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记》第59/103页


曹牧文来到客房,一阵头昏脑胀,果然是累了,等到了床边,便有一种扑到上面的冲动。把行李收拾停当之后,曹牧文便一头栽倒在了床榻之上,没有一盏茶的功夫,曹牧文便沉沉的睡去。
虽然是比规定时间早了数日,但是他还是确定提前去打打前站,是否是早到一天也会有些许好的印象呢?应当是如此吧。曹牧文这样想着。
毕竟组织上给自己升了官,还是要卖卖乖的。不是正有那句话吗?“不跑不送,降格使用;光跑步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虽然曹牧文并没有参与自己的跑官活动。因为他也知道只凭借自己的年龄,资历,要是升到百户的位置还是为时尚早的。只不过因为有自己在应州城多少发挥了些许存在感,并且乘着当下整个锦衣卫体系都跟着沾光上升的趋势这才升到了百户的职位。不过,还是多亏了他的老上司,吴征的人情世故,多说了两句,这就表示毫无压力的通过了。
吴征似乎是对曹牧文也有些愧疚。本来很好的一个孩子,被他拐上了道成了“特务”机关一员。第一次外派任务,还是有自己领队时就出了纰漏,虽然不是自己的主要职责,但是还是有疏忽大意的责任,还好吴征自己没有因此被责罚,所以在这种心情的影响下,也是报答自己本来就没有过几次的愧疚心地缘故,终于为手下争取到了此个职位。虽是不高,但也不低了。在他这个年龄段,能做到这种官职的还是极少。就是吴征自己,在二十多岁年纪时,也只是一个跟着老爹混迹的小角色。
吴征自一早就有到南方任职的打算,这下有了选择的机会,也便向上司请命,也来到了九江任副千户。虽是屈居人下,毕竟升了官,吴征也就心满意足了,毕竟自己是犯过错误的人。
还有他的另一位副手魏炳文也是少不了的,不过上头毕竟是为了避嫌,不能把他的两名旧部再弄到他的身边,所以曹牧文到了南昌当一名小小的百户。对!百户的的确确是小小的,因为南昌所谓藩王就藩之地,锦衣卫体系里比较特别的地方,这里的百户级别的人比一般地界都要多,所以一个百户,也真真的算不上什么大官了?最多吓唬吓唬升斗小民,平头百姓。
吴征在九江,曹牧文在南昌,魏炳文则是在南康任百户。三人虽是不在一处,尚且都在江西,书信往来还算是方便。





正文 第六章:滕王阁
狗狗书籍网 更新时间:2012-1-18 14:57:19 本章字数:3145


南昌北临赣江,西北就是鄱阳湖了。赣江便是在这里注入了这大如海洋的湖水中。而江西也因为这水,赣江而又有一称谓——赣州。赣州人杰地灵,是个好地方,其实这天下神州,哪个又不是好地方?处处出豪杰!虽是赣州也特指江西南部的一处地方,但是因为这赣江的缘故,还是有人将赣州来总称赣江全境。
这赣江,也是长江下游重要支流之一。位于长江以南、南岭以北西源章水出自广东省毗连江西南部的大庾岭,东源贡水出自江西省武夷山区的石城县的赣源岽,在赣州汇合称赣江。北流经万安,泰和,吉安,吉水,峡江,新干,清江、丰城到南昌注入鄱阳湖,后洩入长江,中上游多礁石险滩,水流湍急。下游江面宽阔,多沙洲。主要支流有信江、锦江等。赣州以下可以通航。是沿岸各地是长江下游与两广的交通纽带。赣水东源贡水为赣江正源,出武夷山赣源岽,由绵水和湘水汇合而成。西源章水出大庾岭。章、贡两水在赣州市汇合后曲折北流,经吉安、樟树、丰城市到南昌,分四条支流注入鄱阳湖。
几天后,曹牧文见着这日子里虽还是严寒,但是一改之前的凛冽大风,竟然露出了难得的太阳。曹牧文眼见着很是高兴,便打算就有今天去位于南昌城西北的锦衣卫千户所报到。具体来说是去经历所走一遭。在大街上晃晃荡荡的,走到一处略高的地方,远远的眺望过去,波光粼粼的难不成就是鄱阳湖。
