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世界文学名著鉴赏词典》第24/34页


职责和义务,更没有对未来的憧憬.只要能获得他们一时之间认为绝对重要的东西,他们甘愿忍受贫穷、痛苦和困顿,既可以欣喜若狂地十几个小时连续跳爵士舞,还可以连续数月以冰淇淋为生.然而,"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萨尔行进到墨西哥突然染了一种无名的热病,整日发着高烧,烧得糊里糊涂.一天晚上,迪安来到他的床前,对他说道:"可怜的家伙,真的病倒了,美莉尔会照顾你的.我方才收到了妻子同意离婚的信,所以,今夜必须马上回纽约,是啊,我该走了,害热病的萨尔,再见吧!"
作品鉴赏发表于1957年的《在路上》是凯鲁亚克的成名作,也是整个"垮掉的一代"的奠基作.它集中体现了"垮掉的一代"文学流派的特点.全书共分五部四十二章,主要写"我"(指作家萨尔)同一个狂热的"垮掉"分子迪安·莫里亚蒂以及其他几个"垮掉"分子三次从美国西海岸到东海岸的穿梭旅行.他们失去了精神生活的土壤,失去了灵魂的故乡,长期漫游、浪迹天涯,企图在节奏强烈的摇摆舞,狂热的爵士乐,酗酒吸毒,偷窃纵欲的生活里,寻求自我,把握自我.小说主要描写了两种"垮掉"分子,一种是所谓的"热派":这种人自甘堕落,不可救药,在"硕大的当今世界"中尽情纵乐,直至自身的彻底毁灭.另一种是所谓的"冷派",他们试图在东方的禅宗和与之有关的哲理中寻求慰藉,以修身养性,默念互爱等更为精神方面的东西来代替西方文明的实利主义.小说的主人公之一,迪安似乎是属于这两者之间的过渡人物,他迷惘过,也沉论过,但毕竟没有一垮到底.从作品的结局看,他完全有可能走上健康的劳动者的道路.
因为他是一个自食其力者,要靠劳动谋生,养家活口,再加上他周围的追随者也开始对其生活方式提出规劝和责难,所以他最终会变得对生活严肃起来.凯鲁亚克在其所涂抹的一片阴霾中还是给我们透出了一丝晨曦,对迪安·莫里亚蒂这个人物,作者始终抱有一种深沉的人道主义情怀.人道主义的感情,感伤主义的情思再加上全书洋溢的一股浓烈的抒情气息,可能就是《在路上》获得成功的原因之一.这部小说确有一点想追求什么的朦胧的愿望,但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浪漫主义的理想或激情.我们反复阅读《在路上》就会发现,隐藏在作者的象征主义手法背后的是深深的悲观主义."垮掉的一代"青年只能够在美国的大地上从东到西,从两到东徒劳无用地奔波,就象蜘蛛在星星之间盲目地结网,最终必然要彻底垮掉.除此之外,他们没有任何出路.尽管作者是从唯心角度出发作出这种宿命论似的预见,但是凯鲁亚克在"垮掉"运动方兴未艾之际就客观地反映了它必然失败的历史趋势,是需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因此我们说《在路上》这部小说虽然是按照现代主义方法创作的,却不失具有现实主义的因素.小说在艺术结构上,则属于一种"即兴式",作家随兴之所至,并不顾及什么构思,布局,情节,只是漫无章法地记叙几个人不停的流浪,写他们的生活和见闻,属于垮掉派文学武库中典型的"自我表现"型作品.另外,全书结构松散,人物形象隐晦不明,充分展示了该流派所崇尚的反英雄、反情节、反结构等反传统的特点.小说的语言丰富多彩,或轻快流丽,或激烈狂热,或哀怨忧切,把叙事、议论,抒情融注在一起.书中的叙事主人公又始终怀着某种感伤主义的情思在幽幽地独白,往往使读者的心弦不自觉地被拨动,为之回肠荡气,为之扼腕痛惜.作者本人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自己对于事物的自发的印象具有无比的价值",于是,他把这部小说称为一种"自发式散文写作法",作为他极力提倡的"快速写作法"的试验.所以,《在路上》一经发表,即刻吸引了当
时美国成千上万的大学生和青少年,几乎人手一册,成了"垮掉的一代"青年的"生活教科书".对于凯鲁亚克——这位生活放浪,行踪不定,最后走向毁灭的传奇式人物,批评界的褒贬不一.按照一位评论家的说法,他的一生本身就象一件艺术品,一幅动作画和一首爵士乐曲.凯鲁亚克的一生和"跨掉派"对性生活的体验,吸毒的试验,对精神秩序、社会秩序的惊人的蔑视以及对美国生活包括创作所提出的大胆而往往是幼稚的希望——很少得到批评家的一致看法.不论动机如何、出发点如何,凯鲁亚克及"垮掉派"的行为方式是一种颓废的表现,是消极的,因此也是不可取的.然而,作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美国文化运动的中心人物凯鲁亚克在美国文学史或思想史上均具有相当的影响,值得我们有所了解.
(晓申)
洛兰·汉斯伯雷太阳下的一颗葡萄干(1959)
作者简介洛兰·汉斯伯雷是美国第一个在百老汇演出并获得巨大成功的黑人女剧作家,1930年生于芝加哥,父亲是富裕的地产经济人.她上过几所大专院校,学过舞台设计和绘画.1950年搬到纽约,从1952年开始写剧本.1957年,她丈夫的一个朋友答应与人合资演出她的第一部作品《太阳下的一颗葡萄干》,该剧先在新港、费城等地上演,颇受观众欢迎,1959年又在纽约百老汇上演,十分成功,获纽约剧评协会颁发的当年最佳戏剧奖,并受到舆论界的好评.1964年她的另一剧本《锡德尼·勃鲁斯坦窗口的标语》在纽约上演,虽然成功,却不象《太阳下的一颗葡萄干》那样引起轰动.该剧写生活在纽约格林威治村里的男男女女,主人公锡德尼被一个政治活动家说服,在家中窗口挂了一条标语,支持改良主义政客奥哈拉竟选,结果反而被奥哈拉出卖,使他的幻想破灭.但这时离他而去的妻子又回到他身旁,他表示要在绝望中奋斗下去.锡德尼的窗子有象征意义:窗外,是今天美国社会的腐朽生活——政治上的尔虞我诈、种族歧视、才能的商品化、贩毒吸毒、卖淫、同性恋等等;窗内,是一对年轻黑人夫妇为了巩固爱情在争取相互了解.作者1965年患癌症夭拆后,百老汇又上演她描写非洲解放运动的剧本《白人》(1970),她的始终未搬上舞台的剧本《饮水葫芦》(1972)和《花有什么用处》(1972)也由百老汇剧院出版.
内容概要时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与今天之间的某一段时期,地点是美国芝加哥南区.在一个普通的黑人家庭里,父亲在一次工伤事故中丧身,母亲可取得一万美元的保险金,但已成年的儿子华特与女儿班妮莎也都对这笔钱如何应用十分关心.华特已30多岁,是个汽车司机,一心想做投机生意发财,现在认为机会终于来到,想用这笔保险金与朋友合资开酒店,逐步实现他的黄金梦.母亲是个老派的黑人,笃信上帝,看不惯儿子的为人,不愿意将钱交给儿子去冒险,还感叹地说:"从前有一个时候自由是生命,现在变成钱了.我年轻的时候,大家担心的是被人私刑处死,想逃到北方来,想法子活下去,还要保住一点硬骨头..看来世界变了."她倒是很想把这笔钱捐献给教会,不过家里实在太穷,她自己和儿媳妇都在帮人干厨房活和洗衣服,媳妇眼看要生第二个孩子了,女儿班妮莎正在读大学,需要一笔教育费,而当前最迫切的问题是住房:房子破旧不堪,但他们多年来付的租金已足以买几所住房.何况怀孕的儿媳因住房挤,家庭经济拮据,想要去打胎,这更促使母亲下了决心,以3500元作定金,买下一所房子.除了华特以外,全家都为这件事高兴,只是新家坐落在克莱邦公园区,那是一个纯粹的白人区,从未住过黑人,因此大家不免又有些担忧,生怕惹来麻烦.母亲解释说她是想花最少的钱买一所最好的房子,而黑人住区的房子要贵一倍,质量还不好.至于说过去没有黑人住过,母亲信心十足地反驳说:"我看从现在起就要有了."华特看到母亲把钱买了房子,感到自己发财的希望行将破灭,一连三天没去上班,向朋友借了辆汽车在城里乱逛,天天晚上去夜总会喝酒.母亲看了过意不去,就把剩下的6500元交给华特,要他把钱存入银行,3000元给女儿班妮莎作教育费,3500元给华特,在他支配.但华特背着家人把6500元全文给他的一个朋友去合伙开酒店,梦想发财.从此他仿佛变了一个人,有说有笑,与妻子的关系也开始好转.过了一个多星期,搬家的日子到了,全家人正忙着包扎打点,忽然门铃响了,来客是个自称林纳的白人,说他是
克莱邦公园区房产促进协会的代表,听说杨格太太在他们区里买了一所房产,特地登门造访,前来洽谈.他转弯抹角地讲了一大套,最后才表明来意:"我相信你们一定听说过,在本市不少地方由于有黑人想搬进去住,结果发生了一些不幸的事."所以他现在愿意坐下来谈谈,看看能否找到一个解决办法.他还强词夺理说,这不是什么种族歧视问题,谁都有权利希望他的居住区保持什么样子,他们那个居住区里的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如果居民们有共同的背景,那么大家就会相处得更融洽,对于集体的生活会有更加共同的兴趣.总之,他们不欢迎一家黑人搬进白人区,而情愿出一笔比原价高的钱来收买这所房子.华特代替母亲接待这位访客,听完他的话后就忿怒地指着门叫他滚出去,白人留下一张名片,"我们那儿有些人..
