正是他求之不得的事.他说:"鱼啊,我爱你,而且十分尊敬你.可是今天天黑以前我一定要把你弄死."鱼开始不安分了,它突然把小船扯得晃荡了一下.老头用右手去摸钓丝,发现那只手正在流血.过了一会他的左手又抽起筋来,但他仍竭力坚持.他吃了几片金枪鱼肉好增加点力气来对付那条大鱼.正在这时钓丝慢慢升起来,大鱼终于露出水面.在阳光下,它浑身明亮夺目,色彩斑斓.它的喙长得象一根垒球棒,尖得象一把细长的利剑.它那大镰刀似的尾巴没人水中后,钓丝也飞快地滑下去.桑提亚哥惊喜地发现大鱼比小船还要长两英尺.他和大鱼一直相持到日落,双方已搏斗了两天一夜.老头不禁回想起年青时在卡萨布兰卡跟一个黑人比赛扳手的经历.他俩把胳膊时放在桌上划粉笔线的地方,前臂伸直,两手握紧,就这样相持了一天一夜.八小时后每隔四个钟头就换一个裁判,让他们轮流睡觉.桑提亚哥和黑人的手指甲里都流出血来.有一次黑人喝了甜酒使出全身力气,竟把桑提亚哥的手压下去将近三英寸,但桑提亚哥又把手扳回原来的位置,并且在第二天天亮时奋力把黑人的手扳倒,从此他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老头和大鱼的持久战又从黑夜延续到天明.大鱼跃起十几次后开始绕着小船打转.老头头昏眼花,只见眼前有黑点在晃动,但他仍紧紧拉着钓丝.当鱼游到他身边时,他放下钓丝踩在脚下,然后把鱼叉高高举起扎进鱼身.大鱼跳到半空,充分展示了它的美和力量,然后轰隆一声落到水里,浪花溅满老头一身,也溅湿了整条小船.它仰身朝天,银白色的肚皮翻上来,从它心脏流出来的血染红了蓝色的海水.老头把大鱼绑在船边胜利返航.可是一个多小时后鲨鱼嗅到了大鱼的血腥味跟踪而至抢吃鱼肉.老头见到第一条游来的鲨鱼的蓝色的脊背.他把鱼叉准备好,用绳子系住.待鲨鱼逼近船尾去咬大鱼的尾巴时,老头紧握鱼叉猛地刺进鲨鱼的脑袋.鲨鱼用力拉断了绳子,在水面静静地躺了一会儿,慢慢沉了下去.老头丢了鱼叉,便把刀子绑在桨把上作武器.老头用刀杀死了两条来犯的鲨鱼,但在随后的搏斗中刀也折断了,他又改用短棍.然而半夜里鲨鱼成群结队涌来时,他已无法对付他们了.船驶进小巷时人们看见船旁硕大无朋的白色鱼脊骨.第二天早上孩子来看望老头,见到他疲倦得熟睡不醒时不禁放声大哭.老头醒来后,孩子给他端上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两人相约过几天一起去打鱼,孩子说他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孩子离去后,老头睡着了,他又梦见非洲的狮子.
作品鉴赏《老人与海》是海明威晚年的力作.在这部中篇小说里他成功地塑造了老渔夫桑提亚哥的英雄形象.海明威在青年时代才气横溢,佳作连篇.可是自1940年发表《丧钟为谁而鸣》后他竟沉寂了十年,直到1950年他才出版长篇小说《过河入林》.这部小说在内容和艺术上都毫无新意,评论家对它评价不高,并且认为海明威已经江郎才尽.但是《老人与海》使
海明威重新赢得他们的尊敬,而且使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殊荣.有的评论家认为桑提亚哥是海明威笔下最完美的英雄人物.可以说桑提亚哥是作者自身的写照,他身上洋溢着不服老的精神.作者用素描的笔法为我们描画了他瘦削、满布皱纹和疙瘩的外形.他分明老了,但他的双眼还象海水一样湛蓝,充满智慧、经验和决心.尽管命运之神对他并不垂青,他出海八十四天没有捕到一条鱼,但是还没有动摇他取得成功的信念.大鱼上钩后他感到对手强大,但更坚信自己的力量,终于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和极大的耐心制服了大鱼.鱼肉被鲨鱼吞噬后,老人虽觉失望但不悲观,他仍与曼诺林相约再度出海捕鱼,并且在睡梦中见到狮子.狮子是老人年轻时远航非洲见到的,它们是青春、活力和勇敢的象征,体现小说主人公老当益壮的勃勃雄心.桑提亚哥的英雄气概还表现在他面对死亡的威胁毫无畏惧、镇定自若的态度上,这是海明威小说中很多英雄人物共有的气质.海明威认识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是为少数人的利益的一场杀戮后,开始对以基督教教义为基础的西方传统价值观念表示怀疑,致力于探求新的价值观念.他战后发表的一系列小说中的英雄人物就体现了这种新的价值观念.他们不再相信人死后会进天堂或下地狱的说法,认为:"人死了就是死了."既然死亡是人生的终极,他们就竭力避免死亡,在此生寻求报偿,在行动上表现为及时行乐.然而,他们并不是贪生怕死的儒夫,相反他们经常在各种场合与死神进行面对面的搏斗.他们面对死亡没有丝毫的懦怯,而是显示出"在压力下的从容".在最严峻的考验面前他们活得最有生气,他们的内在气质得到最充分的展现.在《老人与海》中,桑提亚哥被大鱼拖往远离陆地的茫茫大海.他孤身一人,年迈力薄,食物和淡水不充足,自然界变化万千,他的对手又力大无比而且意志坚决,这其中任何一点都可能导致他的死亡.可是他泰然自若,终于战胜死亡,征服自然,捕获大鱼,取得了辉煌的战果.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坚忍不拔也是桑提亚哥的英雄本色之一.在与大鱼的搏斗中他右手负伤流血,左手又抽筋,疲倦使他头昏眼花,但他怀着只要不死就与大鱼周旋到底的决心顽强坚持.饿了,他不顾腥气吃生鱼肉.渴了,他把不多的淡水省着喝.坚强的意志帮助他度过危机,迎来胜利.作者通过描写他关心垒球好手狄马吉奥和回忆年轻时与黑人比赛扳手的心理活动衬托他的英勇行为.狄马吉奥长有骨刺,但他力克这个生理缺陷,打起球来生龙活虎.桑提亚哥崇拜他是好汉识好汉,狄马吉奥显然是与老人互相映衬的.老人对昔日荣耀的追忆证明他一贯坚强,往日的胜利是他眼下获取力量的源泉.桑提亚哥与鲨鱼的搏斗给他的英雄形象添上富有光彩的最后一笔.鲨鱼来争吃大鱼的肉时,老人已疲惫不堪,可是他仍然用一切可用的武器竭尽全力消灭它们,表明他明知要失败也要奋斗到底的决心.老人虽然孤身奋战,但并不孤立.曼诺林是他的徒弟,将继承他的事业,他们的师生情谊是建立在对实利主义的鄙弃和对捕鱼的共同热爱之上的.在小说中海明威精练含蓄的文风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据说作者把小说原稿读了两百遍左右才付印,这种一丝不苟的写作态度是作品成功的可靠保证.
(陈士龙)
拉尔夫·艾里森看不见的人(1952)
作者简介拉尔夫·艾里森是著名的美国黑人小说家.1914年3月1日生于美国中南部俄克拉荷马市,父亲当过建筑工人和小商贩.艾里森3岁丧父,由母亲帮佣将他扶养成人.他母亲经常从她当女仆的白人家里带回一些丢弃的旧杂志和旧唱片,使他自幼对音乐和书籍发生了浓厚兴趣.俄克拉荷马州直到1907年才成为美国的第46州,当时仍洋溢边疆精神,种族歧视不算严重,因此艾里森身为黑人,对种族问题虽然仍敏感,却无种族自卑感,对白人的仇恨也不象其他写抗议小说的黑人作家那样深.从少年时代起,艾里森就酷爱文学、电影、戏剧和爵士音乐,曾在中学乐队里吹过小号,平时爱把自己所过的生活与小说里某些人物的生活作对照,这似乎有助于他对生活的观察与理解.1933年他获州奖学金入塔斯克基学院攻读音乐与雕塑3年,音乐方面的造诣不仅表现在他后来收辑在文艺评论集《影子和行为》(1964)里有关音乐的评论上,而且对他小说创作中的语言风格也有积极的影响.有人还专门撰文探讨他的小说与爵士乐及布鲁士的关系.1936年去纽约学雕塑,遇著名作家理查德·赖特,开始在他的鼓励下进行文学创作.1943年至1945年服兵役,复员后获罗森瓦德研究基金专门创作长篇小说《看不见的人》,同时也当摄影师、爵士乐鼓手和酒店侍者挣钱糊口.该小说先后写了7年,1952年出版后受到评论家的高度赞扬,从而奠定了他为文学地位.此后艾里森只发表过一些短篇小说和评论文章,同时在一些大学里教创作,再没有发表其他重要著作.