“前一段时间看着湖湾边上还有浮冰,没料到出了太阳经过照射,冰已经全融化了。毕竟是江南地界,不同于现在的北方,冷也不会冷到那里去。”曹牧文心下感叹,还是这里比较暖和。
一路上,街边的行人还算多,虽是冬天,但是年关已过,大家还是要出门营生,毕竟一个月光吃老本,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太不现实了。就是曹牧文,自己现在也有些囊中羞涩了,虽然自己将来到“这里”的捞的银子——虽然根本没怎么捞过——都带来了,还是觉得自己花钱太大手大脚了。
“哎,这里也没什么银行啊,证券的,也不能透支,也不能投资的。我以后一定大大的捞钱来还的。”曹牧文突然有了这种想法。“真的啊!我可是锦衣卫的百户了。也是和吴征之前一个级别的人物!”曹牧文突然觉得自己涌现出一股子成就感,这个锦衣卫百户也是六品的职位,虽然是武职——明朝时候毕竟是重文轻武的——但是锦衣卫的武职可是不同于一般军中武职。这可是特务机关,况且吴征,曹牧文等人一直隶属于南镇抚司,还有着相当于现代宪兵的职责。虽然曹牧文从来没讲过有同行干这件事情,但是他还是清楚的知道自己是有这个“权利”的?
“真的有吗?”曹牧文自己也有些怀疑了。他走过一处哨岗,有三个兵丁正拿着比手指头粗不了多少的木头枪杆子在那里站岗。个个看起来就是个百无聊赖。曹牧文有心逗逗他们,但是突然一想还是作罢,毕竟自己不是一个好找事的人。他自忖自己现在的身份倒是可以压压死这几个炮灰水平的小兵,但是自己又何尝不是炮灰呢?自己一年多之前还是个屁都不是的人,现在也算是当上了小官,更应该谨慎言行。人在异乡,还是多多交朋友,少闹不自在。
曹牧文本就是一个不喜欢仗势欺人的人,要说正义感,他到没有多少,只是看不惯那些本来就不是善类的货色仗势欺人。“真要欺负人也得有本事,但是大部分欺负人的人也都属于没本事的,只是狐假虎威狗仗人势而已。”这是曹牧文早早就从那个“条子”身上得出的结论。更何况自己还最终栽在了他手里。
偷偷的打量着几个小兵,年纪看起来没有超过二十岁的,以曹牧文来看,不少人应该还是孩子呢。一脸的稚气摆在那里,傻傻的站在冬日的太阳下执行者看似没有什么意义的工作,或许还能拿几个同伴的军饷。毕竟这也是一份工作。曹牧文知道,这些小兵们兴许昨天还是老实巴交的农家子弟,今天就成了没有战斗力的小兵,更可能有一天,他们就迷迷茫茫的比上司推上了战场,成为了炮灰。
嗨!想这个干嘛?曹牧文摇了摇头,看来自己胡思乱想的毛病还是没改。之前连日的被奔波没有让自己有机会胡思乱想,现在终于安生了,所以脑子就不安生了。
曹牧文离开了人流较多的大街,选择了一条旁路,这里看起来人并不多。从这里开始,只要向西北方向望去,一望无垠,如同大海一般的鄱阳湖便映入眼帘。
“这里……倒是不错的风景。”曹牧文心中感慨。“农妇,山泉,有点田。”虽说的不是这个,但是这处的景色倒是与此精神甚是相符合——曹牧文心中胡思乱想。
南昌真是好地方。即便是冬天,这里的气温自然不会有北方如此的干燥,并且因为紧紧靠着如此一大湖泊,从湖中吹来的水汽也会是岸边变得湿润。曹牧文自是赞叹起这里的锦衣卫同僚们真是会享受。不像是京师的锦衣卫官署,即便是总部,也被压制在一处很是偏远恐怖的巷道里。曹牧文第一次去的时候,还难免有一种鬼祟之感。诚然,京城里人大庙大,在地方上是个人物的人,到了京城,就算不上什么了。掉下个花盆来,砸上十个人,有九个得是大员,剩下的那个也是员外郎。“看来吴征这么想从京师里跳出来,我之前还很是不解,现在一看,大事感同身受了。”曹牧文现在深感自己年轻没有经验。“原来看着吴老头子在京城里缩头缩脑的,到了北边就有些表现。看来身边聚集着太多的大官,是会形成一股无形的压力的!”