还用威胁的口吻说:当他们觉得他们的整个生活方式受到威胁的时候,他们的情绪可能会变得非常激烈的."但全家人并未因这件不愉快的事影响即将迁入新屠的喜悦心情.大家正说说笑笑等待搬运工人到来的时候,华特的一个朋友气急败坏地跑来通知华特说,他们的合伙人之一带着开酒店的全部资金逃跑了.这对华特是个巨大的打击,母亲直到这时才知儿子骗了他,未把钱存入银行,现在连她女儿的教育费也落空了.华特在绝望中抓起白人的名片,打电话约那个白人来,想跟他作一笔交易.他还歇斯底里地跟家人说,生活就是这样的,一头是抢人的,一头是被抢的.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正义的事业——只有抢,谁抢得最多就最有出息.至于怎么抢,那无关紧要.他现在就要迫使白人拿出"咱们一辈子也没见过的那么多的钱"作为他们不搬入白人区的交换条件.母亲、妹妹和妻子都反对他这样做.母亲说:"我们家里五代人不是奴隶就是佃户,可是谁也没拿过一分不义之财.我们还没穷到那个地步.我们的心从来没有死过."妹妹班妮莎是全家真正有理想的人物,在大学学医,想当一名医生,对种族歧视和同化主义都特别反感,她倾心的对象是尼日利亚的留学生阿撒盖,因为他有一整套关于非洲独立的理论和梦想,深信自己的祖国一定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班妮莎还决定毕业之后随他回非洲去.她从心底里瞧不起她哥哥的所作所为,现在听到他要向白人屈服,就对他冷嘲热讽,说他不配当她的哥哥.但母亲不许班妮莎这么说,反而劝她要爱华特,因为他受够了苦,因为他是被人整成这个样子的.母亲还说,爱一个人应该在他最抬不起头的时候,在他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时候.华特听了她们母女俩的对话很受感动,使他产生一股新的精神力量.那个白人应约来时,母亲指着孙儿对儿子说:"你要让这孩子懂得你干了什么,给他好好上一课,让他看看我们这五代人都是什么样的人."华特沉默一会儿后,挺起腰杆对白人说:"我约你来是要告诉你我们是自尊心很强的人.我们不想跟别人过不去,我们会努力做和和气气的邻居,可我们决定搬进我们的新家去."白人眼看事情已无法挽救,就恫吓说:"但愿你们这些人明白你们所干的事,"说完灰溜溜地走了.搬运工开始搬运家具,杨格一家人换上最好的衣服,信心十足地搬入新家.
作品鉴赏由于长期以来美国社会上存在着种族歧视,美国黑人文学几百年来一直未受到应有的重视,美国黑人戏剧更是如此.在本世纪二三十年代,通过所谓"哈莱姆文艺复兴",黑人诗人和小说家战胜重重困难,开始征服隔离他们的种族山,但戏剧比其他文艺形式更不易发展,因为里面牵涉到培养演员、建造剧场、招徕观众等问题,有许多困难在种族歧视的社会里是很难克服的.直到本世纪50年代,美国黑人通过斗争,逐步改善了自己的
处境,黑人戏剧才获得较大的发展,出现了初步的繁荣,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太阳下的一颗葡萄干》.剧名取自美国黑人桂冠诗人兰斯顿·休士的一首诗,诗中写道:"一个未能实现的梦想会有什么下场?/它会不会干瘪枯萎,/象太阳下的一颗葡萄干?"这个剧本主要写白人的价值观对黑人社会的影响.杨格一家人各有各的梦想,母亲笃信宗教,女儿想当医生治病救人,儿子想发横财,这些梦想无不打有美国白人社会价值观的印记,但最后在民族自尊心的激励下,他们各自的梦想虽未能实现,却并不象太阳下的一颗葡萄干那样干瘪枯萎,而是信心十足地生活下去.汉斯伯雷作为黑人作家,她的政治立场是很坚定的.60年代黑人抗暴斗争风起云涌的时候,美国司法部长罗伯特·肯尼迪在1963年5月24日召集一些黑人知识分子讨论黑人问题,她直截了当地指出美国黑人是个"受伤害的民族,他们的处境并不象官方所粉饰的那样好".1964年6月15日在纽约举办的《黑人革命和白人反扑》的辩论会上,她主张黑人有武装自卫的权利.当一个白人开明人士质问她所要求的究竟是种族合一还是推翻社会结构时,她毫不含糊地回答:"要使种族合一成为可能,推翻整个社会结构也许是必要的."但是在她的戏剧里,她并不象过去的进步黑人作家那样单纯地继承"抗议文学"的传统专写白人迫害黑人的罪恶行径,而是着眼于揭发白人的意识形态渗透到黑人头脑里后白人价值观对黑人民族的影响,从心理的角度描写普通黑人在一个种族歧视的社会里所面临的新的挑战和应尽的新的责任.从汉斯伯雷的《太阳下的一颗葡萄干》开始,美国黑人戏剧中出现一种新的倾向,就是把描写重点转向黑人家庭生活与黑人民族的内部矛盾上,黑人剧作家开始从单纯地抗议种族歧视与社会上的不公道转为以高超的艺术反映丰富多彩的黑人生活.在艺术上,本剧也有很高的造诣.林赛·帕特森在《黑人戏剧》(1971)的序言中强调《太阳下的一颗葡萄干》是百老汇演出的所有戏剧中结构最完美的一出,认为它含义丰富,其中的一重意义是寻找和接受非洲传统.1959年5月号《主流》杂志的一篇剧评中除给剧本的思想内容以高度的评价外,肯定汉斯伯雷是"第一个能使自己的作品在百老汇上演的黑人女剧作家.这是历史.该剧由黑人导演.这也是历史.剧中登场人物除一个白人当配角外,全是黑人,由黑人演员扮演,这也是历史."美国的一些大报如《纽约时报》、《纽约先驱论坛报》、《纽约晚报》、《纽约新闻》等在本剧公演后也纷纷发表评论赞扬,称它"有人情味","写真实的人","艺术上是成功的"...确实,本剧在艺术上颇有独到之处:结构完美,人物真实可信,对话隽永,富于幽默感,耐人寻味.
(施威荣)
菲利普·罗思再见吧,哥伦布(1959)
作者简介菲利普·罗思(1933—),美国小说家.生于新泽西州的纽瓦克市,犹太血统.祖父母来自奥匈帝国,父亲是保险公司的推销员.他自幼在纽瓦克市的犹太人聚居区长大,高中时即主编校刊,大学时代主编过文学杂志.1954年毕业于巴克内尔大学,次年入芝加哥大学获硕士学位,在美国陆军中服役1年后回芝加哥大学当英国文学讲师,此后一直在大学任教和写作.1959年出版过小说集《再见吧,哥伦布》,一举成名,次年该书获得全国图书奖.1962年他创作了第一部长篇小说《放任》,描写一位年轻的犹太知识分子在芝加哥大学和纽约等地的经历.不久又写了《当她是好女人的时侯》,这本书的风格不同于罗思的其他小说,不写犹太人的生活,而是刻画了中西部地区一位信奉新教的主妇,致力于改造父亲和丈夫,结果失败了.1969年,他创作了最有争议也是最著名的小说《波特诺的怨诉》,该书通过对犹太青年亚历山大·波特诺的性变态心理和行为的揭示,讽刺了纽约的犹太中产阶级的丑态.罗思的主要作品还有:《我们这一伙》(1971)讥刺尼克松政府;《乳房》(1972),描写一位文学教授象卡夫卡的人物一样一夜间变成一个巨大的乳房的故事;《伟大的美国小说》(1973),通过一位棒球明星的陨落影射美国的政治和社会;《我作为男人的一生》(1974),描写一位作家的生活和文学上的挫折;《情欲教授》(1977),是《乳房》的前篇,写主人公在变形前作为情欲的牺牲品在欲海中沉浮的情形.此外还有《鬼作家》(1979)、自传体系列小说《解放了的朱克曼》(1981)和最近新作《欺骗》(1990).
罗思是战后美国犹太作家的杰出代表之一.他擅长表现当代犹太中产阶级的生活和心理,反映他们在多变的美国社会中的处境和失落感.他同索尔·贝娄、艾萨克·辛格、诺曼·梅勒和伯纳德·马拉默德一起被称为犹太小说家五杰.
内容概要尼尔·克鲁格曼是一位耽于幻想的犹太青年,他与姑妈生活在一起.一次,他在游泳池见到一位叫布伦达·帕蒂姆金的姑娘,她那优美的泳姿、金褐色的头发和俏美的身材迷住了他,他对她一见钟情.于是他便打电话约布伦达出来.他们在网球场见面,经过了解,布伦达也开始喜欢上这个充满风趣的小伙子.