内容概要"我是一个看不见的人,"这是小说主人公"我"回忆往事的开宗明义第一句话."请弄明白,别人看不见我,那只是因为他们不愿看见我."这个"我"躲在哈莱姆黑人区一家白人公寓的地下室里,偷接电线安装1369盏电灯,想使自己让人看得见."也许正因为我是个看不见的人,才如此需要光.光证实了我的存在,赋予我形体."光象征"我"所追求的自我和"身份".全书主要写"我"成为看不见的人的经过."我"原是在美国蓄奴制南方土生土长的温顺黑小子,一向对白人毕恭毕敬,高中毕业时在典礼上发表了一篇阐释进步的秘诀在于谦卑的演讲,十分成功,结果被邀去本镇白人头面人物的集会上再次演讲.演讲前,"我"先看了一场白人姑娘的脱衣舞,然后是黑人男孩们蒙上眼互相格斗,"我"也被迫参加,结果被打得眼青鼻肿,满嘴流血,但得照样演讲."我"的演讲再次获得成功,赢得了一份上州立黑人大学的奖学金.读到三年级时,有个白人校董诺顿先生来校参观,"我"被校长派去开车陪校董各处游览,不幸遇到一个乱伦的黑人农夫,竟对校董侃侃而谈怎样由于屋小天冷,他与妻女同睡一床,如何一不小心爬到女儿身上,竟使女儿怀了孕.奇怪的是,虽然周围的黑人都排挤他,白人们反倒对他表示同情.校董听得津津有味,原来对方的叙述勾起了他对自己女儿乱伦的回忆,于是他重赏了这个黑人农夫,又要"我"开车去酒店喝一杯.他们去到金日酒家,那既是酒店也是客栈,有妓女也有疯子(附近有家疯人院,疯子们常常在男护士的陪同下来酒店喝一杯消遣解闷).一个疯子口口声声说诺顿是他的爷爷,一个妓女上来爱抚诺顿的额头,说她最喜欢象诺顿这样的白人.一个当过医生的疯子替诺顿看病,诊断说诺顿患歇斯底里.诺顿被疯子与妓女弄得惊恐万分,夺门而出想逃离酒店,结果在沙门上撞破了前额.他们回校后,黑人校长见贵宾受伤,勃然大怒,就把"我"
开除出学校,他的临别赠言是"必须心狠手辣,假惺惺地讨好白人大人物,装出一副黑鬼模样以便攫取权势.""我"在拿到推荐信之后就去纽约谋生,谁知不论是谁看了一眼推荐信之后,就摇头把"我"拒于门外,后来才知道校长竟在信里说了"我"许多坏话.几经周折,"我"终于被一家油漆公司雇用,工作是给每桶白漆加上十滴黑色液体使劲搅拌,使白漆变得更白更亮.这些白漆都由政府订购,用来油漆纪念碑之类的国家级重要建筑物.不幸的是,"我"放错了拌料,使白漆里露出了黑色,于是被调去烧锅炉,锅炉房的工头怀疑"我"是工会的坐探,两人打了一架,引起锅炉爆炸,差点儿使"我"送命.进医院后,医生又把"我"当作新机器的试验品,不仅使"我"失去了好容易通过工作获得的自我,甚至使"我"丧失了记忆.出院后,"我"在哈莱姆黑人区遇到了好心肠的黑女人玛丽,在她家租了一间房子,在她的帮助下慢慢地适应环境,恢复了一部分"黑人身份".但"我"厌恶这个身份,有一天偶尔在房里发现一个当作制门器的铁铸黑人像,我把它看作自我嘲弄的象征,随手捡起把它摔坏,还打算把它扔掉,先扔到别人专用的垃圾桶里,却被女主人看见,当场叫"我"把它捡回去;原来"我"把它扔在街心,又被人当作失物捡起送回手中,简直想扔也扔不掉.有一次"我"在街上漫步,看见有一对黑人老夫妇正被房东太太强迫搬迁,家具什物零乱地堆放在路边,一个白人警察在威风凛凛地执行命令.一群围观的黑人激于义愤,眼看要对警察动武,"我"怀着又恨又怕的复杂心理,上前劝止说:"黑人兄弟们,这不是办法,我们的民族是守法的,是不轻易发怒的."但白人警察却变本加厉地对那对老夫妇施暴,"我"忍无可忍,即席发表一篇演说,煽动群众起来打跑警察,又把家具搬回寓所."我"的行为引起了激进组织"兄弟会"的注意,"我"也被邀参加了这个组织和它的活动,觉得自己终于重新获得了自我.然而"我"很快发现这个组织的头头知识浅薄,他们的背景也很可疑."我"常常奉命去干一些"我"并不想干的事,"我"重新获得的自我又逐渐失去:"我"依稀觉得自己又进了一条死胡同,成了一个看不见的人.一些白种骚女人追求我,把我看作性机能的象征.一个名叫西比尔的女人醉醺醺地求"我"强奸她,但"我"并没碰她,只是用唇膏在她醉死过去的躯体上写了几个字:"西比尔,你被圣诞老人强奸了.没想到吧."兄弟会的活动遭到了一帮以拉斯为首的黑人民族主义分子的反对,双方剑拔弩张,一见面总要拼个你死我活."我"被卷入斗争,常常被拉斯手下的人逼得东躲西藏.有一次"我"躲进了一家杂货铺,买了一副墨镜和一顶宽边白帽子将自己乔装打扮一下,谁知一下子竟成了莱因哈特先生,获得了流氓、赌棍、情夫、牧师等多重身份.这就引起了"我"的深思:"我"究竟是谁,究竟是什么身份,怎么一副墨镜和一顶白帽子就能使"我"由原来的我变成另一个人?象这样什么人都是,又什么人都不是;既有一切身份,又等于没有任何身份——如果这样,"我"也就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无论是对黑人还是白人,对南方还是北方,对兄弟会还是对拉斯之流.外在世界既然遗弃我、不承认我,"我"也就只好把目光转向内心世界,来自我发泄和自我发现.在一次拉斯挑起的骚乱中,"我"逃离险境时跌进一个地洞,也就将计就计,以地洞为家躲藏起来,作深刻的自我反省,翻来复去思考着自己在宇宙中的地位,口述了本书.
作品鉴赏本书是当代美国黑人文学中的经典之作,具有西方当代小说的许多特点:思想内容上提出了个人在荒谬的宇宙里的处境问题并探索自我
本质;艺术上大胆创新,现实主义与超现实主义相结合,在运用黑色幽默手法上开美国后现代派文学的先河.因此这部小说在1932年刚一出版,立刻受到英美评论界的普遍赞扬.有人称它是自己一辈子读到过的最佳美国黑人小说,留下最深刻的印象.也有人赞美本书最具美国文学的特点.美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德尔摩·施华兹甚至认为现有的文学评论语汇用来评论本书都不免显得"肤浅与浮夸".在本书出版13年之后,美国的主要书评周刊《图书周刊》邀请200个作家和评论家投票选举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版的最优秀的美国小说,大家一致选中了本书,可见其影响之大.在主题思想上,本书以存在主义的观点探索人的社会异化和自我异化问题,通过主人公在荒诞,敌对的环境里失去和寻找自我的故事,描写主人公的心理变化和西方让会的精神危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看不见的人",这个人物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被西方评论家们奉为"当代人的典型".尽管主人公是黑人,书中也描绘了黑人生活和当时社会上的种族歧视,组织者并不从社会学的角度对主活中的种族问题提出批评或抗议,而是用抽象人性的概念来描绘和反映人的共同命运以及现代社会黑人与人之间不正常的、无理性的关系.作者认为,最能说明人的自我异化和在敌对环境里的荒谬处境的,莫过于美国黑人,因此他采用象征手法以黑人为例,通过"看不见的人"的经历及他的思想演变,以抒写整个人类的命运和处境.存在主义的中心问题是人的地位问题.在古典文学中人是神,是英雄;在现代派文学中人是虫,是懦夫、瘪三、流浪汉,是本书主人公"看不见的人".卡夫卡在《变形记》里描写了现代社会里的人如何变成了甲虫;艾里森在本书中也用同样的寓言形式,写一个无名无姓的普通黑人在敌对的、异己的环境压迫下完全失去自我存在的意义,终于成了一个"看不见的人",借以说明人的自我异化已达到虚无的程度.在今天的西方社会里,精神文明已遇到越来越深刻的危机.人沦为机器,个人已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西方作家们觉得今天的世界已无法理解,也无意去理解,于是把描写重点转向人物内心世界,着意抒写个人的沉沦和精神空虚,作家本人往往怀着悲忿、绝望和恼怒的心情,对世事万物采取玩世不恭的态度加以冷嘲热讽,用一种超现实的、某些评论家称之为"黑色幽默"的夸张笔法来曲折地反映和讽刺现实.艾里森也倾向于把今天的世界看作是现实与梦幻交错在一起的荒诞世界,因此在描绘这一世界时,也就运用一种现实主义与超现实主义相结合的新方法,用扑朔迷离的笔法把现实世界抽象化或漫画化.作者根据创作实践的需要,从现实主义到象征主义、印象主义、表现主义和超现实主义,凡是足以为他的小说服务的,无一不用.整个故事发生于意识与无意识之间,现实很象梦魇,外部世界常常通过黑色幽默式的夸张或歪曲,结果反能更集中地反映出其内在的精髓.作者善于用象征手法揭示美国社会的混乱和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主人公从南方到北方,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越来越看出这个世界的疯狂与荒诞,作者的风格也相应起了变化,从现实主义到表现主义到超现实主义,用不同的手法和技巧来反映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和他眼里的这个既现实而又非现实的物质世界.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别具特色.主人公的生活环境改变了,叙述的语言文字也相应起着变化,圣经、古典文学、布鲁士歌曲、南方白人的修辞、哈莱姆的黑人俚语都运用得恰到好处.全书用第一人称口述,语言既口语化又形象化,有个美国评论家认为,"从马克·吐温以后,还没有一个美国作家能够再创造如此丰富、幽默的口语."
