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国际化的经济中》第12/39页



(5)专利;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未披;『露』过的信息;

(8)协议许可证中对竞争行为的控制。

三、新《协议》的鞭子有多长?

与以前我们提到的知识产权相比,新《协议》所说的知识产权更注重"与贸易有关"和它的商业价值。无形资产如知识高科技,可以创造难以估计的价值。未来的贸易战从这个意义上说就是知识产权保护战。

1.对专利权的保护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第二部分第5节对"专利"作了详细而具有特『色』的规定。

(1)可获得专利的发明应具备的条件

发明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个特点。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27条第1款规定:一切技术领域中的任何(除该协议规定的的例外情况),"无论产品发明或方法发明,只要其有新颖『性』、含创造『性』并可付诸工业应用,均应有可能获得专利"。此间规定的"付诸工业应用"即一般专利法所称的"突用『性』"。

当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上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俗称"三『性』")的规定,只是对科技发明获得专利的最低标准,也即一般『性』的规定,不可能十分具体。因为各国经济发达情况不一,科技水平各有差异,因而对发明需具备的"三『性』"的具体规定也不相同,如对"新颖『性』"标准的规定,有的国家采取"绝对新颖『性』"(一般是发达国家),有的则采取"相对新颖『性』"、"混合新颖『性』"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这样规定,是"出于尊重各国立法和尽量不给每一成员在世界贸易组织内部实施知识产权带来太大的困难"。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27条还规定,成员"不得因发明地点不同、技术领域不同及产品系进口或系本地制造之不同而给予歧视"。这体现了《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协议》的非歧视『性』待遇。

(2)不授予专利的发明范围的缩小和授予专利的发明范围的扩大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27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了不能获得专利权的发明或方法,包括在:

1为保护公共秩序或公德,包括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与健康,或为避免对环境的严重破坏所必需,各成员可拒绝某些发明获得专利,可制止在该成员地域内就这类发明进行商业『性』使用,这主要是从维护公德和公共秩序来考虑的。

2诊治人类或动物的诊断方法、治疗方法及外科手术方法

3除微生物之外的动、植物,以及生产动、植物的主要是生物的方法、生产动、植物的非生物方法及微生物方法除外。但是各成员可以采用适当的方式(专利制度或其他有效的专门制度等),保护植物新品种。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在第27条第1款中规定:"在符合本条下述第2~3条款的前提下,一切技术领域中任何发明……均应有可能获得专利。"这也就是说,除了上述三种情况的发明不能获得专利外,一切技术领域的发明均可获得专利。这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用了排除某些发明的规定,把获得专利的客体范围扩大到尽可能大的程度,这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一大特『色』。根据这项规定,过去化学品、『药』品及其制造方法、食品等这些传统领域不易获得专利的发明和发明方法,现在均可获得专利。

(3)专利专有权内容扩大有理有据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28条第1款规定,专利所有人可以被赋予下列专有权:

1如果该专利所保护的是产品,则有权制止第三方未经许可的下列行为:使用、提供销售、销售,或为上述目的而进口该产品。

2如果该专利保护的是方法,则有权制止第三方未经许可使用该方法的行为以及下列行为:使用、提供销售、销售或为上述目的进口至少是依照方法而直接获得的产品。

上述规定显示,不是专利发明产品还是专利发明方法的专利权持有人,都有权排除第三方制造、使用、提供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以及使用、提供销售、销售、进口用该方法而直获得的产品。

这里需要提及的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在专利权方面除了其享有制造、使用、销售、提供销售的这些传统的专有权外,还增加了一个"进口权",这样规定就扩大了专有权的范围、也就是说,它提高了专利权的保护力度和水平,这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又一大特点。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28条第2款还规定,专利权可以转让和继承,专利权有权缔结许可证合同。

(4)专利的保护期规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33条规定:专利可享有的保护期"不少于"20年,即保护期的最低期限为20年。期限自提交申请之日起计算。

(5)专利权授予中的例外规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了专利权授予中的一些例外情况。第30条规定,"成员可对所授的专有权规定有限的例外",意即成员可对其所授专利权作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但这种有限的规定还要符合下列条件或要求:

1这种"例外"必须是"有限的",不能无限制地规定;

2在顾及第三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例外"不能与专利的正常利用发生不合理地冲突;

3在顾及第三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例外"没有不合理地损害专利所有人的合法利益。

显然,这种规定也加大了专利权的保护力度。

(6)关于强制许可的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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