第二天,他们一道去游泳,并结识了布传达的哥哥罗纳德·帕蒂姆金.
游完泳,布沦达邀请尼尔去她家吃饭,这样尼尔使认识了帕蒂姆盒一家,尤其是布沦达的小妹妹朱莉.晚时大家谈话不多,食量却很大,尼尔觉得有点乏味.酒足饭饱之后,尼尔参加了帕蒂姆金一家的活动,井同朱莉扛篮球;他有意让朱莉赢了,因为他喜欢朱莉,可是他不喜欢帕蒂姆全大大,尽管她是个标致的美人.
翌日,尼尔去图书馆上班,见到一个小黑孩,把美术部叫成"心脏部\他对这个黑孩子恨同情,热心地向他解释.晚上,他驾车去帕蒂姆金家,见布伦达穿一一身连衫裙,非常惊讶.因为他认为林肯学院的女生一般只穿短衫短裤.这一夜,尼尔便留在布伦达的家里.
在后来的、妖里,尼尔感到生活中似乎只有两个人存在:布伦达和那个喜爱高更作品的小黑孩.他在白天帮助小黑孩借书、找资料,晚上同布洽达一起倘洋在爱情的海洋星.他向布沦达讲叙了自己的身世,他说他自己什么
打算也没有,没有任何理想.夏天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每晚尼尔都和布伦达约会,汹飞一趔债泳,散步,乘车兜风,以看电影为由去跳舞和逛酒吧.
有一天,布伦达征得父亲的同意,约尼尔来她家度一周的假期.尼尔喜不自禁,他向姑妈道别,向图书馆告了假,并让小黑孩把要看钓带回家去,然后得宙洋洋地去了布伦这家.
他一进门便听朱莉说罗纳德要结婚了,新娘是哈丽特.布洽达告忻他,一旦哈丽特到这里,大家都会忙乱不湛,因此他可以呆上两个多月.
纳德来到他的房间,问他是否喜欢音乐,并向他推荐《哥伦布》唱片.
罗纳德结婚一事使帕蒂姆金一家非常兴奋.朱莉和布伦达因为要做姑姑而欢喜欲狂.
晚上,布伦达带领尼尔到~问脏乱潮瀑的储藏室,她相信那里藏有一大笔钱,是她小时候父亲给她的.但是他们什么也没有找到.
第二天晚上,尼尔听见罗纳德播放《哥伦布》那张唱片,他听到平稳地呻吟着的钟声及和着钟声响着的柔和的爱国曲调,压过钟声和乐声的是一个忧郁的低音:"再见吧,哥伦布..再见吧.."尼尔又在布伦达家里住了一个星期,但是他的心情似乎总觉得有点抑郁.哈丽特就要嫁过来了,似乎是不知不觉的,而布伦达有一天也会不知不觉地离去.一想到此,他便感到一股排遣不了的惆怅.一天,尼尔来到帕蒂姆金开的商店,它座落在纽瓦克市黑人区的中心.这里是另一番景象:忙乱、嘈杂、充满生气和活力.帕蒂姆金先生说:"如果一个人努力干,他会得到报偿.你要明白,坐在那里你不会有什么出息..成功可不是件容易事儿.."这种生活在尼尔看来就象是另一个世界.
布伦达怀孕了,尼尔劝她去私人诊所看看,布伦达感到害怕,但是最终她还是去了.尼尔在外面等得不耐烦,便进了一所教堂,他一面默默地祈祷,一面想:现在医生就要把我和布伦达结合在一起,我说不准这是不是最好的办法.我爱的东西是什么?为什么我已经选择?布伦达是谁?人生旅程何等短暂,我应该停下来思考吗?罗纳德和哈丽特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双方的亲戚几乎都来了.婚礼的庆祝活动一直延续到深夜,大家拚命地吃、喝、跳舞.最后,大厅里只剩下尼尔和布伦达以及桌旁的接待员.布伦达已经在一张长沙发上睡了.尼尔把她叫醒,他们驱车驶出城市,这时天差不多亮了.转眼已是秋天.天气渐凉,树叶变黄了,一夜之间,满地都是落叶.布伦达已经离开纽瓦克市,去上学了.尼尔又回到图书馆,他再也没有见到那个小男孩.他整日愁眉不展,经常默默沉思.一天,布伦达来信说将于犹太新年时回来,尼尔高兴万分,他决定去波士顿看她.
他又见到了布伦达,但发觉她与从前大不相同.他们相互亲吻、拥抱,可是彼此总感到有些异样.布伦达给尼尔看她父母的两封信.原来,布伦达的父母已经知道他们之间发生的事,虽然没有严厉地指责,但是希望她吸取教训,过新的生活.布伦达和尼尔为此发生争吵,双方各执己见、互相责备,最后,尼尔拿起旅行包,穿上大衣,离开了房间.尼尔走进以前从不曾去过的哈佛大学校园,来到雪蒙特图书馆门前.他想起市伦达曾经告诉他,这座图书馆的洗手间里装着帕蒂姆金水槽.他思忖:在他的体内,究竟是什么东西已由追求,攫取而变为爱情,然后又颠倒过来?什么东西又使"得"转变为"失",然后又使"失"转变为"得"呢?尽管他知道自己已经不爱布伦达了,但是他不知道要多少时间之后才能与任何女人亲热得象与她一般.在
犹太新年的第一个早上,一轮红日冉冉东升.尼尔又回到了纽瓦克.
作品鉴赏《再见吧,哥伦布》是罗思的成名之作,它通过一个犹太青年的爱情故事,展示了美国犹太中产阶级的生活.小说的篇幅虽然不长,但却以较大的时空跨度为读者创造了一个情节跌宕、人物众多、场景丰富的生活画卷.整个故事从开始到结束,经历了两个月的时期.爱情的开始和结束都非常突然,给人以深刻的对抗和困惑的印象.故事的展开与季节的变换形成两条平行的线.夏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爱情萌生了;而在秋天犹太人新年时(九月初),收获的是分离.小说中人物有几十个,包括犹太人、异教徒、黑人等.场景也经常变换.由此可见,罗思关注的绝不仅仅是两个青年人的爱情,而是整个社会.
小说不仅靠交织各种社会层而和各种地位的人物来实现其主体结构,它还用了主题上的种种相反的东西实现其风俗画的内在主体感,诸如:进取与退避、爱的获得与丧失、性爱的快乐与道德的责任、不同阶层的融会与隔离、人的融洽与对抗、信念与妥协等等.尼尔和布伦达虽然真诚相爱,但是他们的爱情如同世外桃源里的花朵,经不起现实生活的磨砺.他们感到怅惘和惶惑,因为他们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冷峻的现实.这种空中楼阁式的爱情,显然是不可能持久的.
罗思主要是一个讽刺作家,他对于尼尔玩世不恭和无知也进行了讥刺.
正如犹太评论家凯津所指出的:罗思看到了犹太人"身上的一切资产阶级迹象并予以强调.他讽刺了纽瓦克市及其郊区犹太人中资产阶级的生活,既批评犹太人,也批评中产阶级."
罗思常常从心理分析角度描绘个人的精神世界和内心冲突,因此也有人称他的小说为心理小说.在这部作品里,心理描写也占了不少篇幅.可以说,尼尔在沉浸于爱情的同时,一直在反思自己.罗思淋漓尽致地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一方面对他的反抗意识寄予同情,一方面又批判他的情性和幼稚.
布伦达在小说里基本上是一个配色,但是她也具有独立的意义.她并不是被动地接受尼尔的爱情,而是时常主动出击.她把尼尔介绍给家人,并邀请尼尔来家里度假,表现出战后新一代美国青年的自主意识和敢作敢为的精神.当然,这个形象仍比较简单,不象尼尔那么丰满、深刻.但在罗思以前,美国文学中这种形象还是很少见的.
在小说的结尾,作家以象征手法告诉人们,尼尔的生活将翻开新的一页.这表明当时还很年青的作家对未来是充满希望的.也难怪,当时人们都在做着美国梦,相信明天会更美好.一旦这个梦破灭了,留给人们的是更深的沮丧和迷惘,这些在罗思的后期作品中均有所表现.