(施咸荣)
詹姆斯·鲍德温向苍天呼吁(1953)
作者简介詹姆斯·鲍德温是美国黑人小说家、散文家、戏剧家和社会批评家,1924年8月2日生于纽约的黑人聚居区哈莱姆,1987年12月1日因胃癌病死于法国.他是个私生子,外祖母曾在南方种植园里当过奴隶,继父是个不受教区供养的穷牧师,对待鲍德温很凶暴,鲍德温自称他幼年的生活极为穷困,一家11口住在又窄又小、破旧不堪的公寓里,他受教育不多,主要靠自学,童年时代常常一手抱着弟弟或妹妹,一手拿着书阅读,刚能阅读就已在脑子里构思小说,12岁时在教会报纸上发表了一篇写西班牙革命的短篇小说,以后一直练笔写诗歌和剧本.但他继父反对他搞创作,一心要他当牧师.他14岁起开始在教堂布道,三年后不仅放弃布道,而且从此不信宗教.他离开教堂后不久也就离开了家,在他称作"美国工商业世界"里挣扎,当过侍者、听差、产业工人,在饭馆里洗过碗碟.美国社会里的种族歧视终于使他忍无可忍,迫使他在1948年去法国巴黎,在做苦工与挨饿的情况下完成了他的最优秀小说《向苍天呼吁》,直到1957年美国发生种族流血冲突的"小石城事件"后才回国.他侨居欧洲时曾陆续在美国报刊杂志上发表了不少关于黑人问题的文章,尤其是对栽培过他的著名黑人作家理查·赖特写抗议小说的传统提出批评意见,使他在美国文坛崭露头角.1962年长篇小说《另一个国家》成为畅销书,他也就一跃成为继赖特后最受人注意的美国黑人作家.鲍德温是个有多方面才能的作家,创作过多种体裁的作品,他写得最好也最出名的是散文,算得上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最杰出的散文家之一.
内容概要小说写30年代居住在纽约黑人区哈莱姆的一个黑人牧师家庭.小说主人公是聪明好学的黑人少年约翰.故事围绕他和他的继父、母亲、姑姑等人展开.约翰的继父加布里埃尔是教堂执事,年轻时候曾一度"受魔鬼的诱惑."他母亲原是南方一个种植园里的奴隶,生过不少孩子,到她30岁时已死去一个丈夫,失去4个孩子——一个病死,两个被主人送到奴隶市场拍卖掉了,另一个被专人领到住宅里抚养.后来主人又分配给她一个奴隶丈夫,生了女儿弗洛伦斯和儿子加布里埃尔.加布里埃尔出生后不久,他生父逃往北方,不知下落.南北战争后,他们一家人获得自由,加布里埃尔因母亲溺爱他,从小很淘气,经常逃学、扛架,还招惹白人,长大后更是"魔鬼的化身",吃喝嫖赌无所不为,曾不止一次被关进监狱.有一天,加布里埃尔与一个坏女人过夜之后,清晨漫步回家,被新鲜的空气、静谧的景色和耸立在他眼前的大树所感召,突然想到上帝的伟大和自身的渺小,开始痛悔前非,立志重新做人.此后他成了一个虔诚的教徒,很快赢得周围人们的尊敬,当上布道的牧师.他还从宗教工作的需要出发,与一个多年前曾遭白人轮奸、为当地黑人所不齿的丑陋黑人姑娘黛博拉结了婚,但他们之间并无爱情,加布里埃尔待她很不好,婚后不久又与另一个跟他一起干活的黑人少女埃丝特发生了性关系.埃丝特很快怀了孕,加布里埃尔生怕自己干的丑事张扬出去后没脸做人,就偷了他妻子黛博拉的私蓄打发埃丝特去芝加哥娘家生孩子.结果埃丝特死于难产,他们的私生子罗亚尔归埃丝特的父母抚养,后来死在芝加哥的一家酒店里,一把刀子捅进了他的喉咙.加布里埃尔由于自私懦怯,始终不敢承认罗亚尔是他的孩子.若干年后,黛博拉患病死去,死前告诉加布里埃尔说,她早就知道他与埃丝特之间的私情,也清楚罗亚尔是他的私生子,她只恨他欺瞒着她,始终不向她吐露真情,要不然她倒是很情
愿把罗亚尔接到家中抚养的.黛博拉死后,加布里埃尔也就离开了南方,来到纽约哈莱姆黑人区找他阔别了20年的姐姐弗洛伦丝,并在那里定居下来.弗洛伦丝是在26岁时离开南方的,她对南方的种族歧视早就忍无可忍,有一天她当女仆的那家白种主人又来调戏她,要她当他的姘妇.她终于下了决心与卧病在床的母亲诀别,毅然来到北方谋生,在纽约哈莱姆区结识了黑人工人弗兰克,两人由相爱而结婚,但弗兰克挣钱不多,夫妻常为经济问题发主龃龉,每次吵架后他就出去酗酒.婚后十余年的某天晚上,他离家两天三夜后回来,两人在小厨房里吵得很凶,弗兰克盛怒之下离家出走,从此没再回家.后来世界大战爆发,他应征入伍,死在法国.弗洛伦丝很爱她的丈夫,在他离开之后先是感到轻松,继而后悔,只得当女工谋生,一个人孤苦伶仃地生活着.弗洛伦丝在纽约结识了一个名叫伊丽莎白的苦命女子,她的童年是在一连串灾难中度过的.8岁时母亲去世,她母亲的姐姐来到她家,认为她父亲人品不端,不配抚养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于是强迫她与她所爱的父亲分离.后来她爱上了黑人店员理查德,两人一起到了纽约,因无钱结婚,只好先行同居,有一天晚上理查德忽遭警方逮捕,说他有抢劫杀人的嫌疑,后来虽因证据不足而获释,但在拘押期间曾遭到白人警察的侮辱和毒打,回家后抱住伊丽莎白痛哭一阵,晚上就用剃刀割断了手腕上的血管自杀了.伊丽莎白犯了个致命的错误,她为了不让理查德增加精神负担,没告诉他她已经怀孕,要不然理查德也许不会自杀.她太爱理查德了,她不否认只要有理查德,天国的欢乐对她来说也等于零.她也不否认,假如她被迫必须在理查德和上帝之间作一选择,她也只能——甚至哭泣着——背离上帝.理查德一死,她对生活也就绝望,只是为了理查德的遗腹子而活着.加布里埃尔来到哈莱姆后,在他姐姐弗洛伦丝家中遇见伊丽莎白,先劝说她悔罪并皈依上帝,继而向她求婚,答应以后一定把她的私生子约翰视同己出.伊丽莎白为她的儿子约翰着想,终于嫁给了他,又与他生了一男二女.全书是以倒叙的笔法写的.小说开始时,约翰已14岁,伊丽莎白与加布里埃尔生的最大孩子罗伊也已十多岁,兄弟俩与父亲的关系都很不正常.加布里埃尔在求婚时曾答应把约翰当亲生子抚养,这一点倒是做到了,但他与约翰之间并无感情,常因细故责打约翰,颇引起约翰的反感.约翰一直以为加布里埃尔是他的亲生父亲,一方面很想爱他,一方面又情不自禁地痛恨他.他既想追求物质享受和世俗生活的欢乐,又希望自己不成为上帝的罪人,死后灵魂可以得救.罗伊则天生一副倔强脾气,有一次与白人孩子打架,头上挨了一刀,几乎送命.加布里埃尔为了他与伊丽莎白吵架并动手打她时,罗伊甚至骂他父亲:"住手,你这个黑杂种,要不我就把你给宰了!"加布里埃尔尽管因此痛打了他一顿,但内心深处却很疼爱他,觉得他的行为很象自己小时候.全书以约翰在教堂悔罪结束,但在回家的路上,弗洛伦丝揭发了加布里埃尔的伪善,说:"在我所有认识的男人中间,你就是那个巴不得圣经里全是谎言的人——因为那个号子一旦吹响,你就要永生永世地交代."