再往前行得不长时间,曹牧文便见得了一群建筑物。看起来修缮的精美,虽然不及得城中大员,官家的房舍华美,但是贵在雕琢精细,布局是它的特色。看起来虽都是房屋,但是曹牧文注意到了,面对着大街的一面都由众多高大墙壁和院前的房屋遮挡,从曹牧文现在的位置倒是可以看到北面那些稍微低矮的房子,但是大部分依旧被高低冥迷的屋檐所遮挡,看得不是很真切。
“挡的挺严实。”曹牧文说得一句很是实际的赞赏话。这里是一个依山傍水的好去处,东边还有些许不算高地小山,正好被官署的围墙围起来不少,这里也算是锦衣卫的地盘了。
走到一处小山的略高处,四下了眺望。还好,现在的人并不多,要不然在这个时候见着这么一位奇怪的人在锦衣卫官署门前探头探脑的,是要被人误会。
曹牧文游牧四望,突然间,大吃了一惊。
“那是!那不是?”曹牧文仔细的想着,“对啊!原来就是在这里的!”
曹牧文刚刚咋远处,就在鄱阳湖岸边,一栋高大的楼阁突然出现在的眼前。让曹牧文大吃一惊,以为是海市蜃楼。
原来是因为曹牧文起了一个大早,因为冬天的太阳升起的较晚,所以曹牧文出门的时候,还没有光线,所以以至于他没有发现这出天下闻名的景观——滕王阁。
等到了曹牧文来到这出小山丘,因为时间刚刚好,日出时分的那一道光线,划过了因为鄱阳湖氤氲潮湿空气所带来的早雾,在一瞬间将这些使得周围景物影影绰绰的雾气驱散的干干净净。这一栋原本还是隐匿在雾气中得巨大楼阁就如同魔术师变魔术一般,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这才让他因为一时没有回过神来,仔细思考之后,才有一种恍然大悟之感。
它与湖北黄鹤楼、湖南岳阳楼为并称为“江南三大名楼”,因初唐才子王勃作《滕王阁序》让其在三楼中最早天下扬名,故又被誉为“江南三大名楼”之首。
滕王阁为唐高祖之子李元婴任洪州都督时所创建。李元婴出生于帝王之家,受到宫廷生活熏陶,“工书画,妙音律,喜蝴蝶,选芳渚游,乘青雀舸,极亭榭歌舞之盛。”据史书记载,永徽三年,李元婴迁苏州刺史,调任洪州都督时,从苏州带来一班歌舞乐伎,终日在都督府里盛宴歌舞。后来又临江建此楼阁为别居,实乃歌舞之地。因李元婴在贞观年间曾被封于山东省滕州故为滕王,且于滕州筑一阁楼名以“滕王阁”,后滕王李元婴调任江南洪州,又筑豪阁仍冠名“滕王阁”,此阁便是后来人所熟知的滕王阁。
说来此处,曹牧文很小的时候便知道了,其实基本上过初中语文课的接受应试教育的小鬼没谁又不知道那篇语文老师让背诵了不知道多少次的《滕王阁序》?现代的滕王阁没见过,倒是这片流传千古的名文背诵的那是滚瓜烂熟。





正文 第七章:偶遇(1)
狗狗书籍网 更新时间:2012-1-18 14:57:19 本章字数:3166