(沈华进)
艾萨克·巴谢维斯·辛格卢布林的魔术师(1960)
作者简介艾萨克·巴谢维斯·辛格(1904—)美国犹太作家,也是唯一用意第绪语写作的当代美国作家.他出生于当时仍被沙皇俄国占领的波兰拉齐米恩镇.后随父母去华沙,住在首都贫民区.辛格的祖父和父亲都是犹太教的拉比,属于教规森严的哈西德教派.辛格自小受到严格的犹太教传统教育,后又在一所神学院学习过.家庭的环境和生活的经历使他不但熟悉犹太教的一切宗教议式及犹太法典,也使他熟悉犹太人的专统和各种风俗习惯.此外,他还熟悉贫民和个人物的艰难生活,所有这些都为他后来的创作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35年,辛格追随其长兄移居美国纽约市,在一家意第绪文报纸《犹太前进日报》任编辑,并积极从事文学创作.辛格的意第绪文作品大多先在这家报纸上刊载,然后再经过他本人和一些译者合作译成英文发表.几十年来,他共创作了30多部作品,包括短篇小说、长篇小说,剧本和儿童故事.他的第一部主要作品是长篇小说《撒旦在戈雷》(意第绪文,1935,英文、1955),第一部用英文写的长篇小说是《莫斯卡特的一家》(1950),接着又发表了《卢布林的魔术师》(1960).《奴隶》(1962)、《庄园》(1967)、《产业》(1969)、《仇敌:一个爱情的故事》(1972)和《肖莎》(1978).短篇小说集有《傻瓜吉姆佩尔及其他故事》(1957)、《市场街的斯宾诺莎》(1961)、《卡夫卡的朋友及其他故事》(1970)等.辛格的作品丰富多采,情节生动.他广泛描绘了过去东欧各个领域中犹太人的遭遇,并揭示了美国犹太人现今的生活,其中有不少是神秘的灵学和鬼怪故事.他的作品还由于揭露性强、讽刺有力、对下层人民深表同情,于美国当代作家有广泛的影响.1978年:"因为他的充满激情的叙事艺术,这种艺术既扎根于波兰犹太人的文化传统.又反映了人类的普遍处境"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内容概要十九世纪末叶,波兰东部那个闭塞的还保持犹太传统的小城卢布林迎来了一个风尘仆仆的归客.雅夏·梅休尔是一个以变魔术为职业的犹太人,自小生活在一个虔诚的犹太教徒家庭,由于母亲早亡,家境困苦,小小的年纪,他就成了"带着一架手风琴,牵着一只猴子的,街头艺人,又经过多年的走南闯北,终于当上了著名的魔术师.这年五旬节前夕,他象往常一样回到家乡卢布林与妻子埃丝苔团聚.这一对年近40的犹太夫妇结婚20年仍没有生养.贤惠的埃丝苔把全部的情爱都倾注在丈夫身上.这短暂相聚的每一天,她都象在过节.不过,怀疑的阴影也不时袭上心头:丈夫在外是否另有新欢?是否还忠实家里含辛茹苦的老妻?雅夏却一再向她保证:
"我只信一个上帝,只有一个爱妻".其实雅夏只能算得半个犹太人.他既不蓄须,更不按时去犹太教堂祈祷.他聪颖过人且受过教育,认为所有代上帝文言者不过是骗子而已.在生活上,他更是到处沾花惹草.同许多女人明来暗往.五旬节刚过,雅夏即吻别了妻子,急不可待地踏上了征途.他先去皮亚斯克城郊找到自己的助手玛格达.八年前雅夏收留了这个20岁的穷女孩,并出钱帮助她供养母亲和弟弟.玛格达既是他演出时得力的左右手,也是他夜间温柔的枕畔人.在皮亚斯克城市,雅夏还有一个意中人泽茀特尔.这个女人的丈夫是个有名的强盗.为了避免惹上麻烦,雅夏几次狠下心来想和她断绝往来,然而好象蜂蝶不能不恋花一样,他也没有勇气甩掉这个情人.通过泽茀特尔,雅夏和这里的一帮盗贼过从甚密.他们十分欣赏雅夏的各种技巧,
特别是他那手开门撬锁的绝招.他们说,雅夏如果加入他们一伙,那末整个世界就是他们的了.然而,雅夏则宣称他将严守"禁止偷盗"这条戒律,绝不越雷池半步.到华沙之后,雅夏顾不上休息,兴冲冲地去会见他朝思暮想的清人艾米丽亚.艾米丽亚出身名门,嫁给一个大学教授为妻.丈夫去世后,她带着14岁的女儿独自生活,经济拮据,无依无靠.但她那高雅的谈吐和迷人的风韵却使得雅夏神魂颠倒.艾米丽亚认为雅夏这个富于才气的犹太艺术家在波兰是没有前途的,若在艺术高于种族和久久电子书的西欧,他一定能飞黄腾达.她真心爱恋着雅夏,指望有朝一日,他们能正式结婚,然后她将带着女儿和雅夏同去意大利定居.雅夏也告诉艾米丽亚,他会不惜一切代价来实现他们的私奔计划.然而,誓言虽已出口,心中仍不免犹疑.良心的责难使他既不能狠心遗弃忠诚温顺的妻子,更不敢叛离祖宗的信仰,去皈依情妇所信奉的天主教.再说剧院老板根本不肯增加他的演出薪金,手中没有钱,一切计划都是空谈.他曾在笔记本上记下一些银行和富豪家的地址,但那只是一时的心血来潮,他怎能沦为盗贼呢?一天深夜徘徊街头的时候雅,夏鬼使神差地来到一家富翁的门前.他忽然决定一试身手,当即潜入屋内,找到了他曾听人说过的那只蓄有万贯家财的保险箱.在紧张和慌乱中,他竟丢失了准备用来开保险箱的万能钥匙,行窃宣告失败,他在仓促出逃时,又摔坏了一条腿.雅夏侥幸逃过了追捕,躲进了一间诵经室.在忏悔的时刻,他开始相信这次挫折是上苍的报应.他认为,事实上,肉体和痛苦是同义词.如果选择了邪恶而得不到惩罚,选择了正义而得不到酬报,那怎么可能还有什么自由选择呢?在所有这一切苦难的后面是上帝的仁慈.随着演出时间的迫近,严重的腿伤使他无法登台.雅夏怀着百结愁肠找到艾米丽亚,向她坦白了自己失身为贼的实情.艾米丽亚在极度震惊和失望之中决定与他一刀两断.雅夏沮丧地回到寓所,又发现助手玛格达已经悬梁自尽.他明白,真心爱他的玛格达是因对为他多次规劝无效才忧愤地走上绝路,雅夏去寻找另一个情妇泽茀特尔,却亲眼看见她已经委身他人.从此,雅夏万念皆灰,逃避无门,在深沉的忧郁与迷惘中,他觉得自己正经历一种改变.他再也不是先前的雅夏了.三年之后,人们争相传说着卢布林出现了一位虔诚的赎罪者.他就是曾经红极一时的魔术师雅夏.自从经历了华沙那场命运的浩劫之后,他只得返回了故乡,而且不顾犹太教长的一再反对和妻子悲恸的哭劝,在自家院落里修筑了一间四周无门的小悔罪室,把自己关入这座活人坟.不论酷暑严冬,不管阴冷潮湿,他强迫自己抛却万般俗念,日夜诵经,忏悔,甚至连一日三餐也不走出室外半步.守活寡的妻子深夜不能成寐,跑到窗口哀求他放弃这自造的监狱.雅夏答道:"野兽就该关进牢笼."妻子说:"你这是在自杀呀!""那总强于去杀害别人".每天他都能追忆出自己所犯的一桩新罪,感到把自己囚禁一百年也无法抵偿先前的罪愆.赎罪者雅夏的声名震动了远近四方,人们甚至传说他是去灾除病的圣者.每天都有成群结队的信徒前来谒见,有人居然要贿赂雅夏的妻子以求抢先向他倾诉疾苦.雅夏向大家表白,他不是教长而是罪人,这却更加激起人们的崇拜.在人群的包围中,纵有四堵砖墙相隔,他仍无法专诚地事奉上帝.一天,雅夏惊喜交集地收到他以为已不在人世的艾米丽亚的来信.信中诉说她多次梦见雅夏成了美国舞台上的大明星,不料偶然在报上读到他苦修的事迹.她感动得哭了许久,觉得雅夏的过错应由她负责,雅夏并未犯罪.尽管已经改嫁,她还是永远怀念着雅夏,他们生活在一起的日子,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
作品鉴赏《卢布林的魔术师》以其深沉、抒情、细腻的风格写出了犹太民族丰富的内心世界,西方评论家普遍认为这是辛格创作的最佳的长篇小说.小说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雅夏这个人物的真实性,他是作者饱含对犹太民族的深厚感情所塑造出来的一个有灵魂,有思想,有热情的人物.与普通的跑码头,走江湖的艺人不同,雅夏有机会接触到许多科学著作,知道康德和拉普拉斯的太阳系理论,也懂得自己能够在绳索上行走,是保持重心平衡的结果.然而,他所掌握的科学知识尽管动摇了他对犹太教的信仰、却不能解答其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一切迷惘.他生性好色,到处沾花惹草,可始终不能彻底摆脱犹太人的传统和宗教信仰对他根深蒂固的影响.作者深刻描写了雅夏在人面前经常摆出一副不信上帝的架势,但在心底深处则不敢与上帝决裂的种种情景,是令人信服的,并为他最后的忏悔埋下了伏笔.同时,宰格刻画了雅夏的善良和慷慨以及乐于助人的品德,也符合这个出身于社会底层、深知人世艰辛的"小人物"的性格.尽管情欲和野心使雅夏沦为窃贼,害人害己,甚至断送了玛格达的性命,辛格却没有把他写成一个渔人妻子,十恶不赦的恶棍,而始终认为他是一个遭受种族歧视、被七情六欲摆布得身不由主地干了蠢事的可怜人.显然,辛格对雅夏的命运是寄予同情的.在辛格心目中,他同玛格达,泽茀特尔还有艾米丽亚一样,都是那个黑暗世界的受害者.总之,辛格从各方面刻画了雅夏复杂的性格,使他笔下的这个艺术形象显得更加饱满.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小说的结尾,辛格并没有把雅夏关进小屋,就此了事.虽然雅夏说过:"野兽一定要关在笼子里",但是封闭在小屋里的雅夏的心情仍不平静,情欲时时刻刻在折磨着他,悔恨也时时刻刻在咬啮着他.作者最后告诉我们,禁欲主义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潜心忏悔恐怕也难以超凡入圣.究竟怎样才能使人的心灵得到真正的净化,辛格并没有提供一个明确的答案.《卢布林的魔术师》的情节不算复杂,但辛格以自己出色的叙事艺术把这些情节处理得峰回路转,往往既出人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雅夏徘徊在善与恶、理智与情欲、科学与宗教之间,回旋的余地越来越小,不得不反复展开剧烈的思想斗争,有时候这种斗争甚至达到惊心动魂的程度.到了故事的后半部,情节急转宜下,雅夏偷窃失风之后,处处碰壁,陷入了走投无路的绝境.整个故事的节奏由缓到急,从冷冷清音到密鼓繁弦,从平淡无奇到事件迭起,最后用艾米丽亚的来信结束全文,似言有尽而意无穷,给读者留下深深的思索.小说的结构严谨无隙,首尾兼顾,从中可以看出辛格不凡的写作功力,但是他过于注重对人物心灵的探索,以至使其作品往往局限于道德和哲学的范畴内.雅夏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波兰人民正遭受着亡国的惨痛.雅夏作为一个犹太人,当然要比其他下层人物遭到更严酷的歧视和亏待.但是作者只是简略地提到他不能在萨克松尼公园——这样的公共场所演出以及剧场老板在待遇方面的盘剥和苛刻,至于他早年艰辛的卖艺生涯也仅有三言两语的交待.这样,特定的时代背景只成了一片淡墨似的渲染,没有起到充分的烘托效果.在《卢布林的魔术师》中,辛格关心和同情的是他笔下人物的遭遇和命运,昔日的江湖浪子是否能够幡然悔悟,"立地成佛",很少注意到他和他们所处的时代予之的巨大影响,这不能不说是一种令人缺憾的不足.尽管这样,《卢布林的魔术师》仍不失为一部动人的作品.辛格在书中所写的时代虽已过去,所写的社会也不再存在,但是他所写的人物和他们的激情仍吸引着我们.