作品鉴赏鲍德温从小失去父爱,他继父又不了解他,待他过于严厉,他后来就把自己心理上与感情上的感受——他的爱与恨、他的恐惧与孤独感——都倾注在他所写的诗歌、戏剧和小说里.本书被认为是鲍德温的半自传体小说,书中大部分内容与他在教堂中布道那几年的切身经历有关,而对书中各种人物所作的深刻的心理描写则更是他本人真实思想感情的流露.鲍德温在写小说之前早在评论文章里批评过斯托夫人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
和当时最著名的黑人作家(也是栽培过他的恩师)理查·赖特的代表作《土生子》,说《土生子》的主人公别格实际上是汤姆叔叔的后裔和亲骨肉,只是别格的性格恰好与汤姆叔叔相反,心中充满恐惧与仇恨,恐惧促使他行凶杀人,仇恨促使他强奸女人.鲍德温强调指出,斯托夫人和赖特写的都是"抗议小说",但这种小说已经过时.别格的悲剧并不在于他是美国黑人或饥寒交迫,而在于他为"获取自己的人性而进行了反抗".但在鲍德温看来,"我们的人性就是我们的负荷、我们的生活;我们不需要为它而进行斗争,我们需要做的事比进行斗争不知要困难多少倍——那就是接受它."他还说,"我写的小说如果说有什么'含义'的话,那么它们含有的只是这一意义:我们应该把一切人当作'人'来看待.任何标签、口号、政党、肤色甚至宗教,都不及作为人类的个人重要.所以归根到底,写个人才是最重要的."鲍德温的创作思想的最基本一点与《看不见的人》的作者艾里森是相似的,就是认为黑人首先是人,因此探索和描写'人'的问题要比写社会和种族歧视等问题更重要.鲍德温还认为"美国文学传统是伟大的亨利·詹姆斯的传统",而且作为新一代的进步黑人作家,对弗洛伊德心理分析学说和存在主义哲学比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更感兴趣,因此在鲍德温的小说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种族关系往往是通过性关系揭示出来,例如本书虽不象作者后来写的小说那样经常出现猥亵的性描写,但全书的情节中有三个不美满的婚姻、两个爱情悲剧、三次强奸或诱奸.本书的另一特点是人物全都是黑人,情节也不涉及种族关系,因此原书内封的广告上说:"本书是一个黑人作家的处女作,书中虽写黑人,但不是从种族的观点描写的.它可以说是美国文学发展到新阶段的里程碑."本书与早一年出版的《看不见的人》确实可以说是美国黑人文学发展到新阶段的里程碑.它们已把文学作品反映和描写的重点从社会转移到个人——个人的爱与恨,个人的自我探索,个人的异化,等等.它们主要的艺术特点则是用现代派的多种技巧(包括意识流、蒙太奇等手法)细腻地描写心理活动.本书的主人公约翰所占篇幅只全书的三分之一,时间也极集中(约翰14岁生日前后的两日一晚),但作者以约翰的思想、心理变化为主线,用变换镜头和时间跳跃的手法插入了约翰的父亲、母亲和姑母等人的回忆,使各个人物的生活与思想感情相互烘托,构成有机的联系,结果全书所描写的不仅是一个黑人少年皈依宗教的思想变化,而是约翰一家从南北战争到20世纪30年代的黑人历史,所反映的不仅是约翰一家的生活遭遇,而是包括作者本人在内的广大美国黑人的共同遭遇.本书从宗教角度描写黑人家庭生活也别具新意.宗教对美国黑人原有特殊意义.早在奴隶时代,奴隶主就想方设法诱使黑人奴隶笃信宗教,好让他们安安分分地忍受现世的悲惨生活,只把希望寄托于死后的天国.因此美国黑人宗教不仅有它自己的特点,而且也更有欺骗性,它与黑人生活也相互影响,有错综复杂的联系,鲍德温是著名的散文家,写得最好的也是散文,认为散文与小说结合更能表达出黑人民族的强烈感情,本书在形象地抒写黑人的丰富感情时把散文体小说的特点发挥得淋漓尽致,小说最后一部分描写约翰躺在圣坛前地板上悔罪的描写是一篇极好的散文,感情强烈而丰富,形象生动,心理描写细腻深刻,曾受到一些评论家的称赞.
(施咸荣)
弗兰纳里·奥康纳好人难寻(1955)
作者简介弗兰纳里·奥康纳(1925—1964)是美国南方女作家,1925年3月25日生在佐治亚州萨凡纳的天主教家庭,1964年8月3日死于红斑狼疮.她父亲也死子这一不治之症,死时汉44岁.父死后第2年奥康纳才高中毕业,进入佐治亚州立女子学院,主修英国文学和社会科学,1947年在依阿华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她幼时曾想当漫画家,后来她所刻画的人物也或多或少有些漫画化.她大学毕业后有一个短篇小说获奖,使她决定放弃学画而从事写作.1950年住在好友费兹吉拉德家的农场上写作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时,发现患红斑狼疮,于是回到她母亲的农场上疗养和写作,闲时喂养孔雀.从1955年起不得不拄着拐杖走路,有一次去法国旅行时还幽默地说:"我有全欧洲最漂亮的拐杖."她的活虽然洋溢着乐观精神,笑里却含着眼泪,颇似美国六十年代后现代派创作中的"黑色幽默",这也是她后期创作的艺术特征之一.她有非常坚强的性格,以无比的毅力与病魔作斗争,后来医生只准她一周工作4小时,但她仍坚持写作一直到死,死时年仅39岁.她短暂的一生中共出版了一部短篇小说集《好人难寻》(1955)和两部长篇小说《慧血》(1952)及《强暴的人夺走了它》(1960).在她去世后又出版了另一部短篇小说集《上升的一切必然汇合》(1965),卷首附有她生前好友罗伯特·费兹古拉德很有价值的序言.1971年又出版了她的短篇小说全集,包括31个短篇,其中有12篇是从未收在集子里出版过的.她的短篇小说要比长篇小说写得好,尤其在六十年代女权运动兴起之后,她的声名蒸蒸日上.目前奥康纳已被公认为美国南方最优秀的女作家之一.