“时来风送滕王阁”,滕王阁因“初唐四杰”之首的王勃一篇骈文——《秋日登洪府滕王阁饯别序》而得以名贯古今,誉满天下。王勃的《滕王阁序》,脍炙人口,传诵千秋。文以阁名,阁以文传,历千载沧桑而盛誉不衰。自王勃的“千古一序”之后,王绪曾为滕王阁作《滕王阁赋》,王仲舒又作《滕王阁记》,传为“三王记滕阁”的佳话。后大文学家韩愈又作《新修滕王阁记》。由此王勃、韩愈等人开创了“诗文传阁”的先河,使之后来的文人学士登阁题诗作赋相沿成习。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要说吟诗的话,曹牧文还是可以吟一吟的,其中就数这一句最是熟悉,那也是初中语文老师罚抄的功劳,曹牧文很是欣慰,有这么个负责的老师,让自己多少有些装文化人的能力。
曹牧文远望着雕梁画栋的滕王阁,心道着,既然来了以后有时间一定要好生游览一番,不过现在还是办正事要紧。从这里再行到锦衣卫的老窝便是不远了。
“没想到,这种时节,竟然有人有这种闲情逸致游览者鄱阳风景啊!”突然有一声音传来,曹牧文吃了一惊,俩忙扭头去看。只见的一位身着长衫华服的男子站在不远处,淡淡地望着正在一旁出神的曹牧文,说出了这番话。曹牧文连忙回过神来,打量这这位“不速之客”,不过,看起来他才是不速之客吧。
“这个人在这个时间在这里,难不成也是锦衣卫。”曹牧文上下打量着这位。此人年纪较轻,不过二十出头,但是曹牧文一看之下,便有一种自惭形秽之感。
要说到人,真的能生的如此的样貌,曹牧文这也才亲眼见过。要单论电视上的明星,所谓花样美男也是有之,但是免不了要装饰,修缮一番,真真正正如假包换的人,还是没有见过的。曹牧文的双腿似乎被人拿去灌了铅,一动不动的注视着眼前的这位人。略显单薄的身形非但没有减弱了其气势,反而平添一股清淡雅致的气息,华美的衣衫被圆润挺拔的肩膀撑出一道更迷人的弧线,虽是冬天,穿的衣服自是较多,但是挺拔的身躯丝毫没有因此被削减。乌黑的长发目似及腰,曹牧文细看过去,被一只精致华美的发簪扎牢,没有了长发披肩的柔顺感,这般看去,平添了一股子英气。曹牧文仔细的打量着这位秀美绝伦的男子,喉头有些发紧。
“应该要说些什么的?”他这样想着,但是就是开不了口了,不知道在云端何处陡然出现这么一位神人,曹牧文自是匆慌的说不出话来。”
对面那位璧人似是看出了对面这位奇怪的来客有些语塞不出话语来,便有开口道,“这位公子。”他轻轻做了一揖道。说罢,抬起头来,瞧向对面微微发愣的曹牧文,神色自是愉悦,神情里透着祥和。其人见曹牧文不说话,自然自己说起来,“这位公子,在下见你来这里应该不单纯是欣赏着鄱阳美景的吧。”说罢,嘴角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发出了一声轻笑。这句话里面自是透着明显的暗示了,应该说是明示。曹牧文行走的方向自是想着那锦衣卫千户官署来的,而这位神秘的美男子,看样子也是从这里出来的。曹牧文心中的狐疑现在略微消解,定了定神,心中略一思索。“看来这位还是我的同行?即便不是,寻常人等谁会来寻着锦衣卫的事情呢?”