(晓申)
约翰·厄普代克兔子三部曲(1960—1981)
作者简介约翰·厄普代克(1932—)美国小说家,1932年3月18日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小村镇,父亲是中学教师,母亲是个有些文化教养的家庭主妇,上辈都是虔诚的路德教派信徒.他从当地中学一跃而进哈佛大学深造,以优异成绩毕业,又赴英国牛津的罗斯金美术学院进修.1955年至1957年,他担任《纽约人》杂志编辑,同时开始发表短篇小说.当他认为自己在发掘题材和写作技巧训练等方面积累了足够的经验以后,便辞去了编辑职务,开始专业写作.迄今30多年过去,尽管美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危机频仍,文坛上各种思潮流派此长彼消,相互更迭,然而,这位从一开始就被批评界誉为"才气无量"的厄普代克,却不断能从"急速转变之中寻找出美国文学的主流和机会",使自己站稳脚跟,以充沛的创作力活跃于文坛之上.近来年,厄普代克仍辛勤笔耕,新书迭出,屡屡获奖;他的"兔子"三部曲中的第三部《兔子,富了》(1981),当年出版后就先后荣获美国全国图书奖、全国图书批评奖和普利策小说奖,最近又被西方评论家选为整个80年代的世界最佳十部文学作品之一.
厄普代克对文学创作一向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他认为作家应该牢记"自己的使命和对艺术与社会的责任",不要失去"人生的方向".他说,"三十年来,作家的社会地位大大降低,世人对作家的尊敬也不如以前".他认为这是"作家本人失去了使命感"所致,其结果造成了"现今的小说,苍白无力,繁琐,毫无气魄,有的甚至是迂腐,令人厌恶".他强调,现实是作家的主要题材,远离了社会和人民,摸不着社会的脉搏,创作则不存在.
厄普代克在文学创作中坚持写自己最熟悉的东西,坚持从生活经验中发掘创作素材,而通过对创作素材的选择,透露出他对社会和人生的探究和批评.不少评论家指出,他的作品有很大的自传性,他早年生活过的宾夕法尼亚州的农村和城镇风情,几乎在他所有的主要作品中时隐时现,他的《贫民院的集市》(1959),《奥林格故事集》(1964),《鸽子羽毛及其他》(1962),《农庄》(1965)当然不在话下,即使是在他套用古希腊神话框架写成的《马人》(1063)中,情况也不例外,主人公凯德威尔在很大程度上是按作者父亲的经历和性格塑造的,其逼真程度连他父亲本人也不否认.除."兔子"系列以外,他还有"贝赫"系列——《贝赫,一本书》(1965),《贝赫的复出》(1982);"罗杰"系列,其中包括《罗杰的自白》(1986)和他的最新作《S》,后者的女权主义的思想内容已经引起批评界的重视.
厄普代克独具风格的语言技巧也很为当代美国批评界称道.他擅长"工笔白描",能毕肖地再现人物环境的细节真实,人们称赞他"具有画家的眼睛,诗人的耳朵",他善于捕捉一股人难以把握的线条、颜色和音律、能用出人意料的比喻贴切地表达,给读者以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如临其境的印象.
内容概要第一部《兔子,跑吧》的故事发生于50年代,主人公海利·安斯特罗姆(绰号"兔子")是一个涉世未深的青年.他曾是中学篮球队的一名球星,走上社会后,发现"这个世界是偌大一个蜘蛛网,非得小心翼翼才得勉强通过";在家里,他又得不到任何安慰,他的妻子詹妮斯是个庸俗卑琐的女人,终日抽烟、喝酒、看电视,使他无法忍受.出于一种无以名状的内心冲动,他屡屡弃家出走.在他过去的教练的撮合下,他认识了妓女露丝,
与她姘居鬼混.他把她当作自己的"另一半身体",企求在与她的结合之中重返人类的质朴状态,达到一种无差别的境界.然而,无论他怎样放纵自己的情欲,却仍觉得他们只是"各不相干的肉体".詹妮斯又生了个女儿."兔子"回到家里,试图与妻子重归于好,他妻子内心也想改弦更张,可是他们却无法消除一种生理心理上的荒疏和冷漠."兔子"再度出走,詹妮斯借酒浇愁,糊里糊涂地竟使婴儿在浴缸中溺死.他忍住悲痛,安慰詹妮斯,牧师和亲友都劝他日后应该安份守己.可是,就在牧师为夭亡的婴儿祈祷完毕,他又不辞而别,牧师"拯救灵魂"的努力化作徒劳,"兔子"按他在球场上养成的第二天性,漫无目的地跑着,跑着..进入60年代以后,美国社会的动荡、纠纷、骚乱,包括黑人抗暴,学生风潮,越战升级,肯尼迪被刺,阿波罗登月,以及经济萧条,物价飞涨,失业队伍的日益扩大等等,都在"兔子"系列的第二部《兔子,回来》中得到充分的反映.就在这样一个如同"一片流沙"似的世界上,"兔子"继续求索着"生存的价值".但是,与其说是求索,毋宁说是随波逐流.现实生活的拖累已经磨平了"兔子"的棱角,续集中的"兔子"已日渐染上一种随遇而安的世故习气.当整个社会象开锅的沸水时,他却在一旁冷眼旁观了.家庭对他早已名存实亡,他和詹妮斯互不干涉,各自寻找外遇.通过黑人工人伙伴的介绍,"兔子"结识了嬉皮士女郎吉尔和他的情夫黑人斯吉特.他虽然不赞同吉尔和斯吉特激进的社会观,内心却表示极大的同情,当吉尔被大火烧死,警方追捕斯吉特时,他慷慨解囊,帮助斯吉特逃走."兔子"的家烧了,妻子跑了,自己又失了业,只好带着他的十几岁的儿子回到他父母的家中栖身."兔子"的父亲仍在一家印刷厂干活,母亲久病在床,生活也难以自理,多年在外的妹妹米瑞安(米姆)突然归来、才使这个沉闷之极的家庭增加了些许生气.米姆劝海利与詹妮斯和好,海利却坚持对方应采取主动,于是,米姆去勾引詹妮斯的相好,将他俩拆散.其实,詹妮斯对自己的荒唐也已乏味,有意与海利重修旧好,她主动给海利打电话,两人在外相会,双方都隐隐发觉自己应对以往生活中的误会负有责任.一番谈话后,他俩钻进一家汽车旅店,盘算着如何重新开始日后的共同生活.一晃又是十年过去.《兔子,富了》中的"兔子"已是人到中年.他和詹妮斯继承了岳丈的汽车销售修理公司,成为当地两家丰田汽车代理商中的一家.在席卷全美的石油危机中,由于他所销售的日本汽车省油,加上他机敏、圆通的经营之道,他令人羡慕地发迹了.不过,此时的海利身体明明显地发福,辉煌的篮球生涯已成为过去,他仍保持着善跑的天性,但只是为了减肥而坚持慢跑,对于年轻貌美的姑娘,他仍旧要情不自禁地目光留连,然而同时闪过他脑际的又是她会不会是他过去情人露丝的女儿;他越来越多地沉浸在过去的回忆之中,他心头也会时不时地掠过死亡临近的阴影.他的生活境况毕竟已大为改观.平日里除了经营生意事务,他可以在乡间俱乐部里游泳,赌牌,与一帮与他身份相当的先生太太们聊天调情;岳父死后,海利夫妇带着儿子纳尔逊一直住在岳母家中,社会政治虽然也是他们日常聊天的话题之一,但毕竟已是遥远的、与己无关的事情,如何在细琐的日常生活中不断调解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反而成为海利的主要生活内容.纳尔逊渐已成人,海利发现与儿子的关系总有隔阂,孩子与女友的交往,孩子的婚事,时时引起他自己对往事的回忆.他与詹妮斯虽同居一室,但他却总免不了心猿意马,神不守舍.他终于打听到露丝的地址,便驱车前往.眼前的露丝与18年前已判若两人,早逝的丈夫给她留下两儿一女,生活之艰
难不言而喻.海利希望知道他是否是她女儿安娜贝尔的生父,他希望给露丝一点力所能及的帮助,但这一切都遭到了露丝义正辞严的回绝.露丝提醒他,他现在已经是一个经纪人,他自己曾经憎恶的那种人.18年前,当海利离开怀孕在身的露丝时曾说过,"我会回来的."但是这一次,他连这一句话也说不出口了.海利和詹妮斯买下一套房子,多年来与老丈母娘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日子终于结束.海利沉浸在乔迁之喜的欢愉之中,忍不住当天就请同行好友们过来作客,詹妮斯忙着给地板打蜡,"兔子"陷入沉思:分期付款将延续20多年,届时他就66岁了,往事如烟,父亲、母亲、情人、好友,他们都已走完人生的旅程;儿媳已从产院回来,给他带回一个小孙女,这意味着什么呢?这当然是他久已盼望的,但这无疑又是他的棺木上的又一根钉子..