内容概要奶奶不想去佛罗里达州而想去田纳西州东部,因此想方设法要改变她儿子贝利的主意,还用报纸敲着贝利的秃脑袋说:"瞧这儿,读读这段新闻.那个管自己叫'沦落人'的暴徒已从监狱里逃出来了,正朝佛罗里达的方向跑呢.读读他一路上所作所为吧.有这么个罪犯逍遥法外,怎么能带着孩子们去佛罗里达呢."儿子只顾看报上的体育新闻,不予理睬.儿媳也自顾自喂婴儿吃果酱,只有8岁的孙儿约翰顶嘴说:"你要是不想去佛罗里达,干嘛不留在家里呢?"跟哥哥约翰一起坐在地板上看滑稽画报的琼说:"哪怕让她当女王,她也不肯在家呆一天的."尽管如此,第二天清晨动身去佛罗里达时,第一个上车等侯的照样是老奶奶,她打扮得整整齐齐,还偷偷地带了她心爱的猫,生怕在离家旅游的3天中它会无意中触动开关被煤气熏死.到了提摩西镇近郊,他们在红头发山姆开设的加油站餐馆停下吃烤肉三明治,老奶奶跟老板山姆聊得很对劲儿,两人都哀叹世风日下.山姆说:"上星期有两个小伙子驾驶一辆虽然破旧但质量很好的汽车来加油,我看他们不象坏人,就让他们记了帐.唉,我干嘛要这么做呢?"老奶奶说:"因为你是个好人!"山姆似乎有些吃惊,随口答道:"也许是吧."过了一会老奶奶说:"你在报上看到那个叫'沦落人'的罪犯逃跑的消息没有?"山姆的妻子插嘴说:"要是他来这地方抢劫,我是不会觉得意外的."山姆说:"现在是好人难寻.情况越来越糟.我记得从前有个时候出去都用不着关门.现在可不同啦."他和老奶奶一起回忆过去的好时光,奶奶还怪现今世道变坏了是受欧洲的影响.不久一家人又重新上路,汽车开到吐伯斯勃罗郊外时,老奶奶忽然从打盹中醒来,说她记得这一带有个旧种植园,古色古香,门前有6根白色大柱,通向前门的林荫道两旁种着橡树,而且传说屋内
护墙板底下某处还有南北战争时埋下的宝藏.两个孩子听了,就吵着要爸爸绕道去游览一下.贝利拗不过,只好绕道把车开进一条没有铺过的土路.土路很狭窄,两旁是沟,看上去似乎有好几个月没人到过了.老奶奶嘴里说着"不远了",脑海里却突然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原来她记错了地方,那座古种植园不是在佐治亚而是在田纳西!她心里一惊,两只脚不由得一蹬,踢翻了那只藏着猫的篮子.猫一下子跳了出来,爬到正在开车的贝利肩上,贝利大吃一惊,手里的方向盆失去控制,汽车立刻翻进沟里.幸好只有抱着婴儿的母亲脸上划破一道口子,摔坏了一个肩膀,其他人都未受伤.两个孩子反而兴高采烈地嚷起来:"出了车祸啦;出了车祸啦!"老奶奶决定不把她记错地方的事说出来,还假装身上受了伤,以躲避儿子的责怪.贝利脸如死灰,牙齿咬得格格直响,却没吭声.一家人都坐在沟底,跟望着高出他们约莫10英尺的土路,几分钟后,他们看见有辆黑色汽车出现在远处的小山上,朝着他们驶来,汽车驶到靠近他们头顶上停下,开车的低头朝他们坐的地方看了好几分钟,一言不发,眼中毫无表情.随后他回头朝车里的其他两个伙伴不知说了些什么,他们全都下了车,开车的那个年龄较大,两鬓已斑白,戴着一副银边眼镜,光着上身,没穿衬衣或内衣,手里拿着一顶黑色帽子和一把手枪.另外两个较年轻,衣着比较整齐,也都带着枪.老奶奶依稀觉得这个戴眼镜的有些面熟,却记不起究竟是谁.年长的那个开始下坡向沟底走来,彬彬有礼地说:"下午好,我看你们好象翻了车."老奶奶说:"我们翻了两个跟头."年长的那个招呼他的一个年轻伙伴说:"希拉姆,下来检查一下他们的汽车,看看还能不能开动."约翰说:"你拿着枪干什么?"奶奶忽然尖叫一声,跌跌撞撞地站起来说:"你就是那个沦落人.我认出来了."那人微微一笑,好象被人认出之后感到高兴."不错,"他说."不过要是您没认出我,对你们大家似乎更好些."老奶奶开始哭泣.沦落人红着脸说:"太太,别生气.我不是有意说这话的."老奶奶带哭说:"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我知道你是个好人家出身.""你说得不错,"他说."上帝创造的女人里没一个比得上我母亲,我父亲的心是金子做的."说完他就蹲坐在地上,眼望着这一家6口人在他前面挤成一堆,似乎觉得有些尴尬,就抬头望着天,无话找话说:"天上没有一朵云彩.没有太阳,可也没有云."老奶奶说:"不错,今天天气很好.听我说,您不应该管您自己叫沦落人.我知道您心眼好,是个好人.我一眼就瞧出来了."这时他的两个伙伴都已走到沟底,沦落人指着贝利和约翰对他们说:"你们把他们两个带到树林那边去."父子俩走后,接着响起两声枪声.沦落人眼望树林深处,似乎又觉得尴尬,就戴上帽子,对女人们说:"对不起,原谅我在你们太太们跟前没穿衬衫.我们逃出来的时侯把随身的衣服埋在地里了."那两个小伙子从树林里出来了,一个手里还拿着贝利身上穿的衬衫."把衬衫扔过来,"沦落人说,随后又叫小伙子们把母女俩和婴儿都带进树林,接着又听到几声枪响.老奶奶一个劲儿向沦落人说好话,说他绝不会向一个老太太开枪的,同时劝他向耶稣基督祷告.沦落人说:"听着,老太太,耶稣让死人复活时,我并不在场.我要是在场,我就知道了事情真相,我也就不会成为今天的我了."说时他有点激动,脸凑得离老奶奶很近,老奶奶就伸出手去抚摸他们肩膀,呐呐地说:"嘿,你是我的娃娃.你就是我亲生的孩子,"沦落人象被蛇咬了似的,一下子跳了开去,随即朝她的胸口开了3枪."如果她活着时候每分钟都有人开枪打她,她倒很可能成为一个好女人的,"沦落人说.他的伙
伴鲍比·李说:"这倒挺好玩呢!""住嘴,鲍比·李,"沦落人说."生活里没有真正的乐趣."
作品鉴赏《好人难寻》是奥康纳的代表作,常为选家所选,故事写得十分生动,语言简朴,文笔清新严谨,含义丰富而深刻.奥康纳的《书信集》中曾有个英国文学教授写信问她写这篇小说的"意图",她回答说,从描绘佐治亚州人民日常生活这个意义上说,这篇小说并不是现实主义的,但她认为小说的主题是严肃的,寓意是深刻的.她指出,天主教相信原罪说,世间不乏充满兽性的人和野蛮的暴行,因此尽管有人称她写的是恐怖小说或哥特小说,她却认为她的小说属于"天主教现实主义".原罪说指类人的祖先亚当与夏娃触犯了上帝的禁律,被贬到凡间,因此人一出生就带有原始罪恶.奥康纳小说的主题主要描写邪恶、赎罪和得救,她笔下的人物可以用圣徒奥古斯丁的一句箴言来概括:"我们的灵魂不得安宁,直到它们在您(指上帝)的身上找到了安宁."但奥康纳作为南方作家,她的创作也带有南方文学的显著特征:浓厚的历史意识、细腻的心理描写和怪诞的人物形象.她从来不用说教来宣传她的宗教信仰,而是用完美的艺术形象通过隐喻和象征来抒写寓意深刻的主题,有时连主题本身也含有好几层意思,例如《好人难寻》的寓意深刻得连英国文学教授都要写信询问她本人.这个故事的第一层意思当然是讲原罪,说明这个世界已变得十分野蛮残酷,人成了冷血动物.作者一方面通过三个暴徒的暴行用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象征笔法攻击不信上帝的世俗社会,但另一方面,作者显然也寄同情于沦落人,认为他们也可以通过自己的方式赎罪得救.美国文学史家弗雷德里克·R·卡尔在《美国小说1940—1980》(1983)一书中说,"好人难寻"这句话原是圣徒耶路撒冷的西里尔的箴言,他认为通向精神生活之路必须经过恶龙,这些龙可能把你吞噬掉.老奶奶认为通向精神之路可以不经过龙;但沦落人对精神生活不存幻想,明知各处都有龙潜伏着."生活里没有真正的乐趣,"沦落人说,他所寻找的赎罪形式是老奶奶永远无法想象的.因此卡尔认为,沦落人是某种形式的先知,是个不露真相的耶稣."路易斯·Y·高塞特在《南方文学史》(1985)中说,奥康纳认为通过暴力可以改变一个人,例如在《好人难寻》中沦落人说:"如果她活着时候每分钟都有人开枪打她,她倒很可能成为一个好女人的."意谓老奶奶有潜伏的优良品质,通过暴力可以把她改造过来成为好人.美国约瑟芬·汉定在《美国实验小说》(1979)里也认为奥康纳同情沦落人,说她笔下那些最凶暴的人受尽生活的摧残,只好默默地在这个世界上受苦,而世人却把他们看成破坏性的或者"与众不同"的人.奥康纳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懂得"与众不同"的含义.她本人用礼貌来掩饰自己的愤怒,她笔下的人物也同样用礼貌来掩饰自己的愤怒.例如《好人难寻》中的沦落人就是这样.向陌生人施加暴行使许多"沦落人"表示了愤怒,但他们同时又对促使他们愤怒的根源无动于衷.汉定还说,奥康纳自己受尽病魔的折磨,因此她深知最大的痛苦是一个畸形人、沦落人或弃儿每天生活中所遭受的苦难.别人(亲友、社会工作者)和当局对他们的照顾或同情对他们毫无助益,只会使他们更加愤怒.这类人物的变态心理和反常行为是他们背离宗教信仰的后果,往往只能靠暴力或死亡得救.奥康纳自己曾说,她的创作源泉主要来自宗教,教会使她在学习与写作上节省了大约2,000年时间,而她的创作技巧也主要借用宗教上解释教义的方法:从字面意义之外看其最后的、神秘的含义,用这方法观察事物就能在一个意象或一个境遇中看出好几层现实.而
《好人难寻》中的确描写和反映了好几层现实,耐人寻味.