既然这位花一样的美男首先开口了,曹牧文自然也不会再遮掩,不就是锦衣卫吗?我也是!心中既然打定主意,曹牧文便开口回应道:“既是也不是。”曹牧文也是有意调笑一番,反正现在闲来无事。“在下是自这里路过,见到着冬日湖面的美景,还有远处的滕王阁,驻足观赏而已,没想到会在这里惊扰到阁下。”说罢,曹牧文做出致歉的手势。对方见曹牧文如此客气,也是相容满面,一时间,原本就细腻白皙不似男子的脸庞上顿时犹如春日桃花开,满面春风的粉色。曹牧文心中咯噔一下,吃了一惊。
“难不成是男扮女装!”连忙朝向颈部看去,只见的白皙的一同面部的修长脖颈上一处突起赫然在目。曹牧文眼见之后心中有是咯噔一下,只不过刚刚的心脏不知道蹦跶到了哪去,现在的已经被灌满了铅。
要说道如此的美男,他自以为自己见过的人不少,不过这种水平的海从没有见过,真是奇也怪哉,自己来到这里,竟然没由来的见着这么一位……他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了。“难不成是……”曹牧文心中突然涌现出一个很是不好的想法,自己好像吞了一大口苍蝇。
他急忙的调动自己脑海中得记忆库,“这么说来,这个泰国,在明朝的时候就是暹罗。那里可是出产一种非常‘神奇’的人物……”。
“呃……”曹牧文欲言又止,看对面秀美的男子,长相上自是不像暹罗人呐。思索再三,想出了一个万全问法。“在下是路过这里,打算前往前面的锦衣卫官署的。”既然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不如就大大方方承认。“哦,公子一眼看上去就不像是会寻常来此处赏景的。”对方这么说,似乎一眼就将曹牧文看穿,曹牧文眼睛中掠过一丝稍纵即逝的惊异,这位美男果然不简单,虽然自己的目的倒是比较容易看穿的。
“既然如此……”曹牧文也便开问了:“在下是自京师来的,正式这锦衣卫中人,来到江西南昌本是调任,今日是第一次赴职。”说罢,便直勾勾的盯着对方那对美眸看起来。
突然间,曹牧文自觉没有遗漏,似乎那对刚刚还浸满了温和的美眸中突有闪过一丝异样的神色,只因为太快,曹牧文没有回过神来仔细思量,已经消逝。
“噢!原来公子您是来自京师的,怪不得我看公子的样貌便是略不同与这里人士,原来是北方京师之人,看来您是被调往这里任职的了?”他微笑着,眼里一时间又是波光粼粼了,呈现出一片祥和温润如水的感觉。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曹牧文是有感于心的。看着现在与他对话的这位身形修长,虽是略显消瘦但是依旧容姿风华绝代的美男子。身度不凡的站在他对面稍高一些的地方,本来曹牧文的身高以是不低,这位的身高估计也与他相近,但是在这个位置上,却是明显的压过了曹牧文,加之对方如此的气度,清雅肃立的灵气似乎凝绕于身,在初晨时分的薄薄雾气中,又有一种仙气凌饶,不可名状的神圣感。
“呃……嗯,是的。正是这样,如公子所说,我正是从京师被调往这里任百户的。”糟糕!说罢,曹牧文心中暗叫一声不妙。虽然自己透露出自己的锦衣卫身份倒是无妨,反正不说人家自是能看出来,不过自己上赶着把职位也和盘托出却是……
曹牧文思索着,虽然现在锦衣卫没有后世的保密法,不过一时间嘴说秃噜了也是不美,不过……曹牧文发现对方对自己的这个官职却是没有什么反应。
“是不是自己的官太小!?”曹牧文心中的自卑感更加的大了,“那么,这位又是什么来头呢?既然我都坦诚相见了,他也不好守口如瓶。”
开口便问道:“我看这位公子气度不凡,不知道这个时间来到锦衣卫官署附近,是否也是有事情前来呢?”曹牧文小心翼翼的询问着,既然自己首先开了口,你不好说我也要逼着你说,更何况这么一位花样美男和“特务机关”勾结上,这不和“城市猎人”里的狗血剧情如出一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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