作品鉴赏厄普代克在论及自己的文学创作时说过,30年代的大萧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是影响他的世界观的两个最重要因素.这两大事件不仅使他懂得了生活的艰难和劳动的神圣,懂得了饥饿和世态炎凉,也使他感受到一种对死亡的恐惧.是丹麦神秘主义哲学家基尔凯郭尔、瑞士神学家卡尔·巴恩的著作使他"得到了安慰,恢复了信仰",使得"整个世界又重新变得可以理解",并"激励了他的创作和工作."在厄普代克的作品中,的确浸透了一种存在主义的倾向."兔子"三部曲的主人公被命名为海利·安斯特罗姆(HarryAngstrom)决非随意之举,Angstrom是从丹麦字Angst(意为焦虑不安)派生而来,它是基尔凯郭尔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显然,厄普代克认为它最好地体现了二战以后美国社会的精神特点.关于"兔子"这一形象,厄普代克说,"他与我年龄相仿,比我年轻一岁,他非常富有人性,这表现在他是一个肉体冲动和精神幻想的结合体.在这一点上,他不仅与我本人相似,我认为也代表了其他许多人."厄普代克认为,海利的性格抑或可以称为"兔性"——"没有损人之心,亦不愿意吃大亏,..有点铁石心肠;时而麻木迟钝.但是,他渴望学习.他和我一样,不仅从一个个具体指导者那里学到许多东西,而且从整个时代得到教诲."从总体倾向上说,"兔子"三部曲堪称是一部与战后美国社会发展同步的写实主义的力作.然而,从艺术表现技法上看,它又融会贯通了种种现代派小说的特点,大大超越了传统现实主义的局限.在《兔子,跑吧》中,海利离家出走,独自驱车在黑夜里疾驰,公路两旁的树木在车灯照耀下显出名种奇形怪状,他生怕灯光会惊动什么野兽或鬼怪,这无疑是在暗示他是一只被人追赶的野兔.他边走边看美国地图,那标明道路的红线蓝线,纵横交错,密如蛛网,海利在巨网中左冲右突,找不到出路.这一连串的象征,重叠成一只惊恐万状的"兔子"漫无目的地奔跑在美国大地上这样一个总意象,贯穿于全书的始终.与厄普代克的许多其他作品一样,"性爱"也是"兔子"三部曲的基本主题.作者对这一主题的探索持有严肃的道德动机虽不可否认,但也毋庸讳言,他也确有沉溺于对性心理和性行为(甚至是变态的)作自然主义描述的倾向.
(盛宁)
约瑟夫·海勒第二十二条军规(1961)
作者简介约瑟夫·海勒(1923—),美国黑色幽默派代表作家,出生于纽约市布鲁克林一个犹太移民家庭.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曾任空军中尉.战后进大学学习,1948年毕业于纽约大学.1949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后,曾任《时代》和《展望》等杂志编辑.1958年开始在那鲁大学和宾夕法尼亚大学讲授小说和戏剧创作.1961年,长篇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问世,一举成名,当年即放弃职务,专门从事写作.除《第二十二条军规》外,海勒还发表过长篇小说两部:《出了毛病》(1974年)和《象戈尔德一样好》(1979年).前者通过对美国中产阶级日常生活的描写,反映了60年代弥漫于美国社会的精神崩溃和信仰危机;后者把家庭中的勾心斗角和政府中的权力争夺交织起来描写,表明现代社会的政治权力怎样愚弄一个自视甚高的犹太知识分子,使他产生了飞黄腾达的美梦,荒谬得滑稽可笑.海勒还著有剧本《我们轰炸了纽黑文》(1967年)和《克莱文杰的审判》(1974年),但影响不大.海勒是黑色幽默文学的代表人物,其作品在黑色幽默文学中影响最大,成为这一流派的支柱.他的作品取材于现实生活,注意挖掘社会重大主题,揭示现代社会中使人受到推残和折磨的异己力量,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他的创作方法往往是从超现实而不是从写实的角度出发,经常以夸张的手法把生活漫画化,表现了一种和写实性质的真实完全不同的真实.
内容概要这里面只有一个圈套,..就是第二十二条军规.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有一个美国空军中队驻扎在地中海的皮亚诺扎岛.当时的欧洲战场,战火纷飞,炮声隆隆,这里却是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中队指挥官卡思卡特上校是个"官迷",一心想爬到将军的高位;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一次次随意增加部下的飞行轰炸任务,企图用部下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升迁.在他看来,这就是部下的义务,为他服务即等于为国负责.于是,引起了部下对他的怨恨.有人觉得"最痛快的事情就是有一天能看到这个畜生碰上飞机失事,跌得粉身碎骨";有人干脆想一枪打死他,因为"你不干掉他,他就要干掉你".卡思卡特上校麾下,最引人注目的有这样三个人物:一个是一本正经且野心勃勃的斯克斯考夫中尉.他毕业于预备军官训练队,平素不苟言谈,道貌岸然,要是他偶尔微笑一下的话,那一定是因为,与他竞争的军官得了重病.大战爆发,使他心花怒放,因为战争让他有机会每天穿上军官制服,用清脆威严的嗓音对那些就要送死的小伙子大喊口令,而他本人由于视力不佳,且有瘘管病,所以没有上前线的危险.他为了得宠上级,飞黄腾达,就发疯似地专心训练自己的士兵,为了使士兵在行进中手臂摆动一致,他竟然想出用铜丝把飞行人员的手腕固定在跨骨上的"绝招",终于以不甩手的行军步伐,夺得了阅兵比赛的锦标.这一成功使他崭露头角,以后他一路高升,居然荣任指挥全军的中将司令官.另一个"才能超群"的人物是伙食管理员米洛.战争为他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发财良机.与斯克斯考夫中尉不同,他的成功之路是包办部队的伙食,驾车去西西里、马耳他等地采购食品.他把各地市场行情摸得一清二楚,从而事事得心应手,左右逢源.他不但贱买贵卖,中饱私囊,而且还一手操纵了附近地区的食品价格.就这样,年仅27岁的米洛竟然办起了规模巨大,资金雄厚的跨国公司,连德国政府也来入股.跨国公司一面和美军当局订立合同,包炸德军桥梁,轰炸费由
美军负担,外加6%的利润;一面又和德军当局订立合同,包打美国飞机,高射炮火费由德军自己负担,利润也是6%.另外说定每击落美机一架,发奖金1000美元.米洛甚至建议,战争应由私人企业向交战各方政府承包,如此,政府既不必费事,企业又可以赚钱,岂不公私两利,随着跨国公司的飞机在世界各地的通行无阻.米洛也成了国际上的头面人物,他当上了巴勒莫的市长,奥兰的王储,巴格达的哈里发,大马士革的教长和阿拉伯的酋长,总之,米洛活动到哪里,哪里就繁荣昌盛.有一次,米洛乘飞机到开罗,顺便把埃及市场的原棉统统收购下来,他垄断了棉花市场,一下子囤积这么多,简宜使他到了濒于破产的境地.可他灵机一动,遂和德国政府签了一个新合同;接受德军的金钱,调美国飞机把美军自己的驻地炸个稀巴烂,造成严重伤亡,结果从德国政府那里获取了暴利.这笔钱除了包赔轰炸造成的损失,弥补了他投机失利的债务之外,仍绰绰有余.还有一个重要人物,即本书主人公上尉飞行员尤索林.他本是一个正直诚实的爱国青年,满怀着拯救正义的热忱,投入战争,立下了许多战功.后来,他在和周围凶险环境的冲突中,亲眼目睹了种种虚妄、荒诞、疯狂、残酷的现象.醒悟到自己受骗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抬头一看,就只看见人们拼命捞钱.我看不见上帝,看不见圣人,也看不见天使.我只看见人们利用每一种正直的冲动,利用每一出人类的悲剧,拼命地捞钱".由于这个发现,尤索林才感到,替这些人升官发财而卖命是毫无意义的,是愚蠢的.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来保全自己的性命,变成一个典型的怕死鬼,他生活的目的就是活下去,活下去就是一切,活下去就是胜利.看到同伴们一批批地死去,他内心感到十分恐惧,在他看来,周围的人都在想暗算他,置他于死地.他断定,上级命令他执行任务和敌军高射炮的射击都是谋杀他的阴谋的一部分.他怀疑同事会给他的食物下毒,甚至觉得自己身上的全部器官都成了制造不治之症的兵工厂.在这重重危险中,尤索林凭冲动而不是凭智谋苦苦挣扎着.他力图置身一切之外,进而获得生的权利,但这使他显得更加孤立无援.他在失望之余,疑心整个世界都疯了,可是大家却认定是他自己疯了.根据第二十二条军规,既然是疯子就可以获准免于飞行,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不过,第二十二条军规同时又规定,凡能意识到飞行有危险而提出免飞申请的,属头脑清醒者,应继续执行飞行任务.第二十二条军舰还规定,飞满三十二驾次的人可以不再执行任务,当尤索林满怀期望地飞满三十二架次时,卡思卡特上校又把规定任务改为四十次,五十次..你还必须服从,否则就不准回国.最后,尤索林终于明白了,第二十二条军规原来是一个永远摆脱不掉的圈套,是一个无法逾越的障碍.整个世界都由这个可以随意解释的第二十二条军规统治着,就象天罗地网一样,把你牢牢罩住,后来,尤索林在一些同伴的鼓励下,不顾一切地逃到瑞典去了.