(施咸荣)
弗拉迪米尔·纳博科夫洛丽塔(1955)
作者简介弗拉迪米尔·纳博科夫(1899—1977),是俄裔美国作家,主要用俄语与英语写作,他1899年4月23日生在俄国圣彼得堡,1977年7月2日病死于瑞士蒙特勒.他祖父是俄国沙皇的司法大臣,父亲却是激进的立宪民主党人,十月革命后流亡国外,1922年在柏林被流亡的右翼君主主义分子暗杀.纳博科夫因出身于贵族家庭,他父亲又酷爱文学,因此从小就有很高的文学修养,还掌握了英、法、德几门外语,10多岁时就练习写诗并把德国诗歌译成俄文,1916年出版了第一部诗集,1918年又出版了另一部诗集.1919年随父母流亡欧洲,入英国剑桥大学攻读法国和俄国文学,1922年获学士学位后回柏林,1937年迁居巴黎,1940年在纳粹入侵法国前夕迁居美国,成为美国公民,在康奈尔大学等高等学府任教.他早在流亡西欧期间已用俄文写了大量诗歌、剧本、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他的全集如果出版,约有三、四十卷,目前已有20多个短篇和9部长篇小说译成英文,主要由他自译或与人合译.他用英语写的长篇小说共有6部,除本书是他的成名作外,主要有《普宁》(1957)、《微暗的火》(1962)和《阿达》(1969).他是较早向文学传统挑战的老作家,对六、七十年代崛起的美国后现代派作家影响很大,托马斯·品钦就是他的学生,其他如霍克斯、巴思、巴塞尔姆等也都很推崇他.他对文学艺术的见解主要发表在他死后由鲍尔斯主编的两卷本《文学讲稿》(1980)中.他的自传《说吧,记忆》(1966)根据1951年出版的回忆录作了两次增补修改后写成,从文字到内容都独具一格,被认为是本世纪写得最出色的纪实文学之一.
内容概要洛丽塔是我生命的光,情欲的火.我名叫亨伯特·亨伯特,1910年生在巴黎,家境富裕,当我跟洛丽塔差不多年龄的时候曾热恋过一个比我稍大几个月的小姑娘,名叫安娜贝尔.她的模样,在我认识洛丽塔之后就不象从前那样清晰了.人的视觉记忆有两种:一种是你睁着眼巧妙地在你心灵中再创造出来的,另一种则是你一闭眼就会在你眼帘上出现的形象,一个跟你心爱的面孔一模一样的复制品,一个天然色彩的小幽灵(这就是我心目中的洛丽塔).如果没有与安娜贝尔在海边的那段恋清,或许根本就不会有什么洛丽塔.安娜贝尔不久患斑疹伤寒死于希腊,但她的形象一直在我的脑子里飞翔.直到24年之后我在另一个姑娘身上实现了我的安娜贝尔之后才摆脱了她的魅力.青年时代很快地逝去,我在精神病学方面拿了一个学位之后,又去攻读英国文学.我在默默无闻的杂志上发表居心不良的文章,谱写乌七八糟的歌曲,撰写《简明英国诗歌史》,为讲英语的学生编写《法国文学指南》,这件事占去我的整个40年代,到1952年9月我被捕时这本书才付印.父亲死后留给我一笔钱,加上我英俊的外表,使我蛮有把握地寻找伴侣.瓦莱利亚那种近似小姑娘的活泼迷住了我,但我一直弄不清她的年龄,因为连她的护照也在撒谎.1939年夏天,我的美国叔叔死了,留给我几千美元的年金,条件是我得移居美国.我去办移民手续,我妻子忽然坐立不安,说她的证件有些麻烦,原来她"生活中还有个男人".我离了婚,紧接着一场可怕的精神崩溃把我送进了一家疗养院,住了一年多.我精心编造各种各样的梦,制造五花八门的假象逗精神病医生,绝不让他们了解我在性方面的真正麻烦,结果诊断卡上说我是"潜在同性恋"、"完全性阳痿".出院后,我经人介绍到一位麦克库先生家去避暑.到了那里又被介绍到寡妇海兹太太
家去.这位太太30多岁,相当普通,但也还有迷人之处.不过最吸引我的是她的女儿洛丽塔,芳龄12,是性感少女中最迷人的一个,她使我记忆中的安娜贝尔黯然失色.这两个小姑娘身上共有的一切特点造成了两个悲剧!我立刻迷恋上了这个早熟的小妞,想方设法与她接近,但我也意识到,由于这个小丫头对我的依恋,海兹太太已对自已的宝贝女儿恨之入骨.我只要有机会就与洛丽塔亲近,抚摸她的身体,开始精心地编织高尚、热烈、有罪的梦.我疯狂地想占有的乃是自己想象中的另一个洛丽塔.或许比洛丽塔还要洛丽塔,是一个在我与她之间飘会荡去、重叠交会、没有愿望、没有生命的幽灵.终于洛丽塔被她妈妈送往夏令营,她妈妈也在当天向我表示了爱慕之意,要我留下来与她结成终身伴侣,否则就立刻滚蛋.我别无选择,只好与海兹太太结婚.婚后我越来越发现她是绊脚石,应该设法除掉.我考虑着几种杀人不露痕迹的方法,但无法说服自己下手.有一天我外出购物,海兹太太偷偷打开我的书桌,看了我的日记,知道了我迷恋上她女儿的全部秘密.她冲我大发脾气,随即在出去寄信时给汽车撞死了.葬礼完毕,我驾车去夏令营,见了洛丽塔先撒谎说她妈妈生了病,住进了医院,现在我是来接她回家的.作为女儿的洛丽塔热烈地吻我,使劲把她的嘴压上来,还问我:"要是妈咪发现我们是一对情人会气疯吧?"我却不敢动一丝邪念,只想先把她弄进那家僻静的旅馆.但旅馆客满,我们只借到一个房间,这正合我的心意.长话短说,这晚我终于如愿以偿,只是没想到洛丽塔比我更加主动,对两性关系也并不陌生:她早已与比她大两岁的芭芭拉有过同性恋,后来又与夏令营主管人的13岁宝贝儿子查理"尝了那种味道".啊,美国的文明!在路上,我告诉她妈妈已经死了.她于是陪着我,在全美各地旅行,很快我就宁可选择住汽车旅馆,而不去其它为旅行者提供的宿处,因为它隐蔽安全,是睡觉、争吵、和解、偷情的理想地方.我用种种方法哄她、威胁她,不许她把我们之间的暖昧关系说出去.我恫吓她说,"强奸不满16岁的幼女至少要坐10年牢,你作为一个无人照管的少年罪犯只可能有机会选择如下的归宿:教养院、少管所或者少女感化院,难道你不认为还是跟你爸爸厮守更好?反复向她灌输这些之后,我终于说服了她,并设法使她生活愉快,但她的心情变幻莫测,经常向我发脾气,对我百般挑剔,使我觉得自己仿佛生活在一个燃烧着地狱之火的天堂里.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中间洛丽塔进过学校,对演戏着了迷,借口说向一位恩普洛小姐学钢琴(一周两次),却偷偷地去与男人约会.洛丽塔完全变了,从前那朵光滑温柔的鲜花,现在有一种粗糙的红润取代了原先纯洁的莹光.她长高了两英吋:身高60英吋,体重90磅.她背着我好几次与别的男人勾勾搭搭,也学会了欺骗.突然间,生活旅程中的一扇侧门砰然开启,一阵黑色旋风带来了孤独的灾难.洛丽塔突然失踪了.我又住进了疗养院,然后四出寻找这个失落的宝贝.3年过去了,我已放弃搜寻,忽然接到转来的一封信,是洛丽塔向我求助的,信中说她已结婚,快要生孩子了,急需300或400美元.我根据回信地址找到了她,给了她4,000美元,打听出诱拐她的男人是谁,原来是戏剧家克莱尔·奎尔梯.其实洛丽塔早在跟我相好的时候就与奎尔梯有染,而且对他一往情深,只是性方面他太颓废,要她与几个男人干肮脏下流的勾当.她不干,他就把她"一脚踢了出来,"最后只好嫁给机械工迪克.我怀着满腔仇恨找到了奎尔梯,让他朗读了我用诗体写的死刑判决书,开枪杀死了他.接着我被捕,在牢里花了50多天时间写成这部《鳏夫忏悔录》.