作品鉴赏《第二十二条军规》是美国"黑色幽默"文学的代表作,也是著名犹太小说家约瑟夫·海勒的成名作.黑色幽默出现于60年代,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重要的文学流派之一.这一流派的作家侧重描写人物周围世界的荒谬和社会对个人的压迫.他们用放大镜和哈哈镜把这种荒谬和压迫加以放大、扭曲、变形,使之更加荒诞不经,滑稽可笑,同时也寄托了自己对现实的无可奈何的悲观心情.《第二十二条军规》虽然以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空军的一个飞行中队为题材,但实际上并没有具体描述战争.本书的要旨正如作者自己说过的那样,"在《第二十二条军规》里,我并不对战争感兴
趣,我感兴趣的是官僚权力结构中的个人关系".所谓"第二十二条军规"是个并不存且又无所不在的东西,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它象浮云一样漂浮不定,象梦幻一样瞬息万变,一会儿命令这个,一会儿又限制那个.它有无数项内容,它对一切领域都生效.很明显,这样一条具有无上权力和任意性的军规是官僚统治集团制定出来的,是一种"有组织的混乱"和"制度化了的疯狂"的象征,集中表现了军事官僚体制灭绝人性的本质.它总是在设法整人,你无论怎样挣扎也逃不出它的手心;它总是有理,你总是无理,你必须放弃那想要问个明白的念头,你得时刻准备承受它的打击.第二十二条军规就是如此滑稽,如此可怕.《第二十二条军规》中人物众多,但大多根据作者的意思突出其性格的某一侧面,甚至夸大到漫画式、动画式的程度,还有的则是象征式的.如卡思卡特着重表现了官僚体制的专制无理,米洛着重表现了资产阶级视财如命,唯利是图的本质,而斯克斯考夫则着重表现了军事机器对人的个性的摧残和扼杀.至于本书的主人公尤索林,重点描写的是他的自我意识的觉醒.作为一个浸透着存在主义意识的当代"反英雄"形象,尤索林在疯狂的与现实的两个世界之间游移,他同时被社会问题与个人问题所搅挠,他身上兼有批判现实的积极因素和取消斗争的消极因素,他的心在哭泣,却对世界发出神经质的笑声.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充分反映了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危机以及这个社会中人的价值的危机.《第二十二条军规》之所以能一鸣惊人,成为当代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作者在艺术技巧上的创新.在这部作品中,海勒摒弃了现实主义的传统创作手法,一方面采用了"反小说"的叙事结构,即一种类似戏剧的"人像展览式"的结构,只用叙述、谈话、回忆来组接事件、情节和人物,另一方面又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使事件和人物极度变形,一件件,一个个都是那样荒诞不经,滑稽可笑,以此来博得读者的凄然一笑,并且让人们在哭笑中,不得不去回味,去思索.作者还充分运用象征手段来表达自己对世界,对人生,对事物的看法,其中寓有深刻的哲理思考,正如有的评论者所指出,这部作品其实是一部晦涩离奇的当代寓言,"看来胡搅蛮缠,其实充满哲理,因为只有高度理性的人才能充分注意到事物中隐含的非理性成份".本书的语言也极有风采,充分显示了黑色幽默文学的语言特点,用故作庄重的语调描述滑稽怪诞的事物,用插科打诨的文字表达严肃深邃的哲理,用幽默嘲讽的语言诉说沉重绝望的境遇,用冷漠戏谑的口气讲述悲惨痛苦的事件.当然,本书也存在寻求噱头和繁复冗长的缺点.《第二十二条军规》自问世以来已成为美国社会压迫制度.专制势力的象征,它无孔不入,无处不在,人们痛恨它,企图推翻它、消灭它.在这一点上,作者说出了大家的心里话,因而使小说受到热烈的欢迎."第二十二条军规"这一新词,今天也已进入美国语言,被人们广泛地加以使用.
(张锦)
爱德华·阿尔比谁害怕弗吉尼亚·伍尔夫?(1962)
作者简介爱德华·阿尔比(1928—)美国剧作家.生于华盛顿.出生两星期后为富家收养,养祖父拥有多家剧院.阿尔比在童年时期就时常接触剧坛名流.他年纪很小就开始显露出文学创作的兴趣,12岁开始写诗,接着写剧本.他在三一大学就读一年,期间演过麦克斯韦尔·安德森的戏,因此,熟悉了剧坛名流以外的另一面.1947年,他离开三一大学,迁到纽约格林威治村,干过多种工作,同时为广播电台写稿.1958年写成《动物园的故事》,曾送到纽约多家剧团,未被接受,后来由朋友送到欧洲,1959年9月在柏林首演,接着在德国许多城市上演,1960年在外百老汇普罗文斯剧场上演,此剧使他名声鹊起,但也招来不少批评.1962年,《谁害怕弗吉尼亚·伍尔夫?》使他大获成功,获纽约剧评桨,并被评为该演出季的最佳戏剧,后来又成功地改编成电影,被公认为阿尔比最杰出的剧作.他的其他较为重要的作品有:《贝西·史密斯之死》(1960)、《沙箱》(1960)、《美国之梦》(1961),《小艾丽斯》(1960)、《微妙的权衡》(1968),此剧获普列策奖.阿尔比是荒诞派剧作家,他的多数剧作都采用了荒诞派的手法.他在创作上成长的年代也正是荒诞派戏剧崭露头角和流行的年代.他的《动物园的故事》、《沙箱》和《美国之梦》从主题、动机到手法,都体现了荒诞派的特点.阿尔比最擅长写牢骚满腹的人物,表现人的孤独痛苦,语言辛辣尖刻,人物对骂时语言如倾盆大雨,令人震惊,发人深省.他喜欢用象征、暗喻、夸大的手法描写美国社会生活,表示了他对西方社会价值观念的某些背弃和否定.
内容概要乔治和玛莎是一对夫妇,住在一个叫新迦太基的大学村里.
乔治是历史系教授,46岁,玛莎是校长的女儿,52岁.他们已经结婚23年,但是仍然互相不能容忍,经常互相谩骂,以语言中伤对方为快.一个周末的夜晚,两人刚从校长的晚会上回来.校长为了联络教员,经常举行这样的晚会,乔治却不喜欢.回家时,他们已经半醉,却还不停地喝酒,玛莎让乔治侍候她,还叫他"仆人".她又哼起刚才在晚会上人们唱的那首童谣,"谁害怕大灰狼?"人们把"大灰狼"改成"弗吉尼亚·伍尔夫".(英语"伍尔夫"和"狼"谐音)玛莎又在骂乔治了,说他没有用,什么事也不干.乔治说,夜已深,只有他们两人,衣着可以随便点,但玛莎提醒他说,客人就要来了.原来,玛莎的父亲告诉她,要好好关照新来的一对教员夫妇,所以他们将会在晚会后造访,说着,门铃响了,乔治要玛莎在客人面前不要提"孩子"的事.客人起先也觉得深夜造访不大妥当,尤其是入屋伊始就发现男女主人在唇枪舌剑地谩骂,感到很尴尬.男客尼克说他不想介入主人夫妇的争吵,但乔治说没事,这是戏谑,客人也可以参加他们的游戏,例如"羞辱主人"、"捉弄客人"、"和女主人做爱"不一而足.乔治指着墙上一幅抽象派的油画问尼克知不知道是谁画的.尼克不知道,乔治就告诉他,是一个有小胡子的希腊人画的,有一天,玛莎打了这个画家.玛莎带女客人汉尼到楼上洗手间,玛莎去换衣服.两个男人在客厅里边喝边谈,先谈到彼此的妻子,接着又谈到两人所在的系,乔治这才知道尼克不是在数学系而是在生物系.两人都阐述了很不相同的观点.乔治又谈到他们的对骂游戏,并坚持尼克和他一起玩.尼克说到自己的计划,说他准备在此地定居,在这间大学里发展,乔治反问他,"你以为你在这个峨摩拉——新迦太基会快活吗?"说着,玛莎和汉尼回来了,玛莎换了一身很性感的衣服,开始称赞尼克的体魄,还做
出很多挑逗性的举动去引诱尼克.她的目的是要羞辱乔治.接着,玛莎开始讲她的故事,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她的父亲为了使大家体魄健壮,让人人都去学拳击.有一天,玛莎也戴上了拳击套,不期然把乔治击倒在地."那真有趣,但也很可怕",她对这对年轻的夫妇说.戏谑在进行,乔治拿出一支假手枪,假装向玛莎开枪,尼克和汉尼吓了一跳.接着,他们又扯到生物学,乔治反对科学家用试管造人,认为要保护人类的光荣的多样性和不可预料性.而尼克却认为试管可以创造出"文明的人类".谈话中,汉尼说她刚刚知道乔治和玛莎有个孩子,乔治对此很不高兴.在乔治去取冰的时候,玛莎向客人揭乔治的老底,说她原来嫁给一个中学的园丁,遭到父亲干预,后来遇到乔治,就嫁了给他.她的父亲想把他培养成接班人,乔治却不争气,总是失败.尽管乔治一再警告,玛莎还是一个劲儿讲下去.乔治气得砸碎了一个酒瓶,他又唱起了"谁害怕弗吉尼亚·伍尔夫?"醉醺醺的汉尼跟着唱,但是她想呕吐,玛莎和尼克把她送到楼上休息.一会儿,尼克回来了,他说汉尼"没事了",而玛莎在煮咖啡.刚才尼克目睹乔治受辱,乔冶现在很想让尼克也尝尝受辱的滋味,就设法使他难受,于是两人便攻击起对方的妻子来了,突然,又由恶意攻击变为讲述.乔治因此知道尼克和汉尼原来是青梅竹马,汉尼害怕产痛,不肯生孩子,有呕吐病.他还知道了尼克和汉尼结婚也因为汉尼的父亲有钱,他是个牧师,"花了上帝的钱,攒下了自己的钱".乔治给尼克讲了一个故事,说有个男孩失手枪杀了自己的母亲,后来,揣着个"实习驾驶"执照驾车,为了避开一头犀牛,撞到一棵大树上,把车上的父亲也撞死了,这男孩被送进了疯人院.尼克有野心"接管大学的事务",实行的办法之一就是开始一一和有影响的人物的妻子睡觉,其中也包括玛莎.说完,两人都为这件事的严重性大吃一惊.乔治老实告诉他,这样做就象走进了沙漩涡,很快会陷下去,但乔治不听.玛莎回来后,继续羞辱乔治,这回她告诉尼克,乔治写过一本书讲一个杀母又杀父的男孩的故事,遭到玛莎父亲的坚决反对,不能出版."羞辱主人"的游戏使乔治受够了,现在他提议玩"捉弄客人"的游戏,等汉尼回来时,乔治重复刚才尼克给他讲的有关他和汉尼的秘密,当汉尼明白了尼克把什么都告诉了乔治,她的呕吐病又犯了,于是再次回到楼上,尼克表示他对乔治的"故事"非常厌恶,声音要和他见个高低,说着上楼照顾汉尼去了.剩下乔治和玛莎的时候,乔治说他对玛莎羞辱他的方法非常轻蔑,而玛莎却说乔治是个受虐狂,"你能受得了,你就为这个娶我的",乔治觉得这天晚上玛莎太过份了,声言还击.尼克回来说,汉尼躺在浴室地板的瓷砖上休息.趁着乔治去拿冰块的时侯,玛莎继续和尼克调情,乔治回来,却假装没事,他唱着"谁害怕弗吉尼亚·伍尔夫?",拿过一本历史书读起来,不理他们俩.乔治的不在意激怒了玛莎,这出于她的意料之外.于是她说,"我要带他上楼了..我要让你后悔.."乔治继续读他的《西方的衰落》,当他读到"一种过份僵化的道德本身就不适应"时,他把书本一扔,碰到了门铃,铃声惊醒了正在做梦的汉尼,她下楼问谁来了.这一问使乔冶向玛莎报复有了主意.玛莎回到客厅时,不见乔冶,这时门铃作响,乔治拿着一束金鱼草进来,他强迫三人坐下玩"养孩子"的游戏,强迫玛莎讲孩子怎样出生,怎样长大.玛莎只好从命,开头,这故事使汉尼感动得喊过:"我也想要孩子!"乔治又催促玛莎讲下去,玛莎不干,他就接过话茬,说玛莎不仅有个比她小六岁的丈夫,一个不管她死活的父亲,还有一个不听她指挥的儿子.这时,两人又争吵起来,争吵中,乔治突然宣
布.刚才有人送来电报,他们的儿子死了,还让汉尼证明门铃响过.玛莎受不住了,嚷道:"你不能让他死!"她要看电报,但乔治忍住笑说他已把电报吃下去了.尼克终于明白,这个"孩子"只是他们想象出来的.客人告辞,乔治又唱"谁害怕弗吉尼亚·伍尔夫?"玛莎说,"我怕".
作品鉴赏《谁害怕弗吉尼亚·伍尔夫?》是一出很长的三幕剧,剧情发生在深夜,没有什么情节,全部人物是年龄不同的两对夫妇.它之所以在美国受欢迎并且获奖,在于它在内容上表现了处于社会中上层的知识分子的苦恼和困扰,当然,也离不开荒诞派喜欢的主题——人与人之间的无法交流和孤独,以及由此引起的精神苦闷,尽管此剧不算荒诞剧.在形式上,它以急风骤雨式的谩骂,发人深省和震惊观众的效果创出了前所未有的风格.虽然剧情里没有死亡,也没有什么悲伤情节,但实际上这也是一出悲剧,一出典型的现代美国悲剧,就象契诃夫的《三姐妹》是一出悲剧一样.在《三姐妹》里,全部剧情是人物无休止的高谈阔论而全然不见行动,他们的生命就在这无休止的高谈阔论中消磨掉了.《谁害怕弗吉尼亚·伍尔夫?》则更甚,不是高谈阔沦,而是谩骂,互相羞辱.一对结了婚23年的夫妻,高级知识分子,不能说彼此不了解,却是这样地不能容忍.他们既不能面对现实,便想象出一个孩子来"弥补缺陷",玛莎甚至到了分不清现实和想象的地步.排解苦闷的手段就是喝酒,发泄情绪的手段是谩骂,想得到快感就伤害别人.这样的生活过了23年,还要这样过下去,难道这不是一场悲剧?此剧的标题有几层意思,其一是表现了知识分子的敏感和幽默感,一开始就表明玛莎夫妇及这一群人的身份,因为他们最熟悉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伍尔夫自杀之前神经错乱,无法忍受现实而自杀,因此此处暗示他们不能忍受现实,要到幻想中去寻求逃避,也暗示他们之间互相不能忍受.这句歌词在剧中反复出现,有揭示主题的作用.戏的主角是乔治,他的身世无疑有点神秘,但那个杀母杀父的孩子的故事就是他的经历.他跟玛莎逆来顺受地生活了这些年,这一晚她对他的凌辱达到了高潮,这促使他认识到靠一个幻想出来的孩子来作精神支柱是不行的,必须重新开始.起先,"杀死孩子"是出于对玛莎的报复,也使自己免受别人嘲笑,因为"孩子"从未为外人知道.但后来乔治意识到"杀死孩子"才能帮助玛莎回到现实中来,因此,戏的结尾暗示着他们重新开始的希望.一般说来,戏剧的每一幕是不设小标题的,而此剧却有.第一幕题为"戏谑",暗示玛莎夫妇的生活方式,以后全剧都是游戏,作者通过"戏谑"来逐步揭示主题:人生是一场场痛苦的游戏.第二幕是"巫婆的欢宴",这个词原指每年四月三十日夜,巫婆及各种精灵聚集在德国中南部的博洛肯山顶上狂欢,因此又称为巫婆的假日,是日他们狂欢狂舞.在文学上则暗示什么光怪陆离的事情都可能出现的环境.在第二幕,他们酩酊而舞,后来,52岁的玛莎当着丈夫的面勾引28岁的尼克上楼,丈夫却若无其事地夜读,这种荒唐只有这个词才能恰当地表达出来.第三幕"驱魔"指帮助玛莎驱逐幻想,面对现实.乔治念着拉丁文咒语,把"孩子""杀掉",为的是帮助她丢掉幻想回到现实中来.玛莎是塑造得最成功的角色,直到"孩子被杀"之前,她一直是专横的.她朴实,精力充沛,她把自己称为"地母",肆意用脏话咒骂,公开挑逗.在她身上反映着60年代女权运动的时代色彩.乔治成不了历史系的掌权人,这使她失望,而她又不能生育了,她无法面对这两个可怕的现实,便幻想自己是个母亲,把幻想掺和到现实生活中以至连自己也真假莫辨了.她害怕弗吉尼亚·伍尔夫,实际上是害怕现

当前:第24/34页

提示: 双击屏幕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