作品鉴赏本书是作者的成名作,也是一部引起很大争议的书.英美的出版社一开始都拒绝出版此书,1955年它在法国巴黎出版后,也曾受到一些评论家的指责,被视作"脏书"或"淫书".作者自己在《论一本叫作<洛丽塔>的书》一文中说:"对本人来说,小说作为作品存在,仅仅因为它能给人带来我鲁莽地称作审美快感的东西.这是一种与其它感觉相联系的状态,在这里唯有艺术才是衡量标准."谈到本书的特色时,作者又说:"《洛丽塔》的存在委实令人愉快.它象夏日一样索绕着屋子,谁都知道雾霭之后是明朗的天气.每当我这样想到《洛丽塔》时,我好象总是对某些部分特别欣赏,例如塔克索维奇先生这类形象,拉姆斯德中学的同学名单,海兹太太说'防水',洛丽塔以慢动作扑向亨伯特的礼物,装饰加斯顿·戈丁阁楼的图片,卡斯比姆的理发师(写他花了我一个月),洛丽塔打网球,艾尔劳斯通的医院,苍白、怀孕、可爱、不可救药的朵莉、席勒在格霞斯达奄奄一息,以及沿着山中小路传来的山各个镇的叮..声..这些都是这部小说的神经,也是构成全书情节的秘诀和潜力——尽管我非常明白,那些一开始就把本书当作《荡妇自传》或《绅士艳遇》之类的作品来阅读的人,根本不会注意或理解这一切,至多只是一眼扫过.的确,本书写了有关一个性变态者生理冲动的种种暗示,但我们毕竟不是儿童,不是无知的青少年罪犯,也不是英国公学里的学生,在搞了一宵同性恋之后,不得不假作正经地阅读古典文学的删节本."关于应该如何阅读和鉴赏本书,作者本人也说得很明白.而本书在艺术上确有独特的造诣.首先是寓意丰富.作者通过亨伯特这一人物对美国现代文明中的肉欲主义作了绝妙的讽喻.亨伯特毫无道德观念,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只要能欺骗大众、逃过法网就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结果还是葬送了自己.丹尼尔·霍夫曼主编的《哈佛大学当代美国文学导论》中说,《洛丽塔》中对美国人野心的无情嘲弄,对青春以理想化以及对亨伯特厚颜无耻的个人主义的描写,充分证明艾尔弗莱德·阿佩尔评语的正确:"洛丽塔在揭示歌曲、广告、刊物和电影如何招徕与控制消费者方面,所取得的成功远胜于美国任何小说."美国著名作家约翰·厄普代克谈到纳博科夫笔下的美国时指出:"从更深一层的意义上说,精神病与其说是一种理论的产物,不如说是一种文明的产物."美国文学评论家理查德·库克尔则说:"亨伯特是患精神病的疯子,但更疯狂的是他周围的世界."英国文学史家马库斯·坎利夫在《美国文学简史》中说:"正如莱昂纳尔·特里林所说,《洛丽塔》是一本描写爱情的书,有些地方还把爱情写得很美,如写主人公最后找到了失踪的洛丽塔,发现她虽然下贱,却仍是他心目中的宝贝.此外这还是一本充满惊人的机智与活力的小说.写美国社会中的粗俗面,谁都比不上纳博科夫,比如说美国汽车旅馆的肮脏和荒谬是一个非常丰富的写作题材,最后总算遇到一个诗人兼社会学家的纳博科夫,把它写得淋漓尽致."总之,纳博科夫作为美国后现代派的先驱,对文学创作有他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伟大的文学作品不是反映世界而是创造世界,"一个有它自己逻辑的幻想世界".他很注重细节描写,强调作家必须利用特定的现实(事实,琐细小事)作诱饵,引导读者进入小说里更大的非现实——或者更大的"现实"——中去.他在写作中还喜欢谜一样的布局,爱用生僻怪诞的词藻(有时还自创词汇,如本书中的"nymhlet",意谓近似希腊神话里林中仙女的肉感少女),象下棋一样做着文字游戏(本书第一部第8章中亨伯特哀叹在狱中他只能玩弄词令,做做文字游戏).美国评论家朱利安·莫伊纳罕甚至认为《洛丽塔》影
响了"从约翰·巴恩到约翰·巴勒斯、从托马斯·伯杰到托克斯·品钦等新一代美国小说作家,激励他们以一种逆反而富于想象力的严峻胆识来面对美国生活当中激烈而又荒诞的现实."
(施咸荣)
艾伦·金斯堡嚎叫(1956)
作者简介艾伦·金斯堡(1926—)美国诗人.生于新泽西州帕特逊市的一个俄国移民家庭,曾就学于哥伦比亚大学,1948年获学士学位,而后当过搬运工人,文学经纪人,电影演员等.金斯堡是"旧金山文艺复兴运动"和"垮掉的一代"文学运动的领袖之一.获得过格根海姆奖,全国艺术家奖和全国图书奖等.《嚎叫及其他》(1956)的发表,使他一举成名,其他出版的诗集还有《卡迪什》,(1960),《空镜子》(1961),《现实三明治》(1963),《星球消息》(1969),《美国的堕落》(1972),《愤怒的大门》(1972)以及《思想在呼吸》(1977)等.1985年,诗人出版了《l947—1980年诗集》,收有诗歌330首.金斯堡的诗歌揭示了美国城市社会中的病态现象,反映了青年一代对现状的不满情绪和否定一切的无政府主义思潮,他们用吸毒、酗酒、流浪、纵欲来对社会进行虚无主义的嘲弄和反抗.金斯堡以学习惠特曼的个性解放精神和自由诗体自命,他的诗是令人瞠目的力量与呓语的结合,包含着无数灵性的感悟,涉及了人生的全部范围.金斯堡晚期诗的内容比早期更为健康、充实,对社会问题的兴趣也较浓厚.他主张逼真地反映社会状况,描写人们的对抗情绪,但那只是一种消极的反抗,并没能给人们指出正确的道路,因为他自己在思想上也不清楚,曾经试图从佛教神秘世界中寻找出路.他的诗一泻无余,适于朗读,但有的诗从艺术上看则比较粗糙.
内容概要我看到这一代精英毁于疯狂,他们饥饿,/歇斯底里,赤裸着身子,/黎明中拖着沉重的身躯,/穿过黑人区街巷,四下寻觅想给自己狠狠地打上一针海洛因./一群嬉皮士嗜毒者渴望在夜间体验到/那古老的经验:和星际相通./他们贫穷,褴褛,眼眶下陷,吸毒致醉,/在只有冷水的寓所,坐在鬼蜮般的黑暗中,/吸毒,飘过城市的上空,默想着爵士节奏./在城市空中铁轨之下,他向苍天申诉;/看见回教的天使在发光的屋顶上蹒跚./他们眼神冷峻发光,穿过高等学府,/在学者们的论战中看到阿肯色斯和布莱克式的悲剧;/他们被逐出学府,因为疯狂和在校董事会的窗口发表猥亵的颂歌./他们蹲在乱七八糟的房间里,穿着短裤,/在纸篓里烧纸币,并且听着墙外的恐怖,/经过洛雷多回到纽约,腰间揣着大麻叶,耻骨被踢./他们在低级旅馆内吞火,或在天堂巷饮松节油,死;或者夜夜让躯壳经受炼狱火烧,/都为的是追求梦幻,毒品,醒着的恶梦,/酒精、性,无穷的寻欢作乐./头脑中充满阴云恐怖;/电闪雷鸣的死胡同,/奔驰往返于加拿大和彼德森的两极之间,/照亮了其间不会移动的时间之国,/过道塞满毒品,后院的绿树,墓园的黎明,/酒醉在屋顶,吸毒后驰车狂奔过闹市,/霓虹灯眨眼,交通灯,太阳和月亮,/布鲁克林的冬季迟暮,狂风撼树,/垃圾箱乱响,头脑昏庸的好国王,/他们将自己锁在地铁中,/不断地自巴特瑞驰向布朗克斯,/不停地吸毒,直到车轮和儿童的声音,/将他们赶下车,哆嗦者,咧着嘴,/脑子空白,暗然无光./他们整夜浸沉在毕克福德飘浮店里痛饮陈旧的啤酒,/听着氢气的音乐盒演唱世界末日的到来./他们连续七十小时不停地讲话,/从公园到房间,到酒吧间,到林荫道,/到博物馆,到布鲁克林大桥./一群迷途的柏拉图式清谈家,/跳下太平梯,窗门,帝国大厦,月亮,/说呵,说呵,嘶喊,呕吐,喃喃地低语着:事实,往事,轶事,眼珠被踢,电刺激疗法,监狱,战争./七天七夜,全身心浸入回忆,双目炯炯,/吐出这一切,
就象把犹太教圣坛上的祭肉扔在马路边./他们消失在新泽西的禅宗里,留下印有大西洋市政府大厦的一堆暖昧的明信片./在纽渥克荒凉的带家具的公寓里吸毒,/忍受着东方的大汗淋漓,坦泽尔磨骨头的苦痛和中国的偏头痛./他们半夜里在停车场流浪,流浪,/不知走向何方,走了也没有人惜别./他们点起香烟,在车厢中,车厢中,车厢隆隆穿过雪原,在祖父般的黑夜里,驰向寂寞的农场./他们研究普罗泰纳斯,波,圣约翰心灵感应,神秘爵士节奏,/因为在肯萨斯宇宙本能地在他们脚下颤抖./他们在爱达荷大街上闲荡,寻求过去能看见幻境的印地安天使,/真的印第安天使./他们认为当巴尔的摩浸沉在神奇的光彩里,人们是发疯了./他们在冬季小镇的雨夜,一时冲动跳上小汽车,与俄克拉荷马的中国人同行./他们饥饿而又寂寞,穿过休斯顿寻找爵土乐,性和菜汤,/追随那杰出的西班牙人谈论着美国和永恒,/一个没有希望的任务,因此乘船去非洲./他们消失在墨西哥的火山中,没有留下什么,只剩下蓝工裤的影子,熔岩,和芝加哥壁炉中的诗稿的灰烬./他们又出现在西岸,对联邦调查局进行调查,/他们蓄长须,穿短裤,瞪着和善的大眼睛,皮肤黝黑而富性感,散发无法看懂的传单./他们用香烟蒂焚烧苍白的手臂,对资本主义喷吐有麻醉毒品的烟雾表示抗议./他们在工会广场散发起共产主义的小册子,/哭着剥去衣服,珞斯,阿拉莫斯的警车尖叫声穿过他们,穿过华尔街,史塔顿岛渡轮也在尖叫,因为他们除了自己造成的吸毒及同性恋之外没有犯罪.
作品鉴赏《嚎叫》是金斯堡最著名的诗作,也是他对社会影响最大的长诗,被人们称为"50年代的荒原".全诗共分三章,通篇是怨气冲天的牢骚,愤慨不平的责问,狂怒的批评和无可奈何的衷诉,带着强烈的冲动,表现出美国青年在资本主义非人化的世界中的敏感,急躁心情和忧郁徬徨的态度.这首长诗的主调是绝望和愤恨.作者尖锐地批判了缺乏人性的商业文化,歌颂并肯定了一切生命,包括那些卑贱的,受到灾难袭击的人们.字里行间集中了愤怒的"嚎叫",并使之宣泄,旨在引起人的注意到美国精神生活中才智遭受践踏的不正常现象.金斯堡在写《嚎叫》时,一味追随自己罗曼蒂克的灵感,使自己的想象力任意翱翔,奋笔疾书他脑海中出现的神奇诗句,写一些不给任何人阅读而只给自己以及另外一些与他具有同样灵感的人才能理解的东西.长诗的第一章就是这样产生的,他对这一章中的"最优秀分子"的命运表示由衷的哀伤,"我看到这一代精英毁于疯狂,他们饥饿,歇斯底里,赤裸着身子,黎明中拖着沉重的身躯,穿过黑人区街巷,四下寻觅想给自己狠狠地打上一针海洛因".诗中,金斯堡把"垮掉的一代"比作"一代精英",而全诗正是通过描写这些"精英"们的生活来发泄对现实的不满.这一代是"贫穷,褴褛,眼眶下陷,吸毒致醉"的一代,"他们被逐出学府,是因为疯狂和在校董事会的窗口发表猥亵的颂歌","他们蓄长须,穿短裤..用香烟蒂焚烧苍白的手臂,对资本主义喷吐有麻醉毒品的烟雾表示抗议".总之,他们是一批受社会压抑,怀才不遇,既找不到出路,又丧失精神支柱的年轻人.于是,他们拼命地表现自我,狂热地寻求官能刺激.社会的一切,政治、前途、人类的命运,他们并不关心,他们只关心自己在这个社会中所存在的地位,从而把存在主义发展到极端.整个第一章就充满了如此疯狂的语汇和毫无意义的形象,作者纯粹是为了倾吐心灵中抽象的诗歌美.据说,这一章金斯堡只花了一个下午就用打字机打出来了,颇有一点即兴而发,不吐不快的味道.长诗的第二章则侧重描写金斯堡吸毒后处于麻醉状态时获得
的灵感.他借用《圣经》中"莫洛克"这一形象来比喻当今社会,并对之进行无情的讽刺和咒骂,把"垮掉的一代"对社会的不满和憎恨全部集中倾泻在"莫洛克"凶神身上.在第三章中,金斯堡决心和当时正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的另一个垮掉派成员卡尔同呼吸,共命运,"你不安全时我也没有安全,而你现在真的陷进了时代的大汤锅——"诗歌预示出垮掉派的前景并不美妙.事实是,自70年代以来,这一流派的追随者和效仿者日减,金斯堡本人也越来越成为一个循规蹈矩的美国公民.《嚎叫》在文学形式上和它在思想倾向上的特色一样,显得狂荡不羁.作者模仿或者说发展了惠特曼的自由诗体,其诗句不拘形式,任其意识自由泛滥.它完全像散文,而且长得惊人.金斯堡写这样的长行诗是为了实验散文诗的正式结构,并根据20世纪的口语节奏规律,建立一种新的诗歌体系.《嚎叫》在韵律方面也具有自己的特色.诗歌中的每一行都是一个气群,一个气群构成了一个韵律小节,而一个韵律小节又体现了一个思想灵感.金斯堡能一口气就抑扬顿挫地吟诵完毕,癫狂的神态溢于言表,丝毫不带早期威廉斯给他影响的痕迹.总之,《嚎叫》是一部真正的文学作品,它反映了美国五十年代动荡不安的社会局面,使人不由地联想起社会经过巨大起伏后所产生的许多杰出的文学佳作.这首长诗一经发表立刻成为广大读者争相传阅的最佳诗歌作品,与《在路上》并称"垮掉的一代"的"生活教科书".金斯堡曾于1984年访问中国,还向我国大学生朗涌了《嚎叫》里的部分章节,同时与我国学者共同研讨佛经,表明了他在晚年对东方宗教的向往和寻求归宿的意念.
(张锦)
杰克·凯鲁亚克在路上(1957)
作者简介杰克·凯鲁亚克(1922—1969)美国小说家.生于马萨诸塞州洛厄尔城的一个信奉天主教的工人家庭.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在美国海军服役,1942年为《太阳报》的体育记者,战后从事写作.1952年,他在旧金山南太平洋铁路上当过搬运工,游历过美国各地和墨西哥,也曾去美国博物馆寻根.凯鲁亚克是美国五十年代中期崛起的"垮掉的一代"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一生共创作了18部小说,大多带有自传性质.他的第一部小说《小城镇与大都会》(1950)是一部按照风俗和历史事件的编年体例来描写家庭和社会的史诗,当时并未引起社会的注意.《在路上》(1957)则是在几个星期之内写成的,以后几年没有再修改,小说结构松散,断断续续,描写一群年轻人的荒诞不经的生活经历,反映了战后美国青年的精神空虚和浑浑噩噩的状态.凯鲁亚克的第三部小说《地下室居民》(1958)叙述了一群"垮掉分子"在旧金山整日酗酒,纵欲、吸毒的所谓生活.《流浪的达摩》(1958)题材与上一篇小说相似,但蕴含着某种高深的东方哲理.接着,凯鲁亚克又有两部小说闪电般地问世《萨克斯医生》(1959)和《麦琪·卡西迪》(1959)均包含着作者的自传成份,充斥着失去信仰的年轻人的苦闷,彷徨和消极对抗情绪.总之,凯鲁亚克的作品艺术性稍差,但对社会现实有独到的认识,有助于我们了解当今一部分西方青年的精神危机,加深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腐朽性的认识.他本人的晚年生活也很不幸,终因酗酒过度而导致死亡.
内容概要迪安·莫里亚蒂是一个集魔鬼与英雄于一身的汉子.他20岁刚出头,就已经有了一位名叫凯米莉的妻子和一个小女儿.他是一个不愿有固定住所的人,到处游荡,无所事事.一天,作家萨尔带着自己的情妇美莉尔来纽约游玩,与迪安偶然相识.从此,他们三人驾着偷来或借来的汽车,以一百英里的时速开始了从东海岸到西海岸,再从西海岸到东海岸的穿梭旅行.他们有时候还搭乘别人的运货卡车,辗转前进.迪安是只要有事可干,随时随地都可下车.常常喝得烂醉,半夜三更在街头大喊大叫什么"人类啊,你的道路是什么样的呢?无外乎是圣童的道路,疯子的道路,虚无漂渺的道路,闲扯淡的道路,随你怎么样的道路."一天,萨尔在奥克兰的一个公共汽车站上,为一个异常美貌的女人所吸引,他很快脱离了这一临时纠合的小群体,紧紧地跟在这个女人的后面,经过一番交谈,两人竟成了好朋友.他们先是冒着酷暑炎热在辽阔无边的棉花田里打短工摘棉花,而后又象泼水似的把挣来的钱一下子花得精光.就这样,他们在一起过了好几个星期的露水夫妻生活,终于扬手告别.萨尔只得又回到迪安一伙里,发现队伍在沿途不断地扩大,新泽西州有一个叫做卡罗·麦克斯的知名人士也加入了进来.迪安的行动几乎没有任何计划性,漫无目的,一切凭意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次,他竟然把偷来的汽车一直开到他们借宿的旅馆门口,把车子一扔,就自顾自地找地方睡觉去了,剩下几个人莫名其妙地在车上白等了大半天.还有一次,一个雨雪交加的日子,他们来到皮肯兹河谷,迪安向萨尔和美莉尔大声喊道:"难道不应该把那种叫做衣服之粪的捞什子干净彻底地脱掉吗?"于是他们就一丝不挂地走在岩石中间,而且边走边唱,使一些来此旅游的人大吃一惊,只好转过脸去,不忍熟视."疯了似地生活,疯了似地闲扯",是迪安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这伙人的人生准则.他们拒不承担任